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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24日星期二
山东莱阳市公安局“六一零”头目丧命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5/23/山东莱阳市公安局“六一零”头目丧命-241313.html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于跃进,山东省莱阳市公安局“六一零”办公室主任,人称“于局”,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日,刚刚内退,突发脑溢血离世,年仅五十四岁。
在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五日,他的妻子姜丽娜遭遇车祸身亡,当时已血肉模糊,难以辨认。二零一零年,于跃进结识了一名比他年轻许多的女子,不料刚结婚就遭报毙命。
一、他为何厄运频频
俗话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而中国老话讲,善恶有报。于跃进一九九九年升任“六一零”办公室主任,其任务就是专职迫害法轮功。于在任期间,迫害之事做了无数,在此仅举几例,看看于跃进的言行与命运之间的因果关系。
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七日,法轮功学员、莱阳市中医院的孙秀珍医生被绑架到“六一零”,于跃进授意尉海波狠打。尉将孙双手铐住,用木棒毒打,并抓住头发,朝脸、头打。孙医生被打昏过去,抢救醒来后又铐上再打。一次次折磨使她呼吸艰难,四肢抽搐,于跃进却在旁边看边笑,一直笑看孙痛苦的抽搐了一下午。到晚上症状加重,眼看要出人命,于才通知医院治疗。之后,孙医生又被送入精神病院,被注射破坏神经中枢的药物。
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四日,莱阳中心医院三十一岁的眼科医生马青春被“六一零”非法拘禁在“六一零”私设的监狱——洗脑班。当天,于跃进揪住马青春的头发狠扯,打头、脸、胸部,边打边嚷:“我整死你。”于指使人轮班殴打,有的打手晚上喝醉酒来打,马青春被打的嘴角流血,起身、翻身都很困难。马的七旬老母前来探望,千求万求只让看了几秒钟就被生拖硬拉扔到门口,衣服被撕烂。看到儿子伤痕累累,两只手被绑得老高,老母哭得死去活来。随后,于跃进又指使手下多次恐吓并殴打了马的老父亲。更令人发指的是,于跃进指使人找马的父母勒索三千元钱,为他们如此折磨马青春全家支付劳务费。
“六一零”私设的监狱曾一度十分猖獗,许多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关押,遭受毒打后,都被勒索两千元、三千元不等。也许是钱来的太容易,也许是为了在上司面前表现,于跃进长期不回家,带着妻子常年住在洗脑班,生活用度用勒索来的巨款支付。尽管只有四五个“六一零”人员用餐,偌大的餐桌上却时常满满当当的摆满山珍海味,而被勒索的法轮功学员,有的是下岗工人,有的是农民,年收入不过千元,被逼的吃糠咽菜,家徒四壁。为给洗脑班源源不断的送人,于跃进带手下四处绑架法轮功学员,其中有怀抱待哺婴儿的年轻妈妈,有家人病重需要照料的家庭妇女,多少人被逼的妻离子散,还有的孩子被迫辍学,有的人被迫失业。从二零零一年至二零零九年,于跃进开办洗脑班长达九年。
被中共无神论洗脑的于跃进天真的以为,他干的是一份能升官能发财的工作,却没深想一步,这不是一份普通的工作,他是被中共直接利用的打手,是这个罪恶链条的重要一环,干的是迫害善良、助纣为虐、伤天害理、天怒人怨的蠢事。而他放纵自己人性中贪婪冷酷的一面,更直接酿成了许多家庭的灾难,当然承受相应的果报也就成为必然。
事实上,问题之严重还不止于此。
二、迫害修炼人罪孽深重
众所周知,法轮功学员是一群修心向善的修炼人,就象古代的佛教、道教修炼人一样,不同的只是形式上不出家而已。十年迫害中,无论遭受了多大委屈,法轮功学员都是慈悲相待,无怨无恨。对这样一群心地善良、与世无争的修炼人下手迫害,其罪恶比伤害普通人更深重百倍,当然或早或晚必将遭受上天最严厉的惩罚。
于跃进受中共邪党的毒害,为一点眼前利益不顾良知,“听党的话,跟党走”作恶行凶,积极卖命的执行着迫害善良人的所谓“政策”,他不仅没有给自己的将来留后路,反而被中共官职买断了良心,可曾料到中共给的这点虚荣是要拿命来换?
于跃进之死绝非个案。莱阳“六一零”副主任宋顷光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二日酒后突然身亡,才四十多岁。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九日,“六一零”成员郭文兴突发脑溢血死亡,妻子不久后因癌症去世。这些“六一零”人员突如其来的死亡难道是巧合吗?
海南省定安县“六一零”主任王忠俊,曾叫嚷:“你们说报应,报应在哪?我抓了你们不少人,我还是潇潇洒洒、白白胖胖,没看到有报应。”此言不出一个月,他的独子在广州因液化气泄漏中毒身亡,二零零四年五月八日他妻子跳井自杀身亡。
中共邪党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为镇压法轮功,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专门成立了“六一零”办公室,给予各地“六一零”迫害法轮功的权利超越于当地公检法之上,说白了,就是可以公然违法打压法轮功。迫害十二年来,这些“六一零”人员的手上早已沾满了修炼人的冤与血。迫害佛法,天理难容。尽管中共严密封锁消息,各地“六一零”头目非正常死亡或患绝症的消息仍不时传出,许多地方的正副头目双双死亡,不少“六一零”头目夫妻双双死亡,手下“六一零”人员或死或伤者比比皆是。惊叹于其多发性和普遍性,人们称“六一零”是死亡职位。以下仅举几例:
湖北黄冈市首任“六一零”主任张石明二零零五年二月十四日突发心肌梗塞身亡,年四十八岁;第二任“六一零”主任王克武患了肝癌,于二零零五年清明节前三天死亡。
内蒙古牙克石市“六一零”主任李群死于癌症,继任不久的林海清也得了绝症不能工作。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八日,吉林省梅河口市“六一零”主任王福年和“六一零”成员周某、刘鹏等去抓捕法轮功学员。途中车翻入桥下,王福年、刘、周三人当场身亡,另一人受伤住院。
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二日,云南省红河州石屏县“六一零”主任龙清福和副主任一起参加部署迫害法轮功的会议,返回途中发生车祸,龙清福当场死亡,副主任受重伤。
甘肃省庆阳县“六一零”主任门懿镜、白维权,于二零零三年一月八日外出做迫害法轮功的强制“转化”工作时翻车,双双身亡。
黑龙江省宝清县“六一零”主任潘振武,遭恶报精神失常。县“六一零”人员刘少国,得重病小肠全部摘除,于二零零三年六月死亡。
重庆长安公司一厂公安分局“六一零”科长邓昌龙二零零零年死于肺癌。现任“六一零”科长吴卫得了肝癌。之前不久其妻已先于他患了癌症。
令人叹息的是,“六一零”主任这个“死亡职位”上的人大多是不相信报应之说的。比如于跃进,二零零八年他的妻子车祸横死,有人警醒他这是迫害法轮功的恶报,他不以为然;第二年十月,他的副手宋顷光突然身亡,又有人警醒他这是恶报,他仍未觉醒。中共一方面哄骗人们“听党的话,跟党走”,一方面以升官发财来诱惑,从而彻底堵死了于跃进的觉醒之路。可是人不相信报应,并不等于报应就不找上门。当上苍的警示被一次次抛之脑后,恶报就朝着作恶者一步步走来。
三、迫害佛法 恶报如影随形
何止是“六一零”,当局镇压法轮功十二年来,种种恶报早已比比皆是。“中南海上访事件”是当局镇压法轮功的最初理由,这个理由实际是中共蓄谋已久,刻意制造的借口,近年来,当年阴谋设计了此事件的构陷者们纷纷遭报:时任天津市委书记的张立昌于二零零八年一月突然死亡;前政法委书记、“六一零”头目宋平顺于二零零七年六月在办公楼内突然身亡;参与幕后构陷的政法委副书记李宝金和原天津市公安局局长武长顺被双规。
“天安门自焚”是央视精心设计的一场骗局,意在为进一步迫害法轮功鸣锣开道,一度煽起了国人的仇恨,使无法无天的迫害得以延续和升级。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制片人陈虻因胃癌和肝癌在北京肿瘤医院死亡,年四十七岁。死前陈被癌症折磨得死去活来,自己要求医生不要抢救了。
海淀区是北京市迫害法轮功最严重的地区。近年来,北京市海淀区上地派出所的警察陆续遭报死亡,至二零零八年一月,所有警察已全部暴病死亡,该所合并到其它派出所。
全国第一个给法轮功学员判刑的法官是海口市的陈援朝,二零零三年九月二日,身患癌症的陈援朝在万箭穿心般的煎熬中死去。消息传出后,正在审理法轮功案件的法官有的请病假,有的提出调动工作。
河北涿州市东城坊镇派出所警察何雪健,曾于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强奸了两位与其母年纪相仿的法轮功女学员。一年后何雪健患上了阴茎癌,其阴茎和睾丸全都被切除。熬受着生不如死的痛苦,曾三次自杀未遂。这是现世现报中“生不如死”的活证。
被中共包装成全国英模的河南登封市公安局长任长霞,迫害法轮功非常卖力。二零零四年四月十三日,她乘坐的车追尾前面的车,车里其他人都安然无恙,她坐在后排最安全的位置却偏偏死亡,且死后三天都闭不上眼。她妹妹跟人说:“过去我不信法轮功说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现在我真相信了!”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九日,她的丈夫卫春晓突发脑溢血死亡,年四十五岁,留下孩子一人。
山东临朐县综艺剧团编排诬蔑法轮功的剧目,在全县巡回演出。岂料天理难容,突然一场车祸,团长张来信、副团长杜兰玲、演员王红霞三人死亡,杜兰玲的两个演员女儿与一名琴师摔成重伤,该团就地散伙。
四、莫学“于局”前车鉴
当我们拨开纷繁的表面,剖析真正的因果,我们发现,“于局”的恶果正是中共一手造成的,中共是杀害于跃进的凶手。而至今还有许多不明真相的人们,仍在重蹈“于局”的覆辙。同为莱阳故土上的儿女,我们多么希望惨剧不再发生,多么希望这里人人幸福安乐,不再出现这么多的悲哀。为此,我们向父老乡亲揭示这场悲剧背后的真相。
法轮功靠人传人、心传心,七年间修者超过一亿。目前,又历经中共十一年迫害,法轮功却逆流而上,更弘传至一百多个国家,遍布五大洲,得到世界各国三千多项褒奖。短短十几年间,法轮功不但走向了世界,更走过了过去宗教几千年才走过的路,挥手之间建立了普世认同的信仰体系,法轮功的弘传本身就是人类历史上一个空前的奇迹。为什么来自民间的法轮功能有如此强大的生命力?法轮功不仅对健康的改善有奇效,更教导人以“真、善、忍”为准则,修心向善,道德升华。目前大陆的社会道德体系的全面坍塌,黄赌毒遍地。法轮大法,象一缕清泉,洗净人心中的自私、冷漠,回归纯真、善良的美好心灵,被誉为“高德大法”,而善良的法轮功学员们则被称为“浊世清莲”。
“于局”深受中共蒙蔽,不辨是非,被中共以升官发财为诱饵钓上了钩,乐颠颠地充当迫害政策的执行者,对善良的法轮功学员肆意摧残,公然与天意相抗衡,渐行渐远,罪孽日重,终至遭受天谴,家破人亡,实在是可悲可叹。
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共正是害死“于局”的罪魁祸首,迫害法轮功,迫害的不仅仅是广大法轮功学员,更是各级参与迫害的官员与警察,他们在中共利诱下干下了迫害佛法的恶行,不得不在不久的将来饱尝恶报的苦果。现在人人皆知“天要灭中共”,当中共被迫害佛法的大罪拖向深渊,即将解体之时,被捆绑在同一辆战车上的参与迫害的官员与警察们,将何去何从?
