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3日星期三

安徽安庆16名法轮功学员控告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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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六月三日】(明慧网通讯员安徽报道)安徽省安庆市16名法轮功学员,近期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把“刑事控告书”寄到最高检察院,控告江泽民犯下了剥夺公民信仰罪、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罪、故意伤害罪、刑讯逼供罪等罪行。

被告江泽民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以个人意志成立凌驾于国家宪法和法律之上的专门迫害法轮功的“610办公室”,同年七月二十日操控整部国家机器对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的迫害政策之后, 这些法轮功学员,其中14人是妇女,都遭受了形形色色的迫害。

吴俪华(女、55岁)被非法抄家五次,非法关押两次,行政拘留一次,刑事拘留两次,劳教一次,非法洗脑三次,上门骚扰无数次,使控告人身体受到了摧残,精神上遭受了严重打击,同时也给家人及家庭造成了身体、精神上的创伤和经济上的损失,时时生活在恐惧之中。

斯淑娴(女、 76岁,演员)被非法抄家无数次,刑事拘留三次,缓判三年徒刑一次,非法绑架进洗脑班二次,不分日夜骚扰不计其数,尤其是控告人老伴,因居委会人员上门骚扰受到惊吓,导致卧床不起,最后含冤离世。迫害给控告人家庭造成无法弥补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打击,同时也使家人生活在无比恐惧之中。

缪玉芳(女、73岁)被非法关押,非法抄家;迫害给她身体、精神造成巨大的伤害。

吴会兰(女、72岁 )被非法行政拘留一次、非法关押一次、非法洗脑三次、上门骚扰多次。迫害给她造成了心理恐惧和失去了人身自由、信仰自由。

王乃蕴(女、81岁,主任医师)被绑架非法关押8次(有三次走脱),被非法抄家及工作单位共计4次,给她身心、名誉均造成巨大的伤害。

吴友发(80岁,退休职工)被非法关押,非法抄家,给身体、精神造成巨大的伤害。

安玉琴(女、84岁,原安庆市电工仪表厂干部 )被非法关押,非法抄家,给她身体、精神造成巨大的伤害。

葛毅(女、78岁)被非法关押,非法抄家,给她身体、精神造成巨大的伤害。

田桂香(女、67岁 )被非法抄家两次,非法拘留二十三天,被派出所逼供九小时左右,给她身体、精神造成巨大的伤害。

方翠春(女、63岁)被非法抄家,正常的生活被干扰破坏,给她身体、精神造成巨大的伤害。

余秋英(女、53岁)被非法抄家二次,拘留二次,非法洗脑一次,对她身体、精神造成巨大的伤害。

胡春环(女、52岁)被非法关押1次,非法抄家1次,非法洗脑2次,给她身体、精神造成巨大的伤害。

汪传英(女、51岁)被非法5关押,非法抄家2次,给她身体、精神造成巨大的伤害。

陈芳(女、47岁)被非法关押4次,非法抄家3次,给她身体、精神造成巨大的伤害。

陈玲利(女、48岁)被非法关押,非法抄家,给她身体、精神造成巨大的伤害。

戴建祥(男、49岁)被非法关押、劳教迫害。

这些法轮功学员表示,这些年直接迫害他们的是当地派出所警察、国保警察、社区人员、单位等,他们都是屈服江泽民的淫威,为了饭碗、为了升迁或为了自保,昧着良心去迫害。但目前只把江泽民列为控告对象,因为江泽民是这场迫害的始作俑者。而且控告江泽民,还可以给被其胁迫、利诱参与迫害的人改过的机会,其实他们也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牺牲品。

附录:法轮功学员控告江泽民的事实和理由

吴俪华所述的控告事实和理由:

自1998年10月,我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前,患有胃溃疡,皮肤病,子宫息瘤,偏头痛,严重失眠,关节炎等多种疾病;经过一段时间的修炼法轮大法,在不知不觉中,这些病症随之消失。从此以后,无病一身轻。同时按真善忍为标准,时时刻刻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社会上的好人,天天生活在幸福快乐之中。

1999年7月20日,当被控告人江泽民疯狂迫害大法,并利用宣传工具污蔑大法、污蔑大法师父时,控告人于2000年5月上旬(具体日期记不清)进京上访被安庆市驻京办事处人员绑架,关押地下室两天后,被安庆市华中路派出所警察及光荣居委会人员接回,直接送往看守所行政拘留(没有任何手续)。当天,派出所伙同居委会进行非法抄家。

2000年12月份的一天深夜(一点半钟),突然有人敲门,打开门一看,又是辖区派出所指导员及片警前来搜查,真是闹得鸡犬不宁,家人极度恐慌。

2001年3月,被辖区派出所伙同居委会非法绑架进洗脑班。被非法关押一个星期。在洗脑班里每天被强迫观看污蔑法轮功的录相。

2001年12月21日,因同修来家串门,被迎江分局、辖区派出所六人非法闯进家中绑架了同修并抄了家。

2001年12月26日,控告人再次上天安门打横幅、喊冤,被北京警察非法拳打脚踢绑架至天安门派出所,夜间被送往另一派出所的途中,被警察电击,到了派出所(派出所名称记不清),由6名男警察轮番用各种手段折磨三天三夜,打得控告人鼻青脸肿,昏死过去一次。控告人曾问打手:是谁指使你们这么干的,他们都说:“是江爷爷叫的”,并说:“打死了算自杀”,听后感到非常震惊。三天后将控告人送往北京法轮功转化基地进行洗脑,12月30日又被非法送进北京看守所关押二天。

