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0日星期六

中共法官们的荒唐言论(3) / 文/欧阳非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10/中共法官们的荒唐言论(3)-302862.html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一月十日】(接上文

  32.“说‘法轮大法好’是泄露国家机密。”某地一法轮功学员在天安门喊“法轮大法好”,法官要判他七年有期徒刑。律师辩护说,这种情况至多也就是判劳教或有期徒刑一年半,不应该判七年。法官说:“说‘法轮大法好’是泄露国家机密,我是按泄露国家机密罪判的。”

33.“我这法官就听共产党的,这是锦州市第一大案,我不怕遭报,也不怕死。”辽宁义县法院刑事庭庭长王德久如是说。2008年10月8日王德久企图非法庭审女法轮功学员左立志,对家属口出狂言。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34.“谁能把我怎么样!有共产党给我撑腰,谁也没门。”河南省鲁山县法院刑事庭副庭长杨东升对给他讲真相的法轮功学员的答复说,“不管什么信仰不信仰,法律不法律,要跟党保持一致,对法轮功决不手软。”杨东升还放过这样的狠话,“只有没用的人才信善恶有报,想说服我,没门,让河(乡)那个老头,我兑(判)他十年,谁能把我怎么样!有共产党给我撑腰,谁也没门。”人算不如天算。杨东升后来在一场法院警车翻车事故中当场死亡。

35.“你别跟我讲良心。”2014年12月4日,辽宁省凤城市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姜凤丽、卢俊公开非法庭审。律师说:“我的当事人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良家妇女,她没有多少文化,但她说出的每一句话都是真话。她没有别的想法,就是想把‘真、善、忍’告诉别人,与人分享她的快乐。”“别把这么善良的农村妇女非得往政治上拉,她想当总统吗?她有枪有炮吗?这种类似文化大革命运动,把好人妖魔化、丑化,扣上大帽子,以刑法来惩罚的做法是极其荒唐的。”“我受聘于我的当事人,就要为她尽职尽责。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我也必须讲良心、说真话。”凤城市法院审判长、刑事庭副庭长潘淑琴气急败坏地说:“你别跟我讲良心。”

36.“中国是中共一党专政,是共产党的天下,谁要到外面去宣传法轮功,就是犯法。”四川什邡市法院于2012年12月6日对法轮功学员周玉宝开庭。周玉宝在法庭上揭露自己遭刑讯逼供的事实,律师也出示由周玉宝的头颅CT检查报告单,要求公诉方出示讯问过程的录音录像,但遭拒绝。法官唐新和说出一番“法盲”论调:中国是中共一党专政,是共产党的天下,谁要到外面去宣传法轮功,就是犯法。遂非法判周玉宝三年徒刑。

37.“请什么律师,如有请律师的钱,不如拿来请我们去喝酒,律师说律师的,我眼睛一闭一闭的照样判我的。”此话出自云南江川县法院里的一位庭长。法官都不讲法律,老百姓还有什么可相信的呢?

38.“这个文儿肯定不给你,就是一个口头通知。”吉林通化市东昌区法院刑事庭庭长赵岩对法轮功学员罗希珍的家属这么说。这是个什么口头通知呢?赵说“法院内部、中央政法委联席会有规定法轮功案件不许自己请律师,要由法院指定。”“书面回复不给,自己聘请律师不行就不行。”

39.“法院归共产党领导,要听党的。”河南平顶山市法轮功学员杨贺梅被中共以所谓“破坏法律实施罪”非法起诉,律师指出破坏法律实施只能是有公权力的人,杨贺梅只是一个普通的老太太,没有证据说明发一个宣传材料就如何导致了破坏法律实施。但是2014年7月9日平顶山市卫东法院非法开庭时,法官李喜峰露骨地称“法院归共产党领导,要听党的。”可是,奉劝李喜峰一句,“恶报来临时,党在哪里呢?”

40.“我宁可犯罪也不纠正自己的错误。”山东莱西法轮功学员姜淑娥从劳教所回家,可是有家进不去,问其原因,原来莱西法官王青云、夏广军为了达到破坏姜淑娥家庭的目的,2002年初他们到王村劳教所利用职权编造谎言、欺骗、威逼姜淑娥在楼房评估书上签字,然后又私自把姜淑娥的签字偷偷地拼凑到姜淑娥的离婚书上,伪造姜淑娥同意离婚的离婚书。当姜淑娥找到法官王青云告诉他这样做是违法的,应当纠正自己的错误时,王青云抖着双手,边玩手机边说:“我宁可犯罪也不纠正自己的错误。”

41.“不接待、不受理、不解释。”这是保定市西城区法院行政立案庭庭长对法轮功学员聘请的律师的态度。2010年9月13日,兰志学律师和河北涞水县法轮功学员李德志的亲属一行到保定市西城区法院行政立案庭要求立案。行政立案庭庭长讲:对法轮功的政策就是“不接待、不受理、不解释”;说是6月份省里召开政法系统会议,特别强调必须做到“三不”,并明确表示有内部文件。律师反问:作为人民法庭就应该堂堂正正的立案,哪有不立案的理由哇。法官说:“不要说了不要说了,因为不许解释嘛。”

