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6日星期六

浅析无神论的罪恶 / 作者:王昊天



http://www.zhengjian.org/zj/articles/2011/2/25/72168.html【正见网2011年02月25日】说起无神论,人们一定会联想到中共文革期间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否定和批判。以邪灵崇尚的“无神论”为前锋,肆虐毁坏神州深厚的文化底蕴,致使人伦道德陷入空前危难,人际关系遭到扭曲和割裂,传统的价值观念也被生生的剥夺抽裂。这一以“无神论”煽诱的文化革命,破坏的惨烈程度,令海内外仁人志士悲伤感凄,惨不忍睹。

如果人们难以认同,无神论的存在是一种罪恶。我们不妨看看与之相对的有神论。在人类历史上,有神论阐述的因果报应,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讲述人要敬天知命,提倡百行孝为先,告诫人们万恶淫为首等等思想,这些一直作为一条主线贯穿在历史的文化中,并在各行各业,通过不同的艺术表达方式,進行通俗化的展现。这使得抽象的有神论,通过文学、绘画、音乐、雕塑、建筑等等得到生动的诠释和表现。

这些源于有神论思想的种种艺术创作,不仅帮助艺术家提升他们的内在境界,也帮助他们成就了历史的荣耀和延续至今的显赫地位。而且这些基于有神论思想的人文瑰宝,至今影响着世界。比如,中国的宫廷建筑、庙宇、崖窟里佛像的雕塑、西方的教堂、宫殿以及精美绝伦的穹顶绘画,每年都吸引着世界各地的人们前去参观欣赏。

这些现存的艺术瑰宝,以它对神的尊崇,信仰的感召力,吸引了无以记述的现代人前去领略神对世人的恩典。在音乐方面,因对神的信仰,使人谦卑,敬天悯人,内心清雅淡然,所以音乐的表现,中国音乐静而优美,西方音乐庄严浑厚,不仅能节制人的情绪,而且又能抒发人的精神内在,陶冶人的性情向往美好。

有神论思想,善导人的思想,在神所赐予的造就的庞大空间内,谦卑的享用神赋予的一切美好事物,思想智慧,以一种敬畏天地的态度,来提升人的精神内在,又以神给予的信仰力量進行各种方方面面的创作、研究、发明。

而无神论的宣传,让人不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放纵人的性情,不加以节制,以共产邪教的无神论教义,诱惑欺骗善良大众放弃良心的约束,割裂人们对天国美好的向往。并一再狂妄叫嚣,要改造人的思想,让人的世界观都发生变化。在历次政治运动中,都是以“假恶斗”的思想,绑架芸芸大众。

无神论带给人的思想空间是狭窄的,对自然对生命的看法,不是在包容中共同生存,而是在相互残害中,以各种不道德的方式,牺牲人的生命,以达到无神论存在的一席之地。它说的很明确,不相信天国,地狱,神佛的存在,所以干什么坏事,都放开手的猛干,也就导致社会怨冤增多,也就出现镇压“真善忍”信仰时,出现“打死算自杀”,肆意滥用酷刑,手段极其残忍狠毒的邪恶局面。

因为无神论对善恶好坏这一基本的人生价值取向都没有,若指望无神论的中共,为人民办点实在的利民的事情,那纯粹是天方夜谈。因为无神论嘛,不辨好坏,自然也不辩善恶,所以现在中共的官员不论大小都敛财好色,生活腐化糜烂,并一味的压迫榨取普通百姓的血汗钱,疯狂掠夺民脂民膏,至百姓生死不顾,这些现象正是无神论的罪恶之一,在现实社会中真实的展现。

翻开近百年来的人类历史,无神论导致的罪恶,人们罄竹难书。远离无神论的毒害,抛弃共产邪教的教义,退出中共的无神论魔爪,才是真正的人生。

2011年2月24日星期四

有感于“抬高一厘米” / 文/大陆大法弟子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2/23/有感于“抬高一厘米”-236681.html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一九九二年二月柏林墙倒塌两年后,守墙卫兵因格·亨里奇受到审判。因为在柏林墙倒塌前,他射杀了企图翻墙而过的青年克里斯·格夫洛伊。和《朗读者》里的纳粹女看守汉娜一样,亨里奇的律师辩护称,这些卫兵仅为“执行命令”,别无选择,罪不在己。然而法官西奥多·赛德尔并不这么认为:“作为警察,不执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但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这是你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在这个世界上,在法律之外还有良知。当法律和良知冲突时,良知是最高的行为准则,而不是法律。尊重生命,是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原则。”最终,卫兵亨里奇因蓄意射杀格夫洛伊被判刑,且不予假释。

其实每一个心智健全的人,现在都能够看到今天的中国社会变成什么样子了。也许,一个泯灭良知、只认自身利益的人,会觉得这样很好。但宇宙中的众神也会这样认为吗?物极必反,这种下滑状态岂能一直持续下去?未来的美好更需要众人的良知去维护,一个没有良知的人能顺利地进入未来吗?作为一名官员或警察,你首先是一个人,然后才是警察或士兵。“亨里奇案”作为“最高良知准则”的案例早已广为传扬。“抬高一厘米”是人类面对恶政时不忘抵抗与自救,是“人类良知出现的一刹那”。这一厘米是让人类海阔天空的一厘米,是个体超越于体制之上的一厘米,是见证人类良知的一厘米。

今天,法轮大法传到世界一百多个国家,中国大陆的大法弟子,在魔难中,仍坚持着对真理的信仰,尽其所能的传播着大法的真相,讲述着“真、善、忍”这普世的价值。这正是为了唤醒每一个人心中的本性和良知。作为一名中国大陆的警察或政府官员,或许要比普通百姓更容易接触到有关法轮功的真相。然而,直至现在仍有很多人在不遗余力的疯狂绑架、迫害大法弟子,这正是因为他们在切身的利益面前而出卖了自己的良知。因诽谤大法迫害大法弟子而遭恶报的恶官、恶警实例已举不胜举,不要以为恶报还没有降临到自己头上,就可以无休止地肆无忌惮、为所欲为。上天对众生的慈悲,才留给人类一个能够了解真相从而得救的机缘,但上天留给人类的时间已经不多了!错过了机缘,将来的悔恨是永远也无法弥补的!

