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2日星期六

二十六名香港法轮功学员控告江泽民(图)


 香港又有二十六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递状诉江。图为部分学员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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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二日】(明慧记者郑语焉综合报导)中国大陆自二零一五年五月,兴起了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的大潮。据不完全统计,迄今,法轮功学员及家人向中国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简称两高院)递状控告江泽民(简称诉江)已超过十七万人(由于中国大陆网络封锁和资讯传输的不便,实际数字不止于此。),其中包括少数移居自由地区的法轮功学员。


香港继十四名法轮功学员递状控告江泽民之后,又有二十六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相继于七月底至八月底期间,透过邮递等方式向中国两高院递交诉江刑事控告书。他们年龄从三十多岁到八十多岁,来自企业界、金融界、商界等行业,也有退休教师及家庭主妇等不同身份背景,相同的是他们修炼法轮功之后身心受益,其中有人修炼了近二十年。

修练三个月 多种病症不药而愈

现 年四十多岁的梁玉珍原居广东省鹤山市沙坪镇,患有颈椎、腰椎增生、痛经、头痛、头晕、贫血(血压偏低)、胃病、风湿及关节炎等多种病症。一九九九年五月, 经由妹妹介绍开始学炼法轮功。学炼才三个月左右,困扰她十年的所有病痛,竟然不药而愈,梁玉珍亲身体验了法轮功祛病健身的神效,她想:以己身的体验分享给 乡亲好友或有缘巧遇的人,应该可让更多人受益。

可惜,时任中共领导人的江泽民出于对“真、善、忍”的畏惧,以及个人的强烈妒忌和维持其贪腐 政权与私利的私心,自一九九九年七月起,一意孤行下令镇压法轮功。当局罗织所谓的“1400例”杀人、自杀、死亡的案例,栽赃嫁祸构陷法轮功。这些谎言宣 传,不仅成为中共煽动仇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藉口,而且使很多大陆民众失去了受益于法轮功的机缘。

遭非法判刑、关押、酷刑 全家受胁迫

为了讲明真相,梁玉珍自二零零零年七月开始多次上访,被多次非法拘留。二零零一年因参加法轮功集会及发送真相资料,在广东三水妇教所被非法劳教一年。二零零九年二月再次因派发真相资料,被枉判囚四年六个月,非法关押在广东女子监狱四监管区。

梁 玉珍在被非法劳教及关押期间,遭受百般酷刑及强迫洗脑,例如上大锁(上杀人犯刑具锁),脚、手、颈连锁在一起,不能站立走路,“整个都麻痹了。开锁后,三 个月还无法走路,需要人家扶我。被关押期间因酷刑被打掉了十四颗牙齿,到现在都没恢复过来。”梁玉珍说,除了肉体折磨,公安甚至恐吓家人,利用家人胁迫她 放弃信仰。二零零九年家人请律师为她辩护,也都受到六一零办公室(中共为迫害法轮功成立的非法机构)人员阻止,申请两次都不准律师与她会见。

吁择良善 勿为元凶背黑锅

梁 玉珍指出中共十几年的迫害,家人无论在经济上、社会上都承受的巨大的压力,她不禁哽咽:“他们(指梁的家人)都受到了很大的伤害和痛苦,包括妈妈她们为了 我,不知道哭了多少次。”梁玉珍强调:直到现在中共对法轮功的打压和诬蔑仍在继续,控告元凶恶首江泽民是必须做的,就是要结束迫害。梁玉珍说:“还有很多 人被中共编造的谎言所蒙蔽,所以我们要更多人走出来控告江泽民,让全中国人都明白真相,选择良善,让自己有个美好的未来。”梁玉珍呼吁那些曾追随江泽民迫 害法轮功的公、检、法等部门人员,不要再替江泽民背黑锅。

毒害普世价值 全世界都应该诉江

五十多岁的何建华于一九九七年在深圳工作时,经朋友介绍开始学炼法轮功,二零零一年遭人构陷,被深圳沙头角田心派出所公安绑架,关押在拘留所十五天,其后被转到深圳香蜜湖的一个劳教所洗脑班,前后被关押了三个月期间身心受到很大的伤害。

“洗脑的内容强迫你天天听、看,逼迫你做事,拿你当犯人般对待。”何建华哽咽的说,身为中华儿女不应遭到如此的迫害,所以一定要控告江泽民,他强调:“江泽民不只是迫害中国人这么简单,现在全世界都受到江泽民的毒害,所以我们应该人人参与,全世界都应该诉江,都要参与。”

市民和商家:一定要控告江泽民

六十五岁的林俊卿于一九九六年开始学炼法轮功。二零零零年她和两位学员从香港一起到北京上访,被拘留一晚后强制递解出境,并且没收回乡证,导致年迈的父母亲去世时都无法返乡奔丧,令她伤心不已。

林 俊卿表示,家中妹妹也学炼法轮功,因为当地公安不停骚扰,导致被迫辞工。二零零三年妹妹赴港探亲,返乡时遭罗湖海关扣留,无理被非法关押一年。弟弟也经常 遭到公安和特务的骚扰。林俊卿强调,控告江泽民不是为了自己和妹妹,而是中共破坏人类的道德,林俊卿说:“我控告他(江泽民),因为他迫害法轮功,他迫害 全人类,中共的报纸、报章、电台,都在诬陷法轮功,作为大法弟子一定要站出来控告他。”

林俊卿表示自己做销售人员,常把控告江泽民一事告诉商家,获得许多市民的支持,林俊卿说:“有些商家说一定要控告他,他搞到社会崩溃,贪官污吏横行霸道。”

扬道德正气 诉江意义大

年 近七十岁的曹志仙曾患癌病,修炼法轮功之后无病一身轻。为了给大法说句公道话,曾在二零零零年到北京上访,被没收回乡证,自此无法返乡。曹志仙认为控告江 泽民意义重大,大陆当局今年五月明令“有案必立”,现在就是让法律起到作用,她强调:“人犯了罪要用法律处置,不能让你犯了罪就像没有罪一样,继续欺压好 人。而且法轮功那么好,整个社会都道德回升,我觉得每一个人都有责任要站出来,要说公道话,起诉这个迫害元凶(江泽民)。”曹志仙认为江泽民迫害“真、 善、忍”,每个人都是受害者,她呼吁世人展现道德勇气,发出正义之声,支持诉江,法办江泽民应得之罪。

2015年9月11日星期五

全球律师界声援控告江泽民大潮



 http://news.zhengjian.org/2015/09/11/28286.全球律师界声援控告江泽民大潮.html
【正见新闻网2015年09月10日】

在中国大陆民众控告江泽民浪潮风起云涌之际,全球律师界专业人士汇入声援大潮。截止8月27日,逾16.6万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家属、正义人士以 及海外人士向中共最高检察院控告前中共党魁、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与此同时,“全球声援中国民众控告江泽民的刑事举报联署活动”获得来自台湾、香港等 亚洲六个国家逾35万民众的联署举报支持。

