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7日星期六

感恩节的祝福 / 文/萧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1/27/感恩节的祝福-233013.html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光阴在指缝中悄然而过,无声却留下了浅浅的痕迹,在她静默而舒缓的脚步声中,我们又迎来了十一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四──“感恩节”。在这一天,人们共同为他们一年来的收获而感恩上苍的赐予。今天,我也借助这个特殊而虔诚的日子,向小时候叫“婆婆”的阿姨一家,送上最美丽、诚挚的祝福。

我为什么叫阿姨“婆婆”呢?这要追溯到我的母亲和阿姨学生时期的一个约定,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母亲和阿姨由于怀揣着救死扶伤的共同理想而纷纷选择了中医专业,风华正茂的年龄正是女孩多梦的季节,由于她们那一代人经历了“文化大革命”,所以人和人之间的关系格外的微妙与谨慎。

听她们说,“文化大革命”带给了中国人空前绝后的灾难,那时红卫兵四处散发传单、张贴大字报、标语,开会演说辩论,对各地的事物进行改名活动,以所谓“破四旧”的名义冲击寺院、庙宇、教堂等,大肆砸毁文物,破坏古迹,焚烧书籍、字画。大批学者、知识份子被殴打、虐待,受到人格上的侮辱,被害或自杀。学生当众殴打、侮辱教师,还有教师遭到以粪淋头等极不人道的虐待。但是母亲和阿姨却凭着诚挚的心灵敞开了彼此的心扉,成了无话不谈的闺中密友,经常在一起畅想未来,谈论理想。

她们的烦恼、她们的喜悦、她们的心声,有的被记录在校园旁的一排排白杨树上刻着她们名字的笔画里,有的被定格在了倦鸟归巢时缓慢移动的双翼下,那些铭刻于心的,则留在了早已陈旧的日记本上那一行行泛黄的字迹中。

阿姨出生在干部家庭,所以从小生活比较优越。那时学校逢年过节会定期给学生发一些细粮,数量是非常有限的,所以在艰苦的条件下母亲担心阿姨难以适应,就经常悄悄的将自己那份放到阿姨的袋子中,而阿姨知道母亲喜欢吃木耳和肉皮等,就经常在家里做好了给母亲带到学校。直到今天,母亲和阿姨说到这些陈年往事时有时眼睛里还泛着泪光。

有一次,阿姨对母亲说希望她们的友谊能天长地久,即便是到了头发花白的时候,也能经常在一起聊聊心事,于是她们便约定将来她们的孩子如果都是女孩就是像她们一样的好姐妹,如果都是男孩那就是好兄弟,如果一男一女就促成“金玉良缘”。于是,在这个世界上还没有我的时候,便被阿姨善意的“惦记”上了。

匆匆的往事、匆匆的岁月却没有改变她们的友谊,于是,从我记事起就有一位端庄、秀丽的阿姨总是笑眯眯的让我叫她“婆婆”。那时的我天真无邪,所以就一直叫阿姨为“婆婆”。“婆婆”经常会给我买漂亮的衣服,周围的邻居有时也故意问,你的衣服是谁给你买的呀?每每此时,我都自豪的说,这是我“婆婆”给我买的,周围的长辈们经常因此而大笑不止,有的人眼睛眯成像月芽儿的形状。懵懂的我敢肯定,她们的笑声充满了怜爱和善意却是那么和往日不同,有时我会被她们的笑声感染而随着一起笑,有时则奇怪的看着的她们。直到我懂事后,一切才“恍然大悟”,偶尔,我也会打开记忆的闸门,品味当时青涩却真挚的一切。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为了一己之私,发动了对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母亲信仰法轮大法,由于不向当局妥协而被非法剥夺人身自由。当时很多中国人被中共的谎言所迷惑,举国上下陷入了一片混沌之中。俗话说“良言一句三冬暖”,在那个特殊的历史时期许多人不愿意和我们家接触,阿姨却一如既往的对我关心和照顾,令我至今无法忘怀。后来,阿姨一家几次想促成她和母亲当年的“金玉良缘”之约,由于种种原因,都被我婉言拒绝了。今年的感恩节,是阿姨真正做“婆婆”的日子,我祝福他们一家能幸福、美满。

母亲和阿姨毫无杂念的友谊,晶莹剔透的延续到了今天。我想,这是上苍对于善良心灵的恩典,在感恩节这一天把美好发挥到了极致,让许多漂泊的心找到了一个可以安歇的去处。

2010年11月26日星期五

汤斌有“三汤”之称 / 文/史鉴 整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1/24/汤斌有“三汤”之称-232900.html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明清官员正式俸禄微薄,清官生活极为艰苦。汤斌是清代著名清官之一。

汤斌赴任岭北道时,雇一头骡子载衣被出潼关。称病解任时,衣物一点也没增加。汤斌后来担任江苏巡抚,每天只吃蔬菜。汤斌一天查阅帐簿,发现某天买了只鸡,惊愕问道:“谁买的鸡?”仆人磕头说:“公子。”汤斌大怒,召儿子来,罚他长跪庭下,斥责说:“你以为江苏鸡象河南鸡一样便宜啊!你想吃鸡,就回老家去,没有不嚼菜根而能自立的读书人!”

某天,汤斌过生日,缙绅知道汤斌不收礼,就制作屏风写上祝寿词送给汤斌。汤斌不收,缙绅说:“上面文章是汪琬的手笔。”汤斌叫人把文章抄下来,把屏风还给缙绅。

汤斌卸任江苏巡抚时,行李只有几个旧箱子,与来时一样多,只有二十一史是从江苏买的。汤斌指着二十一史对送行人说:“江苏书便宜,所以我买了,但是颇累马力。”汤斌夫人乘轿子出门时,轿子里掉出败絮,见者为之落泪。汤斌到北京后,更加清贫,在小巷子里租房子住,仅有一件羊皮袄御寒。冬天汤斌入朝,卫士不论认识不认识他,都注目说:“穿这件羊皮袄的,就是汤尚书了。”

