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31日星期六

生命还是由自己说了算 / 作者: 大法弟子


不久前,马航失联后,有人说:“人一上飞机,生命就自己说了不算了”。由此我就想到不仅是飞机,就连去饭店、医院和乘坐所有的交通工具,都存在着这个问题。

能“说了算”在小事上是没问题的,但在涉及生命安危时,可就有大问题了。下面是一个发生在云南昆明火车站的真实故事:

昆明居民B先生,在3.1惨案前几天才有幸听到法轮功学员给他讲了大法真相,做了三退(退出中共党、团、队组织),法轮功学员并告诉他明白真相能得福报,遇到危险、遇到灾难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他非常接受。

三月一日晚,B先生正好在昆明火车站候车厅等车,准备乘火车出远门。就在案发的前几分钟,坐在候车厅的他怎么都坐不住了,就想上厕所,于是他起身去了厕所。就这么短短的几分钟,外面却传来了各种惊叫声、跑撞的杂乱声、哭喊声…… 等他从厕所出来时,被面前的景象吓呆了:尸横遍地、血流成泊。

自从经历此劫的他,凡是遇到有找到给他讲真相的法轮功学员,他就激动得泣不成声:“你说的是真的!法轮功说的是真的!”

这个故事曾经登在明慧网上,而这样的故事可以说是多的数不过来。在中国大陆有人不理解法轮功学员为什么要讲真相、发资料和劝人退出中共的党、团、队,看了故事也许您就知道答案了。

因为,法轮功是佛法修炼,法轮功学员修的是慈悲。当人们相信“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时,生命就会由神佛护佑;而当人说把生命献给中共邪党时,就会被中共利用,成为中共权斗的牺牲品。那些灾难中的遇难者在中共眼里连个数字都不是,因为实际数字是中共的“国家机密”。


所以,现在越来越多的大陆民众觉醒了,他们明白了能保护人生命的唯有法轮功,再也不要听信中共邪党媒体胡言乱语的谎言,只要记住“法轮大法好”的人,生命就会由自己说了算。

2015年1月30日星期五

法官和公诉人勾结 冤判多少好人 / 文/他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30/法官和公诉人勾结-冤判多少好人-303796.html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一月三十日】中共在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审判中,表现出来的全都是司法不公,特别是参与诉讼的法官和公诉人,本应各自独立、互相制约,实际上却相互勾结,致使很多法轮功学员被冤判。

  法官和公诉人同时从一个门走上法庭

二零一五年一月七日上午九时,内蒙古霍林郭勒市法院第二次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贾海英、孟呼伦、李萍。律师当庭一再指出公诉人所诉法律依据不足,法官只得宣布休庭。第一次休庭后,再次开庭时,法官和公诉人却从同一个门走上了法庭。对此,律师表示:法官和公诉人同时从一个门出入有违宪法公平正义,要求法官和公诉人回避。法官只好尴尬地再次宣布休庭。

法官与公诉人从一个门里走上法庭,看似不起眼的一个细节,却包含了太多非法的内容。中国刑事诉讼中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则,就是控审分离原则,意思就是法官和公诉人在办案过程应各自独立,不能合作,如果合作了,就等于法院与检察院合伙审判被告人,对被告非常不利,显失法律的公平和公正。所以在正规的法庭布置上,不但有专供法官使用的合议厅室,及法官特有的通道,还有专门给公诉人使用的公诉人室。即使没有,法官与公诉人也要避嫌,不能在一起商讨案件。如果法官与公诉人一起走上法庭,那说明什么?不正说明他们在一起进行了不正当的勾结了吗?这是严重违犯庭审原则的事。

众所周知,中共诬判法轮功学员时,根本就没有法律可依,因为在中国的法律上找不到一条与法轮功相关的条文。根据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也就无法对法轮功学员定罪。在这种情况下,律师指出公诉人依据法律不足,法官就应该做出对法轮功学员无罪释放的判决,可是二人竟然借休庭到一起谋划去了。

法官、公诉人勾结陷害法轮功学员的事,当然不是这一例,我们看下一个案例。

法庭上约起饭局来

二零一五年一月十四日上午九时许,四川省南充市中级法院在一楼的法庭对法轮功学员章军、明绍林非法开庭。到中午时,审判员蒲勇君(音)竟然约出庭的检察官一起吃晚饭,检察官未置可否,表示微笑。

下午三点开庭前,审判长也在,审判员蒲勇君又约检察官吃饭。开庭时,律师认为他们约吃饭的行为,影响了检察院与法院之间互相制约的作用,要求他们回避,被审判长无理驳回。

大家知道,法庭是神圣和庄严的场所,可是中共的司法人员竟然在法庭上约起饭局来。法官和公诉人在开庭的间隙这样约饭局,是为了对这次开庭的所谓成功而庆贺,还是为了其它案件的互相照顾而酬谢?既然有这样的约请,那么在庭审时怎能做到双方各自独立的办案?