其实,官员和警察中的聪明人也是大有人在。有个警察说:“上面接到举报叫我去抓人,可是没规定我必须得抓到啊,我去转一圈就回来了,汇报说人早走了。”还有个警察说:“一次狂追法轮功学员,我积极的跑在最前面,快追到时,我有意突然跌了个嘴啃泥,人没追上,上面还表扬我积极。”有个大队书记多次去派出所把法轮功学员保出来;有个治保主任领着警察四处兜圈子就是不领到法轮功学员家;一个主管刑事的法院副院长说:“我把所有法轮功的案件都弄成因病取保候审拖着。”唐山市路北区法院开庭审判法轮功学员的案件前,主审法官拒绝出庭审理。
今年一月,北京著名律师金光鸿为法轮功学员的辩护词中有这样一段论述:“一九九二年二月,统一后的德国柏林法庭审判了一起枪杀案。被告是德国统一前的一名名叫英格•亨里奇的守墙卫兵,此前两年,他在守护柏林墙时枪杀了一名企图越墙逃往西德的名叫克利斯的青年。他的辩护律师称,他当时只是执行命令,所以他是无罪的。不过这样的辩护最终没有得到法官的认可。早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纽伦堡审判法西斯战犯时已有先例。当时各国政府的立场不约而同:不道德的行为不能借口他们是奉政府的命令干出来的而求得宽恕。
柏林法庭最终的判决是:判处开枪射杀克利斯的卫兵英格•亨里奇三年半徒刑,不予假释。法官赛德尔当庭指出:“作为警察,不执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这是你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任何人都不能以服从命令为借口而超越一定的道德伦理底线。”当法律和良知冲突的时候,良知是最高的行为准则,不是法律。尊重生命,是一个放诸四海皆准的原则。从这个意义来说,良知即是法律的最高准则。”
一个没有良知的人能顺利地进入未来吗?作为一名官员或警察,你首先是一个人,然后才是官员或警察。“亨里奇案”作为“最高良知准则”的案例早已广为传扬。“抬高一厘米”是人类面对恶政时不忘抵抗与自救,是“人类良知出现的一刹那”。这一厘米是让人类海阔天空的一厘米,是个体超越于体制之上的一厘米,是见证人类良知的一厘米。
不懂法的老百姓可以被中共铺天盖地的媒体宣传欺骗,各级执法人员却万万不能被蒙蔽,否则,相关执法人员就是在执行违法的指令,将自行承担罪责。《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条法律堵死了所有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各级行政人员推脱罪责、逃避惩罚的后路。
直接参与迫害的官员和警察们,你说是执行上级的命令,其实你不也是被利用和驱使的“工具”吗?上级的命令和驱使能成为你们开脱罪责的借口吗?执行迫害命令时有正式文件吗?符合哪条法律?“上边”为啥都是口头密令,不准记录?以前的书面文件都要收回或命令你们全部销毁?将来清算罪恶时,你说上边叫我干的,你能拿出证据吗?有谁能替你承担那些罪责?为了自保,你的同伙或许会成为你所有罪行的直接指证人,出来指证你。你若不信,就看看《九评共产党》,了解一下共产党的杀人历史吧!
中共一向擅长“卸磨杀驴”的把戏。中共发动的无数次政治运动,都是利用一些人去整另一些人,一旦党要自保时,被利用的人就会成为替罪羊。文革结束时,全国军管干部中有十七人、警察七百九十三人共八百一十人被拉到云南秘密枪决,为蒙骗家属给一张“因公殉职”的通知单,以隐瞒内幕,杀人灭口。当时的北京公安局局长刘传新则在追查开始之前就畏罪自杀了。文革中的许多打手们被定为“三种人”清除。为中共拉磨的,有哪一个得了好下场呢?
对一个无辜群体、特别是信仰群体的迫害,在国际法上叫做“反人类罪”或“群体灭绝罪”,这也是纳粹法西斯犯下的罪名。假如“于局”健在,假如他能健健康康、白白胖胖的活着,那时,他也将站在大审判的被告席上,难逃法律的制裁、道义的谴责。
2011年5月23日星期一
老干部当年是怎样走進法轮功的? / 作者:诚宇
http://www.zhengjian.org/zj/articles/2011/5/23/74588.html【正见网2011年05月23日】法轮功学员遍及社会的各个阶层,其中不乏跟着中共搞了几十年革命的老干部。那么这些曾经的无神论者们是怎么转向了佛家功法的修炼的呢?最近有位这样的法轮功学员,写了篇心得交流,其中谈到她当年由不信法轮功,到相信法轮功的过程。她的心路变化很真实,我们来分享一下。
这位法轮功今年都七十岁了。她在三十多岁时,就得了高血压、子宫肌瘤;五十来岁又添了眩暈症、风湿性关节炎、骨质增生;再后来发展到吃不得饭,睡不得觉,两条腿和两只脚都撑不起自己的身子了,从一九九四年起,就已经起不来床了。
也就在这一年,有人向她介绍法轮功。她是一个认死理的人,加上受无神论的洗脑过深,对气功啦、修炼啦一概拒绝,根本就不相信,认为那不过都是骗钱的把戏。
她不相信气功,当然更谈不上让她去亲自修炼法轮功了。到了一九九六年,她有一个因高血压中风而导致瘫瘓的好朋友,去一个法轮功学员家看李洪志大师的讲法录像,去的时候是家人用担架把她抬到人家住的三楼,看完再抬回家。就那样看了几天,看到第七讲时,她就自己走回家去了。
这件事对她还是有影响的。尽管她是无神论者,不相信有什么神迹,可是自己认识的老朋友偏偏就因为看了法轮功录像而好了,她该怎么想?
她这个朋友到她家来,说法轮功如何如何好,叫她的家人也送她去看录像。但是她心里还不愿承认这种事实,心想:也许她是其它什么原因好的呢?医院看不好的病,气功能看好?可是碍于朋友的情面,也就答应下来。
老伴与她一块看录像。可是一進去,她就开始睡觉。录像放的是师父的讲法带。电视上师父讲完了,她这边也睡醒了。连续三天都是如此。
到了第四天,她就不想去了,说:“这个师父要是讲的好,我怎么会睡觉呢?”
她这个人就是有点认死理:自己本来就不相信什么神嘛,这不我睡觉了,就说明这个师父讲的不怎么着。
她的老伴悟性倒不错,就提醒她:“你原来睡不得,现在能睡了,也是好事。”
她一想,也是,自己这几天睡的还很香。就这样,老伴又陪她一块去了。到那,她就问辅导员是否有书看?辅导员给她请了四十多元的书和一张师父的法像。
她又产生怀疑了:说什么不要钱,这不是变相的搞钱吗?
有一个问题要说清,当年李洪志老师的讲法书籍在大陆很稀缺。尽管这样,法轮功学员们在为同伴购买大法书籍时,也都是按照進书时的成本价出售的,并不存在从中牟利的事,相当一部分学员都是主动承担了相关的运输或邮购等方面的费用的。这些对于刚進门听法的她是不太好理解,才有这样的想法。
辅导员对她说:“你根基好,一進来师父就给你清理身体。”
这是事实啊,她睡觉的状况,师父在讲法中讲的明明白白的。可是刚听法的她怎么能相信得了?就跟辅导员抬杠:“你也说得太玄了,这个师父又不认识我,又没见过面,医生看病还得拿脉呢,看个录像病就好了,你得了多少钱?”
得,她不但不承认法轮功对自己的好处,反倒凭自己的想象指责起人家从中得到什么好处来了。
她又一想:“反正钱也出了,书也拿了,那我就先看书吧。”
看《转法轮》第一讲,李洪志师父说:“我这里不是讲的玄天玄地的,我们在座的许多老学员知道这一点。而且老年妇女还会来例假,因为性命双修功法,需要经血之气来修你的命。”她又觉得这个师父说的玄,这是不可能的事。
说到这里,咱得换个角度说说。李洪志老师在书上确实有这样的话。是真是假,恐怕只有法轮功学员自己知道。特别是老年女法轮功学员,如果在她们身上没有亲身的体验,恐怕她们早就不相信了。当时的事实情况是,修炼法轮功的中老年妇女人数相当多。李洪志老师在书中讲到的这一现象,在绝大多数老年女法轮功学员身上都出现过。
她虽然不太相信,在家躺着也无事,又下不来床,就这样天天坚持到时去看讲法录像,回到家再接着看书。
可是看着看着,她就打起喷嚏流起眼泪来,就象那自来水龙头打开了一样的流。这在她这一生中还没有出现过这种状况,多少有点觉得奇怪。
看到第七讲时,全身开始发冷。那个冷啊,真的无法形容,都冷到骨头缝里去了,心就象结了冰一样。
老伴一看,急了,赶忙喊来医生,看病拿药。她心里想:这药不能吃,反正伤风感冒也死不了人。如果吃了药,就分不清我的病是吃药吃好的,还是李老师给拿掉的。
这就是好认死理的人的真实的心里状态。不过,她当时的心理已经有所动摇了,她要亲身验证一下,看看究竟是不是李洪志师父在给她净化身体?所以等老伴倒水让她吃药时,她就把药偷偷丢掉了。
再过了两天,也就是把最后两讲看完,她全身所有的病真的都不翼而飞了。在床上呆了几年的她,竟然能行动自如了,亲身体验了《转法轮》中所讲的:“你会觉的一身轻,走路生风。过去走几步就累,现在走多远都觉的很轻松,骑自行车好象有人推你一样,上楼上多高也不累。”
直到这时,她才知道自己得到了什么,才知道李洪志师父讲的句句都是真的,才由不信到信,开始走入法轮功修炼。
她经过自身的体验,由感性认识逐渐转到对法轮功的理性认识。以前对待问题较真的态度,也完全转变为对法轮功的坚定了。
这就是一个刚刚走入法轮功修炼的老干部的真实故事。几天后的变化,对几天前的她来讲,那是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的。变化如此巨大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她看了法轮功的书籍和李洪志老师的录像。对于全球上亿法轮功学员来讲,她这样的变化,大家都能接受,并知晓其中的奥秘。而对于那些对于法轮功还不太理解的朋友来说,也确实一时接受不了这么多的法轮功学员,怎么一修炼法轮功就变得深信不疑起来。但是有一个普遍的现象却是明摆着的事实,那就是法轮功学员的身心状况和对生活的态度,都是非常正面的。而且他们都是法轮功的直接受益者,有许多就是因为在修炼中去掉了多年的顽疾,才使他们对法轮功深信不疑起来。
朋友,您能找来《转法轮》或李洪志老师的讲法录像看一看吗?神秘的体现和全新的生活将从此开始。
衷心希望您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这位法轮功今年都七十岁了。她在三十多岁时,就得了高血压、子宫肌瘤;五十来岁又添了眩暈症、风湿性关节炎、骨质增生;再后来发展到吃不得饭,睡不得觉,两条腿和两只脚都撑不起自己的身子了,从一九九四年起,就已经起不来床了。
也就在这一年,有人向她介绍法轮功。她是一个认死理的人,加上受无神论的洗脑过深,对气功啦、修炼啦一概拒绝,根本就不相信,认为那不过都是骗钱的把戏。
她不相信气功,当然更谈不上让她去亲自修炼法轮功了。到了一九九六年,她有一个因高血压中风而导致瘫瘓的好朋友,去一个法轮功学员家看李洪志大师的讲法录像,去的时候是家人用担架把她抬到人家住的三楼,看完再抬回家。就那样看了几天,看到第七讲时,她就自己走回家去了。
这件事对她还是有影响的。尽管她是无神论者,不相信有什么神迹,可是自己认识的老朋友偏偏就因为看了法轮功录像而好了,她该怎么想?
她这个朋友到她家来,说法轮功如何如何好,叫她的家人也送她去看录像。但是她心里还不愿承认这种事实,心想:也许她是其它什么原因好的呢?医院看不好的病,气功能看好?可是碍于朋友的情面,也就答应下来。
老伴与她一块看录像。可是一進去,她就开始睡觉。录像放的是师父的讲法带。电视上师父讲完了,她这边也睡醒了。连续三天都是如此。
到了第四天,她就不想去了,说:“这个师父要是讲的好,我怎么会睡觉呢?”
