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新闻网2015年09月10日】
在中国大陆民众控告江泽民浪潮风起云涌之际,全球律师界专业人士汇入声援大潮。截止8月27日,逾16.6万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家属、正义人士以 及海外人士向中共最高检察院控告前中共党魁、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与此同时,“全球声援中国民众控告江泽民的刑事举报联署活动”获得来自台湾、香港等 亚洲六个国家逾35万民众的联署举报支持。
目前公开支持和声援大陆法轮功学员控告江泽民的全球律师包括:大陆知名律师王宇、李维达、郑恩宠、郭莲辉、范标文、葛永喜、东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 张赞宁;美国人权法律基金会执行主任泰瑞‧玛什(Terri Marsh)博士、美国知名律师马丁‧麦克马洪(Martin McMahon)、纽约人权律师叶宁、流亡美国的中国盲人维权律师陈光诚、美国哈佛法学院的访问学者、长期关注并身体力行维护法轮功学员基本人权的大陆著 名律师滕彪、现旅居美国的原大陆维权律师金光鸿;澳大利亚资深律师杜博乐先生(Robert Dubler SC)、越南社团澳洲新南威尔士州分部前主席、新南威尔士州最高法院律师阮先生(Than Nguyen);加拿大著名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David Matas)、加拿大诉江案律师Phillip J. L.Trotter、加拿大律师周易天(Joel Etienne)、现旅居加拿大的前中共高院法官谢卫东、现住加拿大的前沈阳市司法局局长韩广生、人权律师郭国汀;法国著名大律师威廉‧布赫冬 (William Bourdon)、新西兰著名人权律师托尼‧埃利斯(Tony Ellis)、西班牙律师卡洛斯‧伊格莱西亚斯( Carlos Iglesias)、乌克兰著名律师安娜‧玛里亚博士(Anna Maliar );台湾法轮功人权律师团发言人朱婉琪、 台湾大学法律系谢铭洋教授、台湾苗栗律师李震华等人士。
此外,还有一些有律师背景的国际政要表示支持,包括:美国国会议员、原德州法官特德‧坡(Ted Poe);加拿大国会议员、律师Brent Rathgeber;加拿大前亚太司司长、前国会议员大卫‧乔高(David Kilgour);加拿大政治家、律师约翰‧帕克(John Park)先生等。
本文内容包括:
1、控告江泽民大潮 前所未有
2、江泽民是迫害法轮功的元凶
3、迫害法轮功 违宪违法
4、活摘器官罪是江泽民和中共的死穴
5、审判江泽民是历史的必然
6、全人类都应该向中共司法机关举报控告元凶江泽民
7、控告江泽民浪潮在改变中国和整个地球
8、控告江泽民令中国回归从前的辉煌、雍容和尊严
9、参与告江大潮是律师的荣誉
10、历史赋予的机会 全世界任何人、任何团体、任何组织都可控告江泽民
11、建议给国际刑事法庭律师意见书
12、准备好世界性合作起诉江泽民
控告江泽民大潮 前所未有
中国掀起控告江泽民反迫害潮,大陆知名维权女律师王宇表示,这是中共执政以来首次大规模民告中共领导人的现象,推动大家了解真相的进程。如果律师介入,会更有帮助和影响力。
大陆维权律师李维达表示:“在中国大陆,历史上还没有谁被上万人控告过, 截止目前还没有过 ,只有江泽民。这是绝无仅有的一次控告,尤其江泽民还是中共前党魁,前国家领导人。按照目前的态势,这个控告的人数上还会大量的往上提升,现在是上万人, 以后会上十万人,上百万人,那时中共就崩溃了,对法轮功的迫害也就结束了。”
美国纽约人权律师叶宁说:“大陆法轮功学员对江泽民的控告即使不是绝后,也是空前的。上万人控告下台的国家领导人,这在世界上也是没有出现过的,就连智利的前独裁者皮诺切特也没有这么多人控告他。”
现住加拿大的前沈阳市司法局局长韩广生表示支持控告江泽民浪潮。韩广生表示,法轮功学员控告江泽民在中国大陆对法轮功学员发起迫害,有些状告人还收到了司法机关发来的接到起诉状的回执。“这是前所未有的现象。”
2015年5月1日,中共最高法院宣称实行“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立案登记制,副院长景汉朝称案件种类包括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刑事自诉案件,强制执行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