42.“你不想吃律师这碗饭了。”北京朝阳区麦子店地区法轮功学员刘玉娟2014年12月11日被非法庭审,律师为刘玉娟做无罪辩护,法官当庭威胁律师说:“你不想吃律师这碗饭了。”后对刘玉娟非法判刑三年。
……

中共法官这个群体,完全是为共产党迫害善良服务的。所以一些法官办所谓的“法轮功案子”很矛盾,判有罪,违法、违背良知、违背道德,经不起历史的检验;判无罪,政法委掌控的“610办公室”不同意。一些法官们私下里也有苦衷,他们为了饭碗做着“上面”的傀儡,被迫干脏活、做恶人、挣脏钱。

但是,我们看到的是,太多的法官不是消极应付、保护好人,而是助纣为虐,甚至表现得歇斯底里,替中共迫害法轮功披上所谓“法治”的外衣。本文收集的这些法官言论,正是反应了法官们违背职业道德的可耻行为。

是不是上级让你杀人,你杀人就没有责任了呢?


我们来看看国际惯例。从1961到1989年,有多达200人在企图翻越柏林墙时被东德卫兵枪杀。柏林墙推倒后,四名原东德高官因涉嫌下达射杀命令被逮捕,其中包括总理斯多夫(Willi Stoph)以及国防部长凯斯勒(Heinz Kessler)。不仅如此,执行射杀命令的卫兵也逃脱不了罪责。最有名的一个案例就是对枪杀克里斯(Chris Gueffroy)的四名卫兵的审判。20岁的克里斯是最后一名被枪杀的翻墙者。四名卫兵在射杀克里斯之后曾获得原东德边防军颁发的奖章和每人150块东德马克的奖赏。在后来的审判中,四名卫兵中的英格•亨里奇(Ingo Heinrich)的辩护律师称,他当时只是执行命令,所以他是无罪的。但是,首席法官西奥多•赛德尔(Theodor Seidel)援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纽伦堡战犯法庭的原则,纽伦堡审判创造了一个先例,执行政府命令而犯罪的人,也必须承担罪行责任。法官赛德尔说,“虽然被告是处于一个长长的责任链条的最末端,但是,射杀一名唯一的罪行仅仅是要逃离东德的人,被告违反了一条基本人权。”就是“并不是所有合乎法律的事都是正确的,在法律之外还有良知”(There is a central area of justice which no law can encroach upon)。”“到了二十世纪末,当执行上级命令来杀人的时候,没有人有权忽视他的良心(no one has the right to ignore his conscience when it comes to killing people on behalf of the power structure)。”法官赛德尔宣判亨里奇因为射中克里斯的胸部被判3年半监禁。另一名卫兵因射中克里斯的腿被判2年缓刑,其他两名卫兵因为只是朝天鸣枪警告,没有杀人动机(did not kill and did not intend to kill.)被无罪释放。

2004年8月,原东德统一社会党的两名工作人员洛伦茨(Siegfried Lorenz)和鲍姆(Hans-Joachim Böhme)也被判有罪(缓刑15个月),理由是对克里斯的死负有责任,因为他们是有可能取消射杀命令的人。

如果说纽伦堡审判是针对战犯的话,柏林墙的判决案则对于和平时期如何运用良知原则创立了先例。

就是按照中共自己的法律,被利用来当政治迫害工具的公职人员,最终也逃脱不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中国的《公务员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2013年8月12日出台的《中央政法委:公检法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规定:“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这次中共四中全会提出了“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卸磨杀驴是中共的惯用伎俩。更何况,中共行将解体,没有共产党的中国更会清算这些犯罪行为。

与纽伦堡审判和柏林墙审判不同的是,我们在本文中谈及的对象,本身就是法官这个群体,法官本来应该是公正的象征,但是,在迫害法轮功中许多人却成为了帮凶,当然后果很严重,他们对法律的践踏,受害的就不仅仅是法轮功学员,而是整个社会所有的民众。正如谢燕益律师在法庭上对枉法裁判法轮功学员的法官所说,“你们现在不被追究,不代表你们将来不被追究!”奉劝法官们了解真相,为自己留一条后路。

(全文完)

2015年1月9日星期五

中共法官们的荒唐言论(2) / 文/欧阳非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9/中共法官们的荒唐言论(2)-302861.html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一月九日】(接上文

  12.“你死了白死。”2005年11月7日,江苏太仓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秦艳秋非法开庭。秦艳秋绝食抗议,法官刘良凯说:“你死了白死。”