她这个人就是有点认死理:自己本来就不相信什么神嘛,这不我睡觉了,就说明这个师父讲的不怎么着。
她的老伴悟性倒不错,就提醒她:“你原来睡不得,现在能睡了,也是好事。”
她一想,也是,自己这几天睡的还很香。就这样,老伴又陪她一块去了。到那,她就问辅导员是否有书看?辅导员给她请了四十多元的书和一张师父的法像。
她又产生怀疑了:说什么不要钱,这不是变相的搞钱吗?
有一个问题要说清,当年李洪志老师的讲法书籍在大陆很稀缺。尽管这样,法轮功学员们在为同伴购买大法书籍时,也都是按照進书时的成本价出售的,并不存在从中牟利的事,相当一部分学员都是主动承担了相关的运输或邮购等方面的费用的。这些对于刚進门听法的她是不太好理解,才有这样的想法。
辅导员对她说:“你根基好,一進来师父就给你清理身体。”
这是事实啊,她睡觉的状况,师父在讲法中讲的明明白白的。可是刚听法的她怎么能相信得了?就跟辅导员抬杠:“你也说得太玄了,这个师父又不认识我,又没见过面,医生看病还得拿脉呢,看个录像病就好了,你得了多少钱?”
得,她不但不承认法轮功对自己的好处,反倒凭自己的想象指责起人家从中得到什么好处来了。
她又一想:“反正钱也出了,书也拿了,那我就先看书吧。”
看《转法轮》第一讲,李洪志师父说:“我这里不是讲的玄天玄地的,我们在座的许多老学员知道这一点。而且老年妇女还会来例假,因为性命双修功法,需要经血之气来修你的命。”她又觉得这个师父说的玄,这是不可能的事。
说到这里,咱得换个角度说说。李洪志老师在书上确实有这样的话。是真是假,恐怕只有法轮功学员自己知道。特别是老年女法轮功学员,如果在她们身上没有亲身的体验,恐怕她们早就不相信了。当时的事实情况是,修炼法轮功的中老年妇女人数相当多。李洪志老师在书中讲到的这一现象,在绝大多数老年女法轮功学员身上都出现过。
她虽然不太相信,在家躺着也无事,又下不来床,就这样天天坚持到时去看讲法录像,回到家再接着看书。
可是看着看着,她就打起喷嚏流起眼泪来,就象那自来水龙头打开了一样的流。这在她这一生中还没有出现过这种状况,多少有点觉得奇怪。
看到第七讲时,全身开始发冷。那个冷啊,真的无法形容,都冷到骨头缝里去了,心就象结了冰一样。
老伴一看,急了,赶忙喊来医生,看病拿药。她心里想:这药不能吃,反正伤风感冒也死不了人。如果吃了药,就分不清我的病是吃药吃好的,还是李老师给拿掉的。
这就是好认死理的人的真实的心里状态。不过,她当时的心理已经有所动摇了,她要亲身验证一下,看看究竟是不是李洪志师父在给她净化身体?所以等老伴倒水让她吃药时,她就把药偷偷丢掉了。
再过了两天,也就是把最后两讲看完,她全身所有的病真的都不翼而飞了。在床上呆了几年的她,竟然能行动自如了,亲身体验了《转法轮》中所讲的:“你会觉的一身轻,走路生风。过去走几步就累,现在走多远都觉的很轻松,骑自行车好象有人推你一样,上楼上多高也不累。”
直到这时,她才知道自己得到了什么,才知道李洪志师父讲的句句都是真的,才由不信到信,开始走入法轮功修炼。
她经过自身的体验,由感性认识逐渐转到对法轮功的理性认识。以前对待问题较真的态度,也完全转变为对法轮功的坚定了。
这就是一个刚刚走入法轮功修炼的老干部的真实故事。几天后的变化,对几天前的她来讲,那是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的。变化如此巨大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她看了法轮功的书籍和李洪志老师的录像。对于全球上亿法轮功学员来讲,她这样的变化,大家都能接受,并知晓其中的奥秘。而对于那些对于法轮功还不太理解的朋友来说,也确实一时接受不了这么多的法轮功学员,怎么一修炼法轮功就变得深信不疑起来。但是有一个普遍的现象却是明摆着的事实,那就是法轮功学员的身心状况和对生活的态度,都是非常正面的。而且他们都是法轮功的直接受益者,有许多就是因为在修炼中去掉了多年的顽疾,才使他们对法轮功深信不疑起来。
朋友,您能找来《转法轮》或李洪志老师的讲法录像看一看吗?神秘的体现和全新的生活将从此开始。
衷心希望您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2011年5月22日星期日
赤裸裸的非法话语与血淋淋的迫害事实 / 文/沧海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5/22/赤裸裸的非法话语与血淋淋的迫害事实-241226.html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二日】中共迫害法轮功根本不讲法律,这可从中共各级迫害者的话语中表露出来。
二零零九年九月,四川省西昌市法轮功学员高德玉被绑架,家属为她请了律师。律师于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六日到市公安局法制科办手续,要求会见高德玉,遭到办案警官、法制科等部门的互相推诿,最后推到主管的副局长汪耀辉那里。汪以法轮功相关的案子“涉密”、是“政治敏感案子”为由,不让律师会见。律师说,根据《律师法》和《刑事诉讼法》,在侦查阶段,律师有权会见当事人。汪仍拒绝。律师将情况反映到市政法委,政法委姓刘的副书记竟说:“不要跟我讲法律,我们不讲法律。”
政法委是中共主管公检法司的党务部门,政法委副书记竟然说出这样的话,那些具体的执法者怎能不胆大妄为呢?
也是在四川,今年五月,法轮功学员杨倩骑车至十八中学校大门口旁时,十多个早已潜伏在此的男子一拥而上,强行把杨倩绑走。事后得知,她是被成都西安路街道办“610”人员绑架的,并被劫持到洗脑班。
五月八日下午,杨倩的妹妹杨静与母亲前往白果林派出所报案,派出所以杨倩修炼法轮功为由拒绝立案。杨静与母亲当时就指出:炼不炼功都是杨倩的权益,法轮功在中国是合法的,中国现行法律没有把法轮功定为×教,也没有法律规定不能炼法轮功。一个女警很不耐烦地说:“政府规定不能炼,就是不能炼。”杨静与母亲反驳说:“政府不代表法律。江××的个人言论没有法律效力。”这个女警脱口而出:“不要跟我讲法律,我们不讲法律。”
真是上行下效。虽说西昌市政法委管不了白果树派出所,可是政法委副书记的话竟然与警察的话如出一辙,一字不差,这该不是巧合吧。正是因为他们不具有实质上的上下级关系,才凸显出中共各地各级在迫害法轮功学员时不讲法律的本质。
当然非法的话语不可能都如此地雷同。各地有各地的表达方式,他们在表达起对法轮功学员不讲法律时,所使用的话语也会有些许的差异,但是内容却绝对一致。
吉林省农安法轮功学员韩希祥、李凤鸣等七位法轮功学员被冤判后提出上诉,家属请来四位律师为他们作辩护。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一日下午,家属得到消息说二十三日进行“宣判”的消息,就通知了代理律师。二十二日,律师赶到农安。律师按法律程序到农安看守所见当事人,遭到拒绝。律师来到政法委和“610”质询,这些人竟耍起流氓来。“610”的马主任说:“就是不让你们见。”律师明确指出:“你们这么做是违法的。”马说:“你别跟我讲法律,我们不讲法律,只讲政治。其它的你不要跟我说,我也没时间。”
这位马主任的话与上述两例中的话语多少有点区别,但表达的内容没什么两样。“你别跟我讲法律”与“不要跟我讲法律”有什么区别呢?那不是完全一样的吗?而这句“我们不讲法律”则一个字都不差。真不知道这些远在千里的中共官员们是怎么如此的心领神会的?
律师经过多次争取,要求会见当事人,可是却处处遇到阻挡。最后无奈又来到政法委、“610”争取辩护权利,并质问为什么不让见?马主任说:“在这我们说了算,我们讲政治不讲法律,你们愿上哪告就去上哪告。”律师气愤地说:“这就是在耍流氓,简直连脸面都不要了!”
好一个“讲政治不讲法律”,只要用政治当挡箭牌这么一挡,再非法的事到了中共这也就变成合理的了。究竟是政治大,还是法律大?政治能代替法律吗?连法律都敢肆意践踏的人不是流氓是什么?难怪律师直斥他是在耍流氓。
政法委、610凌驾在法律之上,那具体的执法机关又该如何呢?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六日,吉林省公主岭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李健奇,指导员王德等恶警,带人将肖杰、陈洪祥、申宝贵、李会、王华等五位法轮功学员绑架,同时他们的家产与现金也都被不同程度的遭到强抢,王华、李会家的家用电器几乎被全部抢光,就连只值几十元钱的旧手机都没放过。在王华、李会儿女的强烈追究下,王德只还给了三千六百元。公主岭检察院曾两次以证据不足将案卷退回,法院也曾一拖再拖不予审理。可李建奇、王德与陶家派出所的李辉竟公开地说:“我们就是不按法律办事,就是给王华、李会凑假材料,就是要冤枉她们。”
那么为什么要冤判他们呢?原来在公主岭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内部,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判了法轮功,我们拿他们什么都不算抢。”
公安局与派出所的警察不讲法律,那么法院又该如何呢?
二零零九年,河北唐山迁安法院,在非法审理法轮功学员李艳奎、李青松、赵明华、张贺文一案时,严重违法。法轮功学员提出上诉后,被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并发回重审。迁安法院副院长张树安、审判委员会成员冯小林、王子良、赵文禄等人多次在工作场合公开对法轮功学员的家属说:“法轮功案子不按照法律办案。”
公安局非法抓捕,法院非法判决,到了监狱是不是就讲法律了呢?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上午,被非法关押在黑龙江大庆监狱一监区的法轮功学员齐凤鸣,因拒穿囚服被副大队长余长江打耳光很长时间,便服也被扒掉烧了。余长江写个诽谤法轮功的纸条,强迫齐凤鸣拿脚踩。后又把他强行拉出监舍门外打耳光,用脚踹腿、踹腰部,双手抓肩下按,用膝盖顶齐凤鸣腹部、胸部。
法轮功学员任忠德推开窗户大喊:“不准打法轮功,不许打法轮功学员。”余长江疯狂返回监舍,问谁喊的?任忠德说我喊的。又问你喊什么?任忠德说:“他都七十多岁了,你那么打,打坏了怎么办?”余长江不容分说,上来就打任忠德。任忠德只好来回躲着,余长江打不着,就喝令几个犯人把任忠德抻起来打。然后又把任忠德拖到外面,按倒打,用脚踹。任忠德问余长江:你有什么法律依据可以随便打人?余长江叫喊着说:“我就是法律,打你就是法律。”
这句话多蛮横!哪有标榜自己是法律的呢?其实想想也不奇怪,从政法委,公安局,派出所,一直到法庭,不都是不讲法律吗?到了监狱,在这完全封闭的环境中,特别再加上中共邪恶政策的教唆,狱警说出这样的话来,虽然过分,但合乎实情。
这是在监狱,那么在另一个非法囚禁法轮功学员的场所劳教所又该是什么情形呢?
