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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12日星期五
抛弃中共邪党 理直气壮地做好人—— 谈中共打压联名民众的违法与对中国人的道德戕害 / 文/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4/12/抛弃中共邪党-理直气壮地做好人-271949.html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二日】自从1999年中共邪党悍然发起对法轮功修炼者的迫害开始,随着法轮功学员长达14年的不懈的向中国民众讲清真相,有越来越多中国民众,纷纷以签名、按手印的方式声援法轮功学员,这些中国民众的良知善举所累积的道德勇气,正逐渐照亮中原大地。
但是中共邪党出于恐惧和不甘灭亡的本能,不断的打压为法轮功学员联名的民众,比如:在河北省正定县打压以手印营救李兰奎、贾志江的民众过程中,造成法轮功学员杨银桥死亡;迫害河北省唐山市营救郑祥星的民众时,威胁取消民众“低保”;沧州市泊头市政府派驻工作组对为王晓东联名请愿的民众搞文革式的人人过关;今年3月份,沧州市沧县的地方政府人员及派出所警察诬蔑签名的民众是“聚众闹事”。
然而,无论是从天理人情,还是中国法律分析,民众以手印的方式呼吁释放法轮功学员都是合情合法的,而中共邪党的打压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犯罪。
一、民众以手印的方式呼吁释放法轮功学员完全合情合法
以签名、手印的方式呼吁司法当局为有冤情的人减轻处罚或无罪开释,是中国自古以来的传统。在中国古代,县衙坐堂问案的地方常悬挂两块匾额,一书“明镜高悬”,旨在体现司法公正,一书“天理国法人情”,旨在提示裁判标准。自汉代春秋决狱以来,就存在径直依据情理裁判案件的情况,而且此类参情酌理的案件往往被传至后世,奉为楷模,为人乐道。
在当今中国,虽然中共邪党是破坏法律实施的罪魁祸首,但是出于伪装的需要,也制定了一系列刑事法律,而联名信无论在司法实践到最高法院的文件中均是认可的。
二、打压联名支持法轮功学员的民众是违法犯罪
《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压制批评,打击报复,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的行为。《刑法》第三百零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司法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民众为使法轮功学员得到法律的公正判决,联名出具请愿书,表达了对法轮功学员人品的认可、家庭情况的证实及无罪释放、追究迫害责任人的意愿,直接关系到案件的结果,也就是法轮功学员的行为是民众赞扬与支持的。民众的身份在相关刑事诉讼过程中就是证人身份,地方政府人员强迫村民更改证言,说相关组织者及参与者违反了法律,严重者涉嫌构成妨害作证罪。
三、中共邪党的打压行为直接破坏着中国民众的道德
中共邪党长达60余年的对中国传统道德的摧毁,使得当今的中国人可以互相投毒,进入“易粪而食”的时代,可以对素不相识的救命恩人反咬一口;可以漠视“小悦悦”被碾压致死;可以为了拆迁利益,用铲车碾死民众;可以因为夫妻口角摔死自己不满两岁的孩子(以上均可在大陆门户网站查询到)。
在这个礼崩乐坏、道德沦丧的“十恶俱全”的时代,法轮功学员付出成千上万的生命,遭受数以十万计的牢狱迫害,重新唤醒了民众的道德,终于使习惯了怯懦的中国人可以堂堂正正的对中共残酷罪行说“不”!可以为营救丈夫周向阳的李珊珊而流泪,并按上自己的手印。这是一种道德的回归和重新唤醒自己内心的善良。
而中共邪党明白,一旦中国人在道德上找回自己,找回自己内心的善良,邪党就会解体于无形之中,故而,邪党害怕任何一起手印事件,都予以打压,这是对民众心中的道义的宣战,揭示了中共残害人性的本质,它在意的不是民众是不是好人,它要的只是没有是非善恶的党奴。哪怕是再好的人一旦触动邪党的痛处,邪党便撕下伪装。
四、进一步把参与迫害者推向深渊
如果说中共邪党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反而成就了法轮功学员坚忍与理性,对联名民众的打压无损民众的侠义古风,那么这种打压对作为中共邪党打手的人员的戕害则是毁灭性的。