记得一部年轻时喜爱的电视剧《加里森敢死队》,其中一个镜头,盟军战士逃跑时,一名德军士兵开枪射击,可是怎么也扣不动扳机,嘴里还嘟囔着:“什么老爷枪!”很多年以后想起这个细节仍忍俊不禁,我真希望那个手忙脚乱的德国兵是在“蓄意不谋杀”、正管理他的“一厘米主权”呢!

2011年2月23日星期三

反思文明 / 作者:王昊天

http://www.zhengjian.org/zj/articles/2011/2/23/72154.html【正见网2011年02月23日】提起古代,我们现代人大多会认为那是一个很封建,很传统,生活节奏又很缓慢的古老时期。而且古代还有一个很特别的地方,就是非常的迷信神鬼,占卜之事。以致,我们一提到鬼神,现代人大多会认为那是古人的丰富想象而已。

无论我们对古代的印象如何,但从古时期遗留下来的工艺、文物、种种科学发明、古典文集等等,都在悄悄的颠覆我们现代人对古代文明的认识和评价。比如,连科学巨擘爱因斯坦都要研究的《易经》,目前众多专家依然在研究的八卦、《河图》、《洛书》,欧美的医学专家進行的能够证明中国古代医学认为经络存在的科研实验,享誉世界的老子的《道德经》,孔子的儒家思想,中国古代的修炼文化、审美价值、服饰文化、饮食文化、哲学思想、舞蹈、音乐等等都给我们这个世界注入不灭不息的新思想、新观念、新活力 ,推动世界的改善。

千百年时间的造化,尽管在不断的改变着人类社会的样貌,世界的格局也有了极大的改变。这些不断产生的现象和变化,是否可以说明一点,也就是人的思想观念,以及现代科学的认识并不一定是一成不变的、绝对的、僵化的。如果我们以一个形成的固有的观念去衡量看待古代的文化、古文明,是否并不妥当?因为我们的观念是在现有社会教育中形成的。

中国留下的古文明中包涵着天人合一的思想,包涵着人对天地的敬畏和感恩。以这样谦卑的心态、祥和的内在,创作出的文明涉及到社会生活中的方方面面,而且至今,中国古文明带给人们的神秘、惊讶、内涵和不朽的传奇,不仅令我们匪夷所思,而且也为现代人从事艺术创作、科学研究,提供很大的一个思想的空间,也为人们提供不尽的灵感源泉。

其实想想,现代人之所以难以理解古文明,是因为我们多数站在“古人怎么可能创造出这么高技巧的东西”以这样一个观点来衡量。也许,我们的观念被现有的物质紧紧的束缚阻隔着,而不肯想“为什么古人就不能比现在人高明有智慧”。这是现实生活中一个很简单的现象,却能很好的说明,我们人一旦养成某种思想观念后,便会在有意无意中,束缚我们认识外界的事物,阻碍认识我们华夏祖先创下的文明。

回首看看,那些无法解开的现象,难以读懂,解释的古籍,也许只需要人类改变一下现在固有的观念即可。反思文明,认识文明,如果人类敢于突破思想观念的束缚,很多费解的现象,比如,为什么中国古代的天文,医学,人体科学,对宇宙的认识,完全站在道德信仰的基点上来看待,也许就不再难以理解。

2011年2月22日星期二

参与迫害的中共官员们必须面对的 / 文/钟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2/21/参与迫害的中共官员们必须面对的-236496.html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中共辽宁省省长陈政高二零一一年二月十五日晚间十一点十分抵达台湾踏入机场大厅时,被五、六十位法轮功学员当面告知,他已被刑事控告。

陈是来台的第七个中共高官因严重涉嫌违犯残害人群罪,而遭到刑事控告。台湾法轮大法学会理事长张清溪十五日在面见高检署内勤检察官时,强烈要求高检署立刻传唤及逮捕陈政高。

人权罪犯必须面对:抗议、谴责之声

人们不难发现,近几年,那些积极参与迫害的中共官员在出国访问时,心惊胆战,要面对对其参与中共践踏人权的抗议和谴责之声,或收到法庭传票,一些人甚至在出访前就被拒之门外。

据明慧网报导,陈政高一踏入台湾桃园机场大厅,有五、六十位法轮功学员当面告知他已被刑事控告。陈政高等人则仓皇跑上游览车,随即飞速驶离机场,全程不超过五分钟。

辽宁省为迫害法轮功最严重的省份之一,据不完全统计,截至二零一一年二月,被证实迫害致死的辽宁省法轮功学员有四百零九名。辽宁省长陈政高是严重参与迫害的主导人物之一。法轮功人权律师团发言人朱婉琪指出,陈政高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十二年当中具有完整的迫害法轮功的经历。

自从一九九九年,江××发动迫害以来,世界各地的法轮功学员从来都没有停止过和平的诉求——停止迫害、惩办元凶(江泽民、罗干、刘京、周永康)。中共的许多高官都有这样的经历,因为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在国外出访时,随处都可以看到法轮功的抗议队伍。他们不得不出入走酒店后门,甚至垃圾通道。

人权罪犯必须面对:在中国以外成为“不受欢迎的人”