李维达律师说:“应该说,控告江泽民属于这个范畴。根据中共制定的、现行的刑事诉讼法和刑法,对于公民控告前国家领导人构成什么犯罪,检察部门就应 该立案, 因为中国大陆整个都是其犯罪行为地、犯罪结果地、犯罪实施地。中国各地各级检察院、每一个检察院,都有权力、都有义务、都有法律责任去受理这个刑事控告。 按照中共的规则,他们也应该回应,自己的规则他们应该遵守,所以说中共必须得正式面对。”
控告江泽民 充满希望
加拿大诉江案的律师Phillip J. L.Trotter先生说,控告人数每周迅猛增加,让他感到很震惊,也很鼓舞。这与十年前法轮功学员诉江被严重迫害的形势不同了。
“这是一个非常正面的发展趋势”,他认为这股诉江大潮会让更多人站出来控告江泽民,“更多人会受到鼓舞而站出来,一定的。”
澳大利亚资深律师杜博乐先生(Robert Dubler SC)日前表示:中国人民就是应该在自己的国家控告江泽民,任何人不可凌驾于法律之上。他说,“这(控江大潮)令我非常振奋,我觉得这是非常鼓舞人心的发展趋势。”他表示期待看到更多更好的发展势头。
杜博乐大律师对国际人权法和国际刑法有扎实的研究与丰富的经验,多次为国际人权案件无偿辩护。目前他正在撰写有关反人类罪的法律书籍。他曾先后在纽省高等法院和澳洲最高法院的“周永康案件”和“诉江案”中为法轮功学员担任出庭辩护律师。
对于五月一日中国全面实行“有案必立”的登记制度之后,广大受中共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展开控告江泽民的浪潮,加拿大著名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David Matas)称看到了许多“充满希望”(promising)的迹象。
他说:首先是允许老百姓投诉;迫害法轮功的罪犯周永康、薄熙来等人被绳之以法;又出现了民众控告江泽民的浪潮。
江泽民是迫害法轮功的元凶
麦塔斯说,江泽民犯罪的证据百分之百是确凿的,因为他当时是拥有最高权力的人。他说:“江泽民是元凶,他通过谋杀获得权力,并保持权力。他树立了许 多假想敌,法轮功是他最主要针对的,他通过迫害法轮功保持权力,通过设立的‘六一零(法外组织,专职迫害法轮功)’办公室——一个平行的权力系统,作为他 的权力基地。周永康和薄熙来都是他的追随者。”
麦塔斯说,找不到法轮功的任何过失,江泽民集团就选择了妖魔化法轮功,(试图)让人看起来他对法轮功的打压几乎没有什么错。他们的迫害无所不在,并运用如此多不同方式的手段在进行,极端残忍、凶恶、暴力。
麦塔斯建议,以迫害法轮功和强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最严重罪名,而不是以其它罪名将江诉诸法庭。司法公正其实还有教育与惩戒的意义。这将有助于形成(历史)记录,进而帮助停止迫害。
江泽民迫害法轮功 违宪违法
大陆知名维权女律师王宇谈到,在代理法轮功案子的时候所遇最大的问题就是作为政府和司法机关本身违宪。王宇律师在代理法轮功案中发现中共把江泽民的 话当法律依据上演这场镇压。“作为一个国家把一个领导人的讲话作为法律依据,完全可以看出没有法律可言了。因为他的讲话并不是法律,怎么能依据这个讲话定 为邪教,还要判刑?”
现旅居加拿大的前中共高院法官谢卫东认为,迫害法轮功显然违反了中国法律。
他说,中国宪法规定,宗教信仰是自由的。但中共不但不允许人们炼法轮功,而且长时间以来,为了使法轮功学员改变信仰,采用了极端的手段。“这违反宪法。从刑法上来说,也一定是违法的。”
2015 年7月11日,第一个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并因此遭迫害、被迫离开中国的知名人权律师郭国汀向中共高检寄出了控告江泽民的刑事诉状。
郭国汀认为,作为发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谋首犯——江泽民已触犯《刑法》第238条、第245条、第397条、第399条及第254条,构成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和报复陷害罪。
郭国汀认为,中共对法轮功群体的大规模、系统灭绝性迫害,人为制造了当代中国最大的人权灾难,实质已构成人类文明史上最为严重的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和反人类罪!
