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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27日星期五
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罪责难逃(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4/27/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罪责难逃(三)-256264.html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接上文)
二、刘京——迫害法轮功的第一打手
刘京长期担任公安部副部长,从1999年开始兼任中共中央“610”办公室副主任,是江泽民集团在全国范围内迫害法轮功并将迫害延伸到世界各国的最主要的策划和执行者。刘京长期主管迫害法轮功的日常“工作”,一切迫害的具体行动都经过刘京之手,所以刘京是实际执行江罗迫害政策的第一人,是迫害法轮功的“第一打手”,因此,虽然刘京职位不高,却成了迫害法轮功的四大元凶之一。
(一)刘京其人
刘京是文革中造反派头头,是“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的“血统论”原作者之一,也是曾庆红的校友(北京工业学院,即后来的北京理工大学),曾任昆明市市长,也担任过邓小平长子邓朴方的中国残疾人理事会副理事长。
刘京和江泽民的关系可以追溯到90年代初。早在刘京担任昆明市市长时,曾庆红就请他利用任中国残联执行理事会理事时和邓朴方的关系找邓朴方谈话协助倒杨。因此,刘京是参与江泽民搞倒杨尚昆、杨白冰行动的重要人物。在江泽民和曾庆红整倒“杨家将”(杨尚昆、杨白冰)的“战役”中,向邓朴方传递谣言,大谈“杨家将”的危险,从而影响邓小平,为江保住总书记之位立下“汗马功劳”。这种特殊关系可以解释为什么刘京后来担任中央“610”办公室副主任和公安部副部长期间成为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政策的忠实执行者。
(二)刘京的迫害罪行
在江发动迫害法轮功的运动之后,刘京成了江、罗都喜爱的具体执行迫害政策的人选,因此,刘京被任命为“610”办公室副主任、主任,长期主管迫害法轮功的日常“工作”。
1999年6月10日,在时任中共总书记江泽民的力促推动下,中共中央成立了一个专职迫害法轮功的机构,其正式名称是“中共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其常设执行机构叫“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又因其成立时间简称“610”办公室,属于党务部门。其相应的政府部门叫“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中共是真正的邪教)。这两个办公室实为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对外还是叫“610”办公室。这个 “610”办公室负责协调指挥全国的迫害法轮功的行动,插手行政、司法、企业、宣传、教育、文化等诸多领域。由于这个“610”办公室在这场持续了5年多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是事实上的指挥中心,因而要对几年来发生在中国大陆对法轮功学员的杀戮、酷刑、非法拘禁、判刑、洗脑承担全部责任。
在担任中央“610”办公室副主任连续几年的时间中,刘京一方面直接推广并执行江泽民、罗干的迫害命令,指挥全国迫害,包括:下达开枪令,大规模抓捕、虐杀法轮功学员,推动、教唆给法轮功学员的洗脑等方式等。另一方面在国际人权会议、中外记者招待会等场合,散播对法轮功的污蔑等不实之词,为迫害法轮功辩解,将广泛存在的人权迫害进行粉饰。刘京因其在打压法轮功过程中所做出的“努力”,2002年11月,中共“十六大”后,刘不但担任“610”办公室主任,公安部副部长、党委副书记、而且升任中共第十六届中央委员。
刘京的迫害恶行很多,以下是部份事实:
1、直接下达迫害命令,包括开枪打死法轮功学员的命令
明慧网报道,2002年2月春节前夕(1月11日),刘京在吉林省长春市南湖宾馆召开部署迫害法轮功的会议。会议中刘京暴跳如雷地批评了吉林省工作不力,并下达了“彻底铲除”的死命令,“可以开枪打死”手无寸铁的法轮功民众就是在这次会议上部署的。《法制日报》2002年1月11日的报道证实了刘京亲自赶到长春的事实。
同一天,刘京又赶到辽宁友谊宾馆部署打压,省委副书记王唯众主持会议,副省长赵新良,省政法委、组织部、宣传部以及公、检、法等部门主要领导和沈阳市委的领导出席了会议,各高校负责人也出席了会议。
随后,2002年新年前夕,长春市公安局对法轮功学员接连几天夜里进行大搜捕,当时下达的命令是:发现法轮功人员贴标语、挂条幅,可以开枪打死。明慧网曾报导,黑龙江省密山市及辽宁省鞍山市已相继出现枪击法轮功学员的事件。其中2002年2月16日(农历正月初五),辽宁鞍山市警察在非法抓捕3位法轮功学员的过程中,使用手枪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枪击,一警察连开了四枪并击中了一学员的腿部。而黑龙江省密山市警察杜永山在大年初一早2点钟左右,法轮功学员姜洪禄张贴法轮功真相资料时,开枪将他的腿打断。
2、直接指挥迫害长春电视插播的法轮功学员
2002年3月5日晚8时左右,长春部份法轮功学员通过有线电视网在吉林省长春市和松原市播出《法轮大法洪传世界》、《是自焚还是骗局》等法轮功真相电视片,揭穿了江泽民集团编造的谎言。
插播后,江泽民多次派出罗干、刘京等人到吉林省布置进一步的迫害。在这一次吉林全省大逮捕中,长春地区出动了6000余名警察,仅长春一地就绑架5000余名法轮功学员,在长春被酷刑折磨后又被劫持到省内各地监狱继续进行迫害。3月份的搜捕中,至少有6名法轮功学员被打死,另有15人被非法判4至20年徒刑。插播者侯明凯被“610”办公室悬赏5万元人民币。他于2002年8月21日被抓,两天后死亡。
长春法轮功学员刘成军是促成此次电视插播行动的主要人士之一。2002年3月24日刘成军被捕,被捕时腿部被枪击,造成重伤,这是刘京下达“可以开枪打死”命令的直接后果。在长期的酷刑折磨下,2003年12月26日凌晨4点刘成军在长春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被迫害致死。
江泽民、罗干、刘京等对长春电视插播的法轮功学员非法拘捕、酷刑和虐杀行为负直接责任。
3、直接指挥马三家的迫害行动
在给法轮功学员洗脑,强迫其放弃信仰的迫害中,作为中央“610”办公室负责人刘京不但参与直接部署和指挥省一级对法轮功的“集中转化”,而且还亲自参与洗脑基地的建设。
明慧网2001年6月10日报道:由于马三家教养院女二所残害无辜的“突出表现”,江泽民专门为迫害法轮功学员所成立的中共中央“610”办公室负责人王茂林、董聚法于2000年7月初视察马三家教养院对其“成绩”给予肯定,并向江泽民作了详细的汇报。江泽民决定拔专款600万人民币给马三家教养院,命刘京速建“马三家思想教育转化基地”,为此,刘京曾多次往返马三家教养院。该工程造价1000万元,不足款项由辽宁省自筹。
据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的报告:“到2003年3月止,被非法关押在女二所法轮功学员共有1350多人。”
警察扬言“不转化就把你整死在马三家”。残酷的迫害已经使至少3名法轮功学员致死,至少7名法轮功学员精神失常,至少4名法轮功学员致残,至少2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成了植物人。
2000年的8月8日,中央“610”办公室头子刘京亲自护送6名“法轮功学员”到马三家教养院。一路上刘京向她们面授机宜,她们中有戴着手铐来的,有光着脚来的。这几个人到了马三家没过几天就表态放弃法轮功,开始打着法轮功的旗号到处散布谎言。其实这6个人是刘京亲自安排从北京来的特务。
这几个所谓的“法轮功学员”兜里揣着法轮功的书,找她们认为可以加以歪曲的话来动摇学员,用曲解的歪理来哄骗学员。她们到处游说、演讲、作报告,影响极坏。刘京用这种特务手段的目的就是想从内部来欺骗和迷惑法轮功学员,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
刘京经常和罗干一起到马三家了解洗脑的情况,并曾亲自坐镇马三家,指使这里的警察强制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马三家教养院曾播放刘京诬陷法轮功创始人和诽谤法轮功的讲话。对不放弃法轮功信仰的,就用精神和肉体酷刑折磨。罗干、刘京还把马三家折磨法轮功学员的凶残手段向全省以至全国推广,致使辽宁省所有的看守所、拘留所、教养院、监狱对法轮功学员出现普遍的野蛮迫害。位于沈阳市郊的辽宁省马三家教养院是全国迫害法轮功最残酷的地方之一,已经有多名法轮功学员在 这里被迫害致死,而且还曾经把18名不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女学员脱光衣服,扔到男牢房里。
4、直接指挥对王玉芝的迫害
法轮功学员王玉芝在中国因为修炼法轮功被劳教3次,从一名成功的计算机商人被迫害到双眼几乎失明,身心备受摧残,2002年11月被加拿大政府营救来加。之后一直在国际社会揭露江氏对大陆法轮功学员的迫害,2003年1月,在王玉芝通过法国律师控告“610”头目李岚清后的一个月后,她的弟弟被非法关押。2003年3月18日,联合国人权会议期间王玉芝来到日内瓦披露她遭受迫害的经历,并作为受迫害见证人准备起诉江泽民。
王玉芝在证词中指出,她在国内受迫害的过程中,刘京曾亲自指挥对她的迫害。证词中说,“另一件捏造谎言进行经济迫害的事件曾震惊公安部及省市官员,被列为所谓的法轮功‘第二大要案’,由邪恶的公安部部长刘京主抓。当时我仍在被非法关押期间,我和哥哥遭人举报,说我们与国外法轮功如何如何。为此,江罗一伙从中央到地方公安动用大量人力物力,耗用国家100多万元,将我们家人上下调查个底朝天。”
5、直接指挥全国各地的洗脑迫害行动
据中新网武汉2001年5月20日消息:19日,公安部副部长刘京在湖北省委常委、省公安厅厅长陈训秋和武汉市委副书记程康彦的陪同下,视察了该市法轮功的“转化工作”。报道中称,刘京充份肯定了江岸区“转化”法轮功的“工作”。
据明慧2002年8月31日报道,武汉市法轮功学员付晓云被江汉区洗脑班虐杀。付晓云,女,50多岁,武汉市法轮功学员。2002年6月份付晓云被江汉区洗脑班绑架,她绝食抵制迫害,洗脑班继续对她施加迫害,直到付晓云生命垂危之际洗脑班才将她送回。付晓云于8月6日被迫害致死。
据明慧报道,江汉区洗脑班野蛮折磨被劫持的法轮功学员,太阳下长时间曝晒,把床铺拆除不让睡觉,长期罚站,不让学法炼功,大量灌输谎言,逼受害者按“610”的要求写所谓的“五书”。
据《北京晨报》2001年12月01日消息:中央“610”负责人王茂林、刘京参加表彰参与迫害法轮功 “表现突出”的200个集体和507名个人。
2003年12月23日晚,刘京出席观看在武汉市公安局礼堂举行的“反法轮功”文艺晚会, 晚会以推动迫害法轮功为主旨。2003年武汉全市组织了两次反法轮功的大型文艺汇演,各区组织的小型反法轮功文艺活动达20多场次。
刘在公开讲话中,否认法轮功学员因修炼法轮大法身心受益的事实,将自愿选择法轮大法作为信仰的修炼群众说成“受害者”、“受骗者”,“被精神控制”等。为了达到刘京讲话中的“98% 以上的练习者脱离法轮功”的指标。全国各地都成立的大量“转化班”、“学习班”,劳教所成立了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大队、分所等。在遍布全国的洗脑班和劳教所中,法轮功学员不但因非法拘禁失去了人身自由,而且被迫连续接受官方媒体攻击法轮功的宣传,肉体上遭到酷刑折磨等等。与此同时, 江泽民利用“610”办公室调 动各种社会力量,采取所谓的“几包一”的系统化、网络化群体灭绝政策的手段:即法轮功学员所在街道的领导、机关干部、居委会干部、法轮功学员家属、其工作单位和驻街派出所承包的办法,做思想“转化”,让修炼人放弃信仰。据中国官方报导:长春绿园区春城街道办事处就是用这种承包的方式“转化”法轮功学员的。而“转化”正是这次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的最主要手段。
(四)刘京参与迫害的相关报道
1、自迫害以来,各级“610”办公室奉江的指令将坚定的法轮功修炼者列为所谓“严打整治”运动的重点对象。2002年年初,刘京为团长组织了一个公安部“慰问团”,到全国各地给参与“严打”的基层公安人员打气、鼓劲,同时部署进一步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2、2002年1月11日,刘京到吉林省长春市“慰问”。同日,“慰问团”到辽宁,辽宁省委常委、公安厅长李峰陪同。1月8日,刘京率团到达山东。1月8日、10日,由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副部长白景富带队的公安部第二慰问分团专程到天津、河北“慰问”,河北省副省长何少存、政法委书记刘金国等参加了慰问活动。2003年年初,刘京又率“慰问团”到达甘肃宁夏、陕西省西安市。
3、据BBC报道,北京高度关注香港法轮功问题。中国官方媒体《人民日报》文章对香港特首董建华和特区政府对法轮功的强硬立场持赞扬态度。报道中称,刘京表示,相信特区政府能够妥善处理好法轮功问题。
2002年7月23日,英国政府公布了有关香港情况的第11份半年度报告。这份报告高度关注在香港进行的对无辜法轮功学员的法庭审判,以及其它香港在中共(江泽民)政府压力下漠视人权的事件。报告还着重列举了港府漠视人权的另一件事:“在有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出席的主权回归五周年庆祝活动即将开始时,香港法轮功发言人指出有近一百名海外法轮功学员被禁止进入香港。”对于中国大陆当局催逼香港制定“反颠覆法”以使“香港法轮功修炼者与海外法轮功成员保持联系的行为成为非法”之事,该报告指出,英国政府“已经就这些问题向中国政府清楚地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即“毫无疑问,任何立法都应该与国际人权公约保持一致,这是最基本的。” 在香港市民的大规模强烈抗议下,反颠覆法(23条)没有被通过。
4、当国际社会一致谴责中国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的迫害之时,身为中央“610”办公室副主任的刘京在国际人权会议、中外记者招待会等场合,散播对法轮功的污蔑等不实之词,为迫害法轮功辩解,将广泛存在的人权迫害进行美化和赞扬。
2000年4月6日下午,刘京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第五十六届会议上就法轮功问题进行答辩发言时,否认迫害的存在。在这届瑞士日内瓦举行的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会议上,面对大量的酷刑致死事实,公然欺骗国际社会,将有名有姓、有时间地址、有迫害事实的酷刑、致死案例说成,“没有一例是真实的。”
刘京在2001年2月27日的中外记者招待会上说, “我们在进行劳动教育时有这么一种说法:‘象老师对待学生一样、象医生对待病人一样、象父母对待孩子一样。’” 在新闻发布会上,刘京躲躲闪闪,极力回避法轮功学员死于警察拘押中的问题。掩盖非法组织“610”的内幕,当被问及“他的办公室是否是接替‘610’办公室”的时候,他避而不答,反问,“你为何对‘610’如此感兴趣?”
