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4日星期六

浪子回头的故事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2/4/浪子回头的故事-252711.html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二月四日】(明慧网通讯员综合报道)在明慧网的报道中,经常看到这样的例子,由于修炼法轮功,明白了人生的真正意义,弃恶从善,浪子回头的故事,并在“真、善、忍”的指导下做一个更好的人。可是中共一直在迫害这些好人,他们只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功,把自己修炼后受益的事实告诉周围的人们,就被中共非法判刑,投入监狱。我们从明慧网报道中摘录几例,和大家分享这些人的故事。

一、吉林白晶志

白晶志是吉林桦甸市红石林业局木材加工厂的职工,十多年前,他有很多恶习。为了自己挣大钱,把兄弟姐妹的钱都借去了,时间不长,赔得精光,最后有班也不上,脾气还很暴躁。欠人家钱不仅不还,还不准人家提,一提就暴跳如雷。而且他对妻子也很刻薄,什么都自己说了算,还经常打妻子,家里经济困难,矛盾激化、家庭成员关系紧张。他被认为是当地有名的浪子。

让人没想到的是,一九九七年,白晶志变了,不仅回去上班,而且工作兢兢业业,脏活、累活都抢在前头干。在家里对兄弟姐妹也不象以前了,有时想起自己欠的债,急的直掉泪。为了还债,供女儿上大学,他买断工龄还债。自己去学炸油条麻花,和妻子一起开了早餐店。自己半夜起来干活,却让妻子晚些起来,累活都自己干。这一切的改变都因为他听说了法轮功,并真的开始修炼,开始以真善忍要求自己,替别人着想。周围的人都说:白晶志修炼法轮大法后的变化,用“浪子回头”来形容最为恰当。

然而,以前游手好闲的白晶志逍遥自在,可洗心革面、勤劳向善的白晶志却被中共关进了监狱。九九年对法轮功的迫害开始后,他被非法劳教三年,并曾被吉林市劳教所的警察毒打,以至右侧肋骨被打断。在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一日,白晶志在桦甸市二道甸子发真相资料时被绑架,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五日,中共当局操控法院对白晶志秘密开庭,冤判八年。白晶志家里的生意被迫停止,断了收入来源,生活再次陷入了困境。白晶志八十岁的老母亲每天冒着严寒去桦甸市公安局六一零”(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等处要儿子,却遭恐吓和谩骂。

多年来,白晶志八十岁的老母亲一直百思不得其解:儿子以前不务正业、生活没着落、做坏人时没人管,现在修大法变好了,做好人过正常人的生活,怎么反而被警察抓、不让过好日子呢?

二、湖北刘运潮

湖北武汉市的刘运潮从小就爱打架,被认为是不可救药的坏孩子。长大后在一建筑队当泥瓦工,吊儿郎当,街道、单位也对他无可奈何。他也觉得自己坏透了,心也挺苦的,觉得活的真没意思,就破罐子破摔。成家后,生活非常困难,靠踩三轮车维持生计,常常以老大的架势抢霸同行的生意,人见人怕。

可是就在一天早上,在公园里他听到了法轮功的炼功音乐声,看到了“法轮功简介”,里面讲修炼心性、同化宇宙特性“真、善、忍”等等,他当即决定修炼法轮功、参加集体炼功。

从此,往日的霸王学会了礼让,遵守规矩排队做生意,刘运潮开始严格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他曾讲过这样一段经历:有一次轮到我载一对父子,当我吃力地将那肥胖的父子二个送到后,他们不付钱就走。我提醒对方没付钱,对方却骂骂咧咧说我没长眼睛,我火冒三丈,准备上去就两拳,但一想我现在是修炼人了,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就忍住了。这时那父子俩已走远了,我这趟虽没赚到钱,但守住了心性,也值。

他开始处处为别人着想。一九九八年的一天,他谈自己的修炼经历时说:有一次,我拉三位客人,谈好了价,拉到巷子口,巷子里却道路泥泞,还有水坑,她们一看三轮很难进去了,就说算了,我们下吧。这时我想到自己是个修炼人,处处要为他人着想,于是我从坐板上下来,踏着泥泞、趟着水坑,吃力拉车将她们送到了家门口。她们非常感激,要加钱给我,我坚持不多收钱。

