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30日星期四

令人感慨的往事 / 文/大陆大法弟子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8/30/令人感慨的往事-262090.html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八月三十日】我是一名一九九七年得法的,至今得法已有十五年了。这一路走来感慨万千,真的无法用语言表达。

在“自焚”伪案发生之后,母亲为了使世人看清此事的真相、不再被谎言所蒙蔽,叫世人明白大法弟子是最好的人,她以写信的形式将真相发送到当地的学校、个体单位、政府机构等其他社会阶层。结果被人认出了她的笔迹,于是当地公安局把母亲非法关押两个半月。

那年我只有四岁,但是我记得特别清楚,当时真的是铺天盖地的邪恶迫害,我和家人都承受着巨大的压力。母亲被非法关押时,周围的邻居见到我们及家人都不敢说话,全都避而远之;只有母亲的两个同学亲手包饺子去探望母亲,而且还经常到姥姥(同修)家,安慰姥姥:别上火,别担心,我们都知道她是好人。后来母亲的这两个同学都得到了福报,其中一个连连升官;另一个家里种的田年年大丰收。

母亲被迫害期间,家人们都很害怕,监狱根本就不让家人见面,只允许送东西。全家上下近四十几口人,惟有三叔一家三口带着吃的东西去探望母亲,因为他们都知道母亲是好人,没有做违法的事情,而且他们都很相信大法。结果到目前为止,三叔一家成为我们所有亲戚当中最富的一家,在个体经营中拥有几百万的财产。他们的行为已经表明了他们对大法的正面态度,为自己选择了美好的未来,所以才会得到相应的福报。

十多年过去了,每当想起这些往事的时候都会很感慨,也很感动,同时也感到大法的威力真的是很神奇。不同的人对大法的不同态度,得到的结果也是不一样的。尤其是邪恶疯狂迫害时期,在最严酷、最邪恶的时候,对大法与大法弟子的正面态度才是最关键的、也是最珍贵的、最了不起的。

因为大法的法理“真、善、忍”是最正的,一个生命支持大法,那么也就是他选择了正的一面,那么就会得到相应的福报和好的未来,大法的神奇就会展现出来。相反那些迫害大法,给大法抹黑、仇视大法或大法弟子的人也会相应的得到一定的恶报,因为他站在了邪恶的一边,那么就会有不好的下场。

如今,大法已经弘传二十多年了。相信大法、支持大法的人也越来越多了。大法弟子从来都没有怨恨过任何一个生命,只是为那些不明真相、被谎言欺骗的世人而感到惋惜。所以这些年来,无论迫害怎么严酷、邪恶如何迫害,大法弟子依然在持之以恒的向世人讲真相、发资料、发光盘、贴不干胶等,目地就是为了救度众生。但是佛法也是威严的,不允许任何生命亵渎。目前,中共邪党不法人员仍然在迫害,那些被谎言和黑暗蒙蔽的人,真的希望你们能够接受真相,转变观念,找回自己的良知善念,为自己选择美好的未来。善待大法,那么法轮大法的美好也一定会展现给你的。

2012年8月29日星期三

开心是什么 / 作者﹕陈静



http://www.xinsheng.net/xs/articles/gb/2012/8/14/48930.htm
【明心网】每当你放学回来或者下班回来,我们总是习惯的关上房间的门。把自己和这个世界和他人暂时的间隔开来。这样的习惯对我们来说已经是司空见惯了,很多人并没有发现有什么不妥的地方。

曾经在近10年的时间里,我不停的重复着做着同样的一个梦,总是梦见自己关上门子或者是窗子,紧紧的插上门闩,害怕有人会进到屋子里来。可是每次当我紧紧的关上窗门之后,门却自行的打开了,仿佛有着一只看不见的手,把关紧的房门再一次的打开……,好像有着看不见的什么生命,他无言的告诉我些什么。

这样了很久很久,好像有10年了吧,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总是重复这样的梦境,这样的梦是在告诉我什么呢?可是我的内心里知道,这样的梦境一定是在告诉着我什么,我并不知道的道理。

