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5日星期四

为什么中共要干这样荒唐的事 / 李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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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见网2017年06月13日】

日前,加拿大卡尔加里市迎来初夏第一个户外大规模节日:丁香节。丁香节位于市中心西南四街,十三大道和二十五大道之间,每年吸引众多商家团体、数十万市民、游客和各级政要。本市和邻近的法轮大法学员也加入到丁香节的庆祝活动中,在当天的开幕游行和其后的展位上,传播法轮大法真相,展现了法轮大法学员明朗向上、平和积极的精神风貌。

丁香节以游行拉开序幕,在众多游行队伍中,法轮大法的队伍格外醒目:法轮大法的彩旗迎风招展;学员们铿锵的腰鼓给观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腰鼓队员灿烂的笑容、和整齐的韵律,赢得了现场观众们的阵阵掌声和喝彩。杰克先生下午特地找到法轮大法的展位,兴奋地说:你们穿的黄衣服很漂亮!鼓打得非常好!你们的游行真棒!游行结束了,过往的行人摩肩接踵,整个街区挤满了游客。许多没有听说过法轮功的游客,在法轮大法的展台前,看到许多大型集体炼功的历史图片时非常震撼,当听到法轮功学员因打坐修炼被迫害,甚至被活摘器官时,非常震惊,他们连声问:“为什么中共要干这样荒唐的事?”

一位熟悉法轮功被迫害的中年男士,把一个年轻人带到展台前,向他介绍法轮功的情况,并主动问有什么请愿书他可以签名。同行的年轻人听到真相后,对法轮功非常同情,他拿了所有的英文材料和英语光碟,并要了许多中文材料,他说要带给他的中国室友看,让他知道这些情况。中年男士在请愿书上签名后,又向身边一位驻足的游客讲述法轮功学员被器官活摘的事,了了几句,那位游客非常生气地说:中共如此可恶!立即拿过请愿书,珍重地签上了自己的名字。许多人来到法轮大法的展位前,向法轮功学员表示友好,对中共十八年来的迫害感到厌恶。一位花白头发的白人女士说:中国共产党很邪恶,它一定会淋漓尽致的表现给世人看,迫害法轮功就是一个例子。她非常希望迫害可以被很快结束,共产党可以早点被扫出历史舞台。

一对老年白人夫妇说,她们很早就关注法轮功,她们觉得法轮功和平反迫害,很了不起,称赞大法学员说:你们在做一件了不起的事情,你们会改变历史!游客们听到大法学员介绍祛病健身的奇效,并告知学法炼功的途径后都很高兴。许多人表示要到每周一次的炼功点去学功,还有很多人记下了图书馆义务教功的时间,并在学功登记表上注册。有一家人看展台前台人太多,特地绕到展台后,来询问学炼功法的有关信息。了解到有关信息后,她们全家都显得非常兴奋。

丁香节当天,法轮功学员为二月份被中共非法抓捕的法轮功学员孙茜征集营救请愿的签名。
许多市民表示,中共迫害法轮功修炼人,不仅针对中国人,还把手伸到加拿大,看来中共的迫害谁都不能幸免,加拿大政府不能默不作声,是到了要有所作为的时候了。

2017年6月14日星期三

父亲节话父亲的故事 / 文: 大陆法轮功学员

秦月明夫妇和他们的两个孩子

曲辉和妻儿

王治文(中)和女儿王晓丹(右)及女婿杰夫(左)

卞晓晖

卞丽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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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四日】在母亲节刚刚过去时间不久我们又迎来了父亲节。在中共长达十八年对法轮功的血腥迫害中,中国大陆成千上万的家庭父母失去了儿子,妻子失去了丈夫,儿女失去了爸爸。今天我们就给大家讲几个父亲在这场迫害中的一些遭遇。

秦月明

秦月明是两个女儿的父亲,因不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曾被非法劳教三年。二零零二年四月,作为黑龙江省伊春市法轮功学员,秦月明再次遭到警察绑架。他们对秦月明非法判重刑十年。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六日,秦月明在佳木斯监狱被折磨殴打致死,死状极为凄惨,面部表情非常痛苦,嘴唇青紫,口鼻流血,浑身布满黑紫瘀血,时年四十七岁。

秦月明和妻子王秀清有两个女儿。二零零二年父亲被警匪抓走时,大女儿秦蓉倩年仅十五岁,小女儿秦海龙才十三岁。女儿们深爱自己的父母。二零一一年父亲被迫害去世后,二十四岁的秦荣倩出面为父亲申冤,征集签名。二零一二年六月,短短两周内,有超过一万五千名父老乡亲按手印支持秦荣倩为父申冤。王秀清母女三人要求赔偿的申诉案,在海内外引起广泛关注。

小女儿秦海龙在父亲被抓时年仅十三岁,父亲去世时她正值二十一岁。秦海龙曾写过一篇文章,回忆父亲被抓时的情景:“二零零二年五月四日,那是阳光明媚的午后,我们刚刚吃过午饭,金山屯区公安分局十多个穿着便装的警察把我们家包围了。王喜、齐友、罗雨田、康凯等人,他们像黑社会一样闯入我们家。他们要绑架我爸爸,妈妈去阻拦,被他们打倒在地,爸爸被绑架到一辆车里。他们又开始绑架妈妈,妈妈抵制,又来了一车的警察把妈妈也绑架了。这时,姐姐上前抱住妈妈的腿不撒手,康凯一脚就把姐姐幼嫩的小手踩在了脚下,姐姐疼得情不自禁地大叫了一声。好几个警察打姐姐,把姐姐打倒在地。十五岁的姐姐未能逃过他们的魔掌,被暴打一顿后,四个警察硬把她拖上了车。”

“那时的我仅仅十三岁,眼睁睁看着爸爸妈妈还有姐姐被打,我却无能为力。我们家桌子上的一大堆钱和所有值钱的东西全让这些劫匪抢走了,我说:‘那是我爸爸挣的钱,你们不能拿!’恶警齐友拿起公文包就给我两个耳光,叫嚣:‘什么你家的,现在就是我的。’当时我被打懵了,孤独无助地坐在沙发上,看着家里被翻得底朝天,一片狼藉,不知如何是好。
恐怖的景象浮现在我的眼前,挥之不去……”

曲辉

辽宁省大连市的曲辉也是一位父亲,有着一个十三岁的女儿。他的妻子是辽宁大连妇产医院护士刘新颖。二零零一年,曲辉被大连教养院酷刑折磨,生殖器被电击溃烂,颈椎骨折,导致高位截瘫,奄奄一息,被担架抬出劳教所。曲辉曾说,痛心的是看到年幼的女儿胆怯而孤单的眼神。

刘新颖护理丈夫,抚养女儿,其间多次被绑架。二零一二年七月六日下午两点,秀月街派出所警察又绑架了刘新颖,从她身上抢走钥匙,闯到家中非法抄家,电脑、手机、大法书籍全部抢走。十三岁的女儿放学后,看到家里乱糟糟的,找不到妈妈,哭了一夜。

王晓丹

北京的王志文有个独生女儿。王治文曾是北京“法轮大法研究会”的义务联系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氏集团开始对法轮功发动迫害,那天凌晨,他在家中遭非法抓捕,被非法关押迫害逾十五年,期间遭受了种种酷刑迫害,包括满口的牙齿都被打掉,十个手指头指甲被牙签穿透,七天七夜都不让睡觉,被戴上二十八公斤重的手铐和脚镣关进小号受罚。
狱警安排四人一组“包夹”、四组轮班看管王治文,长时间剥夺睡眠,一闭眼就打醒,王治文的锁骨曾被打碎,牙齿被打掉。

王志文的女儿王晓丹十八岁离开父亲赴美留学,十八年后的二零一六年,王晓丹和丈夫杰夫突破重围抵达北京,才与父亲在中国重逢。可是幸福是那么短暂。王晓丹夫妇替父亲办好了赴美签证等一切手续,在出海关的前一刻,王治文的护照被中共海关人员蛮横剪掉,未得与女儿女婿一起出境。

卞丽潮

河北唐山人卞丽潮原是唐山开滦第十中学教师。他与妻子周秀珍、女儿卞晓晖一家三口幸福美满。一家三人都因修炼法轮功身心收益匪浅,其中妻子卞丽潮修炼前,曾患有原发性心脏病、高血压,一九九七年修炼法轮功后病体痊愈。

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五日,卞丽潮因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在家中被绑架,私人财物及十几万元均被抢劫,后被非法判刑十二年,同年十二月被送至保定监狱。

二零一五年四月,卞丽潮的女儿卞晓晖被非法判刑三年半,表亲陈英华被非法判刑四年;同年五月,卞丽潮的妻子周秀珍被非法判刑四年。之后三人同被劫持至河北省女子监狱。妻子周秀珍关押在第九监区,女儿卞晓晖被关押在第十四监区、姨妈陈英华(修炼法轮功)被非法关押在十三监区。三位女性均遭受女子监狱的暴力迫害。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报道,卞丽潮的妻子周秀珍现被河北省女子监狱迫害致生命垂危,严重肝腹水状态,情况危急。河北女子监狱想放人,唐山六一零却不去把人接走。

美国国务院二零一五年年度《国际宗教自由报告》列举了这个案例:“二零一五年四月,河北省石家庄市的法院对一名在押法轮功学员的女儿卞晓辉非法判刑三年多。法院同时判处卞的表姨、法轮功学员陈英华四年刑期。当局在二零一四年三月份监禁了她们,当时卞在石家庄监狱外举着‘我要见父亲’的标语。卞晓辉的父亲卞丽潮因修炼法轮功被非法判刑十二年。”