可是在中共迫害法轮功开始后,刘运潮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功,告诉世人自己从法轮功中受益,讲述法轮功的真相,被中共警察多次绑架。二零零一年,刘运潮被非法劳教两年,在劳教期间,他曾被警察双脚离地吊铐三十五天,因长期关禁闭双目几乎失明,视力只有一米左右,双腿也留下残疾行走不便。即使这样,二零零三年一月六日回家才一个月,又被强行绑架送往洗脑班。二零零七和零八年刘运潮又被中共当局绑架,并在二零零九年四月一日被黄石市下陆区法院枉判三年刑。

三、河北隋金明

隋金明,男、五十多岁,河北遵化市兴旺寨乡甘泽庄村人,年轻时曾学过武术、擒拿术性情暴躁、爱发脾气,点火就着,好打抱不平,是个打架能手。谁要惹着他绝不轻饶,是个有名的不好惹。用他的话讲:三天不打架手就痒痒,差点加入黑社会。知情的人都畏惧他三分。

自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以来,隋金明努力按真、善、忍的要求去做,向善做好人,很快就改掉了爱打架的坏毛病,脾气变得温和,与人相处也十分随和,人也越来越诚实、本份、规矩。他以榨油卖油为生,他卖的油从不掺假,附近人都爱买他的油,吃着放心。了解他的人都说:是法轮大法改变了他,使昔日的浪子金盆洗手、重新做人。

但在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隋金明成了邪党重点迫害的目标,曾多次被劫持、绑架,平时每到中共邪党的所谓敏感日都会受到中共市政府、乡政府和派出所等人员上门骚扰,正常生活受到极大干扰。一九九九年八月,隋金明被兴旺寨乡政府及兴旺寨乡派出所等多名不法之徒劫持到派出所,拘留所、看守所非法关押、勒索钱财、强迫做奴工。恶警们唆使同监室的犯人殴打隋金明,造成一侧肋骨骨折。

二零一零年八月九日上午,隋金明去遵化市一温姓朋友家串门,巧遇正在那里办事的遵化市国保大队恶警董国峰、张志民,遭到绑架,关押到遵化市拘留所。在拘留所里,恶警董国峰暴力殴打他,将隋金明的双手反铐在背后,左右开弓疯狂地扇隋金明的耳光,直到手打累打疼了才罢休,造成隋金明一段时间内耳聋。八月二十五日遵化市国保,强行将隋金明非法劳教,关押到唐山市开平劳教所。

四、吉林陈光武

陈光武,男,三十七岁,吉林省延吉市人,在他小时候,他的父亲在一次同罪犯搏斗的过程中,不幸身中数发子弹而身亡,年仅四十岁。作为本该正常成长的孩子,陈光武失去了父爱。在恶党统治下,陈光武去世的父亲,被以“工伤”名义处理,陈家受此不公待遇,家庭经济非常困难,陈光武过早的步入了社会,同时承受着来自外界的压力。

在过早失去家庭教养和生活保障的情况下,陈光武学起了偷盗,后被捉住,判刑五年。期满回家时,陈光武几乎成了废人:两只手肿大,十指出脓水,腰椎、颈椎骨质增生,天天干咳带血,每天除了吃饭和上厕所外,就是躺在床上一句话都不能说。

一九九七年,对于陈光武来说,是一个生命的转折点。自从他学炼了法轮功以后,思想出现了奇迹般的变化,偷盗的恶习没了,身体越来越健康,性格也比以前开朗了。眼见陈光武的喜人变化,母亲和全家人都喜上眉梢。

陈光武改邪归正后,开始做了点小买卖,和母亲一起卖冰棍。有一次母亲在卖冰棍时收了三张一百元的假钞,对于一天只能挣二十-三十元的冰棍摊来说,三百元不是个小数目。有人劝他拿这假钞再去骗别人,但他连想都没想,就把这三张一百元假币都撕了,家里人虽然损失了三百元钱,但却得到心灵的平静。

陈光武是法轮功的受益者,他把自己的感受讲给他认识的每一个人,告诉每一个人法轮大法被迫害、被诬陷的真相。二零零一年十一月,陈光武写“法轮大法好”的标语时,被北山派出所绑架,遭到了残酷的折磨。恶警们抓着他的头,使劲往墙上撞,把他的脸用脚往地下使劲踩,还把他横劈、背铐、打耳光。最后把他非法劳教一年。就这样他又一次走进了监牢,但两次不同的是:一次是因为做坏人被抓,而第二次却是因为做好人,而再一次关进了监牢。

二零零四年八月十五日,陈光武在延吉市公安局附近张贴法轮功真相传单时被恶人抓捕,二零零四年底,延吉市法院秘密开庭,陈光武被劫持公主岭监狱继续迫害。陈光武经历了电击、死人床、被关入小号长达二十多天等惨无人道的酷刑迫害。