越俎代庖的法官

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一日,吉林省农安县法院非法审判刘伟、张国珍、杨洪彪、修继学、常宝军、王亚娟、杨维娟、苏秀福等八位法轮功学员。从宣布开庭到审理结束,只用了一个多小时的时间。审判过程中,在被告人对证据有异议的情况下,法官却不许被告人讲话,也不许被告人对证据进行质证。在公诉人宣读证据的时候,法官郭庆玺因嫌公诉人读的慢,竟然越俎代庖,自主替代公诉人宣读了公诉人没有读完的证据。

这样的开庭恐怕只有在中国才会出现。哪有法官代替公诉人读起诉书的?这不是笑话吗?那还设那个公诉人干啥?干脆直接由法官一人总揽多好,想怎么判就怎么判。

法盲法官胡敲法锤

现在的通讯这么发达,法官和公诉人在私下的来往谁能知道?在有些地方,法院和检察院就在一个院内办公,根本没有必要在法庭上公开勾结。上述的几个案例充分说明,这些法官和公诉人对法律的践踏程度。

那么,那些在法庭上没有勾结的法官和公诉人,他们在私下就真的没有勾结吗?这样的勾结可谓比比皆是。我们看下面这个案例。

二零零四年二月十四日,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对二十八名法轮功学员秘密审判。对这么多人审判,竟然不通知家属。法庭上处处都是违法的表现。当公诉人公布所谓申春花的证人证言时,读到:申春花利用×组织在×年×月至×年×月期间传递……。申春花当庭指出×年×月至×年×月,我因剖腹产去娘家(不在本市)坐月子,哪来的这些事?

这样明显的矛盾,法官应该当庭问清楚,究竟是不是伪证,因为这关系到法轮功学员是否有罪的问题。公诉人更有责任说清证据的真伪,及对证据的调查取证过程。可是面对如此大的破绽,法官不但不主持公道,竟气急败坏地用力敲起了法锤:噹!噹!并且叫嚣道:“藐视法庭,继续。”

接着,又读到申春花在×年×月和×××、×××在一起,申春花当庭又指出×年×月我在外地娘家坐月子,这些不属实。法官又象发了疯似的“噹噹噹”的敲着锤子,吼叫:“藐视法庭,扰乱开庭秩序,从重处理。”

究竟是谁在藐视法庭?公诉人用伪证诬陷好人,是不是对法庭的藐视?法官偏袒公诉人,是不是藐视法庭?老百姓针对对自己的诬陷辩解一声就是藐视法庭了?就这样,申春花竟然被诬判十一年。

在中国,法官和公诉人为什么能够这样勾结?因为他们是中共的法官和中共的公诉人,属于同一个主子,中共让他们干什么,他们就得干什么。表面上说的是控审分离,实际上根本就没有分。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所有冤判,走的全部都是这个路子。

2015年1月29日星期四

越来越多中国人选择声援善良 / 文/飞剑

京城97位民众为营救北京法轮功学员庞友签名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29/越来越多中国人选择声援善良-303739.html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九日】中共迫害法轮功已经十五年多了。随着真相的传播,明白真相、选择支持善良的中国人越来越多,甚至有些原来迫害法轮功的人也选择了支持法轮功学员。请看几段明慧网最近几天的报道:

北京百位善良人士的签名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二日有篇报道,《近百京城民众签名声援法轮功学员》,其中讲,原北京奥运村规划办主任,后任洼里乡乡办旭日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理的庞友遭到绑架。二零一五年元月中旬,北京近百人签名、按手印,声援营救修炼法轮功的庞友。有个人签完名后,问他:“你不怕派出所找你来吗?”她说:“如果找来我就说——法轮大法好,他就是好嘛!”还有一位老干部签了名,问他:“大爷,您既然站在正义一面愿意签,那您愿意照张照片吗?”老干部说:“可以。”就拿着征签表,用右手按上红手印,照了张照片。

