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15日星期六

十四万六千法轮功学员控告江泽民

图1:控告江泽民案例总数和控告人总数随时间增长图

图2:六月底以来,诉江状得到邮局妥投或最高检察部门签收的每周总量。统计结果显示,六月底诉江状邮件签收率为80%,从7月初开始邮件投递受到严重阻滞,近两周呈回升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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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五日】(明慧网记者综合报道)到本周8月13日为止,已超过十四万六千名海内外法轮功学员及家人向中国最高检察机构控告、起诉江泽民,敦促中国最高检察机关就江对法轮功的迫害罪行立案追查。正邪之较量在中国大陆深入展开。

部分从7月初起被中共国安局阻滞在“北京航站中心”的诉江状邮件开始被转致最高检察机关,得到签收。据明慧网部分统计,上周共有8072份诉江状得到邮局妥投回复或最高检察院、法院签收信息,其中有2396份是之前被滞留在北京一周到一个月的信件。

诉江状总量及签收情况

从 5月底到8月13日,明慧网已收到总数146783名(122417案例)法轮功学员及家人递交给中国最高检察院、法院、公安部等相关部门的诉讼状副本。 8月7日至8月13日一周内,超过12397人(10820案例)递交诉状控告江泽民。由于网络封锁和信息传输的不便,实际数字不止于此。

来自海外25个国家和地区的1648名法轮功学员向中国检察机构递交了控告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或自诉状。

根据邮局妥投回复和高检、高法签收信息判断,目前,中国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公安部、中纪委已收到67452多份(82662人)控告江泽民的诉讼状,占明慧网统计控告状总和的55%。

正邪较量

自诉江大潮兴起之际,邪恶势力惶恐不安。6月17日,中共防范办(610非法组织)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所谓“高度重视,严厉打击”。但是在法轮功真相深入人心的今天,这招已经不灵了。

8 月14日上午,辽宁抚顺市新宾县法轮功学员刘悦接到当地派出所警察打来的电话,问是否写起诉书了?刘悦回答:是,你知道江泽民给我家带来多大的伤害吗?你 看了我的起诉书吗?警察表示,起诉书就在自己手里,只是核实一下,并坦白说:“其实我挺佩服你们的,我打了这么多电话,没有一个不承认的。”在中共迫害政 策仍在惯性执行中的今天,警察们敬佩法轮功学员们真名实姓起诉江泽民的勇气。

近日,辽宁沈阳铁西区警察陆续找法轮功学员到派出所询问诉江一 事。有的警察给学员家属打电话,有的警察甚至夜里十一点到学员家骚扰,让第二天到派出所做笔录。法轮功学员给警察们讲自己为什么炼法轮功、炼功前后的变 化;并告诉警察我们是依法起诉江泽民,如果一味跟着江走,那就犯有非法剥夺信仰自由罪、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等。警察表示他们也不愿干,是国保布置下来的。 有个警察趁屋里没人,告诉学员,自己愿意“三退”(退出中共党、团、队)。

河北省邯郸市法轮功学员党鲜霞、张冬青在向市民讲述法轮功真相 时,被丛台西派出所绑架到邯郸市拘留所非法关押15天。8月12日,9位法轮功学员到拘留所去接两位同修回家,一直等到近中午,张冬青和党鲜霞满面笑容地 走出拘留所大门。她们俩人在黑窝中照旧讲真相,40到50人明白了法轮大法是正法,愿意“三退”,这其中还有两名拘留所警察。

8月7日,河 北三河市法院非法庭审四位法轮功学员。法庭上,律师要求依法立即释放当事人,并质疑:廊坊法制学习班(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洗脑班)是什么地方?是属于什么国 家机构?法庭外布满了特警、法警。早晨八点多,在三河法院现场,廊坊市法轮功学员杨建波身穿一件写着“真、善、忍好”、“法轮大法好”的T恤衫,被北城派 出所劫持。下午五点,许多法轮功学员围着国保大队队长石连东要人,石连东走来走去的逃避。三河国保大队十二名人员,看到很多学员掏出手机拍照时,几乎全部 转向,害怕自己被曝光。8月10日,杨建坡被释放时,对相关警察说:“你们一开始抓我,就是错的。”警察说:“对不起,对不起!我错了,我错了,我向你道 歉!”

8月4日,山东平度610人员郭玉成带人到郭庄隋家柳林村法轮功学员隋守忠家,进门后,第一句话就问:“你们控告江泽民了?”隋守忠 说:“是,控告了。”隋守忠讲:学大法修真、善、忍做好人,没有错,我学大法后捡了很多钱能找到失主,还给人家,不学大法的能这样吗?610郭玉成一边讲 话,一边到处看,看到隋守忠家有法轮功师父的法像和大法好的贴字。隋守忠知道郭玉成不怀好意,因为郭不管到哪里看见大法的东西就拿,隋守忠严肃地对郭玉成 说:“我家的东西不能动,动、拿是违法,我能控告江泽民,别人违法我也能告。”郭玉成狼狈地离开他家,临走开开车窗还向隋守忠摆摆手。

尽管对法轮功的迫害还在持续,但参与迫害的部门人员已毫无底气,用他们的话叫作“别站错队”。“抓江”大讨论在中国大陆民间展开,江泽民前景不妙几乎“全国人都懂”。江罪恶累累,已自身难保,大势已去。

善良和平的法轮功学员仅仅因为信仰“真善忍”,遭一个小丑操控国家机器、打着法律的幌子实施暴力迫害,这是天理、法律和人心所不允许的。起诉、法办恶首江泽民,让法律回归正义,让善恶有报的天理在人间再现。

大陆各省市寄发诉江状数量概况

明慧网部分统计,到8月13日为止,中国大陆38个城市法轮功学员控告江泽民人数超过1000人,其中包括:

天津(3552人)

北京(3199人)

重庆(2653人)

河北省:保定(4843人)、石家庄(4427人)、唐山(3056人)、张家口(2424人)、衡水(1992人)、秦皇岛(1781人)、邯郸(1704人)、廊坊(1558人)、邢台(1386人)、沧州(1358人)

山东省:烟台(4692人)、潍坊(3226人)、青岛(2631人)、聊城(1740人)、威海(1602人)

吉林省:长春(4677人)、吉林市(2398人)

黑龙江省:哈尔滨(4622人)、大庆(1771人)、佳木斯(1368人)、绥化(1260人)、鸡西(1161人)、牡丹江(1000人)

辽宁省:大连(4176人)、朝阳(3600人)、沈阳(2787人)、葫芦岛(2347人)、抚顺(2143人)、锦州(2143人)、本溪(1213人)

中国大陆各省、地区诉江案例数最高城市一览:

控告案例数控告人数
吉林长春42094677
黑龙江哈尔滨40884622
河北保定39114843
山东烟台38574692
四川成都28283171
辽宁大连24844176
湖北武汉21182337
内蒙古赤峰11271336
河南周口686916
江西南昌618695
上海597670
湖南长沙561633
云南昆明528574
江苏南京460534
安徽合肥456496
山西大同451490
陕西西安389458
甘肃兰州341370
贵州贵阳306338
广东梅州280547
宁夏银川92106
广西玉林8791
浙江丽水8299
福建福州7279
新疆乌鲁木齐6771
海南海口1546
青海海西1214
西藏山南45

2015年8月14日星期五

河北3500人要求清查江泽民活摘罪行



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8/14/河北3500人要求清查江泽民活摘罪行-314116.html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八月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据不完全统计,二零一五年一月到七月底,河北张家口市、近郊与周边县3500多普通百姓,签名要求彻底清查中共周永康、薄熙来、江泽民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罪行,将江泽民这个幕后操纵活摘器官的罪魁祸首绳之以法。

看着征签表上的内容和图片,有人气愤地说:“这是谁干的?咱们找他去,谁让他这样干的?”有人看着活摘器官的罪行图片表说:“江泽民真是够坏、够狠的!”“江泽民真是坏透了。”一位七十岁左右的农民气愤地说:“江泽民真不是个正经东西,坏透了,害死那么多人!”

一个老乡说:“江泽民上台就没干好事,太坏、太不象话了。为了声张正义,我签名。”他把自己的名字签上,并按上了红手印。一厨师说:江泽民太没人性,他早就该遭恶报了,他祸国殃民、坏透了。

一位三十多岁的青年说:“炼法轮功的都是好人,修真善忍哪错了?共产党太邪恶了,迫害好人,干着连猪狗都不如的坏事,活摘器官,法西斯都没干的坏事,他们都干了。”他毫不犹豫地在征签表上签下自己的名字,并摁了红手印。

在 张家口周边县的附近村里,有四、五个人围上来,看到真相后,纷纷说:江泽民祸国殃民,迫害好人,我们要站在正义一边,随后都在反活摘征签表上签了名,摁上 自己的手印。之后在集市上,一位五、六十岁的老大姐看了反活摘图片表说:“没想到还有这样残忍的事,看江泽民的那心坏的!江泽民绝对没有好下场。”随后毫 不犹豫地签了名。

一位六十多岁的老大哥, 他看了反活摘图片表,气愤地说:“江泽民真没人性。”“杀人害命、罪大恶极,老天爷不会放过他。”并签名按了红手印。还有一位近七十岁的老人,仔细看了反 活摘图片,气愤地说:“江泽民是祸国殃民的暴君,没给国家和老百姓带来一点好处,这个江大魔头一点也不得人心,坏事干绝,天理难容。”

在一个山区,一村民看到征签表上的内容和图片,气愤地说:“这是谁干的?这是谁操纵干的?江泽民这个挨天杀的,肯定会下地狱的。”一个老乡说:“江泽民太坏了,太没人性了,早晚得审判他,这个名我一定签,为 咱老百姓伸张正义。”

还有一人说:“共产党不干一样好事,我深受其害,搞计划生育,扎大肚把我撵得无处躲藏。我就说法轮功好,修炼真善忍,遇事为别人着想,炼法轮功的都是好人。”

一位六十多岁的农民说:“共产党太邪恶了,连最低的做人的底线都没了,活摘器官,连猪狗都不如,共产党的罪恶真是登峰造极,罪不可赦……比法西斯还法西斯,干着最邪恶的事,真是天理不容。”

2015年8月13日星期四

是娘还是狼?


http://www.zhengjian.org/2015/08/13/147300.是娘还是狼?.html

 【正见网2015年08月13日】

“娘”和“狼”本是两个不同的字,含义完全相反:提到“娘”,人们的潜意识就是温柔、慈爱、恨不得把世上一切好东西都给儿女;提到“狼”,人们的潜意识就是极端的贪婪、自私,谎言、暴戾,就是个罪恶的化身。在现实生活中,两者不能也不会混为一谈。

但是在中国大陆,直到今天还是有人分不清,把中共这个豺狼当作母亲,当作“娘”。

2013年,我因为修炼法轮功被当地的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邪恶组织)绑架到劳教所。2014年12月底,有一天,大队的大队长突然进到车间里,叫大家起立唱《x啊,x啊,亲爱的妈妈》,特别是岁数大的,真的唱的热泪盈眶,真的把中共邪党当作了自己的妈妈。

去年,县里组织了一次送电影下乡,第一天晚上放映了一场歌功恶党的电影,第二天,就有人到村里卖毛泽东(魔头)的仿金头像,一个99元。许多群众说:“共产党真不是个好东西,给你洗洗脑,还不忘掠夺你一把。”最后是村里那几个老党员买走了几个。现在给那几个老党员讲真相,他们就会说你“反党”、“反党不会有好下场”等的话,说急眼了,就会蹦着说:“如果我是江泽民,我也会镇压法轮功。”

这就是最典型的善恶不分,把中共当作娘后的反常表现,没有了个人判断事物的标准,自己的大脑成了党大脑,是很容易被中共利用来做坏事的。

实际上,中共根本就不是一个为人民服务的政党,说它是豺狼一点也不过分。

从它的施政纲领上看,它就是一个魔鬼。《共产党宣言》是它的纲领性文件,开篇就表明了自己的身份:“1848年,一个幽灵,共产主义的幽灵,在欧洲的上空游荡。”能在空中游荡的幽灵,不就是魔鬼吗?!文件的整个内容充满了狂妄与无知,充满了谎言与血腥的赤裸裸暴力,反天地、反人性、反民族、反宇宙的邪教本性体现的淋漓尽致。为什么这么多的中国人研究马列、研究《共产党宣言》就看不到这一点呢?就是被中共的谎言与暴力迷惑了,吓住了,真话也不敢说了,说了真话就会被扣上“反党、反社会主义”,甚至“与国外反华势力勾结”的大帽子,从而大打出手,不仅连累自己,还会株连到家人、朋友。

中共从1949年篡取大陆政权以来,一改历史上与民休养生息,马放南山、刀枪入库的发展经济政策,而是迫不及待的大搞各种政治运动,迫害各级各类的善良民众,同时抛弃、摧毁中华五千年的传统文化,大搞造神运动,美化领导人,美化中共,以党妈妈的身份自居,鼓吹“爹亲娘亲都没有党亲”、“党的恩情比海深”等。

现实生活中,人们都能感受到真实的母爱是什么,完全是无私的付出与奉献。一个高中生曾对我讲过一句话:“我妈妈待我们最好了,可以为了我们做什么都行。”那么,中共这个党妈妈到底给了人民什么呢?它无私的付出与奉献了吗?它自己不种地,不做工,自吹是“人们的公仆”,却靠着无偿掠夺人民的财产中饱私囊,贪污腐败,警匪勾结,压榨人民……到今天为止,中共所做的一切都是在毁灭人类的道德与良知,毁灭着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条件。它披着“娘”的外衣,干着豺狼与魔鬼的勾当。