民间传说有《缇萦上书救父》故事,卞晓晖营救父亲的故事曾被誉为“当代缇萦”在海内外广为流传。

在中共对法轮功的这场迫害运动中,有多少可亲善良的父亲被它迫害得致死致残,有多少家庭被它迫害得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一九四九年以来,中共对中国社会和家庭的破坏肆无忌惮,它们不停地故伎重演、从未收场。希望更多善良的中国民众能够通过各种力所能及的形式,帮助和支持受难中的法轮功学员。

2017年6月11日星期日

以劳教迫害作为“前科”是加重迫害 / 文: 他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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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一日】劳教制度在二零一三年底被废止。可是近几年来,在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庭审中,中共的一些检察官、法官竟然拿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一事作为所谓的“前科”,来加重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这是严重违法与不懂法的表现,这些人是在执法犯法。

中共对修心向善的法轮功学员的劳教都是非法的,是在找不到法律依据进行迫害的情况下而借用劳教来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这本身就是犯罪,怎么能成为再次加重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所谓“前科”!法轮功教人向善,以真善忍为准则,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修炼法轮功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告诉人们真相、制作、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完全是法律允许范围之内的,也是合法的。

许多律师在法庭上据理力争,明确指出将非法劳教作为有前科加害法轮功学员的非法性。例如: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日上午十点三十分左右,深圳市南山法院非法开庭审理三位女法轮功学员凌红华、杨斌、岑小萍,四位律师和一位家属为他们作无罪辩护。公诉人指控杨斌之前被劳教迫害是“前科”,中国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张赞宁律师纠正为:劳教制度被取消了,这不能说是“前科”,因为劳教没有经过检察院和法院审判就对人判决,是公安机关乱执法。公诉人无语。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上午九点,天津市宁河区法院非法开庭审理六十七岁的法轮功学员陈元华。公诉人提到,陈元华因修炼法轮功多次被公安机关劳教教养,被司法机关判刑,应加重量刑标准。律师马上指出:劳教教养作为反法治、践踏人权的措施已被废止,是体制所造成的,不应作为本案的前科材料提及。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九日,内蒙古兴和县法院以莫须有的罪名对两名法轮功学员杨凤燕和段秀云非法庭审。公诉人以段秀云被非法劳教有前科妄图加重对她的迫害。律师明确指出:公诉人将段秀云被劳教的经历作为其前科资料并不符合当前所提倡的民主和法制建议。众所周知,劳动教养制度自从出台之日起就饱受争议,深受广大有识之士的指责和唾骂,在网上被评为中国恶法之首,后终被取缔废除。

文革期间,众多的知识分子与中共自己的干部与家属被劳改、劳教,那他们都有“前科”?判定有无“前科”的核心是当事人以前是否真的犯罪。中国刑法上所讲的“前科”,也是指曾经被法院判处过拘役、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并且已经执行完毕的人又重新犯罪。也就是说: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及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刑满释放后又犯新罪的。这个定义很明确的告诉人们:所说的前科必须是被法院判处过真正法律意义上的刑罚的。那么请问,在全国有哪一个劳教人员是经过法院判处的?构成前科的要素中根本就没有提及劳教,那么怎么能把劳教当作前科来对待呢?

劳教制度存在时,所有被劳教者,都没有经过法律程序,也就是说劳教人员都没有经过检察院的起诉和法院的判决。劳教人员的称呼也与罪犯无关。如果把曾被劳教过的事实作为有前科来对待,就混淆了最基本的法律规定,就等于说劳教人员就是罪犯。如果说劳教人员就是罪犯,那么决定一个人是否被劳教的劳动教养委员会也就具备了法院的职能。这与现行的法律理论与法制体制完全相悖。这还是从劳教制度存在时都不能把一个人曾被劳教的事实作为有前科来对待,那么在劳教制度已经被废止的今天来讲,就更不应该这样对待了。

再举个其它方面的例子。在薄熙来执政重庆期间,重庆大学生村官任建宇因在网上转发一些消息及批判薄熙来搞二次文革,就被当局以所谓“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劳教两年。当时薄熙来红得炙手可热,他敢于转发批判薄熙来的消息,从而被劳教,可是事实证明薄熙来在重庆的唱红打黑有着阴险的政治目的,任建宇当时就敢转发批判他的消息,任建宇何罪之有?现在看来,他不但无罪反而有功。如果以后任建宇违犯了法律,能用他曾被劳教的事实说他有前科来加重对他的惩处吗?

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之前,废除劳教的呼声非常高涨。可是江泽民迫害法轮功之后,劳教成为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拿手工具了,中共的劳教反而得到了大力的发展和加强。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法轮功学员没有任何过错,在法律的框架内找不到惩处法轮功学员的法律依据。

因为劳教不在中国的法律框架之内,劳教所的警察就完全没有法律的约束,失去法律约束的警察做起坏事来可谓无法无天,劳教所的残酷现实是劳教的本质所决定的。按劳教人员的说法:“宁判五年劳改,不判三年劳教”,劳教所对人的摧残由此可见一斑。法轮功学员修炼真、善、忍,完全按照这个标准去做事做人,可是劳教所警察在江××的迫害政策下,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没有底线的迫害,劳教所的邪恶与非法本质全面完整的表露了出来。劳教所环境的恶劣,对法轮功学员超时间超强度奴役的阴险,施加酷刑时的疯狂,不但有杀人指标,而且竟然对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活摘器官。重庆市合川区土场镇靖林村人邓光英,在重庆北碚区街头做水果生意。她被非法关押在重庆江北石马河女子劳教所四大队时,曾亲历合川电力公司职工法轮功学员徐真被摘取眼角膜而被摧残致死的整个过程。

劳教制度废止之后,中共的执法人员时常用所谓的有前科来加重迫害法轮功学员。一个最主要的原因是这些人还在执行江泽民、周永康制定的迫害政策,他们的意识中充满了对法轮功的仇恨,思想上还在与江、周保持一致。有的明知法轮功学员没有违法,却要执行六一零的指令,就借用所谓的“前科”加重迫害法轮功学员,这些人是在执法犯法。另一个原因是这些人法律素质非常低,有些法官面对法轮功学员家属或律师的质疑时,往往摆出一副流氓的嘴脸,甚至还大言不惭的在法庭上说:“我就是违法了,你告我去!”“我们讲政治不讲法律。” “这里我说了算,不让你说就不让你说……”

人类真正的法律是要惩恶扬善,凡是以维护人类正义、道德、良知、善念为立法精神制定的法律,都是善法。凡是以背弃人类理性、漠视人的尊严、践踏人的权利为特征的所谓“法律”都是法下之法,是恶法,是不能接受认可的。一个正常的社会一天也不能让恶法生效。
生活在一个“政府人员”可以肆意践踏法律的社会,是可悲的,更是可怕的。

自古以来,无论东方还是西方,法庭是代表正义和公正的地方,是裁判是非、讲法(律)论理的地方。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的政治运动,所有的是非善恶都被颠倒了,给中国社会带来了无法估量的损失,给中华民族带来了无法弥补的灾难,给中国人民造成了无法愈合的伤痛,从今日中国“假、恶、斗”遍地,道德沦丧,贪污腐败,就可以看出来。

中共执法人员将非法劳教法轮功学员的罪恶当成所谓的前科,想以此加重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是完全非法的。执法人员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就是在犯罪了,如今又用这所谓的前科达到加重迫害的目的,这些人就是罪上加罪。

2017年6月9日星期五

从病危不放人看中共监狱险恶居心 / 文: 阚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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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六月九日】中共在迫害法轮功群体的灭绝运动中,把许许多多的法轮功学员非法劳教判刑,投入各地劳教所与监狱施展百种酷刑残害,致使大量的善良民众被摧残的奄奄一息,偶尔狱方装样子的“抢救”,许多人仍处命危状态。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那些被迫害致命危的人员,完全具备充分的条件和理由依法办理保外就医手续,回家得到正常疗养,能尽快恢复。但中共狱方常常久拖不办或刁难,就是不放人回家治疗,致使许多人死于监狱或者出狱不久离世。

中共狱方为何如此冷酷恶毒?这背后有其许多险恶居心。

掩盖真相

许多法轮功学员在被非法投进劳教所监狱前,精神和身体健康状况是比较正常的,被投狱后,遭到酷刑摧残,表面身体伤痕累累,甚至体内器官骨骼等被恶徒迫害的损毁致残,精神状况当然很差,生命奄奄一息,中共狱方知道,若此时将人放出去,肯定引起国内外民众关注和谴责,甚至会被登上恶人榜,受到国际社会谴责,为了掩盖罪恶,所以不会立即放人回家,一般情况是把人放在监狱医院作所谓的“抢救”,实际上是在等被害人的状况更加恶化,回家后不可能说出真相才放人。

金宥峰,男,时四十岁左右,朝鲜族,原牡丹江师范学院体育系教师。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五日,金宥峰被绑架到牡丹江刑警二队受到坐“老虎凳”等酷刑折磨,后被非法判刑十三年,关押在牡丹江监狱迫害。后被转到七监区一中队迫害。在车间被队长栾玉用手铐铐在窗外铁栏杆上。被大队长朱在良指派的刑事犯韩宝仁、戴清民、刘用、苏玉明等人看管并做所谓“转化工作”,遭到多次毒打、野蛮灌食等折磨,被迫害成肺结核晚期,伤痕累累,监狱一方面以金宥峰不放弃信仰为由拒不放人。一方面想掩盖迫害真相,拖延十个月后,于二零零八年端午节前才办理保外就医。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一日晚九点,金宥峰经抢救无效含冤离世。

要挟转化

是凡被中共狱警迫害致命危的法轮功学员,都是坚定信仰,不妥协不转化不背叛的,狱警会邪恶的认为影响了监狱的转化率,影响了他们的政绩和晋级奖金,所以,那些毫无人性的恶徒,即使被害人在生命垂危时,也不放人,或借此要挟转化。