二零零四年,加拿大皇家骑警将四十五名迫害法轮功高官列入监视名单,可拒绝其进入加拿大、遣返或起诉等。以同样来自辽宁的积极参与迫害的前省长薄熙来为例,二零零五年胡锦涛出访美、加,本来商业部长薄熙来要随团访问。但是,由于薄一年前随吴仪出访时在美国被起诉,法轮功学员呼吁禁止薄入境;薄熙来又在加拿大皇家骑警的监视名单中,最後,薄熙来的名字从胡的随同人员中消失了。

薄熙来因为迫害法轮功罪行严重,在包括美国、加拿大、英国、西班牙、新西兰、瑞士、德国、爱尔兰、俄国、韩国、澳大利亚等十多个国家受到法轮功学员的起诉,他的恶行令其在所到之处成为不受欢迎者。

“推动不邀访、不欢迎、不接待中共人权恶棍国际联盟”网站资料显示,台湾立法院及十二个地方议会已通过不邀访、不欢迎、不接待中共人权恶棍的人权提案。在陈政高到访之前半个月,立委陈亭妃办公室及台湾法轮大法学会早就将陈政高等一万多名迫害法轮功的首批恶人名单送移民署、陆委会、法务部。

人权罪犯必须面对:法律的制裁

除了道义上的声讨,历史从未放过任何一个罪人,那些发动、维持迫害的中共官员们的所作所为都在记录之中,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无论他们用何种借口和谎言都无法逃脱法律的制裁。他们将面对的是历史性的大审判。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西班牙国家法庭做出决定以“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起诉江泽民、罗干、薄熙来、贾庆林、吴官正五名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元凶。

资料显示,因对法轮功学员施以群体灭绝、酷刑,和其它反人类犯罪,迄今为止,在北美、欧洲、澳洲、亚洲等多个国家中共官员遭起诉的案件达五十多起。在美国,除了中共党魁江泽民被起诉外,前北京市长刘淇,原辽宁省副省长夏德仁,中国科学院党组副书记、中国科学院“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副组长郭传杰,原武汉广播电视局局长、武汉电视台台长赵致真,原吉林省委副书记、甘肃省委书记苏荣,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六一零办公室”(江泽民为迫害法轮功成立的非法组织,凌驾于公、检、法之上)头目赵志飞等均被起诉,其中刘淇、夏德仁、郭传杰和赵志飞在缺席审判中被法官认定罪名成立。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七日,澳洲悉尼法轮功学员在纽省高等法院前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纽省高院日前已就悉尼法轮功学员潘宇以酷刑罪起诉中共商务部长薄熙来做出缺席判决,宣判原告潘宇胜诉,薄熙来败诉。

人权罪犯必须面对:因果报应

中国人自古相信因果报应,相信“善恶有报”,那些积极参与迫害的各级“六一零”官员,为中共站台、鼓噪的御用喉舌们许多人壮年暴死。这也是上天给良知尚存的人一点警示。

中共中央电视台社会专题部副主任、原新闻评论部副主任陈虻,因胃癌于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在北京肿瘤医院死亡,死时四十七岁。江泽民、罗干集团在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中国人过年之际制造了“天安门自焚”,用现场谋杀生命为代价,来欺骗世人,煽动仇恨,为打压法轮功学员铺平道路。陈虻是这个构陷法轮功的所谓“焦点访谈”的二名制片人之一。

原天津市市委书记张立昌,遭恶报死亡。张立昌在天津市担任市委书记期间,指挥天津市有关部门迫害手无寸¬铁的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写文章污蔑法轮功,新华网突然宣布张立昌死亡,称因病医治无效。

云南省临沧市“六一零”办公室主任赵勇,四十多岁,在其任期间,积极配合江氏集团和中共迫害法轮功,多次绑架当地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多名法轮功学员重刑。赵勇于二零一零年患脑瘤遭恶报身亡。

二零零九年一月六日,为阻挠神韵在德国法兰克福演出,前中共驻法兰克福总领事李海雁以国家外交信函形式直接致信德国黑森州州总理办公厅,用多种中共惯用的流氓政治手段,诋毁神韵艺术团。二零零九年九月,李海雁因为患了脑癌,突然回国治疗,医治无效于二零一零年四月十六日在北京死亡,原本身体强壮的李海雁,死时五十二岁。

古人云:得道多助、失道寡助。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践踏人权的各级官员必须面对的不但有道义的谴责、法律的制裁,还有天理的报应。在此奉劝那些良知尚存的中共官员弃恶从善,停止迫害无辜的法轮功学员,并尽最大的可能弥补对法轮功学员造成的伤害。

2011年2月21日星期一

大旱是上天的警告 / 作者:史鉴

http://www.zhengjian.org/zj/articles/2011/2/17/71960.html【正见网2011年02月17日】目前中国大陆受旱农田主要集中在河南、山东、安徽、河北、山西、江苏、陕西、甘肃8省冬麦区,人畜饮水困难分布在内蒙古、河北、甘肃、山西、山东、河南等6省区的山丘区和牧区。截至2011年2月8日统计,中国作物受旱面积1.12亿亩,比一周前增加了3400多万亩;有272万人、284万头大牲畜因旱饮水困难。

進入2月份,前期受旱的冬麦区仍无有效降水,气温明显回升,耕地土壤失墒加剧。目前受旱的1.1亿亩冬小麦中,约有2000多万亩无灌溉条件。若持续无有效降雨,冬麦区旱情可能迅速发展,抗旱形势严峻。

自从2010年9月23日以来,山东省除威海、烟台局部有1-2次有效降水外,大部分地区近140天基本无有效降水,发生了十分严重的秋冬春三季连旱。其持续无有效降水时间之久达到有水文、气象记录历史极值,可用历史罕见来形容。山东省气象干旱等级已达到六十年一遇。菏泽、济宁约为二百年一遇;枣庄、泰安、莱芜、临沂、日照、聊城约为百年一遇;济南、德州约为六十年一遇;淄博、潍坊、青岛约为五十年一遇;滨州约为四十年一遇;东营、烟台约为三十年一遇;威海情况稍好,气象干旱等级也达到十五年一遇。

