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zhengjian.org/node/135754据最近明慧网报导,“辽宁省丹东市前任市长姜作勇、陈铁新,市委书记蔡哲夫,凭借迫害法轮功捞取政治资本,爬上省高官、国企高管的位子。岂料仕途得意之时,亦是迈向深渊之日。欠下法轮功学员血债的姜、陈、蔡三人,最终落入现世报应的无漏天网:姜作勇死于绝症;蔡哲夫“意外身亡”;陈铁新则沦为“阶下囚。”
“姜作勇和蔡哲夫用法轮功学员的鲜血为自己铺平了升官之路。二零零四年三月,姜作勇升任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蔡哲夫二零零四年八月任辽宁省委组织部副部长,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任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二零零四年三月,陈铁新接替姜作勇任丹东市市长。看到了前任升迁的捷径,陈铁新更加卖力迫害法轮功。陈铁新任丹东市长四年期间,丹东地区被绑架、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至少有410多人次,其中被非法劳教122人次,被非法判刑78人次,24人被迫害致死。”
二零零八年二月,陈铁新调任朝阳市市委书记,继续不遗余力的迫害法轮功。刚上任不到一个月,朝阳市就发生了法轮功学员陈宝凤被活活打死的案例。
辽宁省是中国大陆迫害法轮功学员最为猖獗和遭受迫害最为严重的省份之一,也是江泽民、罗干、周永康、薄熙来等迫害元凶直接操控迫害的省份之一。据明慧网资料显示:被中共迫害致死的3653个法轮功学员案例中,其中48%来自黑龙江、辽宁、吉林、河北四省。
14年来,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案例涉及全国127座劳教所,其中吉林长春朝阳沟劳教所参与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数量最多排第一,辽宁沈阳马三家教养院排第二,黑龙江哈尔滨长林子劳教所排第三。另外,辽宁沈阳马三家教养院参与迫害致死女性法轮功学员人数最多,吉林长春朝阳沟劳教所参与迫害致死男性法轮功学员最多。
调查显示,14年来,将法轮功学员迫害致死的案例涉及全国122座监狱,其中辽宁女子监狱参与迫害致死女性法轮功学员最多,辽宁第二监狱参与迫害致死男性法轮功学员最多。在全国480名被诬判迫害致死的学员中,辽宁就占70人。
2000年10月,18名法轮功女学员被扒光衣服投入男牢,遭轮奸、污辱,至少5人死亡、7人精神失常;为了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2001年4月19日,马三家劳教所秘密把尹丽萍与其他9名法轮功女学员秘密押送到一所关押男犯的张士劳教所任犯人凌辱;沈阳法轮功学员高蓉蓉2004年5月7日被龙山劳教所连续7小时电击面部致严重毁容最后灭口等惨案都发生在辽宁。
臭名昭著的马三家劳教所,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长期维持在1,000~2,000人,2004年总数超过4,000人。罗干曾多次到马三家蹲点,叫嚣要加大迫害法轮功的力度。对法轮功学员的性迫害成为马三家普遍使用的手段,并传至大陆各地劳教所。
被称为“这个星球上从未有过的邪恶”的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牟利及制造人体标本也是最早发生在辽宁省。薄熙来在辽宁大连当政时的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邪恶“创举”,在江泽民的怂恿下,经罗干和周永康的全力组织、推动,迅速在全国铺开、蔓延。中共军队、政法系统、医疗系统(包括军方、武警和地方医院)和器官黑中介联手,大肆活摘、盗卖法轮功学员器官和尸体,制造了“这个星球上从未有过的邪恶”。
这里举一个清代时作恶得报的例子:苏州有一人甲某,不孝母亲,经常辱骂殴打她。有一寡妇积蓄了百余两银子,准备存放在一店主处生利息,来维持生计,却被某乙和某丙两人暗中看到,两人就偷了这些银子瓜分了。寡妇丢失了钱,忧郁而死。人们都知道是某乙和某丙干的,但因他两人是无赖,都不敢说。某甲的母亲也被不孝子折磨而死。这三人都是藩台衙门的役夫。
壬寅年夏天,外寇入侵,局势紧张。官军要从浙江开赴江苏,政府在沧浪亭设立了军需供应局,该亭与郡文庙相邻。这一天藩台有公事来到军需局,随行的执事役夫等人,都分散在文庙前大树下暂歇。当时艳阳高照,万里无云。忽然间黑云怒卷,狂风大作,雷电奔驰,刹时,一声炸雷闪过,甲乙丙三人同时被击毙在树下。有诗曰:“殴母偷银罪益高,恢恢天网总难逃。居然鼎足同遭谴,文庙门前即市曹。”
如此果报,可不凛然!知晓此事的人都说道:“人一举心动念,神明俱知。可见害人的恶因,是种不得的呀!”
如今,周永康迫害死数百万法轮功学员,活摘他们的器官,还制造撞车事件把自己的妻子害死,最终得到了报应。薄熙来充当江、罗、周的黑先锋,率先在辽宁迫害死那么多法轮功学员,活摘器官,贩卖尸体,最终得到了恶报。像姜作勇、陈铁新、蔡哲夫这样迫害法轮功遭恶报的实例遍布全国。据不完全统计,至二零一三年,因为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的中共人员已高达两万多人,有许多还殃及到了自己的家人。
目前发起和指挥这场血腥迫害的迫害元凶,周永康已经遭到报应,江、罗、曾等报应即将上身。“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所有迫害法轮功的“血债帮”都逃脱不了被清算的可耻下场。
奉劝那些至今还被中共谎言欺骗着的人们,赶快清醒,抛弃中共,选择自救。正告那些追随江、周作恶的人,立即悬崖勒马,停止迫害,弃暗投明,给自己留一条后路。否则报应随身,顷刻而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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