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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29日星期日
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罪责难逃(四)、(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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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罪责难逃(四)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接上文《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罪责难逃(三)》)
中央篇:中央一级主要恶人榜
江泽民集团除了四大迫害元凶之外,在中央一级还有一批参与迫害的重要成员,包括曾庆红、李岚清、贾庆林、李长春、吴官正等(这些都是位居中共政治局常委的迫害头目)。
一、曾庆红——江泽民集团的“狗头军师”
曾庆红: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党校校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1999年至2002年底任中共中央组织部(简称中组部)部长。
曾庆红权力欲强、诡计多端,不但为江泽民在权力斗争方面出谋划策(如离间邓杨关系、整倒陈希同等),而且在迫害法轮功方面也是一肚祸水、满腹阴谋,完全是“狗头军师”的角色。
(一)曾庆红“献计”逼迫朱镕基表态
自从迫害命令下达以后,作为真正掌握最高行政权力的国务院总理朱镕基竟然从此就从电视上消失了,一连半个多月没有露面。1999年8月中旬的一天,中央电视台播出了一则江泽民座谈国企脱困的新闻。本来国企三年脱困,是朱镕基就任总理时的豪言壮语,如今这个领域也交给了江泽民,看来朱镕基当时心灰意冷,一切都大撒把了。
在八月份的“人大”“三讲”汇报上,李鹏说:“对法轮功人员不要追究参与没参与,关键是看其思想认识是不是转变了。这一点,一定要向同志们讲明白。不要把人民内部矛盾转化成敌我矛盾,要把握分寸。”这也是李鹏在刻意和江泽民残酷镇压政策保持距离。
看到镇压的迟缓进展情势,薄一波给江出主意说:“政府在这件事情上工作很不力,这和镕基同志不重视、不公开表态有关。”
老百姓中流传着一句话:“马列主义一卷卷,毛泽东思想一本本,邓小平理论一篇篇,江泽民学说一句句。”实在是“黄鼠狼下耗子——一窝不如一窝”了。实际上,江泽民的“三讲”和“三个代表”加在一起也不过是几十个字而已,实在是算不上什么思想。然而,从迫害法轮功后,曾庆红开始在全国轰轰烈烈地推广“三讲”,江泽民也把“三讲”作为个人树碑立传的好机会。
按照曾庆红的想法,朱镕基在“四·二五”事件中亲自接见法轮功学员,他不出来讲话,会给外界造成党中央分裂的猜测。另外以朱的民望和信誉,如果支持镇压,可以让不少人倒向江泽民这边,也可以让那些来上访的法轮功断了希望。“三讲”运动是一个强迫朱镕基表态的机会。
曾庆红把这些分析告诉江泽民后,江立即把朱镕基找去训了一次话,大意是说,国务院部门“三讲”进行得很不得力,要朱镕基把“三讲”当作维护执政党地位的运动重视起来。江泽民指责朱镕基长期以来“不知道服从政治的大局,对党中央的政策有抵触情绪,消极应付。要知道,‘三讲’中最重要的就是‘讲政治’。镇压法轮功就是当前最大的政治。”江说,“镕基同志,党中央要求国务院不但要‘讲政治’,而且要讲好,要把推广‘三讲’和当前最大的政治结合好,否则就是分裂党!”
从江办出来,朱镕基十分沉默。不久以后朱镕基还是违心地表态支持江泽民的镇压决定,也许他是不想再受当年被打成右派时吃的苦,或是想起了赵紫阳的凄惨状况。
(二)曾庆红“献计”推动迫害运动
1999年底,迫害已经快三个月了,中共“十一”前后,来北京上访的法轮功学员源源不断。让江泽民弄不懂的是,这个看似不堪一击的法轮功修炼者团体似乎具有出人意外的顽强生命力。
十一结束的当天晚上,江泽民又找到了曾庆红。他说,“现在每天的动态清样上都有法轮功上访的消息,前一段时间我命令信访局把上访人员直接抓走,现在进京的这些法轮功都改到天安门炼功抗议了。各个省每天都有人来,而且在国际上我们也很被动。”
曾庆红说,“现在从常委、政治局委员到各级党组织,对镇压都很消极。我建议:第一、各地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地如有上访的法轮功超过一定数量的,一把手撤职;第二、上访人员中山东来的几乎最多,告诉吴官正,如果再有上访人员就撤销他省委书记和政治局委员的职务,如果镇压得力,可以考虑他在十六大上当政治局常委;第三、胡锦涛的态度很暖昧,原来我们选定的第五代领导人李长春在广东的镇压,也很不得力。我们必须采取措施。”
随后,江向山东吴官正和广东李长春施压,二地的迫害马上加剧,于是山东出现了《华尔街日报》报道的陈子秀被迫害致死事件,广东出现了胡锦涛清华大学同学张孟业被判劳教事件……后来,吴官正和李长春得以升官“入常”;当然,他们二人也因迫害法轮功被国际起诉。
(三)曾庆红利用中组部迫害法轮功
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7月23日,中组部负责人(中组部部长曾庆红或他的代表)对人民日报记者发表谈话,要求全党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运动。2001年1月,曾庆红在中组部中心组学习会上讲话,强调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参与和法轮功的长期斗争。2001年4月20日,曾庆红在全国农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联系会议第四次(扩大)会议上发表讲话,要求打击法轮功和“转化”法轮功学员。“转化”是这次迫害法轮功最重要的内容,是从精神和肉体上对法轮功群体实行灭绝政策。这次讲话被作为中组部《中组发(2001)11号》文件发往全国并作为各地的学习材料。
在这次对法轮功的迫害中,曾庆红主持的中组部还通过发文件的形式指导各级党组织进行迫害。2001年1月,中纪委、中组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在同法轮功×教组织斗争中充份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作用的通知》(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2002年5月,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2002年5月29日司发(2002)10号”其中提到:“要结合‘严打’整治斗争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结合打击法轮功组织……”。
2003年底,国务院防范和处理×教问题办公室(即“610办公室”)(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中央组织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公安部、农业部、团中央和中国科协决定在全国农村开展以“崇尚科学、关爱家庭、珍惜生命、反对邪教”为主题的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这场运动是针对法轮功而开展的。