需要一提的是,为法轮功学员签名的事出现在北京,这也是北京民众首次为法轮功学员签名。北京是全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同时也是迫害法轮功的中共的老巢,中共对北京的管控远超其它地方。大家知道,中共要开个什么会,搞个什么活动,戴袖章的老头老太太就上街了,再加上形形色色的特务,就包括出租车上都安装了报警监听装置,北京人被搞得“政治觉悟”相当的高。以前,在大陆有很多地方的民众为营救法轮功学员签过名。而这次,在北京,在短时间内就有这么多人为营救法轮功学员签名,敢于坚持正义、愿意坚持善良的越来越多了!

为法轮功发声的律师越来越多

明慧网二十四日的文章《大陆众律师为法轮功发声》中说,近两年,辽宁本溪发生多起警察绑架法轮功学员事件,本溪各法院也卖力参与。在这期间,多位律师赶到本溪为法轮功学员维权,但是却遭到种种刁难。二零一五年元月,大陆众律师公开发声,强烈指责辽宁本溪地区黑暗的司法系统,呼吁各界持续关注本溪地区的信仰自由与人权问题。

这次为法轮功发声的有十二位律师。以往,确实有许多律师在法庭上为法轮功学员作无罪辩护,可是这么多律师,针对自己代理的案件,面向社会发声,这还不多见。律师们表示:“司法黑暗是造成百姓生存危机的巨大毒瘤,此毒瘤不除,‘法治中国’仅仅是一句迷惑人心的政治口号。若依然放纵这些公检法司人员肆意践踏法律,那么带来的全社会的抗议声音将会越来越多,社会问题将全面爆发,吞噬整个中国。”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律师冲破中共不允许律师代理法轮功案件的禁令,选择为法轮功学员作无罪辩护。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对中共践踏法律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行深恶痛绝,并大声疾呼。

明智警察越来越多
一月二十日的报道《三个派出所都不接法轮功的“案子”》中说,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一日晚十一时,河北某市两位法轮功学员发真相资料时,遭人恶告,就近的A派出所出警绑架了两位法轮功学员。办案警察知道了法轮功真相后,就以法轮功学员讲真相的地点是相邻区B派出所的地盘为由,把两人交给了B派出所,让他们看着办。B派出所也不愿意管,就以两名法轮功学员户口不在本派出所为由,把两位法轮功学员交给C派出所。C派出所警察一看:前两个派出所都不管,我们就更不管了,直接把二人放回家了。

在这则报道中还提到另外的一些情况,有110警察接到关于法轮功的所谓报警后,不出警。110告知派出所后,派出所也没有人出警;还有一个派出所的指导员,将三年前私吞的法轮功学员的一万多元钱,还给了这位法轮功学员;更有两位曾经迫害过法轮功学员的人,主动找到认识的法轮功学员表明不再参与迫害,其中一人还提出了退党,并表示从今以后不再助纣为虐,支持法轮功。

派出所是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最基层单位。就是迫害法轮功的国保大队在绑架法轮功学员时,也往往要找派出所。派出所的警察都不管了,这迫害也就难以为继了。

中级法院驳回原判

二十三日的报道《一审判决被驳回 临漳法官的退路在哪里》中说,二零一四年十一月,河北临漳县法轮功学员宋振海只因发放神韵光盘,就被临漳县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宋振海不服,向邯郸中级法院提起上诉。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中旬,邯郸中院将该案驳回,要求临漳县法院从新审理。

按照中共这些年内定的做法,所有对法轮功学员的判刑,判多少都是由“610”最后拍板定的,法官只是个傀儡。所以几乎所有的法轮功学员的上诉案,上一级法院给出的也几乎都是“维持原判”的判决,这是因为上一级法院的法官也是受到上一级“610”的指使的,而“610”的上下级又都是穿一条裤子的。那么,邯郸中院的法官为什么这次用发回重审的裁定,来代替内定的维持原判呢?显然,邯郸中院的法官坚持了自己作为一名法官审案的立场。

