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3日星期五

曝光魏星艳事件遭判重刑 边防军官控告恶首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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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七月三日】按:重庆边防军官尧荣宣,因修炼法轮功,被强制复员,多次被绑架,因曝光法轮功学员魏星艳被警察强暴事件,遭判重刑,在刑讯逼供中,几次被迫害致死亡边缘。

尧荣宣于二零一五年六月八日向最高检察院及最高法院邮寄刑事控告状,控告元凶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犯下反人类罪行。尧荣宣已于六月十日收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短信:最高检、最高院单位收发章签收。

以下是尧荣宣叙述自己遭迫害的经历:

我于一九八三年十月参军,先后在云南原十一军三十二师步兵九十六团(并于一九八四年参加老山者阴山地区作战)、十四集团军炮兵旅服役,一九九二年六月自愿由昆明调入艰苦的西藏昌都军分区高寒山区服役,一九九七年任边防四团副营职财务股长,上尉军衔。多次受各级嘉奖、立功。

一 九九八年四月修炼法轮功后,我严格按“真、善、忍”的理念做人,不断提高思想道德品质,不贪不占,为团队当家理财解决实际与棘手问题兢兢业业,成为分区领 导要求机关干部学习的榜样;同时炼习五套动作优美舒展的法轮功功法,祛病健身,使我以前的咽炎、风湿、慢性肠胃炎、流鼻血(一流就难以止住)等多种疾病痊 愈,以更健康的身体更充沛的精力投身部队建设。深受部队上下各级表扬、好评与肯定,并作为后备干部培养。然而江氏发起对法轮功的迫害,使我于二零零零年八 月被军队作强制复员处理,随军随队的前妻与儿子也一同回家。前妻回家后一直没有安置工作,经济极其困难。她在遭受巨大的打击与承受并在我遭受一次又一次的 冤狱仍不放弃对“真善忍”信仰时,强制与我离婚。这仅是江氏发起这场浩劫所制造的无量人间悲剧之一。

我和家人遭迫害事实:

1、 部队于一九九九年九月对我作出强制复员处理后,我于该年底提前回家,二零零零年七月初上北京为大法鸣冤,后被部队知晓,七月底被接回部队(等过了八月,就 不属部队管了,与它们没责任了),九月底回家。之后在当地挂了名,从此被骚扰、抄家成了家常便饭,一家人常常处于担惊受怕之中。

2、二零零 一年二月五日在我和同修在成都成温路口发揭露自焚伪案真相资料时绑架,被四川省劳教委非法劳教一年六个月,并被非法加教期一个月。遭成都青羊正街派出所马 所长等警察严重刑讯逼供,手表被砸烂,皮衣被撕破,三百多元现金被抢去;遭成都第一看守所狱警野蛮灌食;遭绵阳新华劳教所狱警野蛮灌食和防暴中队长李三娃 的野蛮电击,其间几次差点被迫害致死。

2,二零零三年四月十六日-五月十五日,永川区政法委、610以举办茶文化节及“非典”流行为由,大肆绑架法轮功学员。我被非法刑事拘留一个月,家人取保时被区公安局一科科长邓光其敲诈三千元保证金至今未归还。遭永川看守所狱警野蛮灌食、被戴很重的脚镣手铐和残酷殴打,由所里“四大恶人”之一的曾垂海和李指导员(兼狱医)实施。

3、 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日,我所在的资料点曝光重庆白鹤林看守所警察强暴重庆大学法轮功学员女研究生魏星艳,我被重庆九龙坡国保警察绑架,遭陈伟严重刑讯逼供 致眼、耳等被打肿充血,全身多处瘀伤;其间我绝食抗议,又遭九龙坡看守所杨所长、伍所长镣铐和野蛮灌食。被九龙坡法院非法冤判七年,先后遭永川监狱狱警钟 爱民、朱征宇、伍秦正、罗艺、郑柯、熊伟等的严重迫害,身心受到巨大伤害,特别是在“军管队”被实施强制转化时几乎被迫害致精神崩溃。