中组部表彰迫害法轮功严重的单位个人。这些单位个人多有酷刑迫害法轮功学员致死致残的事实。2001年2月26日,中组部、中宣部、中央政法委、公安部、民政部、人事部、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即“610办公室”)(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在北京人民大会堂联合举行同法轮功斗争事迹报告会,同时发布关于表彰同法轮功斗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公然在光天化日之下毒打法轮功学员的北京市公安局天安门地区分局;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洗脑迫害的中国石化集团中原石油勘探局党委书记王献安;使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致残、致精神失常,并曾将18名法轮功女学员剥光衣服投入男罪犯牢房而以其残忍恶毒的手段臭名于世的辽宁省马三家教养院女二所所长苏境;以“转化”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精神和肉体虐杀的湖北省沙洋劳教所欧阳代霞。这些集体和个人随后到全国各地巡回演讲并被媒体广泛报道,成为加强迫害的重要因素。各地区也分别举行了类似的表彰会。中组部还鼓励支持党的基层组织参与迫害法轮功的活动。
(四)曾庆红被多国起诉
2000年8月 29日,曾庆红与江泽民、罗干一起,被朱柯明和王杰起诉到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2002年10月17日,曾庆红与江泽民、罗干一起在联合国反酷刑委员会、联合国人权委员会被控告迫害法轮功。
2005年1月28日,秘鲁法轮大法学会向秘鲁最高法院提交对曾庆红、江泽民、罗干和薄熙来的刑事诉讼状,状告他们的群体灭绝和反人类罪。秘鲁最高法院接受了诉讼状。
二、李岚清——首任“六一零”组长
(一)李岚清被江泽民拉下水
李岚清原来在外经贸部当部长,他是另一位法轮功学员的顶头上司,两人原来关系不错。早在1995年,这位学员也说起过向老部长李岚清介绍法轮功的事,但他主要是介绍法轮功对国家和民族的益处,还给了李岚清一本《转法轮》。
李岚清的儿子曾犯下十亿大案,被江泽民一笔勾销,江泽民以此威逼利用李岚清。
当时大多数政治局委员乃至常委都在迫害法轮功的问题上相当冷漠,包括朱镕基领导的政府部门也认为把法轮功当作敌我矛盾处理实无必要。李岚清也不同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决定。
江泽民决定成立一个听命于他的胯部门领导小组,凌驾于一切政府机关之上,直接避开政府、司法系统、财政系统等部门对推行镇压命令的约束。于是他想到了李岚清,江决定去说服跟自己私交不错的李岚清。江泽民拿出党性和“亡党亡国”的帽子威逼李岚清,最终李岚清立场松动,同意了江的决定。
这样,江泽民按照他的设想成立了一个专门处理法轮功问题的领导小组,由李岚清任组长,并根据中共“枪杆子、笔杆子”的理论任命罗干和丁关根任副组长。江还任命公安部副部长刘京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为主要成员,统一研究解决法轮功问题的具体步骤、方法和措施,并指示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密切配合。该机构于6月10日成立,故称其为“610办公室”。
就这样,李岚清成了迫害法轮功的专职机构“六一零”的首任最高头目。尽管他不情愿,但还是在江泽民的诱逼下犯下了迫害重罪。
(二)李岚清被多国起诉
1、李岚清在亚洲被起诉
2003年11月17日,李岚清与江泽民、罗干一起,被林晓凯等六名自诉人、一名未成年受害人向台湾高等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案。
2005年4月12日,五名曰本法轮功学员和日本法轮大法学会以集团灭绝罪向大阪地方法院起诉江泽民、李岚清、罗干、辽宁省大连市长夏德仁及中国驻日本大使馆,并要求赔偿6000万日圆的经济损失。
2、李岚清在加拿大被起诉
2004年11月12日,李岚清与江泽民、罗干、刘京、周永康等人一起在加拿大被起诉。
2004年11月15日,李岚清与江泽民、罗干、刘京和王茂林等五位中国高官被六位加拿大法轮功学员在多伦多民事起诉,并要求2千万加元的赔偿金。
3、李岚清在欧洲多国被起诉
2003年8月20日,李岚清与江泽民、罗干一起,被6名法轮功学员在比利时刑事控告。
2004年8月5日,李岚清与江泽民、罗干一起,在雅典被刑事起诉。
2004年12月2日,李岚清与江泽民、薄熙来,在荷兰鹿特丹法院被以“群体灭绝罪”和“酷刑罪” 起诉。
2002年12月4日,4名法轮功学员在法国起诉“610办公室”头目、中国副总理李岚清。
2005年6月13日,瑞典人权律师彼德·伯格奎斯特(Peter Bergquist)与法轮功学员向瑞典警察局递交起诉江泽民、李岚清、罗干、刘京、丁关根等人的诉状。
2006年12月15日,奥地利法轮大法协会、奥地利国际人权协会(IGFM)在维也纳举行记者招待会,宣布对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主犯江泽民、罗干、李岚清、刘淇等人以涉嫌群体灭绝罪和酷刑罪进行起诉。
2003年10月15日,罗干与江泽民一起被15名来自中国、美国、澳大利亚、比利时和西班牙的法轮功学员在西班牙高等法庭(Spain's High Court)刑事控告。
2003年8月12日,法轮大法信息中心发布消息,李岚清在巴黎被控酷刑罪一案正式进入司法侦讯程序。
2004年7月,法国司法系统就法轮功学员控告李岚清一案委请中国进行司法调查协助。这是法国和欧洲第一桩委请中国进行司法互助调查的案例。
三、贾庆林——作为帮凶的政协主席
(一)贾庆林被江泽民威逼利用
贾庆林是赖昌星远华大案发生时的中共福建省委书记,被江泽民以惯用的“收买贪官以为己用”的方法保住官位,并调任北京市长、市委书记,为江泽民控制北京要地。
一九九九年迫害法轮功开始之年,中共北京市的市委书记正是贾庆林。
在一九九九年“四·二五事件”的第二天,贾庆林参加了中共政治局常委会议,被江泽民批评为:“如此麻木”。
在江泽民公开发动迫害运动后,贾庆林追随迫害政策,参与迫害法轮功。北京是法轮功学员集中上访的地方,而北京当局对法轮功学员(尤其是对上访学员)的迫害是最严重的,这一切都与贾庆林有着极大的关系。
由于贾庆林卖力追随江泽民的迫害政策,所以在二零零二年中共十六大上,贾庆林作为江的心腹升任中共政治局常委,而且,贾庆林还为江泽民“分管”政协,当上了政协主席。贾庆林与罗干、黄菊、李长春、吴官正等人一起牵制胡锦涛,并继续执行江泽民定下的迫害政策。
在二零零七年的中共十七大换届中,贾庆林仍是“常委”和政协主席,与李长春一起,协助周永康继续维持迫害政策。
(二)贾庆林被多国起诉
2006年6月6日,西班牙最高法院接受法轮功对贾庆林群体灭绝罪的上诉,并命令西班牙国家法院对此做调查审理。
2006年10月31日 法轮功学员向乌克兰基辅最高法院递交了对贾庆林的控状,控告他犯有群体灭绝、酷刑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行。
2007年9月14日,两名日本法轮功学员以“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和“诽谤罪”等罪名控告正在日本访问的中共邪党政治协商会议主席贾庆林。
(三)贾庆林面临的下场
二零一一年,厦门远华案主犯赖昌星回国,涉案的原中共福建省委书记贾庆林顿时岌岌可危。
在中共“十八大”的筹备过程中,有消息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贾庆林,已无发声权,已经放弃了为自己在下届常委的接班人提名和自己所分管的三到四位省委书记和若干中央委员及省长、部长的提名权力。
在二零一二年查处江泽民集团重要头目薄熙来的过程中,贾庆林也只能赞成。可以预见,贾庆林的罪行也很快会受到追究和清算。
四、李长春——为江泽民控制意识形态的帮凶