13.“我不怕违法,我来搜。”按《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公诉人、律师等依法出庭履行职务的人员享有司法礼遇,是不需要进行安检的。2012年12月7日,石家庄市裕华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孙涛女士非法开庭。两位辩护律师却被法警拦住,要求对律师进行安检。律师当即指出法警此举违反了最高法院关于律师不安检的规定,而法警却说这是本院的规定。这样僵持有10分钟后,该院分管刑事的副院长王惠上来说“我不怕违法,我来搜”,说着就动手强行搜身。

14.“如果律师辩护,就打断律师辩护,三次打断就将律师驱逐出法庭。”这是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法院刑事庭庭长马述和赤裸裸的恶言。2009年7月28日,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王香菊非法庭审,庭长马述和对律师声称:“只能在情节上做简单辩护”,“只能做有罪辩护;越辩护判得越重”,甚至扬言“将律师驱逐出法庭”。

15.“我们有内部文件,打断你辩护三次以后,如果你再说话就可以取消你的辩护权。如果不打断你的话,我就得挨骂。”这是黑龙江省依兰县法院法官张安克对法轮功学员聘请的律师的坦白。

16.“这些东西辩来辩去的也辩不清楚,你还是不要辩了,我们是不会让你辩的。”2005年12月8日,广西百色平果县法院对大法弟子农有跃等三人进行非法审判。家属邀请广西中驰律师事务所杨在新律师做无罪辩护。当杨律师声明要为农有跃等做无罪辩护时,法官看了他的辩护词后,说了上面那句话,当庭非法终止了杨律师的辩护。

17.“公安可以不提供这类证据,公安有权利销毁这类证据。”2010年9月15日福建师范大学职工、法轮功学员叶巧明被非法判三年缓期四年,叶巧明不服,再次聘请北京律师,二审上诉至福州市中级法院。律师指出,一审给叶巧明定罪的所谓证据没有经过法庭质证,也没有移交二审法院。中院梁庆榕法官在回复律师时说:“公安可以不提供这类证据,公安有权力销毁这类证据。”身为法官,连起码的法律常识都不尊重。梁庆榕很张狂,叫嚣说自己是全市专门打击迫害法轮功的总指挥。

18.“保证不炼就判缓刑,炼就判三年。”云南省昆明法轮功学员朱荣珍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期间,因病送进云南省监狱总医院住院。2011年12月23日,中共法庭在医院秘密开设了简易庭,法官对朱荣珍说:“你写保证不炼法轮功,就可以判缓刑回家,如果继续炼法轮功就判有期徒刑三年。”朱荣珍面对这无理的恐吓,表示坚决修炼法轮功。中共法院非法判了她三年徒刑。

19.“法轮功的问题可以不走法律程序。”吉林省农安县法院在没有通知任何家属的情况下于2009年3月对七位大法弟子秘密非法判刑,这些大法弟子集体上诉到长春中级法院,可是长春中级法院一再拖延,准备不开庭就直接宣判,并宣称“法轮功的问题可以不走法律程序”。

20.“现在是党权代法要镇压法轮功,我们只能走过场,走形式,没有办法,这怨不得我们。”湖南益阳市对法轮功学员张春秋进行冤判的法官说了这番话,具体执法者丧失了最起码的道德感和道义感,张春秋被非法判刑八年。

21.“我不干这活,你给我开工资?”2013年4月16日,石家庄长安区公检法串通一气,开庭构陷平凡善良的邱立英女士犯有“非法持有国家机密”罪(其实那份所谓机密文件,公通字[2000]-39号,在网上都能查到)。出场法官王旭、田殿英,检察官赵壮涛、石颜等耍尽无赖,坚持迫害构陷邱女士到底。法官田殿英在律师警告不要干脏活时,当众说:“我不干这活,你给我开工资?”完全违背了法官的职业道德,要吃这碗饭,就得有吃这碗饭的种。田殿英甚至还威胁、嘲笑律师:“你有理,你去告我吧!”

22.“你该怎么辩,怎么辩;我该怎么判,怎么判。”这也是石家庄市长安区王旭庭长、田殿英法官在开庭前对律师说的话。言外之意,这一切只是走过场而已。

23.“你要是为他们做有罪辩护,我们就开庭,你要是为他们做无罪辩护,我们就不开庭。”吉林省德惠市法院的王荣富法官居然对律师提出这种荒谬要求。开庭之前就定好了有罪无罪,还要法庭干什么?德惠市幼儿园的教师张瑜女士和她的丈夫、城管派出所民警姜学富因为给孩子们播放神韵光碟被当地警察绑架,2009年9月被非法起诉。姜学富的儿子请律师为父母辩护,王荣富法官就对律师说了前面那番话,还对姜学富的儿子说“你不可以进行旁听,而且旁听的人数不能超过六人。这是规定。”

24.“‘610’代表‘党’”。家属质问法官:为什么开庭不通知家属?山东省胶南市法院法官刘金仁推说,这是按照“‘610’的意思”办事。家属又问,“610”能管得了公检法?刘金仁直言不讳地说,“610”代表“党”。