江苏人对于汤斌有“三汤”之称,“三汤”就是:豆腐汤、黄连汤、人参汤。豆腐汤清,黄连汤苦,人参汤虽然又清又苦,却大补百姓元气。

汤斌逝世于北京。同僚去吊唁他,看见汤斌遗体卧在床板上,上面穿着破蓝丝袄,下面穿着褐色布裤。检视汤斌遗产,竹箱中有俸银八两。徐尚书赠银子二十两,汤斌才得以出殡。

中共党文化给大陆百姓灌输了一个荒谬观念:似乎邪党培养出来的干部是艰苦奋斗的,干部腐败就是受到了“反动”阶级的诱惑。历史真相并非如此。邪党中大多是贪官暴吏,而中国传统文化则熏陶出大量的清廉爱民的官员。

(据《清稗类钞》)

蔡永水的冤狱呼唤人类的正义与良知 / 文/李净明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1/25/蔡永水的冤狱呼唤人类的正义与良知-232915.html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惊闻11月23日新加坡初级法庭判71岁的老人蔡永水先生4项破坏公物和1项违反公共秩序罪名成立,判罚款6000新元。尽管辩方律师表明此案已经上诉高庭,要求保释等待高庭判决,但是被法官拒绝。当事人蔡永水先生不服判决,拒绝交付罚款,被当即送往监狱服刑,要坐监牢6个星期。

蔡永水先生是新加坡法轮功学员,自从中共在中国大陆血腥镇压法轮功学员以来,他在新加坡的鱼尾狮风景点讲述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长达11年,风雨无阻,一日未停。每天都背着沉重的展板去风景点向中国大陆的游客讲述发生在中国的真实信息,并在那里炼功打坐。这样一位善良、谦恭的老人本应受到新加坡警察的保护,然而新加坡的某些政客为了从中共那里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居然助纣为虐、伤天害理,10年内制造了七起诬告法轮功学员的冤案。蔡永水先生为了维护自己的信仰,这是第二次在新加坡坐牢了。

蔡永水先生的冤狱使我联想起了中国的历史名剧《窦娥冤》。《窦娥冤》中的窦娥是一位心地善良、孝敬老人的普通妇女,她几乎没有任何缺点,她最后之所以被处以极刑,完全是因为当时的社会极度黑暗、坏人横行、官吏贪污的结果。剧中讲述当时窦娥含冤被押赴法场,行刑之前,贪官问窦娥还有何话讲?窦娥说:一、请赐我三尺白绫挂在百尺高杆之上,如果我是冤的,一腔热血不会落地,而是溅在白绫之上;二、如果我是冤的,人头落地便会大雪纷飞;三、如果我是冤的,我死后三年大旱。那贪官撇嘴摇头连说“愚昧,荒唐”。心想:“这六月酷暑怎会下雪?人只见血往下流,我倒要看看血怎么往上飞的?哼……”于是就命人拿来三尺白绫挂在高杆上,他想证实窦娥所说的话是否应验。

古诗中说:“善恶若无报,乾坤必有私!”刽子手手起刀落之际,窦娥的一腔热血奇迹般地飞溅到悬在半空的白绫之上,竟然一滴也没洒在地上。窦娥人头落地之时,竟真的阴风起大雪飘。片刻前人还汗流浃背,顷刻间,一个个抱膀缩肩跑回家去,连说怪事、怪事。窦娥死后果真是大旱三年,颗粒无收。当地百姓人人皆知是上天在为窦娥鸣不平!多年后,窦娥的父亲金榜得中,做了高官。回乡省亲时,重审窦娥一案,杀了诬告的凶徒和贪官,为窦娥平反了冤屈,乡亲们纷纷来看望窦父,说:“我们早知道窦娥是冤枉的,怎奈畏惧贪官的权势,而敢怒不敢言。可是我们又没加害窦娥为什么要受这三年大旱之苦呢?”窦父说:“你们明知窦娥是冤的,却不敢说句公道话,是谓不义。更有人相信贪官,认为窦娥真的杀了人,而诬蔑忠良,是谓不仁。上天有眼,没有无妄之灾,天灾人祸就是在惩治不仁不义之徒哪!”

由此看来,明知好人被冤枉、被诬告而保持沉默就是不义之举,屈服于恶势力就是姑息养奸、纵容邪恶。所有参与诬告蔡先生的帮凶与恶警,其实也都知道蔡先生是一位善良的好人,但是他们都为保护自己或利益所驱使,放弃了心中的正义与良知,做出了陷害好人的无耻勾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等待他们的将是令人可怕的大报应。

新加坡的法律以严厉著称,本应该除恶扬善,维护人权,但是近年来却被利用来作为讨好中共迫害善良无辜的野蛮工具,真是可悲,可叹!然而,历史上任何迫害正信的邪恶运动从没有成功过!法轮功今天在全世界一百多个个国家受到各个种族的人们的欢迎,而新加坡当局却要一意孤行与中共这个反宇宙、反人性的邪党为伍,变本加厉的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善恶必报是天理,中共邪党灭亡的那一天,试看新加坡当局的结果如何?

已经对法轮功学员实施过七次诬告的新加坡,将如何面对自己的未来?蔡永水先生的冤狱再次呼唤人类的正义与良知,逆天而行,大劫在即,真心希望全体新加坡人民择善而行,分清是非,不要被中共的造谣与谎言所迷惑。俗话说:人有善愿,天必佑之。谁能用自己的智慧辨别真正的善恶,谁就有机会遇难呈祥,使自己的生命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2010年11月25日星期四

明白真相的警察说“法轮功万岁” / 文/云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1/25/明白真相的警察说“法轮功万岁”-232927.html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最近,海外法轮大法明慧网上发表了一位修炼法轮功的法官写的心得交流文章。她在文章中讲到自己二零零零年被绑架到看守所时的一段经历:

“被投入监室以后,我看到普犯们经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打打斗斗,我就给她们讲大法法理,把我能够背过的法背给她们听,还教会她们五套功法。不久,普犯们都能够互相宽容忍让,互相关心互相体谅,亲如一家人。当时有一个因打架被拘留的人,十五天到期了要放她出去,她却请求看守所允许她跟大家在一起吃最后一顿饭,离开时哭了。看守所的一个工作人员说:真奇怪,有史以来,在看守所还没见过这种景象!后来,这个工作人员把我叫到他们的办公室说:别光教犯人们,也给我们讲讲,教教我们炼功。我又给他们讲了真相,教他们炼功。不久,他们特意安排我到隔壁拘留所的一个条件较好的单间里,给我找来了《转法轮》,让我专心的学法炼功。

