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26日星期六

反迫害浪潮迭起 江泽民难逃法网 / 文: 觅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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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六日】自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五月末掀起控告江泽民的大潮以来,引发了世界许多国家、国际组织及各界人士的跟进。截至目前,亚太地区发起刑事举报江泽民联署活动,参与人数已逾三十五万,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也陆续参与进来,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控告或举报江泽民的越来越多。

早在七月二十日,三位欧洲议会议员致信中共最高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敦促他和中共当局立即停止迫害法轮功和公开起诉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

二零一五年七月三十日,新西兰世袭毛利酋长亚马托·阿卡若纳(Amato Akarana)在奥克兰正式向中国最高司法机关递送他本人对于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

八月十日,十名瑞士政要联名致信中共国家主席习近平,敦促习近平推动控告江泽民这一重大诉讼;

加拿大马克·提克纳(Mark Tickner)警官郑重地写下了控告江泽民的诉状,并通过邮局邮政快递寄往了中国大陆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

日前,多次声援大陆维权运动的香港社运人士杨匡看清中共政权的黑暗和暴虐,当他从网上获知在中国大陆出现了控告江泽民大潮后,便通过网络投递了控告江泽民的诉状,加入了控告江泽民的大潮。

与此同时,欧洲、美国、加拿大、澳洲、乌克兰、日本、韩国、香港、台湾等世界各国和地区的政要纷纷响应,在全球形成了一股声援中国民众控告江泽民的浪潮。

目前在世界各地还出现了数次诉江研讨会,九月十五日,华府地区的诉江研讨会在美国国会众议院佳能办公大楼举办。

九月十八日美国国会及行政部门中国问题委员会(CECC)举行中国人权大型听证会,参加听证会的知名专家和国会议员希望奥巴马总统在与习近平的会晤中要求中共:停止迫害法轮功、基督教徒、维吾尔人、人权律师、藏人等人士;停止强摘器官;要求奥巴马提出和关注中共非法拘禁、酷刑折磨公民,恢复法制、中国网络自由等多方面人权自由议题。

在 听证会上哈佛大学访问学者、中国人权律师滕彪说:“法轮功群体在中国受到非常非常严重的迫害,全世界对严重侵犯人权事件,像这种大屠杀(编注:群体灭绝法 轮功)事件没有足够的关注,包括美国政府、人权机构、媒体。(中国)国内的法轮功学员冒着极大的危险继续抗争,包括这次很多人起诉江泽民。这是一个非常重 要的行动。江泽民这样一个反人类的罪犯,应该得到应有的惩罚。一方面希望国际社会能够将这些迫害的凶手绳之以法,另外一方面,尤其迫切需要国际社会关注国 内法轮功学员所面临的危险。”

“在诉江案上,不光是美国政府,还有西方国家,国际社会应该尽一切可能将江泽民和其它迫害法轮功的凶手绳之以法。美国应该把人权作为一个最重要的议题,不能仅仅讨论经济问题,否则也违背美国的立国基本价值。”

魏京生基金会主席、人权活动领袖魏京生表示,除了不要泛泛的谈人权,希望奥巴马总统向习近平提出恢复法制、遵守法律和取消各种形式的非法拘禁和酷刑议题。

柯顿(Tom Cotton)参议员关注中共迫害著名律师王宇和高智晟等人士,他说,中共对高智晟定罪因为他为基督教徒、藏人、维吾尔人和法轮功学员提供辩护。这些信仰者是(中共)政权监视、监禁、酷刑和强迫药物(迫害)的目标。

柯顿参议员向大纪元表示,法轮功学员、基督教人士、西藏人士等宗教人士在中国遭受迫害。所有的迫害应该停止。在人权问题上,美国对华政策应该更加强硬。

史密斯议员在听证会上表示,希望奥巴马总统和习近平实质性的公开提出中共人权问题。在中共迫害人权律师、信仰人士、异议人士等问题上,“美国不能沉默……美国必须展现领导力来解决”。

起诉江泽民,维护法轮功人权,结束这场邪恶的迫害,绝不仅仅是法轮功学员个人的事,这场迫害是对人类尊严的践踏,挑战的是人类的道德底线。愿有更多的人站出 来控告或举报江泽民,将这个人渣败类绳之以法,让更多的人认清对法轮功的这场迫害,从中共谎言的桎梏中解脱出来,在是非善恶中做出良心的选择,还人类真正 的人权、自由与尊严!

2015年9月25日星期五

中共迫害,中秋月圆人难圆 / 文: 莲子


陈运川一家全家福,父亲陈运川、母亲王连荣和四个儿女陈淑兰、陈爱忠、陈爱立、陈洪平。

冯晓梅曾经幸福的一家

杨小晶和丈夫曹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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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五日】月圆的时刻又要到了,可是在华夏神州之地,明月依然被一层阴霾遮挡着,月儿圆时人却难圆……

几年来每到中秋月圆的时候,也是我和孩子们最伤心的时刻。孩子的妈妈在饱受十几年红色恐怖和五年牢狱苦难之后,含冤离世。从此“团圆”一词成为我和孩子们渴望而不可求的奢侈词语。

在中共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长达十六年的血腥迫害中,有多少家庭被迫害得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啊?罄竹难书!

河北省怀来县法轮功学员陈运川一家七口人,被迫害得只剩下陈淑兰和女儿两人还活在人世;

 河北石家庄市高级工程师冯晓梅,曾经有一个温暖的家。在这场血腥的迫害中,在短短一年半的时间内冯晓梅失去挚爱的丈夫、妹妹和父亲,妹夫至今仍被非法关押着;

辽宁省清原县法轮功学员孙鸿昌,一家八口在迫害中五死一残;

辽宁省凌海市李艳秋女士的父母、嫂子相继在被迫害中离世,哥哥被迫害致精神失常;

原北京供电设计院高级工程师杨小晶被迫害致死,从二零零零年的十月一日流离失所开始,到她二零零九年十月一日的含冤辞世,整整九年的时间,杨小晶和丈夫在一起的日子仅有几周;

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四日,山西省朔州市怀仁县鹅毛口七位法轮功学员到省政府张贴真相资料,上午九点被抓,下午四点杨艳英(女)、张爱花(女)、李美 兰(女)、邢引弟(女)四人在刑讯中被警察用电棍电击毒打致死。面对警察同时将四名女性法轮功学员刑讯致死的惨案,为封锁消息,山西省公安厅直接出面销毁 证据、威胁家属、重判其他知情法轮功学员,将剩下没有被打死的三人史素萍、王明霞、王英香重判十五年徒刑。

这桩桩件件惨绝人寰的迫害案例, 造成了多少个家庭的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有多少个家庭在这个团圆之日承受着不团圆的痛苦?当那些制造这些惨案的江泽民等迫害元凶冠冕堂皇的站在天安门城楼 上阅兵的时候;当那些亲手制造这些惨案的杀人凶手们还在拿着人民发给的薪水逍遥法外的时候;当那些做恶的地方官员及警察、法官、检察官为怕清算仍在参与迫 害法轮功学员的时候;你们可曾想到这些惨案给法轮功学员及家人带来多大的痛苦和伤害?!