4、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六日,我和妻子许晓琴被绑架永川黄瓜山桃花源洗脑班迫害。我于四月二十六日又被劫持到永川看守所,非法刑拘至十二月八日;妻子于四月十六 日至六月、十一月两次绑架到洗脑班迫害。参与迫害的有永川政法委副书记高良先、周荣华、杨宁,国保支队黄辉树、邓光其、钟科,胜利路办事处综治办主任罗明 全、龙宪国、陈刚,玉屏居委会支书曾宪银等。

5、二零一三年四月,妻子许晓琴被非法刑拘二十八天;她于二零一四年五月一日在向世人发放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的《神韵》光盘,被永川区法院冤判三年,被劫持在重庆女子监狱迫害。

2015年7月2日星期四

邮局管理部门顺天意办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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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六月十八日,我们三名法轮功学员一起去邮局办理对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快递手续。

進门就看到快递专柜旁坐着一个警察,我马上想到明慧网上有消息反映某些地区邮递诉江状时受到阻挠和拦截的情况。

我们走过去对负责快递业务的小伙子说:“我们要办快递。”他问:“往哪邮?”我们回答说:“北京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他问:“什么内容?”我们仨同时说:“控告江泽民。”随即把我们的控告状信函交给他。

就在这时,那个警察站起来朝门口走去。我想,他是不是要打电话叫人来抓我们?就紧盯着他,也跟着走到门口。他没掏电话,把手反背在身后,站在门口。

办快递的小伙子说:“上级有指示,法轮功的事不办理。”一位法轮功学员就开始跟他讲法轮功受江氏集团迫害的真相。他说:“打个电话问问吧。”他把自己的上司叫出来:“法轮功的信办不办?”上司说:“我得问一问。”她拨了一个电话,没打通。

我还以为她在拖延时间,等公安机关或什么人来绑架我们,就跟同修说:“不给邮,咱们走吧,上别的地方去邮。”同修不走,继续给他们讲真相。办快递的小伙子说:“你们法轮功要平反啦,敢往高检、高法邮诉状,胆子不小哇!”

这时,他的上司又给上级邮局的另一个人打电话问:“法轮功的事办不办?”就听电话那头问:“什么事?”“控告信。”“什么内容?”“控告江泽民,邮往北京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的。”电话那头果断地说:“给办!”

我们顺利的办完了快递手续,第二天就收到了高检、高法签收的短信。师父说:“众生得救心渐明 警民清醒视不拦”[1],我们再次见证了。

明 慧网日前发表评论《起诉江泽民 谁能挡得住?》,文章指出:法轮功学员已经认定了现在是起诉江泽民的时候,也明白了今天起诉江泽民是制止迫害必定要走的一 步,起诉江泽民是帮助更多人明白真相的重要方式之一,他们决不会放过起诉江泽民的历史责任和机会。这个地方有个别人阻挡,他们完全可以用真相打开人心,碰 到实在不听、或者听不明白真相的人,还可以换个地方,“东方不亮西方亮”,天总是要亮。

从上述的例子可以看出,法轮功学员的讲真相正在打开人心,他们起诉邪恶江泽民,正在获得各界民众(包括各级官员)的理解和支持。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洪吟三》〈见善〉

2015年7月1日星期三

血管瘤痊愈:上万医案中唯一未留后遗症者 / 文: 在非洲工作的江苏法轮功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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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七月一日】多年前,我外出到非洲工作。二零零九年回国探亲。傍晚到家,推门進去只见岳母一人在家哭泣,方知三、四小时前,妻子在朋友家玩牌时瘫倒在地,送到附近医院抢救未果又转往市医院抢救。说是突发性脑动脉血管瘤破裂。