“一次,看守所买来的牛奶是过期的。我找到指导员说:请你尝尝这牛奶,如果没变质,我买单,牛奶你都喝了;如果变质,请给大家全部换掉。结果犯人们都拿到了新鲜牛奶,这时从男监室那边传出‘法轮功万岁’的呼声,女监室也跟着呼喊起来。”

从这位法官平实的记述中,我们看到犯人们喊“法轮功万岁”的缘由。

早在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明慧网还发表了大陆法轮功学员转来的国内某派出所全体公安干警写给他们的一封致歉信。全文如下:

“我们×××派出所在以前的日子里,迫害了许多法轮功弟子,导致你们受尽苦难,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我们派出所的全体人民警察实心实意地向你们道歉,真是太对不起了,以前我们都是被共产党给逼的。我们的领导曾经给我们下命令,别的犯人不能随便打,逮住炼法轮功的,狠狠地打,只要打不死就行。现在想一想,共产党太坏了,所以我们都不当共产党员了,我们以后会对法轮功弟子好的,而且还要尽可能的去帮助你们。最后,请求你们一定原谅我们,你们好好炼吧,我们派出所会帮你们的。法轮功万岁。”

这是派出所警察明白法轮功真相后所写。由以前的迫害法轮功学员转变到对法轮功学员的帮助,还由衷地喊出“法轮功万岁”,很值得人们深思。

法轮功是一部修炼的功法,自然含有对修炼者的要求。法轮功学员按照法轮功的标准去做,这是一个修炼者的本份。可是他们在生活中体现出来的高境界的言行自然也就代表了法轮功的形象。人们喊“法轮功万岁”,正是被他们的品行感动所致。

那么外国人又是怎样看待法轮功的呢?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三日下午,欧洲近千名法轮功学员在意大利首都罗马举行大型集会和游行。数位欧盟议员、官员以及罗马省主席发来信函表示支持法轮功反迫害的活动,几位政治家以及非政府组织负责人亲自到场以表支持。

跨国激进党的创始人帕内拉先生在意大利民众中拥有很高的声望。他在发言时明确表示,世界各地的激进党永远和法轮功学员站在一起,为了良知和信仰自由而共同努力。他衷心地感谢法轮功学员十一年来坚持不懈地反迫害,他认为,法轮功学员所做的这一切是为了所有中国人的自由。在讲话中,他两次大声说道:“法轮功万岁!”

在这次集会上,意大利劳改基金会的副主席卡塔尼亚女士被法轮功学员大善大忍的胸怀感动,称法轮功学员们为“圣徒、英雄,为别人做出了巨大的牺牲”。卡塔尼亚女士认为:中共极权统治将所有反对极权的人都关起来,很多人都被关到了劳改营。针对中共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的器官并牟取暴利,卡塔尼亚女士谴责说:“这种事情太可怕了,应该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中共的话尽是谎言,它用各种各样的形式说谎。”结束讲话时她高喊“法轮功万岁”。

我们这只是列举了几个小事例。从法轮功传世至今,多少人真正地认识到了法轮功的伟大。他们虽说不修炼法轮功,可是他们对待法轮功的态度却是发自内心的。其实一个信仰是好是坏,完全不应由政府出面来武断地定性。法轮功今天被世人广泛地认同,是他自身的纯正美好所致。

“法轮功万岁”不是出自法轮功修炼者之口,而是出自了解了法轮功真相的人。当更多的人了解了法轮功真相,那时世界各地都会有人要高呼“法轮功万岁”的。这句高尚的赞颂,将逐渐成为世界各地民众认同法轮功的见证!

2010年11月24日星期三

让孩子健康成长(六):慈善为本 仁爱待人 / 作者:金莲

http://www.zhengjian.org/zj/articles/2010/11/24/69882.html
【正见网2010年11月24日】司马迁的《史记卷九十二•淮阴侯列传第三十二》记载了西汉开国功臣韩信一生的事迹。史家在记述韩信青少年时说:“淮阴侯韩信者,淮阴人也。始为布衣时,贫,无行,不得推择为吏;又不能治生商贾。常从人寄食饮,人多厌之者。常数从其下乡南昌亭长寄食,数月,亭长妻患之,乃晨炊褥食。食时信往,不为具食。信亦知其意,怒,竟绝去。信钓于城下,有一母见信饥,饭信,竟漂数十日。信喜,谓漂母曰:‘吾必有以重报母。’母怒曰:‘大丈夫不能自食,吾哀王孙而進食,岂望报乎?’”在记述韩信为楚王,都下邳之后说:“信至国,召所从食漂母,赐千金。及下乡南昌亭长,赐百钱,曰:‘小人也,为德不卒。’”

司马迁的这段记载,用现在的白话来说就是:淮阴侯韩信,是淮阴人。起初还是普通民众时,家里贫穷,自己品行不佳,不能被推选去做官,又不会经商维持生计。在此境况下,韩信经常寄居在别人家里吃闲饭,人们大多讨厌他。他曾经多次前往下乡南昌亭长家吃饭,几个月都这样。时间一长,亭长的妻子心生厌恶,一早便把饭煮好,在床上就吃完了。该吃饭的时候,韩信去了,亭长妻子不给他准备饮食。韩信也知道他们的用意,一怒之下,愤然离去不再回来。后来韩信在城下钓鱼,有一位帮人拍洗棉絮的老大娘看见韩信饥饿,就给韩信饭吃。几十天都这样,直到拍洗完毕。韩信很欢喜,对那位大娘说:“我将来一定要重重报答您老人家。”老大娘生气的说:“大丈夫不能自食其力,我是可怜你这位公子才拿饭给你吃,难道是希望你报答吗?”后来韩信被刘邦封为楚王后,到国都下邳,召见曾经给自己饭吃的那位大娘,赏赐给大娘千金。韩信也召见了下乡南昌亭长,却只赏赐给他百钱。并对亭长说:“没有远见的小人,做好事不做到底。”

