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8日星期六

解读《神曲》(七):旋转的天体 / 作者:王昊天

http://www.zhengjian.org/zj/articles/2010/12/18/70342.html【正见网2010年12月18日】在但丁著作的《神曲》中,尤其《天堂篇》,曾多次写到关于“旋转的天体”,并发自内真挚的赞美与感叹。《天堂篇》第二首写到:在呈现神的和平景象的那层天里,旋转着一个天体,他的全部内涵的存在,都是以他的能力为根本。第二十八首写到:在这个有感知的世界中,可以看到这些旋转的天体,他们越是远离中心,便越带有神性。

但丁没有具体描述这个旋转的天体究竟是什么样,但是他讲到了,诸天众神诸星存在的根本,幸福、美丽、智慧的根源,都是取决于这个旋转的天体。因为这个旋转的天体赐予了众生永恒的欢乐和光明。在解读诗文时,本文一再提及,但丁的诗文多使用了隐语和象征,以免泄露天机,而遭天谴。为了使读者能够更好的明白诗文的真意,本文站在修炼的角度,简短的做一些引证。

事隔七百多年后,现今世界上,从东方到西方,盛传着一种佛家上乘功法,即法轮大法,也叫法轮功。法轮功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在小腹部位修炼一位法轮。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在他的著作《转法轮》中讲到:“法轮是宇宙的缩影,具备着宇宙的一切功能,他能够自动的运转、旋转。他在你小腹部位永远要转下去,一旦给你下上去之后,不再停了,常年永远这样转下去。他在正转的过程中,会自动的从宇宙中吸取能量,他自身还会演化能量,供给你身体所有各个部份演化所需要的能量。同时,他反(时针)转的时候会发放能量,把废弃物质打出去之后,在身体周围散掉了。他发放能量时,会打出去很远,从新带進新的能量。他打出去的能量,在你身体周围的人都会受益。佛家讲度己度人,普度众生,不但要修己,还要普度众生,别人会跟着受益,能给别人无意中调整身体、治病等等。”

从这一段法中,可以看到法轮的巨大威力。在实际的生活中,有多少人被医院诊为癌症,不治之症,或者重大的家庭不幸,但因为修炼法轮功的缘故,获得了巨大的改变改善。在现实中,很多人都能够荣幸的亲眼目睹法轮功带给世人的真实美好。

而且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后,大法弟子又以坚韧不屈的和平理性,把“真、善、忍”的美好,撒遍了世界的各个角落。尽管中国大陆的大法弟子遭到非人的虐待和残害,但是纯正的信仰,像一枝枝纯净的莲,悄然的开放在世间。试想,如果没有来自“真、善、忍”的正信,真正的佛法对人身心的触动,对人道德的约束和提升,普通的人们,是很难面对这场残忍的迫害,而坚持的走到今天。

《转法轮》上说:“这个法轮图形是宇宙的缩影,他在其它各个空间也有他存在的形式、演化过程,所以我说是一个世界。”想想,正邪大战,正义抵制邪恶的力量,就是来自这位法轮,来自这位时时刻刻旋转不停的宇宙。所以法轮功和他的信仰者,在经历了十多年残忍的迫害后,坚韧的走到今天。并把他最美好的一面,慈悲,撒给了世间的芸芸众生;也把他最威严的一面,展现在世人面前:迫害正信,反对佛法,必受到报应或者法律的制裁。

这位时时刻刻旋转的宇宙天体,在众多的预言中,都留下了他神圣的踪迹。从中国唐朝的《推背图》,到韩国的《格庵遗录》,再到法国的《诸世纪》,到玛雅的预言以及《圣经启示录》等等,都可以看到有关旋转的轮子这样的预示。旋转的轮子,只是在世间这一面,简单概括的表述,而整个宇宙的旋转,站在一个更广大的空间来看,跟旋转的轮子,又有什么区别?

无论旋转的天体,还是旋转的轮子,只是一个称呼用语的不同而已,而实质反映的是宇宙的巨变,有这样一件大事将会发生。所以不同的人,站在不同的角度,通过梦境,通过诗文,通过神话传说的形式,以及其它一些叙述等等,流传下来,以便福祉后人,让人们不要忘记了生命所等待的。先人们口述立传著作,以不同的方式启示人们的思想,费劲心机找出可以恰当形容的词汇,以便打开人们的记忆,给予启迪,这才是他们的真正用心和写作的目地。但丁的诗文,真正想表述的,就是这样一层涵义。

到底谁在犯罪?—— 写给那些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骚扰和迫害的人员 / 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2/18/到底谁在犯罪--233786.html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八日】从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法轮功在中国大陆受到打压以来,至今已经十多年的时间过去了,中共给法轮功扣上各种莫须有的罪名。而法轮功学员却在用发信、面谈、电话等多种方式在告诉人们法轮功是无罪的,是合法的,中共对他们的迫害才是有罪的。那么到底谁是谁非呢?请让我帮您分析一下,您就明白了。

此文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阐述,一是从国际法、《宪法》、《刑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等具体、明细的法律条文进行论述,以期详尽、透彻,但篇幅冗长,专业词汇多,会让大多数人觉得生涩难懂,没有兴趣读完。当然,您如果对法律专业有兴趣,我可以推荐您去明慧网等海外网站搜索一下中国人权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写的辩护词。我今天是从另外一个方面进行阐述,为的是让那些非专业的普通大众都能从常规法律、道德常识等大的方面能够简单明了地分清罪与非罪,到底谁在犯罪。

首先,我们都有一个共同的常识,那就是不论哪一个国家、朝代,他制定法律的依据都是不能对社会、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影响和伤害。举个简单例子,如果一个人喜欢打自己的嘴巴,因此而经常面目红肿地出现在众人面前,我们可以认为这个人有自虐行为,是糊涂,是傻,但我们不能认为他有罪,因为他没有影响到没有伤害到任何人;可如果有人喜欢抽别人的嘴巴,那就是在殴打别人,轻者是扰乱社会秩序,重者则是伤害罪。依照这一根本原则,那么法轮功也好,其他什么人也好,我们考量他犯罪与否,应该看他是否有伤害别人、伤害社会的行为。

依照以上原则,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法轮功刚刚兴起的时候,国家体委主任伍绍祖和人大委员长乔石等都曾成立专家组做过专门的调查,最后得出的结论都是“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这和我们在各个场合接触到的法轮功学员一样,因为他们信仰的是“真善忍”,所以在他们的言行当中体现出来的是善良、平和、谦让、理性和真诚,对人对社会只有好处而没有半点伤害。

