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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4日星期五
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经济迫害 / 文/诚宇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1/2/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经济迫害-248528.html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日】中共对法轮功学员实施“名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迫害政策。我们结合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十月十五日的几篇报道,综合分析一下中共对法轮功学员是如何“经济上截断”的。
《牡丹江市中共恶徒迫害法轮功纪实(三)》中讲了这样几个案例:
法轮功学员张萍是个生意人。二零零零年十月一日,张萍进京上访被牡丹江驻京办事处人员囚禁在地下室,身上一万二千九百元现金被抢走。后被绑架回牡丹江投入看守所,在身体极度虚弱的情况下被勒索七千元后获释。
二零零一年八月十九日,张萍被西安分局绑架,身上一千零五十元被抢劫一空。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三日,市公安局恶警砸开张萍家门后,对她进行殴打。张萍出现病态,恶警将她送到公安医院监视起来。国保大队李富勒索了张萍三万元现金后又逼她的家人交了五千元医疗费。并以张萍已被劳教需再拿钱办手续为由再次勒索九千元。
法轮功学员郑炫淑炼功前因患脑溢血生活不能自理,修炼法轮功后身体好了。二零零八年七月,阳明区前进派出所所长郑春江带领恶警把她劫持到看守所。郑炫淑的丈夫强烈要求放人,并说是法轮功给了她第二次生命,不让炼功犯了病可是人命关天的事。后来郑炫淑脑溢血复发,恶警逼郑炫淑的丈夫签字后将郑炫淑送到公安医院做开颅手术。恶警将七点八万元的医疗费全部推给郑炫淑,因家里没钱再交医疗费,郑炫淑于十月六日被医院赶出。郑炫淑被抬回后,不会说话也不会吃饭。
二零一零年三月十八日九时,法轮功学员邱秀芹被先锋派出所恶警绑架,她身上物品及一千三百元现金全部被抢。随后,恶警向她丈夫勒索了五万元,向她弟弟勒索了一万元,将邱秀芹释放时看守所王强又勒索了两千元。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在牡丹江火车站,法轮功学员付照萃被恶警劫持到看守所。铁路公安处向其家人勒索了五千元后将她释放。
这几个案例很能说明问题,有直接动手抢的,有利用人质要挟的,有向家属索要的,还有的是由迫害单位勒索的。
《河北安平县残疾妇女被非法判刑七年》中讲到,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五日下午,安平县公安局恶警孙义合、王丹伙同衡水恶警杨树山、王新良等人,闯入身有严重残疾的王玉峦家,抢走打印机和电脑,接着翻出近万元现金抢走。女儿王培上前阻拦,恶警把王培按在地上暴打后继续抄家,又翻出三万多元现金要拿走。王玉峦和家人制止他们说:“这是我们的百货店准备进货的钱,你们都拿走了让我们喝西北风吗?”孙义合假装正经地说:“我们到你家来可不是为了钱,我们只是例行公事。”这伙绑匪把王玉峦母女绑走后,家人发现就连一件上衣里的五百多元零钱也被抢走了。
母女被绑架到县公安局,副局长崔庆雷声称给他一万元就让她们早些回家。十一月八日,孙义合一次次给王培的舅父打电话,张口就要一万九。王培的舅父说:“你们已经拿走不少钱,还要这么多,她们哪有那么多钱?到哪去凑齐一万九,少点不行吗?”孙义合无耻地说:“谁说她们没钱?光我看见的就有好几万。”王培的舅父说:“那是她们百货店进货的钱,都给了你今后拿什么进货?”孙义合叫嚣:“最晚今天晚上把钱拿来,过了十二点你也得把钱送到,只要错过今天,别再指望放人。”家人情急之下,当天把钱给孙义合送到。而没有人性的孙义合拿到一万九千元钱后只放了女儿王培,却不放王玉峦。二零一一年六月,残疾人王玉峦被枉判七年。
这个案件也相当典型,恶警明目张胆勒索法轮功学员,与绑票勒索不差丝毫,更甚的是,恶警披着警服,以“执法”的名义公开勒索,毫无顾忌。
《湖南怀化市三位老人遭受的冤狱迫害》中讲到,湖南省怀化市第七建筑公司退休职工魏桂梅,曾被非法劳教三次。被迫害期间,本应发的内退生活费,被怀化三公司无理扣押,总共六千多元,房屋还被非法收缴。
文中还讲到,第七建筑公司退休职工曾国彬与老伴周云霞,在二零零一年十月底,被周友良等人绑架。周友良说:“我是宁乡县公安局政保科负责人,对你们‘宣传法轮功’的问题,我有权在当地怀化解决,不一定要带回宁乡县处理,就看你们有没有‘诚意’解决处理好这个问题,带不带走全看你们的‘诚意’。好好考虑五分钟、十分钟再回答。”
什么“诚意”,那不就是要钱吗?在勒索不成的情况下,周友良说:“我看你几十岁了,几十年的党龄,还是这个寒酸劲,我看你也拿不出钱来。要晓得做人识时务,我入党三年,房子、电器什么都有了,老婆要多少都有。我劝你为人不要那么认真,学什么法轮功啊,弄不好要坐牢的,你看我们多好。”
后来曾国彬被非法判刑三年,周云霞被非法判刑四年。他们被非法判刑后,周云霞做的生意被停了四年,曾国彬退休金被单位无理扣压二万一千多元,被抄家时损失一万元,估计共损失约九万元。
在这一天的报道中,还有一个十分荒唐的案例。大连信诚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王春荣,于二零零七年八月十四日被绑架,并将她非法劳教。在对她的非法审理中,在没有任何凭据的情况下,当地警察就声称王春荣以信诚会计师事务所为经济实体为法轮功学员提供经济援助,并上报邀功领赏。可是在对该事务所审计了两、三个月后,却没有找到任何他们想要的证据。可是参与迫害的相关人员都已经“论功行赏”了,怎么办?就将本已被非法劳教的王春荣,再押回来搞了个非法判刑。
谁见过这样荒唐的案件?本以为人家是会计事务所董事长,怎么着也能找出经济方面的问题。当然有了这方面的问题,那还愁搞不到钱吗?没想到法轮功学员如此廉洁!人家廉洁不好吗?可是满足不了迫害者的贪婪,以及他们想借此勒索钱财的贪欲,竟然把无辜的好人予以重判!
这只是就明慧网一天中的报道所进行的分析。在十二年的迫害中,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盘剥勒索哪一天不在进行啊!在中共的教唆与默许下,多少家庭被勒索得倾家荡产、一贫如洗!
修炼法轮功合法,讲真相不但合法更是高尚的行为,这是天赋的信仰自由和言论自由。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是践踏法律,是违法犯罪。建议遭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和家属,抵制中共的迫害,尤其是经济迫害,阻止和拒绝恶警的抢劫和勒索。也呼吁大陆民众能帮助法轮功学员和家属反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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