通常,作为邪党打手的政府机构工作人员都是法轮功学员和联名民众的乡邻,有些人食民脂民膏不思回报,却反噬民众;居官位而不思正己正人,反而毁灭民众道德,已经丧失了一个人的起码准则。
当一个人以恶毒对待他人时,必然先在内心充满恶毒;以残暴打击民众时,自己先形成残暴人格。让这些工作人员内心充满恶毒、残暴的就是中共邪党。这些人在被邪党利用时虽然得到一时的利益,但是随时会被邪党作为替罪羊抛出,而且最终难免因果报应时的永远永远的悔恨与痛苦。
中国人从被邪党裹挟着以全民动员的方式迫害法轮功,到以一个个签名和手印托起希望,拉开全民反迫害的序幕,这种道德的回归和善良的重生是再也不会被中共邪党摧毁的,签名的民众必将因自己的善心、善行为自己摆正将来的位置。相对的,对于自愿或被动的作为中共打手的人,弃恶从善的机会也越来越少了。故而以此文分析利害是非,衷心的希望这些人理性的看清中共的邪教本质,了解法轮功是什么,中共邪党对法轮功的迫害带给中国人的伤害是什么,停止犯罪,给自己留下一条出路。
只有抛弃中共邪党,中国人才能理直气壮的做好人。
2013年4月11日星期四
“马三家”惊梦 / 文/大陆法轮功学员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一日】当“小号、大挂、电击、灌食、毒打、老虎凳,死人床、长时间劳役……”种种惨无人道的酷刑出现在眼前时,正常人都会窒息,因为电影、小说中也没有如此大范围的血腥镜头啊。可是这一切却是真的,就发生在你我身边。
二零一三年四月七日晚,中国大陆多家媒体登载了一篇文章,题为:走出“马三家”。一位《新京报》传媒研究院总监、首席评论员,在拍摄“辽宁马三家女子劳教所成人间地狱”节目后,在微博表示,他在颤抖和极度悲愤中录完了节目,录完后他放声大哭!连见多识广的媒体人都承受不住这巨大的悲愤,可想那一幕幕是多么的惨烈。
“马三家”这个名字对很多人并不陌生。早在二零零零年,马三家的警察去香港游玩时,当有人问他们是哪儿的警察?他们都不敢说是马三家的,因为把十八个女法轮功学员扒光衣服投入男监就是马三家劳教所干的。
记得在天安门的警车里,当法轮功学员把“马三家”的事告诉警察时,警察承受不住了,他说:你们别都看我,就象这事是我干的似的。
作为人来讲,天生都是善良的,可是为什么“马三家”有这么多邪恶的警察呢?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这些邪恶行径来自江泽民为迫害法轮功而下的“打死白死,打死算自杀”的毒令,来自中共邪灵对人性的扭曲。罄竹难书的手段都是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过程中积攒起来的。
现在“马三家”已成了中共劳教所的代名词,那些恶毒、凶残的“警察”都是玷污了警察职业的罪犯。他(她)们一定想不到用残暴制造的美梦这么快的就要破灭了。
中共准备取消劳教制度,并不是中共进步的展示。不过是在越来越多国际、国内反劳教制度的舆论压力下,在内部争权的角斗中,当局企图掩盖罪恶的本质而作秀罢了。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仍然在继续,并且在更多的践踏法律,把无辜的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甚至判重刑,投入监狱迫害。无论中共怎么做,天灭中共已成定局。因为自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下令迫害法轮功的那一刻,中共就已走了死路。中共组织里的大部份人,只是他们因受骗,不知道坐在中共这条破船上会跟中共一起沉没的真相。
“马三家”的曝光,叫人更进一步的看到了中共的邪恶。那些认为迫害法轮功与自己无关的人,能真切的感受到了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其实就是对所有人的迫害。在人们闭上眼睛回避、默认中共对法轮功迫害的过程中,中共恶徒们练就了杀人的“本领”。社会上的许多凶杀案与灾难,都是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贪官、恶徒们干的。他们在迫害法轮功的过程中,失去了人性。
现在中共已加速了走向灭亡的脚步。表面看由于内部倾轧的需要,中共准备取消劳教制度(越来越多无辜的法轮功学员被投入了监狱,而中共的监狱和劳教所是一脉相承的),实际是上天叫人认清中共。
无论是劳教所的恶警,还是监狱的恶警,都应该从中共给你们的“美梦”中惊醒了,因为当迫害法轮功的罪恶大白于天下之时,就是天灭中共到来之时。这一天还远吗?