李长春:1944年2月生,辽宁大连人,1998-2002年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2002年至今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一)江泽民胁迫李长春加剧迫害
1999年江泽民发动迫害运动之后,政治局委员们对迫害不以为然。让江泽民十分恼火的是,除山东、辽宁等少数省份外,许多省市对迫害不感兴趣,对迫害的指令阳奉阴违,尤其南方一些省市如广东,到1999年底仍然有“法轮功绝大多数是好人”,“在广东不判一个”等说法。被选为第四代接班人的胡锦涛、李长春也是消极敷衍、低调对待,不愿和江一样被绑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江泽民没办法,2000年2月只好亲自去广东督战。他批评广东对法轮功“镇压不力”、“软弱”,要李长春在政治局会议上做“检讨”,还亲自给深圳市委发传真要他们“守住阵地”……。在江泽民和罗干的高压下,广东终于开始劳教法轮功学员,第一批被劳教的学员中就有胡锦涛的大学同班同学张孟业。有人对江泽民说:你这是一石二鸟,既给广东省镇压法轮功开了先例(胡锦涛的同学都判了,谁还不能判?),又给胡锦涛套上了“出卖同学”、“不仁不义”的耻辱牌。
(二)李长春帮江泽民报道假身世
大家知道,江泽民本是汉奸出身,却伪造身世,把自己说成是“烈士遗孤”。
2002年10月,在江泽民的授意下,由其亲信、时任广东省委书记的李长春在省委组织部管辖的刊物《广东支部生活》上刊出了一篇文章,大谈江泽民的“过继”问题。
一个月后,2002年11月中共十六大上,为江泽民漂白出身有功的李长春就被提拔进了政治局常委会。一年后,2003年11月29日,《中记传媒网》发表消息,根据《中央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意见,《广东支部生活》被宣布停刊。
(三)李长春的迫害罪行
李长春当政使广东省成为中国镇压法轮功的严重省份之一。截至2004年1月17日,被证实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达23名,居全国第八,广东省境内仍然关押大批法轮功学员,已确认姓名的有604名,分布在52所劳教所、监狱和各类洗脑班。多所劳教所如三水劳教所和广州槎头女子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迫害的手段极其残酷。已确定广东有五所精神病医院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它们是广州白云精神康复医院,广州江村精神病院,广东惠州市精神病院,广州市第七人民医院(精神病医院) ,广州芳村精神病医院。广东也曾关押了30多个海外华人及其亲属,目前仍有关押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和港澳台等7个国家和地区海外华人亲属19名。
1999年7月20日江氏集团对法轮功镇压开始,李长春立即表态支持镇压,要求全省290多万党员,一定要提高认识,看清危害。并表示早在几个月前广东就开始组织反法轮功的材料。在其广东省常委扩大会议上,对广东省如何贯彻对法轮功的迫害作了具体部署。
2000年,几次批示要对法轮功“严打”,并对一些辅导站负责人名单上划勾,批示“此人该抓”、“此人为何不判”等,向公安施压,结果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被划勾的人有的被单位开除;有的被反复拘留、审讯;有的被严密监控、跟踪、有的秘密失踪。特别是8月中、下旬以来,一批坚定的学员被劳教、无限期关押等。
2000年3月在全省宣传部长会议上,强调其领导的广东省省委对学习贯彻中央有关同“法轮功 ”组织斗争的文件《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高度重视并及时在广东省制订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实施意见》。
2000年7月24-25日在深圳举行全省依法治省工作经验交流会上强调继续法轮功进行打击。
在对法轮功的镇压中,江泽民集团制定了所谓的“领导负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各省党和政府的第一领导人直接对在本省贯彻中央的镇压决策负责。镇压一开始,广东省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人就召开会议总体部署在本省如何贯彻中央镇压法轮功的决策。在这次会议中由省委书记李长春主持,这也符合中国一贯的党领导政府的党委书记负责制的政治权力体系。“广东省省委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 和“省政府防范和处理×教问题办公室”(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及其常设办事机构“610办公室”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等部门负责具体工作安排。所以作为广东省省委书记的李长春了解也应当了解广东省迫害法轮功的情况,作为本省的第一权力人和负责任他必须对所有在该省发生的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事实负责。
(四)李长春被多国起诉
李长春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虽然得以当上二届“常委”,却受到国际起诉。
2004年7月2日,法轮功学员向巴黎大事法庭共和国检察官递交起诉状,指控正在法国访问的中共邪党主管宣传的中共邪党中央政治局常委、前广东省省委书记李长春在对法轮功的迫害中犯有酷刑罪同谋。
近年来,广东长期镇压法轮功的原公安厅长、政法委书记、广东省政协主席陈绍基因“贪污罪”获刑,引发广东官场大地震,周镇宏(李长春直接提拔)、于幼军等纷纷遭恶报落马。可以预见,随着江泽民集团的衰落、分裂与覆灭,李长春的罪行必然要受到追究和清算。
五、吴官正——为升官而成为迫害要犯
在一九九九年迫害开始时,吴官正担任中共山东省委书记。在曾庆红的献计下,江泽民向吴官正施压加重迫害。吴官正为了升官,于是霎时把山东变成全国迫害最严重的省份之一。法轮功学员陈子秀被迫害致死的案例就出现在山东,《华尔街日报》对此做了真相报道,并指出:吴官正与李长春都是中共十六大“常委”人选,但广东上访的法轮功学员人数不多,而山东上访的学员很多,于是中共高层向山东当局施压,吴官正为了顺利升任中共政治局常委,于是加剧山东省的迫害,直接导致第一宗法轮功命案。
吴官正由于紧紧追随江泽民迫害政策,在中共十六大上终于升任“常委”,主管中纪委,成为江泽民在党内清除异己的打手。
吴官正用法轮功学员鲜血换来的“常委”官帽只戴了一届(五年),却换来了法轮功学员在海外的正义起诉。
2003年10月27日,中共邪党政治局常委、山东省委书记吴官正在塞浦路斯被法轮功学员以酷刑、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起诉。
(待续)
http://www.dongtaiwang.com/do/Qa_Z/ottLhAYPzmRL08y/Xz/v2aAxDN3/s-rs/V/sJ/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罪责难逃(五)-256192.html
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罪责难逃(五)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九日】(接前文)
部门篇:各部门主要恶人榜
江泽民集团操纵着中国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外交等各关键部门,除了曾庆红(党务与组织)、吴邦国(人大)、李岚清(政府)、郭伯雄(军队)、贾庆林(政协)、吴官正(中纪委)、罗干和周永康(政法)、李长春(宣传)等特别重要的头目之外,在各部门、各系统还有一批重要头目,如:
教育系统——陈至立
文化系统——孙家正
宗教——王作安(中共国家宗教局长)
外交系统——李肇星、杨洁篪
公安部——贾春旺
国安部——许永跃
司法部——张福森
电信——江绵恒(江泽民之子)
警卫——由喜贵
“六一零办办公室——王茂林
……
在江得势之时,几乎所有重要领域都被江泽民集团的成员所控制。在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运动中,几乎各部门、各系统都有江泽民的亲信卖力参与和推动,使这场迫害达到了空前绝后的血腥程度。
一、陈至立——江泽民情妇兼帮凶
陈至立是江泽民情妇,“上海帮”重要成员,长期掌控教育部和教育系统,曾担任教育部长和国务委员(主管教育)等要职,卖力执行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政策,在教育系统对师生全面实施洗脑。
(一)情妇兼死党
陈至立是江泽民在上海当政时,经江泽民儿子江绵恒介绍认识的,认识后一拍即合,发展为情妇兼死党,江很快任命陈至立主管上海宣传部门,陈也卖力追随江镇压学生运动,后来则卖力迫害法轮功。
1986年12月8日,江泽民带着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长陈至立到上海交大与学生对话,事后,江把敢于上台自由发言的学生全部“秋后算账”,一一报复。
1989年4月20日,上海市委宣传部得知,《世界经济导报》将开辟专栏悼念胡耀邦。宣传部长陈至立随即告诉了江泽民。21日下午,江派市委副书记曾庆红、市委宣传部长陈至立找《导报》总编辑钦本立谈话。
4月26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动乱》后,江泽民召开的市委书记紧急会议持续到半夜一时,江说要采取果断措施。同日,在有一万四千名中共党员参加的大型集会上江泽民宣布停止钦本立的领导职务,并决定对《导报》进行整顿。
4月27日,江泽民派刘吉、陈至立负责的“上海市委整顿领导小组”进驻《导报》。整起人来不比江手软的陈至立对江泽民言听计从。她遣散《导报》员工,还特别下禁令不许《导报》的编辑再做记者。后来,陈至立在钦本立癌症晚期,起不来床时,竟笑眯眯的去了病房。别人还以为她前来探望,谁知陈至立突然大声宣读了对钦本立的党纪处分。看来陈不但要刺激这位70岁的老人早些死,还要他死也不得安宁。
4月30日,中共总书记赵紫阳访朝归来,当晚江泽民与曾庆红飞赴北京,向赵紫阳汇报工作。赵很快接见了他,江汇报完后问赵:“你对我在上海处理《导报》怎么看?”赵并未即时表态,反问江泽民:“你看呢?”
江泽民感到惊慌不已,他的情妇陈至立很有“江湖义气”,陈至立说:“如果中央追究责任,就由我一人来承担好了,绝不牵扯你。”可见陈不但是江的情妇,而且是江的“政治情妇”。从此江泽民和这个女人的关系更加亲密了。
1989年,江泽民担任中共党魁后,就陆续把“上海帮”骨干成员塞入中央关键部门。其中包括把陈至立拉入教育部并由其长期把持中国教育界,从此,陈至立成了“洗脑干将”,对中国人从娃娃开始就实施一套完整的洗脑教育。
(二)陈至立在多国被起诉
2004年7月19日,中国前教育部长、现任国务委员陈至立在坦桑尼亚被指控“在中国教育系统对法轮功实施酷刑和虐杀”。陈至立被传唤亲自到庭应诉。这是法轮功学员起诉中国官员迫害法轮功案例中,首次有被告亲自出庭。
2004年8月3日,坦桑尼亚首都Dar Es Salaam的法官就法轮功学员起诉陈至立一案作出了对法轮功学员有利的决定,即为刑事诉讼确认资格的民事诉讼已告结束,可启动刑事诉讼。
陈至立的被追究并不到此为止。2004年11月18日,“汉城中央地方检察厅”接受了韩国学员张淑及其女赵英伊起诉陈至立的诉状邮件。诉状要求以集团虐杀罪、特殊暴行罪、业务妨害罪等罪名,惩处于11月18至20日来韩访问的前中国教育部长、现任国务委员陈至立。
2006年2月7日,五名加拿大法轮功学员以酷刑罪、反人类罪向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最高法院指控中共邪党前教育部长陈至立并索赔二千万元。这是陈至立面对的第二次起诉。
二、王茂林——跟着江泽民一再倒霉的帮凶
前中共湖南省委书记王茂林在任期间到机场热情迎接江泽民到湖南考察。王茂林准备大大地款待江氏一行,早已为其安排好了一切。王茂林非常高兴豪爽地对江说:“到了北京听您的,到了湖南来听我的。”这句话在中国人来讲,都知道是盛情款待的意思。可独裁意识极强的江泽民已经不能用正常人的思维去考虑问题了,一听“到了湖南来听我的”这句话就认为是要夺权的谶语,极为不满。事后没过多久,就将王茂林调到北京当精神文明领导小组当副组长─一个形同虚设的职位。
王茂林知道自己说错了话,于是百般向江泽民表忠心,后来江终于给了他一个掌握实权的职位──“610办公室”主任,结果2004年底被法轮功学员在海外告上法庭,并在反对迫害法轮功的“追查国际”组织那里挂了号。
三、江泽民在各部门的亲信因参与迫害纷纷被起诉
2004年1月28日,四名法轮功学员在巴黎起诉正在法国访问的中国文化部长孙家正犯有“煽动屠杀罪和迫害罪”。
2004年4月16日,瑞士律师代表布恩女士宣布七名法轮功学员在瑞士起诉中国反邪教协会(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副理事长王渝生。
2005年1月28日,瑞士法轮功协会和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IPFG )向瑞士联邦检察官提出一项针对法轮功修炼者的煽动仇恨、参与实施酷刑和群体灭绝罪的起诉。被告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清华大学校长顾秉林、中国外交学院院长吴建民、中国科学院副院长陈竺和首钢集团董事长王青海。
2005年2月23日,中国科学院“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副组长、中国科学院党组副书记郭传杰在纽约被法轮功学员以酷刑罪和群体灭绝罪起诉。2005年6月2日,美国联邦纽约南区地方法院对中国科学院“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副组长、中国科学院党组副书记郭传杰进行缺席审判。判决要求被告郭传杰赔偿对原告造成的伤害及经济损失。
2005年8月28日,丹麦法轮功学员以酷刑罪对到丹麦参加国际检察官会议的中共邪党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610办公室”副主任贾春旺提起诉讼。
2006年6月6日,法轮功学员以诽谤起诉罪在美国访问的中共邪党宗教局长叶小文。
地方篇:各地方主要恶人榜
江泽民集团对中国社会的控制程度是常人难以想象的,江泽民除了安插亲信控制各个系统之外,还安插大批亲信掌管地方大权,在江泽民集团势力顶峰时期,各重要省份和直辖市,几乎全都被江系亲信所控制。例如:
北京——贾庆林、刘淇
上海——黄菊、陈良宇
广东——李长春、张德江
山东——吴官正
重庆——薄熙来(薄熙来先前曾控制大连市和辽宁省)
深圳——黄丽满(江泽民情妇黄丽满曾长期控制着这个最有活力的经济特区)
河南省——徐光春(早于一九九六年在中宣部任职时即开始迫害法轮功)
……
一、薄熙来的罪行与下场
薄熙来曾掌管大连市、辽宁省和重庆市,中间还曾任商务部长。薄熙来从任职大连开始,就残酷迫害法轮功,尤其是在辽宁省当政时,薄对法轮功的迫害更为疯狂,臭名昭著的马三家劳教所,活摘法轮功学员人体器官的苏家屯都出现在辽宁省……真是恶有恶报,二零一二年四月十日,薄熙来被立案查处。
(一)薄熙来其人
薄熙来依靠其父薄一波与江泽民的肮脏交易而不断得到提拔,又因迫害法轮功心狠手辣而得到江的赏识,被江“内定”为中共十八大接替周永康的中共政法委的掌门人。但是,自今年二月六日王立军事件爆发以来,薄熙来迅速失势,只经过二个月左右的时间即被公布查处。那么,薄熙来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呢?