目前公开支持和声援大陆法轮功学员控告江泽民的全球律师包括:大陆知名律师王宇、李维达、郑恩宠、郭莲辉、范标文、葛永喜、东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 张赞宁;美国人权法律基金会执行主任泰瑞‧玛什(Terri Marsh)博士、美国知名律师马丁‧麦克马洪(Martin McMahon)、纽约人权律师叶宁、流亡美国的中国盲人维权律师陈光诚、美国哈佛法学院的访问学者、长期关注并身体力行维护法轮功学员基本人权的大陆著 名律师滕彪、现旅居美国的原大陆维权律师金光鸿;澳大利亚资深律师杜博乐先生(Robert Dubler SC)、越南社团澳洲新南威尔士州分部前主席、新南威尔士州最高法院律师阮先生(Than Nguyen);加拿大著名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David Matas)、加拿大诉江案律师Phillip J. L.Trotter、加拿大律师周易天(Joel Etienne)、现旅居加拿大的前中共高院法官谢卫东、现住加拿大的前沈阳市司法局局长韩广生、人权律师郭国汀;法国著名大律师威廉‧布赫冬 (William Bourdon)、新西兰著名人权律师托尼‧埃利斯(Tony Ellis)、西班牙律师卡洛斯‧伊格莱西亚斯( Carlos Iglesias)、乌克兰著名律师安娜‧玛里亚博士(Anna Maliar );台湾法轮功人权律师团发言人朱婉琪、 台湾大学法律系谢铭洋教授、台湾苗栗律师李震华等人士。

此外,还有一些有律师背景的国际政要表示支持,包括:美国国会议员、原德州法官特德‧坡(Ted Poe);加拿大国会议员、律师Brent Rathgeber;加拿大前亚太司司长、前国会议员大卫‧乔高(David Kilgour);加拿大政治家、律师约翰‧帕克(John Park)先生等。

本文内容包括:

1、控告江泽民大潮 前所未有

2、江泽民是迫害法轮功的元凶

3、迫害法轮功 违宪违法

4、活摘器官罪是江泽民和中共的死穴

5、审判江泽民是历史的必然

6、全人类都应该向中共司法机关举报控告元凶江泽民

7、控告江泽民浪潮在改变中国和整个地球

8、控告江泽民令中国回归从前的辉煌、雍容和尊严

9、参与告江大潮是律师的荣誉

10、历史赋予的机会 全世界任何人、任何团体、任何组织都可控告江泽民

11、建议给国际刑事法庭律师意见书

12、准备好世界性合作起诉江泽民

控告江泽民大潮 前所未有

中国掀起控告江泽民反迫害潮,大陆知名维权女律师王宇表示,这是中共执政以来首次大规模民告中共领导人的现象,推动大家了解真相的进程。如果律师介入,会更有帮助和影响力。

大陆维权律师李维达表示:“在中国大陆,历史上还没有谁被上万人控告过, 截止目前还没有过 ,只有江泽民。这是绝无仅有的一次控告,尤其江泽民还是中共前党魁,前国家领导人。按照目前的态势,这个控告的人数上还会大量的往上提升,现在是上万人, 以后会上十万人,上百万人,那时中共就崩溃了,对法轮功的迫害也就结束了。”

美国纽约人权律师叶宁说:“大陆法轮功学员对江泽民的控告即使不是绝后,也是空前的。上万人控告下台的国家领导人,这在世界上也是没有出现过的,就连智利的前独裁者皮诺切特也没有这么多人控告他。”

现住加拿大的前沈阳市司法局局长韩广生表示支持控告江泽民浪潮。韩广生表示,法轮功学员控告江泽民在中国大陆对法轮功学员发起迫害,有些状告人还收到了司法机关发来的接到起诉状的回执。“这是前所未有的现象。”

2015年5月1日,中共最高法院宣称实行“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立案登记制,副院长景汉朝称案件种类包括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刑事自诉案件,强制执行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

李维达律师说:“应该说,控告江泽民属于这个范畴。根据中共制定的、现行的刑事诉讼法和刑法,对于公民控告前国家领导人构成什么犯罪,检察部门就应 该立案, 因为中国大陆整个都是其犯罪行为地、犯罪结果地、犯罪实施地。中国各地各级检察院、每一个检察院,都有权力、都有义务、都有法律责任去受理这个刑事控告。 按照中共的规则,他们也应该回应,自己的规则他们应该遵守,所以说中共必须得正式面对。”

控告江泽民 充满希望

加拿大诉江案的律师Phillip J. L.Trotter先生说,控告人数每周迅猛增加,让他感到很震惊,也很鼓舞。这与十年前法轮功学员诉江被严重迫害的形势不同了。

“这是一个非常正面的发展趋势”,他认为这股诉江大潮会让更多人站出来控告江泽民,“更多人会受到鼓舞而站出来,一定的。”

澳大利亚资深律师杜博乐先生(Robert Dubler SC)日前表示:中国人民就是应该在自己的国家控告江泽民,任何人不可凌驾于法律之上。他说,“这(控江大潮)令我非常振奋,我觉得这是非常鼓舞人心的发展趋势。”他表示期待看到更多更好的发展势头。

杜博乐大律师对国际人权法和国际刑法有扎实的研究与丰富的经验,多次为国际人权案件无偿辩护。目前他正在撰写有关反人类罪的法律书籍。他曾先后在纽省高等法院和澳洲最高法院的“周永康案件”和“诉江案”中为法轮功学员担任出庭辩护律师。

对于五月一日中国全面实行“有案必立”的登记制度之后,广大受中共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展开控告江泽民的浪潮,加拿大著名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David Matas)称看到了许多“充满希望”(promising)的迹象。

他说:首先是允许老百姓投诉;迫害法轮功的罪犯周永康、薄熙来等人被绳之以法;又出现了民众控告江泽民的浪潮。

江泽民是迫害法轮功的元凶

麦塔斯说,江泽民犯罪的证据百分之百是确凿的,因为他当时是拥有最高权力的人。他说:“江泽民是元凶,他通过谋杀获得权力,并保持权力。他树立了许 多假想敌,法轮功是他最主要针对的,他通过迫害法轮功保持权力,通过设立的‘六一零(法外组织,专职迫害法轮功)’办公室——一个平行的权力系统,作为他 的权力基地。周永康和薄熙来都是他的追随者。”

麦塔斯说,找不到法轮功的任何过失,江泽民集团就选择了妖魔化法轮功,(试图)让人看起来他对法轮功的打压几乎没有什么错。他们的迫害无所不在,并运用如此多不同方式的手段在进行,极端残忍、凶恶、暴力。

麦塔斯建议,以迫害法轮功和强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最严重罪名,而不是以其它罪名将江诉诸法庭。司法公正其实还有教育与惩戒的意义。这将有助于形成(历史)记录,进而帮助停止迫害。

江泽民迫害法轮功 违宪违法

大陆知名维权女律师王宇谈到,在代理法轮功案子的时候所遇最大的问题就是作为政府和司法机关本身违宪。王宇律师在代理法轮功案中发现中共把江泽民的 话当法律依据上演这场镇压。“作为一个国家把一个领导人的讲话作为法律依据,完全可以看出没有法律可言了。因为他的讲话并不是法律,怎么能依据这个讲话定 为邪教,还要判刑?”