刘京将江泽民打压法轮功的政策说成“教育、感化、挽救”,已经承认了迫害实质是思想、信仰迫害。在这次新闻发布会上,刘京在讲话中提到“妻子送丈夫去劳教”的例子恰恰说明了这场迫害的残酷性。
就西方一些国家和非政府组织在中方打压法轮功问题上对中共提出的指责,刘京在公开讲话中称其为“怀有不可告人的目的”、“别有用心”;在联合国人权会议上发言举行记者招待会攻击法轮功为迫害政策辩护。
2001年2月底,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罗宾逊在北京参加非重大犯罪问题的研讨会。2月27日罗宾逊在北京举行的记者会上说:“法轮功成员的人权目前在中国受到侵犯,这是很清楚的。”他表示,法轮功成员的个人权利必须得到尊重。
当有记者问到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罗宾逊夫人对中国打压法轮功提出不同意见,对中国处理法轮功的方式感到担忧时,刘京称,她对法轮功不了解。
(五)刘京被多国起诉
据悉,刘京因迫害法轮功得恶报而患上癌症。另外,刘京与江、罗等元凶一样,已在国际上被广泛起诉。
2004年11月12日,温哥华法轮功学员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向加拿大总检察长提出请求,以加拿大的“反人类罪及战争罪法”,起诉江泽民、罗干、刘京、周永康、李岚清等人。
2004年11月15日,六位加拿大法轮功学员在多伦多宣布向安大略省高级法院对江泽民、李岚清、罗干、刘京和王茂林等五位中国高官提出民事诉讼,并要求2千万加元的赔偿金。
2005年6月13日,瑞典人权律师彼德·伯格奎斯特(Peter Bergquist)与法轮功学员向瑞典警察局递交起诉江泽民、李岚清、罗干、刘京、丁关根等人的诉状。
2005年7月19日,两位比利时法轮功学员以骚扰罪起诉“610办公室”及罗干、周永康、刘京和国家安全部部长徐永跃。
2005年5月30日,欧洲法轮功之友向英国内政部的移民及国民部门递交一份十四个首要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中国高级官员的名单及其罪行和证据,申请禁止其入境英国。
2009年5月28日,比利时高等法院就两位法轮功学员起诉中共邪党“六一零”办公室电话骚扰案举行听证。
三、周永康——江罗下台后继续执行迫害政策的元凶
江泽民于二零零二年失去中共总书记职位,于二零零四年失去中共军委主席职位,罗干于二零零七年失去中共政治局常委职位并且退休;在江罗下台后,迫害法轮功的政策仍在继续,起主要作用的就是被江、罗起用为中共政法委书记并于中共十七大“入选”中共政治局常委的周永康。
(一)周永康其人
周永康, 生于1942年12月,江苏省无锡人。历任辽河石油勘探局局长、辽宁省盘锦市市委副书记、四川省委书记、中国公安部部长、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副主任、中央政法委员会副书记、书记、中共政治局常委等职。
1、凭迫害讨好江泽民,用鲜血铺平升官路
海外媒体揭露,周永康的升迁主要是靠早期的行贿和后期江泽民的提拔。
周永康一直和前妻的关系不好,他常在太太面前表现自己“忘我工作”,实际上却在实业宾馆多次奸污女工作人员,一次在四川省人代会期间,周永康在酒店公开召妓。后来前妻在一场离奇车祸中死亡(知情人士透露说是周永康谋杀),不久后周永康便娶了江泽民的侄女。
周永康曾任中共四川省委书记。四川人都称他是个大流氓,他常常自我吹嘘是江泽民的亲戚,“中央派我来的”、“我是江主席身边的人”。
追查国际资料显示,周永康于1999年12月至2002年12月任职四川省委书记期间,极力推动并直接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周永康被川人私下叫“人权杀手”。他在四川的几年中,使得四川这个拥有近亿人口的省,成为迫害法轮功最严重的省份之一。他不但多次在四川省重大场合强调加强对法轮功的打击和诽谤宣传,还对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公安部门与个人进行奖励,并曾直接参与实施某些单位的具体迫害。
周永康授权、监督和批准使用诸如谋杀、酷刑和失踪等手段恐吓和消除在他管辖范围内的法轮功修炼者,叫嚣实行残酷的株连政策:“父母修炼的,子女下岗;子女修炼的,父母下岗,停发退休工资,断绝经济来源。”
周永康凭着迫害法轮功,用鲜血为自己铺平了升官之路。
2、周永康被江提拔为公安部长
周永康在具体推行和实施江泽民对法轮功的灭绝政策上可谓尽心竭力。周永康的趋炎附势、冷血、贪婪、好色和心狠手辣与时任中共党魁江泽民一拍即合。2003年3月,周被任命为国务委员,继续兼任公安部长、武警部队第一政委。
香港《争鸣》曾报导,前中纪委书记尉健行曾明确反对周永康任公安部长一职,指出,公安工作有其特殊性,周永康是难以胜任。但江泽民却力挺周永康,说周永康在大企业、中央部委工作过,担任公安部长不会有压力,可以放开工作,带进新思维。
周永康无任何公安工作背景,但因追随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迫害政策,于2002年12月被破格提升为中国公安部部长,并任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副主任、中央政法委员会副书记。由于中共各级政府中镇压法轮功的专职机构――“610办公室”――挂靠在党委的政法委员会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周永康的新职位使其具有了利用公检法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权力。
2002年12月,周永康任公安部长之初,就在公安部局级以上干部会议和全国公安机关电视电话会上连续发表讲话,推动对法轮功的打压。他在全国各地调研期间,强调对法轮功要进行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周永康还以公安部长的身份, 对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和物质奖励。此外,他多次以“严打”整治、学习江泽民“三个代表”、进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打击境内外敌对势 力、反恐怖主义或维护稳定的名义胁迫和利用中国的公安和司法部门对法轮功进行迫害,导致迫害不断升级。
从2003年5月到2004年2月间的七个月中,周永康以公安部长身份十二次在各种场合、会议的讲话中污蔑诽谤法轮功和强调防范、镇压法轮功。
2003年12月刚刚兼任公安部部长的周永康在中国公安部部属各局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上,继续推行迫害法轮功政策,说“严厉打击法轮功仍是中国公安工作的重点”。
正是从周永康任公安部部长和政法委书记以来,中国的法制建设急剧倒退,社会治安急剧恶化,严重刑事案率居高不下,黑恶势力横行,人权根本无法得到保障。
曾有北京某政协委员在网上发帖称:“有今天的治安秩序,就有今天的公安部长!”那时中国的刑事案件每年以17%至22%的幅度上升,公安部门成了百姓公认的最腐败、最黑暗的衙门。网上有言:“黑帮大佬周永康任中共公安部部长和政法委书记。”
3、周永康被江选中为罗干的“接班人”
2007年10月,周被江晋升为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全面掌控中共政法工作。江泽民安排周永康接了罗干的班。
周永康是江泽民的死党,在黄菊死亡,曾庆红、罗干退出中共政治局常委以后,江家帮一下子失去了好几个席位,恐惧被清算的江泽民通过激烈内斗来维持中共政治局常委中的心腹人数,所以江要拼死将周永康这个心腹塞进17大常委,以图和李长春、贾庆林联手抗衡胡温。
2007年中共十七大最大的人事争议点就是周永康进入政治局常委的问题。虽然周永康在他历届官职任期内劣迹斑斑,遭到中共党内外的排斥,不断被人检举揭发,甚至曾几度被迫提出辞去公安部长一职。但由于江泽民的强力干预,周得以留任。
十七大前的数轮人事变动后,江派势力进一步萎缩。担心彻底失去权力后遭到清算的江泽民极力推举充满劣迹的周永康进入决策层,借以控制公安、司法系统继续维持迫害法轮功的政策。掌管中共政法系统的周永康,成为在中共内斗中处于劣势的江泽民试图维持迫害法轮功的唯一“救命稻草”。
海外媒体报道:十七大内斗焦点是周永康,十八大内斗焦点是薄熙来。十七大中共高层权力更替,最激烈内斗焦点是周永康。当时江为延续迫害法轮功的政策,要找心腹接替罗干在中共最高层政治局常委中负责司法系统,继续维持对法轮功的镇压,中共内部经过激烈内斗、剿杀,江泽民将周永康塞进了中共政治局常委。
(二)周永康使政法委的恶势力登峰造极
1999年江泽民发动迫害之时,中共政法委书记是罗干,罗干操控政法委一直到2007年,其后,政法委由周永康接管,周永康遂成为江罗去职后在台上维持迫害政策的最高头目。
周永康在主管迫害法轮功运动的过程中,使政法委的邪恶势力不断膨胀,达到登峰造极的程度。
在“文革”之后,中共一些领导人如胡耀邦、赵紫阳、乔石等,原本努力要建立一套法制系统,实行“依法治国”,并一度取消了政法委。但“六四”的枪声中断了这一进程,在1990年,江泽民重建了政法委。尽管如此,中国的法律还不能说是一纸空文,至少在部份时候、部份地方、部份案件中还是有效的。
然而1999年,江泽民开始迫害法轮功之后,形势发生了不可逆转的恶化。因为修炼法轮功的人数达到上亿,这些人又都是守法良民,要迫害法轮功,就必须把现有司法体制彻底砸烂。只有在一个没有任何力量能恢复社会正义的国家,对法轮功的镇压才能有效进行。
因此江泽民建立了一个胯部门的法外机构“610办公室”,并通过政法委作为“610办公室”的重要执行机构,举凡公、检、法、司、国安、外交、财政、卫生等各个部门都听命于“610”,一切为镇压开路。政法委的职权无限膨胀,十六大政法委书记罗干成为政治局常委,并延续至周永康。
周永康使政法委势力迅猛膨胀。中共每年“维稳”超过7000亿人民币,增速和预算都超过军队。这些钱都是政法委掌管下的公安、武警等所花掉的。难怪有评论说:政法委的势力都要超过军队了。
正是因为周永康掌管的政法委势力膨胀,他才敢于与薄熙来“谋反”,阴谋扶植薄熙来在中共十八大上升任中共政治局常委,并接管政法委,然后伺机搞掉习近平,夺取中共总书记之位。
周永康使政法委急剧膨胀之时,也是中国社会法制全面倒退、道德全面败坏之时,也是中国犯罪率飙升之时。也就是中共政法委祸乱中华、危害人类最严重之时。
(三)周永康罪恶深重,是迫害法轮功的元凶之一
周永康因其迫害罪行深重,也成为迫害法轮功的四大元凶之一。
周永康在当四川省委书记和公安部长时的迫害罪行已极其严重,在接替罗干、当上中共政治局常委后,迫害更是变本加厉。
自周永康担任中国公安部长、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副主任和中央政法委员会副书记以来,经确认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人数由700名左右上升至1007名。
1. 周永康任四川省委书记期间迫害法轮功的事实(1999年至2002年12月)
1.1 指示全省加强转化法轮功学员和与打击法轮功
周永康于1999年至2002年12月任中共四川省委委员、常委、书记期间,多次在重要场合推动全省对法轮功学员的“转化”。
2001年1月,用于栽赃法轮功并煽动仇恨的“天安门自焚事件”在电视上播出后的第二天, 大陆媒体就报道了周永康就法轮功之事亲自写信给四川省委有关领导人的消息。周永康在信中强调要进一步认识国家取缔法轮功的正确性,并指令全省各级党政组织 要提高做好处理法轮功工作的自觉性,积极参与转化法轮功学员,惩处所谓法轮功“骨干分子”。
周永康还在四川省宗教会议上强调要进一步强化与法轮功的斗争。
2002 年5月10日, 周永康代表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七届委员会在中共四川省第8次代表大会的开幕式上做工作报告。他在报告中声称,自省第七次党代会以来,四川省在省委带领下 “严打”整治斗争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取得成效,同法轮功进行了坚决斗争,未来还要继续开展同法轮功的斗争。
1.2 亲自指挥加害法轮功学员
据国内法轮功学员反映, 周永康曾授意成都政法委书记王体乾在成都锦江区搞迫害法轮功的试点,准备以后推广到全四川。王体乾指示由锦江区委政法委书记郝小峰出面,与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员及牛市口派出所所长、牛市口街道办事处主任等炮制了一个文件,在公司管辖范围内强制实施,对公司400多名法轮功修炼者进行抄家、拘押、留置、劳教等,随意强行对法轮功学员搜身,搞整人的黑材料。后来通过法轮功学员讲真相,试点未能办成,但仍有肖素碧等10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送到劳改农场、劳教所,众多学员因不写“三书”被扣发厂内生活费,而王体乾、郝小峰和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公司有关人员则因积极迫害法轮功,后来均获提职。据明慧网报道,周永康曾多方阻拦成都市乡镇企业局党组书记黄敏为法轮功上访。 黄敏2000年7月去北京为法轮功鸣冤,为此,在周永康离任升为公安部长前夕,黄敏被非法劳教1年半。
据明慧网报道,周永康任职四川省委书记期间, 四川各监狱、劳教所如资中楠木寺女子监狱、绵阳新华劳教所等处关押了众多法轮功学员。自1999年底以来,仅楠木寺劳教所一处,就先后关押了数千名法轮功学员。该劳教所公开扬言,要用一切酷刑折磨“转化”法轮功学员。为此,该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滥施酷刑,不少法轮功学员因此死亡,一些学员被逼疯。狱警们还声称:“为镇压法轮功,上边以每个法轮功500元拨到所里,当地公安送一个来要给所里一些钱,‘转化’一个人600元。”自1999年至2002年12 月,已知四川省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人数达43名(附录),是当时全国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人数最多的省份之一。
与罗干和吴官正因追随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迫害政策而得到提拔相似,周永康于2002年12月被破格提拔为中国公安部部长。
2.周永康任职中国公安部部长期间迫害法轮功的事实(2002年12月―2004年7月)
2.1 在重要讲话中和在全国各地视察期间推动对法轮功的迫害
周永康就任公安部部长后, 立即在公安部局级以上负责人会议和全国公安机关电视电话会上强调打击法轮功,把打击法轮功作为来年公安机关的主要工作任务。
2003年5月,周永康以“坚持防治非典和维护稳定‘两手抓’”为名迫害法轮功,声称要密切注视境内外敌对势力、暴力恐怖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法轮功的活动动向,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其捣乱、破坏活动。据明慧网2003年5月28日报道,萨斯流行期间,辽宁盘锦市“610办公室”又多了“防非典办公室”的牌子,在盘锦市各小区和交通要道上安排人员查外来人口,表面上是防“非典”,可是不仅是量体温还要查身份证,实际上是利用“防非典”为名义搜查法轮功学员,使流离失所的法轮功学员处境更加艰难。2003年 5月25日下午,辽宁盘锦市20多位法轮功学员被抓,警察却借口说是因为中间有人发热,为防“非典”而将他们隔离。