25.“法律实际中不是象电视上演的那个似的,象先敲敲门啊,带搜查证,这只是电视上的宣传,实际上和电视上有点区别,不是跟那个似的。”山东济南市中级法院法官刘志明把中共执法犯法的勾当轻描淡写地一笔带过。

26.“律师辩护胜诉了也要判刑,不请律师也要判刑,请律师没有用,只能瞎花钱。”湖北襄阳市樊城法院冯法官对法轮功学员赵国江的亲属这么说。2011年8月赵国江被绑架并遭非法起诉。

27.“其它任何案子都给书面解释,就法轮功案子不行。”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法轮功学员叶延东2011年1月5日被非法劳教二年后,家属向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起诉铁岭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的无理迫害。刑事庭副庭长赵涛(女)、审判员赵继楠(女)对家属说,“你们这个案子涉及到法轮功问题,就是最敏感的话题,经院领导研究,不予受理。”家属要书面答复,法官说,我们得按照上边的意思办,其它任何案子都给书面解释,就法轮功案子不行。家属要他们拿出国家规定的依据,他们说:“没有。”中共不但用非法判刑来制造冤案,而且连上诉申辩、纠正冤案的机会也都不给。

28.“炼功不犯法,但劝人退党犯法。”这是辽宁沈阳市中级法院刑二庭的刘姓法官的谬论。2009年4月沈阳市法轮功学员刘桂凤等被叫到中级法院就上诉进行询问笔录。当事人问法官:没有哪条法律说炼法轮功违法,起诉书上说破坏法律实施,到底是破坏了哪条法律?法官说:炼功不犯法,但劝人退党犯法,因为宪法开头说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劝人退党就是违反了宪法。问他违反哪条宪法,他就还把先前的话重复不正面回答。如果退党(不等于反党)不犯法的话,劝人退党自然也不犯法。如果退党就是犯法,那么只能更加证明中共“能进绝对不能出”的邪教本质。

29.“不合适就不合适,违法就违法,承担责任就承担责任,共产党不倒台,我就永远不会承担责任。”面对如此撒野的流氓法官,您是不是感到一种无可奈何的绝望?辽宁沈阳振兴区法院陶占华就是这样的法官,这话就是陶占华说的。2013年4月20日辽宁沈阳法轮功学员陈新野、韩春龙在振兴区法院被开庭迫害,法官陶占华大施淫威,蛮横指使法警将两名辩护律师赶出法庭,称“因为你不给我面子,我就不给你面子。”“共产党不倒台,我就永远不会承担责任。”可是,他怎么知道共产党就不会倒台呢?天象如此,说不定很快就倒了。

30.“对待法轮功不是根据国家法律,而是听命于政法委的命令。”这是辽宁鞍山市铁东区法院的法官黄进在公开场合说的。

31.“领导人讲的话就是法。”这也是辽宁鞍山铁东区法院法官黄进说的。2014年11月14日辽宁鞍山法轮功学员邢丹被非法开庭,法官黄进是主要责任人之一,还有一个就是铁东区法院刑庭庭长高泰。高泰非法邪恶,叫嚣说:鞍山市610刚成立的时候有三个人,其中就有他一个。

(待续)

2015年1月8日星期四

中共法官们的荒唐言论(1) / 文/欧阳非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8/中共法官们的荒唐言论(1)-302850.html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一月八日】英国哲学家培根曾在《论司法》(Of Judicature)一文中说过,“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这用来形容中共迫害法轮功的非法庭审是再恰当不过了。

  自1999年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15年来,明慧网报道了数以万计的有关中共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的消息。

有一句话说“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但是,在共产中国,正是司法系统本身在对宪法和法治进行践踏。司法系统包括了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四大机构,其中的法院可以说是这个“最后防线”中的“最后防线”,法官们能不能秉持良知和独立原则,不受权势干扰就是这道最后之最后防线的最根本保障。中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明确要求法官“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不受权势、人情等因素的影响。”联合国1985年通过的《关于司法机关独立的基本原则》,更是将“司法独立”规定为对各国司法的最低限度要求。

但是,在中国,公、检、法、司的上面还有一个隶属党委的“政法委”,负责管理协调四大司法机构。政法委的设立本身就违背了联合国《关于司法机关独立的基本原则》,法官要听命于政法委也与中共自己的法官职业道德准则相抵触。表现在迫害法轮功上,就是法官这道最后防线彻底坍塌了——法官成为了帮凶,而不是公正的守护者。法官们那些脱口而出、违背职业道德的种种荒唐言论,最能反映这场迫害的无法无天。值得一提的是,在这些看似可笑的言论后面,是一点都笑不起来的残酷事实——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遭受牢狱折磨甚至失去生命,正义的辩护律师被拒出庭、被当庭驱逐、被抓被打被关押遭受无端凌辱。

