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3日星期六

烟台邹德用被绑架 其妻起诉江泽民

图:邹德用妻子通过邮政快递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等递交对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

更多信息,欢迎访问《明慧专题:起诉江泽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5/23/烟台邹德用被绑架--其妻起诉江泽民-309813.html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四十六岁的邹德用是高级软件工程师。因为做一名法轮功学员应该做的、有益于世人的好事,他于四月十三日在北京被非法抓捕并关押至今。鉴于这场对法轮功的迫害是由江泽民及其死党一手发动和维持的,日前邹德用的妻子已向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人民法院等机构递交诉状,起诉迫害元凶江泽民。

烟台法轮功学员邹德用是一名高级软件工程师,今年四十六岁,在北京工作。他自费发放真相资料以惠益世人。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二日,在发放真相资料时,邹德用被北京回龙观派出所恶人绑架。追随迫害的警察到邹德用在回龙观新村租房处非法抄家,抄走法轮功书籍、两台笔记本电脑、移动硬盘、打印机、手机、刻录机等个人物品。(注:这些私人物品待追回和索赔。)

四月十三日,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坏人,违反中国法律,以“破坏法律实施”为借口,擅自将邹德用关押在北京昌平看守所,至今不放人。

鉴于邹德用被绑架、关押以致强加莫须有罪名皆由江泽民发动的对法轮功的迫害所致,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七日、十八日,邹德用的妻子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人民法院、北京昌平区人民法院、北京昌平区人民检察院、北京公安局昌平分局分别递交了对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同时也给北京回龙观派出所及北京昌平看守相关人员邮寄了对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





背景信息:

  一九九九年,江泽民一手挑起了针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运动,导致十六年来众多法轮功学员广泛遭受酷刑折磨、被活摘器官、及被其它方式迫害致死等。江泽民及其政治流氓集团,对这场迫害的发生、推行和延续,有着不可逃脱的罪责。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在江泽民的个人意志和淫威下,中共成立了凌驾于国家宪法和法律之上的全国性恐怖组织──人称纳粹盖世太保似的“610办公室”,是一个全国范围的执行秘密任务、推行和实施这场血腥迫害的机构。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后,江泽民又命令“610办公室”系统性地对数以千万计坚持信仰“真善忍”的中国法轮功学员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灭绝政策。

更多信息,欢迎访问《明慧专题:起诉江泽民》

2015年5月22日星期五

江苏朱鹤飞起诉迫害元凶江泽民


---更多信息,欢迎访问《明慧专题:起诉江泽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5/21/江苏朱鹤飞起诉迫害元凶江泽民-309801.html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一日】(明慧网大陆通讯员报道)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今的十六年来,江苏南京人士朱鹤飞因为修炼法轮功而屡遭迫害。近日,她向北京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递交了刑事控告书,起诉制造和维持这场迫害的元凶江泽民。

朱鹤飞,女,六十多岁,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时任江苏教育学院组织部长兼人事处长。修炼两年后,一九九八年,朱鹤飞被提为纪委书记。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全面展开迫害法轮功的政治运动。江苏省要求各单位领导班子召开民主生活会就法轮功问题人人表态过关。朱鹤飞女士以纯善之心,坦陈法轮功真相,指出对法轮功打压将会带来严重后果。为此她遭到单位及上级层层“帮教”,很快被省委免职。此后她一次次无辜被非法抄家,绑架,非法关押,并被劫持到南京精神病院遭受药物摧残。

二零一三年七月,年逾六十的朱鹤飞女士再次被绑架。公安从抄走的电脑中窃取密码,发现了她写的长篇修炼体会,其中有对江泽民、周永康等的揭露。她被再次刑事拘留,非法关押在南京看守所。其间,她向南京鼓楼区检察院、南京市检察院发出申诉信,其中控告江泽民一意孤行,以个人意志强加给其他常委,擅自发动了这场迫害。江泽民严重违法违宪,才造成了这场历经十多年的动荡与灾难,站在被告席上的应该是江泽民。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六日,朱鹤飞向北京最高法院发出了起诉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五月十九日,又向北京最高检察院发出了控告江泽民的起诉书。