1992年5月,人类的道德大滑坡之时,法轮功如一颗耀眼的明星在中国大陆冉冉升起。法轮功的真、善、忍一下点燃了人们梦寐以求的道德追寻之梦,修炼法轮功的人,通过不断的学法,明白了人生的真谛与来在世上的真正目的,各行各业的人自觉自愿的按照真、善、忍的高标准的要求做好人,做一个更高标准的好人,带来了整体社会道德的回升,人们从法轮功身上看到了重塑中华民族道德的希望。然而,中共毕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邪教,耍流氓是它的本性,来在世上的目的就是败坏人类,把人们引向罪恶的深渊,最后被神佛销毁。所以,它就经过精心准备,无中生有,制造谎言,于1999年7月20日发动了对善良的法轮功修炼群体的灭绝式迫害。迫害的过程中,邪恶的手段无所不用其极,卑鄙而又残酷,无数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致死、伤、残,无数的家庭被迫害的妻离子散,更可怕的是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牟取暴利的人神共愤的罪恶也干的出来。为什么中共这个党妈妈这么的善恶不分,一定要打击真、善、忍这一普世的道德价值呢?就是因为中共是魔鬼。

今天中共邪党已经走向了穷途末路,摇摇欲坠,但是对法轮功的迫害仍然没有停止。当下法轮功学员正在拿起法律武器起诉江泽民,把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罪恶彻底的暴露给民众,目的是唤醒世人的正念与良知,救人。但是中共邪党还在阻挠与破坏,据明慧网报道,已经有十几万的民众起诉江泽民,但起诉状成功送达到最高检察院与最高法院的才有五万多份,大量的起诉状被中共的国安部门以危害国家安全为由扣押在北京的邮件(航空)处理中心。

所以,只要中共存在一天,它要害人的本质就永远不会变。这个党妈妈就是个狐狸精,在不同的时期变换着不同的谎言,以不同的“党妈妈”面目出现,很能迷惑人,也很能害人。

在今天这个社会里,唯一不变的就是法轮功学员的讲真相,不管以什么样的方式出现,都是为了众生的得救为出发点与目的,完全没有一点个人的私利。法轮功学员的大善大忍之行为,与中共的豺狼蛇蝎之行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个真相也在促使人们去思考:法轮功到底是什么,中共到底是个什么东西,中共到底是娘还是狼……

喜欢看古装戏的老年人都知道,擒住了奸贼,一定是大戏落幕之时,那就意味着戏终人散。今天,法轮功学员的诉江行为,是不是在顺应天意推动擒拿祸国殃民的大奸贼呢?法轮功学员在讲真相中,经常提到天灭中共,真的这个大奸贼拿住之时,会不会是天灭中共的开始呢?!真的到了那个时候,人还有选择的机会吗?

因此,今天这大戏落幕之前的大善与大恶的再次对比面前 ,就是人的最后一次选择机会,不管您身在何处,曾经做了什么,最后的选择机会面前,一念之差,真的是天壤之别,选择错了,将是自己生命长河中永远的遗憾与痛悔!

2015年8月12日星期三

山东蓬莱市179位法轮功学员控告元凶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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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目前山东蓬莱市已有一百七十九余名法轮功学员向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寄送了控告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控告江泽民在任国家主席时,利用手中权力,亲自发起、计划并实施的对遵循“真善忍”修炼的法轮功学员的残酷镇压,而且,即使其不在任,仍操控余党持续迫害至今,长达十六年之久。

山 东蓬莱市法轮功学员在这场毫无人性的迫害中遭到当地六一零办公室人员、派出所警察、国保人员的抄家、抓捕、拘留、毒打、劳教和判刑,公民信仰自由、公民言 论自由权、公民人身自由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公民的住宅和财产安全等宪法所赋予的权利均遭到侵犯,以下是部分学员控告书中的部分迫害事实和学员学法修炼后 受益的事实。

六十二岁的蔡玉聪女士,共计被非法劳教二次,每次三年,共六年;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三次,每次一个月,共三个月;被非法关押在 拘留所七次,第一次是十五天,第二次是十三天,第三次是一个月,第四次每晚被勒索八十元的住宿费,第五次十五天,第六次十五天,第七次也是十五天,共一百 零四天;被非法抄家五次。

她在控告书中写道:二零零五年冬月(阴历十一月),婆婆和丈夫听说我又被非法劳教三年,丈夫开着手扶拖拉机,拉上 婆婆到拘留所来看我,带来一些衣服。婆婆一见到我,就双腿跪下,老泪纵横,哭着说:你走了这么长时间,以后谁做饭给我吃呀?我明白老人的意思。婆婆八十多 岁了,还高血压,生怕哪一天去世了,再也见不到我了。我双手扶起老人,安慰她说:妈,这三年两年的一晃就过去了,等我回来做饭给你吃。就这样,婆婆和丈夫 凄凄惨惨地离开了拘留所。

到了淄博劳教所,我被分到二大队六班。大队长赵文辉,副大队长孙振洪,她们协同队长石伟、宋丽娟等逼我看诬蔑大法 的录像,看诬陷大法的书。用那些转化的人和吸毒犯包夹我,使用车轮战。我不转化,就不让我睡觉,不让我上厕所,白天晚上都站着,一站就是三天三夜。腿肿得 象水罐子,腿上、脚上的皮一块一块地往下掉。许多大法弟子跟我受同样的罪。不“转化”不让取钱,不让买东西,不许别人借钱、借东西,不许洗澡、洗衣服,不 准接见亲人。她们还执行株连九族的办法,你是哪个班的,就利用哪个班的人轮流陪你,不让她们睡觉,让她们恨你,从而误解大法、师父。

六十岁 的丛淑华女士,是大辛店中学的一位退休教师,修炼前因办黑板报,造成摔伤(工伤),留下严重的“颅底骨折后遗症”,那时,才二十九岁的丛淑华因此视觉、嗅 觉、听觉造成严重损伤,常年的头疼不能睡觉,年纪轻轻的五脏六腑都有毛病。自从学炼法轮功,都不知道睡觉的滋味的她能睡觉了,身上也有劲了,不知不觉中身 上各种病也都不治而愈了,世界观也发生了彻底的改变,知道自己如何做好人。真正体验了无病一身轻的状态。同时,按“真、善、忍”标准修心性提高层次,做到 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处处为别人着想。

在迫害开始后,丛淑华女士深受其害,她在控告书中写道:我曾被行政拘留三次,被绑架、抄家八次,劫持 到山东淄博王村劳教所洗脑一次。十六年来,给我及我的家人带来极大的打击,受到很大伤害。我的孩子从烟台技校毕业后,就业难,因为我们一家三口各自的户口 页上都打有法轮功监控户标志,孩子至今待业在家。

七十二岁的贾玉和是一九九九年三月份修炼法轮功的,他在控告书中写道:学炼后,我的世界观 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法轮功叫我们按“真、善、忍”做好人,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对儿女、对父母、对别人都好。修炼前,我多种疾病缠身,如:严重失眠、 失去记忆、消化不良、身体左部麻木、浑身疼痛等,整天躺在炕上不敢动弹,昼夜不能入睡。人家说度日如年,我真是度日如年啊。得法后,我不知不觉全身的病没 有了,无病一身轻,到现在我十几年没吃一粒药,身体健康。我还知道了做人的道理,处事做人都要做到“真、善、忍”,遇到矛盾向内找,事事都找自己,做事处 处为别人好。用法轮大法的标准要求自己。

贾玉和在控告书中写道:在这十多年的残酷迫害中,我五次被非法抓捕。一次次的绑架给我的亲人造成了 极大的伤害。我被以蓬莱公安局六一零警察聂希军为首的警察非法抓到看守所一次、非法关押洗脑班二次、绑架到拘留所二次,我还被迫流离失所一年,被敲诈勒索 一万多元人民币。我曾受到蓬莱市小门家镇派出所周姓所长的毒打和六一零警察聂希军的罚站、罚半蹲及毒打。

李宜芳女士在控告书中说:一九九八年七月,通过别人介绍我与老伴幸运的修炼法轮功,我俩相依为命,一起学习法轮功的著作《转法轮》, 一起炼功,严格按真善忍去要求自己,处处为别人着想,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我变得更善良了,做一个世上最好的人,随心性的提高我的身体发生很大的变化,原来 的病:大脑缺氧,心脏缺氧,严重的咽炎,颈椎病,腰疼,腿疼全身都是病,吃药也不好使的病全好了,真正体会到无病一身轻。

一九九九年七月, 江泽民集团下令非法抓捕法轮功修炼者,在二零零二年,我两次被蓬莱北沟栾口派出所非法抓捕关押,两次被非法抓捕到蓬莱“法制培训中心”马格庄洗脑班强迫洗 脑,两次共关押四十五天,失去了人身自由。我老伴程思远,是山东蓬莱北沟聂家村人,经修炼法轮大法身心健康,江泽民集团发起迫害后,经不起一次一次的打 击,一次一次的骚扰,在精神紧张担惊受怕后一病不起,与二零零四年不幸去世。如果没有这场迫害,我老伴不会就这么走了。我失去经济来源,给我造成生活困 难,家破人亡。

现年七十三岁的张兴周老先生也因为坚持信仰屡遭迫害,他在控告书中写道:在二零零一年,我为大法鸣不平、讨公道,去北京上 访,在烟台被抓。在潮水派出所,我同老伴(同修)遭到被强制劳动的迫害达三个月之久。二零零二年,在潮水政府办的洗脑班中被迫害一个多月。 二零零三年皇历腊月二十五,眼看就要过年了,潮水政府、政法委、派出所,一大群人突然闯入我家中,翻箱倒柜,抢走了大法书籍和师父法像,并把我与老伴绑架 至蓬莱监狱。在监狱里,犯人把我当成出气筒,无缘无故的四、五个人一起上来,把我打的鼻青脸肿。

最严重的是不让吃饭,当饿的时候,他们把一 些剩饭强迫我吃,不吃就被强行灌食。在把肠胃撑坏时,也不让上厕所,让我屙在裤子里,之后让我把裤子脱掉,扔到垃圾堆里,再叫我蹲在厕所里给我洗澡。在寒 风刺骨的冬天,四、五个人轮番的一点点往我身上浇水,一浇就是三、四个小时,直到他们累了。冬天里,只准穿一条薄薄的单裤,在里边,我差点被迫害致死。从 监狱出来后,我被劫持至蓬莱洗脑班迫害三个多月。另外,我曾四次遭蓬莱拘留所拘留迫害,每次都是十五天。

结语

虽 然这么多年对蓬莱地区法轮功学员直接迫害的是非法机构“六一零”公检法系统的有关人员,但今天对他们暂不予起诉,因为他们也是受害者,他们在江泽民的欺骗 诱惑下,为了家庭、为了工作,才对大法、对法轮功学员犯罪。希望他们能尽快醒悟,并改过赎罪,为自己和家庭的未来负责。

所有遭到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今天只起诉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我们坚信:所有法轮功学员今天所承受的迫害与镇压终将得到昭雪,元凶江泽民及其帮凶必将受到法律的审判,善恶到头终有报,正义终将在人间彰显。

2015年8月10日星期一

狂言逆天者的下场 / 作者: 陆文



http://www.zhengjian.org/2015/08/10/147220.狂言逆天者的下场.html
【正见网2015年08月10日】

从古到今存在着一个善恶有报的天理,对天地神佛心存敬畏,顺应天理而行者得福报;不信神佛,逆天理而行者遭恶报,做的坏事越大,恶报也越大。

唐朝岐州岐山县华阳乡王庄村有个人,姓凭名玄嗣。他一向粗犷不信佛,但他的母亲和兄长都虔诚信佛敬佛。

一次,玄嗣的母亲和兄长听说东都洛阳有舍利,想前往礼拜。玄嗣不让他们去,但是其母兄没有听他的话去了洛阳。等他们回家后,玄嗣大怒的说:"舍利有什么神验而前去礼拜?如果舍利有功德,我们家中的佛像也应该有功德。我马上取佛像烧掉他,看看有什么灵验。"说完,玄嗣将佛像扔入火中。他的母亲和兄长赶忙去救,但是佛像的下半身已经被烧毁了。忽然,站在旁边的玄嗣倒在地上暴死,但胸口尚有一丝热气。

三日后,玄嗣醒转过来,他告诉母亲和兄长,他曾经到了一处大概是地狱的所在,有大鸟飞来啄自己的眼睛,自己的舌头被按在火坑中烧烤,浑身困苦难忍。用手摸自己的眉毛、头发,全部脱落,周围一片黑暗。他周围的亲属看着他说:"你自己造下的罪业没有人可以代替。"

醒转后,玄嗣的想法已经与以前完全不一样了,他哭着说:"谤佛之罪,已经在我身上得到了报应,我只有叩头乞命了。"他昼夜哀号不止。他的母亲与兄长决定请僧人为其忏悔乞愿造像。

不久,玄嗣与母亲和兄长来到洛阳藏有舍利的佛塔前,五体投地,痛哭忏悔自己不信佛法之罪。忏悔后,玄嗣睡眠稍稍好了些。但是,一年后,玄嗣还是死了。

唐朝遂州叫赵文信的人,在贞观元年忽然暴死,不过三日后竟然苏醒。他讲述了自己这三日内在地府的所见所闻。

在他刚死的那天,就与其他十个人被一官吏带到了地府阎罗王的面前。这其中还有一个僧人。阎罗王先将僧人唤出,问道:“法师一生修了哪些功德?”僧人答道:“我从一出生开始就只诵《金刚般若经》。”阎罗王听了,惊起合掌赞道:“善哉善哉!法师如果一直念诵《金刚般若经》,当升入天界,为什么错来到这个地方?”话音刚落,忽见一天人来到将僧人接入了天国。

阎罗王随后将赵文信唤出,问他一生修了哪些功德。赵文信答道:“我一生并不曾读过什么佛经,只是喜欢读庾信(编者注:南北朝时著名的文人)的文章。”阎罗王说:“庾信是大罪人,现正在此受苦。可以让你一见。”遂命冥官将庾信带出。一会儿,只见出来一只乌龟,随即化作人形,并自说:“我是庾信,因为生前喜好作文章,在文章中妄引佛经,并杂糅俗书诽谤佛法,称佛法不及孔老之说,所以死后受罪报变龟身受苦。”