现在跟随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的恶人纷纷落马,法官被告知要实行案件终身负责制,很多中共内部的人早就不愿再参与迫害。所以真正明智的人,谁还会听任“610”的摆布?“610”是见不得阳光的非法机构,在它自己都难以维持的今天,谁还给它当垫背、当替罪羊?你听它的指使,就是在犯罪,将来追究起冤案来,今天枉法判法轮功学员,就是自己永远也推脱不掉的罪责。

以上只是近五天来法轮大法明慧网上的报道,但已从多个侧面反映出这样的事实:明白真相、选择支持善良的中国人越来越多,法轮功让更多人敢于坚持正义、坚持善良。

2015年1月28日星期三

谁说现世无报应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28/谁说现世无报应-303724.html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甘肃报道)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三日,媒体报道甘肃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陆武成,因涉嫌国有企业资产买卖被调查的消息。大家都认为这不过是甘肃“反腐”抓出的一只“小老虎”,那么,如果您看完以下的实例,您就知道,今天发生的一切,其实是这只“老虎”自己作恶的报应开始。

  其实,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中共官员大多是贪官污吏,他们被所谓的“调查”或者“双规”,固然是因为在中共黑帮内斗中落败所致,但更是因为他们迫害修炼“真善忍”的好人而招致的恶报开始。

陆武成,一九九九年四月—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任甘肃金昌市委副书记、市长;二零零一年二月至二零零四年三月陆武成任甘肃金昌市委书记。在陆武成任职金昌市期间,也是金昌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最严重的时期。

二零零一年,陆续被非法劳教法轮功学员名单:(七人)

武开礼(男)付桂琴(女)侯有芳(女)孙彩英(女)赵月琴(女)王淑坤(男)马永军(男)

二零零二年五月被非法劳教法轮功学员名单:(十二人)

孙爱玲(女)刘魁英(女)白淑芳(女)杨秀芳(女)王玉梅(女)赵佩文(女)马跃芬(男)杨笑川(男)王金平(男)马志刚(男)陈立高(男)安宏全(男)

还有甘肃金昌市永昌县约十四人被非法劳教。

二零零二年十月被非法判刑(十二人)

张延荣:被非法判刑十二年,在酒泉监狱被迫害致死。
秦德新:被非法判刑十二年。
樊永成:被非法判刑十二年。
王泽兴:被非法判刑十年。在武威监狱和酒泉监狱被迫害致疯。
岳培福:被非法判刑十年。(已因事故病亡)
褚大义:被非法判刑八年。
胡尚学:被非法判刑十二年。
王泽芳:被非法判刑八年。
秦吉昌:被非法判刑七年。
王永芳:被非法判刑七年。
严生杰:被非法判刑三年缓刑四年。
李长峰:被非法判刑七年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被非法判刑(四人)
秦德悟:被非法判刑十二年。
安占峰:被非法判刑十年。
张永龙:被非法判刑七年。
郭红:被非法判刑十一年。

二零零三年九月被非法判刑(一人)
郝俊:被非法判刑四年零六个月。

二零零四年一月被非法判刑(四人)
单思源:被非法判刑十三年。
李桂英:被非法判刑十三年。
马志刚:被非法判刑十二年。
崇金霞:被非法判刑十一年。

上天给予了所有生命选择未来的机会,那么选择追随江氏集团,迫害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群体,践踏人权、毁灭人性、毁灭人类道德基石的恶徒,怎么会做完了坏事,不了了之呢!

十几年持续的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十几年来对真善忍的坚守,感天动地,那些曾经不可一世的恶人,现在开始面对自己曾经造下的罪恶了,中国人常说:“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候一到,一切必报”。

2015年1月26日星期一

河南安阳市政法委书记郭法杰的罪行和恶报

王斌

                                       恶人郭法杰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25/河南安阳市政法委书记郭法杰的罪行和恶报-303625.html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南报道)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六日,曾风光一时的河南安阳市政法委书记郭法杰,突然被宣布双规,这个双手沾满法轮功学员鲜血的中共打手,其恶报的下场终于开始了。

一、郭法杰落马内幕

郭法杰,一九六四年十月生,河南商丘人。此前一直在河南省公安厅,是省公安厅厅长、省政法委副书记秦玉海部下,被秦玉海看好。二零零九年四月空降安阳,任安阳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郭法杰自感树大根深,官场幕僚也对其刮目相看,认为其有来头背景,仕途通达。