五、河北廊坊杨建坡

杨建坡,今年47岁,在修炼法轮大法之前,跟随燕子李三的嫡系亲人学过武术,有一身不错的功夫,经常打架,曾被视为廊坊一霸,工商、税务、公安、地痞都不敢惹他,在社会中沾染了不少恶习,整天不回家,家里矛盾越来越大。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他有幸得到了法轮大法,明白了生命的真正意义。从此他判若两人,改掉了一切恶习,原本无人敢惹的人,一下子变成了一个宽容忍让,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好人,主动交税。杨建坡修炼后的巨大变化,在廊坊地区也广为流传。

可就是这个做坏人时无人敢管的杨建坡,在洗心革面后坚持“真、善、忍”做好人,却屡次遭迫害。一九九九年九月,杨建坡夫妇和中国大陆众多法轮功学员一样,只为说一句“法轮大法好!”杨建坡即被非法劳教,关押在廊坊市的万庄劳教所,被强制超长时间从事奴工,被体罚,上死人床等,因坚定信仰,后被转到臭名昭著的高阳劳教所,恶警为了叫杨建坡放弃“真善忍”的信仰,在炎热的夏季用一种刑具——地环,把他铐在露天的地面上二个半月,不给食水,曝晒,风雨的侵袭,毒虫的叮咬,却一动都不能动,而且还经常半夜被恶警弄到刑讯室折磨。二零零四年二月二十日下午,廊坊市广阳区公安分局非法闯入家中,将当时正在串门的一名法轮功学员和杨建坡一起绑架,二人都被非法劳教。

二零零六年二月五日,杨建坡和曹宝玉等法轮功学员去向政府官员讲真相时被劫持,曹宝玉被迫害致死。当时杨建坡被诊断为电解质紊乱、心脏病、全身肌肉萎缩、肺功能衰竭等。廊坊市公、检、法部门以“闹事”的“罪名”非法判刑六年,强行关进了河北冀东监狱。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九日被冀东监狱送回家中。回来时身体极其虚弱,瘦得只剩一把骨头,身体各个器官几乎处于衰竭状态,生活不能自理。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杨建坡再次被廊坊开发区巡警非法抓捕,后经由廊坊广阳区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黄建(音)联系唐山冀东监狱四支队,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直接送往监狱,至今没有给家属任何通知证明。四个月中,家人连续去探视数次,他们都以各种理由拒绝接见。

俗话说“浪子回头千金不换”,曾经是恶习满身的人,就因为学了法轮大法,明白了做人的真正目的,改掉了全部恶习,真正成为了一个好人。可是中共流氓集团对这能使人心向善、把坏人变成好人的好功法,进行铺天盖地的诽谤和打压。他们只是想通过亲身经历,把法轮功真相告诉世人,却被判刑入狱。现在法轮大法弘传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转法轮》被翻译成三十多种文字,所到之处带给人们的是光明与幸福。真心希望所有可贵的中国人都能明白真相,都拥有美好的未来。

2012年2月2日星期四

迫害法轮功的庭长、警察、村官遭恶报案例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30/迫害法轮功的庭长、警察、村官遭恶报案例-252497.html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一月三十日】(明慧网通讯员大陆报道)法轮功学员是修炼“真、善、忍”的好人,而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以后,很多不法官员、不明真相的人为了私利,不断地利用中共几十年政治运动形成的迫害中国人的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绑架、非法判刑、骚扰、肆意诽谤等。

古人说:三尺头上有神灵。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善恶必报是不变的天理。人在做,神在看,神对每一个人都是公平的。本文报道的是发生在大陆几个地区的恶报实例。

湖南常德市武陵区法院审判庭庭长遭恶报

夏友初,男,六十二岁,武陵区法院审判庭庭长。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来,多次参与办案,迫害法轮功学员,其中较为典型的案例是郭照青被非法判刑十年。

青年法轮功学员郭照青,因不放弃大法修炼,与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一日遭恶警绑架后,惨遭毒打,现场地下流下大量鲜血,酷刑致使其遍体鳞伤,双下肢萎缩瘫痪,连坐都坐不稳,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就在此等情况下,有人劝夏友初“不要判了”。而夏友初则坚持说:“要判!这是我办的最后一个案子了。” 结果,郭照青被夏友初内判十年。然而,夏友初万万想不到,两年后,恶报就开始了。