下面是从明慧网的报道中收集的一些中共法官们知法犯法的言论,为无法无天的迫害做个见证。

1.“讲一句加一年刑期。”原广州市东山区委宣传部理论科科长韩跃娟女士,在非法庭审时,大声连续三次讲出她的心声——“法轮大法好”。法官竟因此在给她非法判刑三年的基础上,又给她加刑三年。法官的所谓解释是:韩跃娟讲了三句“法轮大法好”,讲一句加一年刑期。

2.“一个字加判一年。”2004年9月6日,辽宁清原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张金生非法庭审,张金生教别人上明慧网被非法判决八年。张金生在法庭上喊“法轮大法好”,法官恼羞成怒,说是“一个字加判一年”,加判五年,最后冤判十三年。

3.“他们不是小孩,不需要监护人,所以不通知家里人。”这是四川泸州纳溪法院刑事法庭的姓郑的一名法官对前来要人的法轮功学员汪代贵的家人问“开庭为什么不通知我们?”的答复。

4.“只要你们把北京律师辞退了,法院出钱给你们请当地最好的律师。”辽宁本溪明山区法院院长刘卫东如此说。院长为何如此怕北京律师?就是怕北京律师给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当地民众也都知道本溪还有个“公开违纪违法”的法官季蕴芹。季蕴芹言辞刻薄,常常阻挠律师为法轮功学员辩护。不让请北京律师的事还很多。福州市永泰县法院法官鄢行暖得知给张丽玉聘请的是北京律师时,就说:我们这里有规定不能请外地律师,只能请本地的律师。吉林省舒兰市法院法官王钰霞威胁法轮功学员高玉香的女儿说,“你要找北京律师,开庭我就不通知你!”

5.“内部规定,不告诉你。”2013年12月31日,辽宁省大连甘井子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张晓丽进行非法庭审。律师要求法院去掉张晓丽的刑具,法官李增兰说:“按照规定无须去除。”律师问什么规定,李增兰说:“内部规定,不告诉你。”根据无罪推定的原则,除非被告人有严重的暴力倾向,被告人在法庭上不戴刑具。法官李增兰却以见不得人的“内部规定”来侮辱被告。

6.“党不让辩护的。”此话出自吉林省农安县法院郭庆玺法官。2013年9月16日上午,王红杏陪同律师找到郭庆玺,递交有关她母亲、法轮功学员王亚娟的辩护委托手续。郭庆玺一听是北京律师,随即拒绝接受律师函,并说:“吉林省有规定,不允许外地律师跨省到吉林办理法轮功案件”。律师反驳说:“律师执业不受地域限制,也是法律明文的规定。到底是谁不让辩护的?”郭庆玺法官说出了真话:“党不让辩护的”。

7.“我们就是要和你们作斗争,我们就是要为共产主义奋斗终生。”2009年5月18日,江苏淮安市淮阴区法院在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沈洋,沈洋把审判庭当成了讲真相的场所,这时坐在旁听席上一个大约五十多岁、身份不明的人,冲到前面,对着审判长郭振祥大叫:“不准他再说了!不准他再说了!”理屈词穷的郭似笑非笑、有气无力地说:“我们就是要和你们作斗争,我们就是要为共产主义奋斗终生。”似在表白给在现场监控的人听的,并连忙宣布休庭。

8.“不要跟我讲法律。”这大概是法官们在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庭审中用得最多的一句口头禅。2013年7月9日,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法院对张德艳等五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庭审。家人为张德艳聘请了辩护律师。在开庭前,主审的女法官对律师说:“不要跟我讲法律。”律师反问:“不讲法律讲笑话吗?”这句不讲法律的口头禅很多法官都讲过。上海宝山区法院徐敏芳也对介入的律师说过“你不要跟我谈法律。”广州市增城法庭在对法轮功学员莫笑梅的非法开庭中,法官极力阻止辩护人发言,称“不要在这里讲法律了!”黑龙江省双鸭山市法官高志新在律师依据宪法为法轮功学员胡其利作无罪辩护时无理打断律师发言,“你不要说了,知道啥意思就行了,不要扯什么宪法,跟宪法没啥关系。”

9.“你跟我讲法律干什么,我跟你讲政治。”江苏省苏州法院庭长顾迎庆如是说。法轮功学员路通2008年被诬判四年,女儿路燕为救父亲,通过律师申诉到苏州中级法院,反遭无理绑架。讲政治的庭长顾迎庆眼里哪有法律的起码尊严。

10.“我们内部有规定,对法轮功不贴公告,不通知家属。”这是吉林省舒兰市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刘勇面对家属质问的答复。刘勇还说,“是违反法律程序,但是我们就是不贴公告,上面有命令。”