据明慧网读者反映,2003年5月,周永康到原来工作过的辽宁盘锦市的辽河油田视察后,辽河油田“610”、勘探局党委、油田分公司党委立即举行联席会议,讨论打击法轮功事宜。当月联合下发文件,文件中规定:如炼法轮功的职工不“转化”,先开除厂籍留厂察看,后进一步处理。如被教养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到期不“转化”,直接开除厂籍等等。6月萨斯一解禁,辽河油田“610办公室”、辽河油田分公司党委、辽河油田勘探局党委、辽河油田公安局就开始绑架辽河油田炼法轮功的职工到辽宁省法轮功“洗脑基地”――抚顺法制学校(对外称为辽宁关爱中心)强制洗脑。一期一个月,至少有数十位辽河油田的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至洗脑班,其间遭到殴打、不让睡觉和昼夜灌输谎言宣传等虐待。
周永康在天津、湖北和北京人民警察学院等地调研期间也推行对法轮功的“严打”行动,声称要高度警惕、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和法轮功的破坏活动。
2.2 涉嫌授意制造假新闻以嫁祸法轮功
2003 年6月26日,浙江温州市苍南县龙港镇发生系列毒杀乞丐案。中国大陆媒体报道此案得到中国公安部高层周永康和浙江省委的批示后,7月2日,新华网发表文章,声称此案已于7月1日晚告破,称此案的“犯罪嫌疑人系一法轮功分子”。然而7月2日北京时间10:31:10由当地负责报道刑事案件、警察和公安部门 的记者唐泽文对此案件进行的报道,发表在浙江《都市快报》。文章指出警方正在发布悬赏通告,对此案进行重点调查,而且文章提到的几个重要线索也与法轮功无关。2003年12月30日浙江温州市中级法庭判处疑犯陈福兆死刑。该案件的报道由新华社和中央电视台垄断,报道中出现“反修”和“杀人上层次”等明显违背法轮功修炼原则的所谓“理论”,对法轮功进行诋毁。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通过对陈福兆的家人、朋友、熟识的医生、以及地方官员处核实,发现陈福兆是精神病患者,案发前陈父曾带陈福兆到内江医院看过精神病。然而, 浙江法庭隐瞒这一事实,判处陈福兆死刑,该行为涉嫌杀人灭口,掩盖事实真相。
2.3 表彰和奖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集体和个人
2002 年12月, 公安部追授原辽宁省大石桥市政保科科长王兆林为“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王兆林生前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骨干。周永康称赞王兆林“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忠诚实践者”,号召全国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以王兆林为榜样,提高学习实践“三个代表”的积极性。
2003年2月,周永康签署命令,给甘肃省公安机关四个专案组分别记集体一等功,并分别奖励人民币1万元,其中包括所谓侦破“7・26”法轮功案专案组。
2002 年8月17日至19日,青海省西宁市、甘肃省兰州市和青海省民和县部份有线电视网络插播了法轮功真相电视片《见证》、《历史的审判》等内容。真相插播达半小时,覆盖面达80%,在中国大陆引起巨大震动,很多民众通过电视片知道了法轮功被迫害真相。为此,法轮功学员遭到残酷报复,至少15人被捕,有证据显示这些法轮功学员被捕后遭受了酷刑折磨。2002年12月30日,青海省西宁市中级法院对其中一些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7至20年,余者被非法劳教。 2003年5月28日,参与电视插播的贺万吉被青海省浩门监狱虐杀。其妻赵香忠也因讲法轮功真相,在被非法劳教期间被折磨近瘫痪,放回家后不久于2003 年1月离世。在一系列打击下,贺万吉的父亲于2004年1月30日去世。为了掩盖罪行, 青海省公安厅厅长何再贵部署把贺万吉的一个儿子调离西宁,去偏远的青海省海西州地区。此后,何再贵又命令有关部门将贺万吉的这个儿子转了业。贺万吉的弟弟贺万珠,因向民众讲法轮功真相被非法抄家,6千多元人民币被抢走,并被非法劳教3年,关押在多巴镇的青海劳教所。 在关押期间劳教所还曾向贺万珠的食物中下毒。
事后,周永康对青海省公安系统进行了大力表彰,西宁市和民和县一些部门和个人被公安部评为先进。 2003年,周永康签署公安部2003年4号表彰令,授予西宁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全国公安机关同法轮功斗争先进集体,授予青海省公安厅安守伟、 公安厅行动技术总队李彬、海西州公安局贾旦巴全国公安机关同法轮功斗争先进个人。同时,“青海省公安厅党委按照公安部命令精神,为以上3人各记二等功一次。”2003年6月30日,周永康签署《关于表彰全国公安系统优秀单位优秀人民警察的命令》,将参与抓捕进行电视插播的法轮功学员的民和县公安局评为全国优秀公安局,将积极迫害法轮功西宁市公安局城西分局胜利路派出所评为“全国一级公安派出所”。2003年9月30日,公安部政治部还将西宁市公安局城北分局法制科评为“全国公安法制系统先进集体”,民和县公安局法制科科长魏占虎被评为“全国公安法制系统先进个人”。此外,2002年5月至11月青海省各级公安机关以专项清理整治互联网有害信息、打击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活动为借口,向民众封锁法轮功真相。为此,青海省公安厅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也于2003年受到了公安部通报表扬。
周永康还表彰了吉林省参与抓捕进行电视插播的法轮功学员的公安警察。2003年3月5日,长春市有线电视网八个频道播出了《法轮大法洪传世界》、《是自焚还是骗局》等法轮功真相电视片, 有30万用户逾百万观众收看了节目。由于电视片揭穿了江氏集团长达3年对法轮功的造谣宣传,吉林省抓捕5000多名长春法轮功学员。至少7名法轮功学员被捕后相继被迫害致死,其中包括刘成军、侯明凯、李容、沈建利、刘义、刘海波、李淑芹等。其中,刘成军被捕时被警察开枪打断一条腿。据明慧网报道,长春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一处)在净月潭附近的一所公寓内秘设刑堂,以“老虎凳”、电击隐私处、夹手指、吊打、冰冻、塑料袋套头窒息等对法轮功学员酷刑逼供。事后,周永康签署命令,对吉林省公安机关的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和奖励。李士长是305案件(公安内部对长春电视插播案的称呼)长春地区总负责、长春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副支队长(现任支队长)。他指挥并直接参与了全部行动,应对整个行动中的酷刑和致死负责。因为镇压“有功”,2003年4月公安部部长周永康签署的吉林省公安系统表彰命令,他任副队长的长春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获集体一等功,颁发奖匾,奖励人民币1万元;他本人获先进个人称号,颁发证书,记个人二等功,奖励人民币1000元。
2.4 封锁法轮功真相信息
2002年12月27日,周永康亲自到四川省宜宾市无线电管理处卫星干扰信号检测定位工作现场视察,鼓励无线电监测工作人员和负责人与法轮功进行斗争,以防止法轮功真相在中国传播。
周永康任职公安部长期间,各地法轮功学员向群众揭露受迫害事实、依法上访及上访权利被剥夺后去天安门广场喊冤的举动被以“扰乱社会治安”或“反党”、“反社会主义”的罪名非法抓捕。
2.5 以学习“三个代表” 、“严打” 、维护稳定、防范境内外敌对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反恐怖、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名义不断推动对法轮功的迫害
周永康担任四川省委书记后,提出“学习实践‘三个代表’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显示了周永康紧跟江泽民的指令。周永康任职公安部部长期间,中国各地普遍反映:公安人员声称“杀人放火可以不管,只抓法轮功”。
2003 年10月,周永康到山东视察,强调政法战线要以“三个代表”为指导,“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创造“平安山东”,和“对境内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的破坏活动,保持高度警惕”。山东省公安厅根据其“指示精神”,在厅党委扩大会议上提出三个工作重点,其中的第一个重点中就包括打击法轮功。 这表明周永康在视察期间推行“三个代表” 、维护稳定、防范境内外敌对势力、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政策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针对法轮功。
此外,周永康利用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人大召开之机号召全国各地进行“严打”活动,从而导致各地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大搜捕,众多法轮功学员被警察绑架,许多人被迫离家出走。
2004 年4月,周永康到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调研时强调, 要“保证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政治方向”,“检察机关要认真实践‘三个代表’”。与此相对应的是,对法轮功学员被公安部门和政府机关迫害致死的上千例违反人权、违反宪法的案例,未见中国的法院和检察院系统进行任何公正的调查和处理。相反,却出现了为法轮功学员进行无罪辩护的律师受到公安威胁、欲将其律师执业资格吊销并劳教3年的事件。同时,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重刑和被警察绑架后下落不明的事件不断增加,显示了司法机关已被周永康强调的所谓“政治方向”所左右。
3、周永康担任中共政治局常委后的迫害罪行
周永康不止指挥各级迫害法轮功的政法委系统,而且流窜到全国各地,直接指挥当地610、国安、公安、社区特务迫害法轮功学员。每到一处,那里的法轮功学员就被绑架、加重迫害或办洗脑班精神摧残,哪里的民众就被毒害。
在二零零九年底至二零一零年初,周永康专门针对法轮功,给法院等部门下了“指示”,对陷害法轮功学员的案子要从快、从重处理。
二零一零年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为了企图在二零一二年“上位”接任政法委书记,在周永康流窜到重庆之际,表现在重庆的“社区防控”政绩(迫害群众的能力水平 ),与王立军(重庆市公安局局长)掀起重庆腥风血雨,操控重庆邪党610、国安、公安、社区特务,严密监控访民、异议人士、宗教人士及法轮功修炼者。十一月十六日重庆邪党六一零、国安、社区特务为了讨周永康、薄熙来的欢心,有组织、有预谋地绑架了几十名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法轮功学员在辽宁省大连交通广播电台成功插播真相,中共当局 极为恐慌,中共政法委书记周永康进驻大连,调动所有警力甚至部队,亲自布控绑架法轮功学员。
此外,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与周永康亮相“辟谣”的同时,曾被周永康列为最高封锁级别的敏感词“活摘器官”相关词在百度上一度解禁。百度网站上目前有大量揭露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暴行的文章。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惨剧就发生在被政法委系统管理下的中国各大省市劳教所,前重庆公安局长王立军就直接参与此事。在沈阳陆军总院参与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被曝光后,周永康曾到沈阳亲自指挥迫害法轮功学员。
(四)周永康在国际上被多处起诉
以下是周永康被国际起诉的部份案例:
2001年8月27日,美国波士顿法轮功学员何海鹰向美国伊利诺北区地方法庭起诉中国四川省委书记周永康酷刑迫害、谋杀法轮功学员,犯下了反人类等罪行。
2004年11月12日,周永康与江泽民、罗干、刘京、李岚清等人被温哥华法轮功学员向加拿大总检察长起诉。
2005年5月30日,欧洲法轮功之友向英国内政部的移民及国民部门递交一份十四个首要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中国高级官员的名单及其罪行和证据,申请禁止其入境英国。
2005年7月19日,两位比利时法轮功学员以骚扰罪起诉”610办公室“及罗干、周永康、刘京和国家安全部部长徐永跃。2009年5月28日,比利时高等法院就两位法轮功学员起诉中共邪党“六一零”办公室电话骚扰案举行听证。案件还将在继续进行下去。
(五)周永康内外交困行将被追究
二零一二年二月初,重庆王立军事件爆发;三月中旬,薄熙来被免职;四月十日,薄熙来被立案查处……在此事件的急剧变化中,周永康一开始还企图死保薄熙来,却想不到自身的黑幕罪行越曝越多,包括其杀妻、强奸、纵子贪污、迫害法轮功、与薄熙来谋反夺权等罪行,每天都有大量曝光,现在周永康已自身难保。
例如:
4月12日,有海外中文媒体指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在四川省委书记任上,涉嫌设计车祸,谋杀他当时的妻子(周斌的母亲),此事已经取得了关键的证据。原因是周永康当时的情人、现在的妻子、中央电视台主持人贾晓烨声称怀孕了(后来证实是假的),她逼迫周离婚。
4月12日,海外媒体纷曝,有知情人士透露,为了避免死刑,薄熙来的妻子薄谷开来试图供出周永康和他的政变计划。薄谷开来指控周永康是推翻习近平和其他常委的计划的主谋,她称周是“常委中的坏蛋”。
周永康已经成为王立军事件骨牌效应中下一个目标,媒体纷纷曝光“周永康和薄熙来在北京、重庆和成都进行了五次会面,筹划薄熙来晋升政法委书记,并在上位两年内强迫习近平下台。”
“周永康协助薄熙来和王立军从德国购买最先进的窃听设备,对九常委的很多交谈进行监听。”“周的儿子周斌积聚了200亿人民币的个人财富。”
同日,一海外中文媒体网站发表《有关周永康地方黑恶余党的举报材料》的文章,在列举了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实后,还展开论述了“政法委就逐步把针对法轮功的迫害模式延伸到社会其它方面”,并指“周已将政法委系统打造成独立王国,把公检法变成私家工具”。
文章甚至还透露了周永康私藏军火的联系人的名字。