其次,稍有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这样一个刑法术语—“犯罪构成四要素”,也叫“四要件”。也就是说,衡量一个人的行为是否犯罪,是要有条件的,即: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

(1)所谓“犯罪主体”,是指一个人,应该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什么意思呢?就是这个“主体”应当精神正常,年满14周岁。有的罪名必须是特定主体才能犯,比如贪污犯,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才能犯这个罪,一般人犯不了这个罪。“犯罪主体”在刑事诉讼不同阶段可以用“行为人”、“犯罪嫌疑人”、“被告”等说法代替。

(2)所谓“犯罪客体”,是指刑法保护的对象,也就是被“犯罪主体”侵犯了的东西。例如:张三偷了李四一万块钱,张三犯了盗窃罪,侵犯的是李四的“财产权”,那么,李四的“财产权”就是“犯罪客体”。又例如,王五拆自家房子不小心把赵六给砸成植物人,王五犯了过失致人重伤害罪,“犯罪客体”是赵六的“生命健康权”。

(3)所谓“犯罪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于自己的犯罪在主观上是什么态度,是故意还是过失。从上面例子看,张三偷钱,主观方面显然是故意;王五拆房子不小心重伤赵六,主观方面应该属于过失。

(4)所谓“犯罪客观方面”,是指后果、程度。还是上面例子,张三的盗窃行为客观上给李四造成了一万元的损失,如果不是一万元,而是五百元,就会因数额低而不构成犯罪。另一例子中,王五因过失客观上导致赵六重伤,如果仅仅导致赵六轻伤,王五就不构成犯罪。因为过失致人伤害时,只有“重伤害”才构成犯罪。

目前,经常用于法轮功学员身上的“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罪”,其犯罪主体必须是破坏了明确的、特定的、而非笼统的“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注意是“破坏……实施”,不是一般违法),致使达不到立法目的,且情节严重。这么多年来,法轮功信仰者,无论他们上访也好,出版、印刷、复制宣传品也好,打条幅、发光盘、喷标语、传《九评共产党》、劝退党也好,他们破坏国家哪一部法律、行政法规实施了?如何实施破坏行为?破坏的程度又是怎样?造成了怎样的破坏后果?面对这样的质问,公检法的执法人员要么哑口无言,要么恶狠狠地用文革话“这是反党、反革命”来搪塞。

迄今为止,在中国大陆,所有被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罪”诬判的法轮功学员,他们中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做到“破坏国家法律实施”,因为你压根找不到那部所谓“实施”遭到破坏的“国家法律”!犯罪构成四要素,本来是缺一不可,现在竟然缺了三个,而各地的公、检、法系统竟有条不紊地、忠实地持续执行了九年,你说荒唐不荒唐?可怕不可怕?

由以上可知,法轮功的行为在中国完全是合法的。那么伤害合法的就是违法的,所以我们也可以得出,对法轮功这样一群“真善忍”的信仰者进行的打压、骚扰、各种迫害都是在犯罪。那么不管是警察、街道办、协警还是什么部门,也不论以任何理由,如执行公务、执行任务等,只要他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就已经构成违法、违宪的犯罪行为。对照相关法律,具有明确罪名界定的至少有以下十四项。

(一)警察或其他人员等,未经邀请,未经许可,强行闯入法轮功学员的家,犯了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

(二)警察或其他人员等,到法轮功学员住处抢走电视机、影碟机、录音机、电脑及打印机、钥匙、证件、存折、现金、手机、相机、手表、首饰等贵重物品、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汽车……,乘法轮功学员被绑架之机,或对法轮功学员实行绑架未遂,不管是对法轮功学员使用暴力、胁迫还是使用其他方法,犯了抢劫罪。

(三)警察或其他人员等,乘法轮功学员外出之机,到法轮功学员住处搬走电视机、影碟机、录音机、电脑及打印机、钥匙、证件、存折、现金、手机、相机、手表、首饰等贵重物品、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汽车……,没有实行绑架法轮功学员的,犯了盗窃罪。

(四)警察或其他人员等,把法轮功学员强行带走、绑架劫持到某处,如洗脑班、派出所、看守所、劳教所等,向法轮功学员家属勒索“生活费”、“保证金”、其它名目的财物,或迫使法轮功学员购买看守所、劳教所、监狱里的高价生活用品变相索得钱财,不管是否勒索成功,犯了绑架罪。绑架法轮功学员为人质,向法轮功学员家人索要、收取财物,敲诈勒索,也是绑架罪。

(五)警察或其他人员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法轮功学员或其家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财物,犯了敲诈勒索罪。

(六)警察或其他人员等,对法轮功学员搜查身体,闯入法轮功学员家搜查住所,未出示《搜查证》,犯了非法搜查罪。

(七)按着中国的现行法律,法轮功是合法的,法轮功学员是合法的公民,警察或法轮功学员工作的单位等人说法轮功学员违法,给法轮功学员扣上罪名,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罪名,损害法轮功学员名誉、人格,犯了诽谤罪。

(八)警察、街道办事处、村委等人,公然故意用恶毒刻薄的语言对法轮功学员嘲笑、辱骂,往法轮功学员身上泼污物,或强迫法轮功学员吞食污物,把合法的法轮功学员的头发剪掉、剃掉,特别是剪的七零八落,强迫法轮功学员游街……,侮辱人格,破坏名誉,犯了侮辱罪。

(九)警察把法轮功学员囚禁在洗脑班、派出所、看守所、劳教所、监狱、监狱医院、或其它地方;法轮功学员工作的单位等保卫科人员或任何人把法轮功学员关在一个屋子里、宾馆里、办公室里,派人监视,限制法轮功学员不能离开,私设刑堂、私自禁锢,犯了非法拘禁罪。

(十)警察等人,对法轮功学员施用肉刑(如殴打,吊铐,捆绑,电击,以及其他折磨人的肉体的方法……)或变相肉刑(如冻、饿、烤、晒,强迫站着,蹲着,不让睡觉……),逼取口供,逼迫法轮功学员承认强加的伪证,强迫法轮功学员承认强加的罪名,不管是否取得口供,犯了刑讯逼供罪。

(十一)警察等人,对法轮功学员或法轮功学员家人,采用暴力或威胁手段,逼迫法轮功学员或法轮功学员家人说出其他人,出卖或变相出卖人,作伪证或变相作伪证,以此伪证企图迫害其他人,犯了非法暴力取证罪。

(十二)警察等人直接或变相故意伤害法轮功学员的身体(包括伤害肉体,用不明药物毒害神经中枢……),致使法轮功学员受伤,或致残的,犯了故意伤害罪。

(十三)警察等人迫害法轮功学员致使死亡的,犯了故意杀人罪。

(十四)警察等人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犯了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罪。

