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九年九月五日】近期,两位前中共体系内的媒体记者为躲避政治迫害,不得不滞留海外。他们在海外新闻自由的环境下,不约而同地都谈到了在国内亲眼目睹的对法轮功的打压和受控媒体在法轮功相关事件报道上的禁忌。
记者目击的打压与迫害
因为身份特殊,这两位记者能够从不同的角度看到打压法轮功的非法性和残暴性。可悲的是,他们只有身在海外,才能讲出迫害真相;而在国内,任何关于法轮功的真实报道都有可能惹来杀身之祸。
这两位记者一位是目前居住于加拿大的大连籍记者姜维平,另一位是目前流落在香港的原《人民日报》记者邱明伟。
邱明伟对海外媒体亲述自己目睹中共迫害法轮功的罪证,一名妇女被截访人员追赶,掉在护城河里淹死了。他说:“那个大姐是四十多岁,被他们那些人截访,穿着便衣,追着打。……她慌不择路呢,最后是掉到河里面,结果就是淹死了。……当时我们感到非常的震惊。我就问围观的其他上访人,我说,他怎么打你们上访的打得这么狠?那个上访的人告诉我,她是法轮功。”
中共的迫害政策强迫人们接受这样一个事实:只要是炼法轮功的,怎样打压、怎样抹黑都不过分。
作为打压现场的目击者,姜维平看到的迫害理由更为荒唐。姜维平在不久前发表的独家报道中详尽的描述了一九九九年自己亲眼目睹的,在薄熙来授意下,大连警察公开毒打、侮辱和平上访法轮功学员的惨烈场面。姜维平写到:“薄熙来对公安局领导说,你看这些炼法轮功的这么团结、这么有效率,这么信奉李洪志,不抓不打怎么办!你们给我狠狠地打,打死了活该!”
这个信仰群体的团结、有效率、有信仰也成了薄熙来打压甚至打死法轮功学员的理由。两位记者目睹的、经历的法轮功遭受的迫害就已经如此惨烈,实际的迫害程度可想而知。
他们的陈述不由得让人联想到那位至今不愿透露姓名的前中国大陆记者三年前在海外披露的另一惊天黑幕。
2006年3月8日,这位前中共驻日媒体记者,向《大纪元时报》披露,在中国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有一个特别的地方”,大量法轮功学员被秘密关押在此。他们最后会被杀死,内脏被摘取,用于移植。他说:“他们一定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是被迫的,或者是在毫无知觉的情况下,上了手术台,取出了脏器,我认为是这样一种情况。”之后,种种证据显示,在打压法轮功后,全国范围爆炸式增长的移植手术的器官来源是法轮功学员。
中共控制媒体封锁真相
中国的媒体从业人员是在最黑暗的体制下,见证最黑暗罪恶的人群。但是,在道义良知面前不敢履行自己的责任,他们的内心煎熬可想而知。
中共在迫害法轮功的十年中对媒体的禁锢可谓武装到了牙齿。姜维平在一九九九年打压开始时已经是香港《文汇报》驻东北办事处的记者了,但是,宣传部对他的掌控似乎并没有因为他是境外媒体记者而放松。
当姜维平第一时间赶到警察对法轮功学员施暴现场时,在市委宣传部工作的一个领导对他说,你绝对不能报导,这是纪律。姜维平说:“我的一个同事当天在办公室值班,亦特别紧急地三番五次打电话告诉我,市委宣传部又来过电话,告诉我们不要参与报导此事,更不能向境外发稿泄秘,否则要撤职查办。”
邱明伟了解许多当年上访的法轮功学员情况非常悲惨,衣衫褴褛,居无定所,他深感同情,曾私下提供生活上的帮助,并向上级反映问题。但是,“上级明确的表态,法轮功的问题,你肯定不能碰。他说,别说你不能碰,就是我碰了,恐怕我也‘歇菜’,我们大陆‘歇菜’就是完蛋的意思。”
在这里我们看到,即使对法轮功学员表示同情和帮助都是不被允许的,更不用说为他们的权益发声了。对媒体的管制是连坐型的,下属违禁,上面也要受牵连。
层层检查、级级过关,掩盖了真相,也掩盖了中共的罪恶,但是,最终还是掩盖不了人心和良知。随着越来越多的媒体记者、体制内的其他人员不断的摆脱中共的枷锁,中共也会随着其谎言的全面曝光而解体。
您我比邻,体察人生百态,判断是非善恶,明明白白生活。而了解真相是您在中共黑暗残酷环境中自救的希望,同时退出邪恶中共党团队组织,是您正义良知的明智之举! #注:请用自由之门等突破网络封锁软件浏览本博客!