在韩信穷困潦倒之时,亭长和漂母都给他饭吃。亭长给韩信吃几个月,漂母给韩信吃了几十天,应该说他们都有恩于韩信。而后来他们得到韩信的赏赐却大不相同,漂母得千金,亭长只得百钱,而且还被骂作“没有远见的小人”。究其原因在于:韩信寄人篱下,在亭长家从生理上得到了饭食的暂时满足,但从心理上恐怕就是亭长夫妇的鄙视和冷漠,受到“不为具食”的屈辱后愤然离去,可见其心理创伤有多大。而漂母则不同,几十天都给韩信饭吃,直到漂洗完毕,做事有始有终。更为难能可贵的是,当韩信说要重重报答她时,她不但不高兴,反而很生气的教育了韩信一番。是她的善心使韩信感到人间的温暖,是她的爱心抚慰了韩信的心理创伤,是她激励的话语帮助韩信树立了奋進的信心。有人说,是漂母的慈爱成就了韩信这个一代豪杰。这话不无道理,由此足见善良、仁爱、同情之心对人会产生多大的影响啊。

孩子如同树苗,树苗需要培育,孩子需要养育。如果我们给树苗施以适量的养料,并注意护理,那它就可能成长为参天大树。如果父母在满足孩子的吃穿住行等方面的需求的同时,细心培养孩子善良的情感、同情他人的爱心、人道主义的精神品质,孩子长大后就可能成为一个对他人、对社会、对国家富有爱心和贡献精神的人。反之,如果一味满足孩子的不正当要求,以孩子个人为中心而加以放纵,这样的孩子长大后就可能成为一个自私、冷漠、虚伪、缺乏爱心,甚至忘恩负义的人。

我们家培养孩子慈善之心,首先从家庭成员互爱开始。我们家做到了丈夫爱妻子,妻子爱丈夫,儿媳爱公婆,公婆爱儿媳,女婿爱岳父、岳母,岳父、岳母爱女婿,父母爱儿女,儿女爱父母,孙辈爱祖辈,祖辈爱孙辈,还做到了姐弟互爱,这样形成一个爱的家庭,关系和乐,气氛融洽,自然会陶冶孩子爱的情操,培育善的品行,使孩子从小养成慈爱的性格。记得一次我在报社与一位记者交谈的时间较长,已经很晚了,我便邀请他到我家作客。到家已是晚上九点钟。那晚妻子不在家,九岁的女儿已把饭菜做好。女儿招呼过客人后,就对我说:“爸爸,这么晚才回家,我们多为您担心啊!您应该给家里打个电话啊!”记者听后大为惊诧,说道:“咦!小小年纪,这么懂事,这么关心你的爸爸,说话这么在理。”我和客人休息片刻,女儿就将热腾腾的饭菜端上饭桌。当晚主菜是鱼,记者吃的非常满意,饭间不断夸奖女儿,说孩子这么小,就能做出这么美味可口的饭菜。还说女儿很善良,体贴父母,父母养育这样的孩子真是福气。

其次,要关爱周围的人。父母是孩子的榜样,父母做的、说的,孩子都会效仿。孩子们在父母慈善行为的耳濡目染下,渐渐地就会学会关爱周围的人。以前我们家邻居是一位七十多岁的孤寡老爷爷,老伴已去世多年,虽然有儿女,但因为他自己脾气古怪,性格倔强,与儿女们搞不好关系,所以就一个人单独居住。我妻子是一个善良的人,喜欢帮助别人。看着老爷爷一个人孤苦伶仃,怪可怜的,便去与她聊天,帮他解除单居独处的苦闷。可这老爷爷就是有点怪,说话只能站在门外说,不允许别人進屋。妻子也乐意接受了他的要求。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妻子经常帮他做一些事情,我们与老爷爷的感情距离不断拉近,老爷爷有事就要找我们帮忙。尤其是我们全家都学了大法的一九九七年,老人生病住院,他的儿子、儿媳、女儿、女婿都不闻不问,好像老人生病与他们毫不相干。在此情况下,我们全家出动,既到医院护理他,又在家里给煮饭,饭煮好了,还要给他送到医院去。为了培养孩子的关爱之心,有时候,我们让孩子们去给爷爷送饭。第二年,我们家搬离原住址,与老爷爷道别时,他拉着妻子的手,眼含热泪深情的说:“感谢你们以往的的关心和帮助,你们搬走了,我今后如何活下去啊!”由于我们搬的较远,很少回去看望老爷爷。后来他患了重病,一病不起,离开了人世。

师父说:“其实作为一个修炼的人,过去根本就不管你常人中怎么想。你想我好、想我坏,那都是常人的想法,对修炼人来讲无所谓。谁管你常人怎么样?修的是我自己,人修圆满了走了,常人爱怎么样怎么样,有罪了那人就去承受,不行了就進入历史的淘汰好了,过去就是这样。我们今天大法弟子所表现的慈悲,是过去任何生命在修炼中都没有做到的。作为一个大法弟子,一个最伟大的慈悲者,在人类社会任何环境当中都是最了不起、最慈悲的,对生命都是有好处的。讲清真相中不应该是这样吗?你们就是在这样做着,这是一个大法修炼者的慈悲,而不是常人的任何活动。”(《北美大湖区法会讲法》)大法弟子修炼了大法后,事事按照大法的法理要求自己,当然会做的比以前更好。尤其是在中共邪党对法轮大法及大法弟子的十一年残酷迫害中,许多大法弟子冒着被抓、被打、被非法关押、被非法判刑,甚至被迫害致死的危险,义无反顾的讲清真相,揭露邪恶,救度世人,这是最大的善行,是最大的慈悲,超越了有史以来任何生命的慈善。