其实作为一名警察或政府人员等,也是中共邪党体制内的受害者,被中共利用来做伤天害理的事,成为专门欺压善良民众的御用工具,最是悲哀,到头来成为最大的受害者。也许有些警察会认为是身不由己,这是一项工作,是在执行命令。可是做什么事都一看法律,二看良知,否则就是盲目的执行命令。真正罪责来临时,没有哪一个上司会为你承担责任的。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没有哪一条法律明文规定在中国炼法轮功有错。

因此希望聪明的你能明辨是非,做什么事情总要根据善恶标准衡量,给自己留一条退路,而不是为了眼前一时利益而自毁未来。识时务者为俊杰,当历史翻开崭新的一页,面对全新的标准来衡定与审判各自所为时,能全身而退才是真正的聪明人。

2010年12月17日星期五

中共将陈福兆杀人案嫁祸法轮功的真相 / 文/智清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2/17/中共将陈福兆杀人案嫁祸法轮功的真相-233754.html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七日】中共发动迫害法轮功的运动整整十年,使尽流氓手段,不惜一切代价迫害“真善忍”的修炼者。十年来,法轮功学员坚持讲真相、救度众生,越来越多的世人明白了真相,这令中共邪党极为恐惧。

今年十一月份,一位朋友陈氏(化名)给我讲述了他亲身经历的一桩中共邪党在光天化日下捏造事实、污蔑法轮功的案件。

二零零三年,邪党宣传媒体黑白颠倒的报导了浙江温州苍南县龙港镇江浦居民区精神病患陈福兆的投毒事件,并将此嫁祸法轮功,一时轰动社会。报导造谣称陈福兆为法轮功人员,在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五日至六月二十七日间投放有毒饮料,杀死十七人;并将此制成专题,在中央焦点访谈(第3335期)播放;同时将这恶意歪曲的专题制作成音像DVD、VCD,在全国监狱、劳教所、洗脑班等地方,做诬蔑宣传教材。

陈氏与陈福兆为同村镇人,当年陈氏仍在上学阶段。一日,村镇治保会突然通知陈氏去做兼职,任务是看管陈福兆的住所,不许任何媒体及其他人员接近,如发现陌生人接近陈福兆的住所或试图了解真相、采访陈福兆的父母,须立即向治保会、联防队汇报,薪酬是50元/天。

陈福兆本来就是精神病人,这是附近村镇人尽皆知的事情。当时陈氏并不知道陈福兆已被邪党媒体宣传作法轮功人员,只是觉得有钱赚就行,因此成为兼职看守陈福兆住所的人员。他们几个看守人员只是在楼下打牌,二十四小时轮班看守,一个月下来,啥也不干,收入1500元,他们觉得很不错。后来,地方邪党政府组织了专家学者到苍南县当地开了所谓的“揭批会”,通过专家的口对外宣传,将原本是精神病人的陈福兆说成是因为练法轮功而杀人,并将此个案包装成典型,在中央台焦点访谈播放。当时陈氏等村民觉得很愕然,但被邪党人员暗示不准对外透露事实真相。

邪恶中共通过集体说谎,将原本是精神病患者陈福兆的杀人案,嫁祸为法轮功,至今已七年。陈氏因为经历过此事后,看清邪党面目,决定与家人一起退出邪恶中共组织。

2010年12月16日星期四

曝光中共监牢不露外伤的酷刑 / 文/了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2/15/曝光中共监牢不露外伤的酷刑-233662.html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五日】中共迫害法轮功修炼者的酷刑五花八门,种类繁多。其中有一类酷刑非常阴毒,从表面上让人看不出来,可是却能给大法弟子造成严重的伤害。

广州第一军医大学博士杨贵远,曾被绑架进广州市第一劳教所,遭受了种种折磨,其中最残酷的就是用绳子捆绑全身成球形的酷刑。他说:“把军用被的被面扯成一条一条做成的绳子来捆绑。因为它能又让你痛苦,又看不出伤来。有一天把我叫到禁闭室的小屋,去之前说找我谈话,把我骗到那儿,就开始绑。从胳膊开始一圈一圈地绑,两个胳膊两个腿都一圈一圈地这么缠上,血就不通了,然后让你盘上腿,盘得很紧,两个膝盖几乎是对折过来,给你绑上,固定住,然后胳膊也绑在后边,两个手腕绑在一块往上提,一使劲手腕提到脖子这个地方,这样就非常痛苦,那样绑完之后,再从腿拉过一条绳子,绕到脖子后边,让你的头压在你的腿上,绑上就象一个球形。绑一会儿就没有感觉了,再给你放开。放开再绑,就这样反复折腾。”

这是一种捆绑成球形的酷刑,能让人痛苦却看不出外伤,用的绳子也不是通常捆绑用的细尼龙绳,而是从被面上扯下来的,可见用心险恶。

为了不让在身体表面留下痕迹,中共恶人们还采取这样一种方式,就是在身体上垫上一个物件,然后击打这个物体。这样表面上就看不出伤来了,但是却能给人造成内伤。

广东梅州市梅县农业局农村能源股副股长谢汉柱,2005年2月23日至28日,在梅江区公安分局刑警队三楼遭严刑逼供。几个恶警强迫他蹲下,用书报垫在他的背部,然后由陈志东用柄长约50厘米,大约15厘米长、5厘米见方的铁锤,猛力敲打垫着的书报,造成他严重内伤,呼吸时肺部都疼痛无比。

在这次刑讯逼供中,谢汉柱还曾遭受过这样一种酷刑:恶警李建禄、陈志东等人绑住他的身体和脖子,用毛巾蒙住双眼,然后用胶纸紧紧的封住他的口,再将点燃的两支烟,插入他的两个鼻孔,让烟随着他的呼吸进入肺部。施用此刑一段时间后又将烟取出对他进行威胁、恐吓,然后再将烟插入鼻孔。这样一个晚上就用了十支烟。其中一次因为施刑时间太长,造成缺氧窒息,使他昏倒。这种酷刑施刑时肺部烧辣疼痛无比,可是从外观上根本看不到。

当然,恶警在实施这一酷刑时,有时并没有考虑到留不留外伤的问题,因为有些酷刑就是这种方法,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残酷折磨大法弟子的目的。谢汉柱还受到过这样一种酷刑的折磨:

那是2000年7月他被非法劫持在广东三水劳教所时,恶警指使5个劳教人员,将谢汉柱按在地板上背靠铁床柱子,两人分别猛拉左右手,两人分别拉左右脚,把大腿伸直后再往身后压,四肢痛彻心肺。这就是三水劳教所极其残酷的“五马分尸”刑罚。被折磨后,谢汉柱手脚青肿,几天都不能下蹲和弯腰,痛得不能入睡。直接参与以上迫害的恶警有:管生产的副中队长蒋××、干事雷树保、张官胜等。

当然,在实施这类酷刑时,有些恶警根本不考虑什么影响,就直言不讳地说出了行恶的目的。

2009年9月7日,山东省苍山县新兴中学化学教师孟斐,被从单位直接绑架到山东省第二男子劳教所八大队。孟斐以绝食的方式反迫害。孙丰俊叫了两个恶警、和三个劳教学员,把孟斐抬到了卫生室。他们把孟斐的手铐在铁椅子后背上,把两腿分开后把两脚别在椅子两边的横梁上,两个恶警在两边猛踩孟斐的脚,横梁立刻就硌到了小腿的肉里。孙丰俊又叫两个普教犯在后面用脚向下踩手铐,两手腕也被手铐卡在肉里。恶人还揪住头发用力向后下方拽、并摁住头。这时,恶警孙丰俊就往孟斐的头、胸膛、两肋一阵猛打。孙丰俊突然猛地一拳打在孟斐的左大腿上。孟斐感觉到刺骨的疼痛,流下了眼泪。

恶警孙丰俊恬不知耻地说:下面垫着椅子平板,再疼骨头也不会断,我就学的这一招,里面伤的多重,外面也看不出来。接着就两拳,三拳,十拳,二十拳……也记不清多少拳了,孟斐发出一阵阵的惨叫。右边的恶警见状也以同样的方式打孟斐的右大腿。后边的两个普教犯也猛打孟斐的头、肩、背、两肋。

这种酷刑有多狠毒?不要说亲自承受了,人想象一下也能知道这痛苦的滋味。恶警说“我就学的这一招”。这一招没有什么难学的,说一声就把人教会了。可是谁能下得了这样的狠手呢?下得了如此狠手的人,其心肠之毒也就可想而知了。

当然了,有些恶警在实施这类酷刑时是不自曝其丑的,因为这类酷刑的目的就是不让人看到内伤,恶人们还怎么会去告诉被迫害的人呢?他们只是不动任何声色地实施着这种酷刑。

中央民族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教师梁波,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日,被北京海淀分局警察绑架。看守所恶警董永平对她进行野蛮殴打、谩骂侮辱,不让她睡觉,强迫穿号服,强迫剪头,并对她拳脚相加。一百五十多斤的董永平竟丧心病狂地坐到梁波胸部折磨她,用左腿压梁波胸部,导致梁波胸腔软骨断裂出血。

恶警董永平为什么要坐在梁波的胸部,并且还要用腿挤压她的胸部,不就是为了折磨梁波吗?当然,梁波的软骨断裂被揭露出来了,可是还有许多酷刑造成的内伤没有被揭露出来的。

最近海外媒体报导了河北省张家口25岁幼儿园教师胡苗苗,在河北省女子劳教所一大队所受到的摧残。大队长王伟卫指使普教犯吴艳春、李玲玲、宗东荣等人虐待摧残胡苗苗。除毒打外,更狠毒的是这些人竟然用扫帚把和手指捣烂她的下体,致使她几个月不能直立,不能行走。胡苗苗怀疑骨头被打坏,要求到医院检查确诊,劳教所不批准。

显然,胡苗苗的耻骨很可能被打坏了。我们看看西安大法弟子马蕴华的自述可能更容易看清恶人们对胡苗苗的迫害。马蕴华曾被劫持到陕西女子监狱第六分监区迫害。她自述道:她们打我时,专门打阴部和腹部这些外表不易看出的部位。还把我的头按到水盆里长时间让我窒息。又用针扎我的全身,把我的耳朵强行插上耳机,用胶布固定,逼迫我听中共诽谤、诬蔑法轮功的谎言,企图对我精神洗脑。显然,马蕴华遭到的迫害很多也都是“隐性”的,象她所说被按到水盆里,被用针扎这些刑罚,不都是酷刑吗?可是人被施刑后,在外观上又很难看出来。

当然,警察能使用此类看不到外伤的酷刑折磨人,他们当然也可能用这种不留外伤的要人的命。

黑龙江省北安市石泉镇法轮功修炼者姜秉志被非法关押在绥化劳教,因为拒绝“转化”(放弃信仰)一直遭受严酷的迫害。有一天,恶警打开姜秉志被非法关押的牢房,往里扔了一个方便袋,然后又扔了一个方便袋。包夹的犯人于是心领神会,把方便袋套在姜秉志的头上,用绳子在脖子上勒紧后,几个包夹围着群殴。由于缺氧窒息,再加上狠毒的殴打,当天姜秉志就被折磨得只剩一口气,变成了植物人。几天后,姜秉志于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六日含冤离世。

那么,致死姜秉志的能是那几个监管他的犯人吗?那个扔方便袋的恶警不正是元凶吗?

其实恶警使用的这类酷刑非常多,象冷冻、曝晒、坐小凳、站军姿、不让睡觉、不让解手等等,都是属于这一类的。恶警们使用这些酷刑的目的也非常明显,就是为了残忍的折磨大法弟子,同时也可避免受到相应的指责和以后有可能的刑事追究。

通过上述这类酷刑的揭露,我们可以看出中共及其豢养的鹰犬的本性。这类酷刑长期而普遍的存在,并且针对相同的对象,正说明中共对大法弟子的迫害是无所不用其极的。

2010年12月15日星期三

马克思的成魔之路(简写版)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2/14/马克思的成魔之路(简写版)-233618.html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四日】被“马克思主义者”奉为神明的马克思,早年曾经是基督徒,后来加入魔鬼撒旦教,他自己也承认与撒旦签了契约。其后马克思大行魔鬼所为之事:诅咒全人类下地狱,包括工人和那些为共产主义而战的人。“马克思主义”正是在其加入撒旦(魔)教后诞生的。

此外,对很多共产主义的信徒来说,可能做梦也不会想到,被列宁及毛泽东称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资本论》与《共产党宣言》,用马克思本人的话,却是“污秽之书”,他同时称无产阶级为“蠢蛋、恶棍”。

什么力量魔化了青年马克思?