现旅居加拿大的前中共高院法官谢卫东认为,迫害法轮功显然违反了中国法律。

他说,中国宪法规定,宗教信仰是自由的。但中共不但不允许人们炼法轮功,而且长时间以来,为了使法轮功学员改变信仰,采用了极端的手段。“这违反宪法。从刑法上来说,也一定是违法的。”

2015 年7月11日,第一个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并因此遭迫害、被迫离开中国的知名人权律师郭国汀向中共高检寄出了控告江泽民的刑事诉状。

郭国汀认为,作为发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谋首犯——江泽民已触犯《刑法》第238条、第245条、第397条、第399条及第254条,构成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和报复陷害罪。

郭国汀认为,中共对法轮功群体的大规模、系统灭绝性迫害,人为制造了当代中国最大的人权灾难,实质已构成人类文明史上最为严重的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和反人类罪!

李维达律师表示,江泽民所犯的罪行,按照中共的法律就有几十种之多。如: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诽谤、破坏法律实施、剥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等,按照国际法就是酷刑罪、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等。

现居加拿大的前沈阳市司法局局长韩广生表示支持,他说,迫害法轮功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是践踏人权及信仰自由的反人类罪行。:“镇压法轮功,从本 质来说,是违背中共本身宪法的非法行为,是一次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没经过任何法律程序,践踏人权、迫害信仰自由的反人类罪行。”

“这是个专制的、集权的、残暴的、邪恶的政权。这政权的最高准则或目标,是其政权,而不是人权。”他说:“它永远不可能承认自己犯有反人类罪。只要中共还在掌权,它只要感觉到某些势力威胁到它的统治,就会残酷镇压,毫不留情。”

他说:“‘六四’和法轮功何时能平反,前提是中共垮台。”

台湾大学法律系谢铭洋教授认为,控告江泽民合理合法,具有法律依据。 他说,依中国宪法第35至37条明文规定:言论、宗教自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逮捕,而以行政命令镇压法轮功,台湾的两岸关系条例第75、77条及刑法第7、8条都可以提出诉讼。

活摘器官罪是江泽民和中共的死穴

美国华府知名律师马丁‧麦克马洪(Martin McMahon)支持控告江泽民,他曾于13年前在美国对中共前党魁江泽民为首的“中共政府”进行控告。

麦克马洪表示,活摘器官的罪恶是江泽民的死穴。“因为器官活摘的罪恶,这一次的诉江一定会引起全世界的关注。”麦克马洪认为器官活摘是人类最大的罪恶,任何人知道后都不会置之不理,因此应是此次诉江的重点。

“这次起诉江泽民时,关键是活摘器官的罪名,法轮功有详细、真实的被活摘者记录,而且加拿大两位名律师麦塔斯和乔高的活摘调查,为诉江提供了有力的第三方 证据,澳大利亚等国家,也因为活摘的存在更改了本国的器官移植法律。活摘是战争罪,会让全世界的目光聚焦,会引起世界性反响。”

纽约律师叶宁说:“江泽民和中共制度性的贩卖、活摘器官,甚至做起国际贸易,这种血淋淋的肮脏交易,古今中外没有先例,人神共愤。这样一种反人类的国际罪行太令人发指,已经严重到了人类不敢面对的地步,是酷刑的极端。”

“中共这个犯罪团伙的邪恶已经超出了人类的想像力,像ISIS这种反人类团伙也没有发展到为了盈利目的而活摘人体器官,没有卑鄙到它这种地步。”叶宁说。

叶宁律师告诉大纪元,普通犯罪是由受害者或受害者的直接关系人进行控告,而牵涉到国际公认的罪行时,不是受害当事人也可以控告,任何人包括社会团体 都可以控告。比如对中共贩卖活摘人体器官的罪行,任何个人以及任何团体,像器官组织、伦理道德协会、人权团体等非政府组织,都能成为控告或起诉的主体。因 为国际性法庭对这类罪种规定的惩治方式,不要求首先在本国法庭启用本地程序,而可以直接启动国际调查程序。

审判江泽民是历史的必然

原上海著名律师郑恩宠接受大纪元记者采访时表示,“历史已经到了2015年,这么多人起诉江泽民应该说是大势所趋,应该说是历史的必然。”他表示中国有很多律师和法律人正在进行诉江的准备,“中国好多的法学教授,他们也在法律层面上做诉江准备。”

大陆律师郭莲辉表示,江泽民祸害中华,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历史是不会放过他的。江泽民逃脱不了历史的惩罚!

郭莲辉不但支持目前掀起的“诉江行动”,同时他还表示必要时他也会署名控告江泽民。

“到时候我都会署名,要起诉他。我要向最高检控告他。他对中国、 对国民带来的灾难太严重 了。他一手策划、亲自指挥领导的第二场‘文化大革命’,就是镇压法轮功。迫害法轮功这个群体,那么多善良的人被非法判刑、劳教,多少家庭家破人亡、妻离子 散,不就是这个恶人所造的孽吗?人神共怒呀!江泽民。”

流亡美国的中国盲人维权律师陈光诚表示,中国民众运用法律控告江泽民是一个正确的渠道,中共犯下的所有罪行终会受到历史的审判。

陈光诚认为,中共犯下的所有罪行“终究会受到历史的审判”。他强调,人们必须认识到,无论是迫害法轮功、还是迫害维权律师和维权人士、以及强拆等一 系列邪恶行为,其根源在于中共挟持着这个国家,绑架政府,强行从民众手中抢走权力和基本的生产资料。中国最终必须建立民主、自由、权力制衡的政治体制。

台湾苗栗律师李震华表示,控告江泽民--“我是觉得这样一个举动,非常令人敬佩,而且要持续下去才对。”

李震华表示,唯有法办迫害元凶江泽民,才可以彰显真理、维护人权,身为律师的他也呼应更多人一起来声援诉江大潮。

越南社团澳洲新南威尔士州分部前主席、人权救济基金会有限公司董事长、新南威尔士州律师协会会员、新南威尔士州最高法院律师阮先生(Than Nguyen)说:“我完全能理解为何法轮功学员呼吁支持他们控告江泽民反人类罪,我个人完全支持他们。我来自法律背景......人权救济基金会和越南 社团和你们是一个整体,我们一起来共同维护人的基本权利和尊严,我们几千年的佛、道修炼法门,慈悲、善良和公正等等这些人类的普世价值,我们要让人们都明 白:不管是哪个国家的前任或当权领袖,只要是犯了罪,就一定要受到法律制裁。”

正义必将审判江泽民

西班牙律师卡洛斯‧伊格莱西亚斯( Carlos Iglesias)近日接受大纪元西班牙记者站采访时表示,在中国,成千上万的法轮功学员控告江泽民,是正在发生的历史性事件。我们正处在历史的关头。诉 江大潮必定会继续下去,就像是滚雪球一样进行下去,正义必定会审判江泽民。