我立即打车赶往四十多公里外的市医院。

妻子在重症监护室,是危重病人,医生不让探视。我再三说明我是她丈夫,在国外打工,休假回家刚下飞机。再三请求,说我进去不做声,只求看一眼就出来。

妻子面带呼吸器,只有微弱的呼吸。她未修炼。我立刻摸着她已发凉的手对着她耳朵说:“不要怕,师父会救你的,心里跟我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求师父救你。”
就 这样一遍一遍地在她耳边轻声地说。约二十分钟左右,她的手开始微微在动。她有知觉了!我很激动,继续在她耳边说,“你若能听清,就跟我念‘法轮大法好’, 你会好的。”这样不断地鼓励她,不停地呼唤她。念到四十分钟时,看到面罩里她的眼睛在微动,再观察,她在流眼泪。我那个高兴啊,有救了!师父在救她!

她 有意识了。在第一次抢救中,为了节省血管造影检查的八千元费用,未给她做血管造影,只做了CT检查,所以小脑干中的小细动脉血管破裂未查出。我们请来了南 京鼓楼医院的专家驱车一百多公里来会诊救治。南京的专家发现新的病灶处,即小脑干破裂,但未带这么小的介入小导线,和原先的通知他的病情报告不一样,当时 就不肯予以治疗,通知我们家属说:今天没法治疗了。可为了做手术,我妻子已经被全麻。医院就把一个像死人一样躺在手术台上的她交给我们。

我们家属如五雷轰顶,不知所措。

此时,大舅子急得要与院方拼命!我顾不得这些,赶紧找来120车,将妻子送往一百多公里外的南京鼓楼医院。

手术前,医生告知我们:妻子小脑干中后部的动脉破裂,他们也没有多少医治这种病的经验,况且,小脑联系着中枢神经中管肢体及语言等功能的重要部位,医治的办法就是用胶把其断裂处即后部动脉填堵上。这样恐怕会有后遗症,所以要我们家属签字。

于是就在医生给她打麻药前,叮嘱她:“坚信师父,在心里诚念‘法轮大法好’,求李老师帮你。她含泪点头。

三 个多小时后,妻子被推出手术室。清醒后我再次叮嘱她千万不要忘记念“法轮大法好”。不到一天,由家人搀扶着她就能下地了。但正如医生担心的那样,出现了走 路左右不平衡、说话不清等症状。在继续诚念“法轮大法好”三天后,这些症状都没有了,这让她非常激动,对大法和师父那份感激啊!

治疗并没有结束。后来,在脑动脉中不同部位要做两次填充铂金圈:一处填充三个,一处填充五个。医生说这两处的脑血管快破了,必须赶紧填充加固,否则非常危险。

手术前医生告诉我们,这手术仍然有很大的风险,弄不好就下不了手术台,因为在推送铂金圈时,有可能形成血栓或压力致使脑血管薄壁处破裂造成大出血……

她在每次手术前后,只要清醒时都在真诚的念“法轮大法好”。结果这两次手术很顺利,很成功。

更令人高兴的是,三次连续不断大手术,不到一个月她就出院回家了!

按医嘱,在一月后是要再次去医院做检查的。院方电话回访时,我告诉主治医生:她完全好了,不需要再做检查了。主治医生得知妻子康复得这么快简直不敢相信,马上问我们是否到其它医院又去治疗过?我说,没有,就用了你们医院开的防血管痉挛的这一种药。

医生感慨地说,“她前后等于做了四次大手术,且当初脑里有三个血管瘤,能这么快就好了,还没有任何后遗症,这在我所经手的上万例临床医案中还没有一个先例,她是唯一的一个!”

当然我们全家知道妻子之所以有这样的结果,是因为她一直相信大法和师父,一直诚念“法轮大法好”。而且她回家后我还教会了她炼法轮功的五套功法。是大法师父一直在帮助她。我们全家万分感谢师父的救命之恩!

休假期满,我告别妻子返回非洲继续打工。如今妻子五十三岁了,身体很好,且在早几年就去打工了。不久前她发来了近照,看到病危时我给她戴上的大法护身符,依然挂在她的脖子上!