夏友初是要用法轮功学员的血肉之躯,承受巨大的苦痛,来换取和满足个人的“虚荣与成就感”,足见其邪恶程度。

二零一一年夏天,夏友初突发脑溢血,全身瘫痪,神志不清,生不如死。只有一口气躺在床上,偿还着欠下的血债。

山东省阳谷县大布乡派出所恶警訾敬山遭恶报

阳谷县大布乡派出所恶警訾敬山,在派出所值班室,因心脏病死亡,四十多岁。訾敬山在二零零七年十月左右疯狂骚扰当地法轮功学员,强迫签字画押,严重的干扰法轮功学员与家人的正常生活。

山东荣成市村治保主任刘玉同遭恶报

刘玉同,男,五十多岁,山东省荣成市台上刘家村治保主任。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之后,刘玉同积极配合荣成“六一零办公室”多次对该村法轮功学员进行骚扰,绑架至“转化”班。法轮功学员及常人劝他不要助纣为虐,刘玉同不但不听,反而到处宣传他的恶行。

自从刘玉同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以来,大病小病不断,于二零一二年一月七日,突发心肌梗死而亡,印证了善恶有报的天理。

河北定兴县固城罡上村原妇联主任边玉花遭恶报

河北省定兴县固城罡上村原妇联主任边玉花,女,六十一岁,自一九九九年以来,紧跟江泽民流氓集团,多次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带邪党人员到法轮功学员家中绑架法轮功学员。有的法轮功学员去串亲戚,也被她们说成去北京了,就从亲戚家把法轮功学员绑架到乡里迫害,勒索好几千元,才让回家。

二零一一年七月,她又奉“上级”指示伙同村委会大队人员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李金玲(女,四十七岁),把李金玲绑架到肖村洗脑班,去了就让照相、说不炼功等。

二零一一年黄历七月十五日,边玉花回娘家三里铺上坟,在回家的路上出了车祸,被送进定兴县医院,花了十几万,既连累了家人,又害了自己。

2012年2月1日星期三

人人心中都有杆秤 / 作者:觅真



http://www.zhengjian.org/zj/articles/2012/1/31/80287.html【正见网2012年01月31日】一部电视剧中有这样一句歌词:“人人心中都有杆秤,老百姓就是那秤盘的星。”笔者从所遇到的几件事中对此颇有感受。

年前在街上遇见一位离休老干部,他说自己想好了一副对联。上联是:天天讲立党为公公在何处;下联是:日日喊执政为民民得何益;横批是:假公济私。看来这个为党卖命了一辈子的老党员似乎弄明白了点共产党是个什么东西。过年后走在街上看对联,见一家大门上贴着这样一副对联,上联:官腐收敛群体安享;下联:官清廉洁国家万望;斗方:官腐民恨;横批:官清民乐。看着对联我对这家的主人不由的肃然起敬,能够把自己心里想的以对联的方式堂堂正正的贴在自己的大门上真的不简单。

这使我想起了以前在一些文章中看到的几个事例:一个法轮功学员坐在出租车上给司机讲真相,司机说:“法轮功中可有能人啦,我们那里的墙上有一条标语,写的是“天灭共产党”。你猜不着那个“党”字的最后一划没有写,你想想,共产党只剩下一条腿了,它能站得住吗,不倒等啥!”从这件事能想到共产党要倒台,这不就是老百姓的心声吗?还有一件事,一位老干部在街上遇见了一位刚从监狱被迫害回来的法轮功学员,看着这位法轮功学员满面笑容一身正气的样子,老干部说了一句话:“我算明白了”, 这位法轮功学员问他您明白了什么?他说:“共产党永远战胜不了法轮功啦!”

无论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或者是一个群众团体,你是正是邪,是善是恶,是好是坏,老百姓心里都有杆秤,看的最清楚。无论你怎么吹嘘自己,说什么自己是“伟、光、正”,都没有用。谎言可以欺骗人一时,但蒙骗不了人永久,最终会被真相戳穿。在镇压迫害法轮功上,中共邪党可以说极尽造谣诬陷之能事,制造什么“天安门自焚”、“疯子杀人”、“乞丐杀人”等等伪案,用来栽赃陷害法轮功,最终还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落得个身败名裂吗?

法轮功没有名、没有利,没有政治诉求,不为了政权,只是做好人,按“真善忍”法理修炼自己。就是这三个字,使人心向善、道德回升,社会变好,这是人人都目睹的事实。无论你中共邪党怎么说他是“X教”,也没有用,老百姓看的最清楚。我就亲耳听到两个明白真相的人说的两句话:一句是“‘法轮大法好’谁都知道,‘真善忍’这三个字到多会儿也没有错!”另一句是“要想改变这个社会,唯有法轮大法!”看看一亿一千万人勇退邪党的大潮,看看全世界对神韵演出的青睐和评价,听听老百姓天天骂共产党的声音,想想中共邪党四面楚歌、穷途末路的现实,那些中共的所谓执政者与维护者们还不扪心自问吗?那些不明真相至今还不明不白的跟着邪党去迫害好人的追随者们还不赶快清醒吗?

