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1/7/232139.html【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七日】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四日报道的迫害案例中有几个典型的栽赃案例,我们列举如下,并作以剖析。
何冰钢是上海市长宁区天山支路201号长宁科技大楼414室“郁文科技”电脑经营部总经理,他因修炼法轮功曾被非法劳教、判刑。可长宁区国保警察还想迫害他。
一天,一个便衣特务“卖给”“郁文科技”电脑经营部一台二手电脑,工作人员按照正常收购旧电脑的程序收购了这台电脑。其实这是警察故意设置的圈套。四月十五日长宁区国保警察等大批人员闯入何冰刚的经营部,以“收购赃物”为由进行查抄,并逐一核查经营部所有工作人员身份,查封公司,绑架何冰刚及其手下部门经理。何冰刚被非法关押在长宁区看守所,遭刑讯逼供,身体遭受巨大伤害,一度被送往上海南汇监狱医院抢救。
这个案子比较特殊。由便衣出卖所谓的赃物,再由警察出面查抄,一切好象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是看看目的就什么都明白了,不就是为了绑架何冰刚吗?不就是为了对他的公司进行彻底的清查吗?“收购赃物”?现在市面上写着收购二手电脑的公司还少吗?再说工作人员是按照收购程序收购的啊,那么多电脑公司怎么不查?真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这个案例还不够典型,毕竟警察搞了一个假东西作借口。下面这一个公检法合谋构陷法轮功学员的案例更典型。
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七日,辽宁沈阳市大东区前进派出所副所长张宝泉,把正在加油站工作的董怡然绑架到看守所;随后检察院对董怡然非法批捕;八月十三日,大东区法院对董怡然非法开庭。
公诉人李纹惠声称董怡然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五日在加油站向前来加油的刘树成宣传了法轮功真相。然而董怡然的辩护律师当庭出示了加油站二月二十五日的交班记录表,证明董怡然二月二十五日那天不在加油站,明确指出这是陷害。可是法官金成锐对律师出示的证据连看都不看,一味地按照既定的所谓程序进行非法审判。
这不奇怪吗?你举报人家总得有事实吧,怎么能无中生有呢?怎么公诉人说什么法官就相信什么?律师出示的证据是原始的记录表,非常有说服力,可是中共的法官竟置之不理,照判不误。后来非法宣布对董怡然判刑三年。中共用无中生有的证人加害董怡然真正达到了欲加之罪、何患无词的地步。
在这同一天的报道中还有一桩更离奇的案件,那就是用受害人家中的物品栽赃受害人。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五里墩有个小诊所,主人叫庞丽娟,六十多岁了,也修炼法轮功。庞医生家中四代都是军人,她曾在广州军区空军医院工作。一九九二年她在自家开了这个小诊所。
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三日凌晨一时,五里墩派出所、汉阳区国保大队以及汉阳区“六一零”等一帮人,摸到庞医生家门口。这伙人先谎称诊所被盗了,请庞医生去看一看。庞医生一开门,四、五个彪形大汉扭住庞医生的胳膊把她拖下楼并强行塞进小车。恶警们将庞医生的家抄了个底朝天,把家中财物洗劫一空。
老人被绑架进了看守所,随后又被非法判了三年刑。判刑的借口是什么呢?原来在抄她的诊所时抄到了一些子弹。庞医生系军人家庭,家中保留了一些子弹作为纪念。按说这是常情常理的事,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警方要是嫌有危害,没收就可以了嘛,再不行的话,顶多也就是罚点钱。可是恶人们的意图却不在此,他们找不到可以判处老人的所谓非法证据,就以她家藏有子弹进行恶意栽赃。
可是被以“非法持有子弹罪”判了刑的庞丽娟老人,在监狱里受到的却是让她放弃法轮功信仰的迫害。这位六十多岁的老人每天要被包夹她的犯人打几十个耳光、揪耳朵、用皮鞋踢胸、肋,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后背曾被包夹疯狂的揪掉一块皮肉,腰部被迫害得折断五根椎骨
其实,法轮功没有任何过错,法轮功学员也没有任何罪错。可是中共非要迫害法轮功及法轮功学员,那么中共不采用栽赃诬陷的手法就根本进行不下去。反观十一年来的迫害,对大法与法轮功学员的陷害那一桩不是恶意的栽赃呢?可是栽赃式的迫害竟然能进行十一年,并且还在进行着,中共真是罪恶滔天!
我们这只是通过一天中的几个案例进行剖析,十多年的迫害中有多少这样的案例啊?那栽赃后面的酷刑呢?被迫害者家人的承受呢?与之相关的社会道义方面的缺失又该有多大?中共栽赃和陷害的对象是法轮功修炼者,可是它迫害的却是所有的中国人和我们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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