李维达律师表示,江泽民所犯的罪行,按照中共的法律就有几十种之多。如: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诽谤、破坏法律实施、剥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等,按照国际法就是酷刑罪、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等。
现居加拿大的前沈阳市司法局局长韩广生表示支持,他说,迫害法轮功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是践踏人权及信仰自由的反人类罪行。:“镇压法轮功,从本 质来说,是违背中共本身宪法的非法行为,是一次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没经过任何法律程序,践踏人权、迫害信仰自由的反人类罪行。”
“这是个专制的、集权的、残暴的、邪恶的政权。这政权的最高准则或目标,是其政权,而不是人权。”他说:“它永远不可能承认自己犯有反人类罪。只要中共还在掌权,它只要感觉到某些势力威胁到它的统治,就会残酷镇压,毫不留情。”
他说:“‘六四’和法轮功何时能平反,前提是中共垮台。”
台湾大学法律系谢铭洋教授认为,控告江泽民合理合法,具有法律依据。 他说,依中国宪法第35至37条明文规定:言论、宗教自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逮捕,而以行政命令镇压法轮功,台湾的两岸关系条例第75、77条及刑法第7、8条都可以提出诉讼。
活摘器官罪是江泽民和中共的死穴
美国华府知名律师马丁‧麦克马洪(Martin McMahon)支持控告江泽民,他曾于13年前在美国对中共前党魁江泽民为首的“中共政府”进行控告。
麦克马洪表示,活摘器官的罪恶是江泽民的死穴。“因为器官活摘的罪恶,这一次的诉江一定会引起全世界的关注。”麦克马洪认为器官活摘是人类最大的罪恶,任何人知道后都不会置之不理,因此应是此次诉江的重点。
“这次起诉江泽民时,关键是活摘器官的罪名,法轮功有详细、真实的被活摘者记录,而且加拿大两位名律师麦塔斯和乔高的活摘调查,为诉江提供了有力的第三方 证据,澳大利亚等国家,也因为活摘的存在更改了本国的器官移植法律。活摘是战争罪,会让全世界的目光聚焦,会引起世界性反响。”
纽约律师叶宁说:“江泽民和中共制度性的贩卖、活摘器官,甚至做起国际贸易,这种血淋淋的肮脏交易,古今中外没有先例,人神共愤。这样一种反人类的国际罪行太令人发指,已经严重到了人类不敢面对的地步,是酷刑的极端。”
“中共这个犯罪团伙的邪恶已经超出了人类的想像力,像ISIS这种反人类团伙也没有发展到为了盈利目的而活摘人体器官,没有卑鄙到它这种地步。”叶宁说。
叶宁律师告诉大纪元,普通犯罪是由受害者或受害者的直接关系人进行控告,而牵涉到国际公认的罪行时,不是受害当事人也可以控告,任何人包括社会团体 都可以控告。比如对中共贩卖活摘人体器官的罪行,任何个人以及任何团体,像器官组织、伦理道德协会、人权团体等非政府组织,都能成为控告或起诉的主体。因 为国际性法庭对这类罪种规定的惩治方式,不要求首先在本国法庭启用本地程序,而可以直接启动国际调查程序。
审判江泽民是历史的必然
原上海著名律师郑恩宠接受大纪元记者采访时表示,“历史已经到了2015年,这么多人起诉江泽民应该说是大势所趋,应该说是历史的必然。”他表示中国有很多律师和法律人正在进行诉江的准备,“中国好多的法学教授,他们也在法律层面上做诉江准备。”
大陆律师郭莲辉表示,江泽民祸害中华,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历史是不会放过他的。江泽民逃脱不了历史的惩罚!