在现实的生活中,我们每天想的最多的大概是一些现实的问题,赚钱吃饭养家糊口……,车子房子票子,哪一样少了都不行。

不过有的时候,在夜深人静的时候,自己也会自然的想到,自己每天为了生活而奔忙,其实活得很不开心。

“开心”是什么?也许这是我们每个人都曾问过的问题,可是很多时候,我们并不知道答案是什么?也没有做更多的思考。因为开心不开心有什么关系,还有更重要的现实的问题,养家糊口赚钱吃饭。

我不知道你是不是有过这样的经历,有一件事情让你特别的不开心,那么多的不开心放在心里都要溢出来了,还好有一个朋友来看你,你憋不住了,一股脑的都向他倾诉出来,也许朋友只是听你说着,因为你太专注了,根本没给朋友说话的机会。可是就在你倾诉完了之后,你奇怪的发现,那些沉重已经不再那么沉重了,朋友其实什么都没有说也没有做,朋友只不过是在我自己承载不下的时候,做了一些倾听而已。

这时候,我忽然想起我总是做过的梦境,自己总是不停关上的房间的门,那一刻,我豁然开朗,我们习惯于关上的不仅仅房门,还有心门呢?

是的,打开心灵的门,除此之外,我什么都没有做。我只是在不得已的时候,打开了自己紧锁的心门,而朋友也是没有把我关在门外而已。但是,和以往不同的是,我因此而获得了开心。

很多时候,我们会想用很多的办法让自己开心,可是当我们紧紧的锁上自己的心灵的房门的时候,我们怎么能够开心呢?那真的是南辕北辙啊。

而此刻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了。原来开心很简单,你只要打开你的心门,与心锁着就行了。可是明白这样的一个道理,我用了10多年的时间,还好我明白了,我因此而庆幸,因为这个世界上,有多少人,一辈子都是关着心门过日子的呢。

也许对于我这样的发现,你会不以为然。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换一个角度来说呢?

我们在生活中总会有烦闷的时候,这时候很多人都会喜欢习惯的到公园里去走走,去散散心什么的。每当看到花园里的花儿快乐的怒放,我们烦闷的心也会明朗了许多。

去开满了鲜花的园子里寻找一些快乐和开心,这并没有什么稀奇的。可是,你也许忘记了,也许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私家花园呢?只是园子的大小不同,你的心越大,心灵的花园也就越大,你越是善良,心灵的花园里美丽的花朵就越多……。

在别人心情烦闷的时候,你是习惯于怎么做呢?一种是关上自己心灵花园的大门,拒绝把风景给你熟悉的或者是还陌生的朋友。当然,是打开还是闭园都是你的自由。可是如果那个正在伤心的人是你自己呢,你是希望别人关上还是打开,当你站在对方的角度去思考问题的时候,你就很容易知道该怎么做了。

我们每个人都会有一个心灵的花园,在我们的生命一开始的时候,是谁赐予了我们这一切,是谁给了我们一些善良的花朵,让我们去善解人意,让我们去关爱他人,让我们用自己的心去温暖另一颗心?

我们不知道,那个给予我们一切的生命,他并不愿意让我们知道是谁在给予,也不需要酬答。因为我相信,他一定觉得这样的给予就很快乐了。

是谁给予了我们心灵的花园?如果我们以守护的名义去关紧那心灵花园的大门,我们如何能够获得那种给予的快乐呢?

我们的生命是从给予开始的,没有给予我们的生命就不会存在,可是当我们在获得了生命之后,却把那给予丢弃了,把索取紧紧的搂在自己的怀里,那么我们就失去了我们生命的根本。

是的,生命是一种给予而不是一种索取。生命之门是打开而不是关闭,打开是生,关闭却是死路一条。

开心是什么?我会告诉你说,打开你的心门与心锁,开心就会不邀自来。

- 转自大纪元 (陈静 8/14/2012 11:50:00 AM)

2012年8月28日星期二

福从何来 / 文/乡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8/26/福从何来-261942.html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六日】福是世人所求的。那么什么是真福呢?怎样才能保证福泽绵长呢?世人追寻了千古,却不知它从何而来。然而在当今社会有一个群体却得到了人人渴求而不得的真福。这个群体就是由法轮功修炼者组成的。