2002年1月2日由安庆市迎江分局接回又被非法刑事拘留。回家后不到半个月,大概是1月26日,由迎江分局、辖区派出所一行七八个警察非法翻窗入室,准备实施非法绑架,情急之下,控告人跳楼走脱,为了避免进一步被迫害,被迫在外流离失所。14个月后也就是2003年3月的一天,在出租房里,再一次被辖区派出所警察非法绑架并抄了家,于当天夜晚送进怀宁县看守所关押,第二天就被非法送进了省女子劳教所。在劳教所被强迫劳动和接受洗脑。从劳教所回家后,迎江区政法委、光荣居委会天天上门骚扰、威胁控告人,使控告人家无宁日。

2014年3月13日,因在外讲法轮功受迫害真相,被110巡警再一次非法绑架,交给人民路派出所关押,当晚就被非法关进了看守所,并被刑事拘留,14日下午非法抄家。2014年4月14日,人民路派出所警察,诱骗控告人说是接控告人回家,哪知被非法送进了洗脑班,关押14天后才放回家。回来后,迎江分局国保大队、光荣居委会隔三差五的恐吓、威胁、骚扰控告人,搅得控告人及家人不能正常生活。

十几年来,一次次无辜非法抄家、绑架,非法关押、劳教,使控告人完全失去了人身自由,身心遭受到了巨大的创伤,给家庭带来了经济损失,使家人精神、身体受到了严重的打击与伤害。尤其我的丈夫,由于长期生活在恐慌和高压之中,身体体重由原来的一百八十斤,减少到一百二十多斤,并患有糖尿病,至今仍未康复。

斯淑娴所述的控告事实和理由:

我自95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前,不但喜欢日夜打麻将、抽烟,而且还追求名利,结果把身体弄得乱七八糟,得了各种慢性疾病。修炼后,立即改掉了这些恶习,也淡薄了名利,在工作生活中严格按照法轮功师父教导的真善忍做人,不到一个月,身体就恢复了健康,各种疾病不翼而飞,每天都生活在无比幸福快乐之中。

然而,自99年7月20日被控告人江泽民对法轮功发起疯狂迫害之日起,控告人就接二连三受到来自街道、派出所、公安局、610等机构的各种骚扰及迫害。具体迫害如下:

2000年初,(具体时间记不清)因与同修一起学法(法轮功书籍),被迎江分局伙同双井街派出所警察非法绑架,刑事拘留并抄了家。2000年期间(何月何日记不清),向民众传播法轮功受迫害真相,又被非法绑架,刑事拘留,抄家。

2001年2月份无辜被迎江分局非法绑架,刑事拘留,一个月后,又被政法委强行绑架到洗脑班。在洗脑班里每天被强迫观看污蔑法轮功的录相,非法关押了一个星期才放回家。

2003年3月14日因与当地流离失所的法轮功学员接触,受市公安局指使,被大观分局花亭派出所非法绑架,刑事拘留,非法关押6个月后,又被非法判刑3年,缓期3年。

2007年下旬(具体日期记不清),再次被辖区居委会、派出所无缘无故绑架进了洗脑班。

自迫害以来,仅因信仰法轮功受到各种迫害,使控告人一直生活在高压之中,特别是每逢过年过节,或者是中共的特别节日,政法委610就下令要求街道、居委会、派出所上门骚扰,并24小时跟踪、监控控告人行踪,使控告人完全失去了人身自由,同时身心也受到了严重的打击与伤害。

缪玉芳诉述的控告事实和理由:

我自1996年4月开始修炼法轮功,法轮功教人按真善忍修炼心性,修心向善做好人,和人发生矛盾时学会忍让和向内找自己的不是,使得家庭更加和睦,本人及身边亲朋都见证了修炼大法给我带来的福分。

法轮功对社会是百利而无一害,然而江泽民却因小人的妒嫉心悍然发动了一场对法轮功的迫害。以下是被控告人对控告人进行迫害犯罪的事实:

2000年3月22日依法去北京上访,在信访办大门口等着,没让进去却被警车带到了天安门派出所。后送安庆驻北京办事处非法拘禁10天。由菱湖派出所、公交保卫科接回安庆被罚款5000元。后因我要罚款收据,才退回了3000元。