2015年6月30日星期二

四川巴中退休检察官夫妇控告元凶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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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四川巴中市巴州区检察院退休检察官张明朗先生,今年七十九岁,妻子李蓉华女士今年七十三岁,夫妻俩近期控告迫害他们与其他法轮功学员的祸首江泽民,刑事控告书已于前几天分别送达中国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

张 明朗和李蓉华夫妇在诉状中控告江泽民在任职时滥用职权,凌驾于国家宪法和法律之上,设立专门负责搞迫害的“610”办公室,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来在 全国各地操控公检法司以及政府各级人员践踏中国宪法和法律,以谎言欺骗、强加罪名等手段在全国发起了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动用国家四分之一的财力,迫害一 个修心向善、按照真善忍做好人的善良群体。在这十六年中,江泽民操控“610”办公室”在各地实施对法轮功学员“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 “打死白死、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等灭绝政策,使用了古今中外最卑鄙、最流氓、最惨无人道的各种手段。

在诉状里,张明朗和 李蓉华夫妇陈述了他们老俩口在江泽民集团灭绝政策的实施下所遭受的迫害: 二零零零年六月被巴州区公安分局非法拘留十天。 二零零一年六月东城派出所警察厐大明等五个个警察,非法闯进张明朗先生私人住宅,非法抄家,抢夺私人合法财物,绑架到国保办公室双手铐在窗户铁棍上,非法 连续几天刑讯逼供,并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晚巴州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刘国平、王小兵数人闯进屋里非法抄家,不说任何理由,非法刑事拘留三天。

二零零一年十一 月夫妻二人在仪陇境内讲真相被仪陇县公安局罚款两千元,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六年四月十八日,巴州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魏东斌、王小兵等八个警察突然闯进张家抢夺私人物品,强行讲张明朗、李蓉华和来张家探亲的李蓉华娘家嫂子罗 玉芳绑架。罗玉芳没有炼过法轮功,被吓得几天不吃不喝不敢睡觉。事后罗玉芳说:这邦警察跟土匪一样。吓死我了,我再也不敢来妹夫家了。这次又对李蓉华罚款 1000元、非法拘留15天,而对张明朗则被巴州区法院刑庭非法以“组织和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刑三年缓刑四年,收取办案经费200元。

从 一九九九年七月以来,巴中610人员对张明朗人身自由严加限制,规定非法规定外出要请假,月,季,半年,一年要向检察院、公安派出所汇报,电话监埪,每年 中共党代会,人大会前夕派出所街道要登门清查人是否在家,扣押私拆私人伩件,还在个人身份证上制作了法轮功信息。子女为我们多次去公安办海外出境被拒,妻 子两年来,不能正常领到退休生活费。 二零零一年秋,巴州区检察院专门召开针对张明朗的监管洗脑会议,强行叫张先生的两个女儿也参加会议,禁止张先生继续修炼法轮功。 二零零四年四月,巴州区检察院政工科长张刚强行要张明朗写不炼法轮功保证书,不写保证书天天派人跟着,天天给子女打电话骚扰搞得坐立不安,张明朗拒绝写就 威逼他小女儿张小琴去检察院代写。

张明朗和李蓉华老俩口在诉状里讲述了修炼法轮功的受益情况。 张明朗先生一九九七年三月修炼法轮功,修炼大法前,在二十三年的军营生活中,艰苦奋斗,拖垮了身体,患有脑震荡、神经官能症、肝炎、胃溃痬和严重风湿关节 病,缠魇三十多年,生不如死。修炼法轮大法后不久疾病全没有了,无病一身轻,走路生风。检察院的干警、家属都说,老张变年轻了。李蓉华女士修炼前身患严重 鼻窦炎、头痛、头晕、胃炎、妇科病等,炼法轮功后病痛都祛掉了。