郭莲辉不但支持目前掀起的“诉江行动”,同时他还表示必要时他也会署名控告江泽民。
“到时候我都会署名,要起诉他。我要向最高检控告他。他对中国、 对国民带来的灾难太严重 了。他一手策划、亲自指挥领导的第二场‘文化大革命’,就是镇压法轮功。迫害法轮功这个群体,那么多善良的人被非法判刑、劳教,多少家庭家破人亡、妻离子 散,不就是这个恶人所造的孽吗?人神共怒呀!江泽民。”
流亡美国的中国盲人维权律师陈光诚表示,中国民众运用法律控告江泽民是一个正确的渠道,中共犯下的所有罪行终会受到历史的审判。
陈光诚认为,中共犯下的所有罪行“终究会受到历史的审判”。他强调,人们必须认识到,无论是迫害法轮功、还是迫害维权律师和维权人士、以及强拆等一 系列邪恶行为,其根源在于中共挟持着这个国家,绑架政府,强行从民众手中抢走权力和基本的生产资料。中国最终必须建立民主、自由、权力制衡的政治体制。
台湾苗栗律师李震华表示,控告江泽民--“我是觉得这样一个举动,非常令人敬佩,而且要持续下去才对。”
李震华表示,唯有法办迫害元凶江泽民,才可以彰显真理、维护人权,身为律师的他也呼应更多人一起来声援诉江大潮。
越南社团澳洲新南威尔士州分部前主席、人权救济基金会有限公司董事长、新南威尔士州律师协会会员、新南威尔士州最高法院律师阮先生(Than Nguyen)说:“我完全能理解为何法轮功学员呼吁支持他们控告江泽民反人类罪,我个人完全支持他们。我来自法律背景......人权救济基金会和越南 社团和你们是一个整体,我们一起来共同维护人的基本权利和尊严,我们几千年的佛、道修炼法门,慈悲、善良和公正等等这些人类的普世价值,我们要让人们都明 白:不管是哪个国家的前任或当权领袖,只要是犯了罪,就一定要受到法律制裁。”
正义必将审判江泽民
西班牙律师卡洛斯‧伊格莱西亚斯( Carlos Iglesias)近日接受大纪元西班牙记者站采访时表示,在中国,成千上万的法轮功学员控告江泽民,是正在发生的历史性事件。我们正处在历史的关头。诉 江大潮必定会继续下去,就像是滚雪球一样进行下去,正义必定会审判江泽民。
卡洛斯‧伊格莱西亚斯律师说,更重要的是,诉江大潮会让千百万的中国民众觉醒,了解法轮功受迫害的真相。面对诬陷法轮功的那些谎言,他们会分辨,并发现更多的真相,他们的思想会打开,这是一个不可阻挡的进程,来自中国的正义将直接追讨江泽民的罪行。
对于目前的诉江大潮,他认为,还要加强、不断壮大,更多的人应该起诉江泽民,并且必须全身心投入才能将正义向前推进。
前中共高院法官谢卫东说:“法轮功群体是一个一个人构成的,他们付出了极其惨痛的、人类无法承受的代价……这也反衬出共产党是多么邪恶。”他说:“也是因为这个群体(法轮功)特别的伟大,这被认为是最弱的一群人,结果是最刚强的一群人。”
“所有的这些罪恶,一定会受到严惩。这是谁也逃脱不掉的。从现在的形势看,在不久的将来,就会开始这样的审判。”谢卫东说,这是历史的规律,“没有一个暴政能够永生永世地去宰割他人。”
乌克兰著名律师安娜‧玛里亚博士(Anna Maliar )支持控告江泽民。她说:“关键在于,一定会有对这些共产党元凶进行审判的那一天。”
她表示,中共邪恶政权也会受到审判。“共产党对中国和乌克兰人民所犯下的罪行有很多相似之处。禁止共产党和去共化就是乌克兰民族复兴的进程。”
她在退党研讨会上说:“中国人越早决定抛弃共产党,他们就越有机会获得自由,并建立自己的未来。”
全人类都应该向中共司法机关举报 控告元凶江泽民
台湾法轮功人权律师团发言人朱婉琪表示,现在的控告江泽民大潮,其实不是中国人的告江,也不是法轮功学员的告江,而是全人类都应该要向中共司法机关举报,控告21世纪在华人社会造成最大人权灾难的元凶─江泽民。
朱婉琪指出,经由16年来法轮功学员所遭受迫害的真相,任何一个在地球的自由人,都可以了解到江泽民要受到司法正义的审判,才能够免于更多人受到迫 害。控告江泽民是全人类制止21世纪最大人权灾难的义举,更是善举。每个人抱持最大的善念、善心,而非报复心理,要求中共司法机关正本清源,不要再当中共 主政下的迫害工具,依照中国《宪法》法律与国际人公约,把迫害他们的前中共党魁绳之以法。
朱婉琪强调,发起迫害法轮功的犯罪地在北京,中共两高(中共最高法院、中共最高检察院)也在北京。二次大战后的大审判,亚洲在东京,欧洲则是在纽伦 堡,都是发起犯罪的起源地。犯罪地是审判犯罪最好的地点。朱婉琪呼吁所有的正义之士,一起来促成北京大审判,审判迫害的元凶─江泽民。