江氏邪恶集团1999年7月镇压法轮功以后,中国大陆新闻媒体对人类有史以来最邪恶、最血腥、最残暴的镇压推波助澜,大肆诬陷诽谤法轮功,煽动全国人民仇恨法轮功,对全民進行宣传洗脑,毒害了无数众生。为了挽救被谎言毒害了的众生,让他们不对大法犯罪,有一个好的未来,妻子怀着极大的慈悲之心,开始讲真相救人。听过妻子讲真相的民众,大家都称她是“活菩萨”、“大善人”。即使是中共邪党派来跟踪监视的人员,妻子也照样怀着救度众生的无量慈悲心肠,经常给他们讲真相,给他们讲善恶报应的道理。由于受中共邪党毒害太深,他们口是心非,当面说法轮功好,背地里却向他们的主子汇报法轮功情况。他们这样做神是不允许的,当然就要遭到惩罚。2002年夏天,监视我们的两个人被别人杀成重伤。当时的情景确实惨不忍睹:对方七八个人,拿着刀,把他俩堵在屋里乱砍、乱杀。夏天正热的时候,他俩穿着短裤,对方用二三尺长的刀,从大腿上捅進去,还要搅上几圈,血流满地,之后,对方扬长而去。妻子看见后,她马上报了警。事情发生后,无人来管。妻子便亲自跑去找到当地办事处、派出所、社区居委会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员,质问他们:“是你们派的监视法轮功的人,现在出事了,你们为什么不管?”住進医院后,妻子仍然慈悲他们,买上高档礼品去看望他们。其中一人说:“姐,我错了,今后我再不会干这样的事了。”此人出院后,就没有再来监视我们了。另一人财迷心窍,伤好后不思悔改,仍然参与迫害,挣着昧心钱,后来竟吊死在自己家里。这个人是一个杀人犯,连自己的老婆都要杀,而且被判刑几年,纯粹是个地痞无赖,谁也想不到他会自杀,这真是老天爷在惩罚他。

在这场毫无人性的迫害中,很多大法弟子家中的孩子在亲人的带动下,也加入到了讲真相救人的洪势中来,表现了他们的大善、大爱,在正法中树立了自己的威德。

再次,还要怜爱我们身边的生命。我家儿子在读初二时,一个冬天的晚上回家较晚,问他怎么没有按时回家,他慢慢的从怀里拿出一个东西来,原来是一只小狗。我问他小狗是从哪里弄来的,他说,回家路上,他看见这只小狗在路边哀叫,声音非常微弱,可能是别人丢弃了的。它于是停下自行车,蹲下看了一会儿,看见小狗怪可怜的。他想,天气又这么冷,如果没人管它,它一定活不到明天早晨。于是他就把小狗兜在怀里,让它暖和暖和,然后带回了家,希望我们能把它养好。由于这只小狗是别人遗弃的病狗,最终死了,尽管我们没有养活它,但从这里我们看到了儿子那纯洁善良、怜爱生命的美好行为。

然而,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看到或听到一些使人不快的事情。最近听同修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位教授到瑞士讲学,讲学期间到外国朋友家去做客。其时朋友与教授在客厅聊天,朋友的小孩在一旁观看电视。正谈话间,小孩惊叫道:“妈妈!妈妈!”朋友的妻子正在厨房做饭,听到孩子恐怖的惊叫声,立刻冲了出来,“什么事?”妈妈问道。孩子一手遮住双眼,一手指着电视惊恐的哭叫道:“你看吧,好可怕啊!”原来电视上正播放一则中国节目:一对夫妇带着孩子去诳动物园,动物园里准备了专门喂鳄鱼的小动物——活的小鸭,小孩抓起小鸭就朝鳄鱼丢去。鳄鱼张开大嘴,接住小鸭,瞬间吞下。看着孩子很准确的把小鸭投给鳄鱼吃下,父母鼓掌鼓励。于是小孩又抓起第二只投去……看着这血腥的镜头,朋友的妻子怨愤的说道:“中国人太野蛮了!”这时,坐在一旁的教授无话可说,只是脸上发烧,心里为同胞的残忍而难受。

无独有偶,今天在网上看到这样一段视频的记者报道:几只小白兔被关在墙角的一只铁笼内,随后,一名年轻女子从笼中捉出一只小白兔,先是亲吻小白兔,然后又抱着小白兔面对镜头说“hello”。接着,女子将小白兔高高提起,突然恶狠狠地将小白兔扔在桌上。过了一会儿,年轻女子又将小白兔抱在怀中抚摸,然后放進自己的裤袋里。随后,女子在镜头前拿着一块厚玻璃压在小白兔身上。此时,小兔的身体已经变形,四肢挣扎着。然而,小白兔的挣扎并没有引起女子的同情,她反而整个人直接坐在玻璃板上碾压,直到兔头被压扁,身体不再动弹。从画面中看到,这已经是第三只不幸的小兔。在这段视频中,房间里还有另外两个年轻女子坐在沙发上,在“女主角”虐兔的过程中,她们不但没有阻止,反而一直笑个不停。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大陆的人性已经扭曲到何等地步了。

在“共产党的哲学就是斗争哲学”思想影响下,喝着狼奶长大的孩子当然缺乏仁爱之心。这些年来,我们目睹耳闻了不少这样的事:小孩捏死家里的小鸡,虐待到家来的小猫,棒打邻居家小狗等等,更有甚者,十多岁的孩子杀死父母、杀死老师、杀死同学,这多令人恐怖啊!孩子身上发生这样的事情,难道作父母的就没有一点责任吗?我们为人父母者,不能只给孩子爱,还应教育孩子爱生命、爱他人,爱自然,让孩子在一点一滴的小事中慢慢养成良善仁爱的品性,这样我们的社会才有可能向良性方向迈進,人与人之间、人与其它生命之间、人与自然环境之间才可能相互依存,协调发展。

(待续)

法轮功学员为什么要插播真相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最近,法轮功学员在大连交通广播电台成功插播法轮功真相,引起中共当局恐慌。二零零二年,法轮功学员首次在吉林省长春市电视网成功插播《法轮大法洪传世界》、《是自焚还是骗局》等真相电视片,播放时间长达四、五十分钟,而且中间没有间歇,此事立即轰动了整个长春,在中国大陆引起极大震动。后来在全国不同地方陆续发生不同规模的零星电视插播事件。每次发生插播事件,中共都表现出极为恐慌,这是为什么呢?法轮功学员采取插播这种非正常的方式发表意见,这又是为什么呢?