2009年9月5日星期六
2009年9月4日星期五
迫害真相:上海杨金淼一家三口被绑架、两人被诬判
【明慧网二零零九年九月三日】(明慧通讯员上海报导)因信仰法轮大法幸福的一家,被中共邪党迫害的骨肉分离。2008年6月4日,父亲杨金淼在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不明真相者举报,恶警在非法抄家时将在家中的两个女儿一同绑架,2009年2月11日,中共邪党人员操控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无视正义律师有理有据的辩护,对父亲杨金淼及小女儿杨海蓉各诬判三年零六个月。而大女儿杨海燕被劫持到洗脑班迫害。
杨金淼 1939年9月17日生,今年70岁。上海市杨浦区档案局退休职工。大女儿杨海燕,1972年3月9日生,上海行家事业有限公司职员;小女儿杨海蓉,1974年4月8日生,上海市城市设计研究院浦东分院职员,因不放弃信仰法轮大法,2001年底被单位开除。
2008年6月4日,杨金淼在浦东区洋泾西镇小区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洋泾街道夜防队的翁芝扣举报。浦东洋泾派出所恶警将杨金淼劫持到洋泾派出所,洋泾派出所的恶警陈国荣、沈小平、倪华等随后在陈天山、路爱宝、沈洪的授意下,对杨金淼的住宅进行非法查抄。在非法查抄过程中恶警不知从哪里找来叫李品琪和姚智勇的俩人做所谓的见证人。
当时,在家中的杨海燕、杨海蓉姐妹一同被恶警们劫持到洋泾派出所。浦东公安分局国保四处的恶警俞卉、周伟卿、张煜、陆骁俊、陆骁俊、薛振忠、陈建华、张颖、黄魏、蔡明康、黄浩、李薇蔚(音)对父女三人连夜进行所谓审讯逼问,后将三人劫持到浦东新区看守所非法关押。
2008年6月27日,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局长张俭,向浦东新区检察院提请对杨金淼及其女儿杨海蓉的批准逮捕的所谓申请。7月3日,浦东新区伪检察院对杨金淼、杨海蓉非法批准逮捕。就在这前一天,大女儿杨海燕7月2日被劫持到位于青浦的所谓“法制教育学校”强制洗脑迫害,直到奥运结束后才被放回家。
2008年8月,恶警俞卉及周伟卿以所谓“提审”名义连续5夜将杨海蓉带出看守所,用不许睡觉的酷刑来折磨杨海蓉。
2009年2月11日,上海浦东新区伪法院对杨金淼、杨海蓉进行了所谓的公开审判,只准许两位亲属进入法庭旁听,其他亲属、朋友被禁止入内。杨金淼家人为其父女两人聘请了北京正义律师唐吉田及黑龙江正义律师韦良月等四位律师为父女俩的辩护人。
四位正义律师在开庭时为杨金淼及杨海蓉从不同角度做了无罪辩护,律师们向法庭陈述了法轮功学员的行为并未触犯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轮功学员同样享有我国宪法所保障的信仰自由、言论、出版自由等权利。即,无论法轮功学员制作和散发了多少真相资料,都是在行使自己的权利,并不构成任何犯罪。而法轮功学员散发真相资料的行为也不符合“刑法”第三百条规定的“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的法定构成要件,当然,不构成所谓指控的犯罪。同时,纵观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没有任何一个规定将法轮功确定为×教,故,无论杨金淼及杨海蓉散发真相资料的行为是否存在,因杨金淼及杨海蓉所信仰的法轮功不是×教,仅这一点,适用“刑法”第三百条的规定判决杨金淼及杨海蓉也一定是错误的。
四位律师有理有据的辩护多次被浦东新区法院中共恶党法官石耀辉无理阻止打断。参与迫害的有,所谓的审判长:刘娟娟,审判员:石耀辉、王美玲,书记员钱某、陈某及新区伪人民检察院的戴黎等人,他们完全无视法律,公然合伙践踏法律,诬判杨金淼及杨海蓉各三年零六个月。
杨金淼和杨海蓉不服此判决,上诉至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并就一审过程中的各种违法行为,包括未在庭审审理时出示任何物证和人证、伪法官非法剥夺辩护人完整辩护的权利(多次打断律师正当辩护)、适用法律错误等问题提出抗议,要求二审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改判杨金淼及杨海蓉无罪,以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可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中共恶党法官陈星居然在家属已聘请律师的情况下不开庭,也未通知律师,就对大法弟子杨金淼和杨海蓉的上诉作出裁定,维持原判各三年零六个月,律师在几天后收到法院的裁定书,才知道已结案。
参与迫害部份相关责任人电话通讯地址:
洋泾派出所:021-58520229 地址:巨野路261号
参与迫害者:陈国荣、沈小平、倪华、陈天山、路爱宝、沈洪
浦东公安分局国保大队:021-50614567(总机)转国保4科