卡洛斯‧伊格莱西亚斯律师说,更重要的是,诉江大潮会让千百万的中国民众觉醒,了解法轮功受迫害的真相。面对诬陷法轮功的那些谎言,他们会分辨,并发现更多的真相,他们的思想会打开,这是一个不可阻挡的进程,来自中国的正义将直接追讨江泽民的罪行。

对于目前的诉江大潮,他认为,还要加强、不断壮大,更多的人应该起诉江泽民,并且必须全身心投入才能将正义向前推进。

前中共高院法官谢卫东说:“法轮功群体是一个一个人构成的,他们付出了极其惨痛的、人类无法承受的代价……这也反衬出共产党是多么邪恶。”他说:“也是因为这个群体(法轮功)特别的伟大,这被认为是最弱的一群人,结果是最刚强的一群人。”

“所有的这些罪恶,一定会受到严惩。这是谁也逃脱不掉的。从现在的形势看,在不久的将来,就会开始这样的审判。”谢卫东说,这是历史的规律,“没有一个暴政能够永生永世地去宰割他人。”

乌克兰著名律师安娜‧玛里亚博士(Anna Maliar )支持控告江泽民。她说:“关键在于,一定会有对这些共产党元凶进行审判的那一天。”

她表示,中共邪恶政权也会受到审判。“共产党对中国和乌克兰人民所犯下的罪行有很多相似之处。禁止共产党和去共化就是乌克兰民族复兴的进程。”

她在退党研讨会上说:“中国人越早决定抛弃共产党,他们就越有机会获得自由,并建立自己的未来。”

全人类都应该向中共司法机关举报 控告元凶江泽民

台湾法轮功人权律师团发言人朱婉琪表示,现在的控告江泽民大潮,其实不是中国人的告江,也不是法轮功学员的告江,而是全人类都应该要向中共司法机关举报,控告21世纪在华人社会造成最大人权灾难的元凶─江泽民。

朱婉琪指出,经由16年来法轮功学员所遭受迫害的真相,任何一个在地球的自由人,都可以了解到江泽民要受到司法正义的审判,才能够免于更多人受到迫 害。控告江泽民是全人类制止21世纪最大人权灾难的义举,更是善举。每个人抱持最大的善念、善心,而非报复心理,要求中共司法机关正本清源,不要再当中共 主政下的迫害工具,依照中国《宪法》法律与国际人公约,把迫害他们的前中共党魁绳之以法。

朱婉琪强调,发起迫害法轮功的犯罪地在北京,中共两高(中共最高法院、中共最高检察院)也在北京。二次大战后的大审判,亚洲在东京,欧洲则是在纽伦 堡,都是发起犯罪的起源地。犯罪地是审判犯罪最好的地点。朱婉琪呼吁所有的正义之士,一起来促成北京大审判,审判迫害的元凶─江泽民。

控告江泽民在改变中国和整个地球

加拿大安省多伦多著名律师周易天(Joel Etienne)认为关注此事意义重大,因为它可能改变中国。

周易天认为,诉江潮对全球都有巨大意义。他解释说,在民主国家,公民以选票发声,选出他们喜欢的政府。中国人控告江泽民,也是投票的一种形式,是一种表达个人意见的形式,但其影响超越国界。

“如果有机会选择成为有权投票选举美国总统的人,还是成为在中国控告江泽民的人,我宁愿是在中国提控告的人。”他说,“因为如果你能帮助改变中国现在的体制,使人人成为好公民,也是国际社会好公民的话,你真的在改变整个地球。”

李维达律师说:“控告江泽民大潮也是给中共那些官员选择自己未来的最后机会。”

控告江泽民令中国回归从前的辉煌、雍容和尊严

“通过控告江泽民,法轮功学员正给予中国、中国的领导人及中国人一个礼物:中国回归它的辉煌和雍容的机会。”人权法律基金会执行主任泰瑞•玛什(Terri Marsh)博士说。她也是第一位代表法轮功学员起诉江泽民的律师。

玛什博士认为:“中国要回归到从前的辉煌、雍容和尊严,中国人和中国领导人都必须正视在中国由江泽民发动的、对法轮功学员全国性的迫害。而这个回归的过程不可能脱离于解决对法轮功的迫害而存在。这个过程只有在将迫害元凶绳之以法后才能发生。”

郭国汀律师认为,相信控江大潮一定会从量变到质变。

郭国汀表示,为早日结束这场罪恶的非法迫害,伸张正义,维护法治,重建中华民族的道德良知,高检应及时依法对江泽民等罪魁祸首立案侦查,核实被控告人的犯罪事实,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参与告江大潮是律师的荣誉

知名南京律师、东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张赞宁表示,中共起诉法轮功学员的罪名是利用X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但是我发现的政治理论是,法律应当是具体 的、明确的,应当明确指出我的当事人具体破坏了哪一部法律,其中破坏了哪一条、哪一款的实施。但是公诉人没有指出来,还坚持这个说法。

我发现,这个“破坏法律实施”的刚好是江泽民,所以我在法庭上就指出了这一点。江泽民在回答法国《费加罗报》记者的采访的时候,就公开讲法轮功是X 教组织。 作为一个国家主席,你是没有这个权力定谁是邪教组织的,只有全国人大有权力。那么他这个讲法,明显的破坏了《宪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也就是信仰自由的规 定。所以他才是真正破坏法律实施,所以我在法庭上就指出了这一点。

对于控告江泽民大潮,张赞宁表示:“我现在要说的是,作为一个律师,应当以办政治案件、人权案件为荣,中外的律师都是这样的,这是律师的一种荣誉。”

大陆律师王宇特别强调: “我接触到的(法轮功)案件令我震动,没有任何从法律上可以说的过去的证据,能够证明我的当事人是真正犯了罪,对社会造成一些危害或危险。这些当事人的经 历给我的的印象就是:他们所做的事情都是向善的、崇尚真善忍的,特别是当前中国社会道德沦丧、公信力下降,这个法轮功群体确实是跟其他人不一 样,他们的道德高度是相当高的。通过他们的家属、邻居、同事也了解到:这些人口碑都是非常好,是很善良、热于帮助人的人。”

历史赋予的机会 全世界任何人、任何团体、任何组织都可控告江泽民

美国纽约人权律师叶宁认为,这是一个历史的机会,人类社会每一位有良知的成员都有责任去控告江泽民。因为江泽民在对法轮功的迫害中,犯下了群体灭绝 罪、酷刑罪和反人类罪三种国际公罪,这些罪都是国际公约明文禁止,并要追究惩罚的国际罪种,是世界各国都要管的,也是全世界所有人都不能容忍的。而所有国 际公约缔约国都有国际义务来接纳这样的诉讼和控告,行使管辖权。