最近看到明慧网上刊登的一首儿歌,其中有一句:“众乡亲,快清醒,大法弟子传真言,善待大法得福报,远离邪党保平安。”请记住大法弟子告诉您的真言并照着去做吧,只有这样,您才能平安渡过劫难,拥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2012年1月31日星期二

中共公开迫害法轮功之前就在违法造事 / 文/辛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29/中共公开迫害法轮功之前就在违法造事-252485.html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一月二十九日】中共从未打算对法轮功讲法律,从其开始无事生非、意欲打压到如今迫害法轮功超过十二年都一直是如此。本文所要讨论的是,1999年7月20日中共公开迫害法轮功之前,其意欲加害法轮功而不断制造事端,以政府的名义公开和暗中进行违背宪法和触犯法律的各种恶行,包括使用喉舌媒体公开攻击诬蔑法轮功,禁止法轮功书籍合法出版发行,动用国家公安系统对法轮功进行非法调查,使用警力殴打、抓捕、审讯合法上访澄清真相的法轮功学员,和非法成立专门的迫害机构610办公室。

一、使用官方媒体攻击诬蔑法轮功,传播谎言

1996年6月17日,中共用官方媒体《光明日报》发表《反对伪科学要警钟长鸣》的评论员文章,对当时被《北京青年报》评为“十大畅销书”之一的《转法轮》进行批判。这是中共首次用把持的喉舌媒体公开诬蔑法轮功。中共历次政治运动都是从利用媒体煽动仇恨开始,在《光明日报》上诽谤法轮功,显示中共的政治打手在1996年就图谋迫害法轮功。

1998年5月北京电视台《北京特快》栏目利用该台记者在北京玉渊潭法轮功炼功点采访炼功学员时的镜头,播放何祚庥对法轮功的诽谤。何祚庥是中共政法委书记罗干的连襟,其人没有学术建树,靠投机政治成为所谓的“院士”。何祚庥利用不实案例进行栽赃的劣行当即被法轮功学员揭穿。何祚庥被揭穿后还不罢休,又于1999年4月在天津《青少年科技博览》杂志上发表诬蔑法轮功的文章,见下文(第四部分)。

1999年7月20日之后,中共为了给迫害制造借口,煽动民众仇恨法轮功,控制全国2000多家报纸、1000多家杂志、数百家电台与电视台,全力炮制和传播假新闻,栽赃嫁祸,狂轰滥炸,抹黑法轮功。

《中国新闻出版报》曾报道一则消息说,中国的新闻侵权纠纷呈不断上升趋势,各地法院系统审理的新闻侵权纠纷也在增多,并曾公布了上千的不完全统计数字。值得注意的是,这个统计显然不包括中共为打压法轮功而制造谎言和公开迫害最初几年里那些铺天盖地的诬蔑诽谤所构成的媒体新闻侵权案。由于恐怖环境的限制和中共的信息封锁,我们尚无法确切统计在那几年里全国媒体对法轮功及其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的新闻侵权案究竟有多少,但肯定的是,中共的恶性新闻、评论、谩骂、攻击,及其在全国范围内以及世界媒体的流传所造成的对受害人权益的侵害是极其严重的,对法律的触犯的显而易见的。

构成新闻侵权的主要行为方式是:做失实报道,并造成对受害人人格权的损害,包括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做恶意评论,使用侮辱、诽谤性语言,不负责任的批评等。新闻侵权的主要特征是:1.媒体依据的事实是不真实的,或使用侮辱、诽谤的语言;2. 不真实事实或诽谤性语言被媒体公之于众,使他人知道;3.媒体存在故意或过失。

中共在迫害法轮功过程中非法使用媒体,所有对法轮功的歪曲报道和诽谤性评论,都触犯了《刑法》、《民法》和《侵权责任法》关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法律条款,严重侵害了法轮功创始人、法轮功学员的合法权益。