十多年来,江泽民威逼各级领导执行其邪恶指令,从省、市、区、派出所、街道、居委会、单位等,各级610与公安一次次找她,整她,但她对那些人没有怨恨只有同情,她在控告书中写道:“其实从省、市到基层,他们也都承受着来自高层的压力,明知法轮功学员都是善良的好人,为了职务、为了饭碗、为了自保,昧着良心犯罪,今天也将面临正义的审判。但我目前只把江泽民列为控告对象,是想给其中还有可能改过的人留下希望与机会,其实他们也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牺牲品,控告江泽民,也是在为他们鸣冤。江泽民是这场迫害的始作俑者,是造成众多世人犯罪的罪魁祸首。”“作为中国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肩负着维护宪法、匡扶正义、除邪灭乱的重任,现在也该到了把江泽民押上审判台的时候了。”

目前中国大陆最高法院院长为周强,副院长为沈德咏、李少平、黄尔梅等。最高检察院检察长为曹建明,副检察长为胡泽君(女)、邱学强、朱孝清、孙谦、姜建初、张常韧、柯汉民。中纪委驻最高检察院纪检组组长为莫文秀(全国妇联副主任)。最高检察院政治部主任为李如林。最高检察院办公室主任为童建明。




背景信息:

一九九九年,江泽民一手挑起了针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运动,导致十六年来众多法轮功学员广泛遭受酷刑折磨、被活摘器官、及被其它方式迫害致死等。江泽民及其政治流氓集团,对这场迫害的发生、推行和延续,有着不可逃脱的罪责。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在江泽民的个人意志和淫威下,中共成立了凌驾于国家宪法和法律之上的全国性恐怖组织──人称纳粹盖世太保似的“610办公室”,这是一个全国范围的执行秘密任务、推行和实施这场血腥迫害的机构。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后,江泽民又命令“610办公室”系统性地对数以千万计坚持信仰“真善忍”的中国法轮功学员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灭绝政策。

更多信息,欢迎访问《明慧专题:起诉江泽民》


2015年5月20日星期三

由殃视篡改枪击案视频想到的 / 作者: 李清韵


http://www.zhengjian.org/2015/05/20/145524.由殃视篡改枪击案视频想到的.html
很久以前,听过这么一个寓言故事:森林里,狼对狐狸承诺:有事找大哥。结果两个就狼狈为奸,干了不少坏事。有一天,狐狸给狼出了个主意,要它装死,由狐狸引诱羊前来观看,狼趁机吃掉羊。狐狸到了羊家里,对羊说:半个小时前,狼死啦,快去看看吧。羊说,这真是个好消息,于是前去观看。透过窗外玻璃,羊看见狼躺在地上,嘴巴紧闭。羊大声说:听说狼死了,嘴巴都是张开的。狼一听,慢慢张开嘴巴。羊一看就明白了,然后又大声说,但如果死了不到一个小时,嘴巴就是闭上的。狼一听,又慢慢把嘴巴闭上了。

羊转身就跑,边跑边对狐狸说:给你大哥说一声,装死也要象一点,你们这点骗人的把戏,一戳就透!

为什么讲这样一个故事,缘于最近安庆市车站执勤警察以拦截上访户为由,殴打带着母亲、孩子的外出乞讨人员徐纯和,徐纯和被迫还手,警察泄私愤出枪射击,导致徐纯和死亡,而后殃视视频造假的这么一个事件。

在中共眼里,杀死一个平民,如踩死蚂蚁一般,微不足道,但是因为车站是公众场合,旅客中有手机录像的,影响较大,所以中共当局一方面安置家属入院:徐纯和孩子進孤儿院,母亲進养老院,老婆進精神病院;给徐纯和家属20万元人民币,徐纯和尸体第二天被火化,宣布不予追究警察袭击徐纯和的责任。

另一方面,加紧追查手机录像的下落(这时尽显出中共实行车票实名制的维稳优势),强令删除录像。在完全没有结案的情况下,副县长代表省委看望开枪警察,实为表彰其截访有功。