1、因其父薄一波与江泽民的肮脏交易而得以迅速高升
薄一波对江泽民有着很“特殊”的“恩惠”:
1989年5月27日,邓小平召来八位元老开会,决定总书记人选。最早的时候邓小平本来提议乔石和李瑞环,但是陈云力推江泽民,薄一波和李先念也大力附和陈云,对邓小平决定起用江泽民起了关键性作用。
1992年中共十四大前夕,邓小平本想撤换江泽民,薄一波和陈云坚决反对,邓小平只好打消这个主意,使江泽民在1992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四大上坐稳了总书记的位置。
1995年初,陈希同联合了七个省委,给邓小平写联名信举报江泽民。这封信的内容外界并不知情,邓看后没有发表意见,却把信交给了薄一波处理。邓小平也是年事已高,没有精力再换一茬总书记,否则在1992年南巡后就会动手。
薄一波是整人能手,惯于投机钻营,过河拆桥,落井下石,在高层里口碑甚差。其中有一件事最说明问题。1979年给薄一波平反出狱的是胡耀邦,当年中共十一届四中全会上,使薄一波增选为中央委员、后任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中顾委副主任的还是胡耀邦,但1987年1月15日薄一波主持政治局扩大会议,力主让胡耀邦下台。
薄一波看到陈希同这封检举信,不但不想继续往下追究江泽民的问题,相反还暗自高兴抓住了江的把柄,因为这就等于抓住了江的权力,可以好好利用和要挟江,为儿子薄熙来和亲信等加官晋爵。
于是薄一波把江泽民叫来,一言不发亲自把信递过去。江看过举报信内容后,脸色发青、一身冷汗、战栗不已,当场哀求薄一波在邓小平面前为他美言,保住自己总书记的职位。薄一波表示尽力而为,并授意江要想以后不节外生枝,就必须把陈希同搞倒,做法上可以先从陈希同的周围下手。江泽民点头如捣蒜,连连称是。薄熙来日后飞黄腾达,全靠其父薄一波与江泽民的这层特别关系。
1997年9月,在中共十五大换届中,江泽民想逼迫老资格的乔石退休。江泽民再一次与薄一波做了交易。薄答应向乔石施压,要乔石退休;江则抱歉说自己对薄的儿子薄熙来“关照”得还远远不够。89岁的薄一波哆嗦着行走不便的双腿去告诉乔石,十五大将重新规定留任年限,以70岁为死线劝退了乔石,而71岁的江泽民却仍留在了“核心”的位置上。
1999年,江泽民决定迫害法轮功,当时在七名政治局常委中,除江外其他六名对镇压持反对态度。在中共高层口碑很坏的薄一波听说政治局其他常委都反对镇压,于是出来表态,表示坚决支持江的决定。在江泽民发动镇压运动之后,薄一波看到镇压的迟缓进展情势,于是给江出主意说:“政府在这件事情上工作很不力,这和镕基同志不重视、不公开表态有关。”其后,江泽民逼迫朱镕基表态同意镇压法轮功。
薄熙来正是借着其父薄一波与江泽民的这层特殊关系,才得以迅速向上爬。
2、因卖力讨好江泽民而升任高位
薄熙来曾在大连广场立起江泽民巨幅画像,对江泽民大拍马屁。
薄熙来任职商务部长时曾放话:谁要批江泽民儿子的公司,尤其在电信方面,就撤谁的职。
薄熙来依靠其父与江泽民的特殊关系,加上本人厚颜无耻的奉迎巴结,所以得到江的一路提拔。
自一九八八年起,从辽宁省大连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升到大连市委常委、副市长,再升到大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市委书记,再升到辽宁省委副书记、代省长、省长,后又转任商务部部长,最后升到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
3、因残酷迫害法轮功而被江泽民集团选中为政法委的接班人
一九九九年,江泽民一意孤行的发动了对法轮功的迫害,可是中共党内包括中共高层大多数人并不赞同江泽民的做法,随着法轮功真相越来越大白于天下,镇压法轮功的政策也越来越不得人心,同时,江泽民及其迫害集团(现被民众称为“血债派”)欠下的血债也越来越重,在国内外被起诉追究的呼声也越来越高,在这种情况下,江泽民及其迫害集团也越来越担心其迫害法轮功的血债会被清算,因此,江泽民集团“用人”也就越来越以是否认同其迫害政策为最高标准——谁越卖力镇压法轮功,就越用谁。
薄熙来一直以心狠手辣迫害法轮功而著称,因此被江泽民集团选中为接替周永康掌管政法委、继续实施镇压政策的“前线总指挥”,准备在中共十八大上升任中共政治局常委,甚至想“拥立”其“抢班夺权”,当中共总书记。
(二)薄熙来残酷迫害法轮功,血债累累
薄熙来残酷迫害法轮功的事实很多,兹略举几例:
1、在大连和辽宁残酷迫害法轮功
薄熙来在大连担任市长和辽宁省长期间,大连市和辽宁省都成为迫害法轮功最严重的地区之一,薄熙来极力构陷,系统性地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抓捕、关押、毒打、电击、性虐待等,手段极其残暴。根据“追查国际”的调查报告指出,辽宁省为中国迫害法轮功最严重的省份之一,其境内的马三家教养院、大连教养院等对法轮功学员的酷刑虐待及匪夷所思的狠毒迫害,臭名昭彰,令国际社会震惊,主事领导的薄熙来具有无可推卸的绝对性的责任。
2、在重庆残酷迫害法轮功
薄熙来因迫害法轮功而在海外多国被起诉,国际形象太负面,温家宝在当年十二月,极力反对薄升任副总理;之后,薄被下放,任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到重庆后(同时带去的有王立军),重庆迅速成为全国迫害法轮功学员最严重的地区之一:许多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非法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还有致死的血案。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重庆市自二零零八年六月至今已知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有十八人,被非法判刑的四十一人,被非法劳教的二百一十一人,被绑架的(多数都被劫持到在洗脑班迫害)五百三十七人/次,被非法抄家、骚扰的六十八人。事实上,真实的数据远远大于以上统计数据。
3、涉嫌活摘法轮功学员人体器官
薄熙来还涉嫌参与了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人体器官的血腥罪恶。
2012年初,薄熙来的手下、重庆市公安局长王立军出逃到成都驻美领事馆,并向美国提供大量薄熙来的犯罪证据,网络盛传,王立军有可能向美国政府提供了薄熙来涉入“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罪行的证据。
在2012年初习近平访美期间,海外的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追查国际)发布最新调查报告,披露原重庆市公安局长王立军在辽宁锦州市公安局主持“现场心理研究中心”时,涉嫌参与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和活人人体试验。
