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日星期五

迫害法轮功主犯贾庆林罪状公告


http://news.zhengjian.org/2015/01/02/24342.迫害法轮功主犯贾庆林罪状公告.html
【正见新闻网2015年01月02日】

贾庆林,1940年生,河北泊头人,1999年至2002年11月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市委书记;2002年至2012年11月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2003年至2008年任十届全国政协主席;2008年至2013年3月任十一届全国政协主席。

自1999年7月中共前党魁江泽民犯罪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贾庆林就紧跟其后,在任职北京市市委书记期间,该地区法轮功学员遭到严酷迫害,使北京市一开始就成为迫害法轮功最严重的城市之一。十五年以来,北京一地已被证实的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有二百五十名,而在贾庆林任北京市市委书记的两年期间,被迫害致死的人数有一百多名,占该市迫害致死总数的40%。贾庆林是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主要帮凶,严重触犯了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反人类罪。

迫害法轮功主犯贾庆林罪行如下:

一、利用各种公开场合攻击和打压法轮功

1999年7月22日,贾庆林主持北京市委常委扩大会议,表态北京市委要紧跟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政策,并向北京市全体党员提出要求:要“旗帜鲜明”地表明反对法轮功的态度,要求各级党委书记对修炼法轮功的干部做好“思想转化”工作。

2000年4月26日贾庆林在北京市调研工作座谈会上讲话,强调要和法轮功进行斗争,并具体指导北京市对法轮功问题的调研工作。2000年12月22日,贾庆林在北京市政法工作会议上诋毁法轮功。

2001年2月29日,贾庆林在北京会见被中央七部委表彰的所谓与法轮功斗争的“先进事迹报告团”,贾庆林强调要以这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与法轮功斗争到底。

2001年11月30日,贾庆林在北京举行的反法轮功的表彰大会发表讲话,声称在以江泽民为首的中共中央的领导下,与法轮功的斗争取得了重大胜利,并鼓动继续全面深入地打压法轮功,扩大战果。

2001年12月30日贾庆林在北京市宗教工作会议上,发表反法轮功言辞。2002年5月17日,贾庆林在北京市第九次党代会上作报告,要求持续地“防范”和“打击”法轮功。

2002年9月7日,贾庆林在全市维稳、迎接中共十六大动员大会上讲话,提出要把反法轮功作为北京市的重点工作来抓。2002年9月30日贾庆林在慰问公安干警和商业干部职工时,攻击法轮功。

2002年贾庆林和市“610办公室”头目对《北京市妇联2002年工作报告》和《法轮功女性练习者情况的调查与分析》做了批示,支持对女性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2003年3月3日,时任政治局常委并兼任全国政协主席的贾庆林主持了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把镇压法轮功纳入工作报告中。

二、到各地活动,加剧各地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贾庆林以政治局常委身份到各地“视察”,所到之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程度明显加剧。

2003年5月底,贾庆林等来到黑龙江省佳木斯及附近市县等地。佳木斯官员随即下达加大力度抓捕法轮功学员的命令。市宾馆附近安排了大量的便衣,市内许多街道被封锁不让行走。

2003年6月初,贾庆林到黑龙江省的哈尔滨、大庆、肇东等地“视察”。黑龙江省司法部门就进行所谓的“安全保卫”工作,严防群众上访,法轮功学员被视为重点严防对象。

2004年4月至5月间,贾庆林来辽宁省新民市活动,当地法轮功学员遭到重点“防范”和绑架。

2004年6月9日至16日,贾庆林等到成都活动。成都及周边地区的“610”头目亲自上阵,大面积绑架法轮功学员,多人被绑架至洗脑班和看守所。

2006年5月中旬,贾庆林来延边“视察”,5月25日延边公安系统(政保、国保、政法)开会密谋,决定在6月15日前对延吉市全部记录在册的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