老俩口在诉状里写道,法轮功使我们重获新生,李洪志师 父对我们恩重如山,感恩之心无以言表。从此我们严格按照法轮功“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真诚处事,善心待人,遇到矛盾找自己的原因,做事不伤害他人。 这个法轮功哪一点不好?这个“真善忍”又哪一点不好?“真善忍”教导人做好人、教人说真话、做真事,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哪一点不好了?法轮功使亿万人身 心健康、净化人类灵魂、使人类道德回升,全国人大组织的调查结论是法轮功有百利而无一害。可是江泽民却要镇压这样一个淳朴善良的人群。

张明朗先生和李蓉华女士在诉状里从法律角度上详细论证了对他们的迫害是犯罪行为,应当追究首恶江泽民的刑事责任。

首 先,我修炼法轮功主要的目的是为了强身健体和净化人心,并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一个好人,这是信仰问题,信仰属于意识形态范畴,思想是不能构成犯罪的。中国 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信仰自由,第三十五条规定言论自由。所以我持有法轮功的书籍、宣传品是合法的,宣传、持有《九评共产党》等评论性书籍、音像等是合法 的;讲清真相,申诉冤情,上互联网以及发送信息等都是合法的,是公民应有的权利。我信仰并修炼法轮功是宪法所规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具体体现,是宪法赋予我 的权利,任何个人或国家权力机关都没有权力干涉我的信仰自由。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侵犯少数 民族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因此,江泽民治下的法院,在“610”这个江氏集团的淫威下,对我强加以“组织和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来构陷我,这就已经构成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的“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罪”,应该依法追究首犯江泽民的刑事责任。

第 二,说我“组织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也没有任何证据。我究竟利用了哪个邪教组织,它的组织形式是什么?它的机构、成员、职能人员、管理形式等等都是什 么?这个组织的住所地是在国内还是国外?我是这个组织的什么官职?有什么能力可以利用该组织?谁听我的?我下的什么命令?怎么利用的?我有没有从该组织处 接受过指令或资助等等?法院没有任何相关的证据来证明。

巴中市区法院在“610”这个江氏集团的淫威下,把我给群众讲法轮功真相和散发法轮 功资料的行为说成是触犯了《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这是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的。《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成立的要件有两点:第一点,必须是“组织和利用 邪教组织”,第二点,必须是破坏了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实施,二者缺一不可。

从第一点来看,二零零零年五月十日公安部认定的十四个邪教组织 里是没有法轮功的。一九九九年十月三十日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这个《决定》也没 有涉及到法轮功。二零零一年五月十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一一七四次会议,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九日由中国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第九届第八十七次会 议通过的关于《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以下简称《解释二》)。该 《解释二》说的是制作传播邪教宣传品,不是法轮功宣传品。既然,现行的法律及司法解释都没有把法轮功定为邪教,所以说我“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是没有法律 根据的。

从第二点来看,没有证据证明我给群众讲法轮功真相、散发法轮功资料的行为导致了立法机构或行政机关制定颁布的法律或行政法规的整部 或部份不能在实际的社会生活中应用、贯彻或实行。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公民,一个普普通通的法轮功修炼者,我有什么能力或权力能导致一部法律和行政法规的 全部或部份不能在实际中应用或实行呢?而恰恰是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江泽民才真正的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实施的罪魁祸首。

所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应该匡扶正义,依法追究利用职权凌驾于法律之上从而破坏法律实施的首犯江泽民的刑事责任。

老俩口在诉江状里还揭露了江泽民集团用谋杀手段制造天安门自焚事件,用谎言煽动仇恨,以群体灭绝的残酷手段迫害法轮大法修炼者。

二 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除夕)下午,天安门广场“突发”五人自焚事件。事发仅两小时,新华社以超乎寻常的速度向全世界发出英语新闻,声称“自焚者是五名法 轮功学员”。反复观看央视焦点访谈节目,自焚伪案的破绽太多了。无需借用福尔摩斯的眼力,只要您稍加思索,就能识破这个“世纪骗局”…