一、插播是不得已而采取的紧急援救行为

中共对法轮功的无端迫害是海内外法轮功学员不得不挺身而出讲真相(包括插播)的根本原因。

法轮功自一九九二年公开传出以来,由于“真善忍”的巨大吸引力和祛病健身的奇特效果,修炼人在短时间内剧增。在任何一个正常、开放、有一定言论自由的社会中,甚至包括在迫害开始前的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都是社会公认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在日常生活、工作和学习中都在努力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

法轮功没有任何政治目的,对政权更不感兴趣,但江泽民出于妒嫉之心,于一九九九年七月,公然违反中国宪法中关于信仰自由和上访权等规定,以权代法,以个人意志代替政府决定,发动了一场对数千万法轮功学员“名誉搞臭、经济截断、肉体消灭”的迫害运动。几乎每天都有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的消息,明慧网公布的经民间渠道证实的已有3400多名(据公安内部消息,实际被虐杀的人数远远超过这一数字),数以十万计的法轮功学员长期被非法关押在拘留所、劳教所、精神病院、监狱、洗脑班,每时每刻都在承受着身体和精神的双重摧残、折磨。

中共的迫害是最严重的犯罪。在面临生死存亡的紧急情况下,为了揭露迫害,制止犯罪,法轮功学员利用各种方式(包括插播)讲真相,是不得已而采取的紧急援救行为,是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保护的。“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第二十一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中共干扰海外广播,封锁网络,践踏公民的信仰自由和言论自由,却诋毁法轮功学员插播真相违反法律,借用政论家胡平先生举的一个例子,这就好比一个道貌岸然的歹徒把一座房子的门全部锁死,并偷偷放了一把火。可是当房子的主人被迫从窗子跳出来逃生时,这个歹徒却对围观的邻居说:“你们看,这个人多么不文明,居然跳窗户。”是的,人们平时都不跳窗户,可是当门全部被锁死时,跳窗户是果断勇敢的选择。

只要对法轮功的迫害没有停止,海内外的法轮功学员将会一如既往地心怀善念、用和平和理性的方式澄清事实真相,揭露来自中共的迫害。

二、插播也是在维护中国人民的知情权

媒体覆盖面巨大,维护知情权关系到每一个普通百姓的切身安危。

在西方社会,没有谁会需要通过插播来发表意见,每一个人的信仰和言论的自由都得到最大的保障,媒体的职责是监督政府,保障观众的知情权。可是在中国大陆,媒体是中共喉舌,而非自由媒体,协同当权者侵害着观众的知情权,隐瞒受冤者的生存权。

大陆电视台隐瞒虚报SARS(中共称为“非典”)疫情就是一个例子。在中共十六大期间,为了粉饰江氏的政绩,媒体对已经出现的SARS疫情刻意隐瞒,以致疫情扩散全国,受害的是所有的中国老百姓。媒体说真话太重要了,这关系到每一个普通百姓的切身安危。这也就是为什么在文明社会,如美国,其媒体都在民间手里,美国政府不被允许拥有自己的媒体,更不被允许以任何方式侵犯媒体说真话的权利,相反政府高官被媒体严密监视,如履薄冰,小心翼翼。

中共利用各种媒体抹黑法轮功,为迫害寻找借口,却不允许法轮功学员发出一点点声音,在中国大陆任何为法轮功申诉的行为,哪怕是散发几张传单,都会受到绑架、刑讯,甚至虐杀。如果中共滥杀无辜的事实被刻意掩盖和粉饰,他们会更加肆无忌惮地迫害所有他们不喜欢的人,那么所有的人都可能成为受害者。在这种情况下,法轮功学员冒着生命危险插播电视、广播告诉民众真相,是让媒体说了一次真话,做了一件最重要的正事。这不仅是在维护法轮功学员的根本的人身权利和言论权利,也是在维护民众的知情权利。当谎言和罪恶被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的时候,谎言和罪恶就在被消除,每一个人的生存环境都在好转。

三、插播的内容都是事实、是真相

对于每次插播事件,中共都用“法轮功内容”这样听起来好象是“宣传”性词汇来误导读者,却不敢讲插播的内容是什么,因为它将揭开中共利益集团迫害法轮功、制造谎言、封锁真相的重重黑幕。

四、插播是让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明白真相、停止犯罪

在对法轮功十多年的迫害中,中共和“610办公室”逼迫各级政府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文化机构等参与配合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包括开除、绑架、强迫放弃信仰等。不明真相的世人很可能在无知和被迫中参与迫害,做下后悔莫及的事情,充当害人者,也是受害者。

法轮功学员采取各种方式(包括插播)讲真相,都是对中共犯罪的主动揭露和抑制,是在用事实消除人们头脑中被灌输的仇恨和恶念,让在不明真相中参与迫害的人及时停止犯罪、并挽回损失,以免将来受到上苍与法律的制裁。

当明白真相的世人都不再随同中共做恶的时候,也就是迫害结束的时候,这就是中共恐慌法轮功学员讲真相的根本原因。

2010年11月23日星期二

安徽亳州市首批610人员恶报连连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1/23/安徽亳州市首批610人员恶报连连-232840.html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安徽报道)李厚增、徐乃亮、吴文成是安徽亳州市自1999年7月20日之后首批迫害法轮功的“610”(江泽民为迫害法轮功成立的非法组织,凌驾于公、检、法之上)人员,这三人恶报连连。迫害不久,李厚增已有一些顽症,四十多岁的人看上去像近六十了,八年的迫害造业无数,如今只能在家养病了。此外,李厚增因为贪赃枉法被免掉副局长职务。

徐乃亮已退休几年,常年的高血压症状以及多年工于心计的使坏心眼让他恐惧身体马上垮下来,先前还晚上出来溜达溜达,虽然大腿及裆部长疮走路三步一停的挠痒,但总还能走动。后来家里租门面做皮具生意却成了赔钱的买卖,没有多久就转手他人。现在龟缩在武装部的院子里不敢出来见太阳了。

吴文成是亳州市迫害法轮功最早遭报的“610”人员,在合肥大医院医治勉强留下一条命之后,再也不敢碰到法轮功学员就厉言相问了。因为要经常到合肥检查病情,平时身体也极度虚弱。

李厚增、徐乃亮、吴文成可谓作恶多端,亳州观堂法轮功学员杨金英被迫害致死他们脱不了干系。亳州汤陵法轮功学员张莲秀在商丘公安机关两天被酷刑折磨致死后,他们又参与了逼迫家人不准声张施以少许钱财了事。