郭法杰的靠山是老上司秦玉海。秦玉海早年在石油系统,由于与周永康的交集,又被当时任河南省委书记的李长春选中为其看家护院,所以能在省公安厅厅长、省政法委副书记这个位置上一干就是九年。多位与其打过交道的官员说,此人做事独断专行,十分傲慢,“有点像他的东北老乡王立军”。秦玉海在迫害法轮功的态度上沿袭“维稳沙皇”周永康的罪恶基因,助纣为虐,在位期间河南省是迫害法轮功较严重省份之一。

郭法杰在安阳任职五年多时间里,迎合对其栽培提携的厅长秦玉海,为捞取政治资本继续往上爬,将迫害法轮功作为全市公安工作的重点。由于郭法杰的指使纵容,靠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捞官起家的警察市公安局副局长李建安(女)、市国保支队卢明晶、文峰国保大队白东明、殷都区国保大队宋福林、刘广超、林州国保大队秦志德犹如注入了兴奋剂,这几个恶徒邀功心切,大肆疯狂抓捕法轮功学员,使这座中原古城阴霾密布,冤案四起,加剧了当地迫害形势。

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五日,就在郭法杰到安阳任职的第二年,为讨好上司秦玉海,率先在安阳市公安系统实施争议极大的公安警务改革,导致公安系统人心浮动,跑官买官达到巅峰,郭法杰借机在安阳市公安系统提拔卖命迫害法轮功的国保警察卢明晶、白东明、宋福林等人为科级干部,以示奖赏。这令公安系统内部很多人大为不满,对这几个无德无能、威信低下、又不是公安重要工作部门的人竟会得到郭法杰的青睐感到大为不解。

二零一四年二月,背负血债的郭法杰被带病提拔,升任安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他当然想不到“维稳沙皇”周永康瞬间垮台,老上级秦玉海又连环落马,河南省政法系统窝案爆发持续震荡,郭法杰首当其冲,自然也难逃法网。

从高官周永康、秦玉海再到地方小吏郭法杰,他们都是推动江泽民犯罪集团对法轮功“群体灭绝”、“酷刑”犯罪链条的重要环节。今天可悲的下场,表面上是权斗,实际上是上天对其恶报的开始,自然罪有应得。

二、郭法杰任期内被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部分案例

由于迫害的隐蔽与封锁,对郭法杰在任期间所犯罪行,从明慧网报道部分整理,只是冰山一角。

魔爪伸向异地

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三日安阳钢铁公司有三位法轮功学员被以刘光超、宋福林为首殷都国保警察绑架,一位是在安钢开商店老家是天津的小慧(音),还有李新宝、爱华夫妻。此案牵连到鹤壁市法轮功学员王斌,紧接着魔爪伸向鹤壁。

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日午后,法轮功学员王斌被非法劳教刚刚期满回家不久,安阳市公安警察伙同鹤壁国保警察张满仓等闯进王斌家中,非法抄家四个多小时,抢劫走了几台笔记本电脑、DVD机、MP4和MP5以及大法资料等,大约下午四点多钟,王斌被铐着手铐从四楼窗户摔下,大脑、肺、肾、肋骨、腿骨都被摔成重伤,并于次日早八点不治身亡。年仅三十一岁的王斌被迫害致死。

李伏琴被非法劳教丈夫含冤离世

李伏琴,女,安阳市文峰区燃料助剂厂退休职工。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八日,李伏琴被文峰区国保大队警察白东明为首的一伙人从家中绑架,被非法劳教两年。关押在十八里河劳教所迫害。

李伏琴丈夫在邪党人员长期无休止的淫威下,精神近乎崩溃失常。在李伏琴被非法劳教期间,家中剩下身有残疾的丈夫,年近八旬的老母亲和尚未成家的两个儿子。她的丈夫在一次外出时,在精神恍惚中横遭车祸,一条腿被压断,李伏琴从劳教所回家后不久,丈夫在一系列打击下,突发疾病,离开人世。

石艳娥身陷囹圄慈母丈夫先后离世

石艳娥,女,五十多岁,安阳市电筒厂退休职工。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三日早,警察白东明等十多人、几辆警车,动用开锁匠撬开房门,绑架了法轮功学员石艳娥,同时绑架了在石艳娥家串门的法轮功学员吴青钗。石艳娥被非法判刑三年,吴钦钗被非法判刑四年。两人都被关进河南省新乡女子监狱迫害。