罗来阳,江西省南昌市麻纺厂退休职工。二零零七年因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而被绑架,后被非法判刑九年关押到南昌监狱。二零一二年四月六日晚八点十分于江西省监狱医院含冤离世,终年七十三岁。在非法关押期间,罗来阳绝食抵制迫害,出现病状时,狱方以他不写“悔过书”为借口,拒绝家属提出的“保外就医”。

山东蒙阴县实验中学优秀教师伊淑玲,多次被中共警察绑架囚禁洗脑班摧残,被关到精神病院折磨,两次被非法劳教,遭受综合性酷刑折磨,历经九死一生,并被剥夺工作,家庭离散。二零一四年七月十八日,伊淑玲又被常路镇“610”人员与常路派出所的十多个 警察强行绑架,后被非法判刑三年半,秘密投进山东女子监狱加害摧残致生命垂危,狱警慌忙把她拉到山东省女子监狱警官医院抢救,只能靠灌食和打针维持生命,最后向其家人下了病危通知。通知其家人去济南签字领人回家救治,当家人到达济南办完手续时,狱警以伊淑玲没有转化等为由,拒不放人,并派出包夹,长时间对伊淑玲严管迫害至今。

勒索家人

敲诈勒索、权钱交易、渔利受害者家人,这已经是中共监狱狱警发财的一个主要手段,狱警抓住受害人家人担心亲人生命安危的迫切心理,把受害人当作人质,会在办理保外手续时,提出许多条件,监狱非法收取的是保证金、鉴定费等,狱警趁机索贿要钱,中饱私囊,否则不放人,这使得受害者及家人的经济也遭到损失。

姚玉莲,黑龙江省依兰县人,二零零二年被绑架到鹤岗市看守所,当时不到四十岁,一次发高烧达到39度,连续烧好几天,她的手上身上到处都象皮肤病似的,咳嗽的嗓子都破了,有一天她被烧的抽了,咬的牙咯咯响,病危当时,吓得大家都喊起来。狱警吴燕飞每天押着她上医院急救,打完针再押回来,还侮辱说她的皮肤病是梅毒。恶警让姚玉莲家人来付医药费。姚玉莲丈夫去世了,哥哥来交的钱,见妹妹这个样子,痛心不已,花了很多钱才把妹妹办了保外就医。

徐伏芝,女 ,时五十六岁,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六日晚,徐在家做饭时,被牡丹江北安派出所民警绑架到牡丹江市爱民分局国保大队。二零零三年三月徐伏芝被爱民法院判刑三年半,在牡丹江市看守所期间,徐伏芝被迫害得浑身长满疥疮、血压高、心脏病,因此被哈市女子监狱拒收,送回牡丹江市看守所,本应保外就医放人,而牡丹江市“六一零”、看守所拒不放人、不医治,家属要办理保外就医,他们就层层设卡。徐伏芝的丈夫变卖自家住房也没办成保外就医,病危的徐伏芝得不到及时治疗,二零零四年五月二十六日,在牡市看守所被迫害致死。

推托罪责

狱警把受害人摧残致命危,是作案者,是犯罪者,是被法办的对象,但狡诈的狱警,为了推脱罪责,一般是逼迫家人签订协议,协议内容除了勒索金钱外,全是推脱罪责的内容,家人不签就不办保外,监狱拒不放人,竟然把推脱罪责与放不放人当作交换条件,欺人太甚。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法轮功学员赵海军,因起诉江泽民遭报复,二零一六年被非法判刑八年,非法关押在呼兰监狱。在短短的几个月中,赵海军被迫害致肺结核,肺器官损伤三分之二,身体极度虚弱,脸浮肿,他自己对家人说:呼吸相当困难,伴随着尿血,不知道还能活几天。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呼兰监狱通知赵海军家属拿证件办理保外就医。赵海军家属二十七日准备好所需资料去呼兰监狱申请保外就医,呼兰监狱六监区教导员裴德林带家属去刑罚科办理保外就医手续,刑罚科的负责人提出条件,签署保外就医后及期间赵海军出现的所有问题狱方概不负责,并提出要交一定费用(七千元以上)等不平等条款。家属担心签署保外就医期间狱方作出不利于赵海军不仁道的行为,不答应签署协议书。刑罚科负责人说不签协议书不能办理保外就医。家属无奈,实在担心赵海军的身体状况签了协议。签字的一刻家属手抖的都已拿不住笔,眼泪瞬间就下来了。

孔秋阁女士,家住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苏州花园,原来是石河子八一棉纺织厂医院儿科医生。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七日,孔秋阁被闯入家中的二十几个警察绑架。她绝食抵制迫害。
乌鲁木齐公安厅的人放狠话:“绝食,你就绝吧,绝食也不放人,死也让你死在监狱里。”之后在不到二十天时间,孔秋阁被摧残的瘦骨嶙峋,生命垂危,在医院救治,家属多次向李晓鹏、白玉城二人要求转院或取保候审,被拒绝,十月二十二日下半夜一点半,警察打电话称孔秋阁不行了,要求家属尽快到医院,当家属一点五十分赶到医院时,医生告诉没有呼吸。两点五十分,警察李晓鹏、韩圣远逼着孔秋阁的大女儿签署《取保候审通知书》,以此想推脱他们的责任。孔秋阁的大女儿拒绝签字,警察韩圣远又打电话诱骗二女儿来签字。六点五十五分,医生通知家属孔秋阁已死亡。警察又要求家属在死亡证书上签字,家属拒签。

活摘器官

二零零零年,中共当局举行了一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会上曾秘密提出了发展“器官移植经济”,并尽快付诸实施,这个可怕的举动就是在为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作政策铺垫,时值中共全面迫害法轮功之际,大量上访的法轮功学员被当作阶级敌人惨遭中共活摘器官杀害。中共为什么突然要发展这样一种冷门产业?一个是此前东西方移植器官极其稀少而造成价格昂贵,有暴利可图,一个是中共常把被杀害的阶级敌人当作国有原料或产品处理买卖,特别是当发现法轮功学员没有吸烟喝酒等不良习气且身体健康,就把这种罪恶盯在了这个群体身上。所以一旦某个法轮功学员被确定为活摘对象,即使被迫害致命危,监狱也不办外医,拒不放人。

彭敏,湖北省武汉市法轮功学员。约于二零零零年进京上访和制作真相资料被绑架,在武昌青菱看守所被迫害致脊椎第五块骨头 粉碎性骨折、颈椎压缩骨折,并因此导致全身瘫痪。后被关在医院里,他母亲李莹秀照顾他,有段时间,彭敏曾被接回家照顾,情况好转,能吃能喝,能说话。是恶人强行把彭敏带回医院的,彭敏一回医院就进了手术室,从手术室出来腰部就有一个大洞了;彭母说:在这里,并没有好好治疗,只是折磨,想把彭敏搞死。彭敏于 二零零一年四月六日晚六时左右被迫害致死,遗体被强行秘密火化,不久彭母李莹秀突然离奇死亡。彭敏腰部为什么会有一个大洞(在医学治疗上并无必要)?彭敏会不会被活摘了肾脏?当时彭敏全身瘫痪,身上被摘取了什么器官自己是 不会感觉到的;他母亲并没有相关医学知识;而当时一般人也很难想象到中共会邪恶的活体摘取器官。

谋杀善良

其实,中共对病危者拒不放行,最主要和最终的目的应该是为了谋杀善良,在中共历次运动中,杀掉对立面,实现群体灭绝是中共的终极专政目标,这就是中共所谓的险恶的讲政治,在邪恶的形势下,中共恶徒只会整人害人杀人嫁祸抹黑,变得毫无人性,很多时候死不放人。

法轮功学员郭兴国修炼法轮功前,因病只剩下一个肺叶,修炼后像好人一样。也是大搜捕迫害,被枉判15年,哈尔滨监狱两次拒收,返看守所,看守所所长向上级打报告都被驳回。但兴安区“610”头目孔令艳百般阻挠郭兴国保外就医,她扬言:“死也得让他死在监狱里。”结果郭兴国再次被劫持到呼兰监狱,被迫害的奄奄一息才放回家,回家没几天就含冤离世!

蒙潇,女,被迫害致死时33岁,四川省成都市成都钢铁厂职工。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九日蒙潇被关押在金堂县看守所,看守所警察多次将她送到201医院强迫输 液,所用的全是破坏中枢神经的药品。每次打针回来都昏睡两、三天后才有所清醒。后来蒙潇对医生讲真相,医生就拒绝再给她注射有毒药物,劳教所于是将蒙潇改 送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继续输液摧残。家属请求公安局放人外医,成都市“610办公室”答复说:宁可让她死在医院或看守所,也不释放。二零零四年一月八日,蒙潇 再次被送到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之后再也没有回到看守所,遗体在不通知家属情况下被强行火化。

中共监狱是司法部门辖下的一个监管执法单位,中共喉舌经常宣传说监狱怎么文明执法、人性化管理,即所谓“春风化雨”,为什么对那些善良的法轮功学员疯狂迫害,甚至受害人在病危命危时,还私设关卡,徇私枉法,拒不放人,故意制造冤案命案?是因为有中共黑恶暴政的支撑,是因为它们在执行江氏流氓集团的灭绝迫害政策。

当一九九九年元凶江泽民利用中共发动迫害法轮功运动后,劳教所、监狱等都成了秘密虐杀善良人的法西斯集中营,并从特务组织610接到了死亡指标,而这个死亡指标不是硬性的小指标,而是具有弹性的大指标,也就是人不转化,随时会被谋杀或按需杀掉,许许多多坚定的大法徒被狱警、军医和包夹犯人打死、毒死、电死、灌死、淹死、活摘致死的案例,比比皆是,而那些被迫害病危命危的法轮功学员,只不过是被虐杀致死前的惨烈症状而已,只不过被虐杀致死过程中的一点黑幕而已。

病危不放人,包藏中共何等居心?是杀人的心,是图财害命的心,是群体灭绝的险恶之心。

所以,当我们的亲朋陷于中共冤狱时,为了他们的生命安危,请同胞们一定持续不断的设法营救,绝不能掉以轻心!