二、下令禁止法轮功书籍的合法出版发行,阻断民众了解真实的法轮功

在《光明日报》首发攻击文章的一个月后,1996年7月24日,中共中央宣传部下属新闻出版署以“宣扬迷信”为由,向全国各省市新闻出版局下发内部文件,禁止出版发行《转法轮》、《法轮功》等法轮功书籍。但是,这个禁令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呢?是否通过了正常的法律程序?显然新闻出版署拿不出法律依据,也不可能走正常的法律审核程序。因为法轮功的书籍都有国家正式的出版号,都经过了正常的出版审查程序,是合法出版物,发行也是依照国家法律允许的渠道公开发行。1996年《北京青年报》、《北京晚报》、《北京日报》根据市场调查显示,1996年上半年《转法轮》一直是畅销书,这一事实也从客观上表明法轮功书籍的出版发行必然是合法的。而且,法轮功书籍的畅销表明,以“真、善、忍”为宗旨的法轮功书籍深受读者喜爱,法轮功修炼对提升社会精神文明起到了令人瞩目的积极作用,对民众的身心健康也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作用。新闻出版署在中共的干预下突发禁令,对备受民众欢迎的法轮功书籍实行查禁,禁止出版和销售,使广大人民群众大为不解,许多法轮功学员纷纷向有关部门呼吁撤销禁令。

这个禁令的发布,完全是中共绑架国家出版管理和审批机构,非法禁止合法出版物的出版发行,以达到配合打压、控制舆论的目的。中共企图通过禁止法轮功书籍的出版发行,阻断民众了解法轮功的真相,法轮功书籍究竟讲的是什么,使中共一言堂谎言大行其道。

三、动用国家公安系统进行非法“调查”,为迫害“搜集证据”

中共把自律、和平的法轮功修炼群体视为眼中钉,为了给法轮功扣上“×教”的罪名,中共分别在1997和1998年两次动用国家公安系统对法轮功无端进行非法“调查”,侵犯法轮功学员的合法权益,为非法打压“搜集罪证”。

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三条、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负责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和预审;公安机关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显然,公安机关行使侦查的权力是针对刑事案件,侦查前提是发现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法轮功学员们按照“真善忍”修炼自己做好人,更好的人,遇事检查自己,善待他人,努力修炼提升心性;了解法轮功修炼人的民众说法轮功群体是浊世中的一方净土。中共非法动用全国公安对法轮功“搜集证据”,纯粹是违法造事,筹划迫害。

1997年初,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就利用手中权力,下令公安部在全国范围“搜集罪证”,欲定法轮功为“×教”。然而全国各地公安局调查后纷纷上报反映“尚未发现问题”,有的公安人员却通过调查了解了法轮功,也走入法轮功修炼。中共的非法“调查”不了了之。

对于未果的非法“调查”中共并未善罢甘休,其意欲以“×教”加罪于法轮功的非法行动并未停止。1998年7月21日,中共又以公安部一局的名义发出公政[1998]第555号《关于对法轮功开展调查的通知》,《通知》无端诬陷李洪志先生,提出要掌握活动内幕情况,发现违法犯罪的证据,各地公安政保部门要深入开展“调查”。在《通知》的误导下,江苏盐城市、辽宁朝阳市、辽阳市、凌源市,以及山东、河北邢台、新疆、黑龙江、福建等一些地方的公安机关发展到了违反国家法律,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地步,宣布法轮功学员的集体炼功是非法集会,强行驱散法轮功学员;非法查抄法轮功学员的私有财产;对法轮功学员非法拘禁、关押、打骂、罚款……法轮功学员遭到了极不公正的对待。公安部一局的《通知》及各地公安机关的所作所为,严重地干扰了学员正常的炼功,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该《通知》在未掌握确凿证据之前,即已经给法轮功学员戴上了违法犯罪的帽子,这种先定罪、后调查,甚至未经调查取证,早已将法轮功定为“×教”的行为,完全是颠倒黑白,既触犯法律规定,也不符合法定程序,中共才是在违法犯罪。

说到邪教,中共才是一个真正的邪教,而且是一个最残暴嗜血、最善于欺骗洗脑的邪教。

四、使用警力殴打、抓捕、非法审讯合法上访的法轮功学员,不断制造事端

1999年4月23、24日,中共在天津又非法动用数百名防暴警察制造严重事端。当时被人称为科痞的何祚庥在《青少年科技博览》发表诬蔑法轮功的文章,再次引用早已被揭穿的不实案例对法轮功进行栽赃陷害。身心深深受益于法轮功修炼的数千名法轮功学员,自发陆续前往天津师范大学《青少年科技博览》杂志编辑部澄清事实,就在出版社方面准备发声明更正之际,天津市突然出动防暴警察300多人,殴打并非法抓捕了45名法轮功学员。天津市政府对前去请愿的法轮功学员说,镇压是北京的命令,并说只有去北京反映才能得到解决。这也是万名法轮功学员集体和平上访坐落在中南海附近的国务院信访办的起因之一。