赵文信活过来后,将自己的经历告诉了所有的亲戚朋友。遂州这个地方的人喜欢猎采捕虫鱼,但凡是听了他的经历的人,都决定以此为鉴,永断杀业。

今天的中国大陆,被党文化洗脑后的中国人,已经不知道中华五千年传统文化为何物,真的把战天斗地的党文化当作了为人处事的真理与标准,没有了心法的约束,做起事来好坏不分,为了眼前的一点蝇头小利可以不顾一切。然而,天理才是永恒不变的,不以时代、个人或组织的意志为转移,没有贫富贵贱之分,顺应天理得福报,违背天理遭恶报。这才是实实在在的人间表现,是中共想遮掩也掩盖不了的事实。

法轮功是佛法修炼,随着法轮功真相的深入人心,人们越来越认识到了。自从中共邪党1999年7月开始群体灭绝式迫害法轮功以来,善恶报应就如影随形,一刻也没有停止过。那些不相信法轮功真相,把中共邪党的迫害密令当作保护伞,口出狂言的都没有得到好下场。

明慧网2015年8月4日刊登了一篇文章《休张狂,且看作恶者的下场》,文中讲述了邯郸地区恶报案例,在此引用几例:

不怕报应,不等于不遭报应

党殿军,邯郸市邯山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他在位期间为了眼前私利疯狂迫害法轮功学员,被他绑架、非法劳教或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多达数十人,他还经常在非法审讯时毒打、电击等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在法轮功学员对他讲真相劝其停止作恶时,否则会遭报时,他口口声声说:“我是共产党员,无神论者就是不怕遭报应。” 然而当报应来到时,他是显得那么的可怜与凄惨。他遭恶报得癌症后总是低着头怕别人知道,原来迫害法轮功学员时的嚣张气焰也没有了,于2004年死亡,死时才四十多岁。

叫嚣“我就是魔”的下场

李志德,男,成安县公安局局长。老家是邯郸峰峰矿区其人穷凶极恶,在任期间积极参与迫害,为邪党卖命。法轮功学员寻瑞林、王书军、翟连生、夏文仲被迫害致死该恶警是主要的责任人。他在抓捕法轮功学员时叫嚣:“我就是魔,我就是要吸了你们。”因其作恶多端恶报缠身得了食道癌,生不如死。

谎言逆天,恶警吉少春暴毙身亡

2012年8月23日,邯郸市曲周县公安局三中队队长吉少春一人开警车,在肥乡县路段,撞到前方的拖拉机上,吉少春当即死亡。

吉少春生前曾先后在邯郸曲周县河南町派出所任指导员,侯村派出所任所长、县公安局三中队队长。曲周当地的法轮功学员多次给吉少春讲法轮功真相,请他不要参与迫害法轮功。但吉少春根本听不进去,反而狂妄地叫嚣:“我就迫害了你们法轮功,迫害了你们法轮功弟子,迫害了你们的老师,为什么还不报应我?”现在吉少春岁数不大就暴毙身亡,了解吉少春生前所为的人都知道:这是他不听劝告,跟随中共迫害法轮大法而招致的恶报啊!

咒骂大法,郭从贵嘴被狗撕烂、死亡

郭从贵,男,死亡时63岁,他是邯郸武安市北关街街道办人员。郭从贵听信中共当局电视报纸的对法轮功的造谣,栽赃陷害,1999年7月20日,北关街道绑架多名法轮功学员到大队支部关押一晚。隔日后郭从贵见到法轮功学员后故意出言咒骂大法师父、嘲讽法轮功学员,在人前再次侮辱法轮大法,出尽丑行。

1999年7月,郭从贵突发疾病脑溢血被送到北京治疗。 六年后,咒骂佛法的恶报再次降临其身。郭从贵到邻居家送还农具,出邻居家门时突然遭到邻居家藏獒扑咬,藏獒将其扑倒后竟然专咬其嘴,并将其嘴撕烂,鲜血直流使其痛苦万分。

2011年左右,恶报再次降临郭从贵,郭从贵得癌症死亡。

诽谤大法,落个死无全尸的下场

曲周县西马连固袁宏现,由于听信了中共造假的谎言,当着众多人的面,说一些栽赃法轮功的话,并说“我才不上法轮功的当呢,到北京把人都烧死了。”2006年10月20日,他去赶庙会,借了邻居买的准备迎新娘的摩托车,带着妻子和两个孩子,走到桥上,和一辆三马车相撞,他本人当场死亡,妻子和两个孩子都受了伤,送进医院。他娘是个哑巴,看着他的死尸,内脏也被人挖走了。

作恶遭天谴,301医院也无用

白盾,男,原河北省邯郸市织染厂厂长,死亡时49岁。白盾受利益驱使及中共操控多次迫害邯郸市织染厂职工法轮功修炼者杨宝春。在邯郸安康精神病院院长王岩宾配合下曾将已遭受邯郸劳教所严重迫害被折磨的失去一条腿的杨宝春两次送入邯郸安康精神病院。并恶毒地扬言:杨宝春不写“保证书”,就一辈子别想从精神病院出来。人在做,天在看。迫害法轮大法及修炼者终究会害人害己。不久白盾得了肠癌,住北京301医院花销了巨额钱财医治也无效。2005年11月遭恶报不治身亡。

恶言谤佛,镇党委委员暴病而亡

曲周安寨镇党委委员袁宏亮99年秋后去该镇南马店村一学员家,进门见到挂着师父法像,在恶念指使下,大声辱骂师父、诽谤大法,结果第三天突然暴死。

辱骂佛法,清华乡派出所长张红旗死亡

张红旗,男,原武安市清华乡派出所长。2002年皇历腊月27日,张红旗配合武安市610绑架不少清华乡多名大法弟子。在清华乡派出所,张红旗狂言逆天,不但自己辱骂,还要每个大法弟子大声辱骂大法师父,如果不骂大法师父就不叫回家过年,立即送往看守所关押。 不长时间,张红旗终因自己迫害法轮功造下的无边罪业而导致恶报上身,在癌症的痛苦中死亡。

诬蔑大法,曲周任成河遭恶报毙命

任成河,男,54四岁,在侯村镇派出所任职期间积极配合中共及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学员。直接参与非法抓捕、绑架、拦截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以至非法送劳教。他曾多次带领街道闲杂人员夜间闯入法轮功学员家,在没有任何法律凭证的情况下,非法抄家,时不时地还污言秽语地诬蔑法轮大法,给他讲真相也不听,凌辱法轮功学员。 任成河这种不计后果的残害善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行径,导致他在2010年10月遭恶报患肺癌死亡。

诸如此类的口出狂言不信报应、污蔑法轮功遭报应的例子特别多,明慧网上有大量的报道,读来令人毛骨悚然。不怕遭报应,不等于没有报应,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今天法轮功学员为什么还要坚持讲真相?就是因为法轮功学员深深的明白:人的生命是最可贵的,不是这一生一世,也不是中共邪党宣传的没有来世转生等,特别在今天这个新旧宇宙交替的关键时刻,人的选择尤为重要,关系着生命的未来走向。中共邪党为什么要不遗余力的污蔑迫害法轮功?今天迫害法轮功的江氏流氓集团已经走向了穷途迷路,为什么还没有放弃对法轮功的迫害?法轮功学员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邮寄起诉江泽民的诉状,在北京和各个地方被违法拦截,这就暴露了中共的邪教本质与流氓嘴脸,中共一日不亡,它要害人的本质就永远不会变。它存在一天,就会不断的变换着谎言毒害人。

在法轮功真相面前,很多人都清醒了,看到了跟着中共走,不会有好下场。那些曾经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司人员,真的选择了放弃迫害,善待大法弟子,都得了不同程度的福报。

与中共邪党决裂,退出曾经加入过的党、团、队组织,放弃迫害法轮功,善待大法弟子,广传真相,一定有美好的未来;反之,不听劝阻,一意孤行,就要昧着良心跟着中共邪党走,迫害法轮功,不仅自己遭报应,还会祸及家人。

请认真吸取这历史的教训吧,做个聪明人,在法轮功真相面前,再做一次良心的选择吧!

2015年8月9日星期日

追查国际对迫害诉江法轮功学员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刑事控告书


http://news.zhengjian.org/2015/08/09/27635.追查国际对迫害诉江法轮功学员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刑事控告书.html
【正见新闻网2015年08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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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告人:
汪志远,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主席、法定负责人。
通信地址: P.O.Box 84,New York, NY 10116 USA;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被控告人:

迫害依法向中共最高检察院起诉江泽民的法轮功学员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被控告人名单具体见以下各自陈列的事实。

控告请求:

一、追究被控告人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绑架罪、侵犯通信自由罪、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非法剥夺公民的宗教信仰罪、非法拘禁罪、报复陷害罪,以及酷刑罪、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的刑事责任,并予以法律制裁!

二、赔偿被迫害人各100万美元!

事实和理由:

汪志远,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主席、法定负责人、主要负责对于国内外江泽民犯罪集团对法轮功及法轮功学员进行的迫害事实进行调查、取证、曝光及存档备用。

自从2015年5月国家实施“有案必立”的政策及法律以来,不断有法轮功学员就江泽民犯罪集团向国家的司法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以及公安部等举报自己因为修炼法轮功而遭到江泽民犯罪集团迫害的冤情,并对江泽民发起刑事控告。但是,江的帮凶为了阻止罪恶被揭发,通过各种手段对检举、控告人进行拦截、没收检举信,甚至再次剥夺他们的人身自由,继续视中国法律为无物,继续肆无忌惮的践踏公民的基本权利,已经达到无法无天的程度。本控告人根据从2015年6月4日至7月30日,接到举报并初步调查核实的证据、事实,向国家机关进行检举、控告。

2015年6月4日至7月30日,发生迫害案例至少36起,主要涉案人员397名,被迫害学员和家人达572人。很多法轮功学员是在邮局被抓,有的是邮寄诉江文件后,被警方骚扰和抓捕。迫害发生最多的省份是河北、黑龙江、天津、甘肃、山东等,另外还涉及内蒙古、陕西、重庆、山西、吉林、北京、辽宁、江苏、四川等省份、自治区和直辖市。
控告人提出举报、控告的主要事实如下:

█1、事实一:

被控告人一:宁增杰,定州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教导员;

被控告人二:张亚洲,明月店村书记

被控告人单位:定州市公安局、明月店镇派出所、镇政府

事实如下:

2015年7月7日早晨,定州市公安局、明月店镇派出所、镇政府和明月店村书记等7人,非法闯入法轮功学员张小芹、任淑坤、温国强、陈长保家中,将4人劫持到公安局单独非法审问,问他们“为什么写控告信”(4位学员于5月份到邮局给最高检察院寄出了控告江泽民控告书,也已收到最高检妥收短信,有学员看到其中一员警拿着他们寄给最高检的控告江泽民的控告书。)。随后,4人被送到定州市医院体检,因温国强、陈长保体检不合格,当天回到家中,张小芹、任淑坤被关押到定州市拘留所。定州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教导员宁增杰敲诈勒索10万人民币。

█2、事实二:

被控告人及单位:请最高检、最高法、公安部调查
事实如下:
从2015年7月9日中共大肆非法抓捕维权律师,至今已有至少236位维权律师和维权人士被刑拘、绑架等。并且大陆官方媒体已大肆抹黑维权律师,并逼迫其自污。

█3、事实三:

被控告人:请最高检、最高法、公安部调查
被控告单位:河北省张家口市委;天津市宁河县邮电代办点;陕西省宝鸡市公安局;黑龙江双城市公安局;

事实如下:

在中国一些地区发生了政法委、“610”和公安局员警,指使或强迫邮局拦截、私拆、扣留诉江信件,甚至非法抓捕诉江的法轮功学员的恶性事件。如河北省张家口市委非法要求邮政局和一些快递公司拒绝为法轮功学员邮寄起诉江泽民的诉状,天津市宁河县邮电代办点也发生工作人员无理盘查寄信者的事件。更为严重的是陕西省宝鸡市、黑龙江双城市等员警非法抓捕到邮局邮寄控告江泽民的诉状的法轮功学员。

█4、事实四:

被控告单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政法委;哈尔滨市辖属宾县公安局;哈尔滨市下辖双城市公安局;哈尔滨市公安局;哈尔滨市下辖依兰县公安局。
事实如下:

2015年5月底-6月初,哈尔滨市辖属宾县公安局非法要求邮局和一些快递公司拒绝为法轮功学员诉江提供邮递业务。2015年7月11日午后至13日凌晨,哈尔滨市下辖双城市公安局伙同哈尔滨市公安局,出 动大量警力非法抓捕当地邮寄控江诉状的法轮功学员,至少有46人被非法抓捕;7月21日至23日,双城又有23人(已回家的除外)被非法抓捕。7月22日,哈尔滨市下辖依兰县公安局又出动国保大队和派出所员警非法抓捕4名当地诉江法轮功学员,多名学员遭到骚扰。宾县宁远镇有17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其中12名女性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哈尔滨市第二看守所。截至2015年7月28日最新统计,哈尔滨市下辖双城市、依兰县、宾县至少非法抓捕诉江法轮功学员90人。

█5、事实五:

被控告人一:孙永波,黑龙江省副省长、政法委副书记兼公安厅厅长;
被控告人二:王小溪,哈尔滨市政法委书记;
被控告人三:任锐忱,哈尔滨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被控告人四:杨旭,依兰县政法委书记;
被控告人五:何占江,依兰县政法委副书记;
被控告人六:徐海波,依兰县“610办公室”主任;
被控告人七:徐艳,依兰县“610办公室”副主任;
被控告人八:赵卫东,依兰县“610办公室”办公室主任;
被控告人九:王庆丰,依兰县公安局局长;
被控告人十:赵朝贵,依兰县公安局政委;
被控告人十一:张英铎,依兰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
被控告人十二:宋宇哲,依兰县公安局国保副大队长;
被控告人十三:郝剑飞,依兰县公安局指导员;
被控告人十四:郭庆吉,依兰县公安局员警;
被控告人十五:凌文涛,依兰县公安局员警;
被控告人十六:毕秀波,依兰县公安局员警;
被控告人十七:刘彦成所长;
被控告人十八:吴军,西城派出所教导员;
被控告人十九:张玉,关岳派出所所长;
被控告人二十:李延权,关岳派出所副所长;
被控告人二十一:李玉文,三道岗镇派出所所长;
被控告人二十二:陈喜文副所长;
被控告人二十三:庄玉福,三道岗镇派出所员警;
被控告人二十四:李尚友,三道岗镇派出所员警;
被控告人二十五:郗景武,三道岗镇派出所员警;
被控告人二十六:卢玉林,三道岗镇派出所员警;
被控告人二十七:田才,三道岗镇派出所员警;
被控告人二十八:孙鹏,三道岗镇派出所员警;
被控告人二十九:孔山泉,迎兰派出所所长;
被控告人三十:李海鹰,迎兰派出所所长教导员;
被控告人三十一:刘忠伟,达连河派出所所长;
被控告人三十二:魏立新,达连河派出所教导员;
被控告人三十三:徐富,五国城派出所所长;
被控告人三十四:韩建忠,五国城派出所教导员;
被控告人单位:哈尔滨市第二看守所(鸭子圈看守所)。
事实如下:

2015年7月22日,黑龙江省依兰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和派出所员警从凌晨4点多开始就闯到依兰县多名法轮功学员家敲门、围困、非法抓捕。现已知当天有杜静、陶永文、曹汝杰等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骚扰。7月22日早4点半,员警非法闯到三道岗镇法轮功学员左先凤家砸门,还把左先凤家的水闸给拉下来。 随后三道岗镇派出所所长李玉文带人闯到左先凤的姐姐法轮功学员左先波家,非法抄家。早5点多法轮功学员付贵芹家也被县国保大队及西城派出所员警敲门骚扰,法轮功学员李春保家去两辆警车骚扰、围困。早7点多,法轮功学员陶永文被员警抓捕到依兰县公安局;杜静在自家的刷车厂,被依兰县公安局和五国城派出所非法抓捕,杜静现被非法拘留,非法关押在哈尔滨市鸭子圈看守所。绑架时员警称是哈尔滨让抓的。迎兰乡法轮功学员石艳杰被非法抓捕,现被非法拘留15天,关押在 哈尔滨鸭子圈看守所。达连河煤气厂职工法轮功学员曹汝杰在单位被员警抓捕,被非法拘留15天。22日上午,员警闯到依兰镇法轮功学员王文娟家敲门并拉断电闸。员警又闯到法轮功学员张可梅、张国栋家敲门骚扰。依兰县此次非法抓捕、骚扰行动,是受哈尔滨市政法委、“610”办公室指使,目的阻扰法轮功学员依法 控告江泽民。

被迫害人姓名:杜静、陶永文、曹汝杰、左先凤、左先波、付贵芹、石艳杰、王文娟、张可梅、张国栋。

被迫害人数目:10。

█6、事实六:

被控告人一:陈光,吉林省通化县政法委书记;
被控告人二:王海峰局长;
被控告人三:秦健,通化县公安局副局长(分管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被控告人四:张永辉,通化县公安局副局长(包保三棵榆树派出所);
被控告人五:王贻焕,通化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
被控告人六:丁某,通化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副队长(领人抄家);
被控告单位:三棵榆树派出所;通化市看守所;

事实如下:

2015 年6月26日上午10点多钟,辽宁省新宾县新宾镇法轮功学员张富春、郭庆凤、闫广玲、张国友、王翠莲、邓玉清、孙秀珍到吉林省通化县三棵榆树乡的邮局邮寄控告江泽民的材料时,被三棵榆树派出所的4名员警非法抓捕到三棵榆树派出所。然后通化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王贻焕带着国保员警到三棵榆树派出所,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审讯、恐吓等。6月27日下午,7人被通化县国保大队非法“刑事拘留”,关押到通化市看守所。关押期间,郭庆凤抗议非法关押绝食6天,后通化县 公安局国保家人让郭庆凤家人交10,000元取保候审。陆续被勒索10,000元的还有王翠莲和孙秀珍、闫广玲、张国友,张富春、邓玉清仍被非法关押于通 化市看守所。邓玉清家人请律师为邓玉清准备控告。7月9日,律师到通化市看守所见到了邓玉清,之后律师对通化县国保大队下了《要求依法撤销案件律师意见书》,表明:邓玉清在控告江泽民时,没有违法、犯罪,公民有控告的权利,而对控告人非法的抓捕,是有关部门在违法犯罪。并将《要求依法撤销案件律师意见书》送到通化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如果通化县国保大队继续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将对通化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提出控告。目前,邓玉清、张富春的“材料”已被通化 县国保送到通化县检察院申诉科。

被迫害人姓名:张富春、郭庆凤、闫广玲、张国友、王翠莲、邓玉清、孙秀珍。

被迫害人数目:7人。

█7、事实七:

被控告人一:赖恒红,重庆市南岸区政法委书记;
被控告人二:王虹,南岸区委政法委副书记、防邪办主任;
被控告人三:叶和平,南岸区公安分局局长;
被控告人四:邵德安,南岸区邮政局局长;
被控告人五:周锡兰,南岸区广阳镇“610办公室”工作人员;
被控告人六:刘勋,弹子石派出所大佛寺社区片警;
被控告人七:刘晓梅,大佛寺社区人员;
被控告人八:刘红玉,大佛寺社区人员;
被控告单位:南岸分局广阳派出所;南岸区分局弹子石派出所
事实如下:

2015年7月4日,重庆市南岸区法轮功学员徐萍、王其志(外地的)去弹子石邮局,邮寄自己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的诉状,被邮局工作人员打电话报警,徐萍、王其志被弹子石派出所员警非法抓捕,非法关押到歌乐山“洗脑班”迫害。2015年7月12日下午,南岸区广阳镇法轮功学员干昌林、朱先兰、藤彩金3人,到广阳镇邮局寄了控告江泽民的诉状邮件。7月15日上午11点左右,广阳镇“610办公室”人员周锡兰伙同广阳派出所和南岸公安分局的员警一行 10多人,对3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抄家,抄走法轮功书籍、真相资料等,并强迫干昌林、朱先兰、藤彩金3人写“保证书”,非法关押到“洗脑班”迫害。

被迫害人姓名:徐萍、王其志,干昌林、朱先兰、藤彩。

被迫害人数目:5人。

█8、事实八:

被控告人一:谢志强,天津市滨海新区政法委副书记、610办主任;
被控告人二:王志华,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大港分局局长;
被控告人三:苏贵军,天津市大港邮政局局长;
被控告单位:滨海新区公安局大港分局海滨派出所;天津市大港看守所
2015年7月19日,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油田法轮功学员韩铁强在采油社区邮局邮寄(最高检察院)起诉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的控告信。当时邮局的女业务员询问寄的什么,韩铁强回答是起诉江泽民的诉状,给此人讲法轮功被迫害真相。邮局工作人员非法将邮件扣押,并交到大港分局海滨派出所。7月23日上午,韩铁强和妻子先后接到派出所电话并到了派出所,他们在派出所被审讯期间,员警带开锁人非法撬门入室,进行抄家。下午韩铁强的妻子被放回,晚上10点多韩铁强被送到大港看守所非法关押,不准许家属见面。
被迫害人姓名:韩铁强和妻子,被迫害人数目:2人。

█9、事实九:

被控告人一:宋宏,河北省张家口市万全县政法委书记;
被控告人二:张奇兵,万全县“610办公室”主任;
被控告人三:王玉成,万全县公安局局长;
被控告人四:蒋爱国,万全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
被控告人五:荣斌,万全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
被控告人六:赵秀花,万全县公安局指导员;
被控告人七:李建民,高庙堡派出所所长;
被控告人八:田海,东洗马林派出所员警;
被控告人九:田元河,洗马林镇太平湾村书记;
被控告人十:孙发进,洗马林镇太平湾村村长;

事实如下:

河北省万全县高庙堡乡兵民村法轮功学员郭振山和妻子、郭泰以及洗马林的王润娥,2015年6月17日在洗马林邮局邮寄起诉江泽民的控告状,信件被邮局非法扣押到6月24—25号,高庙堡派出所所长李建民多次带万全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政委非法闯到郭振山家企图骚扰,因没人在家未得逞;2015年6月29日,万全县洗马林镇法轮功学员去郭磊庄邮局邮寄依法起诉江泽民的控告状,信件被县公安局国保员警非法扣押、拆开;洗马林派出所员警田海东带公安局国保大队的员警闯到法轮功学员张玉兰、王建梅、周风军家骚扰、恐吓,非法抄走法轮功书籍等私人物品;同日,洗马林镇太平湾村书记田元河、村长孙发进带县国保大队员警闯到太平湾村张素娥、李爱莲等3位法轮功学员家中骚扰、恐吓;高庙堡乡派出所所长李建民等人闯到兵民村法轮功学员任永花家非法抄家,抄走法轮功师父法像、书籍、音响等私人物品。
被迫害人姓名:郭振山和妻子、郭泰以及洗马林的王润娥,张玉兰、王建梅、周风军,张素娥、李爱莲,任永花。
被迫害人数目:11人。

█10、事实十:

被控告人一:黄超,陕西省宝鸡市政法委书记;
被控告人二:傅进军,政法委副书记、市“610办公室”主任;
被控告人三:白永强,“610办公室”副主任;
被控告人四:邹永忠,“610”办防控科副科长;
被控告人五:刘平厚,宝鸡市邮政管理局局长;
被控告人六:庞博,宝鸡市邮政局局长;
被控告人七:张安新,宝鸡市公安局局长;
被控告人八:李民,宝鸡市公安局副局长;
被控告人九:雷治理,宝鸡市公安局“610办”主任;
被控告人十:罗科岐,宝鸡市金台区政法委书记;
被控告人十一:尹忠强,宝鸡市金台区副书记、“610办公室”主任;
被控告人十二:郭掌伟,金台公安分局局长;
被控告人十三:张晓晨,宝鸡市渭滨区政法委书记;
被控告人十四:李果利,宝鸡市渭滨区“610”办主任;
被控告人十五:刘国辉,宝鸡市公安渭滨分局局长;
被控告人十六:韩晓斌,宝鸡市公安渭滨分局局长国保科科长;
被控告人十七:刘虎堂,宝鸡市公安渭滨分局局长国保一科;
被控告人十八:徐鹏春,宝鸡市石坝河派出所所长;
被控告人十九:严立章,宝鸡市渭滨区高家镇书记;
被控告人二十:王文庆,宝鸡市渭滨区高家镇镇长;
被控告人二十一:康旭东,宝鸡市渭滨区高家镇综治维稳中心所长;
被控告人二十二:乔亚军,宝鸡市渭滨区高家镇综治维稳中心副所长;
被控告人二十三:杨飞,宝鸡市渭滨区高家镇综治维稳中心工作人员;
被控告人二十四:司家鹏,宝鸡市渭滨区高家镇综治维稳中心工作人员;
被控告人二十五:胡嘉,宝鸡市渭滨区高家镇综治维稳中心工作人员;
被控告人二十六:甄宝庆,宝鸡市渭滨看守所所长;
被控告单位:高家村派出所;宝鸡市看守所;金台区看守所;

事实如下:

2015年7月5日起,宝鸡市政法委伙同宝鸡市公安局、各分局、派出所员警,出动多辆警车,非法抓捕当地法轮功学员,抄家、威胁、恐吓。7月6日下午7点钟,王玉玲在供电局家中被金台分局员警非法抓捕,非法关押在金台拘留所。7月7日上午,渭滨区高家镇苟家岭村五组法轮功学员杨小红连同她5岁的小儿子一并被员警非法抓捕。7月7日下午,渭滨区高家镇新安村法轮功学员田世武、刘引梅夫妻被渭滨公安分局员警非法抓捕;孙书文被渭滨分局石坝河派出所员警非法抓 捕、非法抄家。7月9日中午,高家镇法轮功学员张金满被渭滨公安分局员警以谈话为名带走,现非法关押在宝鸡看守所。截至目前,已知被劫持的法轮功学员有 20多名,多人被非法关押在宝鸡市渭滨区看守所、宝鸡市看守所、金台区看守所。据查,被非法抓捕的法轮功学员多数曾邮寄过控告江泽民的诉讼状。宝鸡市邮政 分离处从6月16日对法轮功学员投递到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的控告江泽民的邮件进行扣押,并一直未回复,有100多份快递被非法扣押,去查询时,他们推诿说16个工作日后答复,过后既没有回复。6月底,宝鸡市法轮功学员王玉芝在清姜邮局寄出了“诉江控告状”,但邮件被宝鸡市拦截在当地,一直没有发出,王玉芝多次前去询问,最后邮局人员威胁:让公安和你说话。7月7日,渭滨公安分局员警非法闯入王家进行抄家,并非法抓捕了王玉芝,抄走法轮功书籍、真相资料、 光碟等。

被迫害人姓名:王玉玲,杨小红连同她5岁的小儿子,田世武、刘引梅,孙书文,张金满,王玉芝等。

被迫害人数目:20人。

█11、事实十一:

被控告人一:袁桐利,天津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

被控告人二:赵飞,天津市公安局局长;
被控告人三:苗宏伟,天津市委“610办公室”主任;
被控告人四:李宝生,天津市委“610办公室”副主任;
被控告人五:刘宝迎,宁河县政法委书记;
被控告人六:岳文平,宁河县“610办公室”主任;
被控告人七:刘宏山,宁河县邮电局局长;
被控告人八:白志娟,宁河县邮电局副局长;
被控告人九:刘玉顺,宁河公安分局局长;
被控告人十:郑顺红,宁河公安分局副局长(主管迫害法轮功);
被控告人十一:杨志强,宁河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
被控告人十二:祖军,宁河公安分局副大队长;
被控告人十三:运沛刚,宁河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队员;
被控告人十四:王建忠,宁河县廉庄乡派出所所长;
被控告人十五:王贵旺,岳龙镇派出所所长;
被控告人十六:王志利,岳龙镇派出所副所长
被控告人十七:李德龙,岳龙镇派出所教导员;
被控告人十八:王海军,镇北派出所所长;
被控告人十九:杨树俊,芦台派出所所长;
被控告人二十:项峥,芦台派出所副所长;
被控告人二一:宁河镇派出所所长陶洪春;
被控告人二二:王志生,丰台派出所所长;
被控告人二三:唐立军,桥北镇派出所所长;
被控告单位:宁河县看守所;宁河县拘留所;