(注:文中案例来自明慧网

2017年6月8日星期四

“610”的厄运正在到来 / 文: 石铭


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6/8/“610”的厄运正在到来-349224.html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六月八日】一九九九年中共江泽民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六月十日这一天成为一个黑暗的日子。 因成立日期而得名的“610”这个非法组织也成为人类历史上最臭名昭著的犯罪组织。

据明慧评论《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罪责难逃》等资料显示,江泽民为迫害法轮功成立了一个所谓的领导小组,由李岚清任组长,罗干和丁关根任副组长。公检法司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为主要成员,统一策划迫害法轮功的具体步骤、方法和措施,并指示中共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密切配合。该机构于六月十日成立,故称为“610办公室”。

“610办公室”常设于中共中央政法委,罗干亲自主抓,其核心成员包括中共政法系统的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国家安全部、公安部、外交部、中宣部等主要部门负责人。它是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的最高权力机构和最得力的政治恐怖工具,其唯一职能就是迫害法轮功,其功能是组织、策划、密谋、指挥各种迫害行动,负责迫害法轮功的所有恶行,是系统迫害法轮功的总指挥部,所犯下的各种罪行触目惊心。

江泽民利用自己独裁权力,采用非正常手段,绕开正常的法律体制,组建凌驾于各级司法系统之上的“610办公室”。有众多的案例证明,凡是和法轮功有关的案件,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都无权自主处理,必须听命于“610办公室”。许多被捕、被关押、和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在向公检法体系查询投诉的时候,都被告知需要“610办公室”来决定。

在整个迫害的部署上,江泽民对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修炼者制定了所谓“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的灭绝政策,全面的、系统的迫害法轮功。并经常通过“610”下达许多具体的密令和灭绝政策,如:“对法轮功采取任何手段都不会过分”,“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等等。每当节日或敏感日来临时,江氏集团就下达“消灭”或“铲除”之类的命令,全国到处绑架法轮功学员。在迫害法轮功中,“610”的鬼影幢幢,无处不在。直到今天分布在全国各地的“610”组织仍然在操控公检法肆意迫害法轮功学员。下面仅举近期发生的几个迫害案例:

据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报道:二零一七年五月十八日,福建省宁德市“610办”人员伙同宁德市蕉城区法院,对九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判决,其中:肖传雄被非法判刑十二年,并勒索罚金五万元;杨雄被非法判刑十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庄友布被非法判刑十年,并处罚金三万元;金丽燕被非法判刑八年,并处罚金二万元;陈开奇被非法判刑七年,并处罚金一万元;王田被非法判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林丽芳被非法判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陈星光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杨贵媚被非法判刑三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河北省沧州市法轮功学员宋兴伟和秦皇岛法轮功学员薄长城,二零一六年六月因在上海地区喷写“法轮大法好”,被上海宝山区国保绑架,非法关押在上海宝山区看守所,自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被非法开庭,被非法判四年。宋兴伟绝食抗议迫害,在绝食第五天时被看守所野蛮灌食,并且因狱警的指使遭到同监室犯人殴打,五月二十一法庭宣判判决结果时,是在宝山区“610”人员的监视下被轮椅推上法庭的。

吉林省长春法轮功学员王彩霞、刘东洋母女于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一日被吉林省农安县“610”、公安局刑警队、国保、警察联合绑架,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七日(周六)早七时遭长春市南关区法院非法庭审。现她们被非法关押在长春市第四看守所。

天津市法轮功学员吴殿忠被非法关押在西青区看守所已经近半年。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一日吴殿忠被西青检察院非法批捕。五十五岁的吴殿忠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二日被天津北辰国保和北辰“610”人员非法抓捕并抄家,后被非法判刑四年,同年九月十七日送至臭名昭著的天津市港北监狱(现滨海监狱)五监区,被迫害致残。

据从明慧网刚刚得到的消息:四月份中国大陆有686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1157名学员被骚扰,四月份骚扰人数超过三月份骚扰人数的2.78倍;117人被判刑;89人被庭审;34人被送洗脑班强制迫害;47人被非法批捕,面临非法庭审。129人因依法控告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而被非法判刑、绑架和骚扰,其中判刑5人、绑架34人、骚扰90人。

十八年来,在这场邪恶的迫害中,在江氏流氓集团和中共的相互利用下,中共盖世太保式的邪恶组织“610办公室”和中共的政法委成了实施和推动这场迫害法轮功的罪魁祸首。曾经有数百万的法轮功学员被中共非法剥夺人身自由、关押、劳教、诬判重刑;成千上万的法轮功学员被中共迫害致死、致残或被活摘器官致死;千千万万个幸福美满的家庭被迫害得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上亿法轮功学员被中共污蔑,受到精神侮辱和打击,丧失了人类应有的自由和尊严。对法轮功学员迫害的所有案例中,都有“610”的踪影在里面,“610”在迫害法轮功学员中血债累累,罪不可恕!

中国古人有句话:“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随着现政权反腐打虎的不断深入,那些曾经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大大小小的“老虎”、“苍蝇”正在落入法网,得到恶报。参与实施迫害的政法委体系特务组织“610”头目及大陆各级政法委“610”人员因不明真相,执意执行江氏犯罪集团的迫害指令,或撤职查办锒铛入狱、或飞来横祸不治而亡,纷纷遭报。明慧网报道的“610”人员遭恶报的案例越来越多,“610”被称为“死亡职位”。下面仅举几例:

周永康,二零零八年升任政法委书记、政治局常委,成为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的直接代言人,是江泽民安排接替罗干迫害法轮功的“前台总指挥”。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一日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李东生,中共前公安部副部长、“610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国诽谤法轮功的宣传和对法轮功学员的洗脑迫害,对大批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关押、判刑,甚至被强制活体摘取器官,负有直接责任,是“天安门自焚”伪案的导演之一。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二日,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对李东生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周本顺是积极追随江泽民、周永康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而被提拔代表人物之一。二零零二年底,周永康出任政法委副书记;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周本顺被调任为政法委副秘书长,成为罗干、周永康迫害法轮功的“参谋”。中共“十七大”,周永康出任政法委书记后,周本顺被提升为政法委秘书长。周本顺是周永康“政法帮”、“秘书帮”的重要成员。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四日周本顺被抓,被判刑十五年,是十八大以后第一个在任上落马的省委书记。

张越,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二零一六年四月十八日落马,他是继省委书记周本顺落马后,中共在河北省抓出的政法系统头号“大老虎”。在张越的经历中,有一个特别的身份,即在二零零三年十一月至二零零七年十二月期间转任公安部“二十六局”局长。这个部门即公安部的“610办公室”,是为迫害法轮功而专门成立的。张越成为了江泽民、周永康团伙在公安系统内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直接帮凶。在调任河北省政法委书记之后,张越更是变本加厉地在河北省抓捕和迫害法轮功学员,血债累累。河北省成为全国迫害法轮功最严重的省份之一。二零一六年四月十八日被抓,他是继省委书记周本顺落马后,中共在河北省抓出的政法系统头号“大老虎”。

被江泽民集团作为“第二权力中央”的作恶多端的政法委,在中共高层已被降格,地方政法委面临着被取消。臭名昭著的“610办公室”是中共极权统治下的一个怪胎,是一个十足的非法组织,被撤销是必然的结果。

中共迫害法轮功十八年来,“610办公室”的罪孽可谓恶贯满盈、罄竹难书。随着迫害法轮功真相的陆续曝光,“610办公室”的罪恶也为世人逐渐了解,江泽民、罗干、曾庆红等迫害法轮功的元凶也逐渐露出水面。在二十多万法轮功学员控告江泽民,二百多万国际社会正义人士联署举报江泽民,要求将迫害元凶江泽民绳之以法的诉江大潮中,江泽民等迫害元凶被绳之以法的日子已经不远了,江泽民集团已经是土崩瓦解、穷途末路,“610”的厄运正在到来!中共解体灭亡的厄运也即将到来!

2017年6月6日星期二

善举和福报 / 大陆大法弟子


www.zhengjian.org/node/237333
【正见网2017年06月04日】

首先祝贺第十八届世界法轮大法日的到来!我修炼这么多年,在大法中受益良多,下面说说因我的善举而让众生明白真相和因儿子的善举而的福报的例子。证明法轮大法洪传世界二十五周年以来给人们带来的身心福益。

“最值得信赖的客户”

以前,我以卖方便袋为生。小本买卖,本小利薄。最开始都是方便袋卖完了,再去進货,也進不了多少。后来,批发方便袋的店主看我来回取货不方便(因我家住乡下,需要去市里進货,年岁又很大。),就答应给我家送货。可一次送的货太多,我手头又没有那么多的钱结帐。送货的是父子二人,就对我说:大姨,你现在手上没钱没事,等下次進货时再给。就这样一次压一次的货款,每一次记好帐,下一次再给钱。

有一次,结帐的时候,送货店主的儿子对我说:大姨帐算好了。我一看说:你再算算,这帐不对。他说:钱算多了?我说:不是,少算了一千元钱。他又从新算了一遍,真的算少了。我说:我们这都是薄利多销,挣不了多少钱,这一千元钱,够你们挣多少天的了,都不容易啊!他们对我很是感谢。

还有一次,他们爷俩结完帐都走了,我就给他们打电话说:“到家了吗?”“快到了。”“帐又少算了一千元。”从那以后,他们再也不记账了,直接问我:大姨这回多少钱呀?我都会如数的告诉他们。这也是世人相信了大法弟子是真正的好人,才会这么做的。他们真的把我当成了最值得信赖的客户了。以前也给他们爷俩儿讲过真相,可他们总说:做个好人就行了呗,我不参与你们那些事。经过这事之后,再给他们讲真相,他们都很爽快的做了三退,后来儿子的媳妇跟车来我家送货,我也很顺利的给她办理了三退。用她的话说:大姨都是为我们好,我就相信大姨的话。