马克思早年是一名基督徒。然而,马克思获得文凭不久,他已成为一名热烈的无神论者,他曾在论文中六次重复“毁灭”一词,而没有任何同学在考试中使用此词。于是,“毁灭”成了马克思的绰号。对于马克思来说,想要毁灭是相当自然的,因为他认为人类是“垃圾”。

那时,马克思在诗中写道:“我渴望向上帝复仇。” 马克思相信上帝确实存在,虽然上帝从未伤害他,他却要与他争斗。在这个大多数年轻人仍想着为人做好事的年纪,年轻的马克思却在《绝望者的魔咒》一诗中写道:

“在诅咒和命运的刑具中,一个灵攫取了我的所有;整个世界已被抛诸脑后,我剩下的只有恨仇。以健康观点看待世界的人,将会转变,他被盲目和寒冷的死亡所占据,将给他的快乐准备坟墓。” 他在另一首诗中写道:“我说的每一个字都是火与业。”

从马克思与其父亲的通信中,我们可以看到青年马克思起变化如此剧烈的起因:“一层外壳脱落了,我的众圣之圣已被迫离开,新的灵必须来进驻。一个真正的狂暴占有了我,我无法让这暴虐的鬼灵平静。”1837年3月2日,他父亲写信告诉他:“我曾期盼有朝一日你会大名鼎鼎、获得世俗的成功,但现在我可以明确告诉你,它们并不能使我快乐。只有不让魔鬼转化你的心,我才能快乐。”

对于这位早已被承认为基督徒的年轻人,马克思的父亲为何突然表现得如此担忧?

马克思主义源自一个撒旦(Santan,魔)教秘密组织

共产主义者如此憎恨造物主的存在,并进而妄言提倡无神论,那么他们到底是被何种力量所转化,甚至意图取代敬天信神的思想在人类心目中原有的地位?

在当时西方,乔安娜•绍斯寇特教会(Joanna Southcott,十九世纪的撒旦教派)的男性成员们都留着特殊样式的长发,由于发式明显,青年马克思与他的朋友们毫不避讳地昭告天下,他们选择加入魔教。

在《演奏者》一诗中,马克思更清楚表达自己早已是撒旦教的信徒,他并承认与撒旦签了契约:“地狱之气升起并充满我的头脑,直到我发疯、我的心完全变化。看见这把剑了吗?黑暗之王把它卖给了我,它为我抽打时间,并给我印记。”

这些字句有特殊含义:在西方撒旦教的晋阶祭仪中,会使用一柄施了巫术、能确保成功的剑,卖给晋阶者。而晋阶者付出的代价,就是用他血管里的血在恶魔契约上签字,如此在他死后,他的灵魂将属于撒旦。

在《Oulanem》中马克思写道:“我年轻的双臂已充满力量,将以暴烈之势,握住并抓碎你---人类。黑暗中,无底地狱的裂口对你我同时张开,你将堕入去,我将大笑着尾随,并在你耳边低语:‘下来陪我吧,朋友!’”

作为反神者,马克思及其朋友并非现代马克思主义者所称的无神论者。虽然马克思他们表面公开否认神明,但对于他们所憎恨的造物主的存在,其实从未怀疑过,甚至透露出对他的妒忌:

“带着轻蔑,我在世界的脸上,到处投掷我的臂铠,并看着这侏儒般的庞然大物崩溃,但它的倒塌仍不能熄灭我的激情。那时,我要如神一般凯旋而行,穿梭于这世界的废墟中。当我的话语获得强大力量时,我将感觉与造物主平起平坐。”这一段是马克思在《人之傲》中提到的,句句透露他对神的妒忌,同时承认自己并非想革新世界,而是毁灭世界,并从中得到乐趣。

马克思喜欢复述哥德《浮士德》中恶魔所说的话:“一切存在都应该被毁灭。”这里提到了一切,包括工人和那些为共产主义而战的人。

1841年,马克思的另一个朋友Georg Jung 清楚描述马克思所为之事,是要直接毁灭人们敬天信神的信念:“如果造物主不存在,那就没人给我们戒律,我们也无须为任何人负责了。”马克思的宣言“共产主义者绝不宣扬道德”也确认了这一点。

Lunatcharski,一位曾任苏联教育部长的哲学家,在《社会主义与信仰》中写道:马克思弃置与造物主有关的一切,并把撒旦放到了行进中的无产阶级队伍之前。

马克思在“第一国际”的一名同事、俄国无政府主义者Mikhail Bakunin写道: “那邪恶之尊路斯弗,就是撒旦对神的反叛,在此反叛中,人类的解放遍地开花,这就是革命。撒旦,永恒的反叛者,使人因其卑劣的无知和顺从而羞耻;撒旦在人的额头上盖上…印记。在这革命中,我们必须唤醒人们心中的魔鬼,以激起他们最卑鄙的激情。我们的使命是摧毁,而不是教诲。”

撒旦信徒们生命充滿魔性

马克思信徒行动诡异神秘,且多与撒旦教仪式有关:

首先看马克思所作的《Oulanem》,这个题名本身就是对撒旦的崇拜,还必须是了解撒旦教仪式者才能明其中缘由:撒旦教有一种祭仪叫“黑色聚会”,在此仪式中,祭师于黑暗午夜之时才进行念诵,黑色蜡烛被颠倒放置于烛台上,祭师反穿长袍,必须以完全颠倒的顺序念读祷书,包括神、耶稣、玛利亚的圣名,也都倒过来念。十字架被颠倒放置或踩在脚下,从教堂偷来的圣器被刻上撒旦之名,《圣经》被焚毁,所有在场者发誓要犯天主教义的七宗罪,永不做好事,最后纵欲狂欢。

“Oulanem”就是将呼喊圣名“Emmanuel”时的发音打乱、颠倒后拼写而成。“Emmanuel”是耶稣在《圣经》里的一个名字,希伯来文意思正是“神与我们同在”。撒旦教这种专门故意颠倒正道的仪式,也为共产邪教为何总是以谎言颠倒是非、暴力斗争、毁灭人性等手段才能存续,从中我们得到有力的答案。

马克思写作《Oulanem》时仅 18 岁,他为自己一生定下的计划已非常清晰:做魔鬼所做之事、诅咒全人类下地狱。当时,他没有幻想要为人类、无产阶级、或社会主义服务,而是彻底毁灭这个世界,以世界的不信任、剧痛、动乱为基础,建起他的(魔)王座。

马克思的儿子 Edgar,在1854年3月21日写给马克思的信中,开头就是惊人的一句“我亲爱的魔鬼”,一个儿子怎能用如此荒谬的方式称呼自己父亲?不过,撒旦教徒对他们所爱的人都是这样称呼的。

列宁的亲密朋友兼同事 Trotsky 写有《青年列宁》一书,书中写到,列宁16岁时,曾从颈上扯下十字架,向它吐口水,再将它踩在脚下---这是撒旦教中常见的一种仪式。