石艳娥被非法关押在安阳市看守所期间,她绝食四十多天反迫害,四十多天里一直被戴手铐、脚镣,并灌食。

二零零九年底前后,石艳娥的丈夫承受不了一次次的魔难打击,身体健康的他突发急病,含冤去世。

石艳娥的母亲痛失孝顺的女婿,日夜思念狱中的女儿,在石艳娥非法关押期间几次不能吃喝,出现生命危险,在石艳娥从监狱回家后不久,原本身体健康的她,二零一三年大年后突然撒手人寰。就这样一个幸福温馨的家庭非正常痛失两位亲人。

坚持信仰痛失三位亲人现今又遭噩运

王芳,女,四十八岁,家住安阳市文峰区西大街。娘家在南方,嫁到安阳。丈夫脾气暴躁,对王芳非打即骂。王芳修炼大法后,改善了家庭环境。

二零一零年六月八日,王芳在文峰中路讲真相时被人打电话举报,被巡警绑架到西华门派出所。

王芳被文峰法院诬判三年,被监禁在新乡女子监狱,全家陷入痛苦绝望,瘫痪的丈夫只好被婆婆送到福利院,不久丈夫便去世,身体不错的婆婆承受不了打击突然离世、大伯子也相继离世。一个家庭接连失去三位亲人。

王芳出狱仅一年,二零一四年九月,王芳再一次失踪,一个多月的时间没有人知道王芳身在何处,可能被非法关押在安阳市看守所。三个女儿从小受到惊吓,不愿与任何人交谈。

三、郭法杰任期内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部分案例

青年才子遭诬判十年

王志华,男,三十一岁,家住林州市区,大学毕业,经营一家影楼。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四日,林州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光天化日之下在大街上绑架王志华,并先后两次野蛮抄家、搜店,抢走了其店里的三台电脑。期间卢晶明坐镇指挥,林州国保警察对王志华施以左右开弓打耳光、不让睡觉,不让穿衣服和鞋并毒打,警察秦志德将王志华一只手铐在铁管上,另一只手铐在铁椅上达一晚之久。秦志德还强迫王志华站在两块厚板子上,将他的一只手吊铐在铁管子上,然后将板子去掉,使王志华只能用脚尖点着地,只一会儿工夫,王志华的手就失去了知觉,就这样一直吊铐至下午四点多才将他放下来。

二零一零年四月中旬,林州市法院以王志华上国际网站为名,对他非法判重刑十年。

张春林被非法判刑五年

张春林,男,六十岁,安阳市粮食局职工,住在豫北棉纺织厂家属区。二零一零年二月十二日(黄历腊月二十九)早晨六点多,河南安阳市殷都区国保大队指导员宋福林,伙同市几名“610”人员,带领一群警察非法闯入法轮功学员张春林家中,疯狂抄家,抢走电脑、优盘、光盘等许多大法资料和书籍。张春林被警察绑架,非法判刑五年,送郑州新密监狱迫害。

刘凤兰被冤判三年

刘凤兰,女,六十多岁,第四制药厂退休职工,经常被“610”、派出所、街道办事处骚扰,曾多次被非法关进看守所、被非法劳教。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一日下午,安阳“610”、安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文峰、紫微大道办事处等恶人,趁刘凤兰上街之时,在其后跟踪、盯梢,再一次绑架她。晚六时左右,十多个中共政权恶人来到刘凤兰家,用卑鄙的手段撬门而入,翻箱倒柜搜查,东西扔了一地,屋里一片狼藉。二零一二年夏天,刘凤兰被文峰法院冤判三年,送新乡女子监狱折磨。在押期间扣发其退休金,回家后仍被文峰区“610”指使下停发,在刘凤兰多次强烈正当要求下才恢复,但非法关押期间退休金仍未补发。

陈雪生被非法判刑五年 李慧被开除公职

陈雪生,女,六十多岁,原是安阳市日用化工厂职工。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上午,陈雪生与法轮功学员李慧在安阳北郊西见山村散发真相资料时,被邪党毒害的村民恶告,被北航派出所社区警务大队警察绑架。当时陈雪生出现休克,但北关区“六一零”主任卫芝洁及警察仍将陈雪生、李慧劫持至安阳市看守所迫害,强迫在号房内做奴工。当天下午,在市国保支队警察卢明晶的直接指挥和参与下,大队长王军青带领一帮警察,非法闯入陈雪生的住宅疯狂抄家,抄走大法书等个人财产。陈雪生被北关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至今仍被非法关押在新乡监狱。