儿子的善举得福报

我的二儿子在离我家不远处开了一个浴池,只隔一条马路。刚开始买下这块地皮的时候,担心这地方都是石头砬子,因为当年当地的乡亲打第一口井就没打出多少水。再加上这几年大旱,水位下降,就连隔壁邻居吃水都很紧张,更何况浴池需要大量的用水。我就对二儿子说:既然咱们选择了这地方,就一切都交给师父吧,什么也别担心了。打井的当天,我给师父敬香,一切师父由说的算。结果井打到三十米的时候就出水了(三十米以上都是石头),越往下打水源越旺。人们都非常惊喜,就连钻井队的人都服气了,真没想到,这地方还有这么旺的水源。

浴池装修完之后,二儿子没有象现在的世俗风气一样,不论干什么,先要办席收礼,而是选了一个日子直接开业。开业之后,生意是越做越好。仅一年多的时间,收入就已经非常可观。看到来往络绎不绝的人群,让周围的人羡慕的不得了,都说没想到这个地方生意还这么好!因为我们这是乡下,人群有限,可没想到远道而来的人们也不少。我们知道,这都是保护大法资料而得了福报了。

想到中共邪党疯狂迫害法轮功的那些年,警察动不动就去我家骚扰,害得家人整日为我提心吊胆,大法书也不敢放在家里。二儿子知道大法好,很支持我炼功。于是二儿子就把大法资料拿到他家保护起来。因为我学法前,浑身是病,得法后这些病都好了,一身轻松。邪恶最疯狂的时候,二儿子不敢把打印机放在家里,怕被警察搜去,就放在车上,随车携带。没想到二儿子的善举不仅给自己带来了福报还惠及了家人。

年前的一天晚上,都已熟睡的一家人,睡梦中听到狗叫声,二儿子迷迷糊糊的就起来了。看见自家的狗趴在地上直哼哼,就把狗抱起来,打开房门放到外面。这时才知道,要不是狗叫,一家人全都煤气中毒了。因为锅炉房和里屋紧挨着,要想到外面去,得先经过锅炉房。
那天,把锅炉放入面煤压上,一家人就去睡觉了。结果锅炉没压住,倒出很多煤烟,狗就放在锅炉房里,狗闯进里屋的时候已经中毒了。等全家都清醒过来后,真的感觉后怕。我对二儿子说:要不是有师父保护,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呀!他深信不疑。我又说:既然知道大法好,那你也学吧?二儿子说:妈,你放心,我现在是没时间,要是有时间我一定学。二儿子占据优越的地理位置(因浴池前面有一块停车场),去我家的同修有时会很多,他们就把车停在浴池的前面。二儿子说:就把车停这,我这是公共场所,谁也不会起疑心的,不论多晚都行。

二儿子保护大法资料、保护大法弟子不仅给自己带来了福报,而且还救了一家人的命啊!奉劝那些还被谎言迷惑的世人,不要再听信邪党的谎言,仇视大法。这些不争的事实足以让人们看清真相,为自己选择美好的未来吧。善恶到头终有报,善待大法一念,天赐幸福平安!

2017年6月3日星期六

吉林监狱警察王元春的犯罪事实

酷刑演示:铁椅子

酷刑演示:毒打

酷刑演示:浇凉水

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6/3/吉林监狱警察王元春的犯罪事实-349087.html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六月三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报道)吉林监狱所谓“教育中队”狱警王元春多年来采用减刑、加分等手段诱惑、怂恿犯人迫害法轮功学员,王元春还声称自己是吉林监狱洗脑转化专家,领导都得听他的,他说怎么干就怎么干。法轮功学员史文卓,坚定信仰真、善、忍,被非法判刑两次,在吉林监狱“教育中队”遭受种种惨无人道的折磨,仅遭受严管和押小号就有9次、加起来共有一年时间,遭受酷刑多次,其它迫害难以计数。

史文卓于2016年5月29日出狱。他说:“回首这十三年的狱中经历,监狱中所见、所闻以及心灵感受,历历在目、触目惊心、催人泪下、惨不忍睹……不堪回首、又挥之不去、难以忘怀。面对一桩桩、一件件野蛮的、无理的、残酷的或突如其来的或惊心动魄的或漫长又无助的无休止的摧残与煎熬、歧视、侮辱、打骂、体罚虐待和酷刑折磨对人类和人性的尊严与伦理的践踏与侮辱,对道德和法律的践踏与蔑视,对个体生命、家庭以及整个社会的伤害和败坏使我不得不鼓起勇气仗义执言……”

史文卓说:“我自己受到迫害的同时,谁又能想到:迫害我的人才是真正受到了迫害呢?他们的下场和结局更是可悲可叹!起码他们中的相当一部分人是有向善的机会和向善的可能的,如果遇到好的环境和好人是可以改邪归正、弃恶从善的。这不是所有善良人、正直的人、为社会负责的人所共同期望的吗?可是他们却被指使、利用,被威逼、利诱和蒙蔽、欺骗、煽动的情况下采用假恶丑、暴力手段荒唐可笑的去所谓‘转化’信仰‘真、善、忍’的人,过程中一定充满着谎言欺骗、诬陷、造假,谣言煽动、怂恿,还有蒙蔽、掩盖种种欺上瞒下手段,没有一样是真实的,更不敢接受调查、质问和推敲。”

下面是史文卓诉述他在吉林监狱所谓“教育中队”遭受狱警王元春迫害的经历:

第一次冤狱九死一生的诸多事情细节暂且不说。单说第二次在吉林监狱我本人及其他法轮功学员遭到王元春及其操控的犯人迫害的事实。

一、暴力“转化”,践踏法律与人的尊严,剥夺基本生存权

(一)用脚踢人、铁椅子酷刑、抹布塞嘴、关小号长达64天等

2013年6月13日,王元春带领十多个犯人,到入监队要把我带到教育中队(教育中队是由王元春主管的专门使用卑劣手段“转化”法轮功学员的中队,那里从早上5点起床,一直坐到晚上9点,仅中午休息一小时。这是王元春私自制定的规矩。),我说:“不去”。我不去的原因是他之前在4月28日说过,我去教育中队要专门收拾我。这时三四个犯人就连拽带拖地把我抬了出去。出了监舍大门王元春就开始用脚踢我,我问王元春你为什么踢我,王元春就让犯人用事先准备好的抹布使劲往我嘴里塞,塞了好几次致使我的上牙堂被犯人抠坏,以至于后来好几天喝玉米面糊涂粥都疼。因为我坚持不去教育中队,王元春让犯人把我抬进小号。和我一起不想去教育中队的还有刘景君,他和我一样被押进了小号,一进小号我俩都被上了铁椅子折磨。

2013年8月5日,王元春到小号提审我,跟我说让我去教育中队,因为在关押小号期间我心脏、血压都出现了问题,整天头晕目眩,因此我跟王元春说:“我可以去教育中队,但是你不准暴力转化我”。王元春也保证了不打人,并且说教育中队的那些看管法轮功的犯人(犯人包夹)都是他自己培训的。王元春为了让我在小号再遭几天罪,过了11天直到8月16日,我才被警察孙玉文、徐博阳及犯人康建国从小号架出来。到此时为止我已被关小号长达64天,被架出来的时候头晕目眩,脚一点劲都没有了站都站不住。

(二)操控犯人毒打

2013年8月17日,王元春教唆犯人包夹说只要法轮功学员不服从他们的管理就可以打。因为我们不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从进教育中队开始就几乎被剥夺了所有应享有的权利。每天被刑事犯包夹看着,不许我们说话,即使包夹犯人侮辱我们也不敢反驳,一旦反驳就会被扣上不服从管理的帽子;不准随便上厕所,甚至连大小便都得按规定的时间上;从早到晚都得在床上坐着,即使吃饭也不允许下地,每天长时间这么坐着致使我腰部和腿部都落下了毛病。犯人包夹时刻在监视看管着我们,甚至连开自己的箱子拿水杯喝水都得经过他们同意,还不许我们自己去超市买东西、打亲情电话、定营养餐等等,诸如上面的情况还有很多在此就不一一说明了,这些都是王元春针对不转化、坚定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定的不合理的规定。

2013年9月9日王元春来监舍跟我们说他看了海外媒体在9月8日刊登的文章,文章上说“从老残监区调到教育中队的一些犯人包夹对刚从长春铁北监狱转到吉林监狱的法轮功学员采取穷凶极恶的手段进行迫害”,他恼羞成怒的对我们说:“文章全都是假的,你们在座的都有责任,海外媒体不是这么说么,那我就按海外媒体说的干!”

