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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5日星期日
中共是怎样用奴工残害好人的? / 文:新州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4/15/中共是怎样用奴工残害好人的--364156.html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五日】中共迫害法轮功十九年了,不计其数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囚禁在看守所、戒毒所、劳教所、监狱等,狱方除了对他们暴力洗脑转化,还以强迫做奴工加害,许多人可能以为奴工就是在监狱里干活劳动,是不是从此不会遭受狱警的暴力了?是不是可以轻松的以此“加分减刑”早日回家了?恰恰相反,一旦被监狱强制做奴工,就会遭到狱方全方位的、漫长的身心摧残。
强制超负荷劳作
按中共监狱法规定,狱中犯人或当事人劳作时,应当享有八小时劳作制和节假日等权利,中共监狱对外宣传也是这个口径,实际上狱方另行一套,对蒙冤入狱的法轮功学员更是横加迫害,主要是强迫他们超负荷、超强度劳作。法轮功学员一旦被强制做奴工,就被推入无休止的加班加点加量的漩涡,每天几乎被迫干足十到十九个小时的活,完不成任务就遭到体罚、再加班,完全被剥夺了休息权和睡眠权,长此下去,人体生物钟遭到极大损害,心理、生理承受能力达到极限,很容易造成突发疾病和死亡事故,狱方的邪恶意图是以超负荷劳作抵消法轮功学员的信仰意志,耗尽他们的精力体力,从而实现“肉体消灭”的阴谋。
河南省第三劳教所以每名800元的价格从其它的劳教所买法轮功学员,逼做奴工,他们在狱警的百般凌辱和体罚、酷刑的威胁下被强迫日夜拼命劳作,加班加点为劳教所和“河南瑞贝卡发制品集团有限公司”挣钱创汇。因为该劳教所迫害法轮功“有功”,受到了中央政法委“610办公室”、劳教局的赏识,为河南省第三劳教所挂上“国家级文明单位”。就在挂匾的仪式上,当时就有三人因劳累过度晕倒不省人事。而该所所长屈双财因积极迫害法轮功受其上级赏识,二零零三年五月被调任到郑州十八里河女子劳教所,他还与许昌“瑞贝卡发制品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加工合同,并带去了酷刑“约束衣”,不久便将被非法关押在十八里河的三名女法轮功学员迫害致死。
强迫做毒活
在大陆一些黑心厂家老板,经常暗中生产销售不达标或有毒素的害人产品,以获取暴利,为了躲避执法机关严查,便把眼光盯上了劳教所、监狱等单位,因为那里是中共当局把持的非常特殊的地方,无人监督,无法监督,也无人敢监督,是进行地下交易的最保险的地方,而监狱为了巨大利益很乐意承接这类脏活毒活,然后强加分派在狱中法轮功学员身上去做,但不提供防毒工具设备,致使奴工们很快传染中毒,有的损及生命,可狱方视而不见。这些脏毒活多种多样,产品销往国内外,也使众多消费者在无知中受到了侵害。
如黑龙江省佳木斯劳教所为获暴利,承接了不法厂家的代工合同,强制在押人员用有毒胶原料制作手机套、亚麻汽车坐垫,坑害消费者。车间里弥漫着有毒胶的呛人气味,监工的狱警实在受不了,就找技术监督局来测试,结果是:原料的致癌有毒物严重超标。从此,狱警即使在十二月的寒冬宁可待在户外也不愿进车间,却让被押人员每天加班加点地完成超高定额。好多人鼻出血、心悸、呼吸困难、眼睛红肿,身体严重受损。抵制奴役的法轮功学员,有的被狱警打得耳朵鼓膜穿孔,有的被打得四肢成紫色,有的被用鞋底抽打得眼睛失明……
与犯人同囚同工
中共在迫害之初,基本上把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囚禁在一起、同一个监号、同一个集中营,当局认为这是同一个群体,囚禁在一起便于所谓管理,后来迫害升级,就把法轮功学员们和社会犯人囚禁在一起,同囚同做奴工,一方面将善良人混同为犯人以羞辱法轮功学员,主要还是为了进一步利用犯人监控监视监工法轮功学员,加深迫害,如果不服从狱警的管理或奴工任务,牢头狱霸就会在狱警的指示下残害法轮功学员,这时候,法轮功学员的处境相当艰难。