公安机关是国家的法律执行和社会维护机构,中共非法动用公安警力对待行使公民合法权利和平上访的法轮功学员,把修炼人当成犯罪嫌疑人对待,把集体澄清真相当成刑事案件对待,充分暴露了中共把好人当作敌人,把平和善良的法轮功学员视为眼中钉的邪恶本性。它一直在打着法律的幌子迫害好人。

1999年6月6日,中共非法审讯百多名参加北京“425”和平上访的法轮功学员,再一次把好人当成罪犯,再一次驱使公安枉法行使权力,制造了当代中国司法的暗暗黑夜。

五、非法成立迫害专门机构,中共把国家宪法和法律当成610的遮羞布

1999年6月10日,在前中共党魁江泽民的命令下,中共非法成立了迫害法轮功的专门机构“610办公室”。这个邪恶机构直接操控和驱使着蔓布在全国各地的610机构,实施和维持着十二年来对成千上万的法轮功学员的血腥迫害。有人被中共所谓“依法治国”的伪装所欺骗,误以为中共在改变,不再象文革时的无法无天了。事实上,610一点也不比“中央文革小组”文明,它不过是在恐怖害人运动中披上了一块法律的遮羞布,而宪法和法律早已被它践踏和蹂躏不成样子。在中共的迫害运动中,公安在非法抓捕,检察院在非法起诉,法院在非法审判,劳教所、监狱在非法实施酷刑,律师被剥夺代理法轮功案子的权力。这就是中共迫害法轮功带给法律和司法系统的灾难。

610的成立经过任何法律程序和国家行政机关的审批吗?它在正常的政府体系中是什么职能、权力、组织机构和隶属关系?如果它非是隶属国家政府体系,又为什么渗透到全国从高到低的层层政府机关中,享有着独立于政府机构之外的权力?中共就是在极权中建立着害人运动所需要的机构极其体系,把其负有邪恶机能的党务机构绑架在国家政府体系中,以政府的名义、动用国家机器和资源、打着法治的旗号,实施着整人害人的实务。

中共迫害法轮功是因为容不得“真善忍”,容不得上亿的好人,它的迫害宗旨是“三个月消灭法轮功”,它的迫害机构是非法的610,它用谎言煽动起仇恨,打着法律的幌子肆意抓捕关押和折磨好人,这就是这场运动的实质。

2012年1月30日星期一

倒打一耙的诬判和造谣 / 文/飞宇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28/倒打一耙的诬判和造谣-252072.html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一月二十八日】近日,长春市中共喉舌媒体报道了四平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的欲加之罪非法判法轮功学员冯奎文无期徒刑的新闻。从性质上说,这与中共历来对其他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判刑是一致的,都是假借法律陷害无辜,但是强加的非法刑期却达到了极限,这其中究竟包藏着什么见不得人的罪恶?

案情经过

二零一一年六月五日,冯奎(即冯奎文)、宋秀伟夫妇和其他两位法轮功学员在公主岭市双城堡镇集市上向人们赠送二零一一年神韵演出光碟。因为恶人的举报,几十名警察和便衣开始非法抓捕他们。其间,冯奎被公主岭市双城堡镇派出所副所长张正鹏与一协警追赶,被逼进一死胡同后,张正鹏向冯奎头部开枪。冯奎被击中后昏死过去,右腮有大拇指甲大小的血洞,耳朵、脸和颈部都是血。

据知情者透露,恶警及便衣打手几十人将冯奎堵截到一个胡同的门洞里围攻,之后吵吵说“那小子不服被捅了三刀”。几分钟后,十来个人抬着冯奎出来,先是被丢弃在马路边上。冯奎躬身侧着躺倒不动,左手(侧压在身底的一只手)前伸,右腮有血洞,脖子上头上都是血,右手也是血,垂向脑后,右手食指指尖滴血,看上去是手捂右腮血洞所致。知情者还说,那些便衣和警察曾经就是否将冯奎带走发生过争执,以推脱开枪责任。在没有人看到警察受伤的众目睽睽之下,警察放风出来说有警察被伤的传言。

后来医院说冯奎只伤了耳朵,只是擦着了脸,但却回复家属说包扎了一天一宿。什么样的伤会被包扎一天一宿?他腮上的血洞怎么不提?显然,冯奎被枪击后致伤是不争的事实!