借用一位网友的话:现在小学生都会翻墙了,要想简单的愚弄网民不再是这么简单的事情了。中共政府低估了网民的力量。此事先是在海外网连续曝光之后,国内网友也开始关注,以至成燎原之势。中共官方不得不惺惺作态,也开始“质问”起安庆县来,但是最能说明事实的车站5个摄像头拍到的第一手资料一直没有公开,民众越发质疑,以至于使副县长落马等等附带效应,但是,视频一直未被公开。

一直到事发12天之后,5月14日,殃视公布了事发的所谓“全部”视频和由开枪警察内部哈尔滨铁路局的调查最终结果。一个前后数小时的事件,用了5分钟就叙述完了,而且全程没有声音,用的是旁白。殃视对视频的编辑用的是轻车熟路的掐头去尾,指鹿为马,偷换概念,雇人假证,煽动仇恨等一贯伎俩,为的是证明警察杀人的正确性。

网友的火眼金睛很快发现,视频被改动了:1.徐纯和为什么堵乘客出口,中间的40分钟都发生了什么?2.在候车厅的视频,为什么没有时间标识?3.先前发布的视频截图,背景是小件寄存,殃视为什么变成了平价超市?4.徐纯和抛孩子后扑向警察的视频,左上角乘客的脚为什么突然跳转向后?5.先前网友发布的警察用棍子殴打徐纯和的镜头为什么一个没有?6.开枪警察袖章为什么一会左臂,一会右臂?7.前后两次播放的徐纯和抛孩子视频为什么一次落在警察左肩处,一次右肩处?(现在已经有网友发现殃视是用抽帧加ps技术制作出的摔孩子)

等等还有很多。殃视反复播放徐纯和抛孩子的视频,然后用了大量群众采访,说徐纯和酗酒,不务正业,好吃懒做,啃老等等。有网友说,这些跟枪杀徐纯和没有关系,徐纯和再坏,也不应该被杀。

善良的网友啊,你太简单了。你根本不会理解中共的险恶用心:那些大声呼叫“抛孩子,该死,人渣该杀”的言语中,你还体会不到它们为什么改视频,污蔑人了吗?因为它们有一句行话叫作“名誉上搞臭”。

1999年,江贼民出于小人妒嫉,发动迫害法轮功。它的口号就是:“经济上截断,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后来发展到直接活摘大法弟子器官。

2001年,殃视在江贼民直接授意下,由陈虻(已经遭恶报死亡)一手导演的“天安门自焚”事件上演。因为事先准备充分,所以事发后,仅仅两个小时,新华社就以超乎寻常的速度向全世界发出英语新闻,声称“自焚者是五名法轮功学员”。但是,美国之音记者打电话向北京公安局和公安部查证,答复竟然是不知道有这回事。喉舌的宣传口径竟然抢到了公安调查的前面!

注意啊,是两个小时,不是12天,而且视频绝对没有改动;不但没有改动,而且长焦短镜头特写应有尽有;警察拿着灭火器巡逻,警察拿着晴纶类(注意不是石棉灭火毯)毯子等着“王进东”呼了真正的大法弟子都听不懂的几句口号后,才给盖上;王进东全身冒烟,头发和雪碧瓶都安然无恙等等这些违背常理的举动和状态,以及戴手套武警当场用灭火器杀死刘春玲等等都没有剪辑。

然而汽油的爆燃特性在视频中没有体现出来。也就是说,所谓用汽油点火,也是假的。

陈虻之流到底是高级黑呢还是弱智,找来一帮不会结印,不懂大法法理的人,演出一场违背大法法理的自焚闹剧。“喝半雪碧瓶汽油”,“割开喉咙还唱歌”,一直到后续的“殃视人员进无菌病房不穿防护服,不戴口罩,直接采访”这些违背常识的闹剧都出来了。

殃视用各种设施拍电影式的造假,因为自认为准备充分,所以匆匆忙忙2小时内播出;车站枪击案因为事发突然,为了篡改视频,加班加点,所以慢慢吞吞播出。

12天的等候,5分钟视频;2小时,详尽的细节。一个是掩盖真相,一个是虚构事实 。一个是为了消弭气愤,给警察保命,因为它们需要一大批为它们开枪的人;一个是为了制造仇恨,对修炼大法的好人的恐惧使它们不择手段。

当场打死刘春玲,是杀人灭口。在国际上和国内各种正义的媒体质疑各种造假伪案证据后,中共当局把张开的嘴又闭上了:取消小学生思想品德课本里的记者采访小女孩,割开喉咙还唱歌,记者一身便装的图画。而刘思影,这个12岁女孩毫无征兆的死亡,可悲,可叹——她能被活着吗?