谁见 过警察背着粮库才有的大型灭火器在天安门广场上巡逻?谁见过石棉线编织的几十公斤重的两人才能使用的灭火毯警察一只手提起来像腈纶毛毯一样强飘飘的?谁见 过王进东那样脸部被大火烧变形了而最容易燃烧的头发还好好的?谁见过一个切开气管的人几天之后可以说话唱歌?等等等等。

还有,这些自焚的人坐的姿势并不是法轮功学员的坐姿,他们都是江泽民手下的演员,根本就不是法轮功的弟子。

二 零零二年八月十四日,在联合国倡导和保护人权附属委员会第五十三届会议上,天安门自焚案被当场揭穿。国际教育发展组织(IED)发言说:“我们的调查表 明,真正残害生命的恰恰是中共当局……我们得到了一份该事件(天安门自焚案)的录像片,并从中得出结论,该事件是由这个政府一手导演的。我们备有这个录像 片的拷贝,以供派发……”面对确凿证据,中共代表团哑口无言,没有辩辞。该声明已被联合国备案。

对此,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应该匡扶正义,对江泽民一伙人用谋杀手段导演天安门自焚伪案栽赃嫁祸法轮功的罪恶进行清算和审判。

老 俩口在诉江状里特别提到江氏犯罪集团丧心病狂迫害法轮功使中国政府失去民心。法轮功学员同化“真、善、忍”做更好更好的好人,又表现出更高境界的行为,是 最老实本份、最遵纪守法、最稳定的社会群体。迫害这些好人牵涉、株连了更多的人民,造成中国政府正在彻底失去民心。对此,同样应当追究首犯江泽民的刑事责 任。

按照中国政府现行的“法律”,江泽民的“610”江氏犯罪集团对法轮功的迫害都是犯罪,参与迫害的所有人员都是在犯罪。各级法院的审判 长、审判员均涉嫌犯“徇私枉法罪”。因为他们都是违背事实和法律对法轮功修炼者进行了枉法裁判。中共控制下的各报刊同时犯了诽谤罪。依据《中国宪法》、 《中国刑法》、《中国刑事诉讼法》等多部法律,公安人员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已构成多项犯罪: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搜查罪、诽谤罪、诬告陷 害罪。抢劫罪、绑架罪、非法拘禁罪、滥用职权罪、渎职罪、徇私枉法罪、侵占罪、报复陷害罪、故意伤害罪等。近几年,江泽民、罗干、周永康、薄熙来等二十多 名中国高官更是在世界各地三十多个国家被以“反人类罪”或“群体灭绝罪”告上了国际法庭。
老俩口在诉江状里列出了江泽民所犯的罪恶触及刑法的条款。

我 及我的全家以及所有的法轮功学员所遭受的人权、精神、身体等迫害的事实,江泽民及其一手操控“610”非法组织及各政府的职能部门违反了《宪法》三十三条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第三十六条(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三十七条(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违反了《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第二百 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罪);违反了中国政府签署的“世界人权宣言”中规定:公民享有并且应得到政府保障的“生命、自由、人身 权、人格权、信仰自由权、财产权、集会、结社自由权、免受奴役、酷刑、侮辱”等权利。违反了联合国一九九八年颁布的《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中的“灭绝种族罪”五条中的前四条,符合“危害人类罪”定义中的除第十条以外的所有条款。

张明朗和李蓉华老俩口在诉状里请求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维护宪法、匡扶正义、除邪灭乱,根据被控告人江泽民的犯罪行为和事实,根据中国刑法、刑诉法以及国际刑法规定,向最高法院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和其他相关责任。

2015年6月29日星期一

追查国际:张高丽证实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达几百万



http://news.zhengjian.org/2015/06/27/26596.追查国际:张高丽被追问上万法轮功学员控告江泽民.html
【正见新闻网2015年06月26日】

2015年6月24日,追查国际调查员以江泽民办公室秘书的身份,就江泽民下令活摘几百万法轮功人员器官的罪行,对正在哈萨克斯坦访问的中共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调查取证。