2001年4月大观区国保闯进家中将我绑架,在派出所关了二天一夜,逼问我马路上挂“法轮大法好”横幅之事。

2001年5-6月在安庆马山宾馆办洗脑班,我被非法关押了大约二十天,每天被迫强制观看污蔑大法的录相。

2005年10月安庆610在天下粮仓宾馆办洗脑班,我再次被非法关押,被洗脑37天。

2009年7月大南门派出所警察来我家,家中再一次被抄,我遭绑架,送安庆第一看守所被关一个月。

吴会兰所述的控告事实和理由:

我自1998年10月13日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前,患有食道癌、胃出血及其他慢性病。修炼法轮功一星期后出现奇迹,各种疑难病症全部消失,从此无病一身轻,给家庭带来了无比的欢乐。

自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发起对法轮功疯狂迫害以后,控告人就成为迫害的对象,生活不得安宁。

2001年3月被非法洗脑。2001年12月26日上北京天安门打横幅鸣冤,被北京警察非法拳打脚踢绑架至天安门派出所,夜间又转至另一派出所(忘记所名)几名警察将控告人外衣全脱掉,只剩一件内衣(室外零下八度)推出门外受冻。第二天被非法送进北京看守所关押。2002年1月2日由安庆市迎江分局警察接回被非法行政拘留,并罚款二千元。

2002年2月(正月初六),被曙光路派出所警察伙同居委会人员非法绑架进洗脑班。同年8月的一天,又一次被辖区派出所警察非法绑架强行送进洗脑班。在这几次的洗脑班中,都被要求每天观看污蔑法轮功的录相,强迫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对控告人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创伤。

王乃蕴医生诉述的控告事实和理由:

自1996年7月,我开始修炼法轮功,按真善忍修炼心性做好人,处处为别人着想,碰到矛盾都找自己。使我家庭和睦(我家已四世同堂),亲友邻里友善相处,我服务的对象(病人)对我非常满意,并且不断引来许多亲友来找我看病。同时我的身心也得到了净化提升,原来患许多疾病如冠心病、肺结核、关节炎、阿米巴肠炎等,都不治自愈。我虽然已是耄耋老人,但身躯挺拔,红光满面,还能步行三站路去单位,全天上班看门诊。这都是因为我坚修法轮大法给予我个人、家庭、社会带来的福分。

然而江泽民却因小人的妒嫉心,悍然发动了一场祸国殃民的镇压善良民众迫害法轮功的运动,他的罪恶滔天,罄竹难书。以下是被控告人对我进行迫害犯罪的事实:

1999年7月22日,我去省城合肥信访办反映真实情况,双井行街派出所(我户口所在地),要我女儿带领到我住处搜查,抢走了所有大法书籍,资料和师父的挂像等。

2001年元月23日即大年三十上午8时许,安庆市公安局迎江分局四五个警察到我家搜查,再次抢走大法书籍资料等。并非法绑架我到迎江分局审问,直到大年初一凌晨一两点才由我儿女接到他家监居(我原来独居)。

2001年3-4月份,迎江区警察到我门诊,当时我正在看病人,把我骗到洗脑班,洗脑班位于原马山宾馆,非法关了四天才放回家。

2002年5月,迎江区610伙同我单位及街道办事处大约十多个人,在我早晨上班前到我家,要我去洗脑班,我在绑架乘车途中走脱。

2003年5-6月,迎江区610伙同我单位及街道办事处大约4-5个人,到我上班的门诊部等候,要我去洗脑班听报告,等到我下班途中又来了7-8个人,前堵后拥,强令我跟他们走,当我走到市原工会门前,我就坐下来不动,在围观群众的斥责中他们才散去,这时天已黑下来了,最后他们找到我儿子写了保证才了结。

2004年6月,双井街派出所在我上午上班前,骗我开门,谎称要查户口,被我拒之门外。但在我上班途中,责令我去派出所,被我严词指问,并大声喊冤,在许多群众围观下,我才又一次走脱。

2004年9月,令我儿子(本市公安干警)把我送到市洗脑班,洗脑班位于原检察院大楼,非法关押近一个月,日夜有人看管,洗脑强制转化。

2005年8月24日市公安局伙同迎江分局到我办公室(门诊室)搜查抄走大法书籍及几张护身符。并把我非法抓捕到老峰派出所,据说是我的病人丈夫诬告的,审问了一整天,后交2000元押金才让我儿女接回家。同时还搜查了我的住处。

此后在无任何依据的情况下要查封我所在的门诊部,后经门诊部负责人请客吃饭并多方求情才算作罢。从此就剥夺我诊治病人的权利,直到2006年3月,在许多病人的期盼下我才又恢复了工作权利。

2005年9月,由市公安局和迎江分局5-6个警察把我又一次绑架到一宾馆,全封闭日夜有人看管,强制洗脑转化,直到年底才放回家。

吴友发老人所述的控告事实和理由:

以前我有三叉神经痛,那种难以忍受的剧烈疼痛,真是让人生不如死。当时去了全国各大城市治疗都医治不好,最后去上海进行手术治疗,当时是好了。可不到五年就复发了。再去看时,医院说在大脑上进行二次手术很难,没法治了。全家人都很着急也没办法。难忍的疼痛和家人的担心,我想干脆我离家出走吧,在外面自生自灭吧。被老伴知道了,跪下来求我,后全家人也都来求我,不让我走。我虽然没走,但每天都生活在巨大的痛苦中。