之后他以这件事为借口开始了对在教育中队不转化、坚定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首先他制造了犯人与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之间的矛盾。他逼迫犯人写如何的穷凶极恶的打人,但事实上这些犯人不知道如何写,打过人的也不敢把打人经历写出来。犯人被逼着写了4、5天后,9月13日王元春又来到监舍对我们说:“你们法轮功逼我,说我是恶警、犯人是人渣,这就是逼我们出手啊!不行就得真打了。”说完王元春就走了,他走后犯人宫宪新、黄振洲说:“就怨你们法轮功学员,你们要是转化了我们能有这些事儿么,你们再写不出来就真动手打你们了这时我便说:“和我们有什么关系?”这时包夹犯人康建国就说:“你要再说话我们就揍你。”说完上来就往我脸上打了好几拳头,我说:“你凭什么打人!”他蛮横的说就打你了,你愿意上哪儿告就上哪儿告去!我说我要见王元春,他说王干事没时间见你。之后让我把褥子卷起来,面壁而坐,就在这时我心脏病犯了,手脚抽搐不停,我管他们要药他们却不给。犯人康建国说:“没事,你死不了,死了我负责。”

午饭后刘正伟看我抽搐的确实很严重,才给了我4粒速效救心丸,但是不准我中午休息。这时候我浑身没劲,已经快要虚脱瘫痪到床上了。犯人还是逼我坐好,我身体实在支撑不住也坐不稳了,这时候闫克辉、崔青林、王洪伟分别在我后背重重的打了几下。过一会崔青林又再次的过来问我到底想咋的!这时候我虚弱的回答说:“我不想咋的,我想见王干事(王元春),谁给你们的权利随便打人。”随后便进来了一帮人在整整一下午的时间里对我进行了5次殴打,把我头往墙上使劲儿撞、用拳头打头、脸、肚子、腿;三个人按着我,四个人打我,崔青林则在旁边督战。打我的人有闫克辉、黄振洲、张志、康建国。

我遭受了一下午的毒打后瘫痪到床上已经坐不起来了,但是康建国仍然要求我坐着,并狂妄的说我要是死了他负责任,这时候我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奇怪的是我挨犯人的打,没有一个警察过来制止这种暴力行为,事实上我挨打的一幕幕全都在管教室的监控录像里,他们像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一样假装不知情,一连几天都没有进监舍,我想把此事反映给监狱领导,但是教育中队实行封闭管理任何领导我都见不到!

其实这件事情就是王元春设计好的,他挑拨犯人与坚定信仰的法轮功学员做对,让犯人打法轮功学员,所以把事情告诉王元春也无济于事,我想了想就这样忍了下来。

但意想不到的是过了10天,在2013年9月23日,王元春仍然以海外媒体曝其在教育中队的恶行为借口,让不转化、坚定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按照他的要求写材料证明海外媒体所曝光的事件是假的,因为我到教育中队还不满一个月,之前在教育中队发生过什么事情我一概不知,所以跟他们说我不知道事情的真伪,不写。王元春知道后和新调来的王立波队长、孙玉文警察到监舍,王元春威胁我说:“法轮功在网上给我造谣,你必须得给我澄清在网上给我改过来,必须写!”说完就给我两个嘴巴子,这时候上来三个犯人(许龙一、高文峰、方龙石)把我按在床上,孙玉文干事见我不说话就往我脸上泼了一杯水。王元春对犯人说:“你们必须让他写!”眼见着三名犯人给了我几拳也没出声阻止便走了。

王元春走后,这三个犯人看我身体状态实在不佳,便说:“史文卓你也别给我们找麻烦,这是王干事让你写的,我们也不想难为你,但是你要是不写的话遭罪的就是你自己了,今天咱们在本监舍打你几拳,如果外舍来就不仅仅是几拳头的问题了,你得遭大罪啊。”我听见后很是绝望,教育中队怎么会这样毫无人性的逼迫我,分明是一个黑势力王国,犯人包夹就是王元春的打手,如果不按要求做必然会遭到毒打虐待,万般无奈下我只好按要求写材料。此事件还远远没有结束。

2013年11月8日,王元春又来到监舍挑衅的问:“史文卓,海外媒体到底什么时候给我澄清?”我回答说:“打酒得管提瓶子的要钱,又不是我上的网……”王元春听见我这样回答看了我一眼一边说着一边往外走:“是不是搬到大号,人多了有人敢往起蹦了。”话音刚落,犯人尹昌海便朝我走过来,上来就给我眼睛两拳头,以至于眼眉下方哗哗流血。他说:“你敢跟王干事这么说话,就是找事啊。”之后又来了一帮犯人(许龙一、金龙海、冯剑)对我进行殴打,他们用拳头打我头、脸、腿,掐我脖子让我呼吸不顺。就这样殴打我十几分钟,致使我的左眼青紫并且肿起来了,脸上也是一块青一块紫的,浑身都是青紫色的。

当天晚上,王元春为了报复我,他让没有转化的法轮功学员18人不许睡觉,静坐到后半夜1点。就这样我在教育中队遭到了第三次殴打,我无处伸冤,真不知道以后该如何是好……

就在我绝望求助无门的时候,我的家人在2013年11月13日来接见我,我妻子和我姐看到我眼睛青紫的肿起来了,脸上还有明显的伤痕便问我怎么回事?我在接见的时候也不敢说遭人殴打了,没有作声回答,家人看到我为难且害怕的神情便知道我挨打了。11月14日我家人来到吉林监狱想找监狱领导讨个说法,王元春接到了门卫的电话知道我家人来了,便把我叫到他办公室假装问我的伤是怎么弄的,我说是被尹昌海打的,但是王元春却说你的伤不是眼镜刮伤的么;我说不是就是被尹打的,然后他把尹叫过来问他是不是打我了,尹承认了;王元春在这时候却说:“史文卓眼睛上的伤不是眼镜刮的么?”这时候尹便懂了了王元春的意思不做声了。王元春又说你俩是因为个人恩怨才打史文卓的,这时我说:“我才和他认识三天,怎么会有个人恩怨。”我坚决不同意王元春将我挨打的事实说成是因为和犯人的私人恩怨。
王元春为了掩盖他让犯人打我的事实,王元春见我的态度很坚决始终不同意,便威胁我说:“史文卓你给我找麻烦,我也不让你们好受”,之后让犯人把我带回监舍。他出去见我的家人。

我回到监舍后,王元春的心腹崔青林(犯人中的管事人)在听完王元春的吩咐后也回到监舍,他对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说:“你们听着,今晚让你们坐到后半夜1点,这是因为史文卓,你们别怨别人”,之后就找我的茬,然后一帮犯人就上来对我再一次的进行毒打。他们把我从床上拽到地上,用脚踩着我的头,有的犯人还用脚使劲踢我,他们用膝盖顶住我的后腰,把我的肩膀使劲儿向后掰使我疼痛难忍,我虚弱的说:“你们有什么权利这样对我”,这时他们便用抹布塞住我的嘴,让我喘不过气来。我遭到这样非人待遇的毒打致使我的心脏病又再次复发,我管崔青林要药,可是他却说:“你死不了,不给你。”他们就这样十多分钟不间断的折磨我,可是我在监狱门外的家人却不知道我正在监狱内遭到如此惨烈的毒打……王元春出去跟我家人说,我在接见日的伤是因为和犯人的私人恩怨才留下的,他企图用谎言来掩盖他在教育中队逼迫我让犯人毒打我的事实。殴打我的犯人有(崔青林、康建国、李京峰、张向龙、金龙海、冯剑、王洪伟)

下午,王元春又来到监舍,见我被打成这样也没问原因,张狂的对我说:“史文卓现在你家人走了,你能把我怎么样?你家还来找我……”我刚要说话,可是王元春却跟我说:“闭嘴,你是话唠啊!”紧接着就给我一个嘴巴子。随后犯人石镇祥、宫宪新、冯剑、王宏伟等一帮王元春的打手又上来开始打我嘴巴子,踹我……

我经过上午的毒打后已经再无体力承受他们的殴打了,身心俱疲。王元春就站在那眼睁睁的看着犯人打我也没有制止。这时我说:“王干事你就看着他们打我你也不制止,你是支持他们这么打我?”见我这样说,他才对犯人说别打了就走了。他走后打我的犯人开始用污言秽语辱骂我。因为我一天遭受了两次毒打,身体状态极度不好,实在是没有体力静坐到后半夜一点,晚上点号时我就向狱政科值班的警察求救。在我呼喊救命的时候,跟我同监舍的许龙一、方龙石就跑过来堵住我的嘴制止我呼救,值班警察听见后见他们这样围攻我,问:“你们在干什么”,一大帮犯人却说我是精神病,值班警察让他们把我放开,让我从床上下来,把我送进小号将我隔离了。我在去小号的路上向警察简单的诉说了我这一天的经历。值班警察知道后向监狱领导反映了情况,而后当晚没有让不转化的学员静坐到后半夜1点,坐到十点就休息了。

第二天,11月15日王元春到小号提审我,让我回教育中队并保证回去后不再让人打我。上午九点多我就和王回到了教育中队,下午王元春又进监舍说省监狱管理局来人了。领导们经过上述描述你们可以看出,这一幕幕都是王元春自编自导的闹剧,他一面逼迫我隐瞒家人他让犯人殴打我、恐吓我的事实,我如果不服从仍旧让犯人殴打我;一面又欺骗我的家人,完全视监狱制度、国家法律于不顾,违反了一个狱警人员应有的职业操守和做人的基本道德。

王元春进监舍还说过这样的话:“犯人曾经给我出过这样的办法,找一个人去隔壁谈话(没搬家之前在后楼)然后一个人往墙上踢、踹,在犯人包夹在打饭时就骗老残监区的犯人说法轮功在被找谈话的时候被打了,在隔壁听见了打人声音。这样老残监区的犯人回去就会把消息告诉监区内的法轮功学员,过几天海外媒体就会登出此类消息。可是我没按他们说的做。”听他这样说,王元春他真是不打自招。

(三)王元春找借口体罚虐待法轮功学员

2013年10月13日—2013年11月14日期间,因为海外媒体曝光了王元春在吉林监狱体罚法轮功学员的事实,他看到后抵赖不承认,进而又加重了对法轮功学员的体罚和精神折磨。他要求教育中队的法轮功学员说海外网站曝光的事实是假的,并且在吉林监狱并没有发生过迫害,要他们在家属接见时跟家属说更改网站上曝光出的消息。王元春一边说海外报道不实,一边以海外曝光吉林监狱让法轮功学员连坐20个小时为借口,连续加重对法轮功学员的体罚虐待。(王元春在2004年至2005年期间就曾找法轮功学员谈话到后半夜1点、2点,当时被找谈话的人有:吕岩、杨柏林、田如凯)在2013年的10月13日、14日、17日、18日、23日、24日、25日、26日、11月8日共九天让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静坐到后半夜一点才睡觉,早上五点起床。11月14日因为我报告狱政科值班警察所以那天坐到10点就睡觉了。