一个外出乞讨的农民,被“经济上截断”——禁止外出,防止上访;“肉体上消灭”——打死第二天火化;“名誉上搞臭”——看看殃视的最终调查视频吧,杀了人,还有理了,好像为民除害了。

我们哪一个能不在其恐怖笼罩之下?

朋友,不要希冀于中共的所谓改良,它只要有一口气,就在想着怎么害人保命。退出中共党团队,跳下强盗船,登上前程光明的法船吧,这是你拥有未来的唯一希望。

2015年5月19日星期二

对起诉江泽民的个人体悟与建议 / 文: 大陆大法弟子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5/9/对起诉江泽民的个人体悟与建议-308790.html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五月九日】梦寐以求的起诉江泽民的时刻终于到来了,这是把生擒祸首变成世间现实。起诉江魔头与我们讲真相是不冲突的,是相辅相成的。我们除了把起诉江泽民的起诉书递交到法院之外,还可以同时把起诉书(可以搭配其他讲真相的材料)向在公检法工作的其他部门和人员邮寄散发,甚至可以酌情在常人中散发。让更多的有缘人進一步接触真相,明白真相,以得救度。

起诉江泽民,对于一些不懂常人法律的大法弟子来说,还真是感觉有些无从着手,现在把我个人体悟的常人法律方面的做法与同修交流。

什么样的人可以起诉江泽民:

对于大法弟子来说,每个人都可以起诉,还可以是大法弟子的家属、亲人,甚至是朋友,只看人心。

“诉讼请求”,有哪些事项可以列入:

我个人认为起诉可以提出以下要求——

要求被告恶人应履行以下事项:

1、在国际、国内显著媒体公开道歉:称法轮大法为x教是诬蔑,是欺世谎言,公开向全社会被欺骗民众道歉;

2、向我师父——法轮大法创始人公开道歉、消除不良影响、恢复名誉、赔偿精神与经济损失;

3、向所有大法弟子公开道歉、消除不良影响、恢复名誉、赔偿精神与经济损失;

4、赔偿我背负冤案,饱尝牢狱之苦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精神损失;

5、对我个人给予恢复名誉、公开道歉、消除社会不良影响;

6、对我的家人给予精神、经济赔偿、公开道歉、消除不良影响……等。

提请司法机关:追究江泽民刑事责任,绳之于法。

“事实与理由”,有哪些事项可以列入:

江泽民操控的“六一零办公室”、公安机关的爪牙,对个人进行了如下迫害(这项可以按时间顺序写出,也可按迫害成度来写,比如骚扰、绑架都发生过,可把绑架事件写在前面。涉及具体警察的也可列上名字):

1、1999年7月20日,绑架骚扰;

2、某年某月某日,在与同修在一起时,无辜被绑架;

3、某年某月某日,去信访办或天安门广场请愿被绑架;

4、某年某月某日,发资料或讲真相被绑架、抄家;

5、某年某月某日,被骚扰或洗脑班洗脑;等。

“被告人所犯罪行”:江泽民操控的“六一零办公室”、公安机关的爪牙,构成如下犯罪:
1、违犯国际法和中国加入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已构成公认的国际犯罪。

江泽民及中共为了达到其妄图根除法轮功的目的,对作为信仰群体的法轮功学员实施“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国家恐怖主义灭绝政策,已经构成了群体灭绝罪。中国已经加入联合国的《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和《禁止酷刑公约》。据此,江泽民作为中共迫害元凶违反国际法,已构成灭绝种族罪、酷刑罪和危害人类罪等公认的国际犯罪。

至2015年4月,已知有3770位(请另行核实数字)法轮功学员被中共迫害致死,而且这个数字还在不断增加。这是已经查明的,而未查明的还不知有多少。

具体个人应根据罪犯对个人或家庭进行迫害的事实叙述:

2、违犯《宪法》,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

江泽民操控其亲信、“六一零办公室”人员、司法机关人员,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违犯宪法第三十六条侵犯公民信仰自由权;