分析家预测:周永康跟薄熙来在很多事情上都是一根线上的蚂蚱,现在这个事态就是要把薄熙来彻底搞倒,而不是一般撤职完事。那么要把薄熙来彻底搞倒,周永康肯定日子也不好过。
据北京消息人士透露,目前中共高层已在讨论如何宣布周永康被处理的理由。温家宝甚至主张公布周永康对法轮功学员犯下的惊人罪恶,包括活摘器官事件中的重大人命案、协助掩盖罗干炮制法轮功自焚伪案中涉及的暗杀和人命等。
同时因为周永康在多国被起诉,即使他想逃到国外,也没有容身之地。
如果当政者不查处周永康,他就会被人民所追究。现在,只不过是上天给予当政者一个惩恶、自救的机会而已。2005年,胡锦涛来访美国时,法轮功学员曾经打出横幅“胡锦涛,神和人民给你的时间是有限的”。现在的情势恐怕已经到了倒计时的阶段,如果胡温不能顺天应人,勇惩邪恶,他们就会错过历史给予他们的机会。
无论是以何种方式出现,总之,周永康的迫害罪行一定会被追究。
这就是迫害法轮功的高官的典型下场——内外交困,无处可逃。
2012年4月26日星期四
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罪责难逃(二)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4/26/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罪责难逃(二)-256189.html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接前文)
元凶篇:罗干、刘京、周永康的罪行与被诉
在国际上,江泽民、罗干、刘京和周永康被称为迫害法轮功的四大元凶,而且常常被同案起诉。除江泽民这个首恶元凶之外,其它三个元凶也罪大恶极,同样被多国起诉。
一、罗干——迫害法轮功的急先锋和第一帮凶
罗干在迫害法轮功的江泽民集团中扮演的是“急先锋”和“第一帮凶”的角色。
(一)罗干是迫害法轮功的急先锋,在1999年之前已开始迫害法轮功
中共迫害法轮功不是从1999年7月才开始的,至少从1996年就开始了。而在1999年江泽民发动大规模的镇压运动之前,迫害法轮功主要是由罗干挑动的。
罗干原先并不是江泽民集团的人,在江当权时,罗是中共政法委书记、政治局委员。罗干为了能爬上中共政治局常委的职位,一直在寻找机会讨好江泽民。当罗干觉察到江泽民容不下法轮功“真善忍”时,他马上认定这是捞取政治资本往上爬的大好机会,于是,从1996年开始,罗干就不断的挑起迫害法轮功的事端,当他发现符合江泽民的胃口时,他的胆子也越来越大,直至挑起“四•二五事件”。
1、罗干对法轮功“先定罪,后调查”
法轮功修炼是直指人心,不分阶层、行业,人人只要有心都可修炼。江罗虽然有意想镇压法轮功,但作为中共执行镇压的国家机器——公安部中炼功的人却好象比其它部门更多。原来公安部的部长王芳是个气功爱好者,夫人则是虔诚的佛教徒。后来王芳退休后到了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受到王部长影响,公安部练气功的人相当多。尤其到了司长、局长、处长这一级,还有很多外地公安局或公安厅的厅局长就是法轮功学员。法轮功研究会的成员叶浩和李昌原来都是公安部的副局长、处长。
从1994年起,中共公安人员就在法轮功中卧底,但未发现任何问题,反而许多卧底人员也炼起了法轮功。
1997年初,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利用职权授意公安部门在全国范围对法轮功进行了一场调查,意在罗织罪名取缔法轮功。在各地做出“尚未发现任何问题”的结论后,罗干于1998年7月又通过中国公安部一局(也称政治保卫局)发出公政[1998]第555号《关于对法轮功开展调查的通知》,先把法轮功定罪为“邪教”,然后再让全国各地公安部门进行系统性“卧底调查”、搜集证据。调查结果依然一无所获。
罗干在1997、1998年两次想把法轮功定为“邪教”进行镇压。这倒不是因为法轮功做错了什么,而是罗干那时当了中央政法委书记,官儿坐到头了,要想继续往上升,就必须做出大动作来。这个和战争时期军人尤其受到重视一样。罗干也想把水搅浑,这样他这个政法委书记才能成为政治焦点。
罗干当时发的文件明显带有构陷的性质,先是声称法轮功是“邪教”,然后让各地公安去搜集证据,等于“先定罪,后调查”。当时陆续有公安、统战部和特工到法轮功的炼功点上学功,并和学员一起学习《转法轮》,其实都是去卧底。但是法轮功无底可卧,因为法轮功学员的一切活动都是公开的,而且来去自由,谁愿意来炼都行,不愿意了就走,既没有人员登记,也没有会费。很多卧底人员倒因此机缘而对法轮功有了深刻了解,成为法轮功学员。
但罗干的两次“调查”还是在一些地区造成了严重后果。如:辽宁省朝阳市公安局,向所属公安部门发出了朝公发(1998)37号《关于禁止法轮功非法活动的通知》,有的法轮功义务辅导员被数次罚款,累计金额达4000多元。有的不给收据单,有的只给白条。由此引起40余人到公安部上访;1000余人联名投诉朝阳公安局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新疆、黑龙江、河北、福建等地还出现基层公安部门强行驱散炼功群众,非法抄家,私闯民宅,没收个人私有财产等违法乱纪问题。
罗干搜集不到资料也很着急。他发现公安部这些负责气功的人都很懂气功,很多人也炼。罗的镇压命令下去之后,相关的负责人不要说抓紧落实,反而连动都不动。罗干在1996年开始为此特意改组公安部,不但把编制改了,原来管气功和懂气功的人一律调走。
朱镕基知道这件事情后把罗干叫去训了一顿,说他“放着大案要案不抓,却用最高级的特务手段对付老百姓”。搞得罗干灰头土脸,但是他仗着和江泽民关系好,把朱镕基对法轮功的一份正面批示扣在手里,没有下发。
江泽民至少在1996年之前就已经知道法轮功,在罗干阴谋构陷法轮功捞取政治资本的过程中,江作为罗干的上司,一直默许他这样做,而且,在1999年“四二五事件”后,江马上重用罗干担当镇压法轮功的主力干将。
1998年下半年,以乔石为首的部分全国人大退休老干部,根据大量群众来信反映,对法轮功进行调查,得出“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结论,于年底向政治局提交了调查报告,由于报告中提到“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的古训,令江泽民大为不悦,当即批示(大意):写得玄玄乎乎,我看不懂,并把报告推给罗干。罗干心领神会,以“法轮功有国外政治背景”为由,不断制造事端,嫁祸法轮功。此事再次表明江泽民早已存心要镇压法轮功。
面对非法调查和个别当权者的敌意,1998年年底,大陆各界法轮功学员中135位社会知名人士站了出来,由北京大学法律系的一位教授主笔,联名致信当时的国家主席江泽民和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对公安部一局的上述《通知》进行法律批评,阐明该文件本身就是违反中国宪法和法律的。
这135位社会知名人士的信很快得到了朱镕基的批示。批示的大意是:公安部不应该去找法轮功的麻烦,应该抓社会治安问题,法轮功这些年给国家节省了大量的医药费。然而,朱镕基这份表明政府政策的批示遭到了罗干的私自扣压,没有传到法轮功学员们的手里。直到1999年4.25法轮功学员到国务院信访办上访见到朱镕基总理时,朱总理才知道批示被人扣压,法轮功学员也才知道朱总理有过上述正面批示。
为什么罗干敢违背顶头上司朱镕基的命令?因为罗干得到江的纵容。
2、罗干伙同连襟何祚庥挑起北京电视台事件
1998年5月,罗干连襟何祚庥挑起了北京电视台事件。事情的起因是何祚庥对北京电视台《北京特快》节目的一个记者造谣,说中科院一个孙姓的研究生,因练法轮功导致精神病。实际上孙当时表现的不正常状态和法轮功毫无关系。孙的室友和孙的同学都多次以详细具体事实向何讲清了。可何祚庥在十分清楚事实的情况下,在电台竟仍用同一假证栽赃法轮功,纯属故意。许多从法轮功中受益的人自发去北京电视台澄清事实真相。北京电视台的一个副台长看到法轮功学员的祥和,在了解真相后立即决定制作节目挽回错误宣传的影响。事情得以圆满解决。
何祚庥号称是“两院院士”,实为政治投机分子,被称为“科痞”。他善于在科学家面前冒充政治家,在政治家面前冒充科学家,尤其善于从意识形态领域批判真正的科学。由于鼓吹“自然科学的阶级性”,何祚庥得到中宣部科学处处长的赏识,大学毕业后转到中宣部从事意识形态宣传,利用他井底之蛙的见识,在科技界到处挥舞大棒。
举例来说,上个世纪初凯库勒发现苯的环形结构,之后数十年化学家对此结构一直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后来诺贝尔化学奖得主泡林提出“共振论”概念,合理地解释了凯库勒模型,此为量子力学在化学结构学的开始。但是何祚庥等指责已经被证明的凯库勒模型是“阶级调和论在科学界的反映”,中国大批的结构化学专家因此受株连而检查“资产阶级立场”,中国量子力学研究因此受到严重冲击而长时间中断。
著名犹太裔学者维纳曾在清华任教,是何祚庥的校友。1965年,他研究发现,老鹰在捕捉兔子时很少失手,这是因为老鹰脑子中有一套反馈闭环系统,能根据兔子的方位、速度不断调整自己的飞行路线,直至成功。如果将类似的系统装在高射炮上,将使命中率大为提高。由此维纳认为生物界和非生物界存在一定的共性。而何祚庥认为阶级之间尚不能调和,更妄论生物与非生物了。何祚庥等人再一次挥舞“阶级调和论”的棒子把多位科学家打入冷宫。
何祚庥还抡起意识形态的棍子批判过摩尔根的遗传学说、用马列主义批判盖尔曼获得诺贝尔奖的“夸克模型”,一直到晚年转而批判气功,声称是“伪科学”。人称何祚庥“人老心红,战士风采依旧,棍法依然娴熟”。
因为何祚庥打击科学、维护中共意识形态有功,《红旗》杂志力荐他当了中科院的院士。何则继续利用他的院士头衔拍中共、特别是最高领导人的马屁。2001年,江泽民的“三个代表”宣传如火如荼,何祚庥在中科院的一次量子力学研讨会上发言说“量子力学的运动规律符合江泽民的三个代表精神”,当即有几位正直的学者拂袖而去,而更多的人则是敢怒不敢言。
因为罗干想借打法轮功向江泽民邀功请赏,罗的连襟何祚庥也就一次次不遗余力地打着科学的外衣诋毁法轮功。因为何祚庥的名声实在太差,北京市的一位副市长亲自指示,今后北京市的媒体不得刊登何祚庥的欺骗言论,对气功仍旧执行中央“不干涉、不宣传、不打棍子”的政策。
国家体育总局也于1998年5月对法轮功进行了全面调查了解。9月由医学专家组成的小组为配合此次调查,对广东12553名法轮功学员进行表格抽样调查,结果表明祛病健身总有效率为97.9%。10月20日,国家体总派到长春和哈尔滨的调研组组长发表讲话说:“我们认为法轮功的功法功效都不错,对于社会的稳定,对于精神文明建设,效果是很显著的,这个要充份肯定的。”其间,大连、北京等地对法轮功功效的民间调查也得出了一致的结果。
1998年下半年,以乔石为首的部份全国人大离退休老干部,根据大量群众来信反映公安非法对待法轮功炼功群众的问题,对法轮功进行了一段时间的详细调查、研究,得出“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结论,并于年底向江泽民为首的政治局提交了调查报告。
法轮功继续快速发展,到1999年初,国内有媒体在报导健身运动的时候提到法轮功的炼功人达到了一亿。同时《转法轮》被翻译成多国文字,传到世界三十个国家和地区。不少西方人甚至不远万里来到中国学习中文,只希望能象中国法轮功学员一样能够读懂《转法轮》的中文原著。
1999年2月,美国一家权威性杂志《US News and World Report》发表文章谈到了法轮功在健身方面的好处:“国家体育总局局长说:‘法轮功和其它气功可以使每人每年节省医药费1000元。如果炼功人是一亿,就可以节省一千亿元。朱镕基对此非常高兴。国家可以更好地使用这笔钱。’”
3、罗干伙同何祚庥挑起“四•二五事件”
何祚庥因为无法继续在北京刊登诬蔑法轮功的文章,就跑到天津的一家小报——天津教育学院的杂志上发表了《我不赞成青少年练气功》一文,将明显违背法轮功原则的表现归罪在法轮功头上,暗示读者修炼法轮功会出大问题,甚至导致亡国。许多法轮功学员感到,如果不能澄清事实,不但学员们的合法炼功权利会受到威胁,炼功群众还可能被别有用心的政客硬拉入肮脏的政治斗争中去。于是数千名法轮功学员自发陆续前往编辑部澄清事实。在双方和平理性的会谈即将结束,出版社方面准备发声明更正之际,天津市突然出动防暴警察,驱散请愿人士,殴打并逮捕了45名法轮功学员。海外媒体直指罗干是此次暴力行动的直接指挥。天津市政府也对去请愿的法轮功学员说,镇压是北京的命令,并鼓励他们去北京反映情况。
消息传到北京,当时的北京法轮功研究会负责人李昌、王治文、纪烈武等商谈后,决定于4月25日去北京上访,得知这一行动的法轮功学员也相互联络,结果那天紧邻中南海的国家信访局外请愿人群达到一万余人,这就是震惊中外的“四.二五事件”。
那时,朱镕基刚刚访美归来不久。受过右派之冤的朱镕基显然把群众上访视为对政府的信任,更何况他于1998年在法轮功问题上曾亲笔作过正面批示,因此他一改中共对于民间请愿不接触、不对话、不妥协的传统,亲自接见上访人群。
朱镕基说:“你们有宗教信仰自由嘛!你们有什么问题,你们派代表来,我带你们进去谈。”朱停了一下,又接着说,“我也没法和你们这么多人一起谈呀!”
由于法轮功学员都是自发前往的,彼此大多不认识,并没有什么代表,于是朱镕基就点了最先主动举手的三个人。朱镕基一边转身带着三位代表朝中南海西门走,一边大声问道:“你们反映的情况我不是做了批示吗?”这几个人都愕然回答:“我们没有听说呀!”朱镕基可能意识到他的批示被压下去了,马上换了话题说:“我找信访局局长跟你们谈,找副秘书长跟你们谈。”说着转向工作人员,吩咐找人。
法轮功学员的要求很简单,第一、天津放人;第二、炼功自由;第三、合法出版法轮功书籍。朱镕基立即指示天津方面放人。
实际会谈进行得并不十分顺利,政法委书记罗干、中央办公厅副主任王刚、公安部部长贾春旺、国务院副秘书长崔占福以及北京市常务副市长孟学农等与法轮功学员对话,但是因为江未给出谈话底线,罗干又想找法轮功的麻烦,没有答应任何要求。后来法轮功研究会的李昌(公安部官员)、王友群(监察部官员)等五人也进了中南海进行对话。
在国务院工作人员和法轮功代表会谈之际,上万名学员一直在外静静等候。到晚上八点多,会谈完毕,在得知天津方面已经释放被捕的法轮功学员后,中南海前的法轮功学员也很快散去,临行时,地上连一片碎纸都没有留下。
海外媒体一片赞誉之声,既赞赏法轮功学员的和平理性,也赞赏政府的开明,并称这是中共建政后官民第一次和平理性的对话,开中共历史之先河。
事情如果这样落幕无疑是个皆大欢喜的局面,但是却有一个人暴跳如雷,这个人就是江泽民。
(二)罗干是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第一帮凶
在1999年“7•20”开始迫害法轮功之后,罗干一直充当江泽民的第一帮凶,他所掌控的中共政治系统一直是迫害法轮功的最主要力量,专门迫害法轮功的“610办公室”就常设在政法委之内。
罗干因为卖力迫害法轮功而得到二个“收获”——一是升任中共政治局常委当了五年;二是被当作迫害法轮功的第二元凶被多国起诉(国际上把中共迫害法轮功集团称为“江罗集团”)。
罗干迫害法轮功的罪行,除在1999年之前不断挑起迫害事端之外,还有大量严重罪行。
1、与江密谈制定迫害政策并极力推行
在迫害之初,江泽民和罗干进行过一次秘密谈话,江的要点是:
1)对他们要狠,特别是上访、发真相什么的,抓住就打……往死里打。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
2)在这个问题上,只要能压制住,可以不择一切手段,不受任何(包括法律)约束,整死了人,不负责任。不信我(江泽民)就治不了他法轮功。
3) 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
4) 一般不发红头文件,只密码电传或口头传达,不署名,一概说是“中央批示”!