二零零一年四月底,五十七岁的法轮功学员万贵福被非法关进甘肃省兰州市第一看守所。万贵福被强制每天大强度的用嘴磕、用手剥瓜子,导致双唇肿烂、两手指甲脱落,手指流血流脓。由于无法完成每天的定额,万贵福被第一看守所四队队长吕军暗示九号室的犯人毒打致腹部严重受伤,同年十二月二十日被送进兰州大沙坪劳改医院三天后死亡。据长期关押在兰州大砂坪看守所在押人员(姓名略)证实,在兰州大砂坪看守所,在押人员每年死亡率相当惊人,但由于封锁消息具体死亡人数不详。
恶劣的奴工环境
“进了共产党的监狱,不死也得扒几层皮”,这是大陆民众流传的口头语,为什么?因为那是人间地狱啊,可不是中共宣传的什么“春风化雨”,“人性化管理”等骗人鬼话,在那里除了承受失去自由的熬煎,犯人弱肉强食的欺凌,狱警任意摧残转化,包夹的灌毒洗脑等,还要面临恶劣的生活与劳作环境的侵害,随时会把人的精神击垮疯掉。按说,奴工们给狱警创造了巨大利润,出于人道主义,监狱也得给他们提供能适应人的生活及劳作环境吧,但调查发现,奴工的生活条件与劳作现场环境非法恶劣。
在押犯人和法轮功学员常年吃着猪狗不如的饭菜,甚至被逼迫吃含强致癌物“黄曲霉”的霉变陈米,身体受到严重损害。许多被关押人员严重营养不良,感染各种传染病,如肺结核、肝炎、疥疮等。传染病患者,不仅得不到及时治疗,还被迫继续带着浑身的病毒病菌,直到失去劳动能力,再也起不来为止。
贵州省中八女子劳教所二大队有个专门生产“劳保”手套的车间,所有手套的内层都是用从殡仪馆、医院和垃圾场收来的垃圾布,不做任何处理直接裁剪制成的。这些垃圾布污秽不堪,经常可见死亡通知书等物,血迹、污垢、霉斑遍布,臭气熏天,地上、床上、墙上、天花板上到处是密密麻麻的苍蝇。劳教人员在毫无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劳作,任凭充满细菌、病毒的尘埃、污垢灌满口鼻,沾满全身,二大队就有几十名在押人员手脚溃烂,流脓流血,有的人甚至脚上烂出大洞,都能看见骨头,可还被逼着做手套。
榨尽劳动价值
劳动就能创造价值和利润,而奴工创造的价值更多,但都被中共监狱以各种借口榨取而去,这也是中共监狱长期以来的所谓管理办法。一般每月或一个季度结算工费时,监狱有时分给奴工一点点工钱,但少得可怜,一般每月只能拿到几元到几十元,与奴工自己创造的价值相差很大,其余都被监狱榨取掠夺了,所以监狱的行径是不人道的。而奴役并榨取冤狱中法轮功学员的奴工价值时,是违法国际法的,是严重的人权犯罪,同时给法轮功学员造成极其屈辱和耻辱的伤痛。坚定信仰的法轮功学员,创造的奴工价值被监狱全部榨尽,不但如此,监狱还以各种借口向其家人单位讹诈。
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二大队,曾经加工过渔轮,那里有两条生产线五十多人,每天要加工五千到六千个渔轮,每天工作十五到十八个小时。渔轮是山东省威海光威渔具有限公司的,它是山东威海光威集团的一个子公司,产品出口世界七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劳教所几乎不需要给劳动者支付任何劳动报酬。这样高强度劳动,按照企业给每人每天二百元人民币的工资计算,两条生产线五十人每天就要一万元,一个月就是三十万元。而劳教所根本没有支出这么高的工资报酬,直接获取非法暴利。
山东省第二劳教所长期以来利用山东八三碳化硅热件厂的幌子,不为人知的大肆进行奴工产品的生产销售。八三碳化硅热件厂靠盘剥法轮功学员的廉价劳动力而发展海内外业务。它们相互依存,相互勾结,使善良受迫害、无良者大发利市。二所还将奴工产品搬上了面向全世界的互联网:二零零六年一月生产硅碳棒管七十万标支,耐火材料制品七百吨;并实现销售收入六百六十万元,利税一百一十五万元。发了大财的狱警们为了控制法轮功学员的言行,强制法轮功学员进行高强度劳动,除了吃饭睡觉、洗刷外,只能不停的干活,星期天也得不到足够的休息。学员们创造的利润,除了分到的微不足道的“奖励”外,其余全部被恶警剥夺而去。恶所里的伙食单调不卫生,很多学员不服水土和伙食,骨瘦如柴。