2000年10月,这三人积极跟随江泽民流氓集团效犬马之劳,威逼、诱惑、处心积虑的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采用的方法就是对不放弃信仰者违背程序违背法律予以劳教(劳教詹士平夫妻两人),其余的就办所谓的法制洗脑班和各种表态会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2001年刚过大年,亳州市“610”的李厚增就强制当地法轮功学员表态说天安门自焚是真的,阴谋失败后他极度恐惧。亳州市“610”迫不及待地在农干校(现在的谯城区党校,涡北化肥厂附近)私设监狱关押法轮功学员一百多人却美其名曰“学习班”。

迫害初期吴文成整天耀武扬威不可一世,猖狂至极逼迫法轮功信仰者辱骂大法师父,使用什么军事化训练、看文革影片、多人包夹、暗中盯梢等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先后劳教二十多人,其余的关押四十余天。在随后的几年里“610”邪恶组织又在和平东路电影院附近租一个封闭的小旅社,和现在曹巷口老民政局院内办多期洗脑班,非法关押大法学员百余人。

李厚增自以为借助迫害法轮功升迁为公安局副局长,此后就专门负责法轮功的案子,参与判刑、劳教了几十名大法学员。徐乃亮想填补无权无势退休前的苦闷心情,最后抓紧捞取一点政治资本,竟然丧尽天良地吃住在洗脑班,丧心病狂地勾结几个同年岁的人做起了黑监狱的老大。吴文成是个无能的小人,却痴想往上爬,并想为儿子工作谋取利益,把参军回来刚安排到公安局派出所的儿子抽调到“610”黑组织,其子“不辱父命”,多次刑讯逼供殴打大法学员,就是其同事国保大队的吴现斌、石新民都嘲笑该父子真是一锅的老鼠屎。

人在做,天在看,上天造人给了每个人一个良心。人都有父母儿女,兄弟姐妹,每天白天与亲朋好友见面时,每天晚上面对妻子儿女时,想想仅仅因为法轮功学员有信仰就不能相容,仅仅因为不放弃信仰就恶语恶行相待,仅仅因为告诉世人大灾难就要到来,赶快撤去加入邪党时发下的为其甘愿献身的毒誓从而保命,就一味地抓、打、关吗?不被邪党捆绑而遭淘汰,你也在其中呀!你的父母子女,亲朋邻居也在其中呀!失去理智良知的对待法轮功学员,怎么能保障自己的家庭幸福安康呢?

李厚增、徐乃亮、吴文成遭恶报是给他们一个能悔过自新的机会,同时也是警醒现在步其后尘的继任者,不要等到机会丧尽,地狱之门洞开的时候再后悔莫及,那时候再听法轮功学员讲真相就晚矣。

2010年11月22日星期一

这些警察犯了什么罪 / 文/大陆法轮功学员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1/22/这些警察犯了什么罪-232803.html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中共警察及政府人员在对法轮功学员的不公对待中触犯了中国的哪些法律,构成何种罪名,参照中国的现行法律看一看。

据《中国宪法》、《中国刑法》、《中国刑事诉讼法》等多部法律,警察及政府人员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已构成违法违宪的犯罪行为,对照法律具有明确罪名界定的至少有以下十四项,警察无论以任何理由,如执行公务、执行任务等,只要是参与迫害法轮功,有以下行为,都构成犯罪。

(一)警察或其他人员等,未经邀请,未经许可,强行闯入法轮功学员的家,犯了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

(二)警察或其他人员等,到法轮功学员住处抢走电视机、影碟机、录音机、电脑及打印机、钥匙、证件、存折、现金、手机、相机、手表、首饰等贵重物品、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汽车……,乘法轮功学员被绑架之机,或对法轮功学员实行绑架未遂,不管是对法轮功学员使用暴力、胁迫还是使用其他方法,犯了抢劫罪。

(三)警察或其他人员等,乘法轮功学员外出之机,到法轮功学员住处搬走电视机、影碟机、录音机、电脑及打印机、钥匙、证件、存折、现金、手机、相机、手表、首饰等贵重物品、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汽车……,没有实行绑架法轮功学员的,犯了盗窃罪。

(四)警察或其他人员等,把法轮功学员强行带走、绑架劫持到某处,如洗脑班、派出所、看守所、劳教所等,向法轮功学员家属勒索“生活费”、“保证金”、其它名目的财物,或迫使法轮功学员购买看守所、劳教所、监狱里的高价生活用品变相索得钱财,不管是否勒索成功,犯了绑架罪。绑架法轮功学员为人质,向法轮功学员家人索要、收取财物,敲诈勒索,也是绑架罪。

(五)警察或其他人员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法轮功学员或其家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财物,犯了敲诈勒索罪。

(六)警察或其他人员等,对法轮功学员搜查身体,闯入法轮功学员家搜查住所,未出示《搜查证》,犯了非法搜查罪。

(七)按着中国的现行法律,法轮功是合法的,法轮功学员是合法的公民,警察或法轮功学员工作的单位等人说法轮功学员违法,给法轮功学员扣上罪名,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罪名,损害法轮功学员名誉、人格,犯了诽谤罪。

(八)警察、街道办事处、村委等人,公然故意用恶毒刻薄的语言对法轮功学员嘲笑、辱骂,往法轮功学员身上泼污物,或强迫法轮功学员吞食污物,把合法的法轮功学员的头发剪掉、剔掉,特别是剪的七零八落,强迫法轮功学员游街,……,侮辱人格,破坏名誉,犯了侮辱罪。

(九)警察把法轮功学员囚禁在洗脑班、派出所、看守所、劳教所、监狱、监狱医院、或其它地方;法轮功学员工作的单位等保卫科人员或任何人把法轮功学员关在一个屋子里、宾馆里、办公室里,派人监视,限制法轮功学员不能离开,私设刑堂、私自禁锢,犯了非法拘禁罪。

(十)警察等人,对法轮功学员施用肉刑(如殴打,吊铐,捆绑,电击,以及其他折磨人的肉体的方法……)或变相肉刑(如冻、饿、烤、晒,强迫站着,蹲着,不让睡觉……),逼取口供,逼迫法轮功学员承认强加的伪证,强迫法轮功学员承认强加的罪名,不管是否取得口供,犯了刑讯逼供罪。