2010年9月23日至2011年2月8日,山东省平均降水只有12毫米,比常年偏少86%。东营、烟台、威海3市降水19-49毫米,是山东省降水最多的地区,但仍比常年偏少57%-72%。这种从鲁南到鲁北、从半岛到内陆、从山区到平原,同时遭遇气象干旱的情况也是罕见的。如果到2月底仍无大范围有效降水,全省气象干旱将达到200年一遇,部分市将达到500年一遇;如果到3月底全省仍无大范围有效降水,全省气象干旱等级或将达到千年一遇。

据统计,山东省先后有6439万亩农田受旱,其中已抗旱浇灌3222万亩,目前仍有3217万亩冬小麦受旱。全省相继有87.6万人、35万头大牲畜出现临时性饮水困难。随着地下水位的持续下降和山前水源的枯竭,又新出现49.6万人、15万头大牲畜临时饮水困难,干旱影响一直处于扩大趋势,面临饮水困难人口仍不断增加。

2月中旬后期,山东省小麦陆续進入返青期,旱情持续发展将对小麦生长、果树萌芽开花产生较明显威胁。一方面山东省农田受旱面积有可能增加到4000万亩以上,饮水困难人口有可能增加到150万人左右,抗旱需水量大幅增加;另一方面可用水源日趋减少,目前已有391座小型水库干涸,384条河道断流,3.5万眼机电井出水量明显不足,地下水位较常年明显偏低。若全省上半年无大范围较强降雨过程,维持正常生产生活需水量174亿方,而目前可用水量只有135亿方。

中国文化是神传文化,古人讲“天人合一”,天象的变化和人的道德水平、所作所为相互对映。以前的帝王将相都知道,大旱必有冤狱。所以每当遭逢大旱之年,君主都要责己,反思自己的执政行为,有没有什么过错导致上天降罪,有没有冤假错案导致天怒人怨,从而警醒自己,远离奸佞谄媚,敬重忠直善良,以前的人敬天信神,都懂得这些道理。流传至今的窦娥怨,就因怨大旱三年,人人皆知。而当今的中国社会里,最大的冤屈当属法轮功学员,法轮大法和大法弟子正在蒙受千古奇冤。至今为止,中共用极其残忍的手段迫害死至少3800名法轮功学员,只因他们坚持自己的信仰。非法被抓被打被以各种方式迫害的大法弟子更是数不胜数。山东省迫害大法弟子严酷的地方大都遭遇旱情严重,难道这不是上天愤怒的警告吗?天灭中共是天意。自古以来,顺天者昌,逆天者亡,这是亘古不变的规律。面对中国大陆多年来接连不断的天灾人祸,怵目惊心。善良的人们啊,快清醒吧!只有善待大法和大法弟子,才能得到上天的护佑,才能远离灾难和危险。

2011年2月18日星期五

两张照片 两种社会 / 文/陆振岩


纽约法拉盛新年游行活动中,一华裔男子从观众群中冲到法轮功队伍的前面,拉扯横幅并折断横杆。三名警察立即冲上去将其制服并逮捕。


美联社照片:天安门广场,在众目睽睽之下,一名便衣警察用皮鞋踩着一名手无寸铁的法轮功学员的脸,另一名警察则一边踩学员的腿一边将一个手铐按到学员的脖子上。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2/17/两张照片-两种社会-236423.html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二月十七日】眼前这两张照片的中心都有三个人,其中一人都被另外两人压倒在地,周围都有一群围观者。乍看起来两张照片的场景似乎非常相像。不过第一张是美联社2000年9月30日发表的新闻图片,图中一名法轮功学员因为到天安门广场和平请愿,而迅即遭到中共警察的袭击。在众目睽睽之下,一名便衣警察用皮鞋踩着一名手无寸铁的学员的脸,另一名警察则一边踩学员的腿一边将一个手铐按到学员的脖子上;第二张照片的场景则发生于十一年之后,2011年2月12日的纽约法拉盛新年游行庆祝活动中,一华裔男子从观众群中冲到法轮功队伍的前面,拉扯横幅并折断横杆。三名警察立即冲上去将其制服并逮捕。

中国和美国的法轮功学员,信仰的都是“真善忍”,遇到的境遇却大不相同,令人深思。乍看相似的照片,传达的信息却形成令人惊异的对比:在自由社会,法轮功学员享有信仰自由,警察抓捕的是暴力骚扰法轮功学员和平游行、妨害他人自由的暴徒;而在中国,中共警察恣意抓捕和侮辱的是行使公民权利、和平请愿的法轮功学员。大陆法轮功学员的信仰自由被践踏,连和平申诉的权利也被剥夺。

维护社会稳定,是正常社会中警察的职责。法轮功学员按“真善忍”做好人,对社会有益。美国警察保护法轮功学员正当的权利不受暴徒的侵害,这是维护正常社会稳定的应有之举。

中共警察却以“维稳”作为借口,抓捕、凌虐法轮功学员。照片中天安门广场上的便衣,正是以“维稳”做借口而公然用暴力对付和平的法轮功学员。其实四处劫掠、迫害良善的中共警察,才是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中国百姓流传一句民谣说:“过去土匪在深山,如今土匪在公安”。

两个社会,两种警察,何以对待民众差别如此巨大?