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一日,是吉林省长春法轮功学员张海英被非法劳教期满的日子。不料,狱警在当日出尔反尔,拒绝释放张海英。来接张海英的亲友非常失望,质问狱警为什么不按法律办事,狱警实话实说:“按法律办事就关不了法轮功了。”
劳教所警察一语道破了实情,看来只有不按法律才能迫害法轮功。可是对法轮功迫害十二年来,中共却是打着法律的旗号,又利用着法律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残酷迫害的。
如此明目张胆的只有法盲才能说出的话,可不只是普遍盛行于中国大陆的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官员与警察之口,中共专家在国际上也曾这么说过。
二零一零年七月一至三日,在美国新泽西州北部希尔顿逸林酒店召开国际教派研究协会的年度国际会议,中共派出三人与会。七月一日晚的研讨会上,中共官员程宁宁、王文忠、陈青萍分别做了“研究报告”,讲述所谓“关爱、转化、教育中国邪教成员”的情况。在听完他们发言后,在场记者请担任中国反邪教协会副秘书长已有十年的程宁宁回答其研究对象是谁,程宁宁百般支吾地回答说:“我不知道。”同时,在被问对象是否仅针对法轮功学员,程尴尬默认。当她被告知,说他们这些针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行为属于犯罪,而且违反了中国的现行宪法和中国的法律时,程宁宁公然回答:我不懂法律,不要和我讲法律。
这可是在国际会议上,代表的可是中共的形象。难道不懂法律就可作为对法轮功犯罪的借口吗?不懂法律又是怎样对所谓的“邪教”及“邪教成员”定性的呢?当然,她的回答,可不只是贻笑于国际,也充分暴露出中共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法轮功教人向善,没有组织,和邪教没有任何关系。而中共残害民众、欺骗民众,中共才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邪教。
当然,关于中共官员与警察在迫害法轮功时所说出的违法的话语还有很多。虽然存在一些差异,但是本质相同。在中共对法轮功全面而彻底的迫害中,其党徒所说出的话,怎能不一致呢?又怎能不是违法的呢?这些都与中共恶首江泽民“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迫害政策一脉相承。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二日】中共迫害法轮功根本不讲法律,这可从中共各级迫害者的话语中表露出来。
二零零九年九月,四川省西昌市法轮功学员高德玉被绑架,家属为她请了律师。律师于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六日到市公安局法制科办手续,要求会见高德玉,遭到办案警官、法制科等部门的互相推诿,最后推到主管的副局长汪耀辉那里。汪以法轮功相关的案子“涉密”、是“政治敏感案子”为由,不让律师会见。律师说,根据《律师法》和《刑事诉讼法》,在侦查阶段,律师有权会见当事人。汪仍拒绝。律师将情况反映到市政法委,政法委姓刘的副书记竟说:“不要跟我讲法律,我们不讲法律。”
政法委是中共主管公检法司的党务部门,政法委副书记竟然说出这样的话,那些具体的执法者怎能不胆大妄为呢?
也是在四川,今年五月,法轮功学员杨倩骑车至十八中学校大门口旁时,十多个早已潜伏在此的男子一拥而上,强行把杨倩绑走。事后得知,她是被成都西安路街道办“610”人员绑架的,并被劫持到洗脑班。
五月八日下午,杨倩的妹妹杨静与母亲前往白果林派出所报案,派出所以杨倩修炼法轮功为由拒绝立案。杨静与母亲当时就指出:炼不炼功都是杨倩的权益,法轮功在中国是合法的,中国现行法律没有把法轮功定为×教,也没有法律规定不能炼法轮功。一个女警很不耐烦地说:“政府规定不能炼,就是不能炼。”杨静与母亲反驳说:“政府不代表法律。江××的个人言论没有法律效力。”这个女警脱口而出:“不要跟我讲法律,我们不讲法律。”
真是上行下效。虽说西昌市政法委管不了白果树派出所,可是政法委副书记的话竟然与警察的话如出一辙,一字不差,这该不是巧合吧。正是因为他们不具有实质上的上下级关系,才凸显出中共各地各级在迫害法轮功学员时不讲法律的本质。
当然非法的话语不可能都如此地雷同。各地有各地的表达方式,他们在表达起对法轮功学员不讲法律时,所使用的话语也会有些许的差异,但是内容却绝对一致。
吉林省农安法轮功学员韩希祥、李凤鸣等七位法轮功学员被冤判后提出上诉,家属请来四位律师为他们作辩护。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一日下午,家属得到消息说二十三日进行“宣判”的消息,就通知了代理律师。二十二日,律师赶到农安。律师按法律程序到农安看守所见当事人,遭到拒绝。律师来到政法委和“610”质询,这些人竟耍起流氓来。“610”的马主任说:“就是不让你们见。”律师明确指出:“你们这么做是违法的。”马说:“你别跟我讲法律,我们不讲法律,只讲政治。其它的你不要跟我说,我也没时间。”
这位马主任的话与上述两例中的话语多少有点区别,但表达的内容没什么两样。“你别跟我讲法律”与“不要跟我讲法律”有什么区别呢?那不是完全一样的吗?而这句“我们不讲法律”则一个字都不差。真不知道这些远在千里的中共官员们是怎么如此的心领神会的?
律师经过多次争取,要求会见当事人,可是却处处遇到阻挡。最后无奈又来到政法委、“610”争取辩护权利,并质问为什么不让见?马主任说:“在这我们说了算,我们讲政治不讲法律,你们愿上哪告就去上哪告。”律师气愤地说:“这就是在耍流氓,简直连脸面都不要了!”
好一个“讲政治不讲法律”,只要用政治当挡箭牌这么一挡,再非法的事到了中共这也就变成合理的了。究竟是政治大,还是法律大?政治能代替法律吗?连法律都敢肆意践踏的人不是流氓是什么?难怪律师直斥他是在耍流氓。
政法委、610凌驾在法律之上,那具体的执法机关又该如何呢?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六日,吉林省公主岭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李健奇,指导员王德等恶警,带人将肖杰、陈洪祥、申宝贵、李会、王华等五位法轮功学员绑架,同时他们的家产与现金也都被不同程度的遭到强抢,王华、李会家的家用电器几乎被全部抢光,就连只值几十元钱的旧手机都没放过。在王华、李会儿女的强烈追究下,王德只还给了三千六百元。公主岭检察院曾两次以证据不足将案卷退回,法院也曾一拖再拖不予审理。可李建奇、王德与陶家派出所的李辉竟公开地说:“我们就是不按法律办事,就是给王华、李会凑假材料,就是要冤枉她们。”
那么为什么要冤判他们呢?原来在公主岭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内部,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判了法轮功,我们拿他们什么都不算抢。”
公安局与派出所的警察不讲法律,那么法院又该如何呢?
二零零九年,河北唐山迁安法院,在非法审理法轮功学员李艳奎、李青松、赵明华、张贺文一案时,严重违法。法轮功学员提出上诉后,被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并发回重审。迁安法院副院长张树安、审判委员会成员冯小林、王子良、赵文禄等人多次在工作场合公开对法轮功学员的家属说:“法轮功案子不按照法律办案。”
公安局非法抓捕,法院非法判决,到了监狱是不是就讲法律了呢?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上午,被非法关押在黑龙江大庆监狱一监区的法轮功学员齐凤鸣,因拒穿囚服被副大队长余长江打耳光很长时间,便服也被扒掉烧了。余长江写个诽谤法轮功的纸条,强迫齐凤鸣拿脚踩。后又把他强行拉出监舍门外打耳光,用脚踹腿、踹腰部,双手抓肩下按,用膝盖顶齐凤鸣腹部、胸部。
法轮功学员任忠德推开窗户大喊:“不准打法轮功,不许打法轮功学员。”余长江疯狂返回监舍,问谁喊的?任忠德说我喊的。又问你喊什么?任忠德说:“他都七十多岁了,你那么打,打坏了怎么办?”余长江不容分说,上来就打任忠德。任忠德只好来回躲着,余长江打不着,就喝令几个犯人把任忠德抻起来打。然后又把任忠德拖到外面,按倒打,用脚踹。任忠德问余长江:你有什么法律依据可以随便打人?余长江叫喊着说:“我就是法律,打你就是法律。”
这句话多蛮横!哪有标榜自己是法律的呢?其实想想也不奇怪,从政法委,公安局,派出所,一直到法庭,不都是不讲法律吗?到了监狱,在这完全封闭的环境中,特别再加上中共邪恶政策的教唆,狱警说出这样的话来,虽然过分,但合乎实情。
这是在监狱,那么在另一个非法囚禁法轮功学员的场所劳教所又该是什么情形呢?
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一日,是吉林省长春法轮功学员张海英被非法劳教期满的日子。不料,狱警在当日出尔反尔,拒绝释放张海英。来接张海英的亲友非常失望,质问狱警为什么不按法律办事,狱警实话实说:“按法律办事就关不了法轮功了。”
劳教所警察一语道破了实情,看来只有不按法律才能迫害法轮功。可是对法轮功迫害十二年来,中共却是打着法律的旗号,又利用着法律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残酷迫害的。
如此明目张胆的只有法盲才能说出的话,可不只是普遍盛行于中国大陆的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官员与警察之口,中共专家在国际上也曾这么说过。
二零一零年七月一至三日,在美国新泽西州北部希尔顿逸林酒店召开国际教派研究协会的年度国际会议,中共派出三人与会。七月一日晚的研讨会上,中共官员程宁宁、王文忠、陈青萍分别做了“研究报告”,讲述所谓“关爱、转化、教育中国邪教成员”的情况。在听完他们发言后,在场记者请担任中国反邪教协会副秘书长已有十年的程宁宁回答其研究对象是谁,程宁宁百般支吾地回答说:“我不知道。”同时,在被问对象是否仅针对法轮功学员,程尴尬默认。当她被告知,说他们这些针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行为属于犯罪,而且违反了中国的现行宪法和中国的法律时,程宁宁公然回答:我不懂法律,不要和我讲法律。
这可是在国际会议上,代表的可是中共的形象。难道不懂法律就可作为对法轮功犯罪的借口吗?不懂法律又是怎样对所谓的“邪教”及“邪教成员”定性的呢?当然,她的回答,可不只是贻笑于国际,也充分暴露出中共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法轮功教人向善,没有组织,和邪教没有任何关系。而中共残害民众、欺骗民众,中共才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邪教。
当然,关于中共官员与警察在迫害法轮功时所说出的违法的话语还有很多。虽然存在一些差异,但是本质相同。在中共对法轮功全面而彻底的迫害中,其党徒所说出的话,怎能不一致呢?又怎能不是违法的呢?这些都与中共恶首江泽民“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迫害政策一脉相承。
2011年5月21日星期六
拿您当亲人的人 / 作者:乡音
http://www.zhengjian.org/zj/articles/2011/5/21/74453.html【正见网2011年05月21日】我们现在这个社会,不要说生人,就是熟人,互相提防的心都很强。要说一个不相识的人拿自己当亲人,很多人会不以为然。其实不都是这样,在如今,还真有那么一群拿您当亲人的人,他们就是法轮功学员。
我们换一个角度说,法轮功在中国洪传时,传法的形式是“人传人,心传心”,有的人一修炼法轮功,感觉法轮功太好了,就把它介绍给自己的亲朋好友了。特别是一家人,有时放李洪志老师的讲法录音或录像,不自觉的就看上了,一看,觉的好,自己也就开始学了。再一个就是有很多人开始修炼法轮功是因为有病,多年治不好的病,一修炼,结果病好了;发生在自己亲人身上的事实,这还能是假的不成?结果一看书,一炼功,自己的身体也好了。所以在当初,有许多家庭都是一家一家的修炼,前些年的报道中,有一个大家庭,三十几口人,全都修炼法轮功。
所以,从这个角度上说,法轮功学员在传法的初期,他们的亲朋好友都是这样得法修炼的,如今,迫害这么残酷,他们认识到法轮功的真正价值后,再告诉给世人,不管认识不认识,不都是在为世人好吗?这本身不就把世人当成自己的亲人了吗?再说,法轮功学员仅仅因为讲真相,就冒着被抓、被打、被判刑的风险,他们不把您当着他们的亲人,他们干吗要花着自己的钱、起早贪黑地给您送资料呢。
明慧网上有一篇文章,写的是一位女大法弟子被非法绑架進洗脑班后,给那里的人员讲真相的事。她说:“我没把你当作坏人看,我拿你当我的亲人看,在人格上我们是平等的,我是个修炼人,是个好人……其实你是了解真相的,你完全知道法轮功学员都是好人,你不能跟着中共一条道走到黑。你这么年轻,那样对你的家人和你都没有好处,难道你不希望他们好吗?为了他们,你要好好想想这个问题,这不是你一个人的问题,你们全家人的性命都在你的身上,我这么说是为你好,我没有一丁点为自己好的私心。”最后她的话打动了那个故意刁难她的人,从此以后改变了对法轮功的态度。
可是,反过来看呢,中共为什么下那么大的毒手阻止法轮功学员向您讲真相?它们怕什么呢?人家讲真、善、忍有错吗?怎么怕起好人来呢?看来真、善、忍的力量真大,把中共的本性映照出来了。不然的话,何以如此残酷地打压呢?是好是坏,让民众自己分辨吧。
因此,对于接触到法轮功真相的人来讲,不管您是以什么样的形式接触的,一份传单,一张光盘,一个电话,一个流传到您口袋里的真相币,那都是您的亲人的殷殷期盼啊。
真心希望世人都能明真相,法轮功学员真地把所有的世人都当成了他们的亲人!