2010年8月贾庆林来到其出生地泊头,看到处是法轮功的标语而害怕。8月25日晚,泊头市公安局伙同派出所出动了多辆警车、几十个警察,绑架了当地六名法轮功学员。

大量罪证表明,贾庆林是迫害法轮功的主犯之一,对数以千计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绑架、抓捕、关押、判刑,大量法轮功学员遭受严重酷刑、被致伤残死均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因此,作为竭力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主犯,贾庆林不仅违犯了国际法,也同样违犯了中国的法律和宪法,已构成违法违宪多项犯罪。以国际法量刑,根据联合国《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第六条“灭绝种族罪”和第七条“危害人类罪”和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等相关条款,贾庆林犯下了: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酷刑罪。

一、贾庆林触犯国际法中“群体灭绝罪”如下条款:

根据群体灭绝罪公约,“群体灭绝罪”指以下任何一种意图全部或部份毁灭一个国家,民族,种族或宗教组织行为,例如:(一)杀害某组织之成员。(二)对某组织成员造成严重人体或精神伤害。(三)蓄意对某组织生命之生存条件制造不适而导致其身体全部或部份毁坏。

二、贾庆林触犯国际法中“反人类罪” 如下条款:

“反人类罪”包括在知情前提下实施之以下任何一种对平民广泛或有系统的直接攻击行为:(一)谋杀。(二)灭绝。(三)奴役。(四)牢狱。(五)酷刑。(六)强奸,或其它任何类似形式之严重性暴力。(七)对可识别组织基于宗教方面之迫害。(八)强迫人员失踪。(九)其它类似故意造成极度痛苦或严重人体或精神伤害之非人道行为。

三、贾庆林触犯国际法中“ 酷刑罪”如下条款:

酷刑罪公约第一章———酷刑罪定义:以从本人或第三者索取信息或供词为目的,或因本人或第三者之所为或被怀疑所为而惩罚他(她),或恐吓或胁迫他或第三者,或以基于任何形式之歧视为前提下之任何故意造成身体或精神上剧烈疼痛或痛苦的行为,且这种疼痛或痛苦是由公职人员或拥有公职人员同等权限的代理人所为,或在其默许或唆使下所为。这里不包括由法律裁决本身自带或附带的痛苦。

法网恢恢,贾庆林罪责难逃,必将被绳之以法!

清算江泽民迫害法轮大法国际组织

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

2015年1月1日星期四

从迫害不休看“依法治国”的虚伪 / 文/阚神州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12/31/从迫害不休看“依法治国”的虚伪-302390.html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零一四十二月份有两个比较特殊的日子,一个是中共所谓的全国第一个“宪法日”(十二月四日),一个是世界人权日(十二月十日),如同人们意料,中共喉舌在这两个日子,矫揉造作,极力鼓吹“依法治国”、“依宪行政”,借以烘托其人权多好。可是这一切充满了虚伪欺骗,因为在中共“依法治国”的背后,却掩盖着人类历史上最大的千古奇冤,那就是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群体正在被中共以法律的名义灭绝迫害,迫害发生了近十六年,奇冤遍布中华大地,仍在发生着。

  根据明慧网公布的有关信息统计:二零一四年一至十一月确认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七十一人,二零一四年前被迫害致死二十三人。二零一四年一月至十一月,在中国大陆,每个月平均至少有六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其中,被骚扰、绑架、抄家、敲诈勒索、跟踪、监控等迫害而去世的二十一人;被监狱迫害致死的有三十一人;被劳教所迫害致死的有十四人;被洗脑班迫害致死的有四人;被公安局、看守所折磨致死的十八人;被迫流离失所致死的六人。

迫害政策一直未变

据海外媒体报导,中共对法轮功的灭绝迫害已经持续了近十六年了,但至今迫害政策一直未变,中共一直在暗中部署迫害法轮功,如四川广安市委组织部、广安市委防范和处理X教问题领导小组在二零一三年下发机密文件,要求做好“四•二五”、“五•一三”敏感期和“五•一”假期防控工作等,拦截海外法轮功学员对大陆拨打“劝三退、讲真相”电话等;并在全市范围内抽调人员到所谓“法制教育中心”对法轮功学员强制洗脑“转化”,工作时限至少三个月。抽调人员的“转化”成效与考核奖惩挂钩,作为年终考核和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还声称每“转化”一名坚定的法轮功学员给予三千元人民币奖励等。