法轮大法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八月十九日有几篇文章,提到了法轮功学员们得到真福的心路历程。

其中有一篇肖瑞林自述的文章,她在修炼法轮功前患有肾盂肾炎、乳腺瘤、子宫瘤、肺结核等疾病,而且还喜爱赌博,又刁横任性。修炼法轮功后,她的所有疾病全部根除,所有恶习也全部去掉,简直就是脱胎换骨换了一个人,敬老护幼,处处为他人着想,受到周遭人们的赞叹:“她炼法轮功变了,变得这么好!法轮功真神奇!法轮功好!”

她的丈夫炼法轮功后,心力衰竭与十二指肠溃疡消失了;孩子炼法轮功,从四楼坠下却安然无恙;身患高血压的七十五岁母亲一字不识,被货车拖走七八米远摔在地上,她一边诚念“法轮大法好”,一边从地上爬起,笑着对吓的面色惨白的司机说:“别着急,我不找你麻烦,我有法轮大法保佑我!”那个司机感动得含泪跪在老人跟前说:“感谢大娘!感谢法轮大法!”

一家人因为修炼了法轮功都能如此遇难呈祥,逢凶化吉,这是不是天大的福份?

《“没真话”的丈夫浪子回头》说的是一位化名“真言”的法轮功学员,修炼后把丈夫也感染得迷途知返了。

真言的丈夫是一个游手好闲,谎话连篇的人。他喝酒就喝多,喝多耍酒疯,睁着眼乐呵呵的骂妻子。他在批发部打工,给人送货,不好好干活,在别处打了一天麻将,回家骗真言说和老板去沈阳了;把送货车藏起来,钻到谁家看一天录像,掐着钟点回家;老板问,说家里有事,真言要问就说老板那忙。好下馆子,很少在家吃饭,早上说不想吃,晚上说老板请;很晚回来了,也是酒气熏天。

丈夫给人送了四年货,欠老板钱得超过一万五,来他家的人百分之九十五是讨债的:饭店的、歌厅的、商店的,连家族一个捡破烂的大婶,他都欠人家钱,有个姑妈,让他帮忙卖点破烂,他把卖的钱给花了……

嫁给这样的丈夫哪有幸福可言?可是真言真心修炼法轮功后,明白了自己受苦的原因,用“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指导自己的言行,不再怨天尤人,对丈夫的怨恨少了,关心多了。

当然,这个过程可不是说说那么简单。说起来容易,做起来还真难。一次次看到丈夫吐着酒气、骂骂咧咧的时候,她就会火冒三丈;一次次他的谎言被揭穿,还死不承认的时候,她就会泪流满面,近似于哀求地说:我不图什么大富大贵,只求能听到你一句真话;一次次火烧眉毛需要钱,可丈夫还醉醺醺的和人家打麻将的时候,她还会气得浑身发抖。可是过后又后悔自己没忍住,盼望下次一定做好。

真言用了四年时间,找回了善良、温柔、善解人意的真我。在她逐渐改变的过程中,丈夫也在一点点的变好。二零零七年,丈夫也走进大法修炼中来,成了一个真正的大法修炼人。

走进法轮大法的丈夫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改变后的他能干出了名,而且不贪不占,买东西遇到人家多找钱了,根本不要;受人欺负、丢了面子也不和人家一般见识。对妻子和孩子,丈夫处处呵护,用他的话说,弥补过错。烟戒了,酒也不喝了,他们家充满了祥和与快乐,多少亲戚朋友都羡慕他们。

真言不无感慨地说:这一切都是我们修炼大法得来的福份,是大法所给、师父所赐。是法轮大法改变了我的人生。

《村里人都羡慕我们家》是一位化名为“东明”的山东大法弟子写的。东明的家境很穷,可是他一家五口都修炼法轮功。一九九七年,东明到城里上班,结识了现在的妻子。她也修炼法轮功,在一家电器商场担任一个部门主管,人长得好,气质也好。

