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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1日星期一
这件事彻底颠覆我的无神论观念 / 文: 陕西法轮功学员 馨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5/29/这件事彻底颠覆我的无神论观念-310015.html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我妈妈身患胆结石等多种病,自修炼法轮功后面色红润,身强体健,操持家务,任劳任怨。只上了两年学的妈妈竟然会用普通话读书,还会抄法。这让我们全家人很认同大法,支持妈妈修炼。妈妈常说,要不是修炼法轮功,你妈坟上的草都不知多高了!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中共媒体对法轮功进行各种造谣诬陷,从此家无宁日,妈妈被抓进看守所,劫持到“学习班”(洗脑迫害),家人由支持妈妈修大法转为反对,生怕警察上门再把妈妈带走。
从小接受现代实证科学教育长大的我更是处处阻止妈妈修炼。但后来发生的一件事颠覆了我无神论的观点,彻底改变了我对大法的态度。
二零零四年快要过年了,刚怀孕两个多月的我外出走亲戚。路过一个小桥时,那里正在修路,桥上堆了很多土,我只能推着车子爬土坡了。桥很短,坡度却很大。当我刚走到桥头,一位男士骑着摩托车带着两个女子从土坡上直向我冲下来。
我清楚地看到这三个人面部表情都非常紧张,我却一点儿也没害怕,就在车冲到我身边的瞬间,我本能地低头去看我的小腹,竟然看到一个象碗口大小、两个手指粗细的银色圆环将车挡住了,那个车紧贴我的小腹,立即一个急转弯朝右开去。我抬头仰望,看见天空的右上方一个很大的佛像盘腿而坐,手放在腿上。我使劲眨了几下眼想看个明白,却什么也没有了。前后也就有三秒钟吧。当我回过神来回头看摩托车,那三人也停在那里有些莫名的样子,然后惊慌地开走了。
这时只听桥对门林业局的保安在大叫“天哪!太神奇了!眼看一场血案却没发生,太不可思议了!”刚才并没啥反应的我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就冲着那摩托车上的人的背影骂了几句。
回家告诉妈妈,妈妈说,是法轮把摩托车挡住了,师父的法身把这场灾难化解了,是大法师父保护了你。妈妈还说,一人炼功,全家都会受益的。
亲身经历的这件事让我真正理解了妈妈为什么坚持修炼,并警告我们绝对不许我们谤师谤法;明白了面对残酷打压,法轮功学员为什么冒着生命危险也要维护大法。真是三尺头上有神灵啊!
十年过去了,活泼可爱的女儿已经九岁多了,但那惊心的一幕仍常常浮现在眼前。
2015年5月31日星期日
哈尔滨市原局级干部张志远控告江泽民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
哈尔滨市原局级干部张志远,已将控告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邮寄给北京最高检察院。
张志远是哈尔滨市纪检部门公认的局级廉政干部,年年被评为廉政模范,自从修炼法轮功后,有病的身体不药而愈,工作则更加清廉。但从1999年7-20后,由江泽民一手挑起的对法轮功学员的无端迫害,造成了对当时年已六旬的张志远先生从精神到身体无法承受的严重伤害。因此张志远先生向最高检,控告江泽民、罗干、刘京、周永康策划、制造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犯下了非法剥夺公民信仰罪、侮辱罪、诽谤罪、滥用职权罪、非法拘禁罪、刑讯逼供罪、虐待被监管人罪。
中国现行《宪法》第36 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因此,修炼法轮功和到北京上访都是合法的,没有违法行为。 哈尔滨市“六一零办公室”、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公安分局、太平公安分局奉行江泽民有关打压法轮功的内部讲话和书信(不是法律,是违法的)的指令,对张志远两次进京上访进行非法抓捕、关押、监禁、劳教以及经济勒索是违背宪法的犯法行为,应该追究主谋江泽民及首要参与人员的法律责任。