在自由社会里,警察无需“听党的话”,他们效忠的首先是民众的利益。如美国警官的誓言是这样的:“作为一名警官,我最基本的职责是为民众服务,保卫他们的生命和财产,保护无辜的人不受冤屈,保护弱小者不受欺压,打击暴力……在上帝面前,我将把我的一切奉献给我所崇敬的事业。”自由社会警察的誓言是一条条实实在在的可操作的原则,而最终落脚在对上帝的承诺,最高原则是天地良心。

中国警察首先需要效忠的是“党”。中国警察誓词如下:“我宣誓,我志愿成为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我保证忠于中国共产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听从指挥;严守纪律,保守秘密……我愿献身于崇高的人民公安事业,为实现自己的誓言而努力奋斗!”中共警察的誓言首先是要“忠于党”,余下的则是在这之下的一条条看似漂亮的空话:法轮功学员遭到无辜抓捕和酷刑,其他中国公民被“躲猫猫”、“喝水死”、“洗脸死”(注:这些是中共警察虐杀被关押者后为逃脱罪责而寻找的借口),不就是因为警察“忠于党”、“听从指挥;严守纪律”进行所谓的“维稳”!

很不幸,在中国,“党”的利益常常和法律,和老百姓的利益发生冲突,“忠于党”的警察只好沦为“党”的打手。所以中共警察名为“公安”,实际是 “党安”、“公害”。“党”为了维持腐烂的摊子,视百姓如仇寇,所以中共每年花费天文数字的经费“维稳”。如中共公布的2009年维稳费用达到5140亿元,和当年的军费相当;盲人维权律师陈光诚最近披露,当地中共官员为了监控他,申领巨额“维稳”资金中饱私囊,一次性领取经费即达到300万元;早在数年前就有可靠消息透露,迫害法轮功高峰期,中国每年财政支出的四分之一用于维持迫害。羊毛出在羊身上,这些经费最终还是中国民众买单,这是中国人的悲哀。

自由社会里没有人叫嚷“维稳”,但是民众的利益至上,保护了每个公民的利益,自然就保障了社会的稳定,所以自由社会里政权频繁更迭,却没有出现饿死四千万民众的大饥荒,没有出现十几年一个周期的全社会大动荡、全民政治“运动”。原因很简单,自由社会里,没有一个如同中共那样凌驾于一切法律、民众利益之上的“党”。

从两张照片鲜明的对比中,我们知道,中共实乃中国社会最大的动乱之源、最大的毒瘤。借用一句流行语:没有中共,这对于中国人来说很重要。

2011年2月16日星期三

打着法律幌子的大规模迫害—— 2010年至少557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2010年1月至2011年1月非法判刑案例各省分布表,纵坐标代表判刑人数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2/16/打着法律幌子的大规模迫害-236232.html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二月十六日】(明慧记者综合报道)中共从迫害法轮功开始,就一直为迫害制造借口,编造理由,企图披上合法的外衣欺骗世人与国际社会。当迫害初期极尽栽赃陷害之宣传造假在国际社会被一一揭穿后,骑虎难下的中共便将迫害转入地下,表面不宣传迫害法轮功,暗地里加紧打着“法律”的旗号大规模迫害法轮功学员。

据“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发布《关于中共奥运以来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和劳教的调查报告》显示,从2008年1月至2010年2月被判刑法轮功学员至少有1361人,最高刑期为18年,平均刑期5年1个月。

在刚刚过去的2010年里,据不完全统计,全国至少有557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其中以辽宁和黑龙江最为严重,分别有65人和51人被诬判。其次,山东、四川和广东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的情况也非常严重。以上数字只是根据突破网络封锁传出的案例所做的不完全统计,实际数字应远远不止这些。

在2010年非法判刑的案例中,我们发现,非法强加的刑期多数在三年以上,至少有九十四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七至十三年。而这些被诬判的法轮功学员都是社会上的主流民众,教师、公务员、公司职员、工人、农民等等,只因为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把法轮功的真相告诉世人,而被中共非法组织“六一零”操控的公、检、法、司非法抓捕、捏造罪证、秘密或非法庭审后判刑。

一、大规模蓄意迫害不断升级

中共迫害法轮功初期,多采用避开法律程序的“劳教”手段,只对所谓的“骨干”法轮功学员实施非法判刑迫害,近年来迫害手段有所变化,越来越多的法轮功学员遭到非法重判,表面上给世人的印象是中共不那么大张旗鼓的迫害法轮功了,可实际上全国范围内不断发生非法重判事件。

以四川省简阳为例,2006年有一人被非法判刑,2007年有四人被非法判刑,到2009年就有六个人被非法判重刑,2009年12月8日,简阳法轮功学员雷金香被非法判刑九年六个月,贾正芬被非法判刑八年六个月,张世祥被非法判刑六年,刘德慧被非法判刑四年,彭秀琼被非法判刑三年。

再看以下几例:

2009年辽宁丹东、东港市政法委“六一零”(专门为迫害法轮功成立的非法组织)直接操控、由丹东市公安局和东港市公安局合谋筹划了一起绑架案。为此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称“专案组”,从2009年7月16日开始,动用大量的警力、物力蹲坑、跟踪、监控法轮功学员,历时5个月,于12月22日同天绑架了14名法轮功学员及多名家属,而后非法重判了五名法轮功学员,其中邹吉令被非法秘判十年,王春华被非法秘判七年半,王福华被非法秘判七年。中共把此次非法抓捕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的恶行说成他们“执法”的大案、要案,给做恶者发“奖金”五十万元,做恶头目每人分得“奖金”人民币五万元。

2010年世博会期间,上海市有几十起警察绑架法轮功学员的案件,至少七人被非法判刑。

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法院在2010年8月3日秘密非法重判了九名法轮功学员,分别将曹贡勋非法判刑十年,刘新平非法判刑九年,周庆峰非法判刑五年六个月,欧阳钟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贺锦林非法判刑二年,邓莲珍、谢闺荣、李再英、袁求娣各非法判刑三年,缓刑四年。

常德市六一零头子王永康等策划出动几百名警力绑架抄家了三十多位法轮功学员,并于2010年11月4日对八位法轮功学员实施非法判重刑,刘先菊十年、李芳云九年六个月、王小辉九年、李海军八年六个月、刘慧平七年六个月、曾丽华七年、满三清五年、陈陵慈三年,这是湖南常德市中共十一年来对法轮功学员绑架人数多、非法判刑最重的一次迫害。