东明还有一个弟弟,父亲眼看着两个儿子长大成人,逐渐开始犯愁了。那时在农村连盖房带娶媳妇,一个儿子至少要四、五万,两个儿子就得十多万,这对农村人来说简直是天文数字。妻子第一次到东明家,看到全家人都修炼大法,感受到了家庭的和睦,气氛的祥和,非常高兴,对家里的情况也有了了解。到谈婚论嫁时,他俩在一起商量:父母劳累一生不容易,不能因为我们结婚给老人带来压力,师父要求我们凡事为别人着想,我们婚事一切从简。最后算计了一下,东明只跟父亲要了三千元钱,剩下的就自己解决了,能节约的尽量节约。当东明把这个想法跟父亲一说的时候,父亲感动得简直不知说啥好,整天高兴得合不拢嘴,见到人就说这事。村里人一传十,十传百,很多人羡慕得不行:“某某某从炼了法轮功全家有福了,炼法轮功的人太好了,现在社会哪里还有这样的好人?……”

东明所在的村里有个跟父亲年龄差不多的人,两个儿子结婚后,老俩口在家里抱头痛哭。原来是两个儿媳妇都争着要新房,都不想分担结婚盖房欠下的债务。儿子、儿媳在家吵架,老俩口愁的简直活不下去了。

这三个事例很能说明问题。大法弟子所获得的福份是不修炼的世人很难得到的。当然他们拥有的福份都是来自于大法。那是因为自己的内心在按照真、善、忍的标准修炼时,变得越来越纯净了,一个心灵真正美好的人怎能没有福份呢?更何况修炼的人都是由神佛看护着的,单就这一点来说,那也是不修炼的人永远也得不到的。

2012年8月27日星期一

上级逼迫我参与迫害,怎么办?—— 关于法轮功的法律报告之四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8/27/上级逼迫我参与迫害,怎么办--262012.html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现在,许多前线负责执行迫害法轮功的一线人员有一种误解,好象在迫害法轮功这件事中他们只是执行者,即使确实破坏了法律实施也没有责任。其实这是误解。作为国家工作人员,他们必须面对自己被逼迫的事实,采取适当的措施制止迫害、不再参与迫害;即使不能制止、被逼只能参与,也要减轻自己的责任。

根据法律,执行公务不能无条件免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了公务员执行公务的免责条件,说明执行公务的时候不是无条件免责。该条规定:“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命令的意见;上级不改变该决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执行该决定或者命令,执行的后果由上级负责,公务员不承担责任;但是,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该法律规定,公务员在执行错误决定或者命令的情况下要获得免责,需要“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命令的意见”。如果没有经过这个过程,那么就要对该违法执行行为承担责任。还有,如果是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即使向上级提出、上级坚持要执行,公务员予以执行后也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白纸黑字,这就是法律规定。

事实上,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一线执行人员由于其特殊身份,想要开脱自己的法律责任是很难的。按照法律规定,公安、法院、检察院、劳教委员会等等机构属于司法机关、执法机关,有关人员属于法律专门人员,对法律应当达到“精通”。那么按照法律专业人员应有的标准、按照“精通”法律的标准,迫害法轮功就属于明显违法的决定和命令。所以,即使已经向上级提出“对法轮功不应该按照违法处理”的意见之后、上级坚持必须执行的,执行者也需承担法律责任。更何况那些没有向上级提出过的人呢?更何况那些脱离普通办案程序、直接听命于“610”黑社会组织的一线人员呢?

中共在迫害法轮功中,早就把一线人员当成随时可以抛弃的棋子

这似乎是危言耸听,其实不是。就举一个例子。江泽民在1999年叫嚣“三个月消灭法轮功”,结果根本不能消灭,法轮功在世界上弘传越来越广。2003年,“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对江泽民发动的迫害进行了深入的调查,以确凿的证据证明了江泽民等迫害元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并发表了调查报告。江泽民团伙在多国被告上法庭。2004年,中共高层有人建议给法轮功平反,江泽民秘密许诺杀一批警察,换取不追究江泽民的个人责任,被严词拒绝。江泽民未卸磨先要杀驴,展现了中共的本性。

