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zhengjian.org/2016/11/17/155577.你们不是人民的法官!.html
【正见网2016年11月17日】
进入2016年以来,中共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决的案例越来越多,法院已经沦陷为枉法判决、肆意践踏宪法和法律的黑社会衙门。据明慧网最近报道, 二零一六年九至十月份明慧网报道的被中共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共258人,从二零一六年一月至十月,明慧网报道的被中共判刑迫害的法轮功学员累计961 人。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来自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被非法判刑人数最多的省份为:山东44人,辽宁36人,黑龙江20人。
下面我们看看法院是如何枉法判决、肆意践踏宪法和法律的:
案例1:法官听命政法委的命令。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法院于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赵丽亚、孙春花。律师为赵丽亚做了无罪辩护。九 月七日,叶县法院对赵丽亚非法判刑四年。律师问法官判刑依据是什么?法官表示自己做不了主,是政法委下的命令.在中国大陆对于法轮功案,政法委、610决 定判与不判,或者判多少年,这已经是个普遍现象,法院不能独立依法行使审判权,成为名副其实的傀儡。
案例2: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上午,吉林省敦化市法院在延吉龙景法院对榆树市法轮功学员邓丽娟进行了非法庭审。当邓丽娟问:“我的律师来了吗?” 审判员王翠玲谎称:“律师不给你辩护了。”之前为此事家属曾找法官理论,“我们花那么多钱请的律师,为何不允许辩护?”法官说:“这是610的决定,我们 也没办法。” 家属找到敦化市610的人,他们说“这是吉林省政法委610的决定,不允许北京律师介入。”
案例3:高密市610办公室勾结高密市法院,暗箱操作,非法判决,在不通知当事人家属的情况下,秘密开庭诬陷审判,当法轮功学员单既花、张秀花的家 属为其家人聘请律师之后,他们又以“已开过庭了”为由阻止律师介入,当家属质问高密市法院刑事庭副庭长宗明海“为什么不通知家属就偷着开庭”时,宗明海竟 然说“就是不叫你们知道”,如此公然藐视法律,侮辱当事人。
案例4:江西省宜春市法轮功学员余武平于二零一六年八月十日被宜春市袁州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开庭时没有通知家属。家属找法院,法院说余武平是成年人,不需要通知家属。
案例5: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法轮功学员赵淑女因诉江被非法判刑五年,被非法关押在淮南市。淮南市公安局不经任何司法程序就对赵淑女非法判刑和非法 关押,恶警还勒索赵淑女的儿子,声称要想让公安局放人,必须交十五万元赎金,否则就不放人,关五年。赵淑女的儿子目前已准备聘请律师。
案例6: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九日下午,吉林市丰满区法院,在没通知律师、也没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偷偷庭审二十八岁的女青年刘圣操,非法量刑五至七年。刘圣操在法庭抗议说:我有律师,所有的指证就是不属实。
整个庭审时间就三十分钟。结束后,刘圣操听到陪审人员私下议论说:“人家有律师,为什么不通知律师?”法官郭芮说:“是北京律师,不能通知”,满不在乎的践踏法律。
第二天(二十三日),北京律师到看守所会见刘圣操得知,刘圣操已被非法开庭。
期间丰满检察院撒谎,阻止律师阅卷、公安局做假证诬陷。
人民法院本应是为人民主持公道的审判机关,现在却已经沦陷为枉法判决、肆意践踏宪法和法律的黑社会衙门。看看这些在法庭上肆意而为、无法无天的人民法官,在他们身上还能看到为人民做主的影子吗?他们的所作所为与依法治国的要求简直就是背道而馳!
可是在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的十七年来,哪件诬判法轮功学员的冤案不是这样形成的?法轮功学员杨晓琴当庭质问:“你们不是人民的法官!”这句话 代表着所有法轮功学员的心声。是的,这样的法官怎配“人民”二字呢?他们是法官队伍中的“流氓”和败类,玷污了“人民法官”的神圣称号!要想真正实现依法 治国,把法院引入维护公平正义的司法轨道,就必须清除这些枉法判决、肆意践踏宪法和法律的司法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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