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铁岭公民联名举报江泽民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七日】
山东莱州市又有1904人签名控告江泽民
辽宁省铁岭市891人联名举报江泽民(图)
一位离休的政府官员一边签字一边严肃的说:“是该起诉控告江泽民,他尽干坏事了!”
一家夫妇正帮助给独生女儿看男朋友,高兴的说:“江泽民太坏,迫害法轮功好人就该告他,我们签名。”夫妻俩和宝贝女儿都高兴的签了名。
大家发自心里的话:“江泽民出卖国土,丧权辱国,应该将其绳之以法”,“江泽民腐败治国,淫乱治国,快点抓他才好”, “天安门自焚是骗局,我们知道了真相”,“抓修炼真善忍的人一定是坏人!”
江泽民对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迫害政策,搞得法轮功学员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同时也败坏了社会道德与本来就不健全的法制。
重庆604人举报江泽民
法轮大法在重庆洪传了二十多年,修炼者普遍身心受益,许多绝症患者得到了康复,使修炼者人心向善、道德提高,家属也跟着受益,更能促使社会稳定、和谐。
通过大法弟子长期的讲真相,世人看清了江泽民的罪行和中共的邪恶本质,积极签名举报江泽民,希望早日将这个邪恶之徒江泽民绳之以法,结束对法轮功的迫害,回归传统。
在这场针对安善良民的迫害中,江泽民犯有如下罪状:
一、违反宪法。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36条),言论自由(35条)人身自由(37条),住宅不受侵犯(39条)。宪法是根本大法,一切法律法规不得与宪法违背,违者无效。
二、违反刑法。江泽民犯有侮辱诽谤罪、非法拘禁罪、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刑讯逼供罪等刑法罪。
三、违反国际法。江泽民犯有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酷刑罪。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