2013年4月10日星期三
中国大陆孩子们的苦难人生 / 文/正善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4/9/中国大陆孩子们的苦难人生-271873.html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四月九日】近日,有媒体报道,“7.23”动车事故中幸存的两岁半女童小伊伊,经过近两年的治疗,仍然落下严重残疾:左小腿九级伤残,腿部皮肤十级伤残。左小腿切除了至少三分之二的肌肉,影响日后的生活。与当初中宣部的禁言令一样,今天的大陆媒体,偶尔见诸报道的,都是在极力渲染小伊伊劫后余生的“喜悦”,闭目不见小伊伊六百多个日夜的痛苦挣扎,更不见事故真相和责任人。
在任何一个社会,老人和孩童受到的待遇都是这个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志。今天,当中共得意于“大国崛起”的时候,高呼“再苦不能苦孩子”的时候,中国的下一代却在毒奶粉、毒疫苗、豆腐渣校舍、劣质校车、动车事件、盗车杀婴等等中饱受苦难的折磨,以至于人们唱出“不要做中国人的孩子”的歌谣。
不过,这还是世人知道的阳光下的罪恶,而那隐蔽的黑暗处,有着鲜为人知的中共一手炮制的对孩子们更加残酷的罪行。十五岁的铁龙,家住河北省定州市留春乡邵村,因向老师讲述法轮功真相,被老师诬告。留春乡派出所把正在读初中二年级的小铁龙绑架到乡政府,用手铐铐在树上,拳打脚踢,直到打累了他们去休息。之后小铁龙被迫流离失所。不久,又被他们抓住,关押到定州看守所。
河北省雄县葛各庄村小学三年级的刘倩,在二零零三年的时候得了急性白血病,随时都有生命危险,家人将她死后下葬的衣物都准备齐全了。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抱着试一试的心理,父母带着孩子学起法轮功来。刘倩在修炼七天之后,病体竟完全康复,由卧床不起到正常生活,医院检查说一切恢复正常。谁料两个多月开学后,学校校长迫于中共的压力把刘倩开除了,并扬言除非刘倩放弃修炼法轮功,否则不能上学。开除第二天,小倩倩看到校长时,两眼瞪得滚圆,流着眼泪,手指着校长,愤恨地说:“他、他、他……”。在逼迫与折磨中,小倩倩的精神一天不如一天,五天后便抑郁而死。
还有一个孩子救母挨打。二零零六年,当盛伟还是个十三岁的孩子的时候,他的妈妈因为修炼法轮功被当局绑架,被绑到铁椅子上遭恐吓和刑讯。他忍饥挨饿借了二十元路费,背着三岁的妹妹到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公安局要妈妈,恶警竟然将盛伟痛打一顿。盛伟的脸被皮鞋踹肿,耳朵嗡嗡直响,毛衣袖子被撕破,当时就晕死过去。醒来后被强行推上警车送回家,警察揪掉小盛伟一把头发,还满嘴脏话骂他。小盛伟痛苦的说:“我现在没有妈妈了,爸爸也找不到了,我和妹妹在家连饭都吃不上。你们还打我,我也不想活了。”
还有一个孩子被逼为乞。二零零二年十月的某一天,河北沧州盐山公安局警察跑到法轮功学员李淑霞家中,象群土匪式地翻墙而入,绑架、抄家,李淑霞十四的儿子哭喊,被警察用擦车的脏抹布塞进嘴里,带走后铐在公安局的地下室里。恶警对孩子打骂、逼供,企图问出当地其他法轮功学员的情况。孩子绝食两天才被释放。警察威胁孩子的外公说:过两天再把孩子送回公安局。孩子一听,吓得离家出走,从此乞讨为生。
还有一个孩子被逼着去看解剖父亲的尸体。二零零二年,河北阜城县崔庙乡清东村法轮功学员刘秋生被毒打致死。由于遗体上迷雾重重:遍体鳞伤,眼睛睁着,耳朵、脸部、右肩、右胸呈黑紫色,家人怀疑是被毒打折磨致死。当局为了掩盖真相,故意不通知他的妻子和母亲,只把他十六岁的孩子骗去,当着孩子的面进行尸体解剖。解剖时,还取走一些器官,说是拿去化验。孩子哪能承受这样的场景,吓得魂不守舍。