追查国际在其最新报告中揭示,2003年5月至2008年6月,时任锦州市公安局局长的王立军兼任锦州市公安局“现场心理研究中心”主任。2006年9月17日,王立军和他的“研究中心”因为“药物注射后器官受体移植研究”,被“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授予“光华创新特别贡献奖”并资助科研经费200万元。
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秘书长任晋阳在颁奖仪式上的讲话中说:“王立军教授和研究中心还针对药物注射后器官不易受体移植的难题进行了基础研究和临床实验,研发出全新配方保护液,在体和离体肝、肾脏组织再灌注处理后,经动物实验、离体实验及临床应用,取得了器官可以受体移植的阶段性科研成果。”
王立军则在颁奖典礼上说:“晋阳秘书长为首的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的所有同仁,多次到研究中心考察,他们亲临一线,就在我们的现场,技术解剖的现场,器官受体移植的现场。”追查国际发言人汪志远说:“显然,这是人体器官移植的现场。”
追查国际的最新报告披露,王立军在“光华创新特别贡献奖”颁奖典礼上谈到器官受体移植时称:“我们所从事的现场,我们的科技成果是几千个现场集约的结晶。”
事实上,追查国际二零零九年就公布了王立军参与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证据。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二日,“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公布了一位证人现场目击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证词,他当时就在王立军手下担任警察,王立军给他们下的死命令是,对法轮功“必须斩尽杀绝”。二零零二年,此证人参与了非法抓捕、拷打法轮功学员的行动。其中一位三十多岁的女性法轮功学员,被经过一个星期的严刑拷打、被强迫灌食,已经是伤痕累累。二零零二年四月九日,辽宁省公安厅某办公室派了两名军医,将该名学员转移到沈阳军区总医院十五楼的一间手术室内,在这名女学员完全清醒的情况下,没有使用任何麻药,摘取了她的心脏、肾脏等器官。证人当时持枪担任警卫,目击了这名女法轮功学员痛苦死亡的全过程。
除了这位警察作证时的录音和文字记录,另外还有证据证明王立军直接参与了活摘器官行动。
王立军事件发生后,参与迫害的中共官员更加人人自危,那些有血债的中共官员时时有可能被自己同党揭发,随时被清算的担心将时时刻刻伴随他们左右。俗话说,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各级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官员,同时也握有自己上级、下级或同事的迫害证据,一旦他们在内斗中面临人身安全,为了自保,他们会毫不犹豫的向国际社会抛出这些人的犯罪证据。
(三)薄熙来被多国起诉,臭名昭著
薄熙来是仅次于迫害元凶江泽民、罗干、刘京和周永康的迫害凶手,因此,在国际上受起诉的次数也非常多,以下是部份起诉案例:
2004年4月22日,正在美国访问的中国商务部长薄熙来被法轮功学员以“酷刑罪、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起诉到美国哥伦比亚特区法庭。
2004年5月,英国法轮功学员向英国最高警方提交诉状,以酷刑罪起诉薄熙来,并要求警方调查薄熙来残酷迫害法轮功的罪行及在他抵达英国时予以逮捕。
2004年6月8日,波兰法轮功学员向波兰国家检察院递交诉状,指控中国商务部部长薄熙来在对法轮功的迫害中犯有反人类罪和酷刑罪。
2004年8月9日,俄罗斯法轮功学员向检察院递交了诉状,起诉正在俄罗斯进行访问的中国商业部部长薄熙来,控告他在担任大连市长和辽宁省省长期间,残酷迫害法轮功。
2005年1月28日,秘鲁法轮大法学会向秘鲁最高法院提交对曾庆红、江泽民、罗干和薄熙来的刑事诉讼状,状告他们的群体灭绝和反人类罪。秘鲁最高法院接受了诉讼状。
2005年5月30日,韩国法轮功学员向汉城中央地方检察厅递交诉状,控告薄熙来。
2005年11月15日,韩国法轮功学员以“群体灭绝”、“特殊拘捕、监禁”、“特殊暴行”嫌疑等罪名,向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起诉到韩国访问的薄熙来。
2005年9月8日,国际司法正义促进协会(International Advocates for Justice)和人权法律项目(Human Rights Law Projects)在纽约以酷刑罪对薄熙来进行刑事起诉。
2005年9月7日,加拿大法轮功学员向安大略省高等法院递交诉状,以酷刑罪对薄熙来进行民事起诉。
2005年11月8日,15名因修炼法轮功而遭中共邪党迫害的受害者向西班牙国家法院提交对薄熙来的刑事起诉,指控其犯有群体灭绝和酷刑罪。
2006年9月15日,瑞典法轮大法学会向斯德哥尔摩警署递交对薄熙来的诉状,控告薄熙来犯有谋杀罪、酷刑罪和绑架罪。
2007年9月4日,澳洲法轮功学员成功的向到澳洲参加APEC会议的中共邪党商务部长薄熙来面递诉状。2007年11月5日,纽省高院就悉尼法轮功学员潘宇以酷刑罪起诉中共邪党商务部长薄熙来做出缺席判决,宣判原告潘宇胜诉,薄熙来败诉。
(四)薄熙来被查处的可耻下场
表面上看,好象是因为薄熙来“不走运”而被对手扳倒了,或因为杀死英国人一案做的不周密被人发现了,可是这仅仅是表面原因;真正原因却是因为作恶太多、血债太重,天道难欺,终于走到覆灭的尽头。
在中共历史上,几乎所有积极参与迫害运动的高官都是同样的下场。
1、薄熙来与江泽民相互利用
江泽民最怕迫害法轮功的血债被清算,因此,它一直在物色和培养能维持迫害政策的“接班人”。胡锦涛并不认同镇压法轮功的政策,因此,江泽民力挺心狠手辣的周永康掌管中共政法委,掣肘胡锦涛,维系镇压政策;周永康在今年即将举行的中共十八大上已满70岁,按中共内部规定必须“退休”,而中共内定的总书记习近平也不是积极追随迫害政策的人,在这种情况下,江泽民一伙很早就急于物色心狠手辣的接班人,在中共未来的高层权力结构中,或者掣肘习近平,或者代替习近平成为中共党魁,从而继续维持对法轮功的镇压政策。
薄熙来,以其心狠手辣镇压法轮功,以其年龄,及其与江泽民的“特殊关系”,恰好是江泽民最需要的“接班人”。
薄熙来本人野心勃勃,一直在窥测中共最高权力,他早已洞悉江泽民的心理,因此,多年来,他投江所好,变本加厉的迫害法轮功,并且在重庆大搞“唱红打黑”运动(此运动的实质不过是以镇压法轮功的模式迫害其他民众而已)。
因此,薄熙来与江泽民可谓一拍即合,相互利用:薄熙来利用江泽民来实现自己的权力野心,而江泽民则利用薄熙来以逃避清算。
2、薄熙来被江泽民一伙抛弃以自保