李慧,五十多岁,原是安阳市房管局经济适用住房中心职工。李慧在看守所曾被迫害的消瘦,严重脫相。李慧被判缓刑后,被住建局非法开除公职,剥夺已内退多年的退休工资。

大年前遭疯狂绑架 五家庭顿陷绝境

二零一零年大年前后,卢晶明与林州市国保大队以队长秦志德、常章林等为首的邪恶之徒,有预谋疯狂抓捕了五位法轮功学员。他们利用长期跟踪、电话窃听、骗、吓唬家人等流氓特务卑鄙手段监视、绑架和非法抄家。

法轮功学员付贝芳被国保大队警察骗开门,绑架。抢走电脑、打印机等物品。

法轮功学员路宽被林州国保大队秦志德等人绑架,汽车被扣押,在路宽家非法抢走现金36000多元,非法没收电脑、大法书籍、光盘等物品数件。

据有人透漏,林州国保大队队长秦志德等人在上任不到一年,迫害法轮功学员达三十多人,有明多法轮功学员被判重刑。

还有许多迫害案例有待收集汇总。

四、至今仍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

法轮功学员桑顺云已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十个月;范雅琪已被非法关押一年九个月;李宝珍、李秀珍姊妹俩已被非法关押近一年二个月。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四日上午,河南安阳市殷都公安分局警察开几辆警车,以宋福林为首的二十多人,有预谋的闯进本市三位老年妇女住所,疯狂抄家、抢劫、绑架,家都被翻得底朝天。殷都警察宋福林欲将法轮功学员范雅琪、李宝珍、李秀珍姊妹诬陷为团伙“犯罪”,起诉到安阳市殷都区法院,但因证据不足案卷被退回。李宝珍、李秀珍姊妹俩都是退休教师,李秀珍原是安阳市龙安区东风乡郭潘流小学语文教师,妹妹李宝珍原是龙泉乡二十七中数学教师。

法轮功学员桑顺云在大街上被劫持,安阳市北关区法院预谋对其非法判刑,但因证据不足无法判刑。

结语

郭法杰瞬间落马,在安阳官场特别是政法系统引起强烈地震,一些地方官员心存侥幸,认为天高皇帝远,在当今高官落马潮中不会受到冲击。不曾想周永康被捕,竟能引爆到一个地方公安局长身上,而且来得如此之快。这对那些至今仍参与迫害的地方人员无异于当头一棒。报应临头,谁能替你抵挡?网友留言,今晚又有人睡不着觉了!

十六年的血雨腥风,法轮功学员付出生命、安危的代价,苦苦劝善,当然包括参与迫害的“六一零”、公检法人员。就连当初张狂迫害法轮功的原市国保支队科长卢明晶都迫于压力,主动调离迫害岗位。大势所趋,有谁还会为邪党迫害继续买单,充当拔橛子的人呢?

赶快良知苏醒吧!千万不要错过这转瞬即逝的回头机会,为自己和家人做出明智的抉择,这也是法轮功学员真心期盼的。

2015年1月25日星期日

中共劣行:假寻人,真通缉 / 文/天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25/中共劣行-假寻人,真通缉-303591.html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五日】
“郝丽霞,女,四十岁,身高一点五十八米,体态中等,方脸,肤色黑,大眼,双眼皮,双唇突,扎一马尾辫,唐山口音,上身穿烟色夹克,内穿毛衣(上部为白色,下部为绿色),下身穿深色裤子,脚穿棕色皮鞋。该人于二零零三年五月九日晚七点十五出走,有发现者与13832982713或2816395联系(联系人:许先生),必有重谢(奖励人民币二千元),附郝丽霞的近照。”
这是二零零三年六月在河北省唐山市广泛散发的一则寻人启事。人们想不到的是,被寻找的郝丽霞女士,是一个被迫害得流离失所的法轮功学员;启事上的联系人并不是她的什么亲人,而是正在图谋抓捕她的唐山市路北公安分局一科科长许伯军。

这就怪了,公安抓捕人怎么用起寻人启事来了?不是有通缉令吗?