还有一个不得不说的孩子的故事,那是中共自编自导的“天安门自焚”伪案中的十二岁的小女孩刘思影的悲惨故事。中共为了陷害法轮功,煽动世人对法轮功的仇恨,编造并导演了这场大火,把这个与法轮功毫无关系的孩子烧伤后再阴谋杀害。中共不但杀害了小思影,还把整个谎言制成电影、写进课本毒害全中国的孩子们。
还有很多很多这样的孩子们的故事。因为父母修炼法轮功受着当局的迫害,他们成为了最受歧视和任意践踏的生命,遭受着毒打和关押的凌辱、恐惧和饥饿的吞噬、精神和心理的摧残,甚至无辜的失去生命。他们在黑暗中无奈的承受着这个年龄本不该有的痛苦的煎熬,承受着这个社会的变态与冷漠。尤其是那千千万万被虐杀的法轮功学员的孩子们,成为孤儿的他们或者被送进孤儿院,凄惨度日;或者流落街头,乞讨为生,而湮没他们幼小生命的,还有那无尽的甚至不能言说的对爸爸妈妈的痛苦的思念。
虽然这一切都为中共极力掩盖着,然而正如它无论如何掩盖,小伊伊伤残的身体都是恶党草菅人命的记载一样,每一个孩子苦难的身躯,都在无声的诉说着恶党的残暴与冷血,都成为了它灭绝人性的罪恶的记载和见证。
2013年4月8日星期一
中共法官为何敌视为法轮功学员辩护的律师 / 文/大陆法轮功学员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4/8/中共法官为何敌视为法轮功学员辩护的律师-271857.html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四月八日】明慧网报道:二零一三年四月三日,北京振邦律师事务所王全璋律师在江苏省靖江市法院为法轮功学员朱亚年作辩护,谴责恶警三昼夜不准朱亚年老人睡觉、狂吹冷风。下午庭审结束时,王全璋律师被审判长王频下令强制带走,以“说话嗓门大”为由拘留十天。
类似的事件在明慧网上曾有很多报道,很多为法轮功学员辩护的律师均遇到过类似或更难以理解的对待,在号称依法治国的今天,中国的法官为何如此仇视为法轮功学员辩护的律师呢?
第一,律师有理有据的辩护揭开了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的非法。
自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党开始对法轮功展开全面迫害,在迫害的早期,中共主要用非法的劳教制度肆意抓捕和劳教法轮功学员,用酷刑折磨、强制洗脑来迫使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这些年来中共的劳教制度的非法性受到了海内外的广泛谴责,在这样的形势下,中共为继续这场迫害法轮功的政治运动,打着法律的幌子,操控着公检法系统对法轮功学员进行一边倒的抓捕、指控、判刑。
但是,随着不断有正义律师为法轮功学员辩护以后,辩护律师以缜密的逻辑和对中国法律的全面分析,指出了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长达十四年的迫害完全是非法的。比如王永航律师写给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的题为“昔日铸大错,今日肃清遗祸”的公开信,系统地指出了修炼法轮功完全符合中国法律,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完全是一场犯罪。
更多的律师在庭审辩论中指出修炼法轮功符合中国宪法赋予的宗教信仰自由,以刑法第三百条对法轮功学员提起“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缺少犯罪构成要件中最关键的要件,比如法轮功学员破坏的是哪部法律的实施,后果是什么?怎么破坏的?法轮功学员都是以个人修炼,提高道德标准为准则,又怎么利用邪教组织?律师更指出法轮功修炼是中国文化的精髓,与邪教没有任何关系。而中共操控公检法系统对法轮功的迫害才是破坏了法律的实施,而且贻害无穷。