98年的一天,女儿带来了一本《转法轮》叫我看,她说很多人说看了这本书病就好了。我当时心想试试吧,正好我搂下就是炼功点,每天有很多人炼功,我就去炼功点炼功。大概不到一个月的一天,我同老伴外出去给儿子打家具,出门忘了带药,到了加工厂才发现。那时三叉神经每二小时就要疼一次,不吃药就受不了的。可在加工厂等了近四个小时,也不疼痛。我高兴的对老伴说:我的三叉神经痛好了。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有吃过药了。全家人都很高兴,儿子特意从外地回家向师父像磕头说:谢谢大师把我爸病治好了。从此我真正感到了无病一身轻的状态。

就在全家都为我能得到这样好的功法而高兴时,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被控告人江泽民却因小人的妒嫉心发动了一场对法轮功的迫害。当时我和很多同修都感到很震惊,这样好的功法为什么要取缔?我7月24日就去合肥上访,但到合肥就看到先去的同修都被抓了。我一看不让上访就只能回家了。可第二天单位陪同公安就来我家,把我家中的大法书都抄走了,这期间迎江公安来我家抄了两次,具体时间大概就在99年8~9月吧。

我就去北京上访,到北京信访办我们提出三个要求:1停止污蔑我们师父,2允许大法书籍合法出版,3释放被抓的学员。结果没有答复。他们还把我们扣留下来。后省驻京办来人把我们带到驻京办,关进地下室迫害,每天只给一碗饭吃,不给水喝。在地下室非法关押了二天。后来安庆市迎江区公安分局来人把我带回安庆,被迎江公安分局非法拘留十五天。在拘留期间,我单位领导来拘留所对我说,他们和迎江区派出所的人去北京找我的一切费用要我付,共二千元,要我写借条,在我工资中扣。我没办法只好写了。

后来我还被非法关洗脑班,被警察多次上门骚扰过。

这几年的迫害我的派出所警察、国保警察,他们都是屈服江泽民的淫威,为了饭碗、为了升迁或为了自保,昧着良心去迫害善良,他们所犯的罪行也将面临正义的审判。但目前我只把江泽民列为控告对象,因为江泽民是这场迫害的始作俑者。只控告江泽民,是想给其中还有可能改过的人留下希望与机会,其实他们也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牺牲品。控告江泽民,也是在为他们鸣冤。江泽民是造成众多世人犯罪的罪魁祸首。

安玉琴(女、84岁)诉述的控告事实和理由:

我是1997年7月走入大法修炼的,经过十八年修炼身心得到很大的变化。法轮功教人按真善忍去修炼,让人修心向善做好人,使我知道了怎样去一个好人,一个更好的人。身体上所有毛病如:胃病、胆病、关节炎等,都在修炼不久就都消除了,十八年来没吃过药、没打过针、没进过医院。身体健康,这要好好谢谢师父传的大法,才能有我今天。

但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被控告人江泽民却因小人的妒嫉心发动了一场对法轮功的迫害。成千上万的大法修炼者都遭到不同程度的迫害,致死、致残的大法学员不计其数。这场迫害在中国至今还在继续,每天还有很多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非法判刑、被活摘器官,这都是江泽民犯下的罪恶。

以下是控告人在这期间被迫害的事实:

2007年4月15日我在家,突然有五六个警察闯入我家,不由分说要抄家。我问为什么,他们说你还不知道?就强行进行抄家,抢走了大法书约二十几本(是用纸箱装的),把我强行带到人民路派出所。问我书是从何而来的,我说是从书店里购的。但还是被非法拘禁在派出所五六个小时才回家。为了限制我的人身自由,2007年4月26日安庆市公安局迎江分局开出了监视居住的非法决定书(迎江刑监【2007】007号)。

2008年1月7日早上,我在国货街一店铺里讲法轮功真相,被二个便衣跟踪,后被强制带到大南门派出所,遭非法拘禁。这期间有女警察要对我进行搜身,在我强烈拒绝后才未进行。后打电话找我儿子,又到我家进行非法抄家,抢走了大法经文和明慧周刊等。追查来源,想进一步对其他同修进行迫害,因我不说,又把我带到迎江分局由区国保大队进行追问,一直到晚上九点钟(中午是儿子送的饭),看实在是追不出来源,才让我与儿子回家。但却要我儿子交纳保证金伍千元,说是取保候审(迎公保字【008】002号)。一年后儿子去大南门派出所办理退款时,只退回了四千元,少退一千元也没有任何凭证。

这两次的绑架和非法抄家给家人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压力。

葛毅(女、78岁)诉述的控告事实和理由:

我于一九九五年走入法轮功修炼的,炼功前身体有多种疾病:高血压、心脏病、关节炎、美尼尔综合症等,但炼法轮功不久这些病症就全部消失了,真正的体会到了无病一身轻的状态。法轮功教人按真善忍的标准修心性做好人,身心受益,家庭幸福其乐融融。