当人们沉浸在中共宣扬的谎言中的时候,当人们沉浸在中秋佳节时合家团圆的时候,当全家人靠在沙发上悠闲的看着为中共歌功颂德的春节联欢晚会的时候,可曾想到每天在许多善良人身上正在上演着血腥的惨剧?!

在我们今天所处的这个社会中,有许多人已经把它称为万恶的社会,被魔鬼占据的社会。那些制造北京六四屠杀事件、血腥迫害法轮功事件、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人,他们干的这些灭绝人性的罪恶,令天地震怒!

现在发生着的退党运动及诉江大潮,就是为结束这场血腥的迫害奠定基础。愿有更多的世人能够给予关注、理解、支持乃至参与进来,早日结束这场血腥的迫害,让这些惨无人道的悲剧不再重演!让更多的好人能够过上个正常的团圆的中秋节与新年!

2015年9月24日星期四

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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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四日】在人生的旅途中会遇到很多十字路口,向左转还是向右行,每个人都会面临选择。有的时候,你的一念就能决定此后的安危、一世的荣辱、一生的成败。

1921 年,陈独秀发起成立中国共产党,成为主要创始人之一。从中共一大到五大,他先后任中央局书记等职务。陈独秀的两个儿子也先后加入中共组织,1927年7月 长子陈延年被乱刀砍死,1928年6月次子陈乔年被枪杀。长女陈玉莹两次到上海收尸后也不久就离开了人世,年仅28岁。8年之后,1929年11月,中共 中央通过《关于开除陈独秀党籍的决议案》。1932年10月,患病在家的陈独秀被捕。江西瑞金出版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机关报”《红色中华》 以“取消派领袖亦跑不了,陈独秀在上海被捕”为标题,幸灾乐祸地发表消息。

1948年12月,蒋介石派飞机到北平接胡适等文化名流。来使告 诉胡适,这是南下的最后一次机会,胡适的小儿子胡思杜却执意留下。他说:我又没有做什么有害共产党的事,他们不会把我怎么样。胡适夫妇尊重儿子的意见,把 他留下了。在 1951年中共的知识分子思想改造运动中,胡思杜违心地批判自己的父亲。并在香港《大公报》上发文,斥责父亲是“帝国主义走狗及人民公敌”,表示要与之划 清界线,断绝往来。但是无论他表现的怎样积极亲共,站在中共一边,他却一直是低等公民,是历次斗争打击的对象。最终,在满院子的大字报下,在声嘶力竭的批 判声中,他在绝望中上吊自尽。

1949年12月,老舍被中共邀请,从美国归来。第二年他当选为北京市文联主席,在中共此起彼伏的政治运动 中,他满腔热情地赞美着共产党,为党创作、为党讴歌,被授予“人民艺术家”奖状。1966年8月23日,老舍等人被红卫兵捆绑之后,被带往国子监孔庙批 斗,在震天般的“打倒反革命份子”口号声中,跪着被轮番殴打,期间老舍被斥为“现行反革命”,被毒打至深夜。第二天,老舍独自前往太平湖,在那里坐了一整 天,深夜投湖自杀。26日,老舍遗体火化,按照“上面”的规定,不准留骨灰。

今天我们回首这些往事,我们的心是悲伤的,我们的泪是酸楚的。 也许,当陈独秀选择成立中共的那一天,就注定了他妻离子亡的一生。也许,当天真的胡思杜决定不离开中共的那一刻,就注定了他的后半生要在心灵的煎熬与肉体 的蹂躏中度过。也许,当激情的老舍接受中共邀请的那一时,就注定了他以后的被利用、被欺骗、被戏弄、被批判、被毒打的命运。

我们也可以想 象,如果陈独秀不献身中共,他也许成为作家让人仰望;如果胡思杜选择离开中共,他的生活会是平静而幸福的;如果老舍留在美国,有人说他有可能获得诺贝尔文 学奖。可惜的是,他们选择相信了中共,相信了中共的谎言、相信了中共的伪装、相信了中共的承诺。而中共是个靠谎言、暴力、斗争维持其统治的邪恶政权,谁相 信了它,谁听了它的指挥,谁服从了它的命运,谁就注定成为它利用的工具、它暴力或斗争的牺牲品。

法轮佛法本是佛家修炼功法,修炼者通过信仰“真、善、忍”达到内心的清静祥和,通过修德忍让达到外在的与人为善。可是中共却在1999年7月发动了对法轮功的镇压。而那些听了中共话,跟着党走的人,也就成了中共帮凶、打手。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法院陈援朝,因枉判法轮功学员被记“个人二等功”。但好景不长,年仅52岁的他,在万箭穿心般痛苦煎熬中了此一生。2014年12月,原吉林省司法厅副厅长赵洪兴被逮捕。赵洪兴曾长期任吉林省四平市公安局长等职务,期间他直接参与指挥迫害四 平地区的法轮功学员,手段极其凶狠。从1999年7月至2004年10月,四平地区有八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他踩着法轮功学员的鲜血升迁上去,却逃不 过罪恶累累的追查和审判。他们的命运可以说是悲凉凄惨的,也可以说是咎由自取。其实,当他们发出要站在中共一边迫害法轮功那一念时,也就注定了他们是中共 罪恶的同谋,是中共的刽子手。他们在扼杀善良百姓的同时,自己也就在一步一步地走向深渊。

在人生的十字路口,当我们面临进退的时候,我们一定要理性的判断,要善甄别真真假假,要能看懂对对错错,要会选择弃恶从善。这样,我们才能把握好自己的方向,走好自己的人生旅程。因为一念就能决定一生,所以我们一定要慎重、要清醒、要理智。

2015年9月23日星期三

合理合法的无罪辩护 法官为何仍枉法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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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北票市法轮功学 员房海玲被非法庭审一个月之后,于八月二十八日被非法判刑六年,法院给出判决的当天没通知家属,也没通知律师,只是以邮件的形式向律师传送审判结果,致使 律师到九月五日尚不知法庭判决。直到九月六日,房海玲的丈夫黄俊义到法院找“法官”佟凤云询问,才知道判决情况,当时上诉期已只剩一天了。

据房海玲 丈夫描述:房海玲在修炼法轮功前,是个脾气不好、爱生气的人,身体也不好,患头痛、脑供血不足、眩晕症等病。九八年修炼法轮功后,就象换了个人一样,各种 疾病全好了,人也变得开朗了,整天乐乐呵呵的,家里家外处处都能为别人着想。有一次我爸有病住院了,我还没在家,都是她跑前跑后的,同病室的人都说是姑娘 吧!我爸告诉他们:是儿媳妇。他们都说媳妇可没有这样的。