其实中共才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邪教组织,是中共邪教在破坏法律实施,打着法律的幌子,陷害善良民众。
第二,律师的辩护揭露了中共公检法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的残酷。
据报道,王全璋律师被非法拘捕的原因之一是提醒法官不要先入为主、带着非要把法轮功学员定罪的心态审理案件,同时指出被非法拘捕的法轮功学员朱亚年被公安局以剥夺睡眠、长时间吹冷气等方式酷刑折磨。
二零一二年发生在河北省沧州市泊头,引起中南海和世界媒体瞩目的王晓东案件,沧州市中级法院和泊头市法院也以种种非法手段迫使北京的律师程海、李长明律师不能为王晓东辩护,就是因为二位律师揭露了王晓东在看守所遭到了酷刑折磨。比如以手摇电话机点击、让王晓东头朝下、臀部朝上,用硬物砸手脚、让头顶在领饭口的门上,不让动;顶炕沿,用烟头烫;订书器放在两个手指之间,攥紧手指转动订书器;看守所的各种体罚的方法不下七十种。
而遭受迫害最严重的高智晟律师也是因为在三次上书胡温政府的公开信中指出了迫害的违法性和酷刑的难以想象。
这一切都使中共的罪恶暴露于天下,所以中共邪党才把为法轮功学员辩护的律师视为眼中钉、肉中刺。
第三,中国的法官完全沦为了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打手。
在中国,虽然宪法上规定了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但是中共邪党从来没有放松过对法院和法官的控制。比如最高法院在一九九九年、二零零二年、二零零四年多次已正式行文及法院工作报告的形式要求各级法院加强对法轮功的迫害,而不是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做出裁决。甚至在二零零五年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的若干意见》中要求法官“对法轮功利用法律手段与我对抗的新情况要保持高度警惕。”显然,中国的法官已经完全纳粹化,法律不仅不能当挡箭牌,而且成为射向善良民众的毒箭,而法官自然成为弓箭射手,而不是居中裁判者。
第四,只有解体中共邪党才能实现法官的人格独立。
其实涉入王全璋一事的法院人员中,内心中未必就不知道自己这样干是违法的,其中不少人很可能是经过多少年寒窗苦读才有了这份工作,要说对法律不了解、纯粹是“法盲”谁也不相信,但为什么他们又敢于这样明目张胆地知法犯法、执法犯法呢?
江泽民与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本来就是非法的,因为非法,所以成立了一个操控法律及公检法系统的非法组织“六一零办公室”,和利用凌驾于公检法之上的政法委,来胁迫、利诱、教唆国保、公安、法院、检察院等参与迫害法轮功,参与到种种公然践踏宪法和法律的违法犯罪活动中来。正是因为迫害非法,所以法院才不得不用流氓手段威吓律师。
靖江法院的法官是可悲的,严格地说他们只是被中共邪党利用的工具,或被“上级”施压、教唆,或以利益诱惑,以为背后有人撑腰,权大于法,以为做了任何坏事没有后果,可以为所欲为,所以他们才失去理智和正常判断能力,做出这种明目张胆的违法行为,殊不知,他们的“上面”--“六一零”和政法委也是被江泽民等迫害法轮功的元凶利用的工具,如今江泽民等元凶大势已去,行将就木,同时面临国际上众多的起诉;政法委也是分崩离析,等待它们的是清算和严惩,何况下面被层层利用的地方“六一零”和更下面的各级公检法人员呢?