11.“就是人民强盗!你想当还当不上呢。”黑龙江绥滨县法院于2004年8月17日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张景东。刑事庭庭长吴军(后来开庭审理时的审判长)为了阻止张景东的两个姐姐出庭作辩护人,吴军要求二人出具派出所、街道、单位的证明,还要“610办公室”出具没有修炼法轮功的经历证明。当追问法官这是根据国家的哪一条法律时,吴军拿出一副强盗嘴脸说:“没必要给你们看法律条文,没有证明就不让你们辩护,这是上面的规定。”张景东的姐姐说:“法院作为执法部门更应该依法办事,我们要求看法律条文是正当要求,不过分。”吴军说:“就不讲法律了,爱哪告哪告去。”家属说:“这哪里是人民法院,你这不是人民强盗吗?”吴军就说:“就是人民强盗!你想当还当不上呢。”

(待续)

2015年1月7日星期三

坚守正信承受无名苦难秦皇岛人(图) / 文/秦皇岛法轮功学员

宋友春被抓捕前(摄于2003年10月1日)
宋友春死后两眼圆瞪、骨瘦如柴、血迹斑斑


王海金在蛋糕店刚开业时在店里照的
王海金从看守所被接回家的第三天照的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7/坚守正信承受无名苦难秦皇岛人(图)-302855.html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一月七日】看着河北省秦皇岛地区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实例的报道,我的心在颤抖。看着那些一个又一个被残忍的酷刑折磨、一个又一个鲜活的、善良的生命被虐杀,我几次掩面,泪水不能停息地滑落!为了所有那些舍生忘死坚守信仰之人;也为了所有那些在中共谎言毒害下盲目追随中共,而甘愿充当打手之人!

那么多善良的人,只因不放弃对真理大道的追求,只因内心对正义良知的坚守,他们就被打手们活生生摧残致死,其惨烈痛苦,一个人若稍有怜悯之心,也必会哀伤动容,他们——那些法轮功学员,曾经是肩挑重任的父亲,曾经是慈和温柔的母亲,曾经是家庭中不可或缺的亲人,社会中的栋梁,邻里中的好人。然而,他们却被迫害离世,已经远远地、远远地,离开了这个世界,离开了不能离开他们的人。

悲哉!净莲芳馨而邪恶妒兮,宝树琼枝反遭摧折。为何有人迫害良善?“落地为兄弟,何必骨肉亲”;“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这些都是深植于我们中国人心灵深处的传统,更何况本乡本土同为秦皇岛人?那是因为共产幽灵砸碎了我们的文化和传统,才让那些被中共谎言毒害的人,丢弃了自己的根,忘记了自己的来源。

秦皇岛,地处东海之滨,自古以来就和“神仙”、“求道”等传说结下了不解之缘,烟波荡荡,山岛耸峙,海浪冲刷着千百年不灭的记忆,然而走进现实,回眸往事,我们是否还记得,内心深处对上天的那份敬畏,以及那真诚求索的向道之心?

当历史走进一九九二年,法轮大法开始传遍中国,一九九五年,法轮大法也传到了秦皇岛,到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迫害前,秦皇岛地区有近两万人得法,其中包括商人、知识分子、农民、医生等各阶层人士,然而,正在越来越多的人体验到法轮功祛病健身、和净化心灵的神奇功效之时,江泽民却出于个人私欲,发动了对法轮功的全面打压,秦皇岛的这些善良无辜的人群,也遭到了极端恐怖的迫害。

我看到了其中一则这样的报道:他为何死不瞑目?(如图)青龙县土门子乡土门子村的宋友春,生前曾是一名退伍军人,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七日,宋友春因修炼法轮功被非法劳教三年,关押到唐山荷花坑劳教所和保定八里庄劳教所。在劳教所里受尽各种酷刑,最后走路时身体都变了形。二零零三年,人快不行了,劳教所怕承担责任才通知家属办理所外就医。

宋友春回到家后,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日上午,青龙县国保大队的张树军、政保股李长兴、刘长河以及土门子派出所所长刘彦文带警察闯入宋有春家中,竟然将身体依然很虚弱的宋友春再次绑架!他们像土匪一样将家里仅有的值钱的彩电和VCD抢走,宋友春的妻女也遭绑架,刘彦文又妄图对他们一家勒索每人金额两千到五千元,因未能得逞,又把他们送到青龙县看守所非法关押。第五天母女才被放出。宋友春没有畏惧,绝食抗议非法关押,恶警们对他野蛮灌食并多次毒打,有目击者说,宋友春被强迫穿着单衣单裤整日躺在水泥地上。经过十三天种种非人的折磨后,即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五日下午五时左右,宋友春被迫害致死。尸体整个脸都变了形,脸上、耳朵边有一片片紫红血印,被子、墙上有大片血迹,死者的双眼睁着,怎么也闭不上!