自从房海玲被绑架后,二百多个日日夜夜,房海玲的丈夫为亲人四处奔走,整日焦虑不 安。还要照顾八十多岁老母亲,每次他回家看母亲,老人都问:儿媳怎么没来呀?因怕老人承受不了这样的打击,一直瞒着她。而那边房海玲的妈妈,身体也不好, 每次住院都由房海玲照顾,现多日不见女儿面,总向人打听是不是出什么事了。就这样一直瞒着两位老人。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上午,房海玲在 桃园小区给世人讲真相,送二零一五年神韵新年晚会光盘和真相小册子,被北票市国保大队副大队长潘洪凯和两名国保警察及北票桥北派出所所长宫庆志四人绑架到 国保大队,后又被非法关押在朝阳西大营子看守所。当时房海玲的家被抄,抢走大法书约四十本、录音机三个、MP3一个、年画四张、对联一副、大福字四个、大 挂钱四张、神韵光盘十几张、真相画报三十几本、精致挂件两件和大法师父法像等私人物品。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在辽宁朝阳市西大营子北山中级法院内,陷害好人罪恶的一幕在这里上演,北票法院把一个完全无罪的房海玲强行送上法庭接受审判。

房 海玲的律师辩护说:大家可以看到,我的当事人房海玲是一个非常平和的家庭妇女,她原本和我们一样,拥有美满的家庭,可以安享自己的晚年,却因为坚持自己的 信仰,坚持习炼法轮功,这次被抓了起来,站在今天的法庭上,接受审判。那么,她今天出席法庭接受审判是她做了什么呢?是因为她偷了别人的东西?或者杀人或 者放火?还是有其它行为呢?都不是,仅仅是因为信仰,一个人仅仅因为拥有坚定信仰就被接受审判,在我们这个缺乏信仰、道德日下的社会,是非常值得我们进行 思考的。

接下来,房海玲的辩护律师从法律角度上详细阐明修炼法轮功无罪,和错用法律颠倒黑白对法轮功学员非法构陷的事实。

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中共邪教并没有资格评判什么是邪教。但即使根据中共制定的法律法规,迫害法轮功也是违法的。诬陷法轮功的中共邪党头目江泽民才是真正的罪犯,是江泽民一伙凶犯在利用中共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

房海玲的辩护律师根据中国现在的法律做了如下辩护:

关于证据方面的问题 

1、【刑法】总则规定,任何犯罪都必须存在对社会的危害结果,且达到刑法惩治的标准。这里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结果应当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是细化的、而不是推理的。但是,本案不具有这方面的事实和证据。

2、本案是以《刑法》第300条控罪,该罪是由直接故意才能构成的犯罪。而直接故意犯罪必须存在行为人的犯罪动机和犯罪目的。公安部制定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五条也规定需要查明的案件事实包括:

(五)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目的;同样,本案没有这方面的证据材料,本案构成犯罪的主观要件缺乏。

3、客观要件方面应当有行为人是利用了哪个会道门、哪个邪教组织或者利用了什么样的迷信活动、采取什么样的犯罪手段破坏了哪部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实施、或怎样妨碍社会管理秩序、后果是什么?这方面的证据也是本案构成犯罪的必不可少的核心证据。但卷宗也没有这方面的证据。

4、本案当事人房海玲不否认自己是法轮功修炼者,但法轮功属于什么性质的团体、是否是邪教组织?卷宗中没有这方面的有效鉴定结论和最高立法机关的确认依据。

关于罪与非罪的问题 

一、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房海玲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其行为均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0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缺乏法律支持。

在这一指控中有三处关键词句,包含三层意思:

1、法轮功被定性为“邪教组织”;

2、以宣传法轮功为目的制作、传播邪教宣传品;

3、破坏社会秩序和国家法律的正常实施。

那么、辩护人就以上被指控有罪的三处关键词句加以评述。

1、 我们首先应该搞清楚我国法律或我国政府有没有确认法轮功是邪教组织。这是至关重要的大前提。根据最新最近的官方文件:2005年4月9日公布的公安部认定 和明确的邪教组织有7种。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文件明确的邪教组织有7种。在这14种邪教组织中没有法轮功。1999年7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 部做出的取缔法轮功的决定也是将其定性为未经依法登记的非法组织。也没有将法轮功定性为邪教组织。1999年7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的通告也只是 在民政部通告之后下达了六条禁令。公安部的通告全文也没有确认法轮功是邪教组织。1999年10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 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中没有确定法轮功是邪教组织。这个《决定》共4条693个字,连法轮功三个字都没有。最高院、最高检《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 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二)中也没有认定法轮功就是邪教组织。 同样在这两个司法解释当中连法轮功三个字都没提到。那么、当下社会民众、司法工作人员、甚至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为什么都以为法轮功是邪教组织呢?辩护人对 此作了简短梳理。

1999年10月25日前国家主席江泽民接受法国《费加罗报》记者采访时说法轮功是邪教组织,人民日报随后发表的特约评论 员文章《法轮功就是邪教》(1999年10月27)。江泽民的讲话和人民日报特约评论员的文章显然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作为法院裁判的依据。这里需要明确 的是,尽管1999年11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取締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和两院司法解释的通知”[法 发(1999)29号]文件中虽然提到“法轮功”三个字,但因该通知不属司法解释,仅是法院内部的一个要求各级法院组织本院法官学习贯彻人大决定和两高解 释的一个内部通知。且该通知严重违背了人大《决定》和两院《司法解释》精神实质,突破了决定和两高院司法解释的已有规定。该通知不具有司法效力,不能作为 司法依据。

综上所述、那么认定法轮功是邪教组织的法律依据在哪里呢?我们法律人办案必须严格按照“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办事。我们不但要对当事人负责、更要对法律负责,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文化大革命的教训是深刻的。

2、 “以宣传法轮功为目的制作、传播邪教宣传品”,我国政府签署参加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九条第二项规定:“人人有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此项 权利包括寻求、接受和传递各种消息和思想的自由,而不论国界,也不论口头的、书写的、印刷的、采取艺术形式的、或通过他所选择的任何其他媒介”。中华人民 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三十六条都保障了公民的这种自由。中国政府理应模范执行国际公法。况且经过庭审调查,房海玲只是持有部分物品,并不能确定制作行 为,更无外出传播行为,即使有,其行为完全符合我国《宪法》及国际公法《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规定,不能认定为犯罪。

3、“破坏社会秩序和国家法律的正常实施”,法庭调查的结果已经证明,房海玲没有危害社会的行为,更无危害结果产生,公诉人也没有向法庭出示这样的证据。既然没有这方面的证据,起诉书又凭什么下这样的结论呢?