奴役与转化同步
中共监狱奴工加害法轮功学员的同时,还不停的对他们施以暴力洗脑,奴役与转化同步,因为转化率是监狱、劳教所争相追求的目标,是狱警名利同得的政治资本,除了残酷转化坚定的法轮功学员外,监狱对那些被所谓转化了的人也不放过,要加深转化。所以,在法轮功学员做奴工前、奴工中、完工后,狱警和包夹经过监视观察,专门找不放心的人员谈话、思想攻击、逼迫听看污蔑大法的假电视新闻书籍、逼迫写周结、半月结、当月结、半年结、全年结等,一旦不符合中共当局的歪理邪说,就会遭到监狱的酷刑摧残,奴役与转化同步加害,高压之下,给法轮功学员肉体与精神造成极大伤害。
北京女子劳教所的警察四处钻营揽活干,有活就有提成,各大队的警察之间为了抢到活干,相互表里较劲、甚至吵骂起来,因为劳动效益关系到他们个人的提成收入。劳动有大田、车间、院内环境拔草等。参加劳动的除大田队之外,绝大多数都是法轮功学员。黄赌毒盗们要做法轮功学员的包夹,就更没有几人出来干活,出来的也是带着任务监视并限制法轮功学员之间的言行。劳动一天之后,晚间,被要求笔挺的端坐小椅子上看新闻,岁数大的法轮功学员累得打盹的,会被警察斥责或被罚站着看。警察们还要疾言厉色的斥责“要正确对待学习”,看每晚的“CCTV新闻联播”的谎话连篇,这里叫学习。
奴工实质是漫长的酷刑
中共发动迫害法轮功的灭绝运动后,因为担心来自国内外的谴责民愤,不敢公开杀戮善良民众,就极其秘密的施以酷刑虐杀,给社会民众造成了一个粉饰太平的假相,无法认知中共的杀人罪恶,加上中共因为忌讳自己酷刑原罪太多,很少提及和宣传酷刑罪等国际犯罪,使民众非常缺乏对酷刑的认识关注,甚至觉得于己无关,以至于当许多法轮功学员被酷刑虐杀的冤案曝光后,人们还去相信中共编造的什么“自杀”、“病死”等等借口谎言。
什么是酷刑?“联合国反对酷刑折磨公约”认为,酷刑折磨有三个要素:由政府机构执行、教唆、煽动或认可的;为了一个特定的目的,例如逼供、威胁、迫害等;导致严重的精神或肉体上的痛苦、伤害。
一九八八年十月四日中国加入的《禁止酷刑和其它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第一条规定:“酷刑”系指为了向某人或第三者取得情报或供状,为了他或第三者所作或被怀疑所作的行为对他加以处罚,或为了恐吓或威胁他或第三者,或为了基于任何一种歧视的任何理由,蓄意使某人在肉体或精神上遭受剧烈 疼痛或痛苦的任何行为,而这种疼痛或痛苦又是在公职人员或以官方身份行使职权的其他人所造成或在其唆使、同意或默许下造成的。酷刑直接侵害人权、摧残人身、虐杀生命,系国际犯罪,与人类法治文明所不容。
中共江氏流氓集团向法轮功发难后,就纵容各级610、公检法司等不法人员,以百余种酷刑虐杀法轮功学员,在这百余种酷刑中,象毒打、电击、灌食、下药、冷冻、医疗实验、水牢、死人床、手背吊铐、五花大绑等等,以及超越酷刑的极刑活摘器官,在短期内或几个小时,就可能摧残致人死命,而象奴工这种摧残手段,表面看起来是干活劳动,没有刑具加害,但这种奴工加害是超负荷的、致命性的、长年累月折磨的,是在极其恶劣的环境下进行的,所以它实际是一种漫长的酷刑。
中共迫害法轮功十九年来,不计其数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判刑投狱,遭到中共当局的奴工酷刑加害,期间,有多少善良人被奴工折磨的精疲力竭、面容憔悴?有多少人的青春年华被奴工无情吞噬而去?中共奴工背后渗透了多少善良人的血泪伤痕?夺走了多少人的宝贵生命?制造了多少人间悲剧灾难?中共奴役虐害正信者的滔天罪恶,罄竹难书!
(注:文中案例来自明慧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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