令人发指的是,在没有家属同意的情况下,恶徒们对宋友春尸体解剖,法医强行取出他的心、肝、肺、双肾、大脑,至今没有任何说法。宋友春死后,刘彦文等恶徒怕恶行曝光,到他家监视、骚扰被迫上访讨公道的亲友,并将孤儿寡母非法关押到看守所。最后,恶徒以赔偿五万四千元埋葬费了之。

我看着宋友春这两张天差地别的照片,震惊于右图原来竟是他被迫害致死之后的照片!他这张两眼圆瞪、骨瘦如柴、血迹斑斑的照片,摄于被迫害死后第五天,我深感这张照片会说话,可以让人听见:一个善良人是怎样承受了邪党兽性的残害。中共的种种恶行只有魔鬼才干的出来!任何一个正义之士都以与它为伍感到羞耻,所以短短几年内,就有一亿八千多万正义之士选择了三退——退出邪恶的中共党团队一切组织!

还记得,那位高大而帅气的朋友,他叫王海金,秦皇岛抚宁县人,我和他有难得的几面之缘,他和气的面庞上挂着微笑,言语不多,一望而知就是位大气稳重之人,朋友们都知道海金的无私,对别人默默的付出却从无怨言。

然而就在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中午,正在自己的蛋糕店里干活的王海金却突遭绑架!当时出动了抚宁县国保陈英利、牛头崖派出所王伟等约二十个警察的警力,当晚八点,王海金又被非法劫持到抚宁县看守所,在那里他遭受了整整三个月非人的折磨,直到被迫害致心脏衰竭,才于七月二十二日被所谓取保候审回家,国保大队却始终没说出到底为什么要绑架王海金!

整整九十天的非人摧残,令王海金脱了相,根据明慧网文章《90天非人摧残 “没想到还能活着回来”》描述了王海金在看守所被折磨的情景:他遭到毒打之后,为了抵制这种暴行,他开始绝食,第四天遭到野蛮灌食,几个犯人按住王海金,有的掐大腿,有的捏嘴,当时就把他的一颗大牙捏掉了,女狱医把很粗、很长的管子从他鼻子里插到胃里四、五十公分,并且再没拔下来,由犯人灌食,当时他鼻子里、嘴里全是血;更令人不齿的,恶人高乃昌竟掐捏王海金的生殖器对他进行性虐待,所有这些暴行,其变态恶毒唯中共奴才所独有!

在王海金回家的两个半月里,抚宁县公安局国保、海宁路派出所警察还多次打电话骚扰,致使王海金已经被伤残的心脏承受到了极限,于二零一四年十月九日凌晨不幸离世。

那个秋天的晚上,我听到了这个消息,我什么话也说不出来,只感到心在莫名地疼痛,我甚至不相信,那样鲜活朝气的人,他竟然离开了吗?!

邓文阳、刘淑敏、裴彦庆、张玉芹、张志彬、李书利……长长的一串名字,来自秦皇岛地区不同的村镇,名字的背后都意味着悲惨心碎的血和泪!他们为坚守正信承受了无名苦难,甚至被邪恶摧残失去了生命,但他们丹心可鉴,浩气长存!

正是法轮功学员这种坚如磐石、坚忍不拔的意志,为了让善良的世人了解真相,摆脱邪恶的谎言毒害,给自己选择一个美好未来,十几年来,尽管他们承受着随时被抓、被打、甚至可能失去生命的危险,但他们依然以大善大忍的胸怀不断地讲清着真相,短短几年法轮大法以不可阻挡之势弘扬全世界一百多个国家,赢得了世人无数的褒奖和赞誉,他向全世界证实了:什么叫“民族的脊梁”、“世界的良心”。

正义必将战胜邪恶。善与恶的选择中,每一个良知的觉醒,每一位勇士的义举,都在汇聚着巨大的力量!让生命选择真、善、忍,让不灭的灵魂在宇宙中永远熠熠闪光!

2015年1月4日星期日

民众感恩李大师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4/民众感恩李大师-302737.html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一月四日】(明慧网通讯员综合报道)二零一五年新年到来之际,不少明真相得福报的民众突破中共网络封锁,通过明慧网问候、感恩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来自中国、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瑞典、挪威、丹麦、芬兰、荷兰、比利时、澳洲、新西兰、日本、印度、韩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各族裔大法弟子纷纷恭祝李洪志先生元旦快乐!

  法轮功是佛法修炼,在遭受中共迫害的十五年中,中国大陆大法弟子冒着生命危险,以各种方式告诉人们关于法轮功的真相,以及中共迫害佛法必遭天谴的道理。明白真相的人们退出中共党、团、队,相信“法轮大法好, 真善忍好”,很多人得了福报:有的躲过突如其来的大难,有的绝症重症患者重获健康……

肺癌患者得福报 身体康复

四川开江县一位肺癌患者三退后,诚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身体康复。她在新年之际致信明慧网:“祝愿法轮功李老师元旦快乐!”她在信中说,几年前,她因身体不适在县医院查出“肺部异常”,在重庆第三军医大附属医院检查确诊为肺癌。她感到天都要塌了,把成都买好了的住房都卖了,外加吃好的、喝好的、打针吃药、休息疗养,可是眼见这人哪,就一天天消瘦,面无血色,自己都感觉到了死神的临近。就在最绝望的时候,三年前过年时她到朋友家,遇见一位大法弟子,给她讲了大法弟子遭受迫害的真相,讲到了相信“法轮大法好”得福报、修炼法轮功出奇迹的很多神奇故事,她就心动了。