二、言论自由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房海玲的行为没有对社会造成任何危害。

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房海玲的行为是正当行使宪法三十五条赋予他的言论自由的权利。

辩护人并不否认,作为一个生活在当今社会转型过程中的合法公民,他的言论是需要有所克制,需要有一定边界的,那么,何种言论应当受惩罚呢?

在 我国法治建设急剧进步的今天,我想借鉴一下国外对于言论自由的一些评判标准。1、衡平原则。将言论自由的价值与对该言论加以限制所得保障之其他价值,在具 体的讼案中加以比较衡量,而保护其较重要者。2、“明显且即刻的危险”原则,美国的霍姆斯法官话,他说:每一个案件的关键所在,是要判断当事人所使用的言 辞是否在特定情形下具有‘造成明显而即刻危险’的属性。回到本案,房海玲等言论并没有即刻的危险,没有必要上升到刑罚的高度,其言论自由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是显而易见的。

另外,宪法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 自由和权利。辩护人认为这是我国对于言论自由所明确设定的法律边界,房海玲的行为显然也不违反本条,即使违反本条规定,也是由相关受害方提出相应的诉求, 而不是有公权力机关直接介入。

三、基于信仰的自由和平等原则,邪教可以说一个社会学上的概念,但绝不应成为一个正式的法律概念。

在 一个真正承认信仰自由和信仰平等的国家,“邪教”或许可以作为一个用于社会研究的概念,但绝不应通过法律的规定,成为一个正式的法律概念。因为,就信仰的 本意而言,每一种教义的信奉者,都认为只有自己的信仰才是唯一正确、合理甚至神圣的。如果一些人可以利用手中的立法权,把另外一些人的信仰规定为邪教,并 对后者进行制裁和处罚,那就完全违反了信仰的自由和平等原则。

当然,如果有人以某一教派的名义,或者利用某一教义,去剥夺他人的生命、骗取 他人的钱财、对他人实施奸淫,或者以爆炸或施放毒气等手段,破坏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他们毫无疑问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但此时,法律对他们进行惩罚,并不 是因为他们皈依和宣扬了错误的信仰,而是因为他们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

一个人一旦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不论他是以法轮功的名义,还是以基督教、佛教、道教或其它的名义,都应该受到同等处罚。如果一个人并未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而只是宣扬了某一种信仰,那么,无论他宣扬的是法轮功,还是基督教、佛教、道教或其它,都不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综 上所述,本案看似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实际上是一起不同寻常的宪法案件,一个关涉公民信仰自由的大案。在正义虚化的时候,法官被视作为法律和正义的化身, 在我国正大力提倡依法治国、依宪治国、对宪宣誓的今天,法官更应该是法律尊严的捍卫者,因此,辩护人希望审判长和两名人民陪审员依照法律和良心,判决房海 玲无罪。并希望合议庭能尊重事实和法律,让房海玲在判决前能尽快离开关押的看守所。

通过以上的辩护,从法律上已经明确阐明房海玲没有任何违 法行为,完全是在行使自己的权利范围内的合法公民。而北票法院“法官”佟风云等人在律师有理有据辩护的无言以对情况下,北票法院于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却作出了超出人想象的枉法裁判,竟无罪判决房海玲六年重刑,判决的依据法律是什么无从知道?在高喊“依法治国”的今天,这些法官们就这样明目张胆的践踏法 律,制造冤假错案。

而这样冤假错案十六年来一直在中国大陆上演着,造成无数法轮功学员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冤情遍布中原大地。江泽民集 团干出了天怒人怨的滔天罪恶,因此才招致了那些卖力推行和实施江氏迫害政策的急先锋周永康、薄熙来、李东生、徐才厚、王立军等人落马入狱的结局。如今国内 国外近十八万人控告首恶江泽民。北票法院法官佟风云等还在枉法害人的法官们,你们今天迫害好人的所为已无人为你们买单,当审判江泽民之时,你们又该如何面 对今天所作出的枉法裁判?珍惜以上这些良心律师与法轮功学员对你们的忠告与提醒,赶快停止迫害,将功赎罪的机会已不多了。还是古人那句话:“善恶到头终有 报,只待来早与来迟”。

北票地区地区电话号(0421)

北票法院院长陈广森:1330491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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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票检察院公诉科科长陈广福 手机13942114568
陈广福公诉科科长0421---5823251;0421---5826855;13942114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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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玉静0421---5815971;0421---5363610;13942152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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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局长万树清












 检察院检察长:穆德权












 法院院长陈广森

2015年9月22日星期二

一念善恶的报应



 http://www.zhengjian.org/2015/09/22/148121.一念善恶的报应.html
一念出善恶,很多人相信,但是一念之下有报应,深受党文化毒害的很多中国人会不相信。在传统文化典籍里,这样的故事比比皆是。本文摘取几例:

 一念出邪淫的报应

贵溪有位读书人,每次考试都不中,不知原因在哪里,就去乞求张真人,焚香伏章查天榜。神明于是批示说:“此位读书人,命里有功名,因为盗婶故,功名 被夺除。”张真人伏章查榜完毕之后,就起身告诉读书人,神明说他考不中的原因。读书人听了之后就说:“我并没有冒犯我的婶婶啊!”于是他就写了篇疏,向神 明申诉,为自己辩白。神明又再次的批示说:“虽然你没有冒犯婶婶的行为,但是你却有冒犯婶婶的念头啊!”读书人此时感到非常的惭愧,而且后悔莫及。因为在 他少年的时候,见到婶婶貌美动人,因此而动了一个邪念的缘故啊!

明朝正德年间,有位读书人,名叫赵永贞,他在少年的时候,曾经遇到一位异人告诉他说:“你二十三岁的时候,必定会考中功名。”等到他廿三岁那年参加 乡试,文章写得极好,主考官早已经决定选中他的文章好几天了。不料到了后场的考试,他却是连连的失误,结果没有考中。赵永贞的心中,感到非常的难过,因此 就向文昌帝君祈求托梦,告诉他不中的原因。文昌帝君就说:“你原本可以考中今年的乡试,但是因为你近来调戏你家的婢女,引诱邻居的女儿,虽然都没有成奸, 然而你的起心颠倒,意淫缠绵不断,心地日益的转暗,所以你命中原有的功名,因此而被消除了。”永贞听了帝君的解说,痛哭流涕,发誓并决心改过,大做善事。 于是就刻印戒淫的善书,以警醒世人。结果在下次的乡试中,永贞果然考中了解元,做官做到了藩宪。

一念出善念的福报

唐皋少年的时候,就奋发向上努力读书。有一天晚上,他正在书房灯下苦读的时候,有一位美丽的少女,竟然情不自禁的想要调戏挑逗他,将他书房的纸窗掏 破,唐皋就马上将纸窗补好,并且还在纸窗上面题诗说道:“掏破纸窗容易补,损人阴德最难修。”这件事情过了之后,有一天黄昏的时候,有位出家人经过唐皋家 的门前,见到门上挂有一个状元匾,左右悬有两盏灯,灯上题有两行诗,就是唐皋题在纸窗上的诗。出家人感到十分的奇怪,就问唐皋原因。后来唐皋果然大魁天 下,考中了状元。