中共的本质是一个政治黑帮,而江泽民集团更是黑帮中的黑帮。历来黑帮只以利益为最高原则,并无道义可言。当抛弃同伙符合黑帮利益时,同伙就会毫不犹豫的抛弃同伙。
薄熙来的累累罪行和昭著臭名,在中共内外早已广为人知。
所以,当王立军事件爆发后,中共高层除了周永康开始时还企图袒护薄熙来,其他人对薄熙来可以说是避之唯恐不及。
据悉,今年三月份中共政治局常委表决是否撤销薄熙来重庆市委书记职务时,除了周永康“弃权”外,其余八人全部赞成,其中包括江泽民集团的李长春、贾庆林等人。
离撤销重庆市委书记职务还不到一个月,今天,薄熙来宣布被立案查处,而且是“中央”的决定,薄熙来被同伙彻底抛弃了。而随着薄熙来事件的拓展,周永康直至其后的已经是植物人的江泽民,将是下一步被历史审判的目标。
二、上海帮的主要恶人及恶报
上海是江泽民发迹之地,也是江泽民集团的老巢。江泽民进京后,先后安插吴邦国、黄菊、陈良宇等江系亲信控制上海。江泽民上海帮因卖力参与迫害,近年来日渐衰败,恶报不断——
2004年11月16日,因黄菊卖力参与迫害法轮功,五名爱尔兰法轮功学员向都柏林警察局递交对中国副总理黄菊的刑事诉状,要求警察长调查并逮捕正在爱尔兰访问的黄菊。
2007年6月2日,江系“上海帮”的重要成员、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黄菊,在北京病亡,年仅69岁。黄菊连一届“常委”都没做满就病死,这无疑是江泽民集团的一大凶兆。
2006年9月24日,江泽民亲信、江系“上海帮”重要成员、中共上海市委书记、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陈良宇,因受“社保基金挪用案”和“秦裕案”牵连,被免去上海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停止其担任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职务,并立案检查。2007年7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给予陈良宇开除党籍、开除工职处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008年4月11日,因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8年。2009年6月15日被凤凰周刊爆出在秦城监狱享受高级待遇。陈良宇被擒,表明江系势力开始衰落。
黄菊和陈良宇恶报之后,江系上海帮的势力如江河日下,今日早已大不如前了。上海再也不是江泽民集团可以为所欲为的地方了。
三、北京的江系恶人及恶报
北京是江泽民必控之地。1995年,首钢前董事长周冠五因经济问题下台,其子周北方也被捕入狱。随后,北京市副市长王宝森莫名其妙的死在郊外,陈希同则被以贪污罪判刑入狱。其实这是曾庆红为江泽民献的奸计,目的是整倒陈希同、控制北京。
随后,江泽民选中在福建任过省委书记、与远华大案有重大牵连的贾庆林掌控北京。后来,贾庆林“入常”后,北京则由刘淇掌控。
贾庆林和刘淇都因残酷迫害法轮功而被国际起诉。
2002年2月7日,包括两位中国公民、一位美国公民、两位瑞士公民及一名法国公民在内的6名法轮功学员向北加州地区美国联邦法院起诉北京市市长刘淇犯有折磨、酷刑、非人道及虐待行为、无故监禁、反人权、剥夺宗教及信仰自由等罪行。辽宁省副省长夏得仁被同时控告。
2003年6月,美国旧金山法官爱德华-陈(Edward M. Chen)拒绝授予被起诉的前北京市长刘淇和辽宁省副省长夏德仁外国元首豁免权,并向法庭提交了两名官员都因监督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而被确认有罪的报告。
2004年12月8日,针对法轮功学员对北京市委书记刘淇的控告,美国北加州地区法院法官威尔金(Wilkin)确认地方法官的裁定报告,判决刘淇有罪,要求他为管辖下的警察所犯的迫害法轮功的酷刑和反人类罪行负责。
四、广东的江系恶人及恶报
广东是经济大省,原为叶剑英之子叶选平控制,江泽民以明升暗降的方式把叶选平调往北京任“政协副主席”之后,由谢非出任广东省委书记。后来,谢非病倒,广东遂由投靠江泽民的李长春控制,后再由江系张德江控制,张德江离开广东后,胡锦涛抢到这个经济大省,派出团派大将汪洋掌管广东。
李长春和张德江在广东当权时都曾因卖力迫害法轮功而被国际起诉,广东省参与迫害的其它官员也被起诉:
2005年11月7日,正在在澳洲访问的张德江被法轮功学员谢焱以“酷刑罪”起诉。2006年2月1日,悉尼法轮功学员谢焱状告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一案首次在澳洲纽省高等法院聆讯,被告张德江缺席,法官在听取原告律师陈词后,决定该案继续进行,并确定在6月2日举行第二次法庭聆讯。
2005年10月14日,国际司法正义促进协会(International Advocates for Justice)和人权法律项目(Human Rights Law Projects),向美国联邦北加州地方检察院以酷刑罪对中共邪党广东省省长黄华华提起刑事起诉,并要求联邦检察院知会美国海关、移民局、国土安全局及联邦调查局等机构有关黄华华的罪行。2005年10月20日,加拿大法轮功学员段凯文在黄华华带队访问加拿大之际,向加拿大卑诗省最高法院提交诉状,控告黄华华在任广州市委书记和广东省省长期间加剧迫害法轮功。
2009年10月22日,法轮功学员陈华、邹玉韵向美国联邦纽约南区地方法院提交诉状,控告广东省劳教局局长兼党委书记施红辉犯有酷刑罪和群体灭绝罪,以及侵犯生命的权利,侵犯自由、人身安全、不受任意拘捕和关押的权利,侵犯思想、良心、宗教自由和自由保留观点不受干扰的权利,以及侵犯上述权利违反国际法。
五、河南省恶人徐光春被起诉
徐光春,男,一九四四年生,浙江绍兴人,一九九一年任《光明日报》社副总编辑、高级记者,一九九三年四月任《光明日报》社总编辑,一九九五年任中宣部副部长,二零零零年六月任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局长,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任河南省委书记,二零零五年一月兼任河南省人大主任,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不再担任河南省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徐光春在1996年就开始迫害法轮功。1996年的时候,任中宣部副部长的徐光春趁负责气功的副部长出国一个多月之际,召集十个中央大报总编开会,要《光明日报》刊登诋毁法轮功的文章,并要其它各大报转载。随后,中宣部管辖的新闻出版署向全国各省市新闻出版局下发内部文件,以“宣扬迷信”为由,禁止出版发行《转法轮》、《中国法轮功》等法轮功书籍。徐光春这么做实际上违反了胡耀邦制定的“三不”政策,想通过打击法轮功捞取政治资本,当时就想给法轮功扣一个“初级简陋邪教”的帽子。