“当时,我就感觉有望了,有救了,我同意用小名声明退出党、团、队组织,从此随身带着法轮功‘护身符’,诚心诚意坚持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真的管用哎,效果特别好,慢慢的疼痛减轻,精神好转,脸色恢复正常,几年过去了,现在已无任何癌病迹象,并且活得好好的。亲朋好友们都见证了我起死回生的变化,我把变化的秘诀也毫不隐晦的告诉大家,也把‘护身符’送给愿意要的朋友,还特别喜欢看《神韵》和法轮功资料,了解法轮功被迫害真相和洪传世界的形势。”

她说:“我虽然不炼法轮功,但是我相信法轮功好,拥护法轮功,支持法轮功,希望法轮功带给我和我的亲朋好友美好的未来。在这辞旧迎新之际,我和家人衷心感谢法轮功李老师!衷心祝愿李老师元旦快乐!万事如意!”

“感谢李大师救命之恩”

哈尔滨双城一家人致信明慧网,感谢李大师救命之恩!这家男主人写道:前段时间,我在哈尔滨市一家工厂打工,被高压电击中,人被弹出去很远。胳膊腿一时都动不了,厂长吓坏了,赶紧说:快上医院吧!我虽然不能动,但头脑清楚,我说:没事,我媳妇是炼法轮功的。因我明白了真相,平时总在心里默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当时,神迹出现了。慢慢的,我站起来,活动一下胳膊和腿,就去干活了。在新年到来之际,我们全家特感谢师父的救命之恩,并恭祝李大师新年快乐!

一位大法弟子的孩子写道:我妈学法二十来年,身体好,我们一家子都跟着高兴,为了表示对李大师的感谢,新年到了,我们全家祝李大师新年快乐!

一位大陆个体经商户说:新的一年快到了,我向李大师拜年。我经常看法轮功学员给我的真相资料,最近又看了《九评共产党》这本书明白了共产党才是真正毒害中国老百姓的。只有李大师您传的“真、善、忍”大法,才能使人心归正,让人存有善的道德,社会才能稳定。我感谢您,向您问好!代表我全家祝您新年快乐!

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三退民众祝李大师元旦快乐!他们表示:善待大法就是善待自己,善良人能拥有美好的未来,谢谢大师救度之恩!

大法弟子拜谢师恩

“修炼大法后,透过每天炼功学法,心更静,思绪更清晰,而且长年的头痛不见了、严重的胃病也好了,学弟和同学都说我变化很大,更能体谅别人、更愿意帮助别人了。连我妈妈也感觉到我修炼后的改变,都说:‘法轮大法好’” 台湾国立中山大学企管所博士班的苏诚表示。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苏诚和台湾高雄法轮功学员汇聚于高雄著名景点西子湾,大炼功后合影,向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拜年,“恭祝师尊新年好,拜谢师恩”。

齐齐哈尔富裕县一大法弟子代表全家十六口人祝李洪志先生元旦快乐!他写道:我是一九九七年得法修炼的老年大法弟子。得法前,身体非常不好,被病魔折磨得生不如死,加上家庭矛盾,逼得我走投无路。就在我徘徊在生死边缘的时候,慈悲的师父救了我,我得大法了!

伟大慈悲的师父把我从地狱中救起,给了我第二次生命,使我得到了新生,懂得了人生的意义。我坚定的走在金光闪闪的返本归真的大道上……现在我们全家四代同堂的大家庭和睦相处,孩子们的工作、升学等都很顺利,身体都很健康,也都支持大法。

经历残酷迫害的大陆大法弟子通过诗词、贺词表达了对师父对大法坚如磐石的正信,北京大法弟子写道:

大法导航

走过腥风血雨
历经生死存亡
锤炼钢铁意志
成就如意金刚

河北省沧州任丘市及华北石油的大法弟子赋诗一首表达了大法弟子助师正法的心声。

助师正法

不畏艰险下尘凡
生生轮回苦熬煎
名利情中迷双眼
不记来世洪誓愿
今朝得法救苍生
邪魔妖灵一并斩
净化穹宇同化法
助师正法了洪愿

美国得克萨斯州大法弟子的诗词勾画了一幅明快喜庆的画面:

师父慈悲转法轮,
大穹归正万物新,
弟子助师传真相,
众生得度庆新生。

这些来自世界各地的问候和感恩再次证明了,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彻底失败,任何谎言、暴力和洗脑都改变不了法轮功学员对“真、善、忍”的信仰,也阻挡不了大法在中国和世界的洪传,而民众也越来越了解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