汪天舆曾经遇到一位异人替他看相说道:“你的相貌似罗汉,不但无子且不寿。”汪天舆听了之后,于是就不再看重钱财,喜欢布施行善了。有一天,他到清 江浦作客,主人的妻子年轻美丽,见到他风度翩翩,私下就偷偷的来到他住的房间,而汪天舆却紧闭着房门不让她进来,并且隔着房门对她说:“我怎么能够坏了你 的名节呢?”妇人听了之后,立刻觉得非常的惭愧,就离去了。后来汪天舆又遇到那位曾经替他看过相的异人对他说:“你到底积了什么阴德啊!你的相貌忽然变 了,我看你应当会生贵子,而且你可以活到八十多岁。”后来汪天舆果然如相士所言,生了一个显贵的儿子,而且自己也活到了八十多岁。

从前浙江有位指挥使,聘请了一位老师到家中教孩子读书。老师有一次得了风寒病,要发出汗来病才会好,指挥使就要儿子拿被子给老师盖,结果被子里面刚 巧误卷了夫人的一只鞋。老师病好之后,就把被子送还,而挟在被子里的鞋子,就落在席子的旁边,老师和指挥使的儿子都没有发现,但是却被指挥使看到了,指挥 使就怀疑自己的妻子与儿子的老师有奸情,而妻子不承认而且很不服气,指挥使就派遣婢女,假托妻子的吩咐,邀请老师一叙。老师听了非常的生气,而且还责骂婢 女。指挥使随后又再强迫妻子亲自前往,而自己则手里拿着利刃躲在门边,等候老师开门。这时候,老师拒绝开门,并且对夫人说道:“承蒙您先生看得起我,请我 来教你们的孩子念书,我怎么可以做出这种不道德的事情啊!”老师始终坚持不肯开门。第二天清晨,老师就借故向指挥使辞行,说不能再教孩子读书了。指挥使就 对老师说:“先生,您真是一位正人君子啊!”于是就说出了事情的真相,向老师道歉,并且诚恳的慰留老师。那一年,老师就考取了功名。

改过从善得福报

上天有好生之德,起了不良念头的并不是没有了改过机会,一念从善,并且坚持下去,也能改变命运。这样的事例在传统文化典籍里也比比皆是。

明朝的吕青,平日喜好谈论淫秽之事,和偷看妇女。他到了卅岁的时候,家里贫穷到了极点,两个儿子相继的死去。

有一天,吕青忽然暴毙,见到了祖父很生气的对他说:“我们家两代积善,你命中该发巨万的财富,没想到你心爱美色,口眼都在造孽,福报都快要折尽了, 我恐怕你会真的去犯邪淫的恶事,那么我们吕家的后嗣,就没有指望了,所以我才哀求恳请冥王,把你拘到阴曹地府来看一看,你便会知道利害了啊!”吕青说: “听说奸淫别人的妻女,会得到绝嗣的报应,事实上我也很害怕会得到这个报应,所以我未曾犯过啊!”旁边一位冥官说道:“岂只是绝嗣而已啊!”如果是女子主 动来勾引,而自己就顺水推舟不推辞,这个罪孽,就是只有绝嗣的报应;若是自己引诱逼迫人家,以及屡屡再犯的人;破害别人的伦常,使人家堕胎杀子杀丈夫,这 些都是何等的大罪,岂只是绝嗣而已呢?对于邪淫的罪恶,在阳世间的法律处分太宽,但是阴间的法律却是最严;凡是人一动了邪淫的欲念,三尸神就会自首,灶君 和城隍,就会据实的申奏。如果他们隐匿或是漏掉,便是大过啊!你试看今天的发落,便知道了。

过了一会儿,鬼卒们就带了许多犯过邪淫罪恶的犯人来到殿前,他们都带着枷锁跪在地上,冥王厉声的吩咐道:“某人变乞丐疯哑,某人变娼妓眼瞎,某人两 世为牛,某人十世为猪。”冥王吩咐完毕,鬼卒就押他们出去投胎。吕青看了吓得毛骨悚然。冥官说:“还有比这个更严重的呢!你千万不要贪图片刻的欢情,失去 了人身,应该要避色如同避箭一般,而且要刻印文章劝世啊!”没一会儿,冥王就把吕青放回阳间。

吕青就刻印游冥录一万张,以警惕世人,而且尽力的行善。到了四十岁的时候,连续生了两个儿子,而且家财万贯,非常的富有。吕青于是就决定避绝尘缘,往南海修道去了。这是吕青的同乡蔡菁,为他所作的记。

不管今天的人信与不信,善恶有报的理是真实存在的,而且一念善恶皆有报应。法轮功学员为什么能十六年来如一日的坚持风雨无阻的讲真相?就是要改变被 中共邪党利用谎言与暴力强加给民众“法轮功不好”的恶念。看似简单的念头,人不知道,但是中共邪灵明白:人的大脑中,不管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一旦装进 “法轮功不好”的恶念,不能改变过来,这样的生命就会被注定在新旧宇宙的更替中被淘汰,那可是生命永远的销毁,再也没有未来。所以法轮功学员面对血风腥雨 的残酷迫害,甚至被中共邪党活摘器官牟取暴利时,依然坚持讲真相,因为法轮功学员深信法轮功真相能改变无辜世人被强加的恶念,法轮功真相能唤回人的正念与 良知,当今,在海外大纪元网站声明退出中共党、团、队组织的二亿一千多万的人数就是个明证。

现在大陆的法轮功学员正在往最高检察院与最高法院起诉江泽民,控诉状已达十六万多份,这也是对至今还没有明白真相的公、检、法、司人员的警醒与挽 救。请大陆同胞不要再一错再错了,改变被强加的恶念,抛弃中共恶党,正其时也!法轮功真相资料里讲的“善待大法一念,天赐幸福平安”,绝不是虚语诳语,那 才是人改变命运,走向未来,进入人类新纪元的保证!