1999年底,罗干按江泽民的指示将4名原法轮大法研究会成员重判有期徒刑。2000年,罗干又带着江的密令到各地口传指示,在全国转了一圈后才回到北京。
位于美国的“中国宗教迫害真相调查委员会”和“自由中国运动”公开了一份2000年5月中共的秘密文件,文件命令警方不须逮捕证可任意逮捕法轮功学员。这份由吉林省公安厅和高级法院传达的文件说:对法轮功“打击力度要增加,一旦发现,予以先行抓捕后补办手续。”地方政法系统敢于这样做,显然是出于罗干的指示。
2、一手制造“天安门自焚”伪案
由于法轮功学员和广大民众的抵制,中共对法轮功的镇压无法维持下去,于是由江泽民指示,由曾庆红出谋,由罗干实施的旨在煽动全民仇恨法轮功的“天安门自焚”伪案发生了。
“天安门自焚”堪称中共的世纪谎言。为了打击法轮功,一个政府居然诱骗5人冒充法轮功学员到天安门广场伪装自焚。结果是刘春玲被当场打死,十二岁的刘思影被事后灭口。中央电视台录像的慢镜头清楚无误的显示出自焚现场的刘春玲是被警察从身后击打死亡的。录像中有关王进东打坐的姿式、灭火后两腿间夹着的塑料瓶,记者和刘思影的对话,摄影师如何到场等等的许多破绽,都充分证明这场自焚事件是江罗流氓集团为了诬陷法轮功而恶毒设计的一场骗局。
“天安门自焚”伪案发生后就成为江罗镇压法轮功的主要借口,也成为不知情民众仇恨法轮功的最主要原因,江罗凭着“自焚”伪案,把镇压运动推向高潮。
3、亲自到各地“督办”镇压行动
兹举几例:
2000年9、10月份,罗干亲自在辽宁省马三家教养院蹲点,于是就发生了把18名坚定的法轮功女学员扒光衣服、投入男牢房的暴行……
2001年,罗干来到吉林省长春市检查迫害法轮功的情况,对此地的“转化率”大为不满,使洪虎(吉林省省长)惊恐万状,于4月5日到长春朝阳沟劳教所下令“强行转化”,对这里的法轮功学员进行了一次凶残的迫害……
(三)罗干被多国起诉
1、罗干在中国大陆被起诉
2000年8月 29日,罗干与江泽民、曾庆红一起,被朱柯明和王杰起诉到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2、罗干在联合国被起诉
2002年10月17日,罗干与江泽民、曾庆红一起,被来自加拿大、美国、法国、澳洲、爱尔兰和香港等6个国家和地区的7名法轮功学员联名向联合国反酷刑委员会、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控告。
3、罗干在亚洲被起诉
2003年11月17日,罗干与江泽民、李岚清一起被林晓凯等六名自诉人、一名未成年受害人依《残害人群治罪条例》中的〈残害人群罪〉向台湾高等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案。
2003年12月26日,罗干与江泽民一起在韩国汉城地方法院被刑事诉讼。
2005年4月12日,五名日本法轮功学员和日本法轮大法学会以集团灭绝罪向大阪地方法院起诉江泽民、李岚清、罗干、辽宁省大连市长夏德仁及中国驻日本大使馆,并要求赔偿6000万日圆的经济损失。
4、罗干在美洲被起诉
2004年11月12日,罗干与江泽民、刘京、周永康、李岚清等人一起在加拿大被起诉。
2004年11月15日,罗干与江泽民、李岚清、罗干、刘京和王茂林等五位中国高官被六位加拿大法轮功学员在多伦多民事起诉,并要求2千万加元的赔偿金。
2004年11月16日,罗干与江泽民一起被法轮功学员向玻利维亚检察院刑事起诉。
2005年1月28日,秘鲁法轮大法学会向秘鲁最高法院提交对曾庆红、江泽民、罗干和薄熙来的刑事诉讼状,状告他们的群体灭绝和反人类罪。秘鲁最高法院接受了诉讼状。
5、罗干在欧洲十多个国家被起诉
2003年8月20日,罗干与江泽民、李岚清(“610办公室”主任)一起,被6名法轮功学员在比利时刑事控告。
2003年9月8日,出访欧洲四国的罗干在冰岛被法轮功学员以“酷刑”、“反人类”、“群体灭绝”罪刑事起诉。
2003年9月11日,罗干在芬兰被法轮功学员以“酷刑”、“反人类”、“群体灭绝”罪刑事起诉。
2003年9月16日,罗干在亚美尼亚被起诉。
2003年9月18日,国际人权组织“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全球营救受迫害法轮功学员委员会”、欧洲法轮大法佛学会、俄罗斯圣彼德堡法轮大法佛学会等四个组织共同向莫尔达瓦总检察院递交了起诉书,以“酷刑罪”,“种族灭绝罪”等罪名,起诉正在莫尔达瓦访问的罗干。
2003年10月15日,罗干与江泽民一起被15名来自中国、美国、澳大利亚、比利时和西班牙的法轮功学员在西班牙高等法庭(Spain's High Court)刑事控告。
2004年8月5日,罗干与江泽民、李岚清一起被三名来自澳大利亚、爱尔兰和希腊的法轮功学员向雅典检察院刑事起诉。
2005年5月30日,欧洲法轮功之友向英国内政部的移民及国民部门递交一份十四个首要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中国高级官员的名单及其罪行和证据,申请禁止其入境英国。
2005年6月13日,瑞典人权律师彼德•伯格奎斯特(Peter Bergquist)与法轮功学员向瑞典警察局递交起诉江泽民、李岚清、罗干、刘京、丁关根等人的诉状。
2006年12月15日,奥地利法轮大法协会、奥地利国际人权协会(IGFM)在维也纳举行记者招待会,宣布对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主犯江泽民、罗干、李岚清、刘淇等人以涉嫌群体灭绝罪和酷刑罪進行起诉。
2007年12月14日,奥地利国际人权协会和曾遭中共邪党迫害的法轮功修炼者向维也纳检察院递交诉状,以群体灭绝罪和酷刑罪起诉江泽民、罗干、李岚清和刘淇。
2005年7月19日,两位比利时法轮功学员以骚扰罪起诉“610办公室”及罗干、周永康、刘京和国家安全部部长徐永跃。2009年5月28日,比利时高等法院就两位法轮功学员起诉中共邪党“六一零办公室”电话骚扰案举行听证。案件还将在继续进行下去。
6、全球诉罗案取得突破
2007年11月18日,西班牙宪法法院正式接受法轮功学员起诉江泽民、罗干的案件;接受所有受害者提供的资料。二号庭所有法官一致决定:西班牙司法必须调查中共邪党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的群体灭绝罪行,江泽民、罗干必须接受西班牙法院对其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和反人类罪的调查。
2009年11月,西班牙国家法庭裁定,以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起诉江泽民、罗干、薄熙来、贾庆林和吴官正等五名中共邪党高官,要求被告须在四到六周内回应。法院通知书表示,若被告罪名成立,将面临至少二十年徒刑,并附带经济惩罚。
(待续)
2012年4月25日星期三
四二五上访 政法委构陷善良 为祸十三载 / 文/钟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4/25/四二五上访-政法委构陷善良-为祸十三载-256045.html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上万名法轮功学员来到中南海西侧府右街的国务院信访办上访,要求释放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并给法轮功合法的修炼环境,史称“四·二五”北京万人上访。“四·二五”不仅体现了法轮功学员的理智、平和,也曝光了中共政法委设置陷阱,迫害法轮功的阴谋。
“四·二五”背后的真相 政法委构陷阴谋
提到“四·二五”,就不能不提到政法委和当时的中共政法委书记罗干。一九九七年初,罗干指使公安部在全国进行调查,欲抹黑法轮功。一九九八年七月,公安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公安部门为法轮功罗织罪名,但各地公安、政保部门连一条罪证都没有搜集到,相反,看到的都是法轮功学员修炼后身心受益的事实。在这两次调查中,一些地方的公安部门对法轮功学员进行了骚扰、罚款、私闯民宅、非法抄家以及没收个人财产等迫害。
一九九九年四月十一日,罗干的亲戚何祚庥在天津杂志上发表文章,捏造事实,攻击、丑化法轮功,并诬蔑法轮功创始人。四月十八日开始,天津出动武警殴打前往编辑部交涉和反映实情的法轮功学员,并抓捕了四十五人。天津警方还提出让法轮功学员去北京解决问题。
从四月二十四日晚开始,北京、天津和邻近各地得知此事的法轮功学员来到北京,到位于中南海西侧府右街的国务院信访办上访,寻求天津事件的公正解决。到二十五日当天,请愿人数超过了一万人,这就是震惊中外的“四二五”事件。外界评论,法轮功的平和理性和大善、大忍出乎中共的意料,化解了冲突。
据内部消息透露,天津事件和随后的“四·二五”事件实际上是政法委准备打压法轮功所布的陷阱。参加上访的很多法轮功学员也证实,当时他们都是自发地去信访办上访,是被警察引领着,从中南海正门沿两边汇集成一圈。中共政法委以此为口实,在喉舌媒体造谣“法轮功围攻中南海”。
“四·二五”之后,江泽民出于妒嫉,给政治局写信要求取缔法轮功。六月十日,专门负责打压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各级“六一零办公室”成立,“六一零”和政法委是同一体系的。七月二十日,中共开始了迄今为止长达十三年的迫害。
实施迫害以践踏法律为前提 政法委权大于法
政法委在实施迫害的十三年中,既是始作俑者,也是迫害的执行者。十三年的迫害始终是以践踏中国宪法和国际人权公约为前提的,百余种酷刑、绑架、强制洗脑、注射摧毁神经的药物、抄家、甚至按需杀人、活体摘取器官,还有利用媒体造假,诬陷法轮功和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例如典型的1400 例、天安门自焚伪案。
十三年来,以江泽民、罗干、刘京、周永康等为代表的政法委为祸中华,践踏法律渐渐形成了一种常态。为了维护迫害,政法委负责迫害法轮功的各级“六一零”将权力高度集中,绑架了整个国家机器,让公安、国安、武警、劳教、司法、检查、宣传、外交、教育、文化、医疗等系统都参与到迫害中来,耗资四分之一的国力。
迫害伴随阴谋
这十三年的迫害也始终伴随着各种阴谋,“四·二五”罗干制造假相,诬陷法轮功“围攻”。之后,江泽民和罗干还自编自导了“天安门自焚事件”。越来越多的证据被曝光自焚伪案的真相。
例如,一位武警军官透露,当时公安、武警、国安都有现场录像,并且各自都保留了原始记录。因为事情过于邪恶、卑鄙、恶劣,当事人为了自保,很多都留了备份,以备将来形势变化后释清自己,或反戈一击。仇恨的谎言欺骗着数以亿计的不明真相的老百姓,让他们仇视法轮功和真善忍修炼者,甚至直接参与迫害。
事实上,十三年的迫害因其见不得光,所以出处伴随阴谋。所有的迫害政策都是通过密电或口述下达的,但是,纸里包不住火,许多迫害的细节和证据正从体系内部传出曝光。最近,王立军携带大量证据投靠美国驻成都领事馆就是一例。
法轮功成中国局势核心 中国的未来答案在真相
从江罗刘周政法委系统因迫害法轮功,犯下了滔天罪恶,为躲避清算和维持迫害,凡手中有血债的、被法轮功学员起诉的人,例如,薄熙来、王立军等,都是江泽民迫害法轮功集团最放心用的人,因为这些人一旦当权会延续迫害。比如罗干选择了周永康接班、周永康选择了薄熙来,薄熙来选择了王立军等。
最近,中国重庆事件引发的政局震动,让许多人困惑,但是正确解读当前中国局势,人们会发现法轮功是整个事件的核心、也将对未来局势产生更为深远的影响。
因为中共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的迫害也在延伸到其他民众,比如截访、强拆、“打黑”、黑监狱、封网、侵吞私人财产、打压正义律师、记者、维权人士,造成社会冤情遍地,这样的社会即使对所谓的既得利益者也是危险的。
十三年来法轮功学员遭受了长期严重的迫害,十三年来中共政法委实施了大量的罪恶,但是许多中国人还不知道真相,甚至因造谣媒体宣传或不明真相而助纣为虐。海内外的法轮功在长期遭受苦难的情况下,始终一如既往的和平、理智的讲真相,对迫害元凶的清算和追究也会一如既往。
解体政法委、解体中共,消除制造不稳定的因素只能让中国未来更美好和稳定。世人只有了解真相才会明辨是非,只有远离中共才能无愧良知。
2012年4月24日星期二
“文革余毒”骚扰不断导致法轮功和平上访 / 文/龙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4/24/“文革余毒”骚扰不断导致法轮功和平上访-256046.html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文化大革命”虽然结束了很多年了,但是中共一直阻止人们进行深刻的反思,文革流毒一直存在,没有肃清。这在江泽民迫害法轮功中表现得尤其突出。例如近来被称为“文革余毒”的薄熙来,是迫害法轮功的一个急先锋。作为造反派的薄在文革中还踢断自己父亲的三根肋骨。长期担任专门迫害法轮功的中共中央“六一零办公室”主任的刘京,在文革中不仅是一名造反派头头,并且是臭名昭著的“血统论”的作者之一。
在中共的谎言抹黑宣传下,一些人误认为一九九九年“四•二五”法轮功万人和平上访,是所谓的“围攻”,是中共迫害法轮功的起因。其实,“四•二五”和平上访的起因正是由于中共的“文革余毒”在背后不断搞事而引起的。
“改革开放”以后,“文革余毒”在中共内部仍然占有一定的市场。特别是苏联垮台后,踏着“六四”鲜血刚当上中共总书记的江泽民,要把一切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之中,认为“阶级斗争”还在一定的范围内存在。
“文革余毒”的一个特点是通过整人捞取政治资本,于是就要去搞事,要把事情搞的越大越好,从中好捞取政治资本,从而能够升官。
法轮功从一九九二年五月公开传出来后不久,因为讲“真善忍”,祛病健身功效好,所以传播很快,炼法轮功的人数快速增长,遍布社会各个阶层。
中共警察里有一部份人是专门搞“阶级斗争”的,以前叫“政保”(公安一局/处/一科等),后来改为“国保”,虽然叫法不同,但是性质是一样的。这些文革余毒,他们关注的就是所谓的“阶级斗争”及其动向。一九九四年,警察就在法轮功里卧底,但是没有发现任何不妥的地方。
随着炼法轮功的人数进一步增加,中共宣传和意识形态领域中的文革余毒开始出动攻击法轮功。一九九六年,中宣部副部长徐光春想挑起事端捞取政治资本,指使《光明日报》用文革式的语言诋毁法轮功是“宣扬迷信”。“宣扬迷信”是文革术语,是一顶非常可怕的政治帽子。由于几十万封的群众来信澄清法轮功的事实真相,后来不了了之。中宣部还禁止出版发行当时名列北京十大畅销书的《转法轮》、《中国法轮功》等法轮功书籍。
罗干在八九年六四事件中得到甜头,捞取了政治资本升为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他深知要想再往上爬,就需要捞取更大的政治资本,需要别人的鲜血来铺垫。一九九七年初,罗干指使公安部在全国进行调查,网罗罪证欲定法轮功为“邪教”。全国各地公安局经充份调查后均上报反映“尚未发现问题”,调查不了了之。一九九八年七月公安部一局(即政保局)发出公政[1998]第555号《关于对法轮功开展调查的通知》。《通知》中用先定罪,后找证据的文革斗争的手法,先把法轮功定罪为“邪教”,紧接着又提出:要掌握活动内幕情况,发现其违法犯罪的证据,各地公安政保部门要深入开展调查。结果一条罪名也没有收集到。
虽然公安政保部门什么也没有发现,但是一些地方的警察开始对法轮功炼功群众进行骚扰。许多人用群众来信的方式向有关部门反映这一情况。于是一九九八年下半年,以乔石为首的部份全国人大离退休老干部,在北京、广州等地对法轮功进行了一段时间的详细调查、研究,得出“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结论,并于年底向江泽民为首的政治局提交了调查报告。
这事本来这时就应该结束了,但是罗干和背后想通过搞事而捞取政治资本的一伙人显然不甘心。于是,罗干的连襟何祚庥跳了出来。何祚庥不学无术,是个文革思维很重的文革余毒。他原来在宣传部里工作,号称要用毛泽东思想来指导研究物理。后来他打着科学的名义,招摇撞骗,其实是个科学痞子,积极充当中共在科教领域里的政治打手。
