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5日星期五

古风悠悠:清末“虎吏”徐次舟 / 作者:郑重 整理

http://www.zhengjian.org/zj/articles/2011/8/5/76469.html
【正见网2011年08月05日】徐赓陛,字次舟,清末浙江湖州府乌程县人,自幼即勤学,于同治末年,捐通判小官,分发到广东候补,先后任遂溪、陆丰、海康等县知县。

徐次舟任知县十几年,所到之处,一意“锄强悍,折势豪”,执法严正,不讲情面,是颇为耿直的强项吏,被当地百姓称许为“虎吏”。

同治末年,陆丰县有一土豪,横行乡里,鱼肉百姓,乡民虽痛恨他,但知道官府不敢对其惩治,“亦遂无控之者”。徐次舟上任后,乡人知其素有强项令的威名,乃“联名具呈控告”那个土豪。徐次舟收下乡民的控诉状,先未表态,众人甚为失望。可没几天,徐县令便带着几个强健的差役,到土豪家里,出其不意,将其擒回县衙。随即升堂讯审,严加盘查,毫不手软。当时有一巨绅,出面保释,但为徐县令所严拒。因此,徐县令力除奸悍之名,“噪于一邑”。而乡里的恶棍、土痞,皆“闻风远避,全邑得以大治”。

徐次舟对于权贵,也是不畏不惧的。同治年间,广州一带赌风极盛,官府严令“层级檄禁,不可松怠”。但赌棍中,以“借将军署中官员作护身符”,设局聚赌的大有人在。徐“逐一查实”后,即谒见驰防将军长善(人名),说:“本县吏奉上司严令禁赌,不敢不遵。大人所统辖军营中,仍有设局聚赌者,特来报告请示,不知是由大人自行查禁,还是由职县派人拿办?”长善听后,甚为窘迫,谓其不要张扬,被迫派人捉拿了首犯,斥革了包庇他们的佐领各官。同僚们见徐次舟敢于触迕权要的举动,皆为其忧心,并劝其珍惜自己的前程,不要执意妄为。徐次舟却秉执正义,不计私利,照样“强项”到底。

鸦片战争后,外国侵略者妄自尊大,蔑视中国政府,中国人受尽了丧权辱国的耻辱。而个别吃洋饭、作洋事的“无赖”,也狐假虎威的欺凌同胞。当时的清朝官吏,大多对洋人“低眉俯首”,怕影响其“禄位高升”,至于什么“侵害国权”,“玷辱国体”,他们却置之不顾。而徐次舟却与之相反。

广州沙面的荷兰领事馆职员李凤岗,与人合伙经营一家玉器铺,生意尚可。某次“盘货”时发现:有一批货件和现金的帐目不符,怀疑店员任阿森(人名)偷窃,便将任阿森开除,并令其赔偿。任阿森虽“俯首认赔”,但无力偿还,李凤岗认为他是悔约,便想借洋人势力,向中国官府施以压力,“代他索偿”。荷兰驻广州领事布士兜,听了李的话,即书一函,致南海县衙,要求票拘任阿森,追还银货。他以为“官怕洋人”,没有不唯命是从的。但徐次舟见信后,即提笔复函:“查中国定例,官员逢三、八日,当堂放告,人民亲身呈递状词,违者不予受理,所以重名分,杜诬冒也。李风岗与任阿森,均系中国人民,如果任阿森确实有窃李风岗货银情事,亦系地方寻常失窃之案,并非中外交涉案件,李风岗理应自行赴案控追”。接着又严正指出:“中国地方官员办理案件,但凭两造之供证,不许他人(此指外国官员)干预;以非己事代为关说的,名目‘嘱托公事,例禁甚严。” “本县历任地方,皆奉公守法”,绝“不违中国定例”,而“有玷官箴”。这封书信,义正辞严,不卑不亢,一反清王朝外交之常态,确为广州商民,出了一口气!

徐次舟任职多年,“悉心搜求民隐”,事事执法严正。他不畏权贵,刚正耿直,为地方士民所拥戴,致使“青天大老爷”的美名“遍于邑域”。

(事据《清史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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