Kaganovitch 承认,“斯大林多次把宗教信仰,说成是我们最大的敌人。有斯大林在场时,人们会莫名其妙地不再是自己:人们都爱戴他、崇拜他。斯大林凌驾于国家之上,虽然听起来很怪,但他确实占据了原本只属于神的位置。”

Solzhenitsyn 在巨著《古拉格群岛》中揭示,苏联内务部长 Yagoda 的嗜好,就是脱光衣服,赤身裸体地射击耶稣和众圣的画像。这是共产党高层举行的又一个撒旦教仪式。

最后,英国的撒旦教中心是高门墓地,马克思就葬在那里,在马克思的墓上举行了撒旦黑魔法的灵异祭仪。

所有活跃的撒旦教徒,私生活都极度自私与狂妄暴戾,马克思也不例外:

马克思不仅剥削女仆无偿劳动,更强迫其充当性奴,甚至产下私生子。他也不讳言垂涎家族的遗产,当一位拥有大笔(遗)财产的伯父在极度痛苦中垂死时,他更直接了当写道:“如果那条狗死了,就对我无碍了。”一直索取零用经费以及大笔遗产度日的马克思,在股票交易中损失了大量钱财,所谓“伟大的经济学家”,却非常懂得亏钱之道。

1960年1月9 日,德国报纸《Reichsruf》报道一事实:“马克思曾是奥地利警方的一名领赏告密者,他在革命者队伍里当间谍。在他流亡伦敦期间告发同志们。每提供一条消息,马克思获得25元的奖赏。他的告密涉及流亡于伦敦、巴黎、瑞士的革命者。”

更难以置信的是马克思竟然为英国第一次鸦片战争辩护。在许多关于世界革命可能性的虚张声势中,马克思赞美鸦片战争把中国投入大混乱状态。他甚至赞许地报导,英国的政策造成了中国这么多失业人口,这样中国难民才能被用来在全世界做奴隶工。

因为是撒旦信徒,马克思自然极为好斗,他经常重复的一句话是:“世上再没有比噬咬敌人更大的快乐了。”怪不得其追随者斯大林也说:“最大的欢乐就是和一个人发展友谊,直到他信任地把头靠在你胸口,你就可以一刀插在他背上---这是无与伦比的快乐。”

接下来谈谈恩格斯。恩格斯对撒旦的危害十分清楚,在《基督哲学家 Schelling》一书中,年轻的恩格斯早就“预料”到了:

“可怕的法国革命之后,一个全新的邪灵进入了一大群人;无神论以无耻、精致的方式,嚣张地抬头,让你觉得《圣经》的预言已经实现。让我们看看《圣经》如何描述末世的无神论景象吧,《新约•马太福音》中,耶稣说:”许多伪先知将涌现,迷惑众人。因为不法之事增多,许多人的爱心渐渐冷淡了,但坚忍到底的,必将得救。(24:11-13)圣保罗则在《新约• 帖撒罗尼迦后书》中说:“那大罪人,沉沦之子,将会显现。他反对主,高抬自己,超过一切称为神的,和一切受人敬拜的(2:3-4)他跟随撒旦而来,带着所有力量、标记、谎称的奇迹,在众人身上行一切不义的诡诈,使他们毁灭---因为他们不接受拯救他们的真理之爱。因此,他们自心将产生强烈的错觉,使他们相信谎言;于是一切不信真理,却喜爱不义的人,都被定罪。”(2:9-12)

恩格斯,这个让人们警惕撒旦的人,这个认为马克思是被万魔附体的人,最后却难敌撒旦的魔力与诱惑,沦落成马克思最亲密的合作者,共同为魔鬼而战,只为了实现 “共产主义要消灭永恒的真理,消灭所有宗教和所有伦理道德”(摘自《共产主义宣言》第二节)。

许多著名共产主义者皆是死忠撒旦(魔)教信徒

Anatole France 是一个著名的法国共产主义作家,他曾把法国一些最大的知识分子导向共产主义。最近在巴黎举行了一个魔鬼艺术展,其中一件展品,就有他用于主持撒旦教祭仪的特制椅子。这张椅子的扶手和凳脚长角,并披着羊皮。德国Ulrike Meinhof,Gudrun Enslin,以及其他一些德国红色恐怖主义者,也都加入了撒旦教。

切•格瓦拉(Che Guevara,阿根廷共产主义革命领袖)写道:“仇恨是斗争的要素 -- 毫无怜悯的恨,能让一个革命者超越人类自然极限,让他变成一台高效、毁灭性、冷酷、老谋深算、冰冷的杀戮机器 -- 要以这样的仇恨来对待敌人。”

这正是魔鬼要对人类做的事,和它一起的是众多声名狼藉的人类领袖。在我们有生之年,我们已经见证了太多不能承受之重:希特勒、艾希曼(Eichmann,纳粹头子)、门格勒(Mengele,纳粹头子)、斯大林、毛泽东、安德罗波夫(Andropov,苏共总书记)、波尔布特(柬埔寨共产党红色高棉总书记)…。

共产党官员们是否有时被魔鬼附体了?他们是否成了撒旦的工具,报复曾经驱逐众魔的圣徒与善良的修行人?答案是肯定的。

共产党视人命如草芥。西班牙内战期间,共产党杀了四千个天主教牧师。著名的俄国东正教牧师 Dudko 报导,六名共产党员闯进了 Nicholas Tchardjov 神父的家,拔掉了他的头发,挖出了他的眼睛,在他身上砍了许多刀,再用一砣铁压住他,然后两枪将他射杀。此事发生于圣尼古拉纪念日前夕,它不仅是针对牧师的罪行,更是对圣人的嘲弄。

对于共产党来说,囚禁和折磨犯人的亲属,挑动人们父子互斗、骨肉相残,是理所当然之事。杀死政敌、发动战争、煽动革命,共产党员们在屠杀了数以百万计的“敌人”之后,又用暴力对付自己的友伴,包括最显赫的同志、革命的首领们,都不能幸免。这就是撒旦教的印记:它的革命不是为达到某一目标,而是为杀而杀,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 “永远的革命”。

明显地,共产主义并不是普通的不道德的人类理念,它的教义其实是彻底的魔教。它先以恶魔的能量诱惑激情的崇拜者,再以温水煮青蛙的方式将共产主义者拖往地狱,手段是故意让共产教徒不断煽动斗争,对人类犯罪(反人类),尤其对敬天信神的人们。

退出共产邪教,去除“下去陪马克思”的桎梏印记

一位学自然科学的老中共党员,调回老家四川,当了半辈子马列主义教研组长,最后他向人推荐了《Marx and Satan》一书(Von Richard Wurmbrand著),以及保存大量马克思主义者史料的网站www.marxists.org。