一九九八年五月,何祚庥对北京电视台《北京特快》节目的一个记者造谣,说炼法轮功导致精神病。经过北京法轮功学员澄清事实,北京电视台在了解真相后决定制作关于法轮功学员户外炼功的新闻以挽回错误宣传的影响。当时北京市的一位副市长指示,今后北京市的媒体不得刊登何祚庥的欺骗言论,对气功仍旧执行中央“三不”的政策。
在无法继续在北京刊登诬蔑法轮功的文章的情况下,一九九九年四月十一日,何祚庥在天津教育学院的杂志上发表了《我不赞成青少年练气功》一文,用谎言攻击法轮功,甚至还暗示炼法轮功会导致亡国。
面对何祚庥毫无事实依据的严重诬陷,法轮功学员自发前往天津教育学院的杂志编辑部澄清事实。在双方和平理性的会谈即将结束,出版社方面准备发声明更正之际,四月二十三日天津市突然出动了三百多名防暴警察,驱散法轮功学员,殴打并逮捕了四十五名法轮功学员。天津市政府也对去请愿的法轮功学员说,抓人是北京的命令,要想解决问题,得去北京反映情况。
据海外媒体报道指出,罗干是此次抓人行动的直接指挥者,他要搞事,并且想把事情搞大,从而可以捞取政治资本。
四月二十五日,北京和附近的一万多名法轮功学员抱着对政府的信任,自发地去府右街的国务院信访办和平上访。在当时总理朱镕基的干预下,天津警察放了被抓的法轮功学员。上访的法轮功学员自行散去,回家。法轮功学员和平上访得到了和平解决。
然而,四月二十五日当晚,心胸狭窄的江泽民模仿毛泽东发动文化大革命“炮打司令部”的做法,给政治局全体人员写了一封信,把和平上访上升到政治问题。这封信随后被中共中央办公厅作为通知内部印发,为不久的迫害定下了基调。
2012年4月23日星期一
从群体抗暴潮看当年的“四二五”大上访 / 文/欧阳非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4/22/从群体抗暴潮看当年的“四二五”大上访-256043.html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二日】中共统治六十余年,无论是前30年的政治挂帅,还是后30年的经济至上,中共暴政的本质并没有什么变化。
同样地,暴政之下人民的反抗也从来没有停止过。从1989年天安门学生运动,到1999年4月25日的法轮功万人大上访,再到2004年以来全国各地愈演愈烈的群体抗争事件,都在述说着一个苦难民族争取自由,反抗暴政的顽强不息。
“六四”事件争取的是政治自由,现在风起云涌的群体抗暴大多为的是物质利益和官民仇恨,而法轮功“四二五”上访则是为了纯粹的信仰自由,按“真善忍”做好人的自由,修身养性、强身健体、提升道德的自由,也正因如此,法轮功“四二五”上访以及过去十三年反迫害极其平和理性。
如果我们把视野拉到这30年来中国大陆跌宕起伏的历史过程中,就更能看出“四二五”上访对于这个民族的未来负有何等重要的意义。
“四二五”上访是指1999年4月25日,一万多名法轮功学员到北京位于中南海附近的国家信访办集体上访。当时的总理朱镕基出面接待了法轮功学员,责成信访局负责人与学员代表座谈。在对话中,法轮功学员提出了三点要求:1)释放两天前在天津被抓的四十多名法轮功学员;2)给法轮功一个公正合法的修炼环境(97-98年公安在全国进行秘密调查并骚扰法轮功学员);3)允许法轮功的书籍通过正常渠道公开出版(96年中宣部禁止出版发行法轮功书籍)。到了晚上9点多事情有了初步的结果,天津被捕学员得到释放,法轮功群众随后静静地散去。事件和平落幕。“四二五”上访事件并不是孤立的、突然出现的一个事件,是有关部门压制炼功群众,而炼功群众试图维护自己信仰自由权利的一个自然发展。
不幸的是,三个月之后的7月20日,急于树立淫威的江泽民发动个人战争,胁迫中共倾一国之力全面迫害法轮功。
这场迫害发生的时候有一个大背景,就是中共追求GDP带来的表面经济繁荣。不少人对突如其来的文革式的迫害表现得漠不关心,理由就是经济在发展,先不管别的。中共官员在面对国际上的人权谴责,常用的回答也是中国的经济有多大的发展,解决了多少温饱。急功近利的经济发展,成了中共忽悠大陆百姓和愚弄利诱国际社会的筹码,成了中共压制信仰自由和毁灭民间道德觉醒的托词。
然而,老百姓很快就尝到了苦果。一方面是既得利益集团和巨富阶层的迅速崛起,另一方面是对广大低层群体的物质利益的疯狂掠夺和对人民生命的极端漠视。农民失地,暴力拆迁,环境污染,工人维权,贫富不均,官民对立等等引发了大规模的群体抗暴潮。中共的应对措施就是进一步的暴力镇压,如此恶性循环,中国社会再次进入动荡时期。
据有关部门统计,1993年中国发生群体性事件约0.87万起,1994年约1万起,2003年则达到6万起,2005年上升为8.7万起,2006年超过9万起。据《华尔街日报》引用清华大学孙立平教授的估计,2010年中国发生了18万起抗议和骚乱等群体事件。由于互联网和手机的普及,使得很多群体事件在政府封杀之前就在国内外被广泛传播和关注。
社会动荡在表面上看,是官民之间的利益争夺。其实,伴随着的还有另一条暗线,就是社会整体性的道德滑坡,这是以无神论为主导、以牺牲道德为特征的中共经济发展模式的必然结果。2011年4月,总理温家宝面对一系列恶性食品安全事件,也不得不感慨“诚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一个国家)如果没有国民素质的提高和道德的力量,绝不可能成为一个真正强大的国家、一个受人尊敬的国家。”。中共喉舌《求是》杂志在2012年元旦、2月和4月连发三篇论中国“道德现状”的文章。虽然作者是为了给中共造成的道德滑坡寻找可笑的借口,但是如此高调谈论“道德”,可见中国道德危机之严重。
在层出不穷的群体抗暴背后,每一件其实都是道德滑坡的写照,比如官员的贪婪腐败,执法人员的不公正和漠视生命,利益集团勾结黑社会强取豪夺等等。人们渴望一个讲究诚信、善良,富有正义感的社会。出路在哪里?有人呼吁加强法治,可是,法律总是由人来执行的,如果人的道德败坏了,民主、法治岂能是灵丹妙药?有人呼吁政府重视道德教育。可是,道德管的是人心,而政府管的是人的行为。靠政府或者政治运动来重建道德只能适得其反,历史也证明权力不能重建道德。不受约束的权力本身就是腐败的根源,以无神论为信条的不受约束的权力更是突破“道德底线”的真正推手。
道德重建必须来自人的内心的改变,来自理念和信仰的约束。可以说,信仰的自由,是中国走出道德危机的第一步。这不是要政府做什么,而是要政府不做什么。有信仰的人,会发自内心地想要做好人。政府能做的,就是给人民这样的权利,而不是去横加镇压,残酷迫害。
面对今天中国社会的道德乱象,回首1999年的“四二五”万人大上访,法轮功学员维护信仰“真善忍”的自由,争取做道德高尚的好人的权利,就愈加显示出其辉煌的历史意义。江泽民没有顺应天意,不但没有正面回应“四二五”上访,把信仰自由还给法轮功学员,反而以此作为全民迫害的借口。江泽民毁灭的不光是千千万万法轮功学员的信仰自由,更是对中华民族道德根基的斧底抽薪。单凭这一点,江泽民就将被钉上历史的耻辱柱。
2012年4月21日星期六
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罪责难逃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4/21/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罪责难逃-255458.html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前言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党魁江泽民发动了一场对法轮功的迫害运动,这场邪恶运动已经持续了将近十三年,至今仍未平息。
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是通过一个集团来进行的,这就是“江泽民集团”。江泽民集团拉帮结伙,沆瀣一气,狼狈为奸,通过成员之间的分工配合,占据着国家关键部门的关键职位,把持着国家权力,共同实施着对法轮功的迫害政策。所有与迫害法轮功相关的罪恶,其背后都有江泽民集团共同作恶的影子。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内幕消息的曝光,江泽民和江泽民集团的真面目已越来越为世人所知,但还有很多人被中共谎言所蒙骗,没能看清江泽民及江泽民集团的邪恶本质,甚至有些人还盲目的追随它们行恶犯罪。因此,本文通过对披露出来的材料进行整理,把江泽民集团及其主要成员的真面目公诸于众,让是非曲直深入人心,让邪恶罪行及早得以制止,让盲目追随者尽快清醒自救。
一、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原因
1、江泽民很早就了解法轮功
据《江泽民其人》和《九评共产党》披露:1994年江泽民妻子王冶坪就跟人学过法轮功。紫竹院曾有一位法轮功学员亲自到江泽民的家里教王冶坪炼功。
李鹏也看过《转法轮》,是他的电力工业部的一个副部长给他的。由于中南海里江住李鹏隔壁,所以李鹏也送了一本《转法轮》给江泽民。
江泽民原来在武汉热工所的上级也炼功,江泽民和武汉热工所的人聚会时,老同事也给他当面介绍过法轮功。一九九六年,江泽民去视察中央电视台,看见一个工作人员桌子上有一本《转法轮》,还对这位工作人员说:“《转法轮》,这本书挺不错。”由此可见,江泽民后来说他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才第一次听说法轮功,这是公然撒谎。
2、江泽民妒嫉法轮功
江泽民本是个妒嫉心极强的人,当他看到法轮功的发展速度越来越快,逐渐地,江泽民开始对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产生了强烈的妒恨之心。
早在一九九三年,江泽民就常常听别人说起李先生的大名。江泽民身边有人对法轮功很感兴趣,也了解到不少关于法轮功的消息,回来时不时地给江泽民透露点,如谁谁得了什么病给炼好了,谁谁躺着抬进来、站着走出去。他偶尔也会说起李大师提及某些高层领导人前世的事情。这时江就会越听越着急,他最想知道的是自己的前世到底是谁。有一天,江泽民正躺在床上闭目养神,一听到那人来了,一骨碌从床上爬起来,急切地问:“李大师说到我没有?有没有说我是谁转生的?”那人说没有,江泽民满脸的失望和恼怒给在场人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王冶坪是在一九九四年跟人学过法轮功的。有一天晚上,王冶坪炼功的时候,感到旁边有人学着她比划,睁开眼一看,原来江泽民正在旁边偷偷地比比划划,两只手也交叉在腹前。看见王冶坪发现了,江泽民恼羞成怒,命令老婆以后不许再炼。他的说法是:“连我老婆都信李洪志了,谁还来信我这个总书记!”
江泽民那个时候还非常喜欢学李先生的手势和动作。最典型的就是两手交叉于腹前的姿势。原来江泽民发表讲话的时候,手没地方搁,就向身体两侧直直地伸着。后来发现李先生总是两手叠扣在小腹前,之后,江也开始跟着学。
一九九五年,江泽民开始“三讲”,无论中共中央怎么卖力去推广,全国从上到下也都是“认认真真走过场”,没有几个当作什么著作去学,但是江泽民却到处都能看到《转法轮》这本书,也知道全国炼功的人增长极快。那些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的人对李大师的尊敬和感恩不是用语言能够形容的。更让江泽民受不了的是,时不时总有人在江的耳边说起李大师的高风亮节,钦佩之情溢于言表。
一九九八年,中国经历了一场洪灾。江泽民当时在视察一处大堤时,看到一群人在埋头苦干。江很得意,对手下说:这些人一定是共产党员。叫过来一问,结果回答说是炼法轮功的学员。江当时就妒火中烧,阴着脸掉头走开了。
3、江泽民的妒嫉心在“四二五”事件中总爆发
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由于天津市公安部门非法抓捕多名法轮功学员,加上多年来中共政法和宣传部门一直在暗中骚扰法轮功(如非法禁止法轮功书籍出版等),上万名法轮功学员只好到中南海附近的中央信访局上访,史称“四二五”事件。该事件由于法轮功学员的和平理性,也由于朱镕基总理的妥善处理,仅一天时间即得到基本解决。
但是,江泽民看到有上万名法轮功学员宁愿为法轮功上访,内心就受不了了。更令他受不了的是他居然看到有几十位肩上有军衔的军人,这些军人竟然会追随法轮功而不去追随他这个军委主席。另外,外电对此事件双方的赞赏,包括对朱镕基的赞赏,对江泽民来说无疑是火上浇油。
江泽民如此气急败坏还有一个没有说出口的原因,就是乔石对法轮功的支持。乔石虽然在十五大上退休,但是他把邓小平指定胡锦涛为第四代领导核心的秘密,向全世界公开,等于宣布江泽民到十六大就必须退休,而且只能传位给胡锦涛。不管江如何想继续连任或提拔自己的人马接任总书记和国家主席,都做不到了。仅此一点,凡是乔石支持的,江泽民就反对。就象当年杨尚昆兄弟提拔的一百名中高级将领中,有一些人并不属于杨尚昆派系,被提拔仅仅是因为工作能力出色,但鼠肚鸡肠的江泽民就一定要把名单上的所有人降级使用,比如四十二岁就任副总参谋长的何其宗,只因为受到杨家兄弟的器重,在江泽民得势后被发配到南京军区任副司令员,官降一级,而且永不提升。
出于同样的偏狭心理,由于乔石支持法轮功,江泽民就偏偏要迫害,而且要往死里打。乔石不但在一九九八年做出“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结论,还特意提到“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的古训,令江泽民大为不悦,当即批示(大意):写得玄玄乎乎,我看不懂。并把报告推给罗干。罗干心领神会,以“法轮功有国外政治背景”为由,不断制造事端,嫁祸法轮功。
在江泽民看来,法轮功的人数之多是在和中共“争夺群众”,法轮功学员上访方式之和平理性是因为“组织严密”,来到中南海就是公开和他江泽民叫板。总之,江泽民对法轮功的妒嫉心因受“四二五”事件刺激而大爆发了。
二、江泽民一手发动迫害法轮功
1、江泽民写信逼迫中共政治局同意迫害
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晚,江泽民模仿毛泽东写大字报“炮打司令部”的手法,连夜向全体政治局委员写信,并且强行把个人信件作为中央文件下发。江在信中假装忧心忡忡地说:“难道我们共产党人所具有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所信奉的唯物论、无神论,还战胜不了法轮功所宣扬的那一套东西吗?”
为了说服众常委支持自己的判断,江又在信中问道:“(法轮功)究竟同海外、同西方有无联系,幕后有无‘高手’在策划指挥?这是一个新的信号,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敏感期已经来临,必须尽快采取得力措施,严防类似事件的发生。”江还说:“对法轮功这种组织,不能低估其带有宗教色彩的号召力,有关部门必须加强研究并制定防范措施;由于法轮功总部在国外,这次行动不排除该组织有境外背景的可能。”
这封信随后被中办作为通知印发,并特别注明:“请注意中央办公厅的通知要求的是:学习贯彻落实,不是征求意见、或讨论研究。”
2、江泽民开会逼迫中共政治局同意迫害
在“四二五上访事件”的第二天,罗干(政法委)、贾庆林(北京市)和政治局常委召开会议商讨处理意见。江泽民一进入会场,脸色就十分难看,他掏出一叠材料,甩在了桌子上说:“谁说找不到法轮功学员聚众中南海的蛛丝马迹?互联网上就有法轮功学员聚集中南海的通知。这次居住在四面八方的两万多名学员,以化整为零的方式进入北京,在事先有组织的情况下一朝之间包围中南海,而公安部门竟然事先毫不知情,这样的失职决不允许再发生!”
江转头看着罗干,声色俱厉地说:“我们的安全部门,还有北京市都如此麻木。都危及政权本身了,还一点没有感觉。同志们呀,这是多么可怕。如果不引以为鉴,谁能保证不来第二次、第三次?”
接着,江泽民开始装傻,“听到法轮功这个名词,除了感到稀奇古怪,真不知道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组织,是怎样成立的,头头儿是谁?”