我们换一个角度说,法轮功在中国洪传时,传法的形式是“人传人,心传心”,有的人一修炼法轮功,感觉法轮功太好了,就把它介绍给自己的亲朋好友了。特别是一家人,有时放李洪志老师的讲法录音或录像,不自觉的就看上了,一看,觉的好,自己也就开始学了。再一个就是有很多人开始修炼法轮功是因为有病,多年治不好的病,一修炼,结果病好了;发生在自己亲人身上的事实,这还能是假的不成?结果一看书,一炼功,自己的身体也好了。所以在当初,有许多家庭都是一家一家的修炼,前些年的报道中,有一个大家庭,三十几口人,全都修炼法轮功。
所以,从这个角度上说,法轮功学员在传法的初期,他们的亲朋好友都是这样得法修炼的,如今,迫害这么残酷,他们认识到法轮功的真正价值后,再告诉给世人,不管认识不认识,不都是在为世人好吗?这本身不就把世人当成自己的亲人了吗?再说,法轮功学员仅仅因为讲真相,就冒着被抓、被打、被判刑的风险,他们不把您当着他们的亲人,他们干吗要花着自己的钱、起早贪黑地给您送资料呢。
明慧网上有一篇文章,写的是一位女大法弟子被非法绑架進洗脑班后,给那里的人员讲真相的事。她说:“我没把你当作坏人看,我拿你当我的亲人看,在人格上我们是平等的,我是个修炼人,是个好人……其实你是了解真相的,你完全知道法轮功学员都是好人,你不能跟着中共一条道走到黑。你这么年轻,那样对你的家人和你都没有好处,难道你不希望他们好吗?为了他们,你要好好想想这个问题,这不是你一个人的问题,你们全家人的性命都在你的身上,我这么说是为你好,我没有一丁点为自己好的私心。”最后她的话打动了那个故意刁难她的人,从此以后改变了对法轮功的态度。
可是,反过来看呢,中共为什么下那么大的毒手阻止法轮功学员向您讲真相?它们怕什么呢?人家讲真、善、忍有错吗?怎么怕起好人来呢?看来真、善、忍的力量真大,把中共的本性映照出来了。不然的话,何以如此残酷地打压呢?是好是坏,让民众自己分辨吧。
因此,对于接触到法轮功真相的人来讲,不管您是以什么样的形式接触的,一份传单,一张光盘,一个电话,一个流传到您口袋里的真相币,那都是您的亲人的殷殷期盼啊。
真心希望世人都能明真相,法轮功学员真地把所有的世人都当成了他们的亲人!
2011年5月20日星期五
国保大队警察们的恶报险境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5/19/国保大队警察们的恶报险境-240770.html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大陆报道)中共官场中有一个职位是“死亡职位”,只要坐上这个位置,出意外暴死的机会很高,而且臭名远扬,这个职位就是大陆各地各级“六一零办公室”的头目,与这个死亡职位有着密切联系的另一个特殊的部门,也被曝出是高机率惨死的,就是各地公安局的国保大队,实为“中共搞政治迫害的打手”,以前叫“政保科”,专门为中共邪党迫害异己的。
在明慧网的记载中,我们可以看到,国保大队的警察们因车祸惨死、因突发病暴死、因故被人杀死的案例很多,有的人在病痛的折磨中有所悔悟,有的人连悔悟的机会都没有。他们的年龄从三十岁到五十几岁不等,正是老百姓俗称的黄金年龄。
之所以说国保大队与“六一零”联系密切,是因为他们两家常常联手迫害法轮功,不经任何法律程序,随意绑架、监禁、刑讯逼供法轮功学员。“六一零”凌驾于公检法之上指挥策划,国保大队则是主要打手。两个“连体”机构,都有很高的暴死机率。下面是明慧网上透露出来的他们遭受恶报的部份案例。
车祸伤亡
陈洪辉,黑龙江省桦南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二零零九年十月三十一日下午,因私事乘车从桦南县土龙山镇返回桦南镇的路上,撞到大树上颅骨粉碎,当场死亡。
陈洪辉自接任桦南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以来,一直迫害法轮功,组织他人焚烧大法书籍和大法师父的法像。他主管迫害法轮功两年来就有十六名法轮功学员先后被非法抓捕,其中有五人被非法判刑,两人被非法劳教,其他人或被勒索罚款或被拘留。其中残疾人李成被非法判五年重刑。法轮功学员多次给他讲真相,陈洪辉都执迷不悟。就在他遭恶报的前几天,还有法轮功学员劝他不要参与迫害法轮功,劝他退出中共邪党,他扬言说:“这么多年出车也没撞死,我就跟共产党走到底了”。结果没过一周就撞死了。
王久高,四十多岁,河北省滦平县公安局国保副大队长二零一零年清明节当天从北京市密云返回滦平途中,自己驾车却被甩出车外,正巧脑袋撞在一根水泥柱子上,当场死亡。这件事公安局要求保密,不让外界人知道,事隔四个月的丑事还是败露出来了。王久高积极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并勒索法轮功学员钱财20多万元;滦平县所有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都与王久高有直接的关系。
赵淼,河南省潢川县国保大队副队长,二零零三年出车祸导致一条腿被砸断,之后被降职。从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赵淼认为抓到了晋升表现的机会,开始积极配合邪党的迫害指令。有个法轮功学员上北京被带回后,关在河店看守所一个月,有一天审问时,赵淼狠狠的用皮鞋将法轮功学员踢倒在地,他又补上两脚。出狱后,此法轮功学员被迫流离失所。两年后,又是赵淼带人去抓该法轮功学员,一路上他给该法轮功学员上大背铐,在腊月天不准穿衣服。
马祥云,四川德阳地区某市的国安大队头目,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二年四月,马开车去上级那里邀功,车行至途中,突然钻入一辆大卡车底下,当即身负重伤。在医院抢救时又突然停了电。数日后,马在极度痛苦中死亡。
绝症或病死
苏宏伟,早年在黑龙江省密山市公安局任治安大队长,因受贿降职调往看守所,后又调到国保大队。苏多次参与绑架迫害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为挽救其人,多次给他讲真相劝三退他不听。二零一零年七月初,苏宏伟感觉腰痛的厉害,经密山市医院诊断,白血球大量死亡、肾癌晚期。医生告诉他密山治不了,让他去北京治疗。八月九日北京某医院医生告诉他已无法医治,他听完当天就死了,死时五十三岁。
常建国,河南省洛阳市公安局老城分局政保科长,紧随邪党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使多个法轮功学员受到迫害,手段极其邪恶。二零零六年四月份,常建国再一次参与绑架迫害法轮功学员,不久暴病死亡,死时才四十几岁。
何桢准(音),五十多岁,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公安局原政保科科长,为达到升官的目的,亲手办理非法拘留、送看守所关押、劳教多名大法学员,尤其是把黄泽全和邱宝森绑架到精神病院折磨,叫医生给这两名学员打破坏中枢神经的毒针,医生本着良知说:“这两个人没有精神病,不能打那针”,结果医生受到县有关部门的批评。半年多后,黄泽全逃离精神病院,何祯淮坐着警车亲自指挥追捕,眼看只有三四十米距离就要追到了,何祯淮突然止不住大流鼻血,随后被确诊为鼻咽癌,癌细胞已扩散。何桢准一直在病痛的折磨中等死,据说有所悔悟。
柴发祥,四川米易县国保大队警察,长期追随中共残酷迫害法轮功,经其手毒打折磨的法轮功学员不下百人。二零零二年柴发祥毒打法轮功学员朱召杰,两日后暴死。
姚建春,四川省遂宁市大英县国安大队长,长期参与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四年底得癌症死亡。
张其国,男,四十多岁,原沂水国保大队副大队长,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二零一零年患喉癌。
李富,原牡丹江国保大队队长,继牡丹江“610”头子李长青遭报死亡后秘密住院,警方对此事封闭消息,对医院救护的各项事宜也派人负责,不准随便接见。
韩益军,四川江油市国安前大队长,在位期间参与迫害江油市多名法轮功学员。经法轮功学员讲真相,后来他态度有一些改变。但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业已造成,韩益军最后得了癌症。
王广平,广州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副队长,二零一零年六月十日心脏病突发暴亡。据称,五十四岁的王广平是广州亚运安保之后,第一个“殉职”的公安人员。中共邪党对王广平的死“高调”肯定,但异常“低调”报道。广东省、广州市及各区的政法委、公安局头目对他给予高度评价并出席“悼念仪式”。但如此高规格和隆重的仪式只在《新快报》登了几行字的新闻,不敢登在党报、大报上。相比之下,七月十八日广州市白云区同德派出所一名普通警员亦因突发心脏病死在岗位上,七月二十三日《广州日报》却大篇幅报道。为什么对王广平的死要这样遮遮掩掩?因为中共当局很清楚,国保大队是迫害法轮功的主要部门,王所做是伤天害理的工作,王是遭了报应,当然不敢大张旗鼓宣传。
其它形式遭报
王立强,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公安分局国安大队指导员,死时仅三十岁。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晚,王立强因在一洗脚房与按摩小姐发生争吵,洗脚房老板的儿子抽出匕首捅伤王立强,导致其重伤。王立强护痛逃走,在逃命途中死亡。他生前迫害过很多法轮功学员,有的炼功人被处以高达万元的罚款,并被非法劳教数年。有许多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得倾家荡产、妻离子散。
徐学文,湖北省武穴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十年来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曾有很多法轮功学员被其抄家、毒打过。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中旬的一天,徐学文突然精神失常、胡言乱语,自己跑向自家楼顶,要跳楼,幸被家人发现,叫来他的同事将他抬往医院抢救,现还在治疗中。尽管徐本人也曾说自己参与迫害并非本愿,是“工作需要”、“不得已”做的,但报应是一样的逃不掉。
刘恒福,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原国保大队长,在职期间采取绑架、抄家、办洗脑班、关押、判刑等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他以权谋私,涉嫌盗窃案,于二零一一年初曝出被开除工作,判处监外执行两年。
韩杰,吉林省伊通县国保大队副大队长,伙同公安局副局长张启、宋国,几年来疯狂迫害法轮功学员,多次组织参与非法抓捕、绑架法轮功学员,先后将六名法轮功学员判刑,将一百五十多人次法轮功学员送劳教,罚款超过百万元。二零零四年十月,三人均因违纪被处以行政记大过处分,韩杰被免去国保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陈玉军,黑龙江省桦南县国保大队警察,自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以来,每次抓捕法轮功学员都有他。原国保大队的其他人员现都已离开,不再助纣为虐,只有陈玉军一人仍留在国保大队继续干着罪恶勾当。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八日晚十点左右,陈玉军和妻子王立芳等亲友,在路上和三名男子发生冲突。王立芳遭暴打,当陈玉军追赶三名男子理论时,被捅了三刀。
仅仅就上面收集的这些案例,就足以看到“国保大队”这个为邪党专门迫害无辜老百姓的下场,那些受害者的亲朋好友与正义人士也不会放过你们!仍在这个机构任职搞迫害的警察们,请你们思索一下这一切的前因后果,想一想目前的处境,为自己找一条后路吧。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大陆报道)中共官场中有一个职位是“死亡职位”,只要坐上这个位置,出意外暴死的机会很高,而且臭名远扬,这个职位就是大陆各地各级“六一零办公室”的头目,与这个死亡职位有着密切联系的另一个特殊的部门,也被曝出是高机率惨死的,就是各地公安局的国保大队,实为“中共搞政治迫害的打手”,以前叫“政保科”,专门为中共邪党迫害异己的。
在明慧网的记载中,我们可以看到,国保大队的警察们因车祸惨死、因突发病暴死、因故被人杀死的案例很多,有的人在病痛的折磨中有所悔悟,有的人连悔悟的机会都没有。他们的年龄从三十岁到五十几岁不等,正是老百姓俗称的黄金年龄。