参与迫害者:俞卉、周伟卿、张煜、陆骁俊、陆骁俊、薛振忠、陈建华、张颖、黄魏、蔡明康、黄浩、李薇蔚(音)
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丁香路611号
法官石耀辉直拨电话:021-68541824 分机:021-38794518*11101
合议庭成员:伪审判长:刘娟娟、伪审判员:石耀辉、王美玲
陈书记员:021-38794518转11113 钱书记员:021-38794518转11122
上海浦东新区检察院:检察员戴黎:021-68542534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虹桥路 1200号 邮编:200336 伪法官陈星电话:62751200转0724
浦东新区公安分局:021-50614567(总机)伪局长:张俭
不明真相举报人电话住址:
翁芝扣 住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阳光二村10号502室 电话:13032140738
杨金淼 1939年9月17日生,今年70岁。上海市杨浦区档案局退休职工。大女儿杨海燕,1972年3月9日生,上海行家事业有限公司职员;小女儿杨海蓉,1974年4月8日生,上海市城市设计研究院浦东分院职员,因不放弃信仰法轮大法,2001年底被单位开除。
2008年6月4日,杨金淼在浦东区洋泾西镇小区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洋泾街道夜防队的翁芝扣举报。浦东洋泾派出所恶警将杨金淼劫持到洋泾派出所,洋泾派出所的恶警陈国荣、沈小平、倪华等随后在陈天山、路爱宝、沈洪的授意下,对杨金淼的住宅进行非法查抄。在非法查抄过程中恶警不知从哪里找来叫李品琪和姚智勇的俩人做所谓的见证人。
当时,在家中的杨海燕、杨海蓉姐妹一同被恶警们劫持到洋泾派出所。浦东公安分局国保四处的恶警俞卉、周伟卿、张煜、陆骁俊、陆骁俊、薛振忠、陈建华、张颖、黄魏、蔡明康、黄浩、李薇蔚(音)对父女三人连夜进行所谓审讯逼问,后将三人劫持到浦东新区看守所非法关押。
2008年6月27日,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局长张俭,向浦东新区检察院提请对杨金淼及其女儿杨海蓉的批准逮捕的所谓申请。7月3日,浦东新区伪检察院对杨金淼、杨海蓉非法批准逮捕。就在这前一天,大女儿杨海燕7月2日被劫持到位于青浦的所谓“法制教育学校”强制洗脑迫害,直到奥运结束后才被放回家。
2008年8月,恶警俞卉及周伟卿以所谓“提审”名义连续5夜将杨海蓉带出看守所,用不许睡觉的酷刑来折磨杨海蓉。
2009年2月11日,上海浦东新区伪法院对杨金淼、杨海蓉进行了所谓的公开审判,只准许两位亲属进入法庭旁听,其他亲属、朋友被禁止入内。杨金淼家人为其父女两人聘请了北京正义律师唐吉田及黑龙江正义律师韦良月等四位律师为父女俩的辩护人。
四位正义律师在开庭时为杨金淼及杨海蓉从不同角度做了无罪辩护,律师们向法庭陈述了法轮功学员的行为并未触犯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轮功学员同样享有我国宪法所保障的信仰自由、言论、出版自由等权利。即,无论法轮功学员制作和散发了多少真相资料,都是在行使自己的权利,并不构成任何犯罪。而法轮功学员散发真相资料的行为也不符合“刑法”第三百条规定的“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的法定构成要件,当然,不构成所谓指控的犯罪。同时,纵观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没有任何一个规定将法轮功确定为×教,故,无论杨金淼及杨海蓉散发真相资料的行为是否存在,因杨金淼及杨海蓉所信仰的法轮功不是×教,仅这一点,适用“刑法”第三百条的规定判决杨金淼及杨海蓉也一定是错误的。
四位律师有理有据的辩护多次被浦东新区法院中共恶党法官石耀辉无理阻止打断。参与迫害的有,所谓的审判长:刘娟娟,审判员:石耀辉、王美玲,书记员钱某、陈某及新区伪人民检察院的戴黎等人,他们完全无视法律,公然合伙践踏法律,诬判杨金淼及杨海蓉各三年零六个月。
杨金淼和杨海蓉不服此判决,上诉至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并就一审过程中的各种违法行为,包括未在庭审审理时出示任何物证和人证、伪法官非法剥夺辩护人完整辩护的权利(多次打断律师正当辩护)、适用法律错误等问题提出抗议,要求二审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改判杨金淼及杨海蓉无罪,以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可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中共恶党法官陈星居然在家属已聘请律师的情况下不开庭,也未通知律师,就对大法弟子杨金淼和杨海蓉的上诉作出裁定,维持原判各三年零六个月,律师在几天后收到法院的裁定书,才知道已结案。