(十一)警察等人,对法轮功学员或法轮功学员家人,采用暴力或威胁手段,逼迫法轮功学员或法轮功学员家人说出其他人,出卖或变相出卖人,作伪证或变相作伪证,以此伪证企图迫害其他人,犯了非法暴力取证罪。

(十二)警察等人直接或变相故意伤害法轮功学员的身体(包括伤害肉体,用不明药物毒害神经中枢……),致使法轮功学员受伤,或致残的,犯了故意伤害罪。

(十三)警察等人迫害法轮功学员致使死亡的,犯了故意杀人罪。

(十四)警察等人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犯了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罪。

以上犯罪行为,违反了《中国宪法》、《中国刑法》、《中国刑事诉讼法》等多部法律,已经触犯刑律。

其实作为一名警察或政府人员等,也是中共邪党体制内的受害者,被邪党利用来做伤天害理的事,成为专门欺压善良民众的御用工具,最是悲哀,到头来成为最大的受害者。也许有些警察会认为是身不由己,这是一项工作,是在执行命令。可是做什么事都一看法律,二看良知,否则就是盲目的执行命令。真正罪责来临时,没有哪一个上司会为你承担责任的。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没有哪一条法律明文规定在中国炼法轮功有错。

因此希望聪明的警察能明辨是非,不要为了眼前一时利益而自毁未来,做什么事情总要给自己留一条退路。识时务者为俊杰,当历史翻开崭新的一页,面对全新的标准来衡定与审判各自所为时,能全身而退才是聪明人。

2010年11月21日星期日

所谓“法制学习班”是违法犯罪中心 / 文/楚涛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1/21/所谓“法制学习班”是违法犯罪中心-232761.html【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一日】长期以来,全国各地在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六一零”的统一操纵下,动用大量人力资源办所谓的“法制学习班”,将法轮功学员劫持去,强制性关押,然后由家人交钱领人,这是百分之百的违法犯罪行为,性质恶劣、严重。

首先,这种所谓的“学习”是非法拘禁、强制洗脑的精神迫害。

在这样的“学习班”里一切都是强迫的,以强迫给人洗脑为目的,没有任何人身自由,自始至终都充斥着暴力与恐怖。

洗脑班里,一般由两个“帮教”包夹一个法轮功学员,一天二十四小时严加看管,晚上睡觉把法轮功学员夹在中间防止打坐炼功;每天强迫法轮功学员看、听诬蔑诽谤法轮功的资料,看后听后逼迫写出认同诬蔑诽谤之辞的“体会”。

其二,这种强制“学习”是非法拘禁他人、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的违法犯罪活动。

《宪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众所周知,不管什么单位、个人,拥有再大的权势,也没有超越《宪法》的特权。所以无论是谁,包括政府、“六一零”、警察,无论以什么借口与理由,以任何形式非法拘禁他人都是违法的。各地的洗脑班以“学习”的名义非法拘禁法轮功学员绝对违法。

《宪法》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

洗脑班的目的就是企图假“学习”之名“转化”法轮功学员。所谓“转化”就是如前所说,用强制、高压、恐吓等手段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放弃信仰。

在“学习班”里,法轮功学员受到隔离、监控、蒙骗、逼迫、侮辱、恐吓、毒打等残酷的肉体折磨和精神虐杀,所谓的法律在这里全面失效。

绑架法轮功学员到洗脑班进行迫害,在目前中国的法律范围内至少犯了如下罪:一、绑架罪;二、非法拘禁罪;三、刑讯逼供罪;四、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罪;五、侮辱罪;六、人身伤害罪等等。

按着现行法律,法轮功学员信仰“真善忍”没有错,宣传法轮功也没有错,发资料,向人们讲真相,讲共产党的真实历史,讲为什么天要灭共产党也没有错。

因为《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权、信仰自由权、人身自由权、人格尊严权等,法轮功学员所做之事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没有超出这个框架。媒体的宣传之辞不是法律;公安部、民政部、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关于处理法轮功的一系列文件也不是法律,是违背《宪法》另行一套的黑法、恶法。遵循这套黑法、恶法违法行事,从上到下,不知坑害了多少参与的官员、警察及不明真相的普通百姓。可悲的是,他们也许还不知道,参与迫害法轮功的种种行为,如目前发生的策划、合谋绑架、非法拘禁、强制洗脑、强行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与改变他人信仰等,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违法犯罪,其后果必然是玩火自焚。

由此可见,这个秘不可告人“学习班”才真正是一个违法犯罪的、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见不得人的黑窝。在黑窝里所谓工作的人,是由政府、司法各类人员组成的犯罪团伙。而各地以国保警察为首的政府人员,不定期的绑架法轮功学员到洗脑班迫害,或者被非法劳教期满的法轮功学员,首先要去洗脑班所谓的学习巩固,是典型的知法犯法。

现在,全世界在制止迫害法轮功,二零零九年十一月,西班牙国家法庭做出决定以“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起诉江泽民、罗干、薄熙来、贾庆林、吴官正五名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元凶。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七日,阿根廷联邦法院第九庭法官作出一项深具历史意义的裁决:下令阿根廷联邦警察局国际刑警部逮捕中共前党魁江泽民、“六一零”办公室头目罗干两名中共高级官员。许多迫害法轮功的高官在海外被起诉,前不久,广东省委副书记、省长黄华华、陕西代省长赵正永、宗教局长王作安、湖北省委副书记、“六一零办公室”头目杨松因迫害法轮功,罪恶累累,一到台湾就被民众提出紧急拘提;中共教育部长陈至立因在教育界积极迫害法轮功,把谎言植入教材毒害青少年等等罪行,韩国民众要求政府拒绝陈至立踏入韩国国土;贾庆林访问波兰抵达首都华沙,连续受到两次刑事控告。

在中国国内,越来越多的正义律师不惧中共的威胁、迫害,在各地法庭上勇敢的为被诬陷的法轮功学员作无罪辩护,形成的正义潮流势不可挡。许多高官都在为自己寻找退路,参与迫害的人也该为自己打算了,等正义之剑高悬时,一切都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