后来,徐当上了中共河南省委书记,更是卖力参与迫害法轮功,也因此而被多次起诉。
一九九九年,时任中宣部副部长徐光春,公开表示,反法轮功是当年中国新闻界的四大宣传战役之一。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七日,徐光春在部份报纸总编辑座谈会上讲话,谈到党委机关报的子报、小报时要把“揭批法轮功”作为“一系列重大宣传战役”之一。二零零零年初,徐光春在《求实》杂志上说:通过新闻宣传来引导公共舆论和正面领导人民的意识形态是新闻宣传的基本任务,是每一份报纸的基本责任,小报未能充份批判被取缔的法轮功精神团体是不良的新闻舆论之一例。在他担任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局长期间,出台了震惊中外的“天安门自焚案”。炮制自焚事件,并栽赃给法轮功,煽动仇恨思想,这场已经被证实造假的“天安门自焚案”作为中共污蔑法轮功的主要迫害事例,徐光春罪责难逃。
二零零五年二月十四日,“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在发布的“关于徐光春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调查报告”中指出,徐光春在宣传领域是江泽民的亲信,同时也是宣传舆论界对法轮功进行群体灭绝迫害的重要罪犯。
中共迫害法轮功十年以来,徐光春几乎每一次迫害的重大事情都积极参与,罪行累累,徐率团二次出访,因迫害法轮功被起诉。
2005年7月21日,中共邪党河南省党委书记徐光春在旧金山被世界人权组织刑事诉讼,罪名为酷刑罪和群体灭绝罪。这是徐光春面对的第一次起诉。
2009年12月15日,台湾法轮大法学会代表以“残害人群罪条例”,向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递送刑事告发状,控告率团访台的前河南省委书记徐光春迫害法轮功。这是徐光春面对的第二次起诉。
另:徐光春之妻韩舞凤,同样犯有残忍迫害法轮功学员罪行。如:进行恐怖主义的暴力绑架、非法拘禁、强制洗脑、制造高压使人精神失常、将人摧残致伤、实行经济截断等等,社会影响恶劣。2003年已有大法弟子提起诉讼,将严重侵犯他人生命健康权、基本生存权、人身与信仰自由权等合法权利的韩舞凤告上法庭,要求追究她的法律责任并责令她予以赔偿。起诉过程中,在社会上得到许多同情关注和法律上的帮助。
六、其他地方恶官参与迫害被起诉案例
1、湖北省公安厅长赵志飞参与迫害被判定有罪
2001年4月6日晚,武汉法轮功学员彭敏被中共邪党迫害致死,22天之后的2001年4月29日,彭敏母亲李银秀在同一个地方被中共邪党迫害致死。2001年7月17日,彭敏兄长彭亮就弟弟彭敏与母亲李银秀被虐待致死冤案,通过互联网委托两名美国人权律师在纽约提出法律诉讼,控告当时正在纽约访问的中国湖北省公安厅长、湖北省“610办公室” 第二号人物赵志飞犯有谋杀、酷刑折磨、其它惨无人道或侮辱性的虐待、反人类罪和非法关押等九项罪名,美国联邦纽约南区法院当日将起诉书送达赵志飞手中。
2001年12月21日,美国联邦法院以“缺席审判”方式判定赵志飞虐杀罪成立。
2、武汉电视台台长赵致真参与迫害在美国出庭受审
2004年7月13日,法轮功学员向美国康州纽黑文市联邦法院提起集体诉讼(Class Action),控告原武汉市广播电视局局长、武汉电视台台长赵致真利用制作影片来煽动教唆针对中国法轮功学员的仇恨、暴力、酷刑和群体灭绝。这是第一起类似的诉讼案。
2004年8月2日,赵致真向美国康州纽黑文市的联邦法院递交了延期应诉申请。这是继到坦桑尼亚法庭应诉后,法轮功学员海外起诉案中的又一名被告出席法庭。
3、中共邪党甘肃省委书记苏荣参与迫害在赞比亚被通缉
2004年11月4日,甘肃省委书记苏荣在赞比亚访问期间被法轮功学员告上赞比亚高等法院,并被扣留等候传讯。这是法轮功学员起诉中国官员迫害法轮功案例中,首起被告被扣留案例。
2004年11月8日,苏荣因未能如期出庭被法轮功学员以“蔑视法庭罪”而告上刑事法庭。赞比亚有关方面下令禁止苏荣出境。
2004年11月13日 赞比亚警方发出通缉令,逮捕苏荣。面对自己所造下的恶果,苏荣只能落荒而逃。
4、其它案例
2004年5月24日,法轮功学员以“种族灭绝罪、反人类罪及酷刑罪” 向波士顿联邦法庭起诉安徽省委书记王太华。
2004年11月29日,黑龙江、北京、山东、吉林等四省610办公室头目张晓光、张宪林、董宗方、高奎先在西班牙被法轮功学员起诉并被警方立案追查。
2005年3月,澳洲法轮功学员向澳洲人权委员会控告到澳洲访问的中共邪党湖北省常委、湖北省对外文化交流协会会长张昌尔和湖北电视台台长唐源涛从1999年7月起追随江泽民集团镇压、迫害法轮功的反人类、反人道罪行。
2005年5月26日,美国伊利诺伊州联邦法庭接受法轮功学员起诉原中共邪党河北省委书记、现中国信息产业部部长王旭东的一项动议。
2005年6月8日,法轮功学员赵明(曾在回中国探亲时被捕,后在各界营救下返回爱尔兰)委托法国法轮大法协会,向巴黎大事法庭(Tribunal de Grande Instance de Paris)起诉正在巴黎访问的中共邪党吉林省委书记王云坤。
2005年7月19日,法国法轮大法协会向法兰西共和国巴黎大事法庭(Tribunal de grande instance de Paris)检察院递交诉状,控告辽宁省凌源监狱管理分局局长、610办公室总头目李元伟对法轮功学员所遭受的酷刑等迫害负有罪责。
2005年10 月28日 ,正在加拿大访问的中共邪党吉林省委副书记林炎志,因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在多伦多被起诉。
2006年7月24日,法轮功学员向美麻塞诸塞州检察处刑事控告来访的中国武汉同济医院器官移植研究院院长陈忠华和上海中山医院器官移植中心研究室主任朱同玉,指控他们因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而严重触犯酷刑罪。
2006年7月26日,法轮功学员向美国波士顿刑事控告来访的东方器官移植中心主任沈中阳因参与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罪行而严重触犯酷刑罪。
结语
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罪恶滔天,罄竹难书,这场罪恶仍在发生着,对每一个中国人,对全人类都是严重的祸害。
江泽民集团的罪恶在拷问着每一个人的基本良知——你是顺从邪恶还是制止邪恶?
也许,这是上天对全人类的考验——人类能否凭着自己的良知、理性和勇气,制止邪恶,根除邪恶,将所有恶人绳之以法?
其实,对江泽民集团的追查与起诉早已开始,而且越来越有力。人类正在向上天证明:邪不胜正,人类有能力分辨善恶,人类有能力摆脱谎言,人类有能力走向光明!
(整理于二零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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