之所以说国保大队与“六一零”联系密切,是因为他们两家常常联手迫害法轮功,不经任何法律程序,随意绑架、监禁、刑讯逼供法轮功学员。“六一零”凌驾于公检法之上指挥策划,国保大队则是主要打手。两个“连体”机构,都有很高的暴死机率。下面是明慧网上透露出来的他们遭受恶报的部份案例。
车祸伤亡
陈洪辉,黑龙江省桦南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二零零九年十月三十一日下午,因私事乘车从桦南县土龙山镇返回桦南镇的路上,撞到大树上颅骨粉碎,当场死亡。
陈洪辉自接任桦南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以来,一直迫害法轮功,组织他人焚烧大法书籍和大法师父的法像。他主管迫害法轮功两年来就有十六名法轮功学员先后被非法抓捕,其中有五人被非法判刑,两人被非法劳教,其他人或被勒索罚款或被拘留。其中残疾人李成被非法判五年重刑。法轮功学员多次给他讲真相,陈洪辉都执迷不悟。就在他遭恶报的前几天,还有法轮功学员劝他不要参与迫害法轮功,劝他退出中共邪党,他扬言说:“这么多年出车也没撞死,我就跟共产党走到底了”。结果没过一周就撞死了。
王久高,四十多岁,河北省滦平县公安局国保副大队长二零一零年清明节当天从北京市密云返回滦平途中,自己驾车却被甩出车外,正巧脑袋撞在一根水泥柱子上,当场死亡。这件事公安局要求保密,不让外界人知道,事隔四个月的丑事还是败露出来了。王久高积极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并勒索法轮功学员钱财20多万元;滦平县所有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都与王久高有直接的关系。
赵淼,河南省潢川县国保大队副队长,二零零三年出车祸导致一条腿被砸断,之后被降职。从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赵淼认为抓到了晋升表现的机会,开始积极配合邪党的迫害指令。有个法轮功学员上北京被带回后,关在河店看守所一个月,有一天审问时,赵淼狠狠的用皮鞋将法轮功学员踢倒在地,他又补上两脚。出狱后,此法轮功学员被迫流离失所。两年后,又是赵淼带人去抓该法轮功学员,一路上他给该法轮功学员上大背铐,在腊月天不准穿衣服。
马祥云,四川德阳地区某市的国安大队头目,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二年四月,马开车去上级那里邀功,车行至途中,突然钻入一辆大卡车底下,当即身负重伤。在医院抢救时又突然停了电。数日后,马在极度痛苦中死亡。
绝症或病死
苏宏伟,早年在黑龙江省密山市公安局任治安大队长,因受贿降职调往看守所,后又调到国保大队。苏多次参与绑架迫害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为挽救其人,多次给他讲真相劝三退他不听。二零一零年七月初,苏宏伟感觉腰痛的厉害,经密山市医院诊断,白血球大量死亡、肾癌晚期。医生告诉他密山治不了,让他去北京治疗。八月九日北京某医院医生告诉他已无法医治,他听完当天就死了,死时五十三岁。
常建国,河南省洛阳市公安局老城分局政保科长,紧随邪党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使多个法轮功学员受到迫害,手段极其邪恶。二零零六年四月份,常建国再一次参与绑架迫害法轮功学员,不久暴病死亡,死时才四十几岁。
何桢准(音),五十多岁,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公安局原政保科科长,为达到升官的目的,亲手办理非法拘留、送看守所关押、劳教多名大法学员,尤其是把黄泽全和邱宝森绑架到精神病院折磨,叫医生给这两名学员打破坏中枢神经的毒针,医生本着良知说:“这两个人没有精神病,不能打那针”,结果医生受到县有关部门的批评。半年多后,黄泽全逃离精神病院,何祯淮坐着警车亲自指挥追捕,眼看只有三四十米距离就要追到了,何祯淮突然止不住大流鼻血,随后被确诊为鼻咽癌,癌细胞已扩散。何桢准一直在病痛的折磨中等死,据说有所悔悟。
柴发祥,四川米易县国保大队警察,长期追随中共残酷迫害法轮功,经其手毒打折磨的法轮功学员不下百人。二零零二年柴发祥毒打法轮功学员朱召杰,两日后暴死。
姚建春,四川省遂宁市大英县国安大队长,长期参与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四年底得癌症死亡。
张其国,男,四十多岁,原沂水国保大队副大队长,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二零一零年患喉癌。
李富,原牡丹江国保大队队长,继牡丹江“610”头子李长青遭报死亡后秘密住院,警方对此事封闭消息,对医院救护的各项事宜也派人负责,不准随便接见。
韩益军,四川江油市国安前大队长,在位期间参与迫害江油市多名法轮功学员。经法轮功学员讲真相,后来他态度有一些改变。但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业已造成,韩益军最后得了癌症。
王广平,广州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副队长,二零一零年六月十日心脏病突发暴亡。据称,五十四岁的王广平是广州亚运安保之后,第一个“殉职”的公安人员。中共邪党对王广平的死“高调”肯定,但异常“低调”报道。广东省、广州市及各区的政法委、公安局头目对他给予高度评价并出席“悼念仪式”。但如此高规格和隆重的仪式只在《新快报》登了几行字的新闻,不敢登在党报、大报上。相比之下,七月十八日广州市白云区同德派出所一名普通警员亦因突发心脏病死在岗位上,七月二十三日《广州日报》却大篇幅报道。为什么对王广平的死要这样遮遮掩掩?因为中共当局很清楚,国保大队是迫害法轮功的主要部门,王所做是伤天害理的工作,王是遭了报应,当然不敢大张旗鼓宣传。
其它形式遭报
王立强,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公安分局国安大队指导员,死时仅三十岁。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晚,王立强因在一洗脚房与按摩小姐发生争吵,洗脚房老板的儿子抽出匕首捅伤王立强,导致其重伤。王立强护痛逃走,在逃命途中死亡。他生前迫害过很多法轮功学员,有的炼功人被处以高达万元的罚款,并被非法劳教数年。有许多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得倾家荡产、妻离子散。
徐学文,湖北省武穴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十年来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曾有很多法轮功学员被其抄家、毒打过。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中旬的一天,徐学文突然精神失常、胡言乱语,自己跑向自家楼顶,要跳楼,幸被家人发现,叫来他的同事将他抬往医院抢救,现还在治疗中。尽管徐本人也曾说自己参与迫害并非本愿,是“工作需要”、“不得已”做的,但报应是一样的逃不掉。
刘恒福,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原国保大队长,在职期间采取绑架、抄家、办洗脑班、关押、判刑等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他以权谋私,涉嫌盗窃案,于二零一一年初曝出被开除工作,判处监外执行两年。
韩杰,吉林省伊通县国保大队副大队长,伙同公安局副局长张启、宋国,几年来疯狂迫害法轮功学员,多次组织参与非法抓捕、绑架法轮功学员,先后将六名法轮功学员判刑,将一百五十多人次法轮功学员送劳教,罚款超过百万元。二零零四年十月,三人均因违纪被处以行政记大过处分,韩杰被免去国保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陈玉军,黑龙江省桦南县国保大队警察,自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以来,每次抓捕法轮功学员都有他。原国保大队的其他人员现都已离开,不再助纣为虐,只有陈玉军一人仍留在国保大队继续干着罪恶勾当。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八日晚十点左右,陈玉军和妻子王立芳等亲友,在路上和三名男子发生冲突。王立芳遭暴打,当陈玉军追赶三名男子理论时,被捅了三刀。
仅仅就上面收集的这些案例,就足以看到“国保大队”这个为邪党专门迫害无辜老百姓的下场,那些受害者的亲朋好友与正义人士也不会放过你们!仍在这个机构任职搞迫害的警察们,请你们思索一下这一切的前因后果,想一想目前的处境,为自己找一条后路吧。
2011年5月19日星期四
中国人终究还有多少中国心? / 作者:童心
http://www.zhengjian.org/zj/articles/2011/5/19/74511.html【正见网2011年05月19日】一提起脍炙人口的歌曲:《我的中国心》,我想同胞们都耳熟能详。最近,当我再次唱起这首歌时,忽然悲从中来,泣不成声!
以往唱时,只是有一种表面的感受——身为中国人的自豪感,现在唱为什么会哭呢?因为自己的内心深处觉醒了,明白了谁是中国人,何为中国心?放眼中国大陆,有多少人还是中国人啊?有多少人还保有一颗中国心啊?我不乐观,所以难受,哭泣!
谁是中国人?何为中国心?让我们一起追根寻源!
“盘古开天地”、“女娲造人”,中国人从此开始在中华大地上繁衍生息。
“神农尝百草”、“伏羲八卦”等,使中国人掌握了各种基本的生活技能和知识,提高了中国人对宇宙、地球和自然界的认识和适应能力。神造了中国人,又直接传授文化给人类。因而,古代中国人对天有着无限的敬崇,中国人常讲天象变化、天命难违。
背负着教化人类使命而来到人间的女娲神、神农神、伏羲神完成使命后又都返回了天界。
到黄帝时代,文字、医学、算数、历法、乐器、陶器、蚕桑等各种发明相继出现,中国人真正的文化就是五千年前由黄帝开创的,因此,中国人把黄帝称为“人文初祖”。
黄帝以德服天下,炎、黄部落在黄帝的领导下融合成为华夏民族,故中华民族自称为“炎黄子孙”。
据史书上说:黄帝是个修炼得道之人。相传他得法悟道后,在治理国事的同时,还炼丹求鼎、静心修炼。后来一天,天门大开,降下一条黄龙,黄帝与随身的近臣七十多人一起跨上黄龙,白日升天,圆满功成。
黄帝最后的圆满回归,表明人类可以通过修炼再回归于天,人与神连通的唯一管道就是“修炼”。天代表神的世界,人是神造的,来自于天,回归于天,“天人合一”的宇宙观就是这样根深蒂固的深植在中国人的内心中。
不论东方或西方,而今许多考古出土文物和典籍均显示:古人是信天的、敬神的,遵守着神所教导的敬畏神明、相信天命和善恶报应、顺应天道、返本归真等道理做人、处事、修炼,代代相传。
俄国十月革命的一声炮响,给我们带来了西来幽灵马克思列宁主义。1949年共产党在大陆窃据政权后,开始向中国人灌输无神论、唯物论、進化论和斗争哲学等共产主义歪理邪说,破除中华五千年古老文明,儒释道“三教”齐灭,斩断了中国人与上天的联系,与祖宗的联系,让中国人作马列子孙,教导中国人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无法无天,建立了一套祸国殃民的党文化,中国人也因此披上了一张魔鬼的外衣,认贼作父。
共产党在中国建政以来,周期性的政治运动镇反、三反、五反、肃反、反右、四清、文革、“六四”镇压学生、迫害法轮功等等,造成了无数善良人被虐杀,迫害了中国一半以上的家庭,造成了8000万中国同胞丧生,这一数字超过了两次世界大战死亡人数的总和。在共产邪灵的煽动下,很多中国人披着被党文化包裹起来的魔鬼的外衣,泯灭着中国心,次次运动助纣为虐,替共产邪灵虐杀、迫害自己的同胞。
中国人是神的子民,神直接辅导传授文化,作为中国人是多么荣幸啊!今天,圣者又来到了人间,洪传佛法—法轮大法,在大劫难来临之际,教化人类,提升道德,使人类找回自己,人心向善,免遭不幸。可是,虽然我们中国人的祖先把我们的一切都烙上了中国印,而有些人始终不愿意脱掉魔鬼的外衣,不认下世救人的救世主,还诽谤、谩骂法轮功,对法轮功行不义。李洪志老师不计中国人的过错,一再让法轮功学员讲真相,唤醒中国人的良知,可有些人就是执迷不悟,甚至对法轮功学员劳教、判刑、活体摘取器官等等,醒醒吧!神的慈悲与威严同在,善恶有报是天理。
作为一个中国人,应该能明辨是非,分清善恶,主持公道正义,大家有能力也有理由一起制止迫害法轮功!