然而,就在四年后的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风云突变,江泽民因小人的妒嫉心,悍然发动了一场祸国殃民的镇压善良民众迫害法轮功的运动。我因此失去了这美好的修炼环境。面对这铺天盖地的谎言和非法镇压,为了一个公民的信仰自由,为了给法轮功讨个公道,我于2000年3月22日到北京去上访。来到了北京三时里河(朝阳区)信访办大门口等着接待,却被警察绑架,劫持到安徽省驻北京办事处遭非法拘禁10天。后由安庆公安分局和原工作单位去人接回,到当地石化派出所后不让回家,强迫写不再上访的保证书后才放我回家。回家后却受到了多方面的监控。为此家里的亲人遭到了巨大的精神伤害。同时我原单位还向北京公安付了一万元的所谓赔偿赎回经济损失费用。

2001年4月份,我在家里遭突然非法闯入的警察绑架,并被非法抄了家。随后被押上警车送到大观区国保大队受审,逼问我天桥上挂写有“法轮大法好”横幅的事。因我不说,一直被关押到深夜才放我回家。

田桂香诉述的控告事实和理由:

我自97年5月开始修炼法轮功。炼功前我的健康状况到了最低谷,从头到脚不少于13种病痛,每时每刻都在病痛的煎熬中,活得生不如死,多少次都想寻短见。那时孩子还小,先生所在的工厂已破产,他失业了。我要离他们而去,他们也太可怜了。想到此,还是熬一天算一天吧。那时才45岁啊,满脸皱纹眼睛无神,又黄、又瘦、又老,有气无力,谁见了都大吃一惊,怎么成这样。熬到49岁时,我幸遇大法,修炼不长时间,不知不觉中什么病痛都没有了,炼到3个月时,体重由80多斤增至114斤,从此自己不受罪,家人不拖累,还省了医疗费,真是百利而无一害。师父没要我一分钱,师父把真善忍大法传于我们,希望我们按大法修炼心性,做一个越来越好的人,我们没有做任何违法的事,我们的行为都是合法的。

被控告人江泽民不顾法轮功对社会百利而无一害,却因小人的妒嫉心,于1999年7月悍然发动了一场对法轮功的迫害。以下是被控告人对控告人进行迫害犯罪的事实:

2006年6月20日安庆市公安局,大观分局还有派出所来六个闯进我家,骗我说到派出所问一个问题,一会儿就可回来,结果把我带到分局,然后他们又返回到我家进行非法抄家,把大法书抢去了。最后把我非法关押进看守所二十三天。这期间几次逼供威胁,要我说出同修。威胁说:不说就送到县看守所或判刑,就是判刑也得说清楚。我没做任何违法的事,同修也没有做违法的事,要我说什么呢?

有一次他们让我先生和儿子协同他们对我施压,先生要对我磕头,儿子把头对着钢筋护栏撞,又对窗户玻璃撞去,玻璃碎了,也把头割破了,造成我们全家不得安宁,深受其害。

2009年6月10日安庆市公安局,迎江分局,大南门派出所一起,先一个敲门说出我儿子名字,我误认为是儿子的同事或同学把门开了,一下闯进五六个人。要我到派出所同个女警把我带到派出所,还有几个就在我家抄家,把大法书全抢走了。在派出所逼供九个小时左右,最后还给一份监视居住决定书。办案人员对我威胁说:你不要出门,收买菜叫你家里人买,不能随便外出。为什么按真善忍做好人让他们感到恐惧?这一切都是江泽民非法迫害造成的。

方翠春(女、63岁)诉述的控告事实和理由:

自1997年10月我开始修炼法轮功,在短短的几个月里身体有很大的变化,原来身体上的很多病症,随着炼功全部都消失了,真正的体会到了无病一身轻的状态。同时按真善忍为标准,时时刻刻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社会上的好人。

然而江泽民却因小人的妒嫉心,悍然发动了一场祸国殃民的镇压善良民众迫害法轮功的运动,他的罪恶滔天,罄竹难书。以下是被控告人对我进行迫害犯罪的事实:

2001年正月十五,在家正准备过晚上的圆宵节,下午三点突然来了四个不明身份的人,进来后就翻箱倒柜的搜查,花了二个小时都没有搜到他们发的东西,就把我带到迎江区公安分局,进行非法审问。直到晚上才让我回家。如此无法无天的行径,完全是因为江泽民所发起的迫害法轮功所致。

我家里有87的老父亲和上高三的孩子,家里需要一个安定的环境,但只因我在修炼法轮功,他们从2001年正月十五后到2008年前,都是不间断地干扰破坏我家的正常生活。

2001年正月二十几的一天下午,菱湖派出所又有五六个人来我家搜查,连鞋柜都不放过,家人为此再一次受到了惊吓。

我只是在早上炼炼法轮功,想要有一个好的身体,并且按真善忍的标准做一个好人,却遭干扰迫害多年,而这一切都是江泽民所发动的这场迫害所致,因此要求要依据事实追究江泽民刑事罪责。