控告江泽民在改变中国和整个地球
加拿大安省多伦多著名律师周易天(Joel Etienne)认为关注此事意义重大,因为它可能改变中国。
周易天认为,诉江潮对全球都有巨大意义。他解释说,在民主国家,公民以选票发声,选出他们喜欢的政府。中国人控告江泽民,也是投票的一种形式,是一种表达个人意见的形式,但其影响超越国界。
“如果有机会选择成为有权投票选举美国总统的人,还是成为在中国控告江泽民的人,我宁愿是在中国提控告的人。”他说,“因为如果你能帮助改变中国现在的体制,使人人成为好公民,也是国际社会好公民的话,你真的在改变整个地球。”
李维达律师说:“控告江泽民大潮也是给中共那些官员选择自己未来的最后机会。”
控告江泽民令中国回归从前的辉煌、雍容和尊严
“通过控告江泽民,法轮功学员正给予中国、中国的领导人及中国人一个礼物:中国回归它的辉煌和雍容的机会。”人权法律基金会执行主任泰瑞•玛什(Terri Marsh)博士说。她也是第一位代表法轮功学员起诉江泽民的律师。
玛什博士认为:“中国要回归到从前的辉煌、雍容和尊严,中国人和中国领导人都必须正视在中国由江泽民发动的、对法轮功学员全国性的迫害。而这个回归的过程不可能脱离于解决对法轮功的迫害而存在。这个过程只有在将迫害元凶绳之以法后才能发生。”
郭国汀律师认为,相信控江大潮一定会从量变到质变。
郭国汀表示,为早日结束这场罪恶的非法迫害,伸张正义,维护法治,重建中华民族的道德良知,高检应及时依法对江泽民等罪魁祸首立案侦查,核实被控告人的犯罪事实,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参与告江大潮是律师的荣誉
知名南京律师、东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张赞宁表示,中共起诉法轮功学员的罪名是利用X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但是我发现的政治理论是,法律应当是具体 的、明确的,应当明确指出我的当事人具体破坏了哪一部法律,其中破坏了哪一条、哪一款的实施。但是公诉人没有指出来,还坚持这个说法。
我发现,这个“破坏法律实施”的刚好是江泽民,所以我在法庭上就指出了这一点。江泽民在回答法国《费加罗报》记者的采访的时候,就公开讲法轮功是X 教组织。 作为一个国家主席,你是没有这个权力定谁是邪教组织的,只有全国人大有权力。那么他这个讲法,明显的破坏了《宪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也就是信仰自由的规 定。所以他才是真正破坏法律实施,所以我在法庭上就指出了这一点。
对于控告江泽民大潮,张赞宁表示:“我现在要说的是,作为一个律师,应当以办政治案件、人权案件为荣,中外的律师都是这样的,这是律师的一种荣誉。”
大陆律师王宇特别强调: “我接触到的(法轮功)案件令我震动,没有任何从法律上可以说的过去的证据,能够证明我的当事人是真正犯了罪,对社会造成一些危害或危险。这些当事人的经 历给我的的印象就是:他们所做的事情都是向善的、崇尚真善忍的,特别是当前中国社会道德沦丧、公信力下降,这个法轮功群体确实是跟其他人不一 样,他们的道德高度是相当高的。通过他们的家属、邻居、同事也了解到:这些人口碑都是非常好,是很善良、热于帮助人的人。”
历史赋予的机会 全世界任何人、任何团体、任何组织都可控告江泽民
美国纽约人权律师叶宁认为,这是一个历史的机会,人类社会每一位有良知的成员都有责任去控告江泽民。因为江泽民在对法轮功的迫害中,犯下了群体灭绝 罪、酷刑罪和反人类罪三种国际公罪,这些罪都是国际公约明文禁止,并要追究惩罚的国际罪种,是世界各国都要管的,也是全世界所有人都不能容忍的。而所有国 际公约缔约国都有国际义务来接纳这样的诉讼和控告,行使管辖权。
“这种控告是具有国际公法基础的。1987年通过《罗马规约》设立的海牙国际刑事法庭,规定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可以突破主权国家的属人管 辖权,而不用管其主权国家是不是接受公约的限制。并且从迫害法轮功的罪魁祸首江泽民到公检法系统中的直接参与迫害者,他们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都是不受时 效限制的。”