事实如下:

自2015年6月15日起,天津市宁河县邮局违法拒绝邮寄、扣押当地法轮功学员邮寄到最高检察院起诉江泽民的信件。6月24日上午,天津市政法委书记、市总工会主席袁桐利到宁河县视察“三严三实”的落实情况,陪同的有宁河县政法委书记刘宝迎。当晚,天津市“610办公室”等部门在宁河秘密部署抓捕诉江的法轮功学员。6月25日,法轮功学员莫伟秋、董朝凤、田丽、李春霞、任秀云、唐洪秀、朱淑君7名被非法抓捕;6月30日,胡桂金、王凤仙、冯少华、方义霞、 赵秀元、王英梅被非法抓捕;之后陆续又有法轮功学员黄凤莲、翟士岐、杨桂荣、高景义、孙焕莉、张永利、李景忠等多人被非法抓捕。其中:王凤仙于当日回家, 董朝凤被取保候审,王英梅因身体原因回家,朱淑君被非法拘留10天已回家,赵秀元已回家。其他人仍被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黄凤莲的丈夫(没有修炼法轮功) 看到自己的妻子被带上警车,上前敲警车的玻璃,要求放人,四、五个员警下车后发生冲突,她丈夫被员警戴上铐子带走。员警打人这一过程,被一路人用手机全程拍下来并喊:“员警打人了!”员警见状将路人抓捕并殴打,将手机拍下的档删除,并将其带到派出所关押了一天一夜。7月13日得知,黄凤莲的丈夫被以“暴 力袭警”,判刑4年,罚款2万元。黄凤莲被非法刑拘3个月。

被迫害人姓名:莫伟秋、董朝凤、田丽、李春霞、任秀云、唐洪秀、朱淑君,胡桂金、王凤仙、冯少华、方义霞、 赵秀元、王英梅,黄凤莲、翟士岐、杨桂荣、高景义、孙焕莉、张永利、李景忠,黄凤莲的丈夫,一路人。

被迫害人数目:22人。

█12、事实十二:

被控告人一:庄春来,河北省定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
被控告人一:刘旺,定州市政法委副书记、防范办主任;
被控告人一:李建保,定州市防范办(610)副主任;
被控告人一:梁金龙,定州市防范办(610)副主任;
被控告人一:于淑辉,定州市防范办(610)副主任;
被控告人一:马铁柱,定州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
被控告人一:宁增杰,定州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教导员;
被控告人一:李铁柱,定州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副队长;
被控告人一:赵少华,定州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副队长;
被控告人一:马云飞,定州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副队长;
被控告人一:黄玉欣,明月店镇书记;
被控告人一:陈建龙,明月店派出所所长;
被控告人一:杨军平,明月店派出所指导员;
被控告人一:张凯,明月店派出所副所长;
被控告人一:郝亮,明月店派出所副所长;
被控告单位:定州市拘留所

事实如下:

2015年7月7日早6点30分左右,河北省定州市公安局、明月店镇派出所、镇政府和明月店村书记等7人,闯入明月店村法轮功学员张小芹、任淑坤、温国强、陈长保家中非法抄家,抄走手机、法轮功书籍等私人物品,并将4人非法抓捕到公安局单独审问。起因是张小芹、任淑坤、温国强、陈长保于2015年5月份通过邮局给最高检察院寄出了控告江泽民的控告书(已收到最高检妥收短信),有学员看到其中一个员警拿着他们寄给最高检的控告江泽民的控告书。随后,张小芹、任淑坤、温国强、陈长保4人被送到定州市医院体检,因温国强、陈长保体检不合格当天被放回,张小芹、任淑坤被非法关押到定州市拘留所迫害。

被迫害人姓名:张小芹、任淑坤、温国强、陈长保。

被迫害人数目:4人。

█13、事实十三:

被控告人一:宋乐强,山东省蓬莱市政法委书记;
被控告人二:李杰峰,山东省蓬莱市"610办"副主任;
被控告人三:曲冠玲,蓬莱市公安局局长;
被控告人四:刘玉明,蓬莱市公安局国保队长;
被控告人五:崔洪勋,蓬莱市北沟镇党委书记;
被控告人六:孙恒玉,蓬莱市北沟派出所所长;
被控告人七:姜贵成,蓬莱市北沟派出所副所长;
被控告人八:刘作勇,蓬莱市北沟派出所副所长;
被控告人九:于建宏,蓬莱市邮政局局长;
被控告人十:郝建伟,蓬莱市局拘留所所长;

事实如下:

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市北沟镇聂家村法轮功学员聂丽华、姜秀梅、齐淑荣到北沟邮局寄控告江泽民的诉状,邮局人员收了邮费却拒寄,并拒绝退邮费。在3位法轮功学员的坚持下,邮局人员问过负责人后,说让他们回去派代表来拿诉状和邮费。2015年7月14日下午3点左右,聂丽华、姜秀梅、齐淑荣到了邮局,邮局人员却立即报警,北沟派出所员警将聂丽华、姜秀梅、齐淑荣非法抓捕,现被非法拘留在蓬莱市拘留所。
被迫害人姓名:聂丽华、姜秀梅、齐淑荣。
被迫害人数目:3人。

█14、事实十四:

被控告人一:邹德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政法委;
被控告人二:白音尔,内蒙古赤峰市“610办公室”主任;
被控告人三:毕兆东,内蒙古赤峰市“610办公室”副主任;
被控告人四:王琳琮,赤峰市寄递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被控告人五:李彬,赤峰市邮政管理局局长;
被控告人六:潘伟国,敖汉旗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防范办(610)主任;
被控告人七:刘永,敖汉旗邮政局局长;
被控告人八:滕海魁,敖汉旗公安局局长;
被控告人九:刘瑞志,敖汉旗公安局局长副局长(主管迫害法轮功);
被控告人十:李国才,敖汉旗公安局局长国保大队队长、旗防范办副主任;
被控告人十一:郑晓东,敖汉旗公安局局长国保大队副大队长;
被控告人十二:张清哲,四道湾子派出所所长;
被控告人十三:鞠文林,赤峰市红山区政法委书记;
被控告人十四:庞建锐,赤峰市红山区防范办副主任;
被控告人十五:梁占廷,赤峰市红山区红山公安局局长;
被控告人十六:许海荣,赤峰市红山区红山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
被控告人十七:张代合,赤峰市红山区红山公安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
被控告人十八:韩学军,赤峰市红山区红山公安局国保大队指导员;
被控告人十九:布仁,赤峰市红山区红山公安局国保大队员警;
被控告人二十:贺新国,赤峰市红山区红山公安局国保大队。
事实如下:

2015年7月2日上午11点左右,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四道湾子镇法轮功学员任长芬、于占祥、祁玉英、盛秀环、王芝、闫请芝、敬福荣、刘艳芝、李凤芹等9 人到本镇邮政所邮递依法起诉迫害法轮功的原凶江泽民的控告书时,被邮递人员拒绝并报警,随后被四道湾子派出所员警非法抓捕,敖汉旗“610”人员赶到后, 晚7点前,陆续放了闫请芝、敬福荣、刘艳芝、李凤芹4人,其馀5人于当晚被非法关押到敖汉旗拘留所,非法拘留10天。2015年7月12日,王芝被放回家,于占祥、任长芬、盛秀环、祁玉英被非法送到赤峰市“洗脑班”继续迫害,同时被非法关押在赤峰市“洗脑班”的还有红山区的法轮功学员宝志琴,她于7月6 日去邮局邮寄诉江材料被红山公安分局员警非法抓捕,非法拘留5天后送入“洗脑班”继续迫害,已绝食7天
被迫害人姓名:任长芬、于占祥、祁玉英、盛秀环、王芝、闫请芝、敬福荣、刘艳芝、李凤芹。
被迫害人数目:9人。

█15、事实十五:

被控告人一:安伟华,河北省沧州市政法委书记;
被控告人二:王靖,沧州市市委防范办(610)副主任;
被控告人三:代文福,沧州市公安局新华分局局长;
被控告人四:张英杰,沧州市公安局新华分局国保队长;
被控告人五:张正,沧州市公安局新华分局教导员;
被控告人六:沧州市看守所;
被控告人七:泊头市泊镇财政所
事实如下:

河北省沧州市法轮功学员常玉金(女),2015年7月7日被沧州市公安局新华分局国保大队非法拘留。藉口因为她是沧州市第一个向最高检察院依法起诉迫害法 轮功的首恶江泽民的人。7月6日,常玉金所在单位泊头市泊镇财政所把她叫去,说是北京最高检察院来人,要见她,家人过去的,发现是当地的“610”人员和 国保员警,他们声称因为常玉金起诉江泽民,上边有批示。并说诉江快递都在北京市邮件处理中心被扣押,不能送达高检。(沧州6月30日以后邮寄的起诉书都没收到回执)7月7日早晨,沧州市公安局新华分局国保大队员警把常玉金非法抓捕到公安局,下午非法关押到沧州市看守所。7月8日,国保大队教导员张正再次闯到常玉金家中非法抄家。
被迫害人姓名:常玉金。
被迫害人数目:1人
主要涉案人员数目:5人

█16、事实十六:

被控告人一:黑龙江省委政法委书记杨东奇;
被控告人二:孙永波,黑龙江省副省长、政法委副书记兼公安厅厅长;
被控告人三:王小溪,哈尔滨市政法委书记;
被控告人四:任锐忱,哈尔滨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被控告人五:逯景隆,双城市委书记;
被控告人六:郭玉志,双城市政法委书记;
被控告人七:姜宏伟,双城市政法委副书记、“610办公室”主任;
被控告人八:赵凤海,双城市公安局局长;
被控告人九:李树智,双城市公安局副局长;
被控告人十:肖继田,双城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
被控告人十一:王玉彪,双城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副队长;
被控告人十二:朱彦臣,双城市公安局员警;
被控告人十三:吕宏军,双城市公安局员警;
被控告人十四:关义,双城市公安局员警;
被控告人十五:李辉,双城市公安局员警;
被控告人十六:张林,双城市公安局员警;
被控告人十七:常爱民,双城市希勤乡希勤村治保;
被控告人十八:姜艳龙,双城市希勤派出所所长;
被控告人十九:刘向海,双城市希勤派出所员警;
被控告人二十:陈玉庄,双城市新兴派出所所长;
被控告人二十一:车照东,双城市新兴派出所副所长;
被控告人二十二:李勐,双城市东官派出所所长;
被控告人二十三:苏永生,双城市水泉派出所所长;
被控告人二十四:赵晓良,双城市朝阳派出所所长;
被控告人二十五:辛丕岩,双城市幸福派出所所长;
被控告人二十六:安澄宇,双城市公正派出所所长;
被控告人二十七:王恩华,双城市农丰派出所所长;
被控告人二十八:许宏图,双城市单城派出所所长;
被控告人二十九:杜清娟,双城市单城派出所员警;
被控告人三十:袁福顺,双城市同心派出所所长;
被控告人三十一:刘国庆,双城市站前派出所所长;
被控告人三十二:何学,双城市兰陵镇派出所所长;
被控告人三十三:孙立伟,双城市东风派出所所长;
被控告人三十四:侯广义,双城市金城派出所所长;
被控告单位:哈尔滨市鸭子圈看守所;哈尔滨市故乡看守所;
事实如下:

2015年7月11日,黑龙江哈尔滨双城市公安局伙同哈尔滨市员警,出动多辆警 车,从11日午后开始至13日凌晨,非法抓捕当地法轮功学员。目前已知共46人(已回家的除外)。参与非法抓捕的哈尔滨市员警称,是因控告江泽民的事,要带走法轮功学员所谓“协助调查”。被非法抓捕的多数法轮功学员曾邮寄过控告首恶江泽民的诉讼状。
被迫害人姓名:据不完全统计,已知被非法抓捕的法轮功学员名单如下:
同心乡:高会玲
农丰镇:陈云霞、佟桂华
公正乡:奚秀兰、崔丽梅、陶占武
幸福乡:马静波
联兴乡:武淑华、关洪云、老方太太、王亚民
希勤乡:李霞、乔成华
新兴乡:王正星、马伟荣、王亚丽、小莲
朝阳乡:林德民、程淑兰、郭玉环、张淑芹、辛宪如
东官镇:高士昌、王淑芬
五家镇:苍淑慧、刘玉华
周家镇:侯桂兰、徐淑香
韩甸镇:刘庆杰
万龙乡:陈术多、薛辉、张术侠
青岭乡:耿艳华、何小凡夫妇、张百寻妻
水泉乡:申秀莲
城镇万家村付家窝棚:郑文平
城镇东北隅:李秋梅
亚麻厂:金继伟、王秀玲、韩秀华
石家窝棚:杨松林
四小:杨继光及妻子王丽君
市医院:姜丽娟
7月21日至23日又有23人(已回家的除外)被非法抓捕,名单如下:
水泉乡:夏兴伟 陈永兰
韩甸镇:张军 董术方 赵淑兰 张桂芬
东官镇:贲兴和
五家镇:关少青 王淑芳 邱华
联兴乡:安小影 寇桂民 孙亚珍
新兴乡:潘明月
友联村:武爱香 刘秀坤
单城镇:李彩芬
团结乡:关淑芬、邹晓杰
西南隅:刘利
东北隅:王家安、王文娟姐妹二人
被迫害人数目:69人。

█17、事实十七:

被控告人一:韩士军,北京市房山区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区综治办主任、区维稳办主任、区“610办”主任;
被控告人二:鹿进宝,北京市房山公安分局局长;
被控告人三:刘长剑,房山公安分局城关派出所所长;
被控告人四:刘文军,房山公安分局城关派出所副所长;
被控告人五:张余海,北京市房山区邮政局局长。
事实如下:
2015年7月11日上午,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开古庄村法轮功学员王金玲和吴庄村法轮功学员李淑文,到房山区邮局寄发控告江泽民的控告状,从邮局出来后被房山公安分局城关派出所员警非法抓捕。员警于当日下午3点闯到王金玲家非法抄家,4点多闯到吴庄李淑文家非法抄家。王金玲、李淑文俩人现下落不明。
被迫害人姓名: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开古庄村法轮功学员王金玲和吴庄村法轮功学员李淑文。
被迫害人数目:2人。