四川西昌法院于2010年9月做出了迫害法轮功以来当地最重的诬判:七十二岁的高德玉老人被重判十二年,何先珍和程冬兰被枉判十年,新学员何正琼被诬判七年,西昌市政法委副书记刘某对高德玉老人的律师所说:“不要跟我讲法律,我们不讲法律。”

象高德玉这样的老年法轮功学员,在2010年非法诬判的案例中还有至少有八、九位,连古稀老人也不放过,中共的虚弱与对法轮功的惧怕由此可见一斑。

二、执法犯法 中共统治下的司法黑暗

在明慧网曝光的案例中,处处可见中共流氓统治下的司法黑暗。“六一零”是一九九九年江泽民为了迫害法轮功而专门成立的,类似于当年的“中央文革领导小组”和纳粹的“盖世太保”。“六一零”是一个非法组织,它凌驾于法律之上,任意指挥各级公、检、法、司迫害法轮功。公安伪造证据、检察院非法逮捕与起诉、法院秘密诬判,许多法官、副院长、厅长都多次表示,法轮功的案子他们自己做不了主,每一步都要请示“六一零”。正义律师指出:司法机关对法轮功学员的审判和处以刑罚,是对法律的亵渎,这根本就不是一个刑事案件,而是一场彻头彻尾的信仰迫害以及人权灾难,是人类历史上最大的冤案之一。

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看“六一零”是如何裹胁公检法司各部门执法犯法的:

1、警方野蛮抢劫 暴力绑架

何益兴(男)、张月芹(女)夫妇,河北省唐山市法轮功学员,河北省唐山市电厂退休干部。2008年7月10日上午,唐山市路北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陈虹,带领国保大队和钓鱼台派出所十来个警察,到唐山电厂小区无证抓捕何益兴、张月芹两位老人。他们没有合法手续强行撬门,撬坏门锁也没打开防盗门。随后叫来两辆消防车,从南北阳台架云梯到六楼,砸碎玻璃后破窗入室,抄家抓人,抢钱抢物。抢走何家大女儿何丹借来的生意款六十多万元以及用于进货的面包车一辆。整个非法抄家过程,警察不开具任何手续单据,也未经家属核实签字。唐山市路北检察院不顾事实,违反法律程序非法起诉,在法庭上公诉人及法官面对正义律师的无罪辩护无言以对,就暗箱操作,背地里将何益兴非法判刑七年,张月芹五年。

白三元(男),甘肃省靖远县法轮功学员。2010年5月16日晚,甘肃省靖远县公安局副所长陈明锐、国保大队队长潘千瑞等八个警察身着便衣,开着两辆轿车围住白三元的家。见大门关着,恶警翻墙撬开大门,白三元被逼躲进自家的粮仓。恶警将催泪瓦斯弹扔进粮仓,毒晕白三元,强行绑架塞进警车。白三元的妻子被逼上到自家门楼上,无人性的恶警竟说:你跳,跳下就算畏罪自杀。之后恶警爬上门楼,扑倒白三元的妻子,用电话线将她五花大绑,抬到院里,白三元妻子的门牙被磕掉。五月二十日,靖远县公安局两人跑到白三元家,无理要求白三元的妻子在他们的所谓“材料”上签字,被拒绝。白三元于2010年7月20日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六年。

2、刑讯逼供、诱供、造假陷害

中国的刑法条文规定,刑讯逼供诱供得到的口供,不能作为证据采信,然而在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判刑案例中,刑讯逼供、诱供、甚至制造假证据、诬告陷害屡见不鲜。

案例一:郭晓军,男,原上海交通大学计算机系讲师。2010年1月,上海宝山公安分局在没有任何正当理由的情况下绑架了郭晓军,并伙同“610”不法之徒将郭晓军带到宝山看守所的隐蔽、隔音、气氛恐怖的特审室“熬鹰”,长时间不让睡觉,轮番审讯,以致其出现血压升高,眼睛失明等不良症状,恶警沈克赟威胁说:“你不承认就抓了你妻子来审,上次你妻子为什么劳教?如果你儿子没人带后果很严重。”一审法庭上公诉人陈伟东和审判长徐敏芳无视郭晓军一再申明,所谓“证据”是被宝山国保威逼利诱下产生的,当庭枉判四年。

案例二:何冰刚,上海长宁区“郁文科技”电脑经营部总经理。2010年4月15日,长宁分局国保处的王珏派一个特务用化名到何冰刚的电脑经营部,将一台二手电脑低价销售给何冰刚的公司,电脑经营部工作人员按照正常收购程序收购了这台电脑。王珏本人则一直穿便衣在该公司所在长宁科技大楼的楼梯上守候了二个小时,待该特务出来后,王珏再换上警服,带人闯入电脑经营部,自称是长宁区天山路派出所的警察,接到了110电话举报称何的公司有收赃物的嫌疑,然后搜查,很准确的找出由另一特务(化名姓方,应聘后于四月十四日辞职)事先藏在该公司柜子里的一箱法轮功书籍,同时也搜出一张神韵光盘。长宁分局国保科长王珏将何冰刚带至天山派出所进行殴打,刑讯逼供,逼迫何承认这箱书和这一张光盘是他的。何冰刚被长宁检察院非法起诉。

3、剥夺大多数家属的知情权

按照中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除了有关国家机密或未成年人案件不公开审理外,法院的第一审案件都应该公开进行。中共自知对法轮功的迫害完全违法,怕见光,所以绑架法轮功学员后,公检法部门串通一气,有意隐瞒或欺骗家属,剥夺大多数当事人及其家属的知情权。公安部门将人绑架及关押在何处,何时将案件交到检察院,检察院何时将案件起诉到法院,法院何时开庭,家属毫不知情,由于不知情,致使当事人及其家属丧失了请律师的权利。之后法院秘密任意诬判。