在此提醒所有的法官:要得到法官应有的荣耀,而不是被民众唾弃,唯一的出路就是明辨是非、认清中共邪党的真面目,看到天灭中共近在眼前,退出中共邪党;主动地多了解法轮功真相,那是法官和所有中共操控的机构人员摆脱罪恶,走出自己都意识不到的险境的指路灯。
2013年4月7日星期日
中共法官的法盲行径 / 文/飞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4/7/中共法官的法盲行径-271814.html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四月七日】二零一三年四月三日,北京振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全璋在为江苏省靖江市法轮功学员朱亚年作无罪辩护后,被法官以他的声音大“扰乱法庭秩序”为由非法拘留十天。
消息传出,舆论大哗。特别是在律师界,引发了营救王律师的行动:四月四日,各地律师及网友赶到靖江的将近二十人。四月五日,近百名各界人士赶赴靖江,申请到靖江市法院游行示威;一百多名大陆律师联署建议函,要求法院暂停对王全璋律师的司法拘留并公开庭审录像。在这样的压力下,靖江当局不得不释放了王全璋律师。
近几年来,为法轮功学员维权的律师越来越多,他们不畏强权,秉持公平与正义,为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作出震惊世人、唤醒良知、威慑邪党的无罪辩护。当然,他们也经历了邪恶势力的种种非难。
法盲法官打耳光
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黑龙江省东宁县法院对八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五位北京律师出庭为他们做无罪辩护。王全璋是苗福的辩护律师。苗福曾遭到东宁县国保大队林晓伟等人的酷刑逼供,他的脑子被打坏,失去很多记忆。在法庭上发现苗福神志不清,胳膊上、脸上都有伤,走路站立都很困难,说话声音低弱,很多事都已记不得了,只记得的是国保大队长林晓伟用拳头打的头部。他还被用装了沙子的小白龙毒打臀部,小白龙都给打断了三根,睡觉都不敢躺下,只能趴着。在监号里犯人用毛巾沾盐搓他的后背,并且用各种手段折磨他。
法庭上,王全璋律师说:“根据我的当事人苗福描述遭受的刑讯逼供的情形,我要求法庭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
审判长王传发吼道:“根本不需要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我也不知道怎么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我看你是越来越放肆了,实话告诉你,今天法庭的录像就是针对你的!”
为此,王全璋律师第二天发表了《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县法院刑庭法官王传发的投诉控告书》。
八月三十一日下午两点,在东宁县看守所值班室,王传发看到王全璋律师,好象很大度地说:“王全璋,很高兴在这里碰到你,来,握一下手。”王传发喷着酒气,接着说:“王全璋,你行啊,我还没有给你发司法建议,你就先把我告了,最高法、最高检、省高法、省高检、市法、市检,最后到我这里,不就四级吗?赵本山有句话怎么说着来着?整的啥玩意儿?”
王传发语气一转,突然过来就捅了王律师一拳。抬脚去踢时,被值班警察拦在中间,王传发没有踢到,就顺手打了王律师一耳光。
王传发喊道:“上面已经调查了,我写了深刻的检查,我承认我在法庭上咆哮了,我就是不知道怎么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苗福是零口供,我判决书对他的口供也没采用,我回避了这点,你启动也没用。”他还说:“苗福的上诉状让我给撕了!”
的确,身为法官的王传发,竟然毫无理由地把人家的上诉状给撕了。
王全璋律师的嗓门大吗?
二零一三年四月三日上年九点三十分,江苏靖江法院对六十八岁的法轮功修炼者朱亚年非法开庭。大陆一维权律师在微博透露:一开庭,王律师向法庭提交一份回避申请书,该书称,鉴于王频(审判长)、缪琴奇法官非法剥夺朱亚年聘请辩护人的行为违法,且已被当事人控告,二人作为被控告人,已不适合审理本案,应当依法回避。短暂休庭后,王法官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王律师再次申请复议,又一次休庭。
王全璋律师在法庭上义正词严地谴责警察机关对朱亚年老人实施的连续三天不许睡觉、必须站在空调下面被冷风狂吹的行为是违法。下午四时许,王律师欲将一份材料交给审判长,因事先没有留底,他拿出手机拍摄,却遭到法官训斥,并将其手机没收。休庭后,主审法官责令法警将王全璋带走。后来,靖江法院法官以“说话嗓门大”“扰乱法庭秩序”为由,将王律师非法拘留十日。
王全璋律师的嗓门究竟大不大?这个很好解决,因为有审判的录像,拿出来一放不就真相大白了吗?可是,中共当局不敢拿出,它害怕广大的民众通过录像看到律师为法轮功学员作的无罪辩护。可是我们通过前两个案例可以得出结论:王律师嗓门并没有大到象法盲法官王传发法庭上的咆哮,也没有大到如法盲法官赵立佐所狠命敲的法锤那样。而从这个案件中的法官王频、缪琴奇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并违法拘留辩护律师的行为来看,他们不也都是法盲法官吗?以“嗓门大”为由拘留律师,也可算是千古奇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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