许多一线人员对于中共的狠毒还没有体会,特别是一些年轻的。他们觉得听命于上级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觉得不至于因此承担多大的责任。他们没有考虑过中共在迫害法轮功的过程中,不提供书面文件依据本身,就是已经算好了退路。如果万一追究起来,那些幕后的人根本不会承认是他们领导、命令了这一次又一次的迫害。最后的证据,就是一线人员错误运用法律,把法轮功当成×教,侵犯了法轮功学员的合法权利。然后某党再叫嚣,这些一线执法人员损害了某党和国家的形象,给某党和国家的建设事业造成了巨大损失。他们没有想到中共在迫害法轮功的过程中,早就把他们当成了随时可以抛弃的棋子。

在被逼迫迫害法轮功的过程中,一线人员如何保护自己

当前在中国,某些一线警察、法官、检察官、基层人员确实是在上级或者“610”逼迫下被迫参与迫害法轮功。那么在这种被逼迫的环境中,如何保护自己呢?我们从法律角度,提出几点意见,供一线人员参考。

◇要抓住机会向上级提出,或者主动提出“不将法轮功作为违法处理”的意见。经过多年的被迫害,法轮功学员很多已经明白迫害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所以法轮功学员会向办案人员索要法律依据,并指出单纯法律条文不能作为针对法轮功的依据,因为法轮功不是×教。这时候办案人员应当向上级反映,并向上级提出确实找不到具体依据,建议不将某某某(法轮功学员)作为违法处理。如果上级不提供符合法律要求的有效依据,就不再配合。

◇固定、留存上级逼迫自己必须参与迫害的证据。如果上级坚持必须执行迫害命令,则应当书面提出“找不到具体依据、建议不做违法处理”的建议,看上级是否还坚持让自己执行那个违法的命令。一定要想办法固定这个过程,将来能够拿出来作为证据。固定了这个证据后,自己即使被逼只能执行,罪责也可以减轻。此外,一定明白自己的上级到底是谁。法律上规定的上级才是能够与自己分担责任的人,其他人都不是自己的领导。

◇想办法逃避、回避这些可恶的差事,也是一个办法。

◇要理直气壮的吃法律饭,不要唯唯诺诺的吃党的饭。一线工作人员辛辛苦苦执行的是法律,只要按照法律尽职尽责,就有权利享受法律赋予的工资、福利、各种待遇。如果没有法定理由,是不允许扣除、拖欠、取消的。如果没有法定理由,也是不能免职的。中共从来都对干部、警察、公务员进行欺骗宣传,说他们首先是党的干部,所以只有听党的话才能有饭吃,不听党的话就不给饭吃、甚至予以打击。这是共产党骗人的话,在法律上是不能成立的。唯唯诺诺的吃党的饭,不如勤勤恳恳吃法律饭更加可靠,因为中共是翻脸不认人、相互利用没商量的,而法律是用来保护每一个人、包括你我他的。如果理直气壮地吃法律饭,就会前途越来越光明。如果唯唯诺诺吃党的饭,恐怕有朝一日身败名裂全都空。

◇提示一点,不要运用中共的法学理论办事,要直接引用法律条文、有足够效力的法律文件办事。法律条文和法律文件是最终确定你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有力依据,是一线办案人员的靠山。而中共的法学理论是扭曲的,其目的是赋予中共超越法律的太上皇地位。如果陷入中共的法学理论,给中共太上皇办那些违反法律的事,回头都找不到自己办事的法律依据,最后违法的还是自己。所以也要认真学习法律,对待法律一定要认真,不要按照个别人的意思糊弄事,糊弄完了之后没有人替自己承担责任。

◇记住:法律是保护所有人的,包括你我他,包括罪犯与合法公民。你不想参加迫害法轮功,那么法律是能够保护你的,加入你没有逃脱被逼迫的圈套,最后犯下了迫害法轮功的罪,那么法律也要平等的保护你。当年德国纳粹都得到过公平的审判,不该自己承担的责任也不需要承担。这是法律的基本原则。

附带的告诉你一个真相。如果你确实不愿意迫害法轮功、而好象周围的压力很大、很难办,你不愿意犯这个罪,那么你可以求李洪志师父救你。这真诚的一念就能够使你脱离苦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