退休前,张志远是纪检部门公认的局级廉政干部,年年被评为廉政模范,按“真、善、忍”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每天都带饭盒上班,不吃请、不收礼,不受贿,公正搞项目咨询论证,对市长提出的项目也敢否定,避免了7.3亿元投资失误(新华社给予报道,1996年),是单位公认的好人。由于修炼后,身体健康,病例上原有的心脏病、肝炎病都没了,每年为单位节约上万元医疗费。
江泽民不让老百姓做好人,用内部讲话、书信代法对上亿好人进行迫害,是在破坏宪法。张志远遭受的迫害事实如下:
1、1999年10月25日,江泽民对法国进行国事访问期间,接待法国《费加罗报》记者书面采访时,诬陷法轮功,张志远听到中央广播电台广播此消息后,于10月28日去正在人民大会堂开会的人大部门告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诬陷罪,走到天安门广场时被天安门公安派出所非法抓捕,押送哈尔滨驻京办事处关押一天一宿(哈市公安局治安处派出人员监押),后被非法押到哈尔滨公安分局道里看守所,非法超押了七个月零十二天(1999.10.28~2000.6.8),在非法关押期间,道里公安分局、道里检察院还对张志远施行非法转化、拘留、批捕、審讯,看守所犯人对张志远实施包夹等手段迫害,由于精神和肉体折磨,张志远全身长疥疮、流黄水,长达四个多月。办案人:哈尔滨市道里分局治安科孙振春、局长邹勇刚。
2、2000年12月10日,张志远去北京上访到天安门广场打横幅证实大法,被北京天安门分局非法抓捕,送顺义县看守所迫害。在零下5-6度的冬天,张志远被顺义公安一派出所警察扒光身子、光着脚到露天冷冻折磨长达一个多小时(当时六十周岁)。后送哈市驻京办事处非法关押。12月16日在哈尔滨太平看守所非法关押,哈尔滨公安局劳教委员会非法批劳教一年。办案人:哈尔滨太平分局王力。
3、中共十六大期间,张志远经常受到哈尔滨市“610办公室”,哈尔滨市机关工委“610办公室”,哈尔滨市计划委员会的骚扰。
4、公安部门长达十年(2001-2010)没有给张志远落户口,不给办居民身份证,搞株连打压,不给他大儿子(没有炼功)办理出国护照,哈尔滨工商行也取消他三儿子(没炼功)后备干部资格,不予提拔。
5、黑龙江电视台,哈尔滨新晚报在1999年12月25日搞所谓的新闻报道,并画了漫画進行丑化(当任副总编李一征)。当时在任的黑龙江省省长宋法棠在全省干部大会上对张志远点名诽谤,造成单位加重对他迫害。
6、在2000.12.10—2001.12.10非法劳教期间,哈尔滨市计划委员会主任陈瑞之扣发张志远一年工资,当时生活费每月1200元,12个月共14400元。
7、1999.12.28-2000.6.8在哈尔滨道里公安分局看守所非法拘押期间,哈道里公安分局勒索张志远工作单位5000元,办案人孙振春勒索家属5000元。
8、由于坚持修炼法轮功,拒绝强行转化,哈市纪检委于99年12月给予张志远撤销副局级职务的处分。
2015年5月30日星期六
明慧丛书:《起诉江泽民》
第一章
一位大陆留学生心中的仇和恨
什么是『群体灭绝罪』?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在美成立
江泽民被告上美国伊利诺州北区联邦法庭
法轮功学员控告江泽民案件原告律师访谈录
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分类统计表
江泽民及其610 办公室在道德法庭受到审判
第一部分:
【江氏对法轮功的个人仇恨,迫害违背中国宪法和法律】
第二部分:
【江氏实施非法镇压的执行系统:610 办公室】
第三部分:
【江氏迫害政策的延伸:海外骚扰】
第四部分:
【江氏实施和维持迫害的基础:谎言】
第五部分:
【令人发指的肉体虐待】
第六部分:
【摧残人性的精神折磨和控制】
第二章
谁在你心里播下仇恨的火种?