此调查结果证明:

一、身为现任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面对以江泽民秘书的名义提出的“江泽民同志下令摘取几百万法轮功学员器官”这一点,没有否认,也没有任何因不知情而惊讶;而且对江要求他“在政治局讨论的时候一定要阻止追究这件事”,积极承诺“我一定”,并请江“放宽心”。

这进一步补充证实:是江泽民下令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而且多达几百万!中共最高层完全清楚,张高丽也是活摘器官罪行的主要参与者之一。

二、张高丽承诺的对“剩下的法轮功学员习练者也得处理好”,证实了关押大量法论功学员的活人器官库时至今日还存在,还有法轮功学员随时面临被活摘器官的危险。

三、张高丽的言辞还表明:海内外上万法轮功学员控告江泽民,已在中共高层造成了相当大的压力。张高丽作为江泽民的台前死党,正积极利用手中的权力掩盖罪行,保护江派残余势力,负隅顽抗。

以下是电话调查内容:

李光联络员:hello?
调查员:李光联络员吗?
李光联络员:哎,你好!
调查员:你好,张高丽同志在你附近吗?我是江泽民同志办公室的刘秘书啊。
李光联络员:刘秘书,你好!
李光联络员:张副总理现在还没到。
调查员:你看什么时候到?
李光联络员:他还得再过至少四十分钟。
调查员:好,那我过一个小时再打过来,五十分钟,好吗?
李光联络员:好的。
李光联络员:喂?
调查员:喂,是李光联络员吗?我是刘秘书啊。
李光联络员:你好!
调查员:张高丽同志回来了吗?
李光联络员:马上,您稍等一下,我马上把手机递过去。
调查员:好,谢谢!
李光联络员:好的。
张高丽:哎,我张高丽啊。
调查员:是这样的,我是江泽民同志办公室的刘秘书。
张高丽:刘秘书,你好!
调查员:你好!江泽民同志有几句话让我转告你。说最近有上万名法轮功习练者向最高检查院控告江泽民同志,说追究江泽民同志下令摘取几百万法轮功学员器官的责任,所以江泽民同志很担忧这个事,他希望呢……
张高丽:啊。
调查员:他希望你呢在政治局讨论的时候,一定要阻止追究这件事。
张高丽:好。
调查员:你能做到吗?
张高丽:好,好,好。
调查员:你要知道追究几百万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这个事情责任很大,很重,你知道吗?你理解的。
张高丽:我现在在哈撒克斯坦。
调查员:啊,对。
张高丽:刚下飞机,嗯。
调查员:对,我就说你回去了以后啊,你回去了以后,这个事你得……
张高丽:还得请江主席放宽心吧。
调查员:还有一个事啊。
张高丽:我,我……
调查员:我想问一下啊。
张高丽:我一定啊。
调查员:好,行,你一定要阻止这件事情啊,你要知道。
张高丽:哦,一定的!
调查员:追究江泽民同志下令摘取几百万法轮功学员器官这个事,责任很严重。
张高丽:啊,这个,祝江主席健康长寿啊,祝江主席健康长寿啊。
调查员:那你这个事一定要回去抓紧啊。还有一个,剩下的法轮功学员习练者也得处理好,不能出纰漏。
张高丽:好,好,好。
调查员:那就这样。
张高丽:好,好,好。
调查员:再见。

追查国际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简称:追查国际),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追查国际告诫一切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们: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 1-347-448-5790;传真: 1-347-402-1444;
邮信地址: P.O.Box 84,New York, NY 10116 USA
网址: 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2015年6月28日星期日

诉江大潮 宣告江泽民末日已到---莫做遗臭万年的秦桧帮凶 / 文: 子华



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6/28/诉江大潮-宣告江泽民末日已到-311472.html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八日】历史上最令中国人民痛恨的人,要数南宋时期的奸贼秦桧。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残忍的手段害死了一生“精忠报国”的英雄岳飞,秦桧落得世代骂名,至今八百多年过去了,人们仍在痛恨他,唾骂他。