(四)犯人殴打

2014年6月27日,我在水房洗脸,犯人李京峰因我与法轮功学员刘景军说话为由,上来就打我一巴掌,并且用脚踢我。

2014年7月9日,犯人闫克辉、李京峰、石振祥、崔青林等人以写弟子规感悟为由刁难我。闫克辉掐我脖子、崔青林拽我衣服领子,他们扬言要把我押进小号,把我拽进管教室,王楠队长在听过叙述完事情经过后给我主持了公道,才作罢。

2015年1月12日,犯人李京峰以我上厕所与法轮功学员王洪方说话为由又再次的殴打了我。

2015年3月24日,早晨上厕所回来后,李京峰谩骂法轮功创始人,我对他说你别骂我师父。
这时候李京峰、刘正伟边用抹布堵住我的嘴,并把我按在床上,用拳头暴打我。

2015年5月22日,我半夜11多的时候上厕所,犯人冯剑骂我说:“以后别赶我值班的时候上厕所,我不是领你上厕所的。”(王元春规定不允许法轮功学员自己上厕所,必须由包夹犯人领着。)第二天早上,我向寝室长犯人李京峰说明昨晚的情况,这时冯剑便用抹布来堵我的嘴。我因害怕不敢继续说话,后犯心脏病,向他们要药,他们也不给。

2015年7月24日,犯人包夹刘正伟早上让我和他一起到水房洗抹布,这时包夹犯人王洪波问我话,我回答了;回来后刘正伟说我与其它寝室的犯人说话了,并说我不敢打你,可是小妖(外号,本人名王殿东)他负1000多分,他不要分,他打你我可管不了。这时犯人王殿东因为我坐床时用纸叠纸牙签为由说我搞小动作、不老实,我就回了一句没有,便开始对我拳打脚踢,足足暴打我5次,我被打的睡觉不敢翻身,坐着、躺着、翻身时候浑身都疼。我要求见狱警、队长一级一级反映,后来狱警来了,说了句不管就走了。后来王楠队长把我叫到办公室,听我叙述完情况后说,你再找找王科长(王元春)因为教育中队他是一把手,我得听他的。而我知道找王元春是没有用的,他是不会处理的,等我家人来接见的时候和家人讲了,让家人去找监狱领导,结果还是王元春、王楠接待的我家人,而犯人还是没有得到处理。如此严重恶劣的犯人打人的事件就这么不了了之了。

(五)使用卑鄙下流的手段侮辱法轮功学员

2013年9月23日-11月15日期间,王元春曾多次以海外媒体登假消息为借口迫害法轮功学员。他说:“什么电棍插肛门,有此事么?”所以他说他听明慧网的,就让在教育中队的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脱了裤子由包夹犯人在监督,让法轮功学员自己试插,插不进去就让每个人夹着电棍半小时或者一小时。两手拄着床、弯着腰站在地上,连内裤都不让穿就这样夹着电棍,直到搬到前楼才让把线裤穿上夹着电棍。

2013年11月15日我家人到省监狱管理局反映我被殴打一事之后王元春才把三把电棍收回,不再让我们插电棍。

二、王元春严重侵犯其他法轮功学员违纪违法犯罪事实

(一)违法利用犯人管犯人并纵容指使包夹犯人、铺长(寝室长)、号长等侮辱谩骂、体罚虐待、殴打法轮功学员

2014年3月至10月,法轮功学员李洪玉、李继峰多次被犯人闫克辉等刁难,说二人在背经文并多次打二人嘴巴子。

2014年3月21日至4月8日,王元春以海外网站曝光吉林监狱把法轮功学员纪辉迫害得瘦成皮包骨为借口,加重对其体罚虐待,让纪辉早上五点起床,一直到凌晨一点才允许其睡觉(其中一天到晚上10点、一天晚上11点、两天晚上12点)。期间,还给纪辉喝过盐水,后因其拉肚子才停止。王元春说海外网站上报导的事情吉林监狱都没有这样做过,既然海外网站上这样写那就按上面的执行。

2014年12月18日,法轮功学员王洪方、赵永才被送到吉林监狱,犯人李京峰让他们背38号令,他二人不背,犯人李京峰、刘正伟让纪辉给王洪方、赵永才证明海外网站曝光他在吉林监狱被迫害得骨瘦如柴的事情是假的,纪辉没说话。犯人李京峰、刘正伟、尹昌海、石振祥就用拳头打他、用脚踹他并且给了他好多嘴巴子,最后纪辉被打得没有办法只好说是。

2014年4月15日,法轮功学员李伟被送到吉林监狱,王元春就唆使犯人虐待侮辱李伟,李伟当时因为身体极度虚弱不能站立,就没说话。王元春指使犯人闫克辉(外号大象)以洗澡为名,伙同犯人崔青林、张向龙、宫宪新、曹立中等人将李伟抬到厕所地上,用水管子往李伟身上浇凉水,在凉水的刺激下李伟一下子坐起来,随后几个犯人给李伟穿上裤头抬到寝室地上,约一个小时后又将其抬到光板铺上冻了一宿。期间,闫克辉等人曾多次狠狠的用胳膊肘打李伟。第二天家属会见时为了不让李伟的家人知道李伟被虐待的事实,接见前李伟被王元春及多名犯人威胁不许跟家人说自己被凉水冲、挨冻、挨打的事实。

2014年5月15日早,犯人包夹王洪伟刷完碗回来分碗时,王宏伟说王金波(法轮功学员)用碗摔他了,这时候犯人包夹闫克辉(东铺寝室长)过来连审带骂的问王金波你摔什么?想咋的?紧接着便打了王金波几个嘴巴子,王金波平时就总挨犯人包夹的殴打辱骂,导致他精神都不正常了。

后来犯人崔青林过来又问王金波你想咋的,又打了王金波几个嘴巴子,之后闫克辉便开始辱骂法轮功及学员,骂王金波孙悟空是你爹等不堪入耳的话,让王金波把双手举到头前约一个小时对他进行体罚。包夹犯人喊洗漱上厕所,闫克辉不让王金波去,王金波也不敢反抗。崔青林、闫克辉看王金波有些不正常,所以把狱警找进监舍,狱警近来看看就走了并没有难为王金波。闫克辉、跟狱警孙玉文、徐博阳说王有些精神不正常,上午九点多狱警让犯人带着王金波去医院检查,但检查结果说他并没有精神病。回来后在管教室干部与王金波谈话时闻到了臭味,后来知道王金波大便失禁了,干部让犯人闫克辉带着王金波去厕所冲洗换衣服。
回来后犯人说王金波他是装精神病,因此犯人崔青林、闫克辉、王洪伟、宫宪新继续殴打折磨他。最后在犯人打他的时候王金波神志不清的说是犯人们在和他摔跤。后来王元春进监舍王金波被折磨得神志不清的说要和王元春摔跤,这时候王元春和犯人们总算找到了借口,说法轮功学员欺负他们挑战他们的底线,王元春踹了王金波几脚,又打了几个嘴巴子就走了,而后又把王金波押进了小号。

还有一次,2015年11月一天晚上(星期四),李京峰(寝室长)说明天早上洗衣服让第二天早上起床时把衣服换了,因为王金波被折磨傻了,所以第二天早上王就忘了。李京峰这回虽然没打但还是骂了他,让他回监舍把他所有的衣服都洗了(包括棉袄棉裤)。之后王金波在冬天里只穿着线衣线裤在监舍里坐了3天。可见王金波已被他们折磨傻了而他们说他只是装病。

2014年4月份,王金波家属来接见,王元春却说王金波在入监时没有登记他妻子,所以不让他妻子接见。后来王金波妻子拿着登记证明来了,王元春却让其妻子到当地派出所开证明是否修炼法轮功,仍然没让他妻子接见。回到监舍王元春找来原来犯人证明王金波入监时没有登记其妻子,并说王金波是有责任的,得惩罚他;问他是喝盐水还是坐到半夜一点(中午不让他休息),因王金波精神已经出了问题,他并没有任何反抗说坐到半夜一点。王元春对他说这是你自己选的,不怨我们。于是王金波一连坐了3天到下半夜一点。

自从王金波来到教育中队,王元春就唆使犯人折磨、虐待、殴打他,甚至他还亲自上手殴打王金波,最后使王金波被折磨的精神不正常,如果不是成立十五监区,王金波在教育中队还不知道会被折磨成什么样子。十五监区的刘显章队长、于家栋队长是按规章制度办事的,也没有唆使犯人、暗示犯人殴打、谩骂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这才使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不再被打、骂,即使有也是在两个队长不知情的情况下。

5月14日打王金波的犯人有:崔青林、闫克辉、曹立忠、王洪伟、宫宪新。曾经打过王金波的人有:崔青林、闫克辉、曹立忠、王洪伟、宫宪新、李京峰、刘正伟、冯剑、李忠秋、张志、柴元春、黄振洲。

2014年8月2日,65岁的法轮功学员高世林犯了心脏病要求上医院,当时王元春值班,犯人崔青林用毛巾将高世林一顿抽脸。

2014年12月18日,法轮功学员王洪芳、赵永才被送到吉林监狱,李京峰让他们背38号令,他二人不背。犯人李京峰、刘正伟、尹昌海、石振祥等人对二人大打出手:打嘴巴子,打麻筋(打腿)、用脚踢,把王洪芳打得一瘸一拐的。