老组长说:“吓出一身冷汗!——原来加入的是魔教!”最后他全家先后退党、退团、退队,投入了“三退”大潮。老组长最后劝人说:“要想不再做马克思的‘朋友’,不交党费自动脱党是不够的,要改变‘下来陪我’的命运,得真正去认识马克思,彻底和魔(撒旦)决裂。”

中共元老们在惨烈内斗中受尽欺凌,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组织的威胁使他们误以为恐怖限于文革,止于毛,却万万想不到《共产党宣言》中 “在欧洲游荡的幽灵”这句话本身就透漏了重要天机:共产党是个颠倒正道的恐怖邪教。许多党员被共产党的罗网层层封闭,不可能知道马克思主义竟然发源于撒旦秘教,致使戴了红领巾的中国群众,虽身处神州,却深陷马克思与魔签约的圈套,冲不出撒旦的思维罗网。

有些老干部似乎否定了马克思,就丢了灵魂,把“死后去见马克思”当作光荣,完全不知道马克思实际上把无产阶级这帮人称为“蠢蛋、恶棍及屁股”,甚至明言要这些死忠的党团队员们一同与他“堕入地狱、下去陪他”!

马克思主义既然是魔之邪灵附体,我们更该静心阅读《九评共产党》,了解在短短六十年间,共产邪党如何毁坏五千年的自然生态与文化道德,枉死中国八千万生灵,给神州大地带来了多大的灾难与危害!天必灭邪党,赶紧送给自己一道护身符:利用各种渠道化名三退,以保未来平安!(摘自阿波罗网 李缘一编整)

2010年12月14日星期二

解读《神曲》(六):善的威力 / 作者:王昊天


http://www.zhengjian.org/zj/articles/2010/12/13/70248.html【正见网2010年12月13日】《神曲》的第三部《天堂篇》第八首写到:善使你登上整个天国,自由的旋转,快乐无比,他使他的圣意,在此变成这些伟大天体中无限的动力。

简短的几行诗文读过后,内心深深的触动。以往人们在讨论善时,多是围绕一些外在的言行举止,把善当作是人内心深处渴望的一种依托和精神信仰。因为受到后天观念的偏见,认为做好人容易受到欺负,也很容易上当受骗,因此,向善的愿望,总是受到外界环境和后天观念的束缚。

其实,善的威力是巨大的。在世间,他表现在能使人的生命时间不断的延续,使人的生命不致于过度的冷酷无情;他能使人的内心境界,获得外在的感知,启发内心深处的创作;他也使不同国家和民族的社会秩序维持在一定的水准,不致于导致天下大乱的动荡局面。

善在更高境界的表现,就是能够维持整个自然的规律,天体的变化,一切的有序,无不源于善的巨大威力。无论世间,还是宇宙中的星体,所有的一切,能够自由,有序的运转,而避免灾难性的碰撞,都是来自于善的演化。

中国古人常说:天人合一。大意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生命,要常常能和上天的意愿保持一致,与天道正气,相互融汇通达,这样生命就不会陷入世俗的种种困扰中,从而怡享天年。家族也会因此受到荫福的特别庇护。这是善的具体表现方式之一。

简短的辨析善的表现和涵义,再来理解但丁的诗文所讲述的,善使他登上了自由快乐的天国,并使他亲眼见证了,天国天体的运转,都是源于善的威力。他想告诉读者,关于生命的真相:一个生命诞生于世,并不是为了毁在世俗的虚妄和贪求中,而是要通过向善这样一条途径,回到天上真正的家。从尘世到天国,能够促使人攀升的动力,能够使一个普普通通的生命在有限的时间里,跨越从地到天,这么遥远的距离,只有善才有这样巨大的威力,能够使人勇猛的超越。

也正因为善的巨大威力,所以才使历史上,迫害正信的强大帝国,纷纷的败倒在善的尊严下。想想古今,看看历史,风云突变的大事一场一场,但最后都是以代表正义的善,战胜了罪孽的邪恶,而结束。这也许,正是天意的安排,由善构成了世间的万事万物,再由善抵制着邪恶。这一上天赋予的生命法则,无论从东方,还是到西方,相同无疑。

2010年12月13日星期一

从黑店的生意经说起 / 作者:史鉴

http://www.zhengjian.org/zj/articles/2010/12/13/70256.html【正见网2010年12月13日】清代有一个楚二胡子遭遇黑店的故事。

楚二胡子,无锡北乡人,跟江南某镖客学会了武术。楚二胡子学艺三年出师后,就往来齐、楚、燕、赵之间,为客商保镖。别的保镖都亮出镖局旗号请江湖朋友高抬贵手,楚二胡子艺高人胆大,偏偏把旗子藏起来,想自己身怀绝技还愁胜不了区区鼠辈?

一天,楚二胡子为某商人带银子从北京到江苏,途经山东,傍晚时分投宿一家看似普普通通的客店。客店主人说:客满了,您另找别处吧。楚二胡子一听放下心来,这肯定不是笑里藏刀的黑店,江湖险恶,只要安全,挤挤又何妨。楚二胡子于是跟客店主人磨了很久,说现在我上哪找去?不如老板再想想办法。客店主人终于松口说:还有个小厢间,已经住下一位客人,如果您愿意挤挤,请携行李来。楚二胡子点头同意,提着沉重的包裹下车進入客店。客店主人引他曲折深入,到达一间小卧室,卧室只能容下两张单人床,一张床上坐着一位七十多岁的老人。楚二胡子与老人寒暄,得知老人是贩枣的。

客店主人为他们送来晚餐。晚餐完毕,客店主人又送来一支蜡烛、一把茶壶,放在床边小桌子上,就合上门走了。旅客出门在外都很谨慎,他们随即上好门栓,就开始聊天消磨时间。楚二胡子与老人聊的很高兴,几乎忘记了睡觉。当时天正冷,楚二胡子已经穿上了皮袄,到三更时候,忽然觉得热了,皮袄穿不住了。楚二胡子以为是卧室小,密不透风,自己又靠近蜡烛的缘故,不以为意,脱下皮袄继续聊天。没想到房间里越来越热,楚二胡子用手一摸墙壁,跟开水壶一样烫,再一看蜡烛,一滴滴烛油迅速掉下来。楚二胡子急忙开门,门已经被反锁了。