参与迫害部份相关责任人电话通讯地址:
洋泾派出所:021-58520229 地址:巨野路261号
参与迫害者:陈国荣、沈小平、倪华、陈天山、路爱宝、沈洪
浦东公安分局国保大队:021-50614567(总机)转国保4科
参与迫害者:俞卉、周伟卿、张煜、陆骁俊、陆骁俊、薛振忠、陈建华、张颖、黄魏、蔡明康、黄浩、李薇蔚(音)
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丁香路611号
法官石耀辉直拨电话:021-68541824 分机:021-38794518*11101
合议庭成员:伪审判长:刘娟娟、伪审判员:石耀辉、王美玲
陈书记员:021-38794518转11113 钱书记员:021-38794518转11122
上海浦东新区检察院:检察员戴黎:021-68542534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虹桥路 1200号 邮编:200336 伪法官陈星电话:62751200转0724
浦东新区公安分局:021-50614567(总机)伪局长:张俭
不明真相举报人电话住址:
翁芝扣 住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阳光二村10号502室 电话:13032140738
2009年9月2日星期三
知心话:明真相 学大法 无病一身轻
【明慧网二零零九年九月二日】我是四川省德阳市的一名普通百姓,在零九年五月,我有幸听到了法轮大法真相并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到现在三个多月过去了,我的身体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从过去的药罐子变成一个无病一身轻的健康人。
在修炼法轮大法前,我浑身是病,最要命的病症是乳腺增生。这个病已经折磨了我六年的时间,每日小腹剧痛难忍。别人生病每天只吃三次药,我这病每天吃六次药也无济于事。
求医无门,我不得不去跑庙子,吃斋饭,捐款修庙,希望自己的身体能够早一天康复。然而什么办法都用了,病情却有增无减。
我家是做生意的,我每天在店里闲着时就观察过往的行人,想从他们那里找到什么良方。曾经有一个同我一起跑庙的人,已经很久没见面了,听说她现在已经没有跑庙了。有一次看见她,发现她红光满面,精神焕发,好象换了一个人一样。我想此人一定得了什么天机。
同时我也发现一个曾经受过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她也是很健康、善良而且充满活力。我便向她打听那个过去跑庙的人得了什么天机,怎么变化那么大。法轮功学员告诉我说,这个人早已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了。她还告诉了我法轮大法是教人向善、净化身心的大法,同时给我讲了法轮大法被中共迫害的真相。我明白真相后,当即就想修炼法轮功,谁不愿意自己身心健康呢?
刚开始炼功,就开始净化身体。到现在炼功三个多月,我身上的顽症一扫而光,真正让我体会到了“无病一身轻”是什么感觉。
随着修炼法轮大法的深入,我对过去的很多行为感到极为惭愧和后悔。自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开始打压法轮功之后,我听信了中央电视台的谎言宣传,对法轮功和法轮功学员产生误解和敌视。曾有多少次,法轮功学员放到我店面的真相资料,都被我扔进了垃圾桶;曾有多少次,法轮功学员向我讲真相,都被我拒绝。
现在我把我的经历讲出来,希望那些和我过去一样被中共谎言蒙蔽而误解和敌视法轮功的人们,能够认真看一看法轮功真相资料,了解一下真实的法轮功是什么。古人不是有句话说“兼听则明”吗?如果你真的明白了真相,也许福份就在眼前呢。
在修炼法轮大法前,我浑身是病,最要命的病症是乳腺增生。这个病已经折磨了我六年的时间,每日小腹剧痛难忍。别人生病每天只吃三次药,我这病每天吃六次药也无济于事。
求医无门,我不得不去跑庙子,吃斋饭,捐款修庙,希望自己的身体能够早一天康复。然而什么办法都用了,病情却有增无减。
我家是做生意的,我每天在店里闲着时就观察过往的行人,想从他们那里找到什么良方。曾经有一个同我一起跑庙的人,已经很久没见面了,听说她现在已经没有跑庙了。有一次看见她,发现她红光满面,精神焕发,好象换了一个人一样。我想此人一定得了什么天机。
同时我也发现一个曾经受过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她也是很健康、善良而且充满活力。我便向她打听那个过去跑庙的人得了什么天机,怎么变化那么大。法轮功学员告诉我说,这个人早已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了。她还告诉了我法轮大法是教人向善、净化身心的大法,同时给我讲了法轮大法被中共迫害的真相。我明白真相后,当即就想修炼法轮功,谁不愿意自己身心健康呢?