秦 桧当时处心积虑,用尽歹心谋害岳飞元帅,为了什么?全是为了身家利益。然而秦桧的险恶,恰恰毁了他和他的家族。秦桧的臭名远扬,走遍中华大地,都找不到哪 个人敢说自己是秦桧的后代。相反,岳飞的后人却以岳元帅的忠义、英勇引以为豪,并且得到世人的敬羡。这就是善恶报应的天理的一种表现吧。

再看当今,汉奸出身的江泽民,由于妒忌制造出一个个谎言,公然践踏宪法和法律,对法轮功学员“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的灭绝政策,滥用整个国家资源,在一九九九年悍然发起了对法轮大法“真善忍”的迫害,把上亿的信仰“真善忍”的民众推向打击面,迫害中动用百余种酷刑在劳教所、监狱、洗脑班摧残法轮功学员,使众多的人被致伤、致残、致疯、致死,甚至被活摘器官等,导致千千万万的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这 场迫害不仅给无数的法轮功学员和他们的家庭造成了难以承受的痛苦和不幸,同时也给中华民族带来了空前的灾难,使整个社会道德全面崩溃,罪恶丛生,危险至 极。江泽民团伙以“假恶斗”对抗“真善忍”,促使整个社会道德下滑,重用那些品质恶劣的道德极其败坏者充当迫害法轮功的打手,给他们加官封赏,纵容他们贪 污腐败,淫乱狂欢,超越国家一切法纪,给他们开绿灯,使他们无恶不作。

自古至今,一些为了私利不择手段害人者,往往都是以害人开始,以害己 告终。他们只是鼠目寸光,看不到天理在制约、衡量着世间的一切,最终却害了自己。秦桧等人如此,江泽民团伙亦如此。企图通过迫害法轮功捞取好处的那些人, 却没有想到,日后他要加倍偿还自己迫害佛法的罪恶,不仅将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遗臭万年,而且还得实质的偿还自己的罪业,其下场不知要比秦桧悲惨多少倍 呢?

那些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人必然会落得可悲可耻的下场。如:已经落马的周永康、徐才厚、薄熙来、李东生、王立军等高官和被逮被判的各 级贪腐官员,几乎都是参与迫害法轮功的江氏的马仔,大多双手沾满了法轮功学员的鲜血。他们当初都是为了利益,不惜出卖良心而心狠手辣地迫害善良百姓,可是 他们做梦也没想到,今天会在恶报中吞食自己所造成的恶果,甚至还要毁掉自己的家庭,断送了子孙。日后还要和江氏一同被定为历史的罪人,遭后人世代唾骂,还 要下地狱遭处罚,下场无比悲惨。

从古代预言中和当今一些世间高人,都预言到了迫害法轮功者将在迫害中毁掉自己。笔者的一位亲戚是位信佛者, 尚能预知一些重大事情。一九八九年江氏刚上台,他就说江泽民是蛤蟆精转世。后来他又跟个别人说,江泽民是个总妖(魔)头,会给中国人带来很大的灾难,坏事 干尽,最终被上天惩罚,死后还得下地狱,在地狱里要用油锅炸他……

从二零零二年开始,几年时间内,江泽民因迫害法轮功在世界上三十多个国家 被起诉,在国际上成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从今年的五月份开始,海内外法轮功学员根据国际法和中国的法律掀起了对江泽民的起诉大潮,把起诉江泽民的控告书 以各种方式递交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等执法机关,到今天已有逾万名法轮功学员,向两高邮递或递交了自己的诉状。

提起江泽民,中国百姓几乎无人不骂,他腐败治国,带头贪腐淫乱,鱼肉百姓,祸国殃民,出卖国土等。起诉江泽民,把他送上审判台,大快人心,也是天意决然。上天已不容忍也不允许它在人间兴风作浪。起诉江泽民,也是在给那些仍在听信谎言和为江氏卖命的人一次明善恶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