“这种控告是具有国际公法基础的。1987年通过《罗马规约》设立的海牙国际刑事法庭,规定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可以突破主权国家的属人管 辖权,而不用管其主权国家是不是接受公约的限制。并且从迫害法轮功的罪魁祸首江泽民到公检法系统中的直接参与迫害者,他们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都是不受时 效限制的。”

叶宁表示,不仅在中国的法轮功学员可以起诉江泽民,所有在大陆的中国人,在海外的中国人,以及全世界所有的人,都有责任和义务来控告江泽民。“这种 罪恶是不可以饶恕的,特别是那些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的家属,以及遭到酷刑迫害致死的所有死者家属,更应该控告他,并且这个控告也不受时效的限制。”

“今年4月份,美国曾发生这样一个非常重要的国际控告案例:华盛顿DC的联邦上诉法院,两个南韩人因家属被迫害死在北韩,对金正恩政权提出控告,最 后华盛顿 DC法院判处金正恩集团赔偿被害者实际损失120多万美元,惩罚性损失至少300万美元。这是今年胜诉的一个成功案例,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也责成国际刑事法 庭对金正恩集团进行刑事调查和起诉。”

建议给国际刑事法庭的律师意见书

现旅居美国的原大陆维权律师金光鸿表示,他早准备好给国际刑事法庭的包括党魁江泽民在内的整个中共涉嫌购成“灭绝种族罪”和“危害人类罪”的律师意见书。

金光鸿律师建议,国内这些对江泽民的控告状,也邮寄一份给国际刑事法院。如果国际刑事法院收到四万份控告状或更多的诉状,他们会震动。

“江泽民将来肯定还会面临国际法庭反人类的指控的,周永康没有判死刑就是老天留下的一个伏笔,将来肯定要到国际法庭上去审判的,江泽民集团都会被拿 到国际法庭上审判。因为他们犯下的是反人类的种族灭绝罪行。而中共的司法机构是没有能力来处理的,因为中共那些法官和检察官的操守、专业能力都不足以审判 江泽民犯罪集团这个案子。”金光鸿律师说。

准备好世界性合作控告起诉江泽民

美国哈佛法学院的访问学者、长期关注并身体力行维护法轮功学员基本人权的大陆著名律师滕彪接受大纪元采访表示,从1999年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到现 在,法轮功学员的抗争非常勇敢,同时也付出了极大的代价。在国内这样一个环境下起诉江泽民,法轮功学员的这种勇气,这种坚持非常令人敬佩。

同时他认为国际社会也应发出更强的呼声,“因为面对这样一个人权的灾难,国际社会他无论从道德上、还是从政治上都不应该保持沉默,但现在国际上对这样一个严重的事情,重视还远远不够。国内的这种发声、抗争,需要国际的持续关注。”

华府律师麦克马洪同时建议,应该让国际法庭和联合国关注诉江案。“法轮功修炼者受到中共迫害最严重的团体,当有一个人能开始这一壮举,第二个、第三 个就会站出来。同时,让更多的国际机构、人权律师参与进来。”麦克马洪认为诉江案的意义,是向全世界曝光以江泽民为首的中共的反人类恶行,暴露中共法律系 统的非法性,揭露中共的真面目。

新西兰著名人权律师托尼•埃利斯(Tony Ellis)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支持受害者控告江泽民。他认为,这样的审判完全可以在海外进行。埃利斯律师表示,越多人参与越好,这样才能引发国际效应。他说他知道这件事情很不容易、需要勇气。

威廉•布赫冬 (William Bourdon)是法国著名大律师,特别专长受理反人类罪案件。曾任著名人权组织“国际人权联盟(FIDH)”的秘书长。威廉•布赫冬(William Bourdon)近日表示,国际社会合作在中国以外起诉江泽民是完全可行的;他本人十分愿意接手此类案件,并做好了与各国律师合作的准备。他充满信心地 说:“很可能,会掀起一个多国参与的、富有活力的起诉江泽民的司法浪潮,并在司法程序方面得以不断扩大。”

Bourdon律师还表示:“我的团队完全做好了准备,参与国际性合作,无论是渥太华、蒙特利尔、伦敦等地的律师们。我们完全可以想见(起诉江泽民等迫害责任人)这样的世界性的合作。”

2015年9月10日星期四

谁好?谁坏?身体会告诉你 / 文: 辽宁沈阳法轮功学员


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9/10/谁好-谁坏-身体会告诉你-315421.html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九月十日】我有两个中专同学,一个是当年的副班长,一个是我最好的朋友。巧的是两家的妈妈在八年前同时得了绝症,同时回家等死了,因为她们都被权威医院告知“只有半年的寿命了,治不了了。”

得知消息后,我给好朋友的妈妈送去了法轮功真相资料,告诉她诚心敬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结果至今她老人家健健康康的;副班长不接受法轮功真相,他阻挡了她妈妈得救的唯一希望。半年后只能痛苦的去了。

我有个朋友经常与北京各大医院的教授打交道。在中共迫害法轮功初期,一天他开车送某教授回家途中,谈起了有关法轮功的话题。教授说:其实人类未知领域太多了,不能随意否定还没被科学认知的事。就连中医的经络用西医手段都证实不了,我们不会对法轮功随意评判……

教授的一席话,令朋友受益良多,从此他很支持我修炼法轮功,无论我遭受怎样的迫害,他都说“法轮大法好,中共是邪恶的。”

谁 好?谁坏?被生活压得透不过气的中国人没时间去甄别,但有一点却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同,就是相信“法轮大法好”的人们,遇到多大的灾难,他们都能安全度 过。当人们敬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时,身体的每个好细胞都是快乐的,因为那时体内病变的细胞相继的枯萎了。人体有新陈代谢,宇宙也有新陈代谢。当我 们打扫卫生时,扫走的是垃圾。

中共的“假、恶、暴”是垃圾,我们远离“假、恶、暴”,远离中共,也就远离了灾难。

2015年9月9日星期三

作恶者现场暴死 北京市房山区洗脑班解体


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9/9/作恶者现场暴死-北京市房山区洗脑班解体-315409.html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九月九日】(明慧网通讯员北京报道)北京市房山区洗脑班七个所谓的“帮教”唐宝华等人八月二十七日对法轮功学员史德龙的强制洗脑迫害,唐宝华没说几分钟,突然心肌梗塞,送往医院死了,洗脑班人员全吓跑了,头目郭志贵也不敢再呆下去。洗脑班解体了。

洗脑班作为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的主要手段,在一九九九年迫害法轮功以来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各地610不法人员打着“法制教育”的幌子非法私设洗脑班,劫持当地法轮功学员和在劳教所、监狱被非法关押期满的法轮功学员, 企图强迫他们违心表态放弃信仰,也就是所谓的“转化”。

北 京房山区城关镇南街法轮功学员马莲湖,六十八岁,九九年迫害开始以后被强行送洗脑班迫害,身心受到很大伤害。零七年四月二十三日被房山区国保大队和城关派 出所恶警绑架并被非法抄家,被掠走电脑、打印机等价值近万元的私人财产,后又被强行送洗脑班迫害,身心受到更大伤害,于二零零八年六月十六日含冤离世。