楚二胡子非常害怕,转身注视老人。老人平静的说:“你有什么本事,敢带这么多银子上这儿住?这是著名黑店,来这里的客人没一个幸免的。老板为什么安排你和我住这里?我枕边匣子里都是黄金。你刚才知道了,四面围墙都是铁铸的,只有房顶是三根木椽,能从房顶出去,才能得生。我已经筹划好了,你不用担心。但是,你究竟有什么本事?”楚二胡子说:“我其实没什么本事,我只会解开腰带运气一捋,腰带就坚硬如同铁棍。”老人说:“这就够了。”于是老人拿起行李纵身腾起,碰到木椽,木椽就断裂了,老人瞬间已在屋顶。楚二胡子急忙捋腰带举给老人,老人将他提出来,带他跃出客店墙外。

楚二胡子才知道黑店有如此鬼蜮伎俩,正庆幸逃出生天,老人却不去报案,而是主动叩店门。黑店主人开门一看,竟然含笑请入,若无其事的给他们换了间客房了事。原来这就是所谓江湖的规矩、黑店的生意经。黎明,楚二胡子与老人分道扬镳,老人也不说自己姓氏。楚二胡子回来后不再保镖,改治跌打损伤,并教子孙世代守业,不要涉入江湖。

中共邪党流氓起家,自吹自擂“统战”是其党屡试不爽的法宝之一。其实流氓早就会搞“统战”了,也只有流氓才必须搞“统战”。流氓黑道这些社会异类巧取豪夺,择人而噬,可一旦流氓手段耍不灵了的时候,又会换副面孔,称兄道弟,和气生财。君不见那些卖菜缺斤少两的小贩,在你去找他评理时,都会说朋友先等等,要你不要当众戳穿,否则他就骗不了别人了。

流氓搞“统战”就说明流氓本质变了吗?根本没变,流氓只是今天不耍流氓了,只是暂时对你不耍流氓了,但流氓明天还是要耍流氓,流氓还是要对别人耍流氓。流氓搞“统战”只是为了暂时稳住你,让你不反对他,不揭发他,甚至配合他,以便流氓能够永远流氓下去。流氓今天拉这个打击那个“一小撮”,明天拉那个打击这个“一小撮”,时间久了就是一大片。

流氓搞“统战”还有个规矩,他可能还会迫害别人,但他真的暂时不会迫害你了,甚至还给你足够补偿。但中共邪党堪称比流氓更流氓,中共邪党说一套,做一套,一边残酷迫害,一边拉拢人心,没有任何信义可言,流氓都被中共耍了。十一年来被迫害的法轮功民众多少次期盼,多少次失落,最终无欲则刚,他们已经深深体会到这点。

法轮功学员胡苗苗,河北省怀安县柴沟堡镇人,一个甜美的女孩,在向世人散发法轮功的真相资料时,被一不明真相的司机诬告遭绑架,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六日,怀安县公安局瞒着胡苗苗的家人,将胡苗苗秘密送往河北省石家庄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

到劳教所后,胡苗苗随即受到恶警大队长王伟卫及其指使和利用的普教恶人吴艳春、李玲玲、宗东荣等人的虐待摧残,长时间罚站、殴打和手铐折磨。尤其令人发指的是恶人们竟然以流氓变态手段,对这个女孩進行摧残,用扫帚把和手指捣烂了女孩的下体,令所有知情人气愤得毛发倒竖!三个月的时间都过去了,女孩伤口还未愈合,不能直立行走,痛苦万分。

胡苗苗的父亲与弟弟几次从怀安老家坐十个小时左右的火车去按劳教所的规定日接见,都被一大队队长王伟卫以各种捏造的理由拒绝接见。胡苗苗被迫害情况在国际上被广泛曝光后,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七日,胡苗苗的父亲历经半年的努力与争取,才最终见到了遭受性摧残的女儿胡苗苗。

在近一个小时的谈话过程中,胡苗苗向她的父亲哭诉了她在劳教所受到的两个多月的酷刑折磨以及性摧残。此时邪党“六一零”官员和恶警仍然不忘对胡苗苗父亲進行“统战”。胡苗苗的父亲忍无可忍,当着他们的面责问:“这是我的女儿亲口告诉我她在里面遭受的痛苦,我最了解我的女儿,她是只流血不流泪的人。她现在向我哭诉这一切,可你们现在还让我相信你们的话,不要相信我女儿的话,你们简直就是法西斯!”

中共邪党到死也不会改变欺骗和暴力的流氓本性,只有彻底解体中共,中国百姓才能拥有美好的未来。

2010年12月12日星期日

大法真相受欢迎 / 作者:王昊天

http://www.zhengjian.org/zj/articles/2010/12/12/70198.html【正见网2010年12月12日】每个周末我们都会在市中心最大的广场上举行洪法活动。学员集体炼功时,也有学员在附近派发真相报纸。来来往往的人群,过往行驶的车辆,每到这里时,都会不由的全部转向我们。

司机会打招呼,示意我们给他报纸;也有的询问那小莲花,是否可以送给他们。当行人接过真相报纸后,便问:是否可以再多给他们几张,想送给邻居和朋友看。有的接过报纸后,看了看上面写的:“法轮大法在世界”,便说:这是一份出色的报纸。有的年轻人看学员集体炼功的动作,便悄悄的站在一边,比划着练习,或者索性安静的站在学员身边,進行拍照。

广场附近有座舞蹈中心,很多孩子周末都要经过这里,去练习舞蹈。总会看到,那些小孩子,站在大法弟子面前,神情瞩目的看功法动作,甚至,家长催孩子快点去练舞,不要迟到了,小孩都不会动,就一直看。家长也只好停下来,陪着孩子看,并好奇的问学员,这是什么活动,连小孩子都这么喜欢。

这一带的警察,已经全部了解了大法真相,每逢集体活动时,便对我们微笑示意问候。有的警察会说:给我一些报纸吧,我想让所有的同事都看看。有的警察在执行任务时,看到学员言行举止,都是和平的、理性的,没有任何的过激行为,便卸下警察特有的严肃神情,和学员友好的交谈。

有的过往行人,看到报纸上写的“法轮大法”的字样,便会说:哦,我已经读过《转法轮》了。我的几个朋友都买了《转法轮》。这功法的能量真的挺强的。

有的人,看到遭受酷刑折磨的学员的图片,都会露出不忍心的表情,谴责中共实在是太残忍了,连好人都要迫害,实在是理智不健全,又对法轮功学员表达出敬佩,用如此和平冷静的方法抗议中共的暴行。

每次的集体活动后,都会听到很多世人的反馈。真相报纸,真的是人们喜欢的读物。不仅自己读,也要送给周围熟悉的朋友看。不仅只看一期,而且每一期的都希望能看到。当人们赞扬:法轮功报纸真的很出色时,是因大法美好的真相,跨越了民族,语言和文化上的差异,感化了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