优秀教师连遭迫害不休

伊淑玲,四十五岁左右,山东蒙阴县实验中学优秀教师,她坚持修炼法轮大法,十几年来多次被中共警察绑架,囚禁在看守所、洗脑班摧残,被关到精神病院折磨,两次被非法劳教,遭受熬鹰、禁止大小便、禁止吃饭喝水、药布胶带封嘴、用布勒嘴、捆绑吊挂、强制灌食、食水掺药等等综合性酷刑折磨,历经九死一生,并被剥夺工作,十多万元工资被扣,家庭离散,居无定所。

二零一四年七月十八日,伊淑玲回娘家看望八十多岁的老父亲,途经常路镇台庄村,向世人传播大法真相时,被人诬告,常路镇“610”人员与常路派出所的十多个警察,强行将伊淑玲绑架,囚禁在临沂市看守所迫害。遭到关禁闭、强行注射不明药物等迫害。在她生命垂危时,蒙阴县“610”于九月二十九日操控公检法又对她非法判刑三年半,秘密投进山东女子监狱加害。近期得知,狱中的她生命垂危,奄奄一息,监狱以各种借口不放人,仍以灌食和打不明针药摧残她。

一家五口含冤离世

白万珍,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九运街乡人。她的父母姐妹一家五口都修炼法轮功,全家身心受益。大法遭到迫害后,二零零零年,小妹白万玲因向世人发真相资料而被恶警绑架并非法劳教,遭受种种非人的折磨,因绝食抗议被强迫插胃管灌食,胃管把肺脏都插破了,最后出现严重的肺空洞、呼吸困难、不成人样、劳教所怕承担责任,通知家人接回家,由于身体伤害太严重,于零四年五月三十一日离世,年仅三十九岁。

白万珍的母亲李清芳(六十九岁)、父亲白银山(七十岁)、大姐因承受不住压力和悲痛先后离世。十四年来,白万珍一直是当地公安警察重点监控、长期通缉、恐吓迫害的对象,被迫流离失所,于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四日离世,时年六十三岁。一家五口在中共迫害中相继含冤离世。

群体、地区迫害仍然不止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日,上海徐汇区国保警察非法绑架了在谷守先家观看“神韵”节目的谷守先、陈香女、龚乃芳等十四名老人。十月二十一日上午九点半,徐汇区法院非法庭审谷守先(七十四岁)、陈香女(七十三岁)、龚乃芳(七十七岁)三位白发苍苍的老人。法庭当日非法判谷守先三年零六个月徒刑,陈香女、龚乃芳被非法判刑三年。三人上诉。

六月二十日,抚顺法轮功学员王家国(男,八十一岁)、魏少敏(女,七十四岁)、李利(女,六十二岁)、王德芬(女,五十四岁)、唐洪艳(女,五十岁)、王国英(女,四十二岁)等十七位抚顺法轮功学员串门或读书时,被抚顺市顺城分局葛布派出所和新抚区分局福民派出所非法劫持。

据不完全统计,二零一四年一月至十一月期间,沈阳城内发生了一系列的绑架案,受害人数达二百多人,迫害致死两人,非法判刑三十多人,仍被非法关押的有七十人左右,绑架后七十多人已经回家,去年的所谓几大案件,如F321晨炼案、雄狮文化学校案、全运会案等等,非法抓捕的法轮功学员历经长期的关押迫害,一直还在煎熬之中。

元月至十一月底,重庆当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案例就有二百八十七起。其中,被绑架、非法抄家的有一百三十人;被强迫洗脑的有六十八人;被非法骚扰的有四十六人;被非法庭审、判刑的有二十七人;被流离失所与失踪的有十人;被迫害致死的有四人:被强行灌毒药及超期羁押的有二人;绝大部分法轮功学员的家都遭到了警察的抢劫(统计不完全)。