余秋英(女、53岁)诉述的控告事实和理由:

自1998年10月我开始修炼法轮功,当时我疾病缠身,心脏病、哮喘、妇科病、过敏性鼻炎等。常年手脚都是冰凉冰凉的,尤其哮喘病发作起来,心跳加速,缺氧使人根本无法喘气,打针吃药也不好使。每个月要睡上十来天,是医院的常客,医药费花了不少也没治好我的病,根本无法正常上班,真是苦不堪言,活的生不如死,不知如何是好。

1998年10月在一次机缘中我喜得法轮大法,通过学法炼功,我的身心得到了很大的变化,我按照真善忍的法理要求自己,做一个好人中的好人。法轮功神奇的健身效果在本人身上很快也得以体现,我彻底摔掉了多年的药罐子。家人看到我身体的变化,也为我高兴,我也真正感受到无病一身轻是什么样的状态。

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发起疯狂迫害法轮功欺世大谎,欺骗民众说法轮功是×教。大法弟子为了证实大法。2000年5月10日早晨和5名同修在外面炼功,被当地派出所警察非法绑架到华中路派出所,遭非法逼供,后送拘留所,拘留十天,并抄了我的家。

2014年3月13日上午我与同修两人,向众生讲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构陷,遭110警察非法绑架到人民路派出所,被逼供恐吓,到晚上强行非法抄我的家,抢走我的电脑、手机、MP3、光盘、大法书资料等。后强行送往当地拘留所,非法拘留30天。在这期间不断提审,戴手铐,脚铐,谩骂,侮辱,洗脑。30天后释放直接送到洗脑班,又非法关押18天,使我身心受到巨大伤害。

胡春环(女、52岁)诉述的控告事实和理由:

我在修炼法轮功以前,有胃出血、腿疼、结肠炎、肾结石、颈子上长一个包等多种疾病。1997年1月我幸运的修炼了法轮功,短短的半个月,所有的疾病不翼而飞。是慈悲的师父让我重获新生,从此我严格要求自己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人、做事,时时刻刻感受到无比的幸福美好。

修炼法轮功对社会有百利而无一害。然而对江泽民却悍然发动对法轮功打压和迫害。以下是被控告人对控告人进行迫害犯罪的事实:

2001年把我绑架到位于马山宾馆的洗脑班,进行非法关押强迫洗脑。

2006年派出所公安局610到市第一医院洗衣房去抓我,没抓到。为了回避迫害,我只好离家出走,从那一天起流离失所,半年后才回家。

2007月4月遭警察绑架到第一看守所,被非法关押迫害27天。

2007年10月遭610人员绑架 ,被非法关在十里铺洗脑班,迫害20天。

我回家后被监视居住,派出所居委会不断骚扰恐吓,致使我无法正常生活。

以上种种迫害给我及家人带来无法弥补的巨大伤害。

汪传英(女、51岁)控告事实和理由:

自1996年修炼法轮功,当时就是抱着一颗按真善忍标准修炼,有一个好身体的心态,到公园跟大家在一起在炼功场炼功。修炼法轮功以后,身体状态特好,可以说健步如飞,骑车象有人推着不费劲,上楼上多高也不觉累。通过学炼使我明白,法轮功不仅仅让人修心向善做好人,而且还要知道懂得与人发生矛盾要学会忍让,向内找自己,哪儿出现问题都会友好善待一切事物。法轮功对社会是百利而无一害。

然而,1999年7月20日,被控告人江泽民却因小人的妒嫉心发动了一场对法轮功的迫害,听从江泽民发号施令的安庆市公安警察,从这天起就不让我们到公园炼功点炼功,限制我们人身自由,不许炼法轮功。为了加大打压法轮功力度,让全民参与迫害法轮功。

2001年新年之际,被告人江泽民利用手中权力,花钱雇来几个人,在北京天安门广场演出了一场“自焚”闹剧,这是有意嫁祸法轮功的,这场“天安门自焚”骗剧已被国际组织证实是伪案。就是在自焚事件发生不久,安庆市迎江分局就强行把我从家绑架到分局,叫我用十个手指按黑色手印,还要照相,然后就象审问犯人一样,恐吓威逼写悔过书、保证书、决裂书,不写就不让回家。

2002年安庆市公安局因窃听我的电话,以宣传法轮功为理由,菱湖派出所来了四个警察到我家翻箱倒柜,非法搜走大法书,把我押到派出所,并威胁我要把我关进号子,因小孩子年幼一个人在家,才放我回家。

2003年双井街派出所把我从单位骗到位于马山宾馆的洗脑班,不让回家,在那里不许炼法轮功,被强制转化,剥夺个人信仰,要求写“三书”,不写就不让回家。

2006年8月31日迎江公安局在我出差还没到家,就在我家楼下等着,六个警察尾随我到我家,以宣传法轮功为由,强行绑架我到公安局,第二天又非法抄家,在家中任意妄为。将我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在关押期间,白天被强迫干一天的奴工,晚上还要值班,对我身心造成很大的伤害。在看守所关押一个月,因单位工作需要,单位出面担保,被非法定为劳教一年所外执行。让我出行受限制,生活失去一定的自由。