一、从法律的角度讲,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信仰自由是全世界公认的普世价值;中国《宪法》也保障公民信仰自由的基本权利;而且“思想(信仰)不构成犯罪,刑罚只惩罚行为”;也就是说,法轮功学员信仰法轮功、传播法轮功真相,和信仰宗教传播宗教是一样合法的。关键是,确立、实施对法轮功镇压的过程,没有任何一部现行法律及条文能够作为法轮功违法的依据。“法无明文不为罪”,就是说: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是犯罪的行为都是合法的。翻遍中国《宪法》、“基本法律”和“其他法律”,没有找到任何的法律条款规定法轮功违法。所谓对法轮功的“依法处理”是荒唐的。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包括律师、警察、检察官和法官,也都逐渐认清了这一点。
二、对法轮功的镇压是非法的,错用法律条文导致枉法裁判,相关人员将来是罪责难逃的。没有法律条款能够定性法轮功为×教组织,更谈不上法轮功学员的维护和传播信仰的行为为利用×教组织了。曾有一位律师在辩护词中说,“而破坏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实施则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导致某部法律或行政法规整部或部份不能在实际中应用或施行,这可不是所有的人都有这个能力的,有这种能力的人只能是拥有国家公权力的人。”作为普通公民的法轮功学员没有能力破坏法律实施。所以用《刑法》第三百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起诉法轮功学员是没有适用性的。
三、良知是最高审判原则,每个官员在恶法(非人性)的指令下,都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和义务。有人说:对法轮功的迫害,是工作,是政治问题,是上面(领导)让干的,权大于一切,中共毕竟还没有倒台嘛。其实这是对自己最不负责任的一句搪塞的话。那么,你不怕“善恶有报”的天理报应吗?天理高于世间的一切!世间的一切人、事、物(包括至高权力、至高法律)可都在善恶有报的天理制约当中。做事要用自己的良知去衡量啊!
一九九二年二月,统一后的德国柏林法庭审判了一起枪杀案。被告是德国统一前的一名叫英格亨里奇守墙的卫兵,此前两年,他在守护柏林墙时枪杀了一名企图越墙逃往西德的名叫克利斯的青年。他的辩护律师称,他当时只是执行命令,所以他是无罪的。不过这样的辩护最终没有得到法官的认可。早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纽伦堡审判法西斯战犯时已有先例。当时各国政府的立场不约而同:不道德的行为不能借口他们是奉政府的命令干出来的而求得宽恕。柏林法庭最终的判决是:判处开枪射杀克利斯的卫兵英格亨里奇三年半徒刑,不予假释。法官赛德尔当庭指出:“作为警察,不执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这是你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任何人都不能以服从命令为借口而超越一定的道德伦理底线。”当法律和良知冲突的时候,良知是最高的行为准则,不是法律。
四、顺天意而行者昌。法轮大法也称法轮功,是由李洪志先生于一九九二年五月传出的佛家上乘修炼大法,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为根本指导,按照宇宙演化原理而修炼,从而达到人心向善,身体健康。法轮大法自一九九二年传出以来,已使全世界上亿人身心受益,道德回升。 虽然法轮大法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开始在中国大陆无辜遭受中共全面性的邪恶镇压,但是法轮大法以修炼“真善忍”为根本,不分种族与语言,获得世界各民族的欢迎,目前法轮大法已洪传到一百多个国家与地区。法轮大法的洪传,就是这一时期的天象变化所致,就是天意,目的就是在全人类道德下滑乃至崩溃的时刻,拯救人类乃至全宇宙的生命。对普通世人来说,就以对法轮功的态度划线,记住法轮大法好,就能保命、保平安、得福报。对中国人来说:除记住法轮大法好以外,还要退出中共的一切组织(党团队)。因为,中共在最高宇宙规律“真、善、忍”面前,丧失了道德底线,选择了与大法为敌,迫害法轮功和法轮功学员,为自己选择了永灭的位置。不是上天不慈悲,上天一再给中共机会,是中共一再执迷不悟,无法无天,丧尽了良知,被宇宙规律所淘汰。那些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和法轮功修炼者的人,如果到最后还没有挽回对大法和大法弟子造成的损失,弥补过错,也将一起被淘汰。时间越来越紧迫了,意识到错了,抓紧做好吧,时间不等人呢!!
同胞,醒一醒吧!以上说的都是真心话。因为:我们都是神的子民——中国人——炎黄子孙,都有一颗神传文化铸就的中国心——敬天信神、顺从天意、积德行善、返本归真。不要再让法轮功学员为唤醒我们、讲真相救度我们,而失去生命、被劳教、被判刑、失去工作、失去家庭,希望我们都能保住道德底线——停止迫害法轮功和法轮功修炼者!为了自己、家人、亲朋好友的美好未来,从自我做起,尽自己所能,善待法轮功!呵护法轮功学员吧!
以往唱时,只是有一种表面的感受——身为中国人的自豪感,现在唱为什么会哭呢?因为自己的内心深处觉醒了,明白了谁是中国人,何为中国心?放眼中国大陆,有多少人还是中国人啊?有多少人还保有一颗中国心啊?我不乐观,所以难受,哭泣!
谁是中国人?何为中国心?让我们一起追根寻源!
“盘古开天地”、“女娲造人”,中国人从此开始在中华大地上繁衍生息。
“神农尝百草”、“伏羲八卦”等,使中国人掌握了各种基本的生活技能和知识,提高了中国人对宇宙、地球和自然界的认识和适应能力。神造了中国人,又直接传授文化给人类。因而,古代中国人对天有着无限的敬崇,中国人常讲天象变化、天命难违。
背负着教化人类使命而来到人间的女娲神、神农神、伏羲神完成使命后又都返回了天界。
到黄帝时代,文字、医学、算数、历法、乐器、陶器、蚕桑等各种发明相继出现,中国人真正的文化就是五千年前由黄帝开创的,因此,中国人把黄帝称为“人文初祖”。
黄帝以德服天下,炎、黄部落在黄帝的领导下融合成为华夏民族,故中华民族自称为“炎黄子孙”。
据史书上说:黄帝是个修炼得道之人。相传他得法悟道后,在治理国事的同时,还炼丹求鼎、静心修炼。后来一天,天门大开,降下一条黄龙,黄帝与随身的近臣七十多人一起跨上黄龙,白日升天,圆满功成。
黄帝最后的圆满回归,表明人类可以通过修炼再回归于天,人与神连通的唯一管道就是“修炼”。天代表神的世界,人是神造的,来自于天,回归于天,“天人合一”的宇宙观就是这样根深蒂固的深植在中国人的内心中。
不论东方或西方,而今许多考古出土文物和典籍均显示:古人是信天的、敬神的,遵守着神所教导的敬畏神明、相信天命和善恶报应、顺应天道、返本归真等道理做人、处事、修炼,代代相传。
俄国十月革命的一声炮响,给我们带来了西来幽灵马克思列宁主义。1949年共产党在大陆窃据政权后,开始向中国人灌输无神论、唯物论、進化论和斗争哲学等共产主义歪理邪说,破除中华五千年古老文明,儒释道“三教”齐灭,斩断了中国人与上天的联系,与祖宗的联系,让中国人作马列子孙,教导中国人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无法无天,建立了一套祸国殃民的党文化,中国人也因此披上了一张魔鬼的外衣,认贼作父。
共产党在中国建政以来,周期性的政治运动镇反、三反、五反、肃反、反右、四清、文革、“六四”镇压学生、迫害法轮功等等,造成了无数善良人被虐杀,迫害了中国一半以上的家庭,造成了8000万中国同胞丧生,这一数字超过了两次世界大战死亡人数的总和。在共产邪灵的煽动下,很多中国人披着被党文化包裹起来的魔鬼的外衣,泯灭着中国心,次次运动助纣为虐,替共产邪灵虐杀、迫害自己的同胞。
中国人是神的子民,神直接辅导传授文化,作为中国人是多么荣幸啊!今天,圣者又来到了人间,洪传佛法—法轮大法,在大劫难来临之际,教化人类,提升道德,使人类找回自己,人心向善,免遭不幸。可是,虽然我们中国人的祖先把我们的一切都烙上了中国印,而有些人始终不愿意脱掉魔鬼的外衣,不认下世救人的救世主,还诽谤、谩骂法轮功,对法轮功行不义。李洪志老师不计中国人的过错,一再让法轮功学员讲真相,唤醒中国人的良知,可有些人就是执迷不悟,甚至对法轮功学员劳教、判刑、活体摘取器官等等,醒醒吧!神的慈悲与威严同在,善恶有报是天理。
作为一个中国人,应该能明辨是非,分清善恶,主持公道正义,大家有能力也有理由一起制止迫害法轮功!
一、从法律的角度讲,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信仰自由是全世界公认的普世价值;中国《宪法》也保障公民信仰自由的基本权利;而且“思想(信仰)不构成犯罪,刑罚只惩罚行为”;也就是说,法轮功学员信仰法轮功、传播法轮功真相,和信仰宗教传播宗教是一样合法的。关键是,确立、实施对法轮功镇压的过程,没有任何一部现行法律及条文能够作为法轮功违法的依据。“法无明文不为罪”,就是说: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是犯罪的行为都是合法的。翻遍中国《宪法》、“基本法律”和“其他法律”,没有找到任何的法律条款规定法轮功违法。所谓对法轮功的“依法处理”是荒唐的。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包括律师、警察、检察官和法官,也都逐渐认清了这一点。
二、对法轮功的镇压是非法的,错用法律条文导致枉法裁判,相关人员将来是罪责难逃的。没有法律条款能够定性法轮功为×教组织,更谈不上法轮功学员的维护和传播信仰的行为为利用×教组织了。曾有一位律师在辩护词中说,“而破坏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实施则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导致某部法律或行政法规整部或部份不能在实际中应用或施行,这可不是所有的人都有这个能力的,有这种能力的人只能是拥有国家公权力的人。”作为普通公民的法轮功学员没有能力破坏法律实施。所以用《刑法》第三百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起诉法轮功学员是没有适用性的。
三、良知是最高审判原则,每个官员在恶法(非人性)的指令下,都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和义务。有人说:对法轮功的迫害,是工作,是政治问题,是上面(领导)让干的,权大于一切,中共毕竟还没有倒台嘛。其实这是对自己最不负责任的一句搪塞的话。那么,你不怕“善恶有报”的天理报应吗?天理高于世间的一切!世间的一切人、事、物(包括至高权力、至高法律)可都在善恶有报的天理制约当中。做事要用自己的良知去衡量啊!