电视插播与公民抗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发表天安门自焚调查报告
谈一谈新华社的杀人经
焦点访谈继续酿造投毒杀人案,推出央视版杀人经
新华社『故意染上非典到全国传播』
王博的父亲王新中详述《焦点访谈》造假内幕
第三章
江泽民无法推卸的历史责任
江泽民访美不敢直面法轮功
这场对法轮功的迫害是全中国人民的精神灾难
镇压是江泽民以个人意志推翻政府决定的恶果
中华民族精神的回归与超越
江泽民欲付一切代价阻止;用外交途径要求立即中止
法庭辩护词:真正的罪犯是发动迫害的江泽民
美中关系不是美国和江泽民的关系
法轮功祛病健身有效率高达97.9%
98年法轮功健身功效北京万例调查报告
申译明代刘伯温预言─《金陵塔碑文》
第四章
美国法庭判决湖北高官赵志飞迫害法轮功有罪
美国法庭拒绝给予被控迫害罪的官员豁免权
610头目李岚清被控酷刑罪一案正式进入司法侦讯程式
加拿大法轮功学员准备起诉江泽民
江泽民因群体灭绝罪在比利时被起诉
全球审江大联盟成立
大陆媒体将诉江案广而告之、正义之剑仍高悬江氏头上
结束语:刚刚开始,远未结束
2015年5月28日星期四
诉江不复杂 / 文: 一言(美国)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5/27/诉江不复杂-310088.html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很多海内外大法弟子在讨论起诉江泽民。这是一件大好事,但此事其实并不复杂,特别是在中国大陆,所以无需花很多时间讨论和论述其历史意义,诉状也不用大而全。在针对亿万法轮功学员的这场迫害中,江泽民有难以计数的事实可以被起诉,每一个事实都可以成为一个诉江案,法院必须受理,不受理他们犯法。
首先说个历史典故。纽伦堡大审判的时候,纳粹高层说自己只是制定政策,没有亲手杀害哪个人;中层说自己只是执行政策;底层说自己只是执行上司老板的命令。法官说什么呢?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判你们都没罪,一种是判你们都有罪,我选择后者。
什么意思呢?很简单,从高层到底层,纳粹形成了一个犯罪链条,每一个链条都起到了犯罪所用,才使得那么多人被剥夺了生命、遭受严重伤害和无数损失。这个链条的每个环节都没罪,可能吗?不可能,所以都判有罪。
今天,从九九年七月全面公开的这场迫害,是江泽民一手发起的,它是这场迫害的元凶。以江鬼为起始的这个犯罪链条,所有下边的环节,都是在执行江鬼的犯罪政策,所以所有在这场迫害中遭受伤害、失去生命、遭受损失的法轮功学员、家属、被牵连的亲朋好友、同事、邻里,都有理由和事实起诉江泽民,所以要谈起诉,首先要起诉江泽民这个罪魁祸首。
比如说,一位法轮功学员因炼法轮功而被拘留,他就可以起诉江泽民。被超期拘留,他又可以因此而诉江。一位法轮功学员因信仰真善忍而被非法劳教,这就是起诉理由。一位法轮功学员在劳教所被殴打、遭酷刑、被迫做奴工、遭受精神折磨,这些都是可以起诉的事实和理由。法轮功学员炼功被迫害致死,家人可以诉江。如此等等。所以每个诉状都可以很简单,一点都不复杂。至于如何用法律判断和叙述,那是律师和法官的事,没有说每个起诉人都必须是法律专家和司马迁。
同时,也不需要很多人联名起诉。每个人受的每一种迫害都可以以个人名义起诉,大陆的法律更适合受理个案。
大陆法律中没有群体灭绝罪和反人类罪,但因为是个人起诉,也不需要代表“人类”和整个法轮功修炼者群体,所以用酷刑罪(内容很多都可以用)、非法侵害公民信仰自由、言论自由权利、被迫害致死、诽谤罪、精神损失、财产损失等等,就这些每一条都够立很多诉江案了。
一点个人意见,供大家参考。
2015年5月27日星期三
电子书:《法轮大法修炼效果的生物医学报告》
【明慧网2003年6月29日】法轮功自1992年由李洪志先生传出后至今十一年时间,已经传遍了世界五大洲的60多个国家和地区,有上亿人修炼。法轮功在世界各地广受欢迎,迄今为止授予法轮功及李洪志先生的各项奖励超过1000项。
本文用科学的事实向读者展现法轮功的真实面貌,以帮助您从现代医学试验和古典中医理论几方面了解法轮功对健康的贡献、祛病健身的奇效。
目 录
(一). 法轮功对健康的贡献
一、 前言
二、 中国大陆对于法轮功祛病健身效果医学调查报告总结
一般情况
祛病健身效果
修炼前后医疗费用开支的变化
三、 法轮大法修炼者的超常嗜中性白细胞
四、 法轮大法修炼对基因表达的超常调控
前言
大法修炼者是一个保护群体
大法修炼者白细胞中的蛋白质降解系统代谢水平明显降低
五、 法轮功能量场增强心肌细胞生物活性
(二). 从精神与物质的关系认识法轮功的奇效
一、 前言
二、 精神--现代科学难以开垦的处女地
三、 中医是身心合一,天人合一的科学
中医源于古老文明
中医和西医的基本区别
四、 现代西方科学对物质与精神关系的认识
日本科学家的水结晶试验
安慰剂(Placebo)效应和非安慰剂(nocebo)效应
太青合成中的“向导”效应----普通化学分子的生物行为
精神对机体的超常影响的三个具体例子
五、 精神的物质基础
甘肃法轮功学员符玲文控告江泽民
符玲文的控告状
符玲文通过邮政快递递交诉状
更多信息,欢迎访问《明慧专题:起诉江泽民》
http://news.zhengjian.org/2015/05/26/25984.甘肃法轮功学员符玲文控告江泽民.html