2014年12月20日,犯人冯剑以法轮功学员王洪芳上厕所穿鞋慢为由,将王洪芳一顿毒打(打嘴巴子拳打脚踢),冯剑说王洪芳拿他说的话不当回事。

2015年1月1日,法轮功学员李军在晚上铺褥子时被犯人冯剑一顿毒打(打嘴巴子拳打脚踢)。

2015年1月12日,犯人冯剑又以王洪芳穿鞋为由将王洪芳一顿毒打(打嘴巴子拳打脚踢)。

2015年犯人李京峰以法轮功学员曹维波把剩饭倒在脸盆屋里有味为由把曹维波一顿毒打(打嘴巴子拳打脚踢)。曹维波倒剩饭是因为王元春规定法轮功学员不准下地刷碗、打饭只能在床上坐着,一切事情全由包夹犯人做,犯人不给曹倒剩饭菜,曹自己倒,结果遭到犯人毒打。此前,在2013年11月18日发冬装时,犯人冯剑以法轮功学员曹维波拔隔板钉为由把曹一顿毒打(打嘴巴子拳打脚踢)。2014年10月8日下午1点上厕所时,犯人冯剑问曹维波上厕所为什么戴眼镜,曹没回答,因此被犯人冯剑一顿毒打(打嘴巴子拳打脚踢)。

(二)迫害法轮功学员吴怀宏的事实

2014年3月31日,王元春进到监舍又开始用带有煽动及唆使犯人的语气对法轮功学员说:“该救的都转化了,不转化的就是打击对象。孩子不听话,该打也可以打。”王元春不止一次当着犯人的面讲这句话,又把犯人包夹李京峰(王元春任命的西铺寝室长,打过很多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叫到跟前,指着犯人包夹闫克辉(此人是王元春任命的东铺寝室长,很早就到教育中队来了,并且很是理解王元春的各种用意)说:“大象(指闫克辉)是受过训练的,你没有受过训练,和大象多学学怎么包夹”。

吉林省辽源市东风县的62岁法轮功学员吴怀宏2014年4月2日从北京转到吉林监狱,自他走出了入监队,王元春就让两个犯人把他胳膊背过去,上手拽着吴怀宏脖领子。吴当时说:“你们不能这样对我”,犯人崔青林、宫宪新马上就打他几个大嘴巴子,并威胁他:“老实些,知不知道这是啥地方。”

吴怀宏被分到李京峰所当铺长的西铺,李让吴坐好,并让其背38号令。第二天(4月3日),吴报告说要求见干部反映这种管理的不合理,并且说自己没有罪不背38号令。这时犯人李京峰、冯剑、崔青林、尹昌海等人上来打吴嘴巴子,将其按在床用拳头打他的胸部、腿、脚;他们边打边说:“你想见干部就见呀”、“背不背38号”被打后,吴上厕所都是一瘸一拐的。
2014年4月5日早上,吴怀宏报告犯人崔青林说:“我不背了,要见干部。”这回除了上次四人,又上来一帮犯人有闫克辉、王宏伟、宫宪新、曹立忠。犯人头子崔青林让犯人用包着红塑料布的塑料管子狠狠的抽打吴的腿部;冯剑用脚踹吴,其他人用拳头打吴头部、胸部、腿部;后来崔青林又让人拿一大号板鞋打吴腿部,场面十分惨烈,气氛也十分嚣张。

为什么“教育中队”的犯人敢如此无视监狱纪律于不顾,正如犯人李京峰、冯剑、尹昌海经常讲的:“打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没事,王干事(王元春)不会处理的”,但是打转化的法轮功学员王干事可管,最后吴被打的十分严重。这天正值清明节放假,警察孙玉文值班,犯人崔青林去了趟值班室回来后就不打吴了,一定是孙不让打了。崔青林回来说:“等8号上班让王元春解决”,崔对吴说:“你不背就先坐着吧,等王干事上班再说。”7号王元春值班,王把吴怀宏叫到走廊,让吴看走廊贴着的白纸,抹黑明慧网,吴说他不知道,王元春立即就打了吴几个嘴巴子。王元春出去后一帮犯人来打吴。晚上王元春又把吴怀宏叫到三楼办公室,吴回来后与其他法轮功学员一样坐着。8号早上王元春进监舍骂吴,又说了诬陷法轮功的话,并且打了吴几个嘴巴子说他不服从管理让他写下来。实际上吴不是不服从管理,他只是向王元春说不应该这样管理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正常的日常管理他照样遵守,只是他不背38号令,他无罪。吴照着王说的写下来了,接着就被王关进了小号。在小号,吴被上了铁椅子折磨。

(三)曹维波多次被犯人殴打、虐待的部分事实

2013年10期间曹维波被犯人高文峰刁难,高打了曹几个嘴巴子,又踹了几脚。2013年11月18日包夹犯人刁难曹说他拔隔板钉子要自杀,打曹嘴巴子并用脚踢踹他。

2014年正月初五,包夹犯人以曹说话为由打了曹两个嘴巴子。2014年1月16日冯剑说曹私自给石国红茶叶为由,把曹、石叫到水房打了他们嘴巴子。

曹因为晚上要上厕所,冯剑值班不让。2014年4月3日早上洗漱时,曹在水房捡了一个饮料瓶准备晚上用。4月3日晚上九点睡觉时冯剑发现曹有个饮料瓶在铺旁边,冯剑让曹拿出来,曹说上厕所小便用。后来犯人包夹崔青林、李京峰、闫克辉、给曹维波一顿拳打脚踢又扇嘴巴子。我抬头看看,犯人闫克辉骂我让我把脸转过去,崔青林、闫克辉扬言说怎么往起蹦就打倒。

2014年5月,曹因晚上上厕所回来后喝水没和包夹犯人打招呼遭到冉化波打嘴巴子。

2014年7月曹因写的证实材料(王元春强迫不转化法轮功学员写以前学员不知道又不认识学员的事,说明慧网登的是假消息)李京峰看后不满意,上来就给曹一顿拳打脚踢约5、6分钟。

2014年10月8日,曹因为戴老花镜上厕所遭犯人冯剑扇嘴巴子,包夹犯人冉化波按着曹的腿冯剑用拳头打曹的腿。

2015年1月17、18日曹维波、高世林分别遭包夹犯人石振祥几个嘴巴子。2015年4月3日,曹因点号报数没听清楚报错号,遭冯剑、李京辉一顿拳头、嘴巴子。曹现在67岁,耳背。2015年4月曹因到剩饭菜一事儿,遭李京峰刁难,给其一顿揍。

(四)刘玉和等遭受的迫害

2014年4月21日,犯人包夹石振祥刁难刘玉和说住院期间与他人说话,因此刘没好就让他出院了;回到监舍后,石振祥劈头盖脸就给刘一顿暴揍。刘当时的身体已经虚弱,腰部流着脓,走路一步一步的挪。后来王元春进号,刘向王元春报告说石镇祥打他一事,王元春说我可不管你们这官司,然后就扬长而去。

前几天,有一位关押在吉林监狱坚信真、善、忍的法轮功修炼者的妻子(李伟的妻子)来找我,她说:“前几天他接见时,问了一下李伟,他还在每天面墙而坐”,她找了一下监狱,后来接待他的是十五监区领导,而后她又再找监狱其他领导反映这一情况。2016年6月29日,她接见李伟时李伟说:“王元春因家属找监狱反映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面墙而坐,那他就不让他们面墙而坐了,改成全体趴着。”李伟怕王元春再次报复连累其他法轮功学员,所以不让妻子再找监狱了。所以她来到我这问一下以前监狱里面的情况。

王元春一边搞迫害,一边刁难法轮功学员、攻击明慧网曝光他的罪行。我曾经就在家人来接见我的时候把王元春刁难我的经历告诉家人,而后王元春回去后就打击报复我,并且还亲自动手,用语言煽动包夹犯人最后直接指使犯人殴打。

2015年3月17日,王元春进号让犯人别着法轮功学员杨洪彪、赵永才的胳膊,抓着他们的领子,押他们到各号说明慧网登的“杨洪彪谈话坐小板凳”等是如何撒谎的,杨起先被找谈话的时候坐小板凳脚是放在地上的,后来因其坚定信仰,王元春让他坐小板凳的时候把腿盘上,就这样杨每天从早上5点到晚上九点盘腿坐小板凳长达二十多天。王元春还说明慧网上登赵永才脸色苍白,身体呈佝偻状。因此王就让赵永才从早上五点到晚上九点盘着腿头趴在床上7天。

2015年9月1日十五监区成立,10月中旬王元春进监舍说把于队长逼、没办法了才让我们晚上睡觉把胳膊露在外面。其实这些都是王元春整的事。

我要说的细节还很多,我自2013年6月13日到2016年5月29日出监共挨过王元春四次嘴巴子,犯人群殴次数如下:2013年9月13日,被5-6人毒打五次;2013年9月23日被殴打2次;2013年11月8日被4人打两次;2013年11月13日,王元春直接在场打一次,上午王元春又再一次指示犯人殴打我一次;2014年7月9日一次,闫克辉掐我脖子致使我上不来气;2015年1月12日李京峰打头部;2015年3月22日李京峰、刘正伟、尹昌海打我3次;2015年5月22日冯剑、尹昌海打我;2015年7月24日犯人王启东刚从老残区调到教育中队,为了在王元春面前表示,打了我三次,致使我晚上睡觉都不能翻身。

再有2016年2月14日(正月初一),晚上10点半左右,王元春在值班室打电话到监舍,让包夹把我们几个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都拉醒,半个小时拉一次,说外边的法轮功学员给他打电话说一些贪官因迫害法轮功遭报了,影响他休息了,因此就不让你们睡觉。

王元春所谓的“转化成绩”是违反监狱、法律的规定,对不转化人辱骂、殴打、体罚、虐待、威胁恐吓逼迫其转化,王元春的所作所为,不仅侵犯了法轮功学员的公民权利,而且违反了宪法与诸多法律法规。王元春一贯粗鲁、野蛮的所谓“执法”行为不仅构成违法犯罪,而且也严重的损害了司法队伍的形象,同时严重破坏了吉林监狱的对外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