违犯宪法第三十五条,侵犯公民言论自由权;

违犯宪法第三十七条,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违犯宪法第三十八条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违犯宪法第三十九条,侵犯公民住宅不受,非法侵入公民住宅、非法搜查公民住宅。

违犯宪法第四十条,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监控公民电话、手机、信件;

违犯宪法第四十一条,侵犯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批评和建议权利;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进行压制和打击报复。

具体还包括:剥夺公民的信仰和思想自由;剥夺公民的言论和出版自由;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侵犯公民的住宅和财产;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侵犯公民对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侵犯和剥夺公民劳动的权利;侵犯和剥夺公民休息的权利;侵犯和剥夺公民的社会保障权利;侵犯和剥夺公民受教育的权利。

3、违犯《刑法》,进行犯罪的行为,构成了反人类、反社会、反人民的恶罪:

根据中国《刑法》的规定,江泽民作为迫害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的善良民众的主犯、教唆犯,利用“六一零办公室”传授犯罪方法(六一零提供百余种刑具及酷刑办法、毒药迫害、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贩卖),构成多种罪行:

侮辱罪、诽谤罪(诬蔑按真善忍做好人为x教);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渎职罪、滥用职权罪;诬告陷害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绑架罪;非法拘禁罪;徇私枉法罪;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抢劫罪、盗窃罪、侵占罪;敲诈勒索罪;伪造证据罪、妨害作证罪、妨害司法罪;报复陷害罪;虐待被监管人罪;玩忽职守罪(触犯中共《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侵犯通信自由罪及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罪(包括监控手机、电话、电子邮件);扰乱公共秩序罪;滥用职权;滥用法律(滥用刑法第300条)罪;破坏法律实施罪(破坏宪法实施);……等。

根据《宪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现提起诉讼,要求罪犯江泽民必须对公民承担应有的法律制裁和进行赔偿、道歉、消除影响。

最后,重申详细诉讼请求,有经济损失的,可列出赔偿数额;精神赔偿也可列出金额。被绑架、拘留、洗脑、劳教、判刑的,务工的,都可以要求经济赔偿。

《起诉状》可以邮寄到北京:最高法院;当地省级:高级法院;市级:中级法院;区级:××区法院,这些法院的申告庭。还可以邮寄到检察院代转给法院。其它象政法委、政府,也可以邮寄,要求备案。也可直接送交到这些地方。

暂作此交流,个人所悟,请同修给予纠正、完善和修改。建议同修们为此事发正念,让我们共同齐心合力促成对恶魔江泽民的历史审判。

2015年5月18日星期一

湖北张兆森在法庭递交起诉江泽民刑事控告书

图为张兆森给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检察长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三封快递邮件的照片。


---更多信息,欢迎访问《明慧专题:起诉江泽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5/17/湖北张兆森在法庭递交起诉江泽民刑事控告书-309642.html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湖北省襄阳市法轮功学员张兆森,2015年5月15日在襄阳中级法院被非法庭审时,在法庭上递交了对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庭审的检察官收了控告书。

2014年10月,张兆森被当地派出所以在网上传播真相为借口关进看守所,2015年5月12日,接到襄阳高新区法院的通知,称5月15日下午3点,在襄阳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张兆森“利用网络传播法轮功真相”一案。一般案件是二审才到中院。看来高新区法院在踢皮球,直接将案件交到中院。

2015年5月15日,张兆森被非法庭审结束,当庭未宣判,取保候审回家。张兆森在法庭上递交了对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庭审的检察官收了控告书。
此前,5月11日,张兆森以通过邮政快递向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递交对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



背景信息:

一九九九年,江泽民一手挑起了针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运动,导致十六年来众多法轮功学员广泛遭受酷刑折磨、被活摘器官、及被其它方式迫害致死等。江泽民及其政治流氓集团,对这场迫害的发生、推行和延续,有着不可逃脱的罪责。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在江泽民的个人意志和淫威下,中共成立了凌驾于国家宪法和法律之上的全国性恐怖组织──人称纳粹盖世太保似的“610办公室”,是一个全国范围的执行秘密任务、推行和实施这场血腥迫害的机构。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后,江泽民又命令“610办公室”系统性地对数以千万计坚持信仰“真善忍”的中国法轮功学员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灭绝政策。