【正见新闻网2015年05月26日】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日,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居民符玲文向最高检察院邮寄刑事控告状,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
符玲文,女,七十五岁,因坚持修炼法轮功,遭到中共江泽民集团的迫害。
符玲文在控告状中说:修炼法轮功后,我以前的妇科病、颈骨增生,严重的脑梗,全都好了。
符玲文在控告状中叙述了遭江泽民集团迫害事实:
二零零七年四月一日中午,甘肃金昌市永昌县公安局警察和金昌市金川区滨河路派出所所长李占东敲门入室,说有事核实,就把我带到滨河路派出所,在此同时永昌县公安局警察抄了我的家(办案人:永昌县公安局刘杰、李春风),到了晚上九点多,直接把我送到看守所,有两天一夜没让吃饭、睡觉,当时被迫害的身体极度虚弱,吃的很少,直到血压高到一百八十,永昌县公安局怕承担责任,给我女儿打电话,让把我接回家(取保候审),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被非法判刑四年。(监外执行,永昌县法院(2007)永刑初字第七十号),从那时起,我一直担惊受怕,精神高度紧张,对我的身体状况影响很大。
符玲文指出:我只想拥有健康的身体,高尚的信仰,做一个好人,江泽民却公然侮辱、诽谤法轮功和法轮功师父,触犯了《宪法》三十五条、三十六条、三十七条、三十八条、三十九条以及绑架罪、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罪、非法拘禁罪、诽谤罪、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搜查罪、侮辱罪、诬告陷害罪、故意伤害罪等刑事责任;依据国际法规定江泽民构成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酷刑罪。江泽民倾全国的财力,物力,人力迫害法轮功修炼者,使我担惊受怕,失去自由平和的家庭修炼环境。我就想,堂堂的大国,居然让我这个老太太都没有一个自由信仰、自由修炼的环境,江泽民其心之毒如何言说,其心胸之狭隘可见一斑。就是这样的一个败类,居然窃居国位十几年,这是每一个中华儿女的耻辱啊!
符玲文呼吁检察官们,你们一定要争气啊,用你们的良心和正义,还我这个老太太一个清白吧!不要让我失望啊!
符玲文最后说:因此我请求最高人民检察院对造成我严重伤害的元凶江泽民依法提起公诉,要求对被控告人江泽民依法惩处,同时彻底清除江泽民以国家、政府的名义对法轮功所做出的一切不公正定论、规定、禁令、限制和影响;立即全部释放非法被关、被拘、被判刑的法轮功学员。
背景信息:
一九九九年,江泽民一手挑起了针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运动,导致十六年来众多法轮功学员广泛遭受酷刑折磨、被活摘器官、及被其它方式迫害致死等。江泽民及其政治流氓集团,对这场迫害的发生、推行和延续,有着不可逃脱的罪责。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在江泽民的个人意志和淫威下,中共成立了凌驾于国家宪法和法律之上的全国性恐怖组织──人称纳粹盖世太保似的〝610办公室〞,是一个全国范围的执行秘密任务、推行和实施这场血腥迫害的机构。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后,江泽民又命令〝610办公室〞系统性地对数以千万计坚持信仰〝真善忍〞的中国法轮功学员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灭绝政策。
二零零七年四月一日中午,甘肃金昌市永昌县公安局警察和金昌市金川区滨河路派出所所长李占东敲门入室,说有事核实,就把我带到滨河路派出所,在此同时永昌县公安局警察抄了我的家(办案人:永昌县公安局刘杰、李春风),到了晚上九点多,直接把我送到看守所,有两天一夜没让吃饭、睡觉,当时被迫害的身体极度虚弱,吃的很少,直到血压高到一百八十,永昌县公安局怕承担责任,给我女儿打电话,让把我接回家(取保候审),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被非法判刑四年。(监外执行,永昌县法院(2007)永刑初字第七十号),从那时起,我一直担惊受怕,精神高度紧张,对我的身体状况影响很大。
符玲文指出:我只想拥有健康的身体,高尚的信仰,做一个好人,江泽民却公然侮辱、诽谤法轮功和法轮功师父,触犯了《宪法》三十五条、三十六条、三十七条、三十八条、三十九条以及绑架罪、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罪、非法拘禁罪、诽谤罪、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搜查罪、侮辱罪、诬告陷害罪、故意伤害罪等刑事责任;依据国际法规定江泽民构成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酷刑罪。江泽民倾全国的财力,物力,人力迫害法轮功修炼者,使我担惊受怕,失去自由平和的家庭修炼环境。我就想,堂堂的大国,居然让我这个老太太都没有一个自由信仰、自由修炼的环境,江泽民其心之毒如何言说,其心胸之狭隘可见一斑。就是这样的一个败类,居然窃居国位十几年,这是每一个中华儿女的耻辱啊!
