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7日星期三

人生感悟:竹死不变节 花落有余香 / 作者:贯明


世上有一些人中的败类,一生钻营投机,专干损人利己的坏事,例如秦桧、江xx之流,生前已是声名狼藉,死后必定遗臭万年;而道德高尚的仁人志士,一生光明磊落,为道义不惜舍身成仁,例如岳飞、文天祥那样的民族英雄,即使时光流逝千载却仍被后人缅怀,名垂青史,万古流芳。由此我联想到中国的良心律师高智晟先生,为法轮功学员上书鸣冤,却遭中共恶党绑架而身陷囹圄,至今生死不明。他的铮铮铁骨,足以让世人感到敬佩,他的高尚品德,足以成为世人的楷模。

“竹死不变节,花落有余香”一语出自于唐朝邵谒的《金谷园怀古》,大意是说,竹子即使死亡仍然不改变骨节,花儿即使凋落仍然保持芳香。以此来比喻忠义之士坚守节操,至死不渝。原诗是:“在富莫骄奢,骄奢多自亡。为女莫骋容,骋容多自伤。如何金谷园,郁郁椒兰房。昨夜绮罗列,今日池馆荒。竹死不变节,花落有余香。美人抱义死,千载名犹彰。娇歌无遗音,明月留清光。浮云易改色,衰草难重芳。不学韩侯妇,衔冤报宋王。”诗中颂竹兼怀人,颇能体现出诗人自己的品格与追求。竹子坚贞,有宁折不弯的精神,与松梅齐名,并称“岁寒三友”。 细看竹子,无论生长得再高,其竹心总是虚空,这一“凌云虚怀”的特性,好似正人君子的虚心谦逊;竹子不择沃土,房前屋后,不论贫瘠皆可扎根成林,随遇而安,多么像君子一样淡泊名利、不媚不谄;竹子挺拔刚劲,四季茂然,凌霜傲雪,枝叶经冬不凋,有好像君子的外柔内刚,始终不渝。在当今的中国大陆,至今仍然有许多世人对法轮功学员即使承受暴力迫害也不放弃自己的信仰表示不理解,其实这正是现代人道德标准严重扭曲的表现。在中国历史上有很多宁死不屈的人,有许多古人甚至为了信守诺言而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在西方,历史上的基督徒曾经被迫害了三百多年,他们当中也有许多人宁可失去生命也要坚守自己的信仰。道德高尚的人犹如翠竹一样活在世间,在曲折恶劣的环境中,经受雨打雷击、霜侵雪压,吃尽了千辛万苦,依旧是坚忍不拔、不屈不挠。任凭四面八方的狂风吹击,心中却没有丝毫的惧怕。那才是视死如归的道德高尚之士的精神境界啊!

为人在世,应该在人生中保持那种豪壮的气节。高智晟律师不畏强权,敢为正义与良知而呐喊,不愧为一代人杰。他的崇高行为足以名传千古,光照后人;千千万万的法轮功学员为了坚守自己的信仰,已经承受了长达十年多的前所未有的残酷迫害。在危难中他们仍然不忘救度世人,其高风亮节将在人们的心灵深处竖起一盏永恒不灭的明灯。

2010年3月15日星期一

过场不能白走 / 文/舒真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三月十四日】把坚持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推到被告席上,再用党权代替法律,走一走法律形式,安一个邪乎的罪名,还不许律师无罪辩护,这种“以法”迫害的丑剧,最近又在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法院上演。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一日被警察绑架、非法抄家的四川法轮功学员雷小琼和毛秀珍,今年三月二日被五通桥法院所谓的开庭审判。但是,两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和一直等待法院开庭通知的辩护律师却毫不知情。不可思议的是,在辩护律师匆匆赶到法庭之后发现,法院居然强行给法轮功学员另外指定了所谓的辩护律师。

两位法轮功学员和他们委托的这位辩护律师,在法庭上坚持无罪辩护,堂堂正正地维护公民的信仰自由、按“真、善、忍”做好人的自由、讲真相救人的自由,质疑法官给法轮功学员定罪的法律依据。一贯以中共意志为准绳的审判长万粟文,居然把法庭当作了“威虎堂”,蛮横禁止律师的辩护,公然叫律师“闭嘴”,直言不讳地宣称:“就是不准你说法轮功好,再说好就不准你辩护。”

从法制的角度看,中共这种对法轮功学员的所谓审判,不仅完全违背法制精神,而且说明了中共对待法轮功学员的非法性。

且不说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该因为信仰而被控告,就算被无理控告,他们依然依法享有辩护权。既然履行司法程序,那么就应该依法进行,就不能由法官荒谬的随意剥夺他们的辩护权。而这个审判长之所以如此荒谬地当庭宣称“不准你说法轮功好”,只能说明:中共对法轮功学员是不讲法律的,而法庭是中共对法轮功学员实施“依法迫害”的一个环节,是中共欺骗世人——“依法对待法轮功”的一个过场。

但是,这种过场却由不得邪恶白走,每一场丑剧都是一个罪证。

类似五通桥区法院上演的这种丑剧,十年来在中国各地普遍上演。但是,这种“以法迫害”不仅不能压制法轮功学员对“真、善、忍”的正信,反而裸露了中共的邪行,成为中共自我张扬于世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