█18、事实十八:

被控告人一:杨旭,黑龙江依兰县政法委书记;
被控告人二:何占江,黑龙江依兰县政法委副书记;
被控告人三:徐海波,黑龙江依兰县“610办公室”主任;
被控告人四:徐艳,黑龙江依兰县“610办公室”副主任;
被控告人五:赵卫东,黑龙江依兰县“610办公室”主任;
被控告人六:王庆丰,黑龙江依兰县公安局局长;
被控告人七:李柏河,黑龙江依兰县公安局副局长(分管国保大队);
被控告人八:张英铎,黑龙江依兰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
被控告人九:宋宇哲,黑龙江依兰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
被控告人十:郝剑飞,黑龙江依兰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指导员;
被控告人十一:郭庆吉,黑龙江依兰县公安局员警;
被控告人十二:凌文涛,黑龙江依兰县公安局员警;
被控告人十三:毕秀波,黑龙江依兰县公安局员警;
被控告人十四:李玉文,黑龙江依兰县三道岗镇派出所所长;
被控告人十五:陈喜文,黑龙江依兰县三道岗镇派出所副所长;
被控告人十六:庄玉福,黑龙江依兰县三道岗镇派出所员警;
被控告人十七:李尚友,黑龙江依兰县三道岗镇派出所员警;
被控告人十八:郗景武,黑龙江依兰县三道岗镇派出所员警;
被控告人十九:卢玉林,黑龙江依兰县三道岗镇派出所员警;
被控告人二十:田才,黑龙江依兰县三道岗镇派出所员警;
被控告人二十一:孙鹏,黑龙江依兰县三道岗镇派出所员警;
被控告人二十二:黄海秋,黑龙江依兰县三道岗镇派出所员警;
被控告人二十三:卢玉林,黑龙江依兰县三道岗镇派出所员警;
被控告人二十四:刘鑫,黑龙江依兰县三道岗镇派出所员警;
被控告人二十五:李群山,黑龙江依兰县三道岗镇派出所员警;
被控告人二十六:王奎,黑龙江依兰县三道岗镇派出所员警;
事实如下:

2015年6月30日到7月1日,依兰县近10名法轮功学员到邮局邮寄了起诉江泽民的诉状,到7月5日还没有收到回执,上网查物流发现寄出信件仍滞留在依 兰县没动。给邮局打电话询问原因,邮局告知是依兰县“610办公室”下命令让邮局邮寄别耽误赚钱,然后“610”人员在依兰县信件分拣处将信截下。7月6 日,依兰县“610”人员到依兰县三道岗镇邮局把监控录影拿走。7月9日,依兰县“610”人员到团山子乡李新贵(音)家去骚扰。随后,7月10日,依兰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及三道岗镇派出所员警全部出动,到邮寄诉江信的法轮功学员家非法搜查,抓捕、抄家,当魏秀兰上前制止被员警打倒在地;赵淑香、赵淑艳姐妹 俩在家中被非法抓捕到依兰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早8点左右,员警非法闯到三道岗镇吉利村张淑荣家抄家,当时张淑荣不在家,员警又到张淑荣的嫂子家非法抄家; 三道岗镇派出所还到左先凤的单位去找她,当得知她在装修房子,员警郗景武又到售楼处去骚扰;与此同时,员警从早上6点多一直在法轮功学员丁学平家敲门,之 后街道等多个部门人员到门口威胁要撬开门。上午11点左右,丁学平被非法抓捕,因丁学平的丈夫刚去世不久,家中11岁的孩子无人照顾,员警就将她放回 家;7点多刘文秀被劫持,中午回到家;9点多,刘文波也被非法抓捕。员警声称,那些已经将控告书邮到高检的法轮功学员由省厅处理。目前,赵淑艳、赵淑香姐妹已被非法拘留15天。
被迫害人姓名:李新贵,魏秀兰,赵淑香、赵淑艳,张淑荣,左先凤,丁学平,刘文波。
被迫害人数目:8人。

█19、事实十九:

被控告一:刘宝兴,辽宁省阜新市政法委书记;
被控告二:栾利民,阜新市“610办公室”主任;
被控告三:杨振福,阜新市公安局局长;
被控告四:刘思伟,阜新市公安局国保支队队长;
被控告五:段百炼,阜新市海州公安分局西阜新派出所(西铁派出所)所长;
被控告六:许春利,阜新市海州公安分局西阜新派出所(西铁派出所)副所长;
被控告七:祁建民,阜新市海州公安分局西阜新派出所(西铁派出所)副所长;
被控告八:史洪光,阜新市海州公安分局西阜新派出所(西铁派出所)副所长;
被控告九:孙华,,阜新市海州公安分局西阜新派出所(西铁派出所)指导员;
被控告十:王玉柱,阜新市海州公安分局西阜新派出所(西铁派出所)片警;
被控告十一:张永鹏,阜新市海州公安分局西阜新派出所(西铁派出所)片警;
被控告十二:贾占玉,阜新市海州公安分局西阜新派出所(西铁派出所)片警;
被控告十三:王玉玺,阜新市彰武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被控告十四:卢建国,彰武县公安局副局长;
被控告十五:崔海峰,彰武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
被控告十六:王忠奎,彰武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
被控告十七:张达,后新秋派出所所长;
被控告十八:马玉权,阜新市新邱公安分局长营子派出所所长;
被控告十九:赵峰,阜新市街基派出所所长;
被控告二十:曹炳海,阜新市中部派出所所长;
被控告单位:阜新市看守所。
事实如下:

2015年7月9日中午,辽宁阜新市西铁法轮功学员王杰,在家中被阜新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西铁派出所员警非法抓捕,家中笔记本电脑、印表机、光碟,还有3 万多元的现金和一个4千元的存款折均被非法抄走。当晚,王杰被非法关押到阜新市看守所。家人去阜新市公安局要人,员警声称是因为起诉江泽民的事被非法抓捕。2015年6月29日,阜新市彰武县后新秋镇法轮功学员白秀华、周风云、陆艳芹,在兴隆堡镇邮寄起诉江泽民的信件时,被派出所员警抓捕。目前一人因血 压高被放回,另外两人被罚款、非法拘留。2015年7月8日,阜新法轮功学员杨秀芬被非法抓捕、非法关押到新地看守所。2015年7月9日,阜新市新邱公 安分局所属派出所员警,开车到多名法轮功学员家骚扰,调查控告江泽民一事。
被迫害人姓名:王杰,白秀华、周风云、陆艳芹,杨秀芬。
被迫害人数目:5人。

█20、事实二十:

被控告一:李青春,河北省张家口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被控告二:宋和,张家口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维稳办主任
被控告三:田帆,防范办(610)副主任;
被控告四:王玉洁,张家口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被控告五:张睿,国保支队副支队长;
被控告六:武永祥,怀安县政法委书记、统战部部长;
被控告七:梁利军,怀安县公安局局长;
被控告八:张斌,怀安县公安局副局长;
被控告九:白世旺,怀安县公安局副局长;
被控告十:王小斌,怀安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
被控告十一:程俊清,怀安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教导员;
被控告十二:李建江,怀安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员警;
被控告十三:袁继斌,怀安县公安局巡警大队长;
被控告十四:白洁,怀安县柴沟堡镇书记;
被控告十五:杨平,怀安县柴沟堡镇综治办公室主任;
被控告十六:王飞,怀安县柴沟堡镇综治办公室副主任;
被控告十七:武富彪,怀安县柴沟堡镇派出所所长;
被控告十八:李强,怀安县柴沟堡镇司法所所长;
被控告十九:张家口市看守所;怀安县看守所。
事实如下:

2015年7月8日上午,怀安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员警20多人非法撬门闯入已起诉江泽民的法轮功学员杨淼的家,当时杨淼不在家,他们暴力踹开卧室的门,非法抓捕了杨淼的妻子张荷花、女儿(未修炼,现已回家)和其他5位来串门的法轮功学员任玉莲、赵彦平、于英明、王小林、王小娣姐妹俩,并非法抄家,抄走法轮功书籍和一些私人物品,还有她们写的没邮寄出去的给最高检察院控告江泽民的信件。于英明第二天被非法关押到怀安县看守所,目前已回家。下午,被非法抓捕的法轮功学员家属到怀安县公安局门口等着见人,员警却一直搪塞,不让家属见人,还用手机给家属拍照,晚上10点左右,柴沟堡镇“维稳办”人员谩骂、威胁、推搡这些亲属。第二天,家属又来到公安局门口,还是不让见人,让他们回家等着。下午有家属打电话给公安局的人员询问,得到的答复是:张荷花、赵彦平、王小林、王小娣已于当天下午2点被送往张家口市看守所,拘留半个月。据举报,张家口市公安局直接参与了这次非法抓捕行动,起因是怀安县法轮功学员给最高检察院写起诉迫害法轮功的原凶江泽民的控告信。
被迫害人姓名:杨淼,张荷花、女儿,任玉莲、赵彦平、于英明、王小林、王小。
被迫害人数目:8人。

█21、事实二十一:

被控告一:孙志江,河北省定兴县公安局局长(2014年1月7日任);
被控告二:张长所,定兴县柳卓乡派出所所长;
被控告三:董金铎,定兴县柳卓乡派出所副所长;
被控告四:高雪峰,定兴县柳卓乡派出所员警;
被控告五:崔景旭,定兴县邮政局局长;
被控告单位:定兴县固城邮政支局;定兴县拘留所。
事实如下:

2015年7月7日下午2点,河北省定兴县柳卓乡西江村法轮功学员王德福、仁金凤、鹿连霞去固城邮政支局邮寄给最高检察院诉讼迫害法轮功的原凶江泽民的控告信快件,被固城邮局工作人员伙同定兴公安局国保大队员警非法抓捕,被劫持到定兴县拘留所非法拘留。这3位法轮功学员随身还携带着当地其他法轮功学员写好的控告信,均未寄出。
被迫害人姓名:王德福、仁金凤、鹿连霞。
被迫害人数目:3人。

█22、事实二十二:

被控告一:泽巴足,甘肃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被控告二:马湘贤,甘肃省政法委副书记、防范办(610 办公室)主任;
被控告三:姬平,甘肃省防范办(610 办公室)副主任;
被控告四:金祥明,兰州市政法委书记;
被控告五:段海明,兰州市政法委副书记、“610办”主任(2013.11任);
被控告六:朱守科,兰州市公安局局长;
被控告七:陈志光,兰州市公安局局长国保大队队长;
被控告八:张海滨,兰州市红古区常委、政法委书记;
被控告九:张学峰,兰州市红古区公安分局局长;
被控告十:薛军,兰州市红古区公安分局政委;
被控告十一:马维杰,兰州市红古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被控告十二:赵振国,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派出所所长;
被控告单位:兰州市第一看守所;兰州市红古区看守所。
事实如下:

2015年6月18日晚,在兰州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及兰州市红古公安分局副局长马维杰亲手策划下,红古公安分局出动警力非法抓捕了兰州市红古区法轮功学员窦晓宁。19日早上,红古公安分局又非法抓捕窦秋新、宋法英、吕东湘、关龙山、关龙梅等法轮功学员,并进行了非法搜查。在非法搜查关家的时候,特警冲入其家中,首先将关龙山及其父亲和侄子按倒在地,并上了背铐。而后,把关龙山和关龙梅非法带走,而留下老人和小孩。中午时分,关龙梅被放回家。其馀法轮功学员仍被非法关押。下午,关龙山被非法行政拘留。6月21日,多名员警伙同社区和海石湾镇上人员闯到关龙彦家企图非法抓捕未得逞。员警就将关龙彦家的电掐断,每天3班、每班3个人在关龙彦家门口等候。其间,关龙彦、王立谦和其次子被困在家中。3日后,关龙彦的父亲去看关龙彦夫妻,但被员警及社区人员拒之门外,此时其子扒在四楼窗户上大喊爷爷。这种行为让楼下众人感到愤慨。并多方找到孩子的舅舅,与孩子舅舅一起拦住员警和社区人员,接走了被围困多日的孩子。关龙山目前被关押在红古区看守所。窦晓宁、窦秋新、宋法英、吕东湘、包姓学员被非法关押在兰州市第一看守所。关龙彦、王立谦夫妇现在已经被困家中一星期有余。
被迫害人姓名:窦晓宁,窦秋新、宋法英、吕东湘、关龙山、关龙梅,关龙彦,王立谦和其次子,包姓学员。
被迫害人数目:10人。

█23、事实二十三:

被控告人一:郭鸿军,河南省孟州市政法委书记;
被控告人二:李玉玺,河南省孟州市公安局政委;
被控告人三:王公军,河南省孟州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
被控告人四:李鹏飞,河南省孟州市谷旦镇书记;
被控告单位:河南省孟州市谷旦镇派出所;河南省焦作市看守所。
事实如下:

2015年7月6日,河南省孟州市谷旦镇米庄村的法轮功学员范雪莲、介秀荣在谷旦镇邮政所邮寄起诉江泽民的控告信时,被蹲坑员警非法抓捕,被孟州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长王公军劫持到焦作市看守所迫害。同日,孟州市谷旦镇李桑娄村的法轮功学员杨海芹和谷旦镇薛村的法轮功学员李梅花,在田丈村讲法轮功被迫害真相,被谷旦派出所员警非法抓捕。当天被国保大队长王公军送往焦作市看守所迫害。
被迫害人姓名:范雪莲、介秀荣,杨海芹,李梅花。
被迫害人数目:4人。

█24、事实二十四:

被控告人一:李青春,河北省张家口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被控告人二:李秀军,沽源县政法委书记、统战部长;
被控告人三:夏德新,沽源县公安局书记、局长;
被控告人四:祁润,沽源县公安局副局长(分管国保大队);
被控告人五:陈占友,沽源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
被控告人六:王海燕,沽源县公安局110巡警特警大队长;
被控告人七:李洋,沽源县高山堡派出所员警;
被控告单位:平定堡镇派出所。
事实如下:

2015年7月2日下午4点,法轮功学员刘桂花和韩秀桃到沽源县邮政局邮寄诉江控告信时,被事先在邮局蹲坑的高山堡派出所员警李洋等举报,随后被沽源县国保大队长陈占友和110的特警非法抓捕,劫持到公安局关押一晚。第二天上午,2人被劫持到县医院检查身体,陈占友为了把刘桂花和韩秀桃送进张家口市看守所,让医院伪造体检表。下午,陈占友把刘桂花和韩秀桃送到张家口市看守所,因2人身体情况较差,被拒收,刘桂花和韩秀桃被放回家。为阻挠法轮功学员诉江,国保大队长陈占友和平定堡镇派出所长等人,于7月初分别到已邮递诉江状的伊全学、李建英、刘桂花、贾凤仙家中骚扰、查问诉江情况,还让伊全学在一张已经盖有公安局章的纸上签字,被伊全学拒签。
被迫害人姓名:刘桂花和韩秀桃,伊全学、李建英、贾凤仙。
被迫害人数目:5人。

█25、事实二十五:

被控告人一:杨得中,甘肃省武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被控告人二:高开山,凉州区公安局局长;
被控告人三:叶玉炳,凉州区公安局国保队长;
被控告人四:张江海,凉州区公安局员警;
被控告人五:陈丰岗,凉州区公安局员警;
被控告人六:赵成城,凉州区公安局员警;
被控告人七:刘正明,凉州区公安局员警;
被控告人八:白永禄,凉州区公安局员警;
被控告人九:胡兆勇,凉州区公安局员警;
被控告人十:曹生彧,凉州区公安局员警;
被控告人十一:谭长虹,凉州区公安局员警;
被控告人十二:吴成,凉州区公安局员警;
被控告人十三:黄晓煜,双城派出所所长;
被控告人十四:张伟华,凉州区双城派出所员警;
被控告人十五:孙键,凉州区双城派出所员警;
被控告人十六:苏新华,双城村支部书记;

事实如下:

2015年7月3日,武威市凉州区国保大队长叶玉柄及员警张江海、双城镇派出所所长黄晓煜、双城村支部书记苏新华等5人在上午10时许,闯进双城镇双城村 法轮功学员李全家,将正在装修房屋的李全诱骗至双城派出所,让其陈述控告江泽民的过程,并做了笔录并按手印。因要照顾家中正在装修房屋的工匠,在李全的强 烈要求下,才被允许回家,刚吃过午饭,派出所又到李全家中传唤,因其不在家中,随后,他们将正在市场做生意的李全的妻子何秀英非法抓捕,并让村长通知家人何秀英被非法拘留15日。同时,凉州区国保大队还企图劫持洪祥镇果园村的郭玉兰和双城镇达桐村张清莲,因人不在家未得逞。
被迫害人姓名:李全,何秀英,郭玉兰,张清莲。
被迫害人数目:4人。

█26、事实二十六:

被控告人一:王加培,江苏省连云港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被控告人二:宋雅波,连云港市“610”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
被控告人三:王永生,连云港市公安局书记、局长;
被控告人四:蒋林,连云港市公安局副书记、副局长(分管国保支队、看守所等);
被控告人五:孔杰,连云港市公安局新浦分局国保大队队长;
被控告单位:连云港市看守所。

事实如下:

江苏省连云港市法轮功学员仲崇宾,男,54岁,空军雷达兵第五十二团退役军人,退役后,就职于连云港市法律事务中心。2015年6月12日上午,江苏连云港市仲崇宾、仲进军、袁春莉等多名法轮功学员因控告江泽民,被非法抓捕、抄家,当晚9:30分左右,连云港市公安局、新浦分局国保大队孔杰带领一群员警挟持仲崇宾到他家,强行敲碎防盗门锁,破门入室抄家,非法抄走印表机、电脑、现金等物品。仲进军被非法拘留13天,期间被要求抽血,被她严正拒绝;姚兴英、徐龙彪、徐如花、郭加富于绑架的当天下午回家。仲崇宾、袁春莉被非法关押在连云港市看守所至今,并不许家人接见。自1999年7.20法轮功被中共迫害以来,仲崇宾被非法抄家5次、非法拘留3次、劳教1次、判刑1次4年、被关洗脑班数次,期间多次遭受酷刑折磨。

被迫害人姓名:仲崇宾、仲进军、袁春莉,姚兴英、徐龙彪、徐如花、郭加富。
被迫害人数目:7人。

█27、事实二十七:

被控告人一:刘通,黑龙江省佳木斯汤原县政法委书记;
被控告人二:廉景琦,黑龙江省佳木斯汤原县公安局局长;
被控告人三:王兆力,黑龙江省佳木斯汤原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
被控告人四:余宝君,黑龙江省佳木斯汤原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副队长;
被控告人五:宋玉财,黑龙江省佳木斯汤原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员警;
被控告人六:关成敏,黑龙江省佳木斯汤原县邮政局局长;
被控告人七:闫勇,汤原县看守所所长;
被控告单位:黑龙江省佳木斯汤原县西城派出所。

事实如下:

2015年7月1日下午3点多钟,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法轮功学员李文义到邮局营业厅邮寄诉江控告状,邮局工作人员说得问一下公安局国保大队,让李文义下午再来。下午李文义又去了邮局,邮局的人给国保大队打电话,国保大队和西城派出所4个员警来到营业厅,把李文义非法抓捕,并到李文义家里非法抄家,抄走法轮功书籍等私人物品,在西城派出所作完笔录后,晚8点多钟,李文义被送到汤原县看守所非法关押。
被迫害人姓名:李文义。
被迫害人数目:1人。

█28、事实二十八:

被控告人一:朱开国,山东省蒙阴县书记;
被控告人二:孟庆龙,蒙阴县政法委书记;
被控告人三:王在恩,蒙阴县“610”主任;
被控告人四:张家昭,蒙阴县“610”主任工作人员;
被控告人五:郑兆欣,蒙阴县公安局局长;
被控告人六:李健国,蒙阴县公安局保大队大队长;
被控告人七:秦承波,蒙阴县巨山派出所所长;
被控告人八:皮兴新,蒙阴县季官庄村书记;
被控告人九:李桂珍,蒙阴县季官庄妇女主任;
被控告单位:巨山乡邮政局;蒙阴县拘留所。

事实如下:

山东省蒙阴县季官庄村法轮功学员张贵凤于2015年6月19日在邮寄控告江泽民的控告书时,被蒙阴县巨山乡邮政局非法扣押信件4天,多次询问,邮政局人员推诿电脑系统坏了。6月24日中午,蒙阴县季官庄村村委书记带领巨山派出所员警强行把张贵凤家的防盗门撬开,非法抓捕了张贵凤及她的丈夫张立保、母亲3 人,非法抄走印表机、电脑、切纸刀、现金12,000元。由于张贵凤的血压极高,员警怕承担责任,把她和她的母亲放回家,她的丈夫张立保被非法关押在蒙阴县拘留所。
被迫害人姓名:张贵凤,张立保及母亲。
被迫害人数目:3人。

█29、事实二十九:

被控告人一:郭瑞卿,河北省赤城县政法委书记;
被控告人二:韩鲲,赤城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被控告人三:张永新,赤城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
被控告人四:张艳,赤城县公安局员警;
被控告单位:赤城县看守所。

事实如下:

2015年6月29日早晨7点半左右,河北省赤城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伙同巡警队在同一时间分别非法抓捕了法轮功学员任建海、孙之清、张永利、张运婵及她的丈夫崔祥(后被放回)并非法抄家。国保大队长张永新带领4个员警劫持了任建海并非法抄家的,抄走印表机、电脑、光碟、法轮功书籍等私人物品。巡警队员警参与非法抓捕了张运婵,并非法抄家,抄走电脑,印表机等。4人分别被非法关押在赤城县看守所和巡警队,这次非法抓捕的起因是他们起诉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自1999年7月20日,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任建海(56岁),赤城县商务局职工,曾被非法抓捕2次,抄家2次,流离失所1次,遭经济迫害,损失3,800元;孙之清(56岁),赤城县赤城镇个体户,曾被非法劳教1次2年,被非法抓捕4次,抄家4次;张运婵(女,54岁),赤城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曾被非法抓捕5次,抄家1次,流离失所2次,遭经济损失9,300元。

被迫害人姓名:任建海、孙之清、张永利、张运婵及她的丈夫崔祥。
被迫害人数目:5人。

█30、事实三十:

被控告人一:赵子林,天津市宝坻区政法委副书记、“610”主任;
被控告人二:陈忠杰,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局长;
被控告人三:王庆前,天津市公安局宝平派出所所长;
被控告人四:陈卫东,天津市宝坻区邮电局局长。

事实如下:

2015年6月29日上午10点左右,天津市宝坻区牛道口镇法轮功学员邢俊杰和田秀云在宝坻城里邮局邮寄起诉江泽民的控告书时,被宝平派出所员警非法抓捕。邢俊杰和田秀云刚进邮局大厅,外边就来了2个员警,员警走到门口时,从大厅里出来2个工作人员,他们和员警交涉后,邢俊杰和田秀云被非法抓捕。下午,家属到派出所要人,要求接见,但遭拒绝。晚上6点钟,家属要求放人,员警却告诉家属要关押24小时后来才给话。员警还问家属炼不炼法轮功,只允许1个家属进去。
被迫害人姓名:邢俊杰和田秀云。
被迫害人数目:2人。

█31、事实三十一:

被控告人一:张振伟,黑龙江省双鸭山市政法委书记;
被控告人二:陆书富,红兴隆管理局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被控告人三:宫传福,红兴隆农垦公安局局长;
被控告人四:徐成春,红兴隆农垦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
被控告人五:赵德军,五九七农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被控告人六:张文兴,五九七农场公安局局长;
被控告人七:刘德民,五九七农场公安局副局长;
被控告人八:周松水,九七农场公安局副局长;
被控告人九:施艳丽,五九七农场邮局业务组长;
被控告人十:五九七农场派出所。

事实如下:

2015年6月24日上午9时,双鸭山市8名法轮功学员到双鸭山市红兴隆管理局五九七农场场部邮寄起诉江泽民的诉状,共12份快递。11时一位法轮功学员接到了邮局电话通知,说刚才他们邮寄的快递被当地五九七农场公安局副局长刘德民搜走,让他们把钱拿回去。下午4时30分员警试图非法抓捕五九七农场的法轮功学员于兰方,当时于兰方没在家,另一名法轮功学员马玲被非法抓捕,非法关押在五九七农场派出所。红兴隆农垦公安局的员警一起参于非法提审马玲,马玲的丈 夫也被非法带走,员警还威胁要逐一审问写起诉江泽民诉状的其他9名法轮功学员。25日凌晨2时,马玲和丈夫被放回家,回家后仍被监控,电话被监听。之后,五九七农场公安局员警又闯入法轮功学员赵云凤的饭店将赵云凤非法抓捕。

被迫害人姓名:于兰方,马玲和丈夫,赵云凤。
被迫害人数目:4人。

█32、事实三十二:

被控告人一:张和平,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公安局工会主席、机关党委书记;
被控告人二:毕树庆,七台河市公安局“610”主任;
被控告人三:曾昭秋,七台河市桃山区公安分局桃北派出所所长;
被控告人四:刘彬,七台河市桃山区公安分局桃北派出所教导员;
被控告人五:姜作奇,原佳木斯西格木劳教所所长;
被控告人六:刘宏光,原佳木斯西格木劳教所原大队长。

事实如下:

黑龙江七台河市法轮功学员叶秀华,女,60岁左右,因邮寄依法起诉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要求追究江泽民使她被非法劳教3年和遭受酷刑迫害等的法律责任的控诉信件,被七台河市桃山分局桃北派出所员警非法抓捕。1999 年10月19日,叶秀华因在火车上看法轮功书籍《转法轮》被列车长等人非法抓捕到站警室,后被原新兴分局“610”专案组成员张和平、毕树庆接回,于1999年11月13日被非法劳教3年,非法关押到佳木斯西格木劳教所。在劳教所期间,叶秀华遭到非人折磨,被男管教毒打、关禁闭、电棍电,强行16小时劳役,叶秀华曾被七、八个人用绳子绑上注射破坏中枢神经药物针,打上此针后,人就神情恍惚,身体干热,烦躁不安,呕吐,被色干扰,头麻木。时至今日还脖子硬,头麻木,流泪,双眼看不清东西。
被迫害人姓名:叶秀华

█33、事实三十三:

被控告人一:胡怀朝,河北省邯郸市涉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
被控告人二:张海河,河北省邯郸市涉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员警;
被控告人三:申金生,河北省邯郸市涉县教育局副局长;
被控告人四:郝志刚,河北省邯郸市涉县河南店小学校长;
被控告人五:李彦明,河北省邯郸市涉县河南店镇文教办事员;
被控告人六:李晓晓,河北省邯郸市涉县邮政快递处邮递员。
事实如下:

2015年6月16日上午9点,河北省邯郸市涉县法轮功学员张俊亮在自家社区外的邮政快递处,把写好的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邮寄后,被邮递员李晓晓举报到涉县公安局。大约半小时后(9点30分左右),涉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胡怀朝伙同涉县教育局副局长申金生、河南店小学校长郝志刚、河南店镇文教办事员李彦明等人非法抓捕了张俊亮,并非法抄家。国保员警张海河从张俊亮身上抢走了手机与记忆体卡,拖着张俊亮上车后,拿手铐铐着张俊亮。张俊亮被非法抓捕到县公安局,遭到威逼恐吓,一直到下午5点,才被放回家。
被迫害人姓名:张俊亮

█34、事实三十四:

被控告人一:李青春,河北省张家口市政法委书记;
被控告人二:王玉洁,河北省张家口市公安局局长;
被控告人三:石彦军,河北省张家口市公安局桥东分局胜利路派出所所长;
被控告人四:李少坤,河北省张家口市公安局桥东分局胜利路派出所所长;
被控告人五:李海舟,河北省张家口市公安局桥东分局胜利路派出所副所长;
被控告单位:张家口市桥东检察院;张家口市桥东法院;张家口市看守所;张家口市拘留所。
事实如下:

法轮功学员王心宇,原中国工商银行张家口分行员工。2015年5月22日,因依法起诉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要求追究江泽民使他被非法判刑3年和酷刑迫害等的法律责任,而再次遭张家口市政法委及张家口市公安局共同部署的针对依法起诉江泽民的法轮功学员的新一轮迫害。2015年6月13日上午9时左右,张家口市公安局桥东分局胜利路派出所所长石彦军及副所长李海舟非法闯入王心宇家,并对他实施了非法抓捕和非法抄家,被抄走的物品有:电脑、印表机各1台,法 轮功书籍2套,空光碟2箱,手机至少4部及其它私人物品;下午6时多,王心宇被送到张家口市拘留所非法关押,被非法拘留10天。
被迫害人姓名:王心宇。

█35、事实三十五:

被控告人一:陈行祝,四川省德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被控告人二:廖必学,德阳市“610办公室”副主任;
被控告人三:梁晓军,德阳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被控告人四:王文武,德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支队长;
被控告人五:禹刚,德阳市邮政局局长。

事实如下:
2015年6月4日上午11点左右,四川省德阳市法轮功学员钱书菊 (女,65岁)、蒋梦一起到德阳市天山路邮局邮寄钱书菊对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因钱书菊不会写字,请蒋梦帮她写邮寄单),被德阳市公安局国安员警拦截,蒋梦被非法抓捕,钱书菊的刑事控告状被截走并被非法抄家。之前,钱书菊因修炼法轮功曾遭到非法抄家、拘留、劳教2年等迫害。
被迫害人姓名:钱书菊,蒋梦。
被迫害人数目:2人。

█36、事实三十六:

被控告人一:周文魁,甘肃省金昌市政法委书记;
被控告人二:高永宏,金昌市公安局局长;
被控告人三:张永生,金昌市公安局副局长;
被控告人四:弥善庆,金昌市公安局副局长;
被控告人五:刘建国,金昌市公安局副局长;
被控告人六:尚克武,金昌市公安局国保支队队长;
被控告人七:张余胜,金昌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政委;
被控告人八:樊永明,金昌市公安局国保支队主任;
被控告人九:李新华,金昌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副主任;
被控告人十:许浩,金昌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员警;
被控告人十一:史文全,金川公安分局局长;
被控告人十二:王瑞生,金川公安分局局长副局长;
被控告人十三:段赴明,金川公安分局局长副局长;
被控告人十四:李叙和,金川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
被控告人十五:贾得兰,金川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员警;
被控告人十六:李庭琴,金川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员警;
被控告人十七:代宝吉,金昌市龙首公安分局国安科;
被控告人十八:安来寅,金昌市龙首公安分局国安科;
被控告人十九:王群,金昌市龙首公安分局国安科;
被控告人二十:赵文堂,金川路派出所所长;
被控告人二十一:姚永强,金川路派出所副所长;
被控告人二十二:王智刚,金川路派出所员警;
被控告人二十三:李有旗,金川路派出所员警;
被控告人二十四:朱永栋,金川路派出所员警;
被控告人二十五:胡江鹏,滨河路派出所治安队副队长;
被控告人二十六:赵涛,金昌市邮政管理局局长;
被控告单位:金昌市金川区金川路邮电局。

事实如下:

2015年5月0上午10点左右, 甘肃金昌市法轮功学员樊永成、王泽芳、王永芳一起到甘肃金昌市邮局邮寄王泽芳一家对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被金昌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李新华、龙首公安分局国安科代宝吉和金川区北京路派出所的员警绑架,刑事控告状被截走。5月30日下午1点左右,甘肃金昌市法轮功学员汪玉康父子俩一起到甘肃金昌市邮局邮寄汪立峰对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被绑架致金川路派出所,刑事控告状被截走。

被迫害人姓名:樊永成、王泽芳、王永芳,汪玉康父子俩。
被迫害人数目:5人。

█被控告人的行为犯罪构成要件:

江泽民(另案控告处理)利用中国共产党亲自发动的对法轮功群体长达十六年的残酷迫害,破块了中国的《中国宪法》、《中国刑法》、《中国刑事诉讼法》等多部法律。这场残酷迫害已构成被控告人违法违宪的多项犯罪。

以上控告人陈述的遭受迫害事实,全部都是在主犯江泽民发动和操控下,由其主导的610非法机构组织,各被控告人进行具体实施、完成的。因此,被控告人构成了与江泽民所犯的同样系列罪名,为江泽民的从犯,应负相应刑事处罚。

◆被控告人的行为触犯中国法律

1、本控告书上述所陈述的事实,证实被控告人完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第三十三条:尊重人权(非法剥夺控告人的基本权利);第三十六条:公民有信仰自由权利(剥夺控告人信仰法轮大法“真、善、忍”); 第三十五条,公民有言论自由权利 (控告人因为法轮功讲真话被遭受被控告人惨忍迫害); 第四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四十九条:公民人身自由权利(控告人遭被控告人多次绑架、非法关押、奴役劳工等)。所以被控告人构成多项违宪违法罪。

2、本控告书上述所陈述的事实,证实被控告人触犯了《中国刑法》的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被控告人的行为,在搜查前没有出示搜查证,事后也没法出示经合法批准或授权的法律性文书,在搜查时没有要求被搜查人或其家属、见证人在场,完全构成了非法搜查罪。

3、本控告书上述所陈述的事实,证实被控告人以及它的团伙触犯了《中国刑法》的第二百三十九条:绑架罪。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

4、本控告书上述所陈述的事实,被控告人非法侵犯了控告人的通信自由,触犯《中国刑法》的第二百五十二条:侵犯通信自由罪。侵犯通信自由罪是指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

5、本控告书上述所陈述的事实,证实被控告人以及它的团伙触犯了《中国刑法》第三百条: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中国共产党建政六十六年以来以阶级斗争,暴力革命去迫害中国人民。中国共产党这一组织完全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认定邪教的六个特徵,被控告人于控告人的迫害,完全是利用中共这个邪教组织,在践踏国家宪法及法律的情况下展开的,其后果是严重破坏了国家的法制,其行为构成了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

6、本控告书上述所陈述的事实,证实被控告人以及它的团伙触犯了《中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非法剥夺公民的宗教信仰罪。为了达到让控告人放持修炼法轮功,被控告人及其团伙不择手段对于控告人进行的肉体和精神上的双重残害,已经构成非法剥夺公民的宗教信仰罪。

7、本控告书上述所陈述的事实,证实被控告人触犯了《中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8、本控告书上述所陈述的事实,证实被控告人以及它的团伙触犯了《中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报复陷害罪。所谓报复陷害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行为。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关于“报复陷害案”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查处:(1)致使被害人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利受到严重损害的;(2)致人精神失常或自杀的;(3)手段恶劣,后果严重的。

报复陷害罪构成及特徵:(1)本罪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限定为国家工作人员。(2)本罪的犯罪客体为公民的控告权、申诉权、批评权、举报权等民主权利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对象为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等4种被害人。控告人,即向国家机关或其他党政机关告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的人。申诉人,即对于自己或他人的处分不服而向原处分部门或其上级部门提出申诉意见,请求改变原处分的人。批评人,即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缺点、错误或思想作风提出批评的人。举报人,即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检举汇报的人。(3)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行为。具体包括两方面:第一,必须有报复陷害的行为;第二,必须是滥用职权,假公济私。滥用职权,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非法行使权力,以及超越自己职务许可权的行为。假公济私,即假借国家机关的名义或权力来实施,是以合法的行为来掩盖其非法的目的。报复行为是与滥用职权、假公济私不可分离的。(4)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具有报复陷害他人的目的。

◆被控告人的行为触犯国际法

自1999年4月27日至2015年,江泽民个人或伙同已知与未知的共同犯罪参与者发动、设计、谋划、命令、主导、落实、管理、参与或通过其他方式煽动了针对中国各地法轮功修炼者的酷刑折磨以及残酷、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与惩罚。如下所述,这些行为违反了《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第1条第1款、《防止及惩治种族灭绝罪公约》第二条,《国际公约》公民权与政治权法多项条约,以及国际习惯法中的多个反人类罪。

1、《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的酷刑罪

联合国安理会从1984年10月开始适用《禁止酷刑公约》,中国政府于1986年签署了该公约,1988年9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进一步批准了该公约,1988年11月3日该公约开始对中国生效。据此该公约适用于中国。

《联合国反酷刑公约》第1条第1 款禁止“为了向某人或第三者取得情报或供状,为了他或第三者所作或涉嫌的行为对他加以处罚,或为了恐吓或威胁他或第三者,或为了基于任何一种歧视的任何理由,蓄意使某人在肉体或精神上遭受剧烈疼痛或痛苦的任何行为,而这种疼痛或痛苦是由公职人员或以官方身分行使职权的其他人所造成或在其唆使、同意或默许下造成的”。

逼迫控告人承认自己没有犯下的罪行、提供他人的保密或敏感资讯、或由于控告人修炼法轮功而对控告人进行打击与报复,控告人遭受了剧烈的身体上和精神上的痛苦与伤害。对控告人实施这些行为的包括党政干部、公安司法干警等安全人员以及他们所控制的手下。

《禁止酷刑公约》中的第二条(各缔约国应采取有效的立法,行政,司法或其他措施,以防止酷刑行为发生在其管辖的任何领土。在任何特殊情况,无论是备战争状态,战争中,国内政局动荡或任何其他社会紧急状态的威胁,均不得籍施行酷刑为理由。高级官员的命令或政府当局不得藉施行酷刑为理由)。第十二条(只要有合理的理由相信酷刑行为发生在其管辖的任何领土。每一缔约国应确保其主管当局立即快速和公正的调查)。第十三条(每一缔约国应确保每一个公民在其管辖的任何领土内任何个人有权投诉关于他所遭受酷刑,其主管当局并为他立即立案件,公正审查的权利。并且主管当局应采取任何步骤,以确保申诉人和证人免遭一切虐待或恐吓)。第十四条(每一缔约国应确保在其管辖的法律制度里那些遭受酷刑的受害者得到补偿,并确保受害者具有坚实的公平和合理赔偿权利,其中包括完整归正的法律制度。在受害者因遭受酷刑而死亡的案件,他的家属有权获得赔偿。本条文中受害者其国家也许已经存在的法律不得影响受害者或其他人获得赔偿的任何权利)。

被控告人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手段,已经构成违反了酷刑罪公约的定义,根据本控告中所陈述的上述事实中,被控告人其帮凶公职人员为了强迫控告人放弃修炼法轮功而做出的残忍,凶恶行为,已造成控告人在肉体以及精神上承受剧烈疼痛和痛苦,被控告人触犯《禁止酷刑公约》的第二条,第三条,第十二条,和第十四条。

2、被控告人触犯了《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的群体灭绝罪

《反种族灭绝公约》第2条禁止一系列“蓄意全部或局部消灭某一民族、人种、种族或宗教团体”,“致使该团体的成员在身体上或精神上遭受严重伤害。”“故意使该团体处于某种生活状况下,以毁灭其全部或局部的生命”的行为。

中国于1983年加入联合国《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因此该公约适用于中国。

公约将以下的行为定义为灭绝种族罪:蓄意全部或局部消灭一民族、人种、种族或宗教团体,包括杀害该团体的成员;致使该团体的成员在身体上或精神上遭受严重伤害;故意使该团体处于某种生活状况下,以毁灭其全部或局部的生命等。

本控告中所陈述的事实中,均证实了被控告人的行为完成符合了公约对于种族灭绝罪的定义,因此,被控告人及其帮凶的行为已构成了种族灭绝罪。

对所有法轮功学员,包括本控告人,犯下的罪行足以达到群体灭绝罪的要求。为了将法轮功从中国彻底铲除,控告人和其他同等处境的法轮功信仰者遭受了酷刑折磨、屠杀、器官摘除、非法抓捕、拘禁与囚禁、强制奴役等其他身体上的伤害。

3、被控告人触犯了《国际公约》公民权与政治权法

《国际公约》公民权与政治权法是一份在1966年12月16日经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国际多方条约。它在1976年3月23日生效。该公约使缔约国承担责任,要尊重个人的公民和政治权利,包括生存权、宗教自由、集会自由、选举权、正当法律程式和公平审讯等等。中共政府于1998年10月5日在纽约联合国总部签署了《公约》,并多次宣布将实施该公约。在本控告书中陈述的上述事实,被控告人已经触犯《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法的多项条文。被控个人触犯具体条款是:第二条(有效补救措施权利);第六条(生命权);第七条(禁止奴役和强迫劳动);第九条(人身自由和人身安全);第十条(尊严权被羁押);第十四条(正当程式权利);第十八条(自由之思想,良心和宗教信仰自由);第十九条(言论自由);第二十条(禁止仇恨宗教信仰);第二十二条(结社自由);第二十六条(不歧视)。

4、被控告人触犯了反人类罪

被控告人发动并操控的这场对法轮功残酷迫害更触犯了反人类罪(违反《世界人权宣言》第十八条、违反联合国通过的《消除基于宗教或信仰原因的一切形式的不容忍和歧视宣言》中的规定,侵犯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基本人权、对法轮功信仰群体,包括本控告书中提及的各被害人进行非法惩治的属于反人类罪。

被控告人协助首犯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已犯下了滔天恶行,在企图掩盖首犯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罪恶中,更是罪上加罪,直接本控告书所列及的被害者及其家人造成了极大伤害,为了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捍卫公民的合法权益,更为了维护社会正义,免于中华民族沦陷于道德崩溃的深渊,特对被控告人提起刑事诉讼。

请立案调查,并依法进行惩处!
此致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中共国家主席习近平
中共国务院总理李克强
中共中纪委书记王岐山
控告人:汪志远
2015年8月7日

附件:
1、身份证明:护照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