叶宁表示,不仅在中国的法轮功学员可以起诉江泽民,所有在大陆的中国人,在海外的中国人,以及全世界所有的人,都有责任和义务来控告江泽民。“这种 罪恶是不可以饶恕的,特别是那些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的家属,以及遭到酷刑迫害致死的所有死者家属,更应该控告他,并且这个控告也不受时效的限制。”
“今年4月份,美国曾发生这样一个非常重要的国际控告案例:华盛顿DC的联邦上诉法院,两个南韩人因家属被迫害死在北韩,对金正恩政权提出控告,最 后华盛顿 DC法院判处金正恩集团赔偿被害者实际损失120多万美元,惩罚性损失至少300万美元。这是今年胜诉的一个成功案例,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也责成国际刑事法 庭对金正恩集团进行刑事调查和起诉。”
建议给国际刑事法庭的律师意见书
现旅居美国的原大陆维权律师金光鸿表示,他早准备好给国际刑事法庭的包括党魁江泽民在内的整个中共涉嫌购成“灭绝种族罪”和“危害人类罪”的律师意见书。
金光鸿律师建议,国内这些对江泽民的控告状,也邮寄一份给国际刑事法院。如果国际刑事法院收到四万份控告状或更多的诉状,他们会震动。
“江泽民将来肯定还会面临国际法庭反人类的指控的,周永康没有判死刑就是老天留下的一个伏笔,将来肯定要到国际法庭上去审判的,江泽民集团都会被拿 到国际法庭上审判。因为他们犯下的是反人类的种族灭绝罪行。而中共的司法机构是没有能力来处理的,因为中共那些法官和检察官的操守、专业能力都不足以审判 江泽民犯罪集团这个案子。”金光鸿律师说。
准备好世界性合作控告起诉江泽民
美国哈佛法学院的访问学者、长期关注并身体力行维护法轮功学员基本人权的大陆著名律师滕彪接受大纪元采访表示,从1999年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到现 在,法轮功学员的抗争非常勇敢,同时也付出了极大的代价。在国内这样一个环境下起诉江泽民,法轮功学员的这种勇气,这种坚持非常令人敬佩。
同时他认为国际社会也应发出更强的呼声,“因为面对这样一个人权的灾难,国际社会他无论从道德上、还是从政治上都不应该保持沉默,但现在国际上对这样一个严重的事情,重视还远远不够。国内的这种发声、抗争,需要国际的持续关注。”
华府律师麦克马洪同时建议,应该让国际法庭和联合国关注诉江案。“法轮功修炼者受到中共迫害最严重的团体,当有一个人能开始这一壮举,第二个、第三 个就会站出来。同时,让更多的国际机构、人权律师参与进来。”麦克马洪认为诉江案的意义,是向全世界曝光以江泽民为首的中共的反人类恶行,暴露中共法律系 统的非法性,揭露中共的真面目。
新西兰著名人权律师托尼•埃利斯(Tony Ellis)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支持受害者控告江泽民。他认为,这样的审判完全可以在海外进行。埃利斯律师表示,越多人参与越好,这样才能引发国际效应。他说他知道这件事情很不容易、需要勇气。
威廉•布赫冬 (William Bourdon)是法国著名大律师,特别专长受理反人类罪案件。曾任著名人权组织“国际人权联盟(FIDH)”的秘书长。威廉•布赫冬(William Bourdon)近日表示,国际社会合作在中国以外起诉江泽民是完全可行的;他本人十分愿意接手此类案件,并做好了与各国律师合作的准备。他充满信心地 说:“很可能,会掀起一个多国参与的、富有活力的起诉江泽民的司法浪潮,并在司法程序方面得以不断扩大。”
Bourdon律师还表示:“我的团队完全做好了准备,参与国际性合作,无论是渥太华、蒙特利尔、伦敦等地的律师们。我们完全可以想见(起诉江泽民等迫害责任人)这样的世界性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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