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3日星期六

钱财、福德与灾祸 / 文/大陆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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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八月三日】前些日子,遇到一位大姐,与她讲起了善恶有报的天理,她激动地说:你说的话我真爱听,人可不能干那种伤天害理的事,真是苍天有眼哪!我给你说说发生在我家的事,可怪呢。我那小孙子生下来还没满月,就发现心脏有毛病,到省医院都不给治,去北京大医院治的,花了十几万,我心里这个难受啊,不是心疼那些钱,我和老伴一直是积德行善的,怎么会有这种事啊。我问儿子,你做过什么缺德的事吗?怎么会让我们摊上这么大的事,儿子支支吾吾,最后还是说了。

大姐的儿子高中毕业后,没考上大学,又不愿去打工上班,怕苦怕累,在家里游手好闲,父亲看不惯经常训斥他,一天他赌气走了,去找他在大城市上班的同学,没多长时间,就挣回了好多钱,家长问他是从哪里挣来的钱,他说:你们别管,反正我有办法。现在他才说实话。原来他的同学没有工作,经常偷钱回来,让他给管着,然后分给他一些,就这样他很高兴,挣钱这么容易,又不用费劲,真是个好差事,没想到好梦不长,他的同学出车祸死了,这回可把他儿子吓坏了,赶紧回家结婚了。把这事闷在了心里,直到母亲追问他才说出实话。

大姐知道后狠狠地骂着他的儿子,他儿子说:妈,您别生气了,我什么都知道了,我的同学一死我就觉得是他干坏事的报应,我儿子的病,也是我干坏事给造的孽,我以后再也不敢干这种事了,我要用我的双手,用我的血汗钱去养我的家,去孝敬您二老。

人们常常对那些不正当获取别人钱财的人说“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而对那些受害者则常听人劝解说“别往心里去,破财免灾”。其实前者并不是对恶人的诅咒,后者也不只是对不幸者的宽慰,其实这是古人为我们留下的天理。钱财不仅与灾祸有关系,也与福德有关系,比如拾到钱财送还失主,人们说这人有拾金不昧的好品德,以后会得福报。

可悲的是,在中共无神论的毒害下,人们只认为这些是轻飘飘的一句话,不知背后还有沉甸甸的内涵。所以,取不义之财的人越来越多,拾金不昧的人越来越少。这就是道德败坏后自食的恶果。在无神邪论的引导下,现代许多中国人一切向钱看,大官大贪,小官小贪,无官者找官拉关系走后门、占便宜,无德者偷盗、诈骗、抢劫等等无恶不作,人人都喜欢钱,认为有钱就有福,然而他们却不知道钱财与灾祸有什么关系。

其实,天理平衡着人的失与得,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你拿了人的钱财的同时,也拿到了灾祸;你还给了失主遗物的同时,也得到了福德。每一个天良尚存的人,都会在我们的生活中找到这种看不见的交换。在清朝年间,北方一经纪人张某去南方收欠款,不慎将收回的银子全部丢失,正当他悲伤郁闷之时,一老者上前答问,并将张某领回自己的家,张某见正是自己丢失的钱物,便拿出自己的一半银子答谢老者,可是却被老者拒绝了,说:“我要贪图钱财,还能把你叫来吗?赶紧背起来回家吧!”张某谢过,双方互报姓名怀着感激的心情踏上归途。刚到江边,突然狂风大作,眼看一满载客人的船,翻入江中,这时张某将失而复得的银子发给船家,让他们快去救人,结果救上来的十几人中就有那老者的儿子。

古语有云:“祸福无门, 唯人自招。善恶之报,如影随形。”古往今来,迫害善良的哪有一个落得好下场?中共几十年来用谎言,仇恨和斗争的宣传,强制洗脑和思想改造,把中国人的人性改造成了“党叫干啥就干啥”的党性,使一些善恶不辨、是非不分的人。在过去的十四年中,中共的一些各级官员为了个人私利,泯灭良知,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随之各地有大量中共官员、公检法、610人员遭恶报,他们或死于癌症、自杀、重病、或车祸、或祸及家人。如全国第一个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的审判长——海口市法院的陈援朝,于2003年9月2日在万箭穿心般的痛苦煎熬中得肺癌死去;河南登封市一个被中共谎言包装成英模的女公安局长任长霞,在发狠迫害4个法轮功学员不久,即遭车祸惨死,同车五人中就她一个死亡,任的亲妹妹都说她是遭报应了。不久她的丈夫也遭报死亡。真是一人作恶,祸及全家啊!

中共迫害修炼佛法“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的过程中,带动了那些不分善恶和为着自己的利益不敢分善恶的人随从,下场是可悲的。希望所有仍在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不要再拿自己的生命和家人的安危当玩笑。一旦恶报,后悔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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