其实利用寻人启事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的事可不止这一例,单就唐山而言,利用这种方式通缉过的法轮功学员还有:原河北省廊坊市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科研信息中心职工郭晓慧,与廊坊法轮功学员聂春玲。而北京市房山区在二零零二年四、五月份对绑架不到的法轮功学员,为绑架他们就直接在房山电视台登载这样的寻人启事。

上述这些法轮功学员的被通缉还只是用寻人启事的方式,而有的地方通缉起法轮功学员来,则是“通缉”与“寻人启事”两种方式同时使用。例如,二零零二年十一月,河北沧州当局为了绑架流离失所的法轮功学员刘淑贞、徐艳辉和杨月亮,不但由公安局下了通缉令,还在电视台、电台、报纸发寻人启事,并到处张贴,称有发现或提供线索者赏金一万。

这样的事情可不只是发生在迫害最初的那几年,最近这几年也有。例如: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九运街乡法轮功学员白万珍,被迫害得流离失所后,在二零零一年秋,中共就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在《晨报》上悬赏五千元通缉她。到了二零一二年七月,阜康市公安局又下了一个通缉令,也是以五千元人民币“悬赏”举报者。同时还在乌鲁木齐媒体上发布寻人启事,公布白万珍的身份证号及个人信息、特征,以五千元奖金“悬赏”提供线索者。
对此,人们不禁提出疑问:通缉就是通缉,寻人就是寻人,这两者怎能混为一谈?为什么对待犯罪分子一律用通缉,而对法轮功学员却这样既在内部发“通缉令”,又在公众媒体上登“寻人启事”呢?

通缉令具有法律强制性,只能由公安机关发布,除写上犯罪嫌疑人的基本信息外,还要写上案情。法轮功学员本来就没有犯罪,怎么发通缉令?即使对法轮功学员发通缉令,对于案情也都是牵强附会的一笔带过,根本就没有他们的犯罪情节,因为他们本来就没有犯罪嘛。从这个角度讲,发出通缉令,也只能在其内部,而不可能把这种东西拿到社会上到处张贴,自然也就引不起民众的注意。可是寻人启事却能引起民众的注意。因此,中共恶徒为了绑架法轮功学员,就想出了如此卑鄙的伎俩。

中共借助寻人启事绑架法轮功学员,正是利用民众帮助他人的善良心愿而达到他们迫害好人的目的,非常无耻。中共貌似关心失踪人员的温情语言的下面,掩盖的正是非常卑鄙的用心。我们看下面这个例子。

辽宁省沈阳市鲁迅美术学院财务处职工高蓉蓉,被龙山教养院的恶警电击毁容后,在中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治疗时,被法轮功学员成功营救出来。关于她的视频和照片传到海外,对国际社会的震动非常大,中共感到万分的惊恐,迫害法轮功的元凶罗干极为恼火。中共司法系统内的人说:“罗干有指示,这事国际影响太大,让我们‘处理好’。”

中共将法轮功学员营救高蓉蓉一事定为“公安部26号大案”,成立专案组。为抓捕高蓉蓉,辽宁省政法委、610、检察院、司法、公安等部门利用一切手段,监听、侦查、跟踪当地法轮功学员。专案组还让交通广播电台在“司机您好”栏目中广播“寻人启事”,内容大概是:“一叫高蓉蓉的女子,在沈阳医大骨科病房住院期间,被三、四名男子劫持,其家属很着急,并重金寻找知情者,以找到其下落。”同时沈阳周边各市、地区的公安局和铁路、民航、油田的公安部门、市区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先后接到抓捕高蓉蓉的指令,并收到一份落款为沈阳市司法局的“协查通报”。“协查通报”上说,高蓉蓉“体态偏瘦,体重八十斤左右,左侧面部有明显疤痕,不能独立行走”。

看到没,中共为绑架高蓉蓉,说得多么动听!多么温馨!而这温情脉脉的背后,隐藏的正是中共毒辣阴险的心。

中共利用寻人启事绑架法轮功学员,是对民众善良心愿的亵渎,是对社会公德的践踏,也是对它自己依法治国的嘲讽。古今中外,只有中共才能做出如此滑稽,而又卑鄙无耻的丑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