政治局七个常委,除了江泽民之外,其他人都明确表达了反对意见。朱镕基说:“法轮功的学员以中老年人居多,妇女居多,他们最大愿望无非就是健身而已。一位法轮功学员说‘现在工作单位对生病又不报销医药费,而法轮功可以强身健体,有何不好?再说现在下岗工人那么多,法轮功可以增进道德品质,群众从不闹事,比先进模范还先进模范,这么好的活动,政府为什么不支持。’所以我觉得,说这些人有政治企图,讲不过去。另外,我们不能再用搞运动的方式解决思想问题,这样不利于经济建设这个大前提,更不利于国家对外开放的形象。”
江泽民一下子站起来,指着朱镕基的鼻子喊道“糊涂!糊涂!糊涂!亡党亡国啊!我很痛心,我们的同志政治敏锐度如此之低。法轮功问题不抓紧解决,会犯历史性的错误!”曾受“右派”之冤的朱镕基从此对法轮功的事保持沉默。
“那总书记说怎么办?”罗干小心翼翼地问道。“灭掉!灭掉!坚决灭掉!”江泽民挥着双手喊道,“现在当务之急是查清楚法轮功的人数、分布和负责人的情况,每个机关、单位、居委会都要查到。同志们,法轮功在和我们争夺群众,我们一定要上升到‘讲政治’的高度,上升到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来认识这个问题。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整个政治局会议期间,江泽民又跳又叫,声嘶力竭。
其他常委看到江这个样子,都沉默了。李瑞环对于迫害是非常反对的,在各种场合他都表达他的不满,可惜他处在一个花瓶主席的身份,说了也是白说。
江泽民执意要迫害法轮功,提出的借口是“关系到亡党亡国”,这触动了中共最敏感的神经和斗争意识,江泽民维护个人权力和中共维持一党独裁在这里取得了高度的统一。
同时这清楚表明,“四二五”事件并不是迫害的直接原因,中央政府已经理性地处理完这次万人和平上访事件。但江泽民对法轮功仇视已久,竟然不顾高层的多数不同意见,强行推翻了政府总理的开明做法,把法轮功看成是最大敌人,威胁自己的“核心”地位,并且强加给了××党,借助国家和党的名义与力量进行迫害,这完全是江泽民的权欲、妒嫉和个人意志所致。在江泽民的淫威面前,中国政府的各位要员们畏惧、沉默了。
一九九九年六月七日,江泽民在中共政治局的会议上对法轮功问题作了讲话,中共中央办公厅于一九九九年六月十三日把江的讲话作为中央文件印发了下去。这是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一个纲领性讲话。江在讲话中把法轮功的产生和迅速传播说成是“国内外敌对势力同我党争夺群众、争夺阵地的一场政治斗争”。
江泽民从来不为自己的结论提供任何论据和论证过程,也全然不顾法轮功和平、理性并且已经给亿万民众带来身心改善的事实,蛮横专断地要求所有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在职干部、离退休干部,所在单位的党团组织和行政部门的领导都要停止修炼法轮功,并“在思想上划清界限”。
3、江泽民亲自设立“六一零”机构专事迫害法轮功
从政治局对他四月二十五日当晚写的那封信的反应上,江泽民感到大多数政治局委员乃至常委都在迫害法轮功的问题上相当冷漠,包括朱镕基领导的政府部门也认为把法轮功当作敌我矛盾处理实无必要。因此,江决定成立一个听命于他的跨部门领导小组,凌驾于一切政府机关之上,直接避开政府、司法系统、财政系统等部门对推行迫害命令的约束。于是他想到了跟自己私交不错的李岚清。江泽民拿出党性和“亡党亡国”的帽子威逼李岚清,最终李岚清立场松动,同意了江的决定。
当时在中共高层口碑很坏的薄一波,听说政治局其他常委都反对迫害,于是出来表态,表示坚决支持江的决定。
这样,江泽民按照他的设想成立了一个专门处理“法轮功”问题的领导小组,由李岚清任组长,并根据中共“枪杆子、笔杆子”的理论任命罗干和丁关根任副组长。江还任命公安部副部长刘京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为主要成员,统一研究解决“法轮功”问题的具体步骤、方法和措施,并指示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密切配合。该机构于六月十日成立,故称其为“六一零办公室”。
“六一零办公室”常设于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罗干亲自主抓,其核心成员包括中共政法系统的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国家安全部、公安部、外交部、中宣部等政要部门负责人。它是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的最高权力机构和最得力的政治恐怖工具,其唯一职能就是迫害法轮功,其功能是组织、策划、密谋、指挥各种迫害行动,负责迫害法轮功的所有事务,是系统迫害法轮功的总指挥部,所犯下的各种罪行触目惊心,罄竹难书。
江在中共政治局会议上说:“中央已经同意成立一个专门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李岚清同志任组长,丁关根、罗干同志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统一研究解决‘法轮功’问题的具体步骤、方法和措施。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密切配合。”其实,江说的“中央”就是他自己,当时七个常委中,六个不同意迫害。
就其性质而言,“六一零办公室”是个不折不扣的非法组织,其产生和存在都没有法律依据,和文革中的“中央文革小组”一样。“六一零办公室”的唯一目的就是绕过法律,绕过正常的经费和人员编制审批,调动全国的迫害和宣传机器迫害法轮功。这个非法组织的总头目其实就是江泽民,所有重大密令都是江泽民传达下去的。江怕留下证据,送去的密令从来不敢落款,但“六一零办公室”的人见到此类“白条”就会立刻执行。
江泽民利用自己独裁权力,采用非正常手段,绕开正常的法律体制,组建凌驾于各级司法系统之上的“六一零办公室”,并让“六一零”去胁迫从中央到地方的司法人员执法犯法,彻底中断了中国二十几年来的法制进程,对中国社会造成了难以估量的负面影响。
有众多的案例证明,凡是和法轮功有关的案件,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都无权自主处理,必须听命于“六一零办公室”。许多被捕、被关押、和被虐待致死的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在向公检法体系查询投诉的时候,都被告知需要“六一零办公室”来决定。
而这个“六一零办公室”的存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其在向中共所有体制内机构下达命令的时候,大多数时候没有书面命令和通知,只有口头传达,而且规定所有听传达者不许录音、不许录像甚至不许文字记录。
这种临时专政机构,正是中共历来无法无天的惯用伎俩。在中共历次政治整肃运动中,都是以这种非正常手段和非正常的临时机构领导,如中央文革小组,来把共产党的暴政推向全国。
4、江泽民亲自下令全面迫害法轮功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打着“中央”的名义下达十三号文件,全面取缔法轮功,声称“这是一场严峻的政治斗争”。
当日,江泽民下令进行了一场遍及全国范围的大逮捕,所有被认为是法轮功“骨干”的成员都被中共拘留或带走问话。江还在七月二十九日试图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引渡李先生回国,但遭到国际刑警组织的断然拒绝。
“六四”之时,中共就是先用机枪坦克杀人后使人们不敢说话,然后再用宣传机器全力说谎,在接下来只有一个声音的环境中,许多人都听信了中共的谎言。江泽民认为这一招对法轮功应该同样奏效。江下令销毁所有法轮功的书籍和音像制品,同时指示封锁互联网上所有可能得到法轮功真实资讯的网站,迫使民众只能从被江操控的国内媒体获取有关讯息。
在迫害前,北京市电信局提供263服务,也就是用户无需登记用户名和口令,拨打263后即可上网浏览,并且可以注册电子邮件信箱。在迫害开始的那一刻,263以技术维护的名义,停止邮件服务四十八小时,阻挡国内民众通过邮件与海外及时联系。
七月二十二日下午三时,中央电视台突然中断正常的电视节目,向全国发出一个以中共中央、公安部、民政部的名义的通知,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公开宣布把法轮功定为“非法组织”;与此同时,外交部记者会也对外作出了同样的宣布。随后,被江氏集团控制的官方宣传机器一齐鼓噪,发表连篇累牍的文章,对法轮功展开全面“文革”式造谣和大批判,在全国大规模粗暴地抓捕上访的法轮功学员,全国弥漫一片肃杀之气。此后,大量焚毁法轮功书籍,大量抓人、打人、办强制转化班、劳教、判刑、施酷刑、立邪教法、补充解释刑法条款等等,迫害手段不断升级。
三、江泽民是迫害法轮功的总指挥
1、江泽民对法轮功的“定性”不断升级
江泽民在一九九九年六月七日的讲话中给法轮功在政治上定性为“政治斗争”,在七月二十日迫害时又定性为“非法组织”。由于迫害法轮功遭到许多人的反对,在现代社会向法治发展的趋势下,江氏赤裸裸的政治构陷和迫害需要在法律上找到一块遮羞布。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五日,在法国访问的江泽民在接受《费加罗报》采访时,又一次违宪说法轮功是“×教”。《《人民日报》》奉命立即以“文革式”口吻,凌驾于法律之上,发表没有署名的特约评论员的定性文章,不顾事实信口雌黄、编造谎言,攻击法轮功。
为了给迫害法轮功制造“法律依据”,江泽民再一次以权代法,叫全国人大常委会于一九九九年十月三十日匆忙立个连定义都未搞清楚的什么“邪教法”,用这个一九九九年十月出台的所谓“法律”,“追究”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迫害全面公开之前的“法律责任”,而这个含糊不清、被赋以违反法律的“回溯效力”的法案便算是弥补了法律上的空白,为江泽民的非法行为建立所谓的“法律”依据,披上法制外衣,上升到了“法治”的高度。江氏用违法手段制造“合法”效果,盗用法律名义遮盖了政治定性上的生拉硬扯和无赖行径。
据法新社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二日的北京报导,最高法院院长肖杨(音译)受到人大代表的严厉质询。其中一名代表陈丽妮(音译)说中国司法系统对人权的缺乏尊重是一个日益严重的问题,并且政府对被禁的法轮功精神团体十九个月的迫害充满了“尖锐的自相矛盾”。
二零零四年后,随着《九评共产党》的问世,江泽民集团又给法轮功强加上“反党”、“反华”、“危害国家”等罪名。在中共党内则把迫害法轮功说成“敌我矛盾”,强化中共党徒的斗争意志。
2、江泽民亲自制定迫害法轮功的方针和政策
在整个迫害的部署上,江泽民对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修炼者制定了所谓“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的三大方针,全面的、系统的迫害法轮功。
名誉上搞臭:包括毁书、封锁真相消息、媒体造谣抹黑等等。经济上搞垮:包括罚款、开除、降职、抄家、骚扰法轮功学员经商等。肉体上消灭:包括毒打、酷刑、虐待、“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活摘法轮功学员人体器官等。
由于迫害一开始就不得人心,除山东、辽宁等少数省外,许多省市对迫害不感兴趣,对迫害的指令置若罔闻,甚至暗中抵制。眼看迫害越来越不得人心、越来越艰难维持的情况下,江泽民、罗干高压推行“连带责任制”和一波接一波的利诱威逼,许多省市地方官员开始纷纷效仿中央,拨出巨款,网罗各类犯罪人员作为流氓打手,增设“六一零办公室”,给这帮打手们施予高官厚禄,收买和驱使这些流氓打手为其卖命。一时间许多流氓地痞、在押罪犯都成了“六一零”的在编干部──如四川省郫县把一个因走私贩毒、罪大当诛的公安局副局长无罪释放,摇身一变成了该县“六一零”的负责人,并官复原职。他上任的第一件事就是践踏宪法和法律,不问青红皂白,把县城所有的法轮功学员都关押起来。
3、江泽民直接指挥迫害法轮功的行动
江泽民经常通过“六一零”下达许多具体的密令和灭绝政策,如:“对法轮功采取任何手段都不会过份”,“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每当节日或敏感日来临时,江氏集团就下达“消灭”或“铲除”之类的命令,全国到处绑架法轮功学员。
最为恶劣的,江泽民指使罗干在二零零一年一月导演了。一场所谓的“自焚”闹剧,并通过新华社以从未有过的速度向全世界散播,嫁祸法轮功,煽动仇恨。这场闹剧,后被包括服务于联合国的国际教育发展组织(IED)在内的多个国际组织认定为虚假编造。在面对质询的时候,一名参与制作电视节目的工作人员辩称,中央电视台所播放的部份镜头,是“事后补拍”的,迫害者的流氓本性暴露无遗。
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如:
二零零二年三月五日晚长春法轮功学员在八个有线电视频道插播四十五分钟真相节目后江泽民的快速反应。库恩在传记中提供了江泽民在长春的密友的回忆。密友说,法轮功结束对长春有线电视系统的插播后刚过十分钟,九点十分,江泽民就打电话给他。江在电话中非常气愤地问,“法轮功分子在长春有线电视里播节目!谁是你们市的市委书记?”──从江泽民对这起发生在外地的事件的迅速反应,而且立即向市委书记发威,可以看出江泽民是迫害法轮功的总指挥,而且是直接听取汇报,发布命令。要知道,中国大使馆被炸,几天之内,江泽民面都没敢露一下。
江泽民还下令成立“特别行动小组”实施暗杀法轮功创始人的计划,指示说:“要加强行动,设计多种预案”,保证刺杀行动万无一失……
江泽民“在某重要会议的谈话要点”中,还具体说明如何在法轮功内部制造矛盾。江泽民还指使罗干、刘京等到各地检查迫害法轮功的情况,以向地方施压加剧迫害。这些帮凶或“巡视检查”,或坐镇指挥,直接加剧了当地的迫害。
4、江泽民亲自出马迫害法轮功
兹举几例:
一九九九年底,江泽民赤膊上阵,在新西兰举行的亚太高峰会上,把中共制作的诬蔑法轮功的小册子,人手一册发到与会的十多个国家的元首手中,这种低劣手法在国际上让人耻笑。在法国,江泽民又一次违反中国宪法,更直接通过外国媒体宣布法轮功为“邪教”,以图达到其“名誉上搞臭”的目标。
一九九九年七月迫害一开始,江泽民就亲自给吉林省委主要负责人王××打电话,指示吉林省是打压的重点,授意其配合好这场血腥迫害。为了加强对吉林省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又把一九八九年迫害学生的干将林炎志派到吉林省委作负责迫害法轮功的副书记,充当其帮凶和打手。林一上台,就杀气腾腾,窜到全省各大劳教所亲自指挥“暴力转化”,什么“狠狠地打”、“往死里打”、“枪毙”、“都杀了”等等,直接参与迫害,导演了一幕幕的人间惨剧。
面对日益艰难维持的迫害,江氏曾亲自出马督战。例如,面对广东省的消极敷衍、低调对待,江泽民于二零零零年二月南巡广东,亲临督战,又是批评广东对法轮功“迫害不力”、“软弱”;又是要李长春在政治局会议上做“检讨”;又是亲自给深圳市委发传真要他们“守住阵地”。在江泽民和罗干的高压下,广东终于在二零零零年二月开始劳教法轮功学员,第一批被劳教的学员中有胡锦涛的大学同班同学张孟业。知情者说:江这样做是一石二鸟,既给广东省迫害法轮功开了先例(胡锦涛的同学都判了,谁还不能判?),又给胡锦涛套上了“出卖同学”、“不仁不义”的耻辱牌,做暴君也要找一批人陪绑啊。
在二零零三年萨斯(非典)爆发期间,为了躲避疫情江泽民逃离北京,但是仍然不忘抓紧迫害法轮功,五月跑到辽宁省大连市以后,大连市政法委、市公安局就抓捕多名学员。随后辽宁省政法委、省公安厅以整顿为名向全省各市、县(区)下达判刑、教养、拘留人数指标(实际是针对法轮功而来的),对全省排在后5名市、县(区)公安局长给予撤职处罚。
四、江泽民在全世界被起诉
(一)中国大陆诉江案
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九日,香港法轮功学员朱柯明和北京法轮功学员王杰向中国最高检察院起诉江泽民、中共邪党组织部长曾庆红、中央政治局秘书罗干,指控三人违反法纪迫害法轮功,并提出了撤销对李洪志先生的通缉令、撤销公安部违反宪法的“六禁止”通告、释放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追究江、曾、罗等三人的法律及刑事责任等六项起诉要求。
二零零零年九月七日,朱柯明和王杰在北京被捕。二零零一年,王杰被迫害致死;朱柯明被秘密判刑后一直被关押在天津茶淀监狱,五年后回到香港。
(二)联合国诉江案
二零零二年十月十七日,来自加拿大、美国、法国、澳洲、爱尔兰和香港等六个国家和地区的七名法轮功学员联名向联合国反酷刑委员会、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控告江泽民、曾庆红和罗干迫害法轮功。
二零零四年四月七日,澳洲法轮功学员章翠英经向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正式递交申诉状,要求人权委员会调查其由于修炼法轮功而在中国遭到的人权迫害。(二零零零年三月,澳洲学员章翠英,冯晓梅,于中共邪党“二会”期间欲往北京请愿,在深圳受到拘留,后被深圳中级法院非法判刑八个月。)
(三)美洲诉江案
1、美国诉江案
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二日,江泽民在美国芝加哥逗留期间,被法轮功学员以酷刑罪和“群体灭绝罪”等罪行起诉到美国伊利诺伊州北区联邦法院。
二零零三年九月十二日,美国联邦法院伊利诺伊州北区法院法官对法轮功学员起诉江泽民一案做出以下法律裁决:1)此诉江案因江泽民有国家元首豁免权而撤诉;2)“六一零”作为一个组织与伊利诺伊州没有足够联系,所以法庭对“六一零”组织[而不是其所为]没有法律管辖权。
二零零三年九月十五日,法轮功学员代表召开新闻发布,称将继续补充起诉江泽民的理由,并上诉。
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九日,诉江案原告律师TerriMarsh委托当地律师向美国联邦法院伊利诺伊州北区法院提交了针对法官九月12日裁决的回复意见书(Memorandum)和更多江泽民的罪行证据,对其提出了新的法律指控,并从程序上说明江泽民是前任国家主席,其违反美国法律及国际法的人权迫害行为不应受到豁免权的保护。
二零零三年十月七日,美国联邦法院伊利诺伊州北区法院法官在开庭进一步听取控江案原告律师陈述后宣布维持区法院原判。原告律师泰瑞玛什表示将继续上诉。
二零零四年一月二十日,法轮功学员向美国第七巡回法庭提交在芝加哥控告江泽民一案的上诉材料。原告委托律师在芝加哥希尔顿饭店举行新闻发布会。
二零零四年三月九日,“法轮功之友”和“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根据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条,以及一九九八年国际宗教自由法案(IRFA)第三条款,向美国政府提交包括江泽民等102名中国政府中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名单,要求美国政府禁止该102名人员入境美国。
二零零四年三月十九日,代表法轮功学员的原告律师泰瑞马什(TerriMarsh)博士和安东尼-雅玛托律师(AnthonyD'Amato)向美国第七巡回法庭的上诉法庭递交起诉江泽民一案的法律辩论文件。