2015年9月21日星期一

从一家8口被迫害看江xx的反人类罪行 / 作者: 石铭



http://www.zhengjian.org/2015/09/20/148100.从一家8口被迫害看江xx的反人类罪行.html
大纪元2015年09月11日讯:吉林市现年六十七岁的董淑兰女士近日通过EMS特快传递向最高法院邮寄控告状(已妥投签收);又通过网络 向最高检察院投诉,控告江xx迫害法轮功导致她一家八口遭受严重迫害,要求最高检察院追究其刑事罪责,将此元凶绳之以法;恳请最高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江 xx向最高法院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经济赔偿责任及其它相关责任。

董淑兰女士因坚持修炼法轮功,在江xx发动的这场长达十六年的残酷迫害中有家不能回,多年流离在外,多次遭警察骚扰、被非法拘留一次、关洗脑班一个月,非法劳教三次、遭酷刑折磨,身心受到极大的摧残。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晚,董淑兰的三个女儿、女婿、儿子、儿媳共七人同时遭吉林市昌邑区公安分局、“610”伙同莲花派出所及通江派出所警察绑 架,并遭野蛮殴打,抄家。在派出所关押一宿,警察逼迫大女婿、未修炼的儿子、儿媳骂法轮大法,骂大法师父,否则不放人。三人第二天才被放回。女儿刘红辉、 刘红艳、刘红霞和丈夫李广军四人被非法送到吉林市看守所,后都被冤判入狱遭受迫害。

自江xx集团发起这场灭绝人性的血腥迫害以来,这样的惨案千千万万,罄竹难书。河北省怀来县北辛堡乡蚕房营村法轮功学员陈运川一家七口人,陈运川和 老伴王连荣曾多次被绑架、 关押,并被强制洗脑,遭受酷刑折磨,已被迫害致死。两个儿子(陈爱忠、陈爱立)和小女儿(陈洪平)也先后被迫害致死。大女儿陈淑兰被非法判刑七年半,出狱 后只一年多又被判刑四年半。陈运川一家七口累计被迫害的人次∶被迫害致死5人,被非法判刑3人 ,被非法劳教2人,被强制洗脑5人,被非法关押40人次,被绑架49人次,流离失所3 人,累计遭受各种类型迫害达107人次。被中共邪党部门抢劫、敲诈勒索现金30150元 ,被窃26500元,总计56650元。目前,全家七口只剩下大女儿陈淑兰和她的女儿李颖还活在人世。

河北石家庄市高级工程师冯晓梅,三位至亲被迫害致死。近日冯晓梅在控告江xx的控告书中,请求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依法追究江xx违反国际法所犯下 的反人类罪、酷刑罪和群体灭绝罪;追究江xx违反中国宪法和刑法所犯下的非法剥夺公民信仰罪、故意杀人罪、滥用法律罪、非法拘禁罪、虐待罪、诽谤罪等罪; 并释放被非法判刑的妹夫王晓峰;赔偿给冯晓梅一家造成的精神损失和经济损失,粗略计算各类直接间接的损失费不低于五百万元。

据明慧网报导,从5月底到9月13日,明慧网已收到总数177,688名(149,618案例)法轮功学员及家属递交给中共最高检察院、法院的控告状副本。由于网络封锁和信息传输的不便,实际数字不止于此。

这些控告人中,有一部分是至亲被迫害致死,有的甚至是多位亲人被迫害致死,十六年来他们承受的巨大痛苦鲜为人知,这些受害人有的失去父母、失去丈 夫、失去妻子、失去儿女、失去兄弟、失去姐妹、失去挚友的,其亲身经历令人颤栗。据明慧网确认,诉江案牵扯至少3,888起人命案,被迫害致死时的平均年 龄54岁;每月被迫害致死的平均人数达20人。(实际数字远不止于此)据“追查国际组织”公布的数字,仅活摘器官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就在50万至 200万之间。控告状中的迫害惨案许多都是鲜为人知,它在向全人类昭示着江氏集团的恶魔本性和中共的邪恶本质,促动着人们去正视这场邪恶的迫害。

法轮功学员的诉江大潮引起了全球的关注和声援,截止目前至少有逾35万的世界各地民众刑事举报江xx,要求中国当局正视法轮功学员的诉江大潮,追究江xx的反人类罪、酷刑罪及群体灭绝罪行,将江xx逮捕并绳之以法。

江xx对法轮功的疯狂迫害事实,也在向世间揭示着善恶有报和物极必反的理,迫害也使中共与江xx走到了尽头。历史上的“三宗灭佛”与“古罗马帝国灭亡”已经为人类提供了迫害信仰遭恶报的先例,善恶到头终有报,迫害正信的历来都是短命的,中共与江xx也必是如此!

中共已经分崩离析,解体就在眼前,中共的灭亡是天定的,谁也挽救不了。奉劝那些仍然执迷不悟还一味的为江xx卖命的人,在这场迫害没有结束之前,如果能够幡然醒悟悔过自新仍然是机会。如继续跟随中共及江xx做恶,只能做中共的陪葬品了。

2015年9月20日星期日

正本需清源 起诉江泽民 / 文: 川人


 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9/20/正本需清源-起诉江泽民-316018.html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日】2015年里先后有令计划、周永康、徐才厚、郭伯雄、苏荣等曾经权倾朝野之人落马,更有上百名省部级高官因贪腐被查。在强 力的反腐败风暴之下,数以千计的大小贪官们正在接受查处,锒铛入狱就是他们的最后归宿。这就是天理昭彰,报应不爽的最好证明。

曾经几何,这些位高权 重的正国级、副国级官员掌握了13亿中国人的命运,他们利用手中的权力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巧取豪夺,鱼肉百姓,漠视生命,滥杀无辜。中国政府之腐败,中国 军队之腐败,由此可见一斑。是谁长期培养、重用和提拔他们?重用和提拔这些大小贪官们的人是否应承担责任?!从目前调查的证据和结果都指向了罪恶的总后 台,曾任中国最高领导人的江泽民。正是江某人在任时的放纵和渎职,导致了今天政治无官不贪,无官不腐的局面。从这个意义上说,江泽民是中国的罪人。

一、贪腐治国,遗患无穷

从 中共党内历史来看,江泽民执政期间,是各级政府急速向腐败纵深发展的时代。这是因为江泽民奉行排除异己,贪腐治国的理念。通过排除异己,不断的扩大自己手 中的权力,培植听话的自己人。所谓贪腐治国,就是以默许官员闷声发大财的方式,对自己派系的官员贪腐行为放任不管,任由他们鱼肉百姓,欺负百姓,对于含冤 上访人员一律抓捕遣送回原籍。据统计,江泽民执政期间,中国的官民冲突不断,强拆不断,暴力冲突不断。这些都是江泽民奉行的执政理念导致的恶果。

江 泽民贪腐治国的另一面就是我们现在看到的反腐败成果。从习执政以来,已有100名多副省级以上高官落马,军队的反腐败更是以查处徐郭两个前任军委副主席为 契机。周永康,他是江泽民一手提拔的正国级干部,他曾是中国的政法委书记,公检法和武警均由周永康分管和指挥,其权力远远超过了时任名誉中国最高领导人胡 锦涛。从周永康的石油帮、四川帮落马人数之多,牵涉之广,腐败之严重,案件触目惊心,可以看出周永康彻底把贪腐治国理念推向了中国的石油系统、四川政界和 中国政法系统,从而导致了大面积腐败和渎职行为的发生,给国家和民族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周永康掌管中国政法系统的时期,中国司法毫无公正性可言,是中 国司法倒退的10年。其中冤假错案频发,监狱里打死白死也成了风行一时的潜规则。周永康掌控的中国政法系统针对数十万法轮功学员的活体器官摘取更是登峰造极、邪恶之至,除了周永康们,人类能干这种灭绝人性的事情就只有日本的731部队。而且他们活体摘取人体器官数量之大,手段之残忍令日本731部队不及!