北京市房山区610不法人员十多年来,为了躲避曝光和追查,多次变更洗脑班的地方。洗脑班所有的费用,完全由房山区政府财政支付,洗脑班人员每人每天伙食费三十 元,住宿洗漱用品全都免费,而且还领工资与奖金。

北京市房山区洗脑班的主要头目郭志贵,是610聘用的骨干,这几年来一直恶毒攻击大法,迫害法轮功学员。郭志贵恶行殃及家人,他妻子得乳腺癌,生活不能自理。

主要帮凶孙保艳,女、六十多岁,二零一四年十月中旬遭报应,得了脑出血,从良乡医院转到北亚康复中心,生活不能自理。

邪悟者张玉玲也遭报应,得脑血栓,住进医院,生活不能自理。

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纵观历史,当权者迫害正信的从来都没有成功过,反而都遭到了严厉的天惩恶报。奉劝那些还在追随中共邪党参与迫害的公检法人员,赶快清醒吧,悔过自新的时间真的不多了,如继续追随江泽民犯罪集团作恶,只能做其陪葬品了!

2015年9月8日星期二

妹妹的故事 / 文: 大陆法轮功学员家属


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9/8/妹妹的故事-315366.html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九月八日】妹妹曾是我家一害,最让父母操心,人送外号“毛驴”,真是那种“三天不打,上房揭瓦”的主儿。她不爱学习,特别贪玩,叛逆、 淘气像个男孩儿,打架、斗殴是家常便饭,但长得特有“欺骗性”,从外观看不出来,不过事儿你绝看不出她有多“匪”。父母说谁娶她谁家不得安生。

一九九八年春天,妹妹不知从哪儿请回一本书,大半天儿没出来(屋),第二天就变了个人似的,眼神柔和了很多,脸也不那么扭曲了。家人有点惊奇,问她又搞哪一出(戏),一夜变得全家都不认识她了。她说:“我要修炼法轮功,人活着不能造业干坏事,要返本归真,我有师父了,我师父是李洪志大师。”神奇发生在一夜之间,全家人对那本书感兴趣,那本书就是天书《转法轮》

自从修炼后,妹妹没有食言,真是照着“真善忍”去做,看到她的变化就知道大法有多好。妹妹说,师父让弟子做好人,做对别人和社会有益的人,为别人而活着的人。一本书能改变一个人,很神奇。父母现在也知道什么叫幸福了。

我 作为家人也跟着受益,有时也照着学。从一九九八年到现在,我家三口人都没吃过药,身体非常好,妹妹让我天天敬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我家孩子从小就 念,人生道路很顺畅,婚姻仕途美满幸福。信大法多好啊,大家都信“真善忍”,就没有毒米、毒面、毒奶粉,就没有贪官污吏,就不会有雾霾让国人喘气都有生命 危险。

李大师书中说的全都对,我有亲身感受。一次我去门头沟潭柘寺玩儿,看到大家拜的“佛像”后面站着狐狸,就是附体,从此我再也不去逛庙了,公园都不去了。妹妹说我根基好,天天念“法轮大法好”是不是把天目念开了?我不知道,也不追求,没想法,能看见真相是托大法的福。

有次去妹妹家,看到白色透明法轮。母亲和妹妹一起盘腿,头上冒白气儿。和妹妹在一起时,有时碰到她还电我,修炼人身上有电。神奇的事还很多,以后都将成为美丽的传说。

当然也有令人忧心的事,妹妹去天安门讲真相,要求还师父清白,一夜未归。当晚我做个梦,梦到一朵莲花被人装在盒子里。第二天接到电话,说妹妹被警察绑架了。我相信神佛的存在,真实不虚,同时也相信有魔鬼作祟,否则就不会有迫害好人的警察了,当然他们是被操控的玩偶,是最可怜的生命,因为他们若一条道走到黑,将没有未来,包括他们的家人。也希望他们早日醒悟,托生成人多不易呀,珍惜别人就是珍惜自己。

美 好的时光总是短暂的,噩梦也不会长久,雾霾总有一天都要驱散,人是没有这个本事的,贵州平塘县掌布乡的化石都石话实说“中国共产党亡”,天要灭中共,谁也 挡不住。真心希望大陆同胞早日觉醒,退党保命,没命有多少钱也没用。大法弟子是神的使者,传递的是神的旨意,活摘大法弟子器官,中共不是自掘坟墓吗。全世 界有一百多个国家都让炼法轮功,邪党还能撑几时?!

很幸运赶上大法弘传,很感谢大法带给我们全家的美好,很感恩李洪志大师的救度!

2015年9月7日星期一

“九字真言”就是这般神奇 / 作者: 舒醒


 http://www.zhengjian.org/2015/09/04/147761.“九字真言”就是这般神奇.html
我们常常听到法轮功学员给人们讲真相时会告诉对方要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遇到矛盾危难时自会得到神灵庇佑。而在明慧网、正见网上登出的文章中,更是不乏患病或碰到麻烦因诚心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这句话而得到化解的。或许这在某些未亲身受益的人看来有点像讲“迷信”,因为毕竟在普通人看来这就是一句话。这种疑惑,曾经愚钝的我也有过,虽然我一直知道大法好,但未修炼之前,用一种常人的眼光来看还是觉得有些玄乎。直到发生在我身边的一件件“不可思议”的事彻底打消了我的疑虑,更见证了大法的神奇。下面仅举几例:

一、冒雨走路上班身未湿

有一天早晨上班的路上,走了一半路程天空中突然下起小雨来。回去拿伞的话时间来不及,临时打车又觉得走了一半路了不划算。于是我就心中一边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一边加快步伐走,等到单位时发现除了眼镜上有点水珠外,身上竟然是干的,还全身都是暖流。顿时心中充满了对大法和师父的感激。

二、抽油烟机会瘦身

由于装修没有经验,就先安装了橱柜再买了抽油烟机。等抽油烟机到货安装时,才发现橱柜预留的位置不够容纳抽油烟机的面板,这时就面临着要么拆柜子要么退油烟机,但这两个选择无疑都是劳民伤财的。在焦急上火的情况下,我想起了“九字真言”,于是就双手合十的在心中默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并求大法师父帮帮我。然后奇迹真的出现了!在我最后一次请安装师傅不要管尺寸的限制,帮我把油烟机放进去试试看,竟然就不偏不倚、不大不小的刚好装进去了。连安装师傅都感到吃惊,因为他几次量过的尺寸是不会有误的,而油烟机的面板是纯钢制作而成,更是不可能有让分的。就因为那一句话,油烟机就瘦身了!