例如,河南杞县六一零和公检法将法轮功学员末家兴关押九个月后,不通知家人,秘密判决五年冤狱;河北唐山法轮功学员王素兰于2009年2月被北京清河分局绑架后,一直不让家属接见,直到一年以后家属突然接到法院的判决书,才知道王素兰已被秘密枉判九年。黑龙江省拜泉县大众乡62岁的法轮功学员闫聪芝,2010年9月30日被大众乡派出所所长王旭刚和肖某等三人,以欺骗手段哄骗到县政府之后被绑架到齐齐哈尔市第一看守所。家人多次要求探视,当地“六一零”、公安局、看守所都互相推诿,不让见面。直到2011年1月,闫聪芝的儿子才得知母亲已被非法判刑四年,当问及判刑的事为什么不通知家属时,不法人员竟然谎称:没找到家属。

4、把法律当儿戏 十天三个裁决

邵长芬、邵长华是辽宁丹东市振兴区的一对姐妹,于2010年9月6日被绑架,振兴区当局对邵长芬、邵长华姊妹先做出拘留十五天的裁决,第六天又改为劳教一年半,再过两天又改为逮捕,在不到十天的时间里,对同一人做出三种裁决。法庭上辩护律师质问公诉人:在不到十天的时间里,对一位当事人同时做出三种裁决,并前后自相矛盾,这简直就是闹剧,依照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当事人的裁决要么是拘留,要么是劳教,要么是判刑。怎么可能在被绑架后的几天内对其同时做出三种裁决,从这一点上可以证明,公安机关对这起案件适用法律的随意性与不严肃性,拿法律当儿戏,属于随心所欲,想怎样就怎样。公诉人无语。

两位律师在法庭上慷慨陈词,有理有据的运用法律陈述着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一再强调两名当事人应当无罪释放,所有的司法程序都是违法的。法官和公诉人理屈词穷,无言以对。最后审判长陶振华宣布休庭,择日再开庭。可是十天后,家属等到的是法院非法判刑的通知:邵长华被非法判刑七年。邵长芬被非法判刑四年。

5、被非法劳教期间再被无理判刑

现年六十岁的丁璐,是大连造船疗养院的大夫,为人真诚、善良,工作认真、业务精湛,人见人夸,口碑极佳。她于零九年三月被中共警察绑架,并被送往臭名昭著的沈阳马三家劳教所劳教一年半。期间遭遇十几天不让睡觉的折磨,致使精神恍惚,在神志不清的情况下,丁璐被强制“转化”(放弃信仰)。零九年年底,所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被强迫开大会,恶警让丁璐在大会上做报告,有理有据地把中共邪党的“假、恶、斗”揭露得体无完肤,恶警急忙上前把丁璐揪下台来,将她迫害的精神有些恍惚。随后,中共恶警将丁璐押回大连姚家看守所,于二零一零年二、三月间,秘密开庭,非法枉判五年。被强加的劳教期未满再被无理判刑,中共是在拿着法律当儿戏。

6、阻挠正义律师介入

随着中共谎言的揭穿,法轮功的真相大白于天下,许多具有良知、责任感的正义律师纷纷站出来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中共统治下的司法机关对此极为恐惧,从各个环节阻挠律师会见当事人、查阅卷宗;威胁哄骗家属辞退律师;逼迫律师主动退出辩护;秘密开庭不通知律师;用强权限制和阻挠辩护律师的法庭发言;甚至以黑社会手段对律师大打出手、非法判刑等,如原辽宁干均律师事务所王永航律师多次为法轮功学员提供法律援助,触怒中共,被警方绑架后殴打致腿骨骨折,于2009年11月27日被大连市沙河口区法院非法判刑七年。2009年,中共北京当局以所谓年度考核为名,对正义律师全面打压,有至少21名律师被注销律师证或延缓会员登记而不能继续执业。其中至少有17位为法轮功学员做过辩护。

案例一:上海交大青年讲师、法轮功学员郭晓军的家人先后为他聘请了5位律师,但当局威胁如果律师为郭晓军辩护将会给他们带来不利的后果。这些律师最后都只好放弃了为郭晓军辩护。所以郭晓军在看守所关押和起诉期间,未能得到任何法律咨询。2010年7月7日,郭晓军被判4年。

案例二:2010年1月12日,四川省攀枝花中级法院在米易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龚顺会进行所谓二审,北京律师李静林、李苏滨为龚顺会做无罪辩护。开庭时戒备森严,辩方主要证人和当事人家属一律不准入场。伪法官在开庭前突然无理剥夺李苏滨律师为当事人辩护的权利,按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请一个或几个律师,龚顺会说:我有权请两个律师为我辩护。法官马上制止,不准龚顺会说话。法官对李苏滨律师说:在法院你要听法官的,你们不听法官的安排,那你们就是强行辩护,我们马上就走,不开庭。说完法官就真的走了。李苏滨律师为了让今天的庭能够开成,只好退一步,坐在旁听座位上当旁听。

李静林律师为龚顺会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李静林律师在辩护词中指出,米易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的大队长杨梓华、副大队长李雪松、警察周林非法侵入龚顺会住宅检查是违法行为;龚顺会也不可能犯利用什么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因为根本就没有那么一个罪名;法轮功信仰者崇尚真善忍、宣扬法轮功属于宗教信仰自由的自然延伸,符合言论自由的宪法原则,无论国家机关、还是社会团体或者个人都无权加以干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没有禁止其存在,也难以禁止其存在。当李静林律师说信仰无罪宪法至上,信仰法轮功无罪时,法官威胁律师说:“你不是中国人,是美国派来的法轮功学员。”还说要调查律师的身份,并威胁说:“你再说,公安和国安在外面等着你。”