刚开始炼功,就开始净化身体。到现在炼功三个多月,我身上的顽症一扫而光,真正让我体会到了“无病一身轻”是什么感觉。
随着修炼法轮大法的深入,我对过去的很多行为感到极为惭愧和后悔。自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开始打压法轮功之后,我听信了中央电视台的谎言宣传,对法轮功和法轮功学员产生误解和敌视。曾有多少次,法轮功学员放到我店面的真相资料,都被我扔进了垃圾桶;曾有多少次,法轮功学员向我讲真相,都被我拒绝。
现在我把我的经历讲出来,希望那些和我过去一样被中共谎言蒙蔽而误解和敌视法轮功的人们,能够认真看一看法轮功真相资料,了解一下真实的法轮功是什么。古人不是有句话说“兼听则明”吗?如果你真的明白了真相,也许福份就在眼前呢。
2009年9月1日星期二
古风~~~孝顺儿子和他的儿子的遭遇 / 作者:掸尘
原辽宁省凌源市475兵工厂玻璃厂职工王身伦是个远近闻名的孝子。
王身伦的父亲临终前,他一直守在身边。见父亲太寂寞了,他就给老父亲吹笛子。父亲在他的笛声中睡着了,他还在吹。老父亲醒来后,看着孝顺的儿子疼爱的说:“你还吹呢。”
他的孝顺感动了医护人员,医护人员都跑过去听他吹笛子。多少病人、病人的亲属和医生护士们被他的孝心感动了。老父亲在他的笛声中安详的离世了,王身伦孝顺的故事也传开了。
然而,就这样一个好人却因修炼法轮功被中共非法劳教三年,关押在朝阳市西大营子教养院二大队。在劳教所,王身伦被强行洗脑迫害,不让睡觉。食物中被加入药物,吃后头晕,不清醒,身心受到了极大摧残。这期间一家人都靠着他妻子300多元的微薄收入维持生活,生活的艰难可想而知。
零九年六月十日,鲅鱼圈国保大队又将王身伦绑架。警察从王身伦身上抢来钥匙,在家中无人的情况下,入室抄家。 王身伦现被非法劫持在鲅鱼圈看守所。王身伦八十多岁的老母亲和亲属多次去国保大队,要求释放王身伦,均遭拒绝。这样的好人遭到如此迫害,怎不令人扼腕叹息?
王身伦身陷囹圄时,不明真相的老师对他的儿子百般刁难。他的儿子正在小学五年级念书,班主任于淑华老师经常体罚他的儿子。上课时,叫他的儿子去讲台上坐着。东北的冬天多冷啊,有时专门叫他的儿子到风口处罚站。一次上课,于淑华侮辱他的儿子,有意说他的儿子的头发和劳改犯一样,并且叫他的儿子念侮辱大法的稿件。遭他的儿子拒绝后,她还把他的儿子的书包送到主任办公室,拒绝他的儿子在她班上课。
唉,这一对父子的遭遇真的令人感叹啊。这一切又是谁造成的呢?
古人有“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的说法,可现在的中共却专门对这样的孝子痛下毒手。这也难怪,今天中共官场的体制本身就是一个逆向淘汰的体制,道德高尚者遭打击,品德恶劣、拉帮结伙者却得以升迁。那么,品德高尙的公民能是中共欢迎的吗?
当年,王身伦在辽宁省凌源市475兵工厂玻璃厂工作时,领导都知道他修炼大法,特意把对他的嘉奖告示贴到玻璃厂大门外,叫职工向他学习。可是中共一镇压法轮功,这一切都彻底的变了样。那您说,中共是个什么货色呢?这倒真应了《九评共产党》中的一段话:
“在共产党那里,没有普遍的人性标准,善良和贪恶、法律和原则变成随意移动的标准。不能杀人,但党认定的敌人除外;孝敬父母,但阶级敌人父母除外;仁义礼智信,但党不想或不愿意的时候除外。普遍人性被彻底颠覆,所以共产党也是反人性的。”
什么时候我华夏社会的孝道才能盛行呢?那可是事关整个社会和每一个人的大事啊。孝道得不到奉行的社会,只有也只能发生在××党的社会里。解体中共,孝道才能得以盛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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