“依法治国”是中共耍流氓的遮羞布

什么是依法治国?首先法律是主体,政府应该必须做守法的表率;法律是用来维护人类正义善良和道德的标尺。西方民主国家确定的三权分立、司法独立制度,并由有新闻自由的媒体进行监督,确保了法律真正实施,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以才称得上法治国家。

但中共却把法律曲解成统治者用来统治人民的工具,并且在此立意上确立了党权代法的怪胎法制,系党治人治非法治,其对法律的定义认知和立法精神与人类法制精神抵触相悖,所以,在其所谓的司法实践中,司法犯罪,司法腐败,也就成了必然,依法治国就是依法犯罪,依法祸国。

中共在迫害法轮功的运动中,这种司法犯罪腐败,达到空前顶点,由于中共以政治意图打压人民,以法律的名义迫害民众,各级执法机关把中共的灭绝政策当作法律执行,枉法渎职犯罪表现的淋漓尽致:随意抓捕、肆意关押、酷刑洗脑、株连亲朋、敲诈勒索、超期羁押、刑讯逼供、打击报复、错用法律、偷偷庭审、殴打律师、秘密枉判、悄悄投狱、强奸轮奸、借刀杀人、故意杀人、活摘器官、强行火化等等。各级执法人员在违宪的前提下,又触犯了《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完成了利用中共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的全面犯罪过程,而且迫害不休。结果造成了几百万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数百万之众被非法劳教判刑,不计其数的修炼者被投进洗脑班或精神病院遭受致命性折磨,成千上万的大法徒被活摘器官,甚至被做成了人体标本,牟取暴利,造成了无数家庭悲剧和难以弥合的社会创伤与苦果。

中共打着“法律”的旗号制造了人类历史上最大最惨烈的法治灾难和人权灾难,使中国的司法全面走向流氓化、黑社会化,也是对中国社会道德的最严重的一次践踏破坏,对华夏文明最大的侮辱。

面对自己制造的人类最大的人权灾难,中共一边以“依法治国”作遮羞布,掩盖巨大的血污,一边迫害不休,继续杀害善良民众,中共真是个彻头彻尾、厚颜无耻的邪恶流氓。

(注:文中案例均来自《明慧网》)

2014年12月30日星期二

从索要子弹费到贩卖人体器官 / 文/沧海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12/30/从索要子弹费到贩卖人体器官-302283.html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张志新在文革时死得非常痛苦和凄惨。张志新被枪决后,还有一个让人痛心的情节:她的家人还为此掏出了一角钱的子弹费。

  枪决人还要子弹费?这在古今中外的历史上恐怕只有中共才有这样的邪恶规定吧。人,不管他有多大的罪恶,多么的死有余辜,哪有向他的家属索取子弹费之类费用的?杀了人,却让家人为此买单!这该有多荒唐!其实,明白中共邪恶的人都知道,这哪里是政府缺钱?这分明是在羞辱他的家人,是在借羞辱他的家人达到恐吓民众的目的!

几十年过去了,中共的子弹费仍然存在。二零零四年的四川汉源发生警民冲突,十八岁的陈滔因涉嫌打死武警被捕,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被秘密处决。警方通知陈滔的父亲,让他拿五十元子弹费去领儿子的骨灰。

杀了人,再让其家属来买单,真可称得上是中共的一大创举。而对于有些不用子弹枪决,而改用手术刀进行加害的人,中共还怎么收取子弹费?中共是没有借口收取子弹费了,可是中共为此获得的报酬,却是子弹费的无数倍。

十多年来,中国在人体器官移植的数量方面一直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哪来那么多的器官供病人移植?原来是中共建设了许多供人体器官移植的法轮功学员人体器官库。

一位曾经在“中国中医血栓病医疗中心”(位于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雪松路49号)工作过的人员在海外公开揭露,这个医院,从二零零一年开始,约六千名法轮功学员当中的四分之三的人已经被挖空心脏、肾脏、眼角膜、皮肤后死去,并被毁灭尸体。

同年,沈阳军区后勤部下属的一名老军医对外披露:中共中央同意将法轮功作为阶级敌人进行任何符合经济发展的需要来处理,无须上报!也就是说,在中共看来,法轮功学员不再是人,而是产品原料,是商品。

