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1日星期三

看似偶然 实则必然 / 作者: 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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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见网2016年12月21日】

2016年12月13日明慧网刊登了一篇文章《报应何其快!》,该文讲述了甘肃省金昌市恶人常家有因为迫害法轮功,在2016年9月25日的明慧网曝光,很快恶报就来到,12 月,常家有被调查,被调查的起因出乎意料,这且恶报形式看似偶然。

常家有有一个孩子在北京当公务员,已经工作六年, 买了一套600万的便宜房子,没想到这套房是某贪官为了急脱手变现,私下便宜出售的。结果,某贪官被调查,发现房产已出售,就调查谁购买了,一看一个才工 作六年的公务员怎么能买得起这么贵的房子?再查他的家庭背景,他父亲是甘肃省金昌市宣传部长、市委常委,结果常家有就被调查了。 这件事情看似偶然,有点戏剧性,实则是常家有迫害大法弟子作恶的报应。

文章讲述:“在金昌市,在常家有担任金川区区长、 区委书记期间,正好是永昌县迫害大法弟子最严重时期, 大法弟子被公审,游街,判重刑,许多家庭家破人亡。他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五日,金昌市委宣传部部长常家有与副市长孟有柱主持,启动污蔑法轮功的集中宣传月的仪式。

“常家有要求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多种媒体手段,多种污蔑的内容和形式,组织签名、发污蔑法轮功的传单,在公共场合布置污蔑法轮功的展板。随后七月二十 日,各个社区到处张贴举报法轮功学员讲真相的各派出所电话,宣传栏张贴污蔑法轮功及其创始人的宣传画。”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下午,在金昌市综治维稳会议上,常家有强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对法轮功‘严 打’。”

有句俗话:“宁搅千江水,不扰道人心。”自古以来, 迫害修炼人都是极大的罪,更何况迫害的是在末世末劫的最后时期救人的大法弟子,怎么会没有恶报?!常家有被调查,这仅仅是恶报的开始,更可怕的报应还在后 边。 “祸福无门,惟人自招;善恶之报,如影随形。”“ 头上三尺有神灵”,“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 时候未到”等,这些话被老人们讲出来,今天的很多人会觉得是吓唬人,是封建迷信,特别是年轻人,根本不会放在心上,他觉得现实的才是最真实的,没有了心法 的约束 ,就会无所顾忌不择手段做坏事。

中共官员在中共官场的潜规则下,把贪污腐败看作中共官场常态,为了向上爬,为了捞取政治资本,就会不择手段,甚至会无所顾忌。在迫害法轮功中,象薄 熙来、周 永康、徐才厚、苏荣等,为了捞取向上爬的政治资本,把迫害法轮功当作台阶,甚至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罪恶也毫无人性的干的出来,然而,善恶必报是天理,做 了坏事 ,报应是迟早的。这么多年,很多中共官员因为迫害法轮功遭恶报的并不少,都是被中共用谎言掩盖了。

河南登封市公安局长任长霞,2004年4月13日,她乘坐 的车与另一辆车追尾,车里的其他人安然无恙,她坐在后排最安全的位置上却被撞死,且死后三天闭不上眼。该市很多警察都知道她迫害法轮功很卖力,就在死前一 天还亲自下令抓捕了二十多个法轮功学员,她亲妹妹都说相信是遭报应了。

河北涿州市东城坊镇派出所恶警何雪健,曾公然强奸 了两位被他非法抓捕的、与他母亲年龄相仿的法轮功女学员。他后来得了阴茎癌,做了两次手术,其阴茎和睾丸全部切除,熬受着生不如死的痛苦,曾三次自杀未遂。

陈援朝,原海南省海口市中级法院刑一庭庭长,一九 九九年十一月十二日,在全国首例非法审理法轮功学员的 案件中,他担任审判长,非法判决四名法轮功学员二至十二年徒刑。陈因此获得中共政法委书记罗干和最高法院的赏识,海口中院刑一庭被记集体二等功,陈援朝被 记个人 二等功。然而,恶有恶报。二零零二年三月十八日,刚满五十一岁的陈援朝被确诊为肺癌,次年九月二日,在万箭穿心般的痛苦煎熬中离世。

列举起来,这样的事例数不胜数,明慧网每天都有这样的事例报道,还有更离奇的,离奇的车祸、离奇的飞石 、离奇的死亡方式等,看似偶然,实则是天理的必然。迫害了法轮功,中共也不是保护伞,违背了天理,遭恶报是迟早的事。中共做恶,看上去无法无天,好像谁也 奈何不了它,实际上它已经在天惩之中了。法轮功学员的真相中反复提到“天要灭中共,退党保平安”,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 还没有来到眼前的原因是法轮功学员还在讲真相救人,还有很多人没有从中共的谎言中解脱出来,还处在危险的境地。法轮功学员一旦停止讲真相,就是天灭中共报 应的开始,没有明白真相,没有退出中共邪党党、团、队组织的人就是中共的殉葬品,彻底失去生命的未来。 奉劝至今还执迷不悟的中共官员,不要再迫害法轮功 了,为自己以及家人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吧。

认真了解法轮功真相,退出中共邪党党、团、队组织,善待大法弟子 ,广传真相,就是一条光明大道,反之,追随中共邪党继 续迫害法轮功,就是自毁与毁灭,还会殃及家人及子孙后代。请三思而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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