三、出租车好像专门在等我

一般在上班的高峰期都不太容易打车。有一次出门晚了,又赶着要去开会,天还下了雨,心里就想“完了,按常理下雨天更不好打车,肯定开会得迟到了”。但一出门坐电梯时心里就开始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走到马路边刚好一辆空的出租车开了过来,像是专门等着要送我去开会似的。我心里明白:是李老师又一次帮了我。

四、“鬼压床”幸得大法救

我未修炼之前是一个神经比较敏感的人,从小不是失眠就是做梦,几乎从未睡过一个好觉。“鬼压床”这个事情对我印象比较深,因为当时感觉真的太恐怖了。之前因为在外求学就一个人租住在类似宾馆的房间里,有一天晚上睡觉就开始做梦,梦到最后就发现自己被困在层层的梦境中,怎么也醒不来了。那时我已经意识到我被民间传说的“鬼压床”迷住了,表现是头脑清醒但身体却不能动。令人难受与无助的是自己每次努力的想要醒过来、也以为自己已经醒过来时,却发现自己还在梦中,而且是层层深入的梦中。最后在极度紧张绝望的时候,我想起了大法和师父(因那时没有修炼没有正念),我就在梦中大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师父救我”,随后就感觉有一个像医生一样的人用手使劲的抠我嘴巴的上颚部分,然后一麻、一疼,我就醒过来了。当时由于被“迷”得太久导致醒过来之后身体都还是麻的,醒来后我也还在害怕我是真的醒了还是只在梦中醒了,后来我爬起来看妈妈给我的《转法轮》电子书,才知道我是确实真的醒过来了。更让人毛骨悚然的是,第二天一早就发现房间洁白的桌子和地板上有几滴像墨汁一样的黑色液体,最初我只当是抽油烟机滴下的污水,后来仔细一看,污物的上方只有洁白的天花板,根本不可能是抽油烟机弄的。这时我更加确信我是遇到所谓的“脏东西”了,那个污物应该就是它的血液。所以,如果没有大法和师父相救的话,我或许就真的被困于另外空间出不来了。

五、爸爸骨折一周就好了

有一次爸爸坐摩托车摔坏了腿,还伤到了骨头。上了药之后还得考拐杖行走,妈妈看爸爸可怜就告诉他诚心的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还把师父的讲法录音给爸爸听。都说“伤筋动骨一百天”,可爸爸第三天就丢开了拐杖,一个星期就痊愈了。以前爸爸很固执,妈妈炼功他还不高兴,现在他虽然不修炼,但从内心也认可了大法,并每天早上都给师父敬茶。

类似的例子实在太多,篇幅有限就不再列举。其实“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这句话之所以这样神奇,是因为他蕴含了神的智慧和法力。李洪志老师在《论语》里就说过:“大法是创世主的智慧。他是开天辟地、造化宇宙的根本,内涵洪微至极,在不同的天体层次中有不同的展现。”、“人类对大法在世间的表现能够体现出应有的虔诚与尊重,那会给人、给民族或国家带来幸福或荣耀。天体、宇宙、生命、万事万物是宇宙大法开创的,生命背离他就是真正的败坏;世人能够符合他就是真正的好人,同时会带来善报、福寿;作为修炼人,同化他你就是个得道者——神。”,所以当人们发自内心的念出“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这句话时,就是对宇宙的根本大法有了一个正面的态度,就自然会得到创世主的庇佑与福报。

因此,“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这“九字真言”不是在讲迷信,也不是什么玄学,而是更高的科学。人是否愿意相信也是人对大法态度的一个抉择,更是摆放自己未来生命位置的衡量标尺。

2015年9月6日星期日

云南省昆明市659人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


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9/6/云南省昆明市659人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315264.html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九月六日】(明慧网记者综合报道)据明慧网统计,云南省昆明市从五月二十七日到九月一日,共659人(612个案例)向中国最高检察机构控告江泽民,敦促就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迫害罪行立案公诉。

从五月底到八月二十七日,明慧网已收到总数逾十六万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递交给中国最高检察院、法院、公安部等相关部门的诉讼状副本。其中十万零四百二十人的诉江状得到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签收或邮局妥投回复。这些法轮功学员来自社会各个阶层,但他们的共同点就是因为修炼法轮大法,按真善忍做好人,却被绑架、抄家、劳教、非法判刑,在非法关押中,被电击、遭受各种酷刑等迫害。

云 南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八十岁的退休副教授李治初老太太在控告书中说:“我于一九五一年考入华西大学医学系,希望做一个治病救人的好医生。但是由于参加一 九五二年西南区运动会,打破了女子二百米的国家纪录,被贺龙元帅亲自批示调入西南军区体工队(战斗队),成为一名体育战士。一九五三年调入中国田径 队,……为国家培养了不少优秀运动员,并获得了‘全国劳动模范’的称号。”“由于健康恶化,我于一九八八年不得已而提前退休。为了祛病健身,我曾经练过多 种气功,却无明显效果。一九九八年在一位同事的帮助下,有幸得法修炼,成为了一名法轮功修炼者,从此逐渐摆脱了慢性疾病,身心受益,成为一个快乐健康的老 太太。”

“可是万万没想到,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我们这些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们,却受到了历经十 六年多的残酷迫害。”“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二日下午两点多,突然学院保卫处处长王延勇敲门说有事找我,他身后却跟着进来了约六个身穿警服的人。他们进家 后,立即四处观望,发现了我的电脑和打印机后,就如获得了什么罪证一样,……把我的法轮大法经书、各种真相资料以及一台电脑主机、一个笔记本电脑、两台打 印机、一台刻录机统统搜走,只给我看了一下搜查证(也没留下)……一个八十岁的孤老太婆,失去了和亲人网上、电话上的联系,这日子将怎么过?第二天,我院 保卫处处长王延勇和老干处负责人单燕玲来做家访,希望我能正确对待此事,并说最近学院参加评优活动,如果评上,全体职工均有可能获益,但评优条件中一项规 定就是关于法轮功的事情,如处理不当,一票否决,希望我能谅解和配合。我觉的这事简直太荒谬了,一个八十岁的老太太,修炼了法轮功,想做一个按“真、善、 忍”办事的好人,却成了影响一个单位几百号职工福利的原因,成了一个不安全的因素。一个政权如果真的强大,如果它是真正为老百姓服务的机构,为什么这么害 怕老百姓修炼真善忍做个好人?”