二零零四年五月二十七日,美国联邦第七巡回法庭上诉法庭就法轮功学员起诉江泽民一案进行首次庭辩。原告方律师TerryMarsh博士向法庭陈述原地方法院以国家元首豁免权将此案驳回有多处错误,要求法官推翻联邦地方法院的判决。
二零零四年九月八日,美国第七巡回法庭作出维持地方法院对江泽民和六一零办公室被控案的判决,原告称将上诉最高法院。
2、加拿大诉江案
二零零四年一月二十日,加拿大法轮大法学会代表、“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渥太华代表和著名国际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先生(DavidMatas)在加拿大国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已向加拿大政府官员递交了包括前国家主席江泽民在内的15名迫害法轮功人员的罪行及其有关证据。加拿大反人类和战争罪的皇家骑警已为此备案,被控官员一旦踏入加拿大即展开调查。一月底被列入骑警监视名单的迫害责任人增至四十五人。
二零零四年三月十二日,加拿大法轮功学员张昆仑教授依加拿大刑典向加拿大最高检察官递交对中国前国家主席江泽民等22名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中国官员的刑事起诉状及罪行证据。(张昆仑教授曾被中共邪党非法处三年劳教,被关押近两个月才因国际营救获释。)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二日,温哥华法轮功学员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向加拿大总检察长提出请求,以加拿大的“反人类罪及战争罪法”,起诉江泽民、罗干、刘京、周永康、李岚清等人。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五日,六位加拿大法轮功学员在多伦多宣布向安大略省高级法院对江泽民、李岚清、罗干、刘京和王茂林等五位中国高官提出民事诉讼,并要求2千万加元的赔偿金。
3、玻利维亚诉江案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六日,法轮功学员向玻利维亚检察院递交刑事起诉状,控告江泽民、罗干在迫害法轮功中犯下群体灭绝罪和酷刑罪。原告律师并要求总检察长发出对江泽民和罗干的国际逮捕令,将犯罪元凶押到玻利维亚法庭。
4、秘鲁诉江案
二零零五年一月二十八日,秘鲁法轮大法学会向秘鲁最高法院提交对曾庆红、江泽民、罗干和薄熙来的刑事诉讼状,状告他们的群体灭绝和反人类罪。秘鲁最高法院接受了诉讼状。
(四)欧洲诉江案
1、瑞士诉江案
二零零三年三月十八日,国际非政府组织“穷追未受惩罚者”和瑞士法轮功协会在日内瓦市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在瑞士起诉原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
2、比利时诉江案
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日,六名法轮功学员在比利时对江泽民、罗干和“六一零办公室”主任李岚清正式提起刑事诉讼,指控被告犯有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和酷刑罪。
二零零三年十月九日,比利时检控人员宣布不受理法轮功学员对江泽民的诉讼。比利时大法学会与律师乔治-亨利﹒波梯埃(Georges-HenriBeauthier)同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将继续上诉。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六日,人权律师乔治-亨利博杰和在比利时起诉江泽民的原告法轮功学员在布鲁塞尔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向欧洲人权法庭提出上诉,要求法庭根据欧洲人权公约,对在比利时起诉江泽民的可能性作出裁决。
3、德国诉江案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包括受害者、德国法轮大法协会和德国市民在内的40名起诉人向德国联邦检察院递状起诉江泽民和一批中国大陆劳教所的警察。大陆劳教所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警察首次面临海外刑事诉讼。
4、雅典诉江案
二零零四年八月五日,三名来自澳大利亚、爱尔兰和希腊的法轮功学员,向雅典检察院递交刑事起诉状,控告江泽民、李岚清和罗干在迫害法轮功中犯下酷刑和虐待罪。
5、荷兰诉江案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日,荷兰和爱尔兰法轮功学员向荷兰鹿特丹法院递交刑事起诉状,控告江泽民、李岚清及薄熙来犯下“群体灭绝罪”和“酷刑罪”。
6、英国诉江案
二零零五年五月三十日,欧洲法轮功之友向英国内政部的移民及国民部门递交一份十四个首要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中国高级官员的名单及其罪行和证据,申请禁止其入境英国。
7、瑞典诉江案
二零零五年六月十三日,瑞典人权律师彼德伯格奎斯特(PeterBergquist)与法轮功学员向瑞典警察局递交起诉江泽民、李岚清、罗干、刘京、丁关根等人的诉状。
8、奥地利诉江案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五日,奥地利法轮大法协会、奥地利国际人权协会(IGFM)在维也纳举行记者招待会,宣布对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主犯江泽民、罗干、李岚清、刘淇等人以涉嫌群体灭绝罪和酷刑罪进行起诉。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四日,奥地利国际人权协会和曾遭中共邪党迫害的法轮功修炼者向维也纳检察院递交诉状,以群体灭绝罪和酷刑罪起诉江泽民、罗干、李岚清和刘淇。
9、西班牙诉江案
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五日,十五名来自中国、美国、澳大利亚、比利时和西班牙的法轮功学员在西班牙高等法庭(Spain'sHighCourt)对江泽民和罗干提出刑事控告,指控他们迫害法轮功犯有群体灭绝罪和酷刑罪。提交诉状后,原告和律师召开了新闻发布会。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八日,西班牙宪法法院正式接受法轮功学员起诉江泽民、罗干的案件;接受所有受害者提供的资料。二号庭所有法官一致决定:西班牙司法必须调查中共邪党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的群体灭绝罪行,江泽民、罗干必须接受西班牙法院对其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和反人类罪的调查。
(五)澳洲诉江案
1、澳大利亚诉江案
二零零四年九月十五日,澳洲法轮功学员章翠英女士向澳洲新南威尔士州高级法院控告江泽民,指控他犯有酷刑罪、群体灭绝罪和反人类罪。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日,澳洲新南威尔士州高院就澳洲公民章翠英起诉江泽民及六一零办公室一案进行第一轮提诉。
2、新西兰诉江案
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六日,十一名法轮功学员向新西兰奥克兰市高等法院以民事诉讼形式控告江泽民及其追随者犯有群体灭绝、酷刑和非法逮捕罪等。
(六)非洲诉江案
南非诉江案:二零零四年七月十三日,数名来自美、澳、德、加、台、香港等地的法轮功代表在南非首都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针对迫害法轮功的中国领导人的法律起诉程序正式启动。
(七)亚洲诉江案
1、韩国诉江案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韩国法轮大法学会在汉城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韩国汉城地方法院已正式受理对江泽民、罗干的刑事诉讼。
二零零四年二月二十六日,韩国法轮功学员针对韩国法官对法轮功学员诉江案做出的不起诉决定,向汉城中央地方检察厅递交上诉状。
2、日本诉江案
二零零五年四月十二日,五名日本法轮功学员和日本法轮大法学会以集团灭绝罪向大阪地方法院起诉江泽民、李岚清、罗干、辽宁省大连市长夏德仁及中国驻日本大使馆,并要求赔偿6000万日圆的经济损失。
3、台湾诉江案
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五日,全球第一个表态支持法轮功“诉江案”的律师界团体、台湾最大的律师公会“中华民国律师公会全国联合会”通过决议并发表联合声明,支持法轮功学员对中国迫害者提出的国际人权诉讼,并呼吁尽速释放被拘留的台湾学员。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五日,台湾万余名法轮功学员在总统府前凯达格兰大道举行“制止残害人类,维护基本人权,全球公审江泽民”集会,并宣布将在台湾起诉江泽民、李岚清、罗干。民进党、国民党立委、台联立院领袖、台湾人权学会会长、中国人权协会理事等到会,约十万人签名支持。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七日,林晓凯等六名自诉人、一名未成年受害人依《残害人群治罪条例》中的〈残害人群罪〉向台湾高等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案,控告江泽民、李岚清和罗干。其后,台湾高等法院对此案做出“管辖错误”判决,不予受理。
二零零四年二月十二日,台湾法轮功学员对台湾高等法院就七位台湾法轮功学员控告中共邪党前国家主席江泽民和李岚清、罗干犯有“残害人群罪”一案做出的“管辖错误”判决表示不服并上诉最高法院。
4、香港诉江案
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八日,朱柯明和另一名香港法轮功学员傅学英向香港高等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控告江泽民、李岚清、罗干等三人违犯酷刑、伤害、非法监禁、滥权等罪,要求民事赔偿。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一日,香港法轮功学员在香港高等法院前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香港高等法院于八月九日已书面裁定给予以酷刑等罪提告江泽民、李岚清和罗干的原告、法轮功学员朱柯明与傅学英“在司法管辖区外送达的许可令状”,批准在中国大陆向被告送达法律文件。
朱柯明肯定香港法院八月九日的域外送达裁定是勇敢和正义的举动,并表示感谢。他说:“香港高等法院能够忠于司法、维护正义不受任何干扰的作出此决定,不但维护了司法的公正、维护了正义,同时也维护了香港高等法院司法独立的名誉,是正义之举、大善之举。此举不但为世界作出了榜样、为香港增加了信心,而且也为所有相关人员增添了功德和福份。这必然引起国际社会和香港民众的广泛关注、赞许和期待。”
他希望高等法院在这一案件上越做越好。他同时重申法轮功学员反对迫害的诉求:“第一,释放所有法轮功学员;第二,严惩江泽民、罗干、刘京、周永康等迫害元凶;第三,赔偿一切由于迫害造成的包括死亡等损失;第四,立即停止迫害。”
这次香港法院作出诉江案可在域外送达法律文件的决定,是海外法轮功团体诉讼得以成功直接进入中国大陆,震动江泽民集团的法律动作。在此之前,澳洲法院在十一月份已做出中共邪党商业部长薄熙来犯酷刑罪成立的缺席判决。紧接着,西班牙宪法法院也接受了法轮功学员控告江泽民、罗干触犯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和反人类罪的刑事案件,并已下令正式进行调查。
(八)全球诉江案取得突破
1、西班牙诉江案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西班牙国家法庭裁定,以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起诉江泽民、罗干、薄熙来、贾庆林和吴官正等五名中共邪党高官,要求被告须在四到六周内回应。法院通知书表示,若被告罪名成立,将面临至少二十年徒刑,并附带经济惩罚。
2、阿根廷联邦法院下令逮捕江泽民和罗干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七日,阿根廷联邦法院第九庭法官OctavioAraozdeLamadrid作出历史性裁决:就江泽民、罗干因迫害法轮功而犯下的反人类罪行而下令阿根廷联邦警察局国际刑警部逮捕该二名中共邪党官员。
五、江泽民罪恶滔天,罪责难逃
放眼历史,没有一个人有江泽民这样大的罪恶。放眼世界,也没有一个人有江泽民这样大的罪恶。
因为,集国家权力于一身的江泽民以倾国之力、以集古今中外邪恶之大全的各种手段,迫害一个信奉“真善忍”的善良群体,所使用手段之残酷,所残害生命数量之多,所涉及社会面之广,所造成无形损害之深远,都是古今中外之最。
江泽民罪恶之大,正日渐被全世界人民所认识,因此,全球诉江行动也愈演愈烈。可以预见,在不久的将来,罪恶滔天的江泽民必将受到法律和正义的制裁。其为祸中华和为祸人类之事,必将给人类留下深刻的教训。
2012年4月20日星期五
中共执法丑闻:放坏人抓好人 / 文/掸尘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4/20/中共执法丑闻-放坏人抓好人-255929.html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日】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日夜间十一点左右,重庆万州区法轮功学员牟伦会去朋友家办事回来,路经九池场镇时,正好碰上九池乡治安室的周世银、潘荣涵、张成茂等一伙人抓盗贼。周世银、潘荣涵曾多次迫害过牟伦会。这次一见是牟伦会,不抓贼了,调头就来绑架他。牟伦会当然不配合他们,这几个人就一起疯狂毒打牟伦会,当时就把他打昏死在地。随后又把他抬上车送到观音岩派出所。派出所的正副所长及两个恶警商量后,又将他绑架到李家河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拘留期满,又将他偷偷转送到塘坊劳教所。因这个劳教所在万州区境内,恶人们怕家人知道迫害的详情,又将他转送到重庆的人和转运站,再转到重庆西山坪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零九个月。
这个案例很特别。牟伦会何罪之有?他只不过路遇抓盗贼的中共恶徒就被绑架了。对于这几个中共恶徒而言,为何见到法轮功学员比对盗贼还仇恨?他只不过修炼了法轮功,是一个受法律保护的公民,可是在中共恶徒眼里,他哪有什么受法律保护的权利?恶徒的猖狂令人瞠目结舌。
我们再来看一个发生在河北省的案例。
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五日凌晨二点四十分左右,河北省秦皇岛市法轮功学员韩欣琳女士步行上夜班,经过秦皇岛市交运里立交桥下时,突然窜出两个流氓。二人上前就对韩欣琳动手动脚欲行非礼。韩欣琳坚决不从,边跑边大喊救命。流氓将韩欣琳的手包抢去,发现包内有法轮功材料,两流氓就以此威胁韩欣琳就范,否则就举报她。韩欣琳不从,两人见不能得逞,就打110报警。
巡警来到现场,两流氓向警察暗示自己是黑帮头目“大征”的手下。巡警会意,用眼神示意两流氓不要再提这些,以免走了口风。无辜的韩欣琳向警察讲述自己遭侵犯与威胁的经过,可警察根本不听,放走了两个流氓,却把韩欣琳绑架到秦皇岛市建设大街派出所。
在派出所,办案警察沈永卓根本不听韩欣琳诉说经过,而一味逼问她是否炼法轮功。并从韩欣琳手中抢走钥匙,在没有任何搜查手续也未通知她家人的情况下,偷偷进入韩欣琳家中翻抢物品。地方当局将她非法劫持在看守所十多天后又将她非法劳教。
这个案例更奇怪,两个流氓本来是作恶的罪犯,可是因为抢劫的对象是法轮功学员,竟然敢堂而皇之地恶告法轮功学员。而对于巡警及派出所警察,以及其它非法定韩欣琳劳教的相关中共人员来讲,不论举报者是什么人,也不论举报者是不是正在作案,只要被举报者是法轮功学员,哪怕他没有任何的过错,都要按照中共的邪恶政策进行迫害。
那么这一切是谁造成的呢?下面这个案例能够回答这个问题。
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六日中午,江苏省泰州靖江市城北派出所绑架法轮功学员陈彦如,陈彦如走脱。政法委书记陈汉高在全体警察会上叫嚣:“杀人放火的案也要丢开,全部精力抓捕陈彦如。”为抓捕陈彦如,花掉的经费据说就有四十三万元。
政法委是中共的党务部门,凌驾在法律之上控制公检法司,在迫害法轮功期间主要起操控的作用。政法委书记能讲出如此狂妄的话语,而且所花费的费用远远超出对一个恶性刑事杀人犯的费用,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程度如此严酷来源于中共的邪恶体制及邪恶政策。没有中共官员的层层下压与层层加码,迫害达不到这样一种程度。
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异常残酷,这既与中共的邪恶本性有关,又与中共所制定的邪恶迫害政策有关。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就曾经把对法轮功的打击说成是“亡党亡国”的问题。所以迫害十多年来,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成了其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
法轮功学员揭露出来的只是残酷迫害中的冰山一角。其实这种放坏人抓好人的做法在迫害法轮功期间广泛存在着。曾有两位法轮功学员在辽宁大连一个派出所里,亲自见证过这样一件事:警察接到一个电话,电话那头说抓到了一个小偷,这警察说:“不用抓。”那头电话里问:“好不容易抓到了,怎么办?”警察嫌啰嗦,气急败坏地说:“怎么办?放了!上头说现在专门抓法轮功,其它的一律不管。放了!”
山东省招远市辛庄镇大庄家村张致奎,长期居住在吉林省长春市。他因去北京为法轮功讨还公道,遭到残酷迫害。他揭露道:“半个月后,我又被送到长春八里堡监狱,里面关押的全是大法弟子。为了腾地方关押大法弟子,他们把其他犯人都放了。当时里面非法关押了大概有八百多名大法弟子。”
法轮功是一种修炼的功法,法轮功的修炼者只不过是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去工作和生活而已。可是在对这样一群好人的迫害中,为了达到迫害他们的目的,中共却将危害社会安定的坏人放掉,专门抓捕只为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古往今来,谁见过这样好坏颠倒的社会?中国社会的道德被中共败坏到今天这个程度与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紧密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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