海外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的工作人员,通过调查取证,从多个角度证实了这种罪恶的大面积存在。二零一四年九月,原中共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长白书忠向追查国际调查员承认:“当时是江主席啊……有一个批示,说开展这些事情,就是器官移植……批示以后,反法轮功大家都做了很多工作……应该说,就是开展肾移植的不单是军队一方……”

那么器官移植的价钱是多少呢?一个肝脏移植包括医疗费用售价十万美元,肾脏每个六万五千美元,心脏十五万美元。仅天津东方器官移植中心,肝移植一年的收入就是一亿人民币。
被总后卫生部命名为“全军器官移植中心”的第三零九医院器官移植中心的医疗毛收入,由二零零六年的三千万元增长至二零一零年的二亿三千万元,五年增长近八倍;第三军医大学附属大坪医院九十年代末开始器官移植,医疗年收入从三千六百万增至二零零九年的九亿多元,增长近二十五倍。

因为是见不得人的秘密交易,同时也因为被摘取器官的法轮功学员大都没有姓名,或被刻意隐藏了身份,中共是不可能因此再向法轮功学员的家人收取杀人的费用的。

是不是不向家属索取杀人费,就说明中共杀人进步了呢?当然不是。要知道,这些人,没有一个是有罪之身,相当一部份人连所谓的法律程序都没有走,就那样被秘密绑架后,然后由医生动手摘取了器官。中共不是不想羞辱他们的家人,并借此恐吓民众,而是变换了手法,一方面营造出不怎么迫害法轮功的假相,一方面在这种表面平静的掩盖下进行着更加血腥和卑鄙的杀人。中共由此获得的费用远超子弹费千万倍。

从索要子弹费时的狰狞,到贩卖器官满足私欲的贪婪,中共的阴毒步步加深。

2014年12月29日星期一

从台北市长保护法轮功学员谈起 / 文/云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12/28/从台北市长保护法轮功学员谈起-302098.html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曾担任台大医院急诊部医师、台大医院创伤医学部主任、台大医学院教授等职,且没有任何党籍的柯文哲当选台北市第二十三任市长,在海内外引起关注。二零一四年的圣诞节是他宣誓就职的第一天。下午,柯文哲从市府走到议会的途中,针对“爱国同心会”在台北101大楼前的暴力行为,严肃地对着陪同的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信义分局长李德威说:“我先跟你讲一件事情,如果再有法轮功的人被打伤,我就把你换掉!”李德威马上表态:“是!”

  这个“爱国同心会”经常在台北市著名的景点101大楼广场前,开着一辆箱型车在法轮功学员讲真相的附近出没,以车上扩音器向周边的民众大声辱骂法轮功,并且恐吓、甚至暴力袭击法轮功学员,也曾攻击路过的行人。被台湾民众普遍认为有着中共背景,有如“中共在台湾的一只手”。

让世界惊奇的就是这一点,柯文哲上任的第一天就做出了这个决定。这个决定看似很小,却意义重大。法轮功学员讲真、善、忍,已为世人普遍接受,可是却在自由的台湾受到骚扰和攻击。这是柯文哲善恶分明的表现,说明他注重保护人权。柯文哲事后受访时表示:人民有其权利义务,对就对,错就错,不光是台北,要让台湾建立公民社会,一切必须依法行事。

柯文哲说的明白:对就对,错就错;坏人打好人,可不就要依法制止吗?可是在大陆的市委书记们又是如何做的呢?我们需要说明的是,在大陆,市长没有市委书记的权力大,大陆的市委书记,相当于其它国家或地区的市长,所以我们拿大陆的市长或市委书记和台北的市长作比较。

薄熙来:对法轮功给我往死里狠狠的整!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几千名法轮功学员自发地汇集在辽宁省大连市政府信访办大楼的门前,以和平请愿方式要求大连市政府放人,其中很多是中老年妇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想,薄市长一定会替民作主,会放人的。谁知薄熙来却对公安局等部门的有关人员下达命令:对法轮功给我往死里狠狠的整!