徐 才厚、郭伯雄两个把持所有中国军人命运的军委副主席,也是由江泽民一手提拔起来的。他们两个从目前的查处情况来看,也是秉承了江泽民的贪腐治军的理念。因 为徐才厚主管军队组织工作,所以要升将军、要升官的通通要向徐送钱,只要送钱不管是否有能力通通提拔,不送钱的即使有能力也不予擢升。通过查抄徐才厚的住 所发现:徐宅地下室里到处堆放着现金,有美元、欧元、人民币,被查抄的现金居然足足有1吨多重!100多公斤、200多公斤的和田玉,各种名贵的硬木和珍 稀的翡翠制品一大堆。网传徐家中一共抄出16亿元人民币(约2.7亿美元)财物。不仅如此,徐经常搞两面手法,当面说的是伟光正,背地里全是男盗女娼,正 是这样徐才厚被称为“国妖”。另一只大老虎郭伯雄主管军队装备和训练,所以倒卖军火也成了他敛财的方式。具体郭伯雄贪腐多少,尚需等待最后的官方公布,但 其数目肯定也是特别巨大的。

以上三人均是江泽民亲自提拔的国级干部,从这三人的腐败成度可以窥知江泽民家族的腐败一定比他们更厉害,更严重。

古语有云: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正是贪腐治国的江泽民看上了本性贪腐的官员并加以重用,其目的是为了维护利益集团的贪腐持续下去,继续鱼肉百姓直到永久。江泽民怒骂香港女记者,并告诫女记者:中国有句话叫“闷声大发财”,这就是江泽民贪腐本性在不经意间的完全暴露。

江泽民这种贪腐治国的方式,已经遗患无穷,它对国家、民族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和灾难。他实际执政期间彻底地败坏了中国社会。从这个角度上讲,江泽民就是中华民族历史上真正的罪人,是真正的国贼、国妖!

二、出卖国土,民族罪人

1999 年12月9日和10日,是让无数中国人感到耻辱的日子。在这期间,江泽民与俄罗斯总统叶利钦签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中俄国界线东 西两段的叙述议定书》。海参崴、伯力、尼布楚、外兴安岭、库页岛、江东六十四屯……这些本来完全可以如香港、澳门一样回归祖国的土地,却被江泽民为了个人 的利益,背着全中华民族,拱手奉送给俄国,断了中华民族生存发展之后路。因为按照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52条规定“以威胁或使用武力而获缔结”的条约无 效。而中国和沙皇俄国以及前苏联签订的一系列割地赔款的条约都是属于武力威胁下的典型不平等条约,因而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

其实这片领土的归属权,最早属于清政府,后来由于晚清政府无能,这片领土被俄国人非法占领。以后的北洋政府、国民政府从来都没有承认俄国对这片土地的合法占领。

在 《议定书》中,江泽民未经全国人大听证和授权擅自决定出卖了100多万平方公里的宝贵领土,相当于东北三省面积的总和;江泽民擅自出卖的中国北方领土有几 大块,一块是外兴安岭以南、黑龙江以北60多万平方公里的“外兴地区”,另一块是乌苏里江以东的“乌东地区”,有40万平方公里,还有就是唐努乌梁海地 区,有17万平方公里,以及库页岛,有7.64万平方公里。

该《议定书》彻底否定了清朝康熙年间中国官兵浴血奋战换来的中俄边界平等条约 ——《尼布楚条约》,承认了从中华民国拒绝承认的中俄不平等条约,包括《瑷珲条约》、《北京条约》等。不仅如此,《议定书》还将大片未经签约而被沙俄强占 的领土永久性地划归俄国,这其中包括1953年联合国大会表决裁定为中国领土的唐努乌梁海地区(约17万平方公里,相当于贵州省面积),还包括连不平等条 约《瑷珲条约》都承认是中国领土的江东六十四屯,以及自金代开始即归中国管辖、在《中俄尼布楚条约》中明确划归中国的库页岛(7.64万平方公里,相当于 两个台湾面积)。

目前中华民族的炎黄子孙想要再拿回属于自己的土地只有彻底否定江泽民及其同伙签订《议定书》,把他们的卖国行径告知天下,并以叛国罪追究上述当事人的刑事责任。由此看来江泽民及其同伙出卖中国100多万平方公里土地,他们是民族的罪人,必定将受到正义的审判。

三、纵子贪腐,道德堕落

江 泽民有两个儿子,长子江绵恒,次子江绵康。1993年1月江绵恒从美国回到中科院上海冶金所。1997年7月任上海冶金所所长。1999年11月出任中国 科学院副院长,主要负责全院高技术研究所的研究与发展工作,并担任中国网络通信有限公司(CNC)、上海汽车工业(集团)公司、上海机场集团公司等单位的 董事会成员。上海商界人士称,江绵恒的董事头衔多得数不清,上海若干重要经济领域他都染指。甚至上海过江隧道、上海地铁的董事会,他也有份。

众 所周知,如果江绵恒不靠其父的影响力,他绝不可能在中国体制等级森严的制度下短短四年提拔为上海冶金所所长。也不可能用6年时间当上中国科学院副院长,更 不可能在担任官员的同时又担任中国网络通信有限公司(CNC)、上海汽车工业(集团)公司、上海机场集团公司等单位的董事会成员。江绵恒一个精力有限的 人,却在短短时间担任了如此众多经济组织的决策者,他的精力一定是不够用的。但为何他要同时挂名这么多的头衔?原因只有一个,他是通过挂名的方式来控制这 些公司,并从中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说白了就是为快速大量敛财提供方便。

江泽民的次子江绵康,曾任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巡视员。上海城市 发展信息研究中心主任。但被江泽民塞进了南京军区任副政委,军衔为少将。江绵康历来的工作都与军队毫无关系,江泽民这样随心所欲、目无法纪的把未有军队工 作经验的次子直接提拔成军队的将军,是肆意对中国军队制度的践踏,是对中国职业军人的侮辱,让无数默默为军队付出的基层官兵义愤填膺。这背后显示出江泽民 父子怕被秋后算账的惊恐不安。

江泽民一边放任家族利用其权力大肆敛财,一边利用权力淫乐。江泽民利用自己手中的绝对权力随意提拔贪腐官员,默许家族成员凭借其权利大肆敛财、肆意贪腐,道德堕落。这一系列的行为触犯了国法!不依法处理江泽民这种败类,依法治国永远是空话。