2007年市公安局610以不放弃修炼法轮功为由,强行从单位把我绑架到洗脑班,封闭式关押了十八天,第天被强迫观看污蔑法轮功的录相,逼我写悔过书,要我放弃修炼。

以上这一切都是对我个人的非法迫害,信仰无罪,讲真相没错。

陈芳(女 、47岁)诉述的控告事实和理由:

我以前只知道玩,打牌喝酒,就连上班都很少上,不知道人为什么活着,就在1998年下半年得了胆结石,胆管结石疼痛难忍,身体很虚弱,痛起来上班都上不了。这时候才开始炼法轮功,法轮功教人按真善忍修炼心性,修心向善做好人,和人家发生矛盾时学会忍让和向内找自己的不足,从修炼了之后无病一身轻,工作尽职尽责,给单位和家庭带来了福分。

然而江泽民却因小人的妒嫉心,悍然发动了一场祸国殃民的镇压善良民众迫害法轮功的运动,他的罪恶滔天,罄竹难书。以下是被控告人对我进行迫害犯罪的事实:

1999年月22日安庆市怀宁县月山派出所到单位来不准炼法轮功,并关了我一天,要我父亲签字才放回家。

2001年9月,我正在上班,安庆市大观分局到我家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到我家抄家,把我手抄本《转法轮》经书抢走,还关了我一天,让我哥哥签字才放我去上班。

2006年7月13日晚上11时安庆市公安局伙同迎江区华中路派出所十几个警察不出示任何搜查证,强行撞进我家翻箱倒柜,搜走电脑和法轮功书书籍,磁带等物品,第二天还来抄第二次,把我非法关押在安庆看守所近一个月。

2006年9月安庆市公安局伙同单位强行把我绑架到洗脑班,非法关押了一个月。

陈玲利所述的控告事实和理由:

1997年我炼过法轮功,但没看过书,只知道真善忍好就跟着大家炼功,那时炼功天不亮就要起床又是冬天,坚持了一段时间不想起床就没炼了,当时不知道法轮功的珍贵。在以后的日子里整天沉迷赌博,天天在外吃喝,只要有麻将打,可以几天不回家,对家庭没有责任感,把孩子往父母家一放就不管了。而且脾气暴躁,夫妻经常吵架。记得有一次在麻将室打麻将,一连打了几天不回家,老母亲一气之下冲到麻将室,当着众人的面揪着我的耳朵把我拽回家,但几天后我照样还是去麻将室。家人看我还是这样也就不管我了,而我更是变本加厉,还学会抽烟喝酒,还开赌场聚众赌博。

我下岗后(所在企业倒闭)无任何收入,丈夫在企业上班工资也不是很高,我出去赌博都是拿丈夫留在家里的生活费,那点生活费输掉后,我把我下岗时买断的一万多元钱拿来赌,不久又输掉,我就将丈夫的工资卡拿来赌。女儿那时要高考了,可家里有时整天都没吃的,我就把女儿带到麻将室去噌饭。别人劝也不听,天天都这样醉生梦死,身体越来越差,人也面黄肌瘦,别人看我就象从地狱爬出来的。严重失眠,左手指经常麻木,有严重胃病,腰椎病,睡觉经常心脏跳得很快,经常出现躺在床上全身动不了,叫也叫不出声的可怕现象。还有严重关节炎,只要天要下雨关节就特别难受。

2008年是我人生转折的一年。6月的一天,国保大队在我妈家门口绑架了我妹夫,正好我碰到了,第一次碰到这种事,我问为什么,说是因他炼法轮功要开奥运会了,晚上还抄了我妹妹的家。当时家里没人,是把门强行撬开的,没有搜查证,把家里翻得乱七八糟,整个家象是被打劫的一样。当时我很气愤,以前妹妹和妹夫对我讲过法轮功被迫害的一些事,我根本不相信,还劝他们说政府不让炼你们就不炼。但今天发生在眼前的事让我重新反思。

也就是在这天晚上我把《转法轮》这本书很认真的看了一遍。看完后我很激动,我的世界观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我从此真正的走入法轮功修炼中。法轮功神奇的健身功效在我身上很快体现出来,以前身体上的病状和不适很快就消失了,我努力按书中真、善、忍的要求去做,去掉了一切恶习,脾气也温顺了,平和了。现在家庭和睦,妯娌之间关系也好了。好多人知道我是炼法轮功后才发生这样巨大的变化,都感叹法轮功真是太神奇了,太好了。

这样好的功法在中国却被江泽民集团抹黑并打压,为了让更多的人了解法轮功的美好和真相,也为了让更多的人能象我一样从中受益。我就经常向身边的朋友讲述我受益的过程,但却为此而遭受了迫害:

2011年11月我到安庆海口镇去讲法轮功真相,却被不明真相人员(因长期抹黑宣传所致)构陷,遭海口派出所绑架。当天被安庆大观国保大队送到看守所,并被非法抄了家,家中的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切纸刀等物品被抢走。在看守所还被强迫劳动,不干完不准休息。被非法关押一个月,才保释出来。

出来不久大观分局告诉家人要送劳教,吓得不炼功的家人四处去找人活动,最后定为劳教一年所外执行。这期间家人为此遭受到巨大的精神压力。此后居住地派出所每月都让我去派出所做思想汇报,我不去,派出所就打电话给我丈夫进行恐吓,使得家里不得安宁。

这几年的迫害我的派出所警察、国保警察,他们都是屈服江泽民的淫威,为了饭碗、为了升迁或为了自保,昧着良心去迫害善良。他们所犯的罪行也将面临正义的审判。但目前我只把江泽民列为控告对象,因为江泽民是这场迫害的始作俑者。只控告江泽民,是想给其中还有可能改过的人留下希望与机会,其实他们也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牺牲品。控告江泽民,也是在为他们鸣冤。

戴建祥(男 、49岁)诉述的控告事实和理由:

我原是安庆市怀宁县月山铜矿企业中基层管理人员。自从1998年年末,我的妻子看了一夜《转法轮》这本书之后,折磨她身体的病痛再没感觉到痛了,心情突然好转,我也暗自庆幸。法轮功真神奇!不久我也学炼了法轮功,从那以后,真正体会到无病一身轻。就是到今天我仍然没吃过药,没住过一次医院。没有了病,谁还会好好去吃药呢。法轮功要求修炼者从做好人做起,努力按照“真、善、忍”标准提升道德水平,修炼法轮功不但能祛病健身,还能使人变得诚实、善良、宽容、平和。修炼法轮功对社会有百利而无一害。

然而对江泽民却悍然发动对法轮功打压和迫害。以下是被控告人对我进行迫害犯罪的事实:

1999年7月22日,安庆市怀宁县月山派出所伙同单位保卫科,安排在单位保卫处办公室像审问犯人一样威吓我,出示一张A4纸打印文件,宣布国家政策不允许炼法轮功,不准许在一起学法,要上缴法轮功一切物品,因单位担保未被关押。

2001年,新年之际,江泽民利用手中握有权力,不顾民意,继续推动打压力度,让全民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运动,居然花钱雇来几个“自焚”的人,在北京天安门广场上演一场“自焚”闹剧、骗戏。这种有意嫁祸法轮功栽赃、陷害手段,是在毒害全世界、全中国所有人,是对法轮功名誉的毁损 ,对修炼人的侮辱。为此单位领导书记以及保卫科长几次找我,要我写保证不修炼法轮功,不准到北京上访。

2001年5-6月份,江泽民的政令政策,株连手段(即那地方出事那地方领导免职或罚款)使得我单位领导头目,书记格外卖力、重视,因我胸前佩戴了法轮功胸牌,被车间书记发现,认为这触犯了他们大忌,为此协同矿区领导、分管领导以及我家老丈人岳父(原来是支部书记)劝阻我要协助他的工作,别砸他的饭碗,给他面子,考虑到我是生产单位,车间副主任,又是骨干,没有深究移。

2005年我为了让更多人知道法轮功真相,揭穿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我到邮政部门买了一张手机卡,然后将法轮功真相编成短信。向市区部分领导,单位领导,亲朋好友,广大民众发送有关信息。听命于江泽民的公检、司法系统,执行违法的政策,在2006年7月13日深夜11点,非法搜查我家,市公安局伙同迎江华中派出所及辖区内派出所十几人,翻箱倒柜,搜走大法书一本和师父讲法磁带,炼功磁带,台式电脑一组,将我的妻子关押到迎江华中派出所,并派人二十四小时监视,监听我的家。

2006年7月14日夜11点,安庆市公安局伙同迎江华中派出所及辖区派出所,再次闯入家中,以信仰法轮功为由将本人绑架到迎江区华中派出所,搜缴随身手机及其家中所有钥匙,连夜1点送安庆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29天,8月11日因亲属担保暂取保候审待通知。2006年9月22日在毫无法律依据的情况下,由国保和单位将我移送宣城南湖劳教所劳教一年,我的家人因此受到惊吓,精神上受到极大伤害。

2007年6月28日劳教释放回原单位,原单位推说要公司老总和保卫科同意后才可上岗,我找到老总和保卫科及各级领导,要求上岗,一再推说一个星期以后再去,一星期以后,人事科安排回原单位上岗,回原单位上班不久,单位一把手及书记告诉我,分管机电副主任一职已撤换,更换工种为修理钳工。

以上这一切都是对我个人的非法迫害,信仰无罪,讲真相没错。我只是想做一个好人,同时也想让别人知道法轮功是好的,就为了为样想法我有错吗?法轮功教人修心向善,应该加以推广。按真善忍标准提升道德水平,那不是社会发展真正需要的吗?十六年的迫害还在延续,历史不会总是这样,很多人已不愿再为江泽民背负罪名。善恶一定会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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