一九九二年二月,统一后的德国柏林法庭审判了一起枪杀案。被告是德国统一前的一名叫英格亨里奇守墙的卫兵,此前两年,他在守护柏林墙时枪杀了一名企图越墙逃往西德的名叫克利斯的青年。他的辩护律师称,他当时只是执行命令,所以他是无罪的。不过这样的辩护最终没有得到法官的认可。早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纽伦堡审判法西斯战犯时已有先例。当时各国政府的立场不约而同:不道德的行为不能借口他们是奉政府的命令干出来的而求得宽恕。柏林法庭最终的判决是:判处开枪射杀克利斯的卫兵英格亨里奇三年半徒刑,不予假释。法官赛德尔当庭指出:“作为警察,不执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这是你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任何人都不能以服从命令为借口而超越一定的道德伦理底线。”当法律和良知冲突的时候,良知是最高的行为准则,不是法律。
四、顺天意而行者昌。法轮大法也称法轮功,是由李洪志先生于一九九二年五月传出的佛家上乘修炼大法,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为根本指导,按照宇宙演化原理而修炼,从而达到人心向善,身体健康。法轮大法自一九九二年传出以来,已使全世界上亿人身心受益,道德回升。 虽然法轮大法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开始在中国大陆无辜遭受中共全面性的邪恶镇压,但是法轮大法以修炼“真善忍”为根本,不分种族与语言,获得世界各民族的欢迎,目前法轮大法已洪传到一百多个国家与地区。法轮大法的洪传,就是这一时期的天象变化所致,就是天意,目的就是在全人类道德下滑乃至崩溃的时刻,拯救人类乃至全宇宙的生命。对普通世人来说,就以对法轮功的态度划线,记住法轮大法好,就能保命、保平安、得福报。对中国人来说:除记住法轮大法好以外,还要退出中共的一切组织(党团队)。因为,中共在最高宇宙规律“真、善、忍”面前,丧失了道德底线,选择了与大法为敌,迫害法轮功和法轮功学员,为自己选择了永灭的位置。不是上天不慈悲,上天一再给中共机会,是中共一再执迷不悟,无法无天,丧尽了良知,被宇宙规律所淘汰。那些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和法轮功修炼者的人,如果到最后还没有挽回对大法和大法弟子造成的损失,弥补过错,也将一起被淘汰。时间越来越紧迫了,意识到错了,抓紧做好吧,时间不等人呢!!
同胞,醒一醒吧!以上说的都是真心话。因为:我们都是神的子民——中国人——炎黄子孙,都有一颗神传文化铸就的中国心——敬天信神、顺从天意、积德行善、返本归真。不要再让法轮功学员为唤醒我们、讲真相救度我们,而失去生命、被劳教、被判刑、失去工作、失去家庭,希望我们都能保住道德底线——停止迫害法轮功和法轮功修炼者!为了自己、家人、亲朋好友的美好未来,从自我做起,尽自己所能,善待法轮功!呵护法轮功学员吧!
2011年5月18日星期三
走过场的审判与没有过场的判决 / 文/他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5/17/走过场的审判与没有过场的判决-240966.html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七日】我们结合明慧网五月八日的几篇文章,来看一下中共是怎样非法枉判法轮功学员的。
《朱宇飙律师被非法审判 旁听席全被六一零抢占》,说的是今年五月五日广州市海珠区法院非法审判大法弟子朱宇飙律师时,旁听席上竟然坐满了中共事先安排的人员。连朱宇飙律师的母亲都被提前请出去“喝茶”,说开庭时开车送她过去,然后拖时间,不让她参加对儿子的非法庭审。
朱宇飙律师是广东省第一个为法轮功学员辩护的律师,他本人又是法轮功学员。当初为法轮功学员高焕莲作无罪辩护时,他以中国现行法律为依据,对中共假法律之名迫害法轮功作了深入的分析,令审判台上的中共官员个个哑口无言,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愣了。就连公诉人都不知所措地说:“觉得好,就在家炼功吧!不要出来。”
而这次对朱律师的非法审判,注定要受到他本人的合法辩护。地方当局恐惧于他对迫害真相的揭露和对法轮功的宣传,因此就采用了这阴毒的一招。当然,这样的非法庭审也注定只是走走过场而已。那坐满旁听席上的中共人员其实也只是过场上的一个棋子,他们哪里是在旁听,来的目的就是霸着位子不让民众旁听而已。
中共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落到这一步也真是可怜和无耻。但是这还不是最无耻的呢,我们看看另一篇文章是怎么说的。
《杨玉华老人被四川新津法院非法判刑》一文,讲的是今年四月七日,四川省新津县法院要对六十一岁的法轮功学员杨玉华女士非法开庭审判。可是当知道这个消息的人赶到法院,法庭内连个人影都没有。然而,过了几天却得知,杨玉华已被判刑三年送简阳养马河监狱去了。新津县法院连走“过场”似的“开庭”都没有,就枉法判了刑。
这真是咄咄怪事,哪有不审判就判刑的呢?哪还需要法律?哪还需要法庭?全由中共自己说了算,想按个什么罪名就按个什么罪名,想怎么判就怎么判。其实在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审判中也真是这样,中共即使开庭也不过就是走下过场而已,而连过场都省略的判决,进一步暴露出中共利用法律非法迫害法轮功学员时的肆无忌惮。
那么,走过场的非法审判与连过场都不走的非法判决究竟是谁决定的呢?对法轮功学员迫害的这么多年中,这种现象怎么能持续这么多年?下面这个案子给我们提供了答案。
《母亲节 七旬老母在冤狱病危》一文说的是,四川省凉山州建筑公司三处退休职工家属高德玉,今年都七十岁了。自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她至少遭到八次绑架和非法关押。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六日,她因为讲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又被绑架了。家人们请律师到市公安局法制科办手续,要求依法会见高德玉,结果却遭到了重重阻力。律师将情况反映到市政法委,一个姓刘的副书记竟说:“不要跟我讲法律,我们不讲法律。”
政法委是中共的党务部门,主管公、检、法、司,下属哪个部门或个人执法犯法了,群众就可以找它投诉或反映情况。可是这位副书记竟说:“不要跟我讲法律,我们不讲法律。”他都不讲法律,难怪他的手下要知法犯法了。
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邪恶组织“610”,就是挂靠在政法委之内的非法组织,“610”主任一般都是由政法委副书记担任,而“610”人员其实也大都隶属于政法委。在实际操作中,政法委是站在邪党的立场上对法轮功展开迫害的。就包括这些年当中,是凡涉及法轮功学员的案子,包括公安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抓捕,检察院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逮捕和提起公诉,以及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判决,政法委都必定要插进一只脚。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公检法联合起来诬判法轮功学员的案件,也都是当地的政法委在幕后作祟。
高德玉遭到迫害的结果是什么呢?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三日,高德玉和其他三名法轮功学员被西昌市法院非法庭审,为了陷害她们,把案子搞大,公诉人竟然把抄出的书和小册子等资料一页算一份材料,而罗织出上万份传单。律师在法庭上要求展示证据,请证人出庭作证,却全部被法官回绝。当然,即使是上万份传单,也是法轮功学员在行使宪法赋予的言论权利,而且是维护公民的知情权,不仅无罪,反而有功,传单越多越好。但西昌市法院却重判年届七旬的高德玉老人十二年。高德玉等四人向凉山州中级法院上诉,但是凉山州中级法院无视一审存在的“适用法律错误”等严重问题,竟然不开庭就在二零一一年三月十六日驳回了四名法轮功学员的上诉,维持一审的枉法诬判。
上述三个案件分属不同的地区,发生在不同的时间,但却具有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根本不讲法律,有的还按照所谓的法律程序为自己遮羞,有的则连这块遮羞布都不要,赤裸裸地展开对法轮功学员的诬判。走过场似的开庭和连过场都不走的判决,其实质是一样的,那就是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根本不讲法律。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七日】我们结合明慧网五月八日的几篇文章,来看一下中共是怎样非法枉判法轮功学员的。
《朱宇飙律师被非法审判 旁听席全被六一零抢占》,说的是今年五月五日广州市海珠区法院非法审判大法弟子朱宇飙律师时,旁听席上竟然坐满了中共事先安排的人员。连朱宇飙律师的母亲都被提前请出去“喝茶”,说开庭时开车送她过去,然后拖时间,不让她参加对儿子的非法庭审。
朱宇飙律师是广东省第一个为法轮功学员辩护的律师,他本人又是法轮功学员。当初为法轮功学员高焕莲作无罪辩护时,他以中国现行法律为依据,对中共假法律之名迫害法轮功作了深入的分析,令审判台上的中共官员个个哑口无言,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愣了。就连公诉人都不知所措地说:“觉得好,就在家炼功吧!不要出来。”
而这次对朱律师的非法审判,注定要受到他本人的合法辩护。地方当局恐惧于他对迫害真相的揭露和对法轮功的宣传,因此就采用了这阴毒的一招。当然,这样的非法庭审也注定只是走走过场而已。那坐满旁听席上的中共人员其实也只是过场上的一个棋子,他们哪里是在旁听,来的目的就是霸着位子不让民众旁听而已。
中共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落到这一步也真是可怜和无耻。但是这还不是最无耻的呢,我们看看另一篇文章是怎么说的。
《杨玉华老人被四川新津法院非法判刑》一文,讲的是今年四月七日,四川省新津县法院要对六十一岁的法轮功学员杨玉华女士非法开庭审判。可是当知道这个消息的人赶到法院,法庭内连个人影都没有。然而,过了几天却得知,杨玉华已被判刑三年送简阳养马河监狱去了。新津县法院连走“过场”似的“开庭”都没有,就枉法判了刑。
这真是咄咄怪事,哪有不审判就判刑的呢?哪还需要法律?哪还需要法庭?全由中共自己说了算,想按个什么罪名就按个什么罪名,想怎么判就怎么判。其实在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审判中也真是这样,中共即使开庭也不过就是走下过场而已,而连过场都省略的判决,进一步暴露出中共利用法律非法迫害法轮功学员时的肆无忌惮。
那么,走过场的非法审判与连过场都不走的非法判决究竟是谁决定的呢?对法轮功学员迫害的这么多年中,这种现象怎么能持续这么多年?下面这个案子给我们提供了答案。
《母亲节 七旬老母在冤狱病危》一文说的是,四川省凉山州建筑公司三处退休职工家属高德玉,今年都七十岁了。自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她至少遭到八次绑架和非法关押。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六日,她因为讲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又被绑架了。家人们请律师到市公安局法制科办手续,要求依法会见高德玉,结果却遭到了重重阻力。律师将情况反映到市政法委,一个姓刘的副书记竟说:“不要跟我讲法律,我们不讲法律。”
政法委是中共的党务部门,主管公、检、法、司,下属哪个部门或个人执法犯法了,群众就可以找它投诉或反映情况。可是这位副书记竟说:“不要跟我讲法律,我们不讲法律。”他都不讲法律,难怪他的手下要知法犯法了。
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邪恶组织“610”,就是挂靠在政法委之内的非法组织,“610”主任一般都是由政法委副书记担任,而“610”人员其实也大都隶属于政法委。在实际操作中,政法委是站在邪党的立场上对法轮功展开迫害的。就包括这些年当中,是凡涉及法轮功学员的案子,包括公安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抓捕,检察院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逮捕和提起公诉,以及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判决,政法委都必定要插进一只脚。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公检法联合起来诬判法轮功学员的案件,也都是当地的政法委在幕后作祟。
高德玉遭到迫害的结果是什么呢?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三日,高德玉和其他三名法轮功学员被西昌市法院非法庭审,为了陷害她们,把案子搞大,公诉人竟然把抄出的书和小册子等资料一页算一份材料,而罗织出上万份传单。律师在法庭上要求展示证据,请证人出庭作证,却全部被法官回绝。当然,即使是上万份传单,也是法轮功学员在行使宪法赋予的言论权利,而且是维护公民的知情权,不仅无罪,反而有功,传单越多越好。但西昌市法院却重判年届七旬的高德玉老人十二年。高德玉等四人向凉山州中级法院上诉,但是凉山州中级法院无视一审存在的“适用法律错误”等严重问题,竟然不开庭就在二零一一年三月十六日驳回了四名法轮功学员的上诉,维持一审的枉法诬判。
上述三个案件分属不同的地区,发生在不同的时间,但却具有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根本不讲法律,有的还按照所谓的法律程序为自己遮羞,有的则连这块遮羞布都不要,赤裸裸地展开对法轮功学员的诬判。走过场似的开庭和连过场都不走的判决,其实质是一样的,那就是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根本不讲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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