四、迫害正信,泯灭良知

江泽民执政期间除了贪腐淫乱、出卖国土之外,还干过一件极端邪恶之事,那就是对秉持“真善忍”为准则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法轮功是一个以“真善忍”为修炼标 准,严格要求自身心性不断提高的气功团体。法轮功团体讲求大道无形,无固定组织,学习者来去自由,而且学习法轮功不收任何费用。法轮功要求学员在矛盾面前 首先应该找自己的原因,找自己的不对,遇到问题首先要替人家考虑,看别人能不能承受。与此同时,法轮功还要求学员要去掉各种各样的执著心,包括对美色、金 钱、权力、利益的执着。就是这样一心一意做好人的团体,不断要求提高自身道德水平进而达到无私无我境界的团体,江泽民于1999年7月20日未经政治局讨 论通过,擅自发动了对其灭绝人性的迫害。

从1999年7月20日迫害至今,法轮功在除中国以外受到了众多国家的褒奖,截止到2004年2月 中旬,世界各国政府机构、议员、团体组织等纷纷对法轮功和创始人颁发褒奖及感谢,已达1223项。在遭受迫害的16年里,法轮功及其学员没有任何过激的行 为,没有因为遭受到中共政府的迫害而暴力报复。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完全是一种犯罪,即使在中共的法律体系内也是属于犯罪行为。2010年3月16日,美国众 议院全票通过第605号决议,要求中共立即停止迫害法轮功,由此可见,法轮功全面得到了西方主流社会的认可。

江泽民迫害以“真善忍”为行为 准则,不断要求自身道德水平提高的法轮功学员,其实质就是针对每个中国人的迫害,他想把中华民族推向万劫不复的深渊。众所周知,当今中国社会的假药、假 酒、地沟油、有毒添加剂、毒食品、环境的恶化、人与人之间关系紧张、官民冲突不断、社会各种矛盾激化,这一切问题的根源就是人心。人人都向外要求别人去做 好,要求别人去付出,很多矛盾将无法化解。造成这些矛盾无法解决的根本原因就是人人都站在自己的利益上思考问题,不考虑别人感受,发生矛盾时不检讨自己的 错误,而且一味指着对方如何,关键时自己的利益不能吃亏。

如我们华夏子孙人人都能以“真善忍”为准则,做事情首先考虑到别人能不能承受,对 别人有没有伤害,发生矛盾时检讨自己的错误,在个人的物质利益面前放一放、舍一舍,人人都向内心去修,向内心去求,整个社会矛盾都会引刃而解。如果社会上 每个人都在向内修心,要求自己道德水平不断提高、约束自己的不良行为,社会上的所有矛盾将会化解,所有问题都将得到圆满的解决,华夏民族又会迎来璀璨的明 天。

江泽民出于私利故意迫害、诬陷以“真善忍”为准则的法轮功就是有针对性的对人类道德底线的破坏,他打击和毁灭的是整个中国社会的道德良 知底线。如果中华民族没有了社会公共道德和心法的约束,这个民族必将迅速的沉沦并走向自我毁灭。从打击正信这一点来看,江泽民不仅是中共的罪人,也是中国 的罪人,更是全人类的罪人。作为一个有道德、有良知的人都应该起诉江泽民,追究其当权时的渎职罪和对打击人类道德底线犯下的深重罪行。

五、群体灭绝,丧心病狂

在 江泽民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他大力推行了群体灭绝政策,打死白死也成了当时邪恶之徒的座右铭。当时江泽民对迫害法轮功学员特别提出了十五字方针,即: “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在迫害之初,江泽民还提出了江镇压四点要求:其一,对他们要狠点,特别是上访、发真相什么的,抓住就打……往死 里打。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其二,在这个问题上,只要能压制住,可以不择一切手段,不受任何(包括法律)约束,整死了人,不负责任。其三,名 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其四,一般不发红头文件,只密码电传或口头传达,不署名,一概说是“中央批示”。

根据调查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学员采取了毒打、体罚刑、铐刑、电刑、摧残性灌食、关监刑、吊刑、坐刑、冻刑、施药/注射刑、捆绑刑、火刑、锥刑、性侵害、折/压/碾刑、闷刑、兽刑和其它酷刑。其中直接杀戮是种种残酷迫害手段中令人发指的一种。法轮功信息中心统计显示,至2015年6月,通过各种渠道得以确认的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人数超过3888名,更有大量的不被外界所知的无名学员屈死于劳教所、洗脑班、拘留所等。

不 仅如此,江泽民集团将法轮功学员的器官不用麻药进行活体摘取并拿去牟利,这种事情超出人类道德底线,这是魔鬼才会干的事情。二零零六年七月六日,加拿大著 名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David Matas)和前亚太司司长大卫·乔高(David Kilgour)公布了他们的独立调查报告,确证了中共大规模系统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牟利的罪行,指出:“中国政府及其各地的机构,尤其是医院、拘禁 场所和人民法院,自从一九九九年以来,已把大量但具体数字不详的法轮功学员处死。他们的重要器官,包括心脏、肾脏、肝脏和眼角膜等,几乎同时都被强行摘取 后高价出售”,这些罪行至今仍在持续。

据中国官方统计,在一九九四年到一九九九年的六年中,约进行了一万八千五百个大器官移植,从二零零零 年至二零零五年,进行了六万七千个大器官移植,增长率为百分之三百九十四。一九九一年到一九九九年,九年间全国施行肝脏移植总数不足二百例,二零零零年就 施行了二百五十四例,到二零零三年飙升为三千多例,二零零五年则超过四千例。目前中国从事肝移植的医院超过五百家,进行肾移植的更多得不计其数。这里面大 量供体均来自于法轮功学员的活体摘取。

江泽民为一己之私把整个国家拖入“人变兽,兽逞恶,恶伤人”的空前灾难,文革后稍许恢复的良知、道 德、正义、公平等基本价值理念,在迫害法轮功的运动中再一次被彻底地摧毁了。法轮功学员对“真善忍”的坚持,可以说是为中国人守护着最后一条道德底线。所 以为坚持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讨回公道,江泽民在全世界范围内正被起诉和举报,目前中国最高检察院已收到了十多万法轮功学员控告江泽民的诉状。

《荀 子·大略》中曾说:“口能言之,身能行之,国宝也;口不能言,身能行之,国器也;口能言之,身不能行,国用也;口言善,身行恶,国妖也。”继而又说:“治 国者敬其宝,爱其器,任其用,除其妖”。江泽民曾经手握重权,口言善,身行恶,此乃真正的国妖。应该立刻起诉江泽民,还天下苍生一个公道,还社会一个公 道,还人类一个公道。

其实人类历史就是一部正义与邪恶的选择史,历史经常会在正义与邪恶中选择未来需要留下的生命。通过起诉江泽民对法轮功 学员、中华民族和人类所犯下的罪行,会让更多善良的人们了解真相,让更多的人知道这个世界上曾经发生过多么邪恶的事情,让更多的生命在正与邪、善与恶之间 真正选择自己生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