更多信息,欢迎访问《明慧专题:起诉江泽民》

2015年5月17日星期日

不信神的人做坏事同样遭报应 / 文: 重庆法轮功学员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5/17/不信神的人做坏事同样遭报应-309585.html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七日】中共用无神论,在大陆这片土地上,教化出不少糊涂人。这些人天不怕地不怕,不敬畏神佛,毁庙宇砸神像,什么事都做得出来。他们不信神,不信报应,所以就不知道尊敬老人,孝敬父母,因为他们不懂也就不怕做了恶事会遭电打雷劈。 中共对这种人很器重,这些人在中共的各次运动中推波助浪都起了很大的作用。是共党豢养的一批打手。

在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小丑迫害法轮功时,这一帮人就成了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急先锋,无知的做了很多坏事。

重庆市万州区高粱镇新甸村七组道班向家桥,有两个人。一人叫杨庆云,一人叫李兴华。

杨庆云参与绑架法轮功学员,殃及七岁孙子

杨庆云,年近七十岁,是万州区高粱镇新甸村七组的一个生产组长,年轻时,是本地出了名的混混,乱搞女人,高粱镇政府经常找他谈话,大家都知道他做过不少缺德事。

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后,很需要象杨庆云这样的人,高粱镇政府很自然就看上了他,从此,杨庆云就成了当地迫害法轮功的走卒,看到修炼法轮功的人在做什么事,就向镇政府打报告,向综合治理办公室告黑状,使一些法轮功学员受迫害。

最近几年,他听说举报一名法轮功学员,政府给奖两千元,心就动了,手就发痒,逢年、过节、赶场,都在找炼法轮功的人。

有人曾经善意劝过他,给他讲真相,告诉他炼法轮功的人没有罪,不要做蠢事,迫害炼法轮功是要遭报应的。他犟起个脑袋说:我是无神论者,我不信神,不听你们那一套。他却听那些别有用心的人唆使,就是想要那点钱,非要做那些缺德事不可。

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七日上午九点钟,法轮功学员王正芳到万州区高粱镇赶集,行走到新甸子时,杨庆云和地痞无赖李兴华,绑架王正芳到万州区高粱镇派出所迫害。当恶警到王正芳家去非法抄家时,又将在王正芳家串门的二妹王正芬绑架。现王正芬被放回家,王正芳仍被非法关在万州区周家坝看守所迫害。

绑架王正芳、王正芬姐俩之后,也就是半个月,杨庆云遭现世报应,给家人带来灾祸。这天,他七岁的孙子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在一个地方玩耍,莫名其妙的从三十多米高的岩上掉下去,身体的上部没事,而下部全都摔成粉碎性骨折,住在万州的三峡医院,动四次手术,花了十二万多,住了四个月院,现在才出院。

李兴华绑架好人,患癌症离世

另一人叫李兴华,五十四岁,那天他和杨庆云一起绑架王正芳到万州区高粱镇派出所迫害。
李兴华纯属地痞无赖,为中共迫害法轮功很卖力,他和杨庆云一起,逢年、过节、赶场,都在找炼法轮功的人。有人多次给他讲真相,劝他要善待法轮功学员,迫害法轮功学员要遭报应,他不相信。

他洋洋得意的说;“我不怕,神是信则灵,不信则不灵,我不信神,神在我身上不起作用。他报应不了我。”可是在四月二十八日,李兴华在第三人民医院查出得了肺癌,悲惨死去。
杨庆云,李兴华上了中共无神论的当而不知,李兴华到死也不明白自己是怎么死的。

炼法轮功的人,他们到处去讲真相,发真相资料,是救人,杨庆云、李兴华把救人的人抓了,那是罪大如山呀!

杨庆云你七岁的孙子受那个罪就是替你在还业呢!李兴华更糊涂,信神神就在,不信神神就没了?善恶有报是天理,你信不信神神都要管你,而且管的绝对正确,你才开始形成思想的时候,神都知道了,不分你这个人信神与不信神的,做了好事得好报,做了恶事得恶报,所以李兴华迫害法轮功学员,理所当然的要遭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