薄一声令下,大约十点左右,众多警察气势汹汹地从公安局大楼的方向冲过来,对手无寸铁的法轮功学员大打出手。一些年轻的小伙子被打得鼻口是血,有的被打得遍体鳞伤,衣服被撕破,鞋子被扔掉;一名大约三十多岁的女学员,欲劝阻警察的非法暴力,被一警察一掌劈向后颈处,女学员立刻昏倒在地;另有一正义人士正要拍下这血写的事实,突然被一群便衣警察打倒在地,并且把照相机用脚跺碎;对一些白发苍苍的老年人也不放过,连推带搡,致使许多老年人被推倒在地。

一个姓王的公安局副局长,奔进停靠在道边的薄熙来的专车。薄熙来说:你看这些炼法轮功的,这么团结,这么有效率,不抓不打怎么办!你们给我狠狠地打,打死了活该,由政府承担责任。事后薄熙来的司机说:薄当时密切地注视这里发生的一切,他就坐在这辆车中亲手指挥警察迫害善良老百姓。

榆树市委书记李伟:杀人放火可以不管,法轮功不管不行

中共迫害法轮功之初,吉林省榆树市市委书记李伟出差去上海,在给榆树市公安局打电话下令时说:“对于法轮功去北京上访人员,抓回来给我狠狠地打,留口气就行。”开会布置迫害时,公开叫嚣:“现在杀人放火可以不管,法轮功不管不行。”

松原市委书记蓝军:宁可错抓一千,也不可放过一个

二零零八年北京奥运期间,吉林省松原市市委书记蓝军,借口奥运火炬传递途经松原,亲自布置对法轮功学员的搜捕,对各地区大量派发抓捕名额。蓝军在布置迫害的秘密会议上疯狂叫嚣:“宁可错抓一千,也不可放过一个!”

朝阳市委书记王明玉:只打、只干、不说

王明玉于二零一零年八月调任辽宁省朝阳市任代市长、市长,二零一三年一月转任朝阳市委书记。他一上任,就下令对法轮功“严打重判”。在担任市长的近两年期间,部署过对朝阳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行动。二零一三年九月十六日,王明玉密令朝阳市公安局迫害法轮功要“周密部署,加强打击力度,务求实效,坚持‘只打只干不说’”。王明玉还从盘锦调来亲信李超任公安局长,一面迫害法轮功学员,一面镇压上访冤民,为其保驾。而当上朝阳市公安局长的李超,迫害起法轮功学员来,更是不遗余力,他亲自给各部门直接规定绑架人数指标,要求全市二十一个警种部门至少绑架一百一十二名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四年三月,王明玉转任锦州市市委书记。刚上任就下达了“核实法轮功学员居住地址”的指令。王明玉还命令派出所和社区人员到法轮功学员家挨户骚扰,下令公安要“一对一地跟踪”,“先摸底、后抓捕”。进入七月,他还操纵着对法轮功学员野蛮采血。

在中国大陆,市长、市委书记们强令公安对法轮功学员大打出手,是执行中共的邪恶政策。这种自上而下、全方位的迫害政策是由中共邪恶的体制决定的,处在这个邪恶体制上的市长、市委书记们,在迫害法轮功的过程中起着推动和加重迫害的作用。

而在海峡对岸的台湾,与我们只有一水之隔,同是中国人,对发祥于大陆的法轮功却如此关心。特别是这个没有任何政党色彩的医生柯文哲,刚一上任,就对保护法轮功提出如此明确的要求,这怎能不令世界注目!

从对比中我们可以看出:大陆的中共官员迫害法轮功时,根本不讲道德良知、是非对错,只要上头有政策,就依政策办事,哪管老百姓冤不冤!而在台湾,官员依据的是基本的是非判断,对就对,错就错,一切依法行事。大陆与台湾的差距之大,不只是在经济上的贫富,更在基本是非的认知上。只有最邪恶的中共流氓政府,才会作出颠倒是非的事情来。中共暴政不仅在迫害法轮功学员,也在迫害其他中国民众,中共才是反华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