另外,冯奎被单独关押于公主岭市看守所,其妻宋秀伟也被单独劫持,另两位法轮功学员也被劫持到其它地方关押。当局还对冯奎的家属采取控制、跟踪和恐吓等手段。

非法庭审时,中共对冯奎的指控竟然就有“故意杀人罪”。这显然是倒打一耙。冯奎等人只是在散发神韵演出光盘,冯奎根本没有杀人的故意企图。在众多恶警围攻的情况下,既没有杀人的可能,更没有杀人的事实。相反,冯奎才是恶警枪击的受害者。犯有故意杀人罪的不是冯奎,而是开枪的恶警。

在当今的大陆,老百姓常说“过去的土匪在深山,现在的土匪在公安”。在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中共警察的残暴更甚于土匪。明明是恶警行凶开枪,中共法院却反诬受害者杀人,所谓的“法律”成为中共陷害无辜的凶器。

是非颠倒的判决掩盖了什么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四平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处冯奎无期徒刑,宋秀伟被非法判刑五年,另两位法轮功学员分别被枉判五年和三年。

冯奎等四位法轮功学员向民众赠送神韵光碟何罪之有?神韵展现的是中国传统文化,受到海外主流社会的推崇,他们不要民众的一分钱,完全是义务赠送,这不是应该提倡的行为吗?怎么反而将他们非法抓捕和判刑?中共当局对遭警察枪击的法轮功学员判以无期徒刑,肯定隐藏着不可告人的目的。

《警察法》明确规定,警察在执行公务时除遇到被抓捕的犯罪嫌疑人有危及警察生命安全时可开枪示警之外不得随意开枪。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到,且不说警察抓捕法轮功学员是非法的,单就警察对手无寸铁的法轮功学员开枪来说,就直接涉嫌犯了“故意杀人罪”。如果真正“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审理此案的话,应该被判刑的就是这些警察。

显然中共当局非常清楚,枪击法轮功学员头部并致伤不同于一般的案件。那么如何将这一罪恶演绎成警察的所谓功绩从而将其罪恶遮掩下去呢?中共当局采取的是颠倒黑白的重判无辜的法轮功学员冯奎。

另外,对法轮功学员可以开枪的指令,早些年就已经传出。据海外媒体揭露,中共中央“610办公室”头目刘京,于二零零二年大年前夕,在长春南湖宾馆召开部署迫害法轮功的会议上,暴跳如雷地批评了吉林省“工作不力”,下达了“彻底铲除”的死令,并在这次会议上部署对法轮功学员“可以开枪打死”。虽然“六一零”头子的话是狂妄和非法的,可是如今中共的鹰犬真的按照主子的指令开枪并造成后果了,中共当局不得想办法掩盖吗?

中共怕什么?当然最怕这样的事实被揭露出来。可是这样的事哪能是那样好掩盖的?中共当局采取的手段异常地邪恶,那就是将人永远地关押下去。要达到这样的目的,对当事的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处无期徒刑就成了中共当局的选择。

炮制冤案者的心虚与歹毒

从恶警实施绑架一直到非法重判的过程可以看出参与炮制冤案者的胆怯。恶警开枪后,先是将已昏迷过去的冯奎抬出来丢弃到路边,开车跑走后,又找来一辆警车将他拉走。为什么要将他先行丢弃?显然恶警是想推卸责任。又为什么再拉走?那是有了嫁祸于他的阴谋,所以警察受伤的谣言就从警察嘴巴里传出。

警察在执行公务时违反“警察法”开枪将人打伤,本身已经违法,可是因为被枪击者是法轮功学员,中共就开始以此为基础炮制冤案。六月九日,《四平日报》发表“生死瞬间的搏斗”一文,对违法开枪的警察进行颂扬,反而诬陷冯奎。须指出的是,当时文中始终没有敢提冯奎是法轮功学员。而《吉林日报》等中共喉舌在报道这一案件时,却是在一月十四日了。显然,冤案已经做死,中共再也没有什么可顾虑的了,反而狂妄地大加报道,不但对冯奎进行诬陷,还进一步地将攻击矛头恶毒地指向了法轮功。中共喉舌从而不但将警察非法开枪的罪恶掩盖过去,还将天大的罪恶包装成了它所标榜的功劳了。

可是罪恶毕竟是罪恶。经过法轮功学员这么多年的讲真相,世人对法轮功的认识越来越清楚,而且对恶党罪恶的认识也越来越清楚了。中共却在炮制这样的伪案,有几个人会相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