案例三:山东招远市法轮功学员滕英芬2010年11月被“六一零”操控的检察院非法批捕,她的丈夫孙国接到通知后依法聘请了北京的正义律师为妻子辩护,2010年12月,中共邪党控制的法院在看守所秘密开庭“审判”法轮功学员,俨然一场见不得人的闹剧,招远公、检、法联合违法,看守所里外戒严,不准律师、家属进去,更不准任何人旁听,同时绑架了为妻子请律师的孙国。滕英芬被非法判刑四年。

案例四:叶巧明,女,福建师范大学职工,福州市仓山区法院原定于2010年3月4日非法开庭,3月3日叶巧明的儿子为母亲聘请两位北京律师依法向法院递交正式法律文书要求控方证人出庭,法院立即取消开庭,随后福州市国保支队将叶巧明刚上大一的儿子挟持到公安局进行恐吓与利诱,逼其撤销委托律师。孩子经受不住一帮警察连哄带吓唬的围攻,最终按照警察们的要求签下了撤销律师委托的文书。随后,福州仓山区中共法院在没有律师辩护的情况下开庭陷害叶巧明并枉判她三年缓刑四年。

案例五:江锡清,66岁,重庆市江津区地税局退休职工,2009年1月28在西山坪劳教所被迫害致死。2009年5月13日下午,北京市亿嘉律师事务所张凯律师和北京市高博隆华律师事务所李春富律师受江锡清儿子的委托了解案情时,被重庆市江津区政法委、六一零办公室、重庆市公安局江津分局及油溪派出所警察等20多人殴打致伤,两位律师被摁倒在地强行反铐双手带到了公安局,悬挂在铁笼内,吊铐殴打审讯达5小时以上。

7、法院审而不决 休庭后秘密判刑

辩护律师有理有据驳得公诉人无言以对,法庭拿不出任何法轮功学员犯罪的证据,此时,法院一定要耍的把戏就是宣布“休庭”,择日再审,之后不通知家属和律师在“六一零”的操控下秘密判刑,所以庭审不过是打着法律的幌子作秀的走过场而已。

案例一:辽宁东港市法院于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二日、二十二日分别对法轮功学员邹吉令、王福华、王春华进行非法庭审。六名北京律师为三位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站在法律公正的角度,以充份的法律依据和事实证据,对东港市政法委“六一零”、公检法合谋构陷、枉判法轮功学员的违法犯罪事实给以彻底揭露,使所有在场旁听的人都明白了事实真相,知道了中共迫害法轮功是违背国家宪法的,是在迫害好人、耍流氓。法官、公诉人无言以对,三次非法开庭均以休庭告终。东港法院在宣布休庭后,秘密将王福华判刑七年,王春华七年半,邹吉令十年。

案例二:2009年9月23日,近来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董冰、毕世军、孙丽、沈广海、余志红、王志远、滕文闵等七名法轮功学员被当地国保恶警绑架抄家,2010年3月23日,鲅鱼圈法院对这七名法轮功学员进行了第一次非法庭审。当时这些家属聘请了由四位正义律师组成的律师团,律师们依据中国现行的法律为他们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当时参与非法庭审的“执法人员”听了律师的辩护都低下了头。律师们最后说,既然公诉人拿不出任何他们有罪的证据,就应该立即无罪释放七名法轮功学员。最后法官宣布休庭。

2010年6月1日,鲅鱼圈区法院第二次非法庭审这七位法轮功学员,但是故意没有通知他们的辩护律师,庭审时这些法轮功学员都各自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一位法轮功学员当庭揭露了被审讯时遭到酷刑折磨,法官又宣布休庭。

一个多月后,鲅鱼圈区法院在鲅鱼圈“六一零”的授意下,没有通知辩护律师和家属,秘密对七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审判和判刑。法轮功学员孙丽看到家属和律师都未到庭就拒绝出庭,被殴打致伤。七位法轮功学员都被判了重刑。董冰和毕世君被重判七年,沈光海和孙丽被重判五年,余志宏被重判三年六个月,王志远被重判一年六个月,滕文闵(春)被判三年缓刑五年。

8、中级法院不开庭 维持一审判决

中级法院专管上诉案件的第二刑事审判庭,也同样受控于“六一零”,上下串通一气,无论一审的判决如何,二审一律不开庭就维持原判。例如2008年“奥运”前夕,唐山市法轮功学员焦雪梅、骆智剑、孙翠清、赵雅斌、孙锋利、张月芹、何益兴等人先后被绑架及关押,有的被非法抄家抢劫、判刑。他们的案件进入二审阶段时,家属分别为他们聘请了正义律师。因一审存在诸多违法事实,法官涉嫌枉法裁判。焦雪梅、骆智剑、孙翠清、赵雅斌的律师多次到中院陈诉事实,要求二审公开审理。虽经多次努力,但二审法官仍维持一审判决,并告知律师不公开审理。

结语:

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判刑大多是利用刑法第300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很多正义律师都指出这完全是诬陷,法轮功教人向善,修炼法轮功在中国完全是合法的,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规定法轮功是×教,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与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没有直接联系,当事人制作真相材料并传播法轮功没有利用任何组织,制做法轮功真相材料并宣传法轮功也没有破坏中国的任何一条法律。犯罪的几个主要要素都不成立,既没有任何受害者,当事人也没有任何伤害他人和破坏法律的主观意愿。相反,法轮功学员们所传播的“真、善、忍”理念是造福社会的大善之举,是人类未来的希望。

无论中共一言堂的媒体造谣,还是打着法律的幌子蒙蔽世人,其迫害法轮功所采用的一切手段都是造假、欺骗与暴力,迄今为止,所有对法轮功学员判刑的司法程序都是违法的,所有的判决都是打着法律的幌子对无辜公民的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