昆明市安宁市六十岁的退休医生舒振鸿控告说:“二零零五年二月底我(舒振鸿)被送云南省绿丰县大平坝劳教 所,执行二年劳教后加期四十四天。”“……大队长换全队最壮块大的吸毒人员——李春包夹我,逼我转化,我不转化就对我拳打脚踢,尽打我的肋部,肝部,胃 部。几次把我打痛的闭不出气,痛不出声。有一次差点把我从二楼上丢下,刚好被一个姓冯的吸毒学员看到劝住了,李春说你死了已不会有人过问,队里有个死亡名 额。此后他打我耳光,把我左耳打肿了,监医给我抽了很多积血(我现在左耳还肿大崎型带不住耳塞)。”

“在我(舒振鸿)被劳教期间我的家庭受 到了巨大的冲击。单位停发我工资,家里失去了主要经济来源致生活窘迫;昆明位于宗树营小区的房子因还不上贷款(每月几百元)被迫贱卖还贷;五岁孩子亲眼目 睹父亲被绑架被非法抄家极度惊吓,在学校受歧视身心受到极大伤害,生活来源被断身体健康、发育受到摧残;妻子仅靠每月五百元的退养金维持家庭生活,为抚养 孩子,操持家庭身心不堪重负;母亲悲苦成疾,听到儿子(舒振鸿)出狱悲喜过望诱发脑溢血去世。”

昆明市官渡区四十九岁苗族妇女吴治英控告 说:“二零一二年五年七日晚上七点多,我去帮助朋友胡国兰搬家,结果遭遇到昆明市官渡区国保大队、盘龙区国保大队绑架。我和胡国兰被强制拉到盘龙区国保大 队非法审讯到后半夜。之后被强制送到盘龙区第一看守所,在那里遭受到了一个良家妇女一生都难以释怀的巨大羞辱。就在这个看守所,盘龙区、官渡区和看守所的 三个警察和两个女警察强逼我当着他们的面脱光衣服,说要检查身体,当我拒绝并指出他们的流氓行径时,在场的三个男警察威胁:‘你不脱,是不是想吃苦?你不 配合,是不是要我们亲自动手?’被逼不过,我只得当着他们的面脱光了衣服,至今想起来仍然羞辱难当,心理阴影依然挥之不去。”

昆明市五华区 七十八岁的彝族老人施万昌控告说:“我的妻子方美仙于二零零二年和二零零九年两次被虹山派出所警察非法绑架、扣押、审问,每次都叫我去签字,把她接回家。 我们家也经常遭到警察的上门骚扰,给我们的生活带来许多干扰和不便,我们全家的精神压力都非常大,整日生活在提心吊胆、担惊受怕之中。我们遭到的这些不白 之冤都是在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后发生的,所以我们要对他提起刑事控告。”

云南农业大学七十一岁退休教师朱亚明女士控告说:“二零一四 年一月十一日,我和儿子被叫到昆明市盘龙分局,再次遭到审讯,我被录像、录音、威逼我出卖其他法轮功学员,逼我不准炼法轮功,要我放弃修炼,不准发放法轮 功真相资料,否则将判入狱。五月二十日,我被昆明市盘龙区检察院非法起诉,并移交昆明市盘龙区法院;六月二十日,昆明市盘龙区法院下达监视居住决定书期限 为六个月,其中他们还定了六条限制我人身自由的规定……七月十五日,昆明市盘龙区法院下达了刑事判决书,我被诬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种种迫 害给我的身心造成了极大伤害。对我的人格造成了极大的侮辱,他们敲诈勒索我的儿子,使我的儿子身心也受到严重伤害……”

59岁的农妇高凤英 控告说:“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九日,因儿子高夸柒脚痛风病发作,一家人与亲友正吃晚饭,一帮警察闯入家中,……上来扭着丈夫陈娄昌和侄儿杨自祥(伤残军人) 就走了,我就追着出去,边哭边问他们,我们是按照真善忍做好人,犯什么法了。这时大女婿伏培生下班回来刚进家,就被几个警察拖到门口按倒在地,有的用脚踢 他的头,有的用手打脚踢他。我忙过去想把他拉起来,不料两个警察用力扭着我的手,腿被他们踢了呈紫黑色(在看守所里他们还照了相)。之后就把我绑架到石林 县路美邑派出所,把我的一只手和双腿卡在凳子上,轮番审讯,从晚上二十三点直到凌晨三点多钟,我要上厕所,才把我的手和脚打开。……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九 日,石林县人民法院对我的四个孩子:高翠莲、高夸柒、高翠芳、高琼芳,还有亲友杨自祥(伤残军人)非法开庭,才知道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九日那天晚上他们暴力 抓人,十多个男警察倒拖着女儿高翠芳的脚一百多米强行拖上警车。剥夺睡眠、逼供取证,剥夺当事人和律师接见权。高翠芳和高琼芳被非法判刑各三年,高翠莲和 高夸柒、杨自祥各三年零六个月。二零一五年六月九日上午八点半左右,二十七名警察、检察院和法院的人闯进村里将我身患残疾的儿子高夸柒绑架;而后赶到身患 下肢残疾二十多年的大女儿高翠莲开的‘莲绣坊’十字绣店里,将她强行抬上警车实施绑架。警察把他们分别关进了昆明市第一监狱五监区,昆明市第二女子监狱八 监区。至今不许探视。”

昆钢龙山矿退休职工杨志坚老太太控告说:“二零零四年八月十五日,控告人在珍珠泉附近散步,被本单位保卫科的李兴奎 指认给温泉派出所民警,于是被民警劫持搜身,并且带到温泉派出所由安宁国保大队李航宇非法审讯并拘留,……关押了一个月后,在无任何法律依据和法律程序的 情况下,控告人被送往云南女子劳教所劳教两年……被逼迫看诬陷诽谤大法的电视及书籍,强制做劳工,抬大粪,捡挖垃圾塑料袋,做各种手工,拔草,锄草,还有 一次被拉去抽血。”

44岁的欧雪昀女士控告说:“作为法轮功修炼者,我变得更善良、更加宽容、更加真诚,在单位得到好评,修炼法轮大法为我 带来了充实的精神世界和健康的体魄,多年的各种病痛都不治而愈。我因自费发放真相资料以惠益世人,于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四日被大理市公安局非法刑事拘留,非 法抄家,……之后对我非法逮捕并判刑三年。二零零九年十月我被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被严管,监狱指派犯人包夹两人每天二十四小时监视我,并对我进行洗 脑迫害,每天被强迫保持姿势坐“小板凳”十四个小时,限制上卫生间、洗澡、睡眠、购买生活用品、不得接见亲人、不准与包夹之外的人说话等一切行动,致使我 的腿麻木、无知觉,臀部溃烂。……在非法关押期间我遭到了不仅来自身体上的痛苦与伤害、还遭受各类侮辱与羞辱人格的对待以及其他虐待……年迈的父母无人照 顾,年幼的女儿失去了母爱。……父亲因不堪各方面的压力,承受不了对法轮功的不公对待,于二零一三年含冤而逝。”

七十七岁的王贵荣老人控告 说:“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六日,再次被抄家,抢走了大法书籍、MP3、明慧周刊等私人物品,我被非法判刑三年。在云南省男一监,由四个犯人包夹我,强制超 长时间干活,每天要包装三十公斤的酸角糖,完不成就要被戴上脚镣手铐。有一次拉肚子,干不动活,他们就强制我两天两夜不准睡觉。由于长期的迫害,致使类风 湿病复发,脚也肿了,脸也肿了,被迫住了一个月的医院。”“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三日上午,被非法绑架,警察逼迫我签字,我不配合,他们就对我拳打脚踢,还用 针扎我的手指尖,当时使我感到痛不欲生。致使我的手到现在还不灵活;还让我的血压飙升到一百八十~一百二十,头昏沉沉的,以前走路生风,现在走路就感到很 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