符玲文呼吁检察官们,你们一定要争气啊,用你们的良心和正义,还我这个老太太一个清白吧!不要让我失望啊!
符玲文最后说:因此我请求最高人民检察院对造成我严重伤害的元凶江泽民依法提起公诉,要求对被控告人江泽民依法惩处,同时彻底清除江泽民以国家、政府的名义对法轮功所做出的一切不公正定论、规定、禁令、限制和影响;立即全部释放非法被关、被拘、被判刑的法轮功学员。
背景信息:
一九九九年,江泽民一手挑起了针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运动,导致十六年来众多法轮功学员广泛遭受酷刑折磨、被活摘器官、及被其它方式迫害致死等。江泽民及其政治流氓集团,对这场迫害的发生、推行和延续,有着不可逃脱的罪责。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在江泽民的个人意志和淫威下,中共成立了凌驾于国家宪法和法律之上的全国性恐怖组织──人称纳粹盖世太保似的〝610办公室〞,是一个全国范围的执行秘密任务、推行和实施这场血腥迫害的机构。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后,江泽民又命令〝610办公室〞系统性地对数以千万计坚持信仰〝真善忍〞的中国法轮功学员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灭绝政策。
2015年5月26日星期二
天津青年法庭上坦荡说“信仰无罪”(图)
孙建跃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5/24/天津青年法庭上坦荡说“信仰无罪”(图)-309922.html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天津报道)天津市宁河县法轮功学员孙建跃二零一五年五月十八日遭宁河县法院非法庭审。这位十五岁起就屡遭中共警察绑架的青年人,在庭上堂堂正正地说:“国家宪法规定人民有信仰自由,我在行使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利,信仰无罪。”
孙建跃和母亲马翠贤于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一日在向民众讲法轮大法真相时遭人恶告,先后被绑架关押在宁河及西青看守所。之后,宁河县公安局、检察院将孙建跃构陷到法院。
五月十八日对孙建跃的所谓庭审,实际上就是公检法不法人员以法律为幌子,合谋走过场而已。据悉,当庭还出现荒唐一幕:审判长宣布开庭后,竟发现孙建跃没在现场,才匆忙将孙建跃带入现场。
两位正义律师李维达、么民富在法庭上为孙建跃做了有理有据的辩护。在非法庭审过程中,公诉人李晓媛不止一次诬蔑法轮功,被正义律师当庭指正,李晓媛还蛮横说:“我说是邪教就是邪教。”律师质问:“你说是邪教,请问你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李晓媛被问得哑口无言。
公诉人还一度转移话题,指着坐在一旁的孙建跃的母亲,说她就是炼法轮功的,并且炼了十几年了,她就是证据。孙母当即驳斥公诉人的这种论证是极其荒谬,可笑至极。
整个庭审过程,公诉人被正义律师、孙建跃,还有孙母质问的无言以对,场面极其尴尬。最后正义律师提出:“信仰属思想范畴,刑法治有行之罪,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应追究其前任党魁(江泽民)的罪行,因我的当事人不构成犯罪,应立即无条件释放。
整个非法庭审持续约一小时二十分钟。审判长宣布合议后择日开庭。
孙建跃,出生在天津市宁河县宁河镇端庄村,今年三十岁,他自十五岁开始就多次遭中共警察绑架、关押,曾被非法劳教一年多,受到警察、犯人的凌辱、谩骂、殴打,甚至被迫害的奄奄一息。但孙建跃总是抱着一颗善良的心,向迫害他的人讲述法轮大法的真相,希望他们良知觉醒。
据熟知孙建跃的人及村民说,孙建跃是个心胸坦荡、善良、乐于帮助别人的人。他无论在哪儿打工,老板都舍不得他走。二零零九年,孙建跃在宁河县芦台镇芦台第四中学食堂打工。宁河镇派出所警察向他的亲人骗取了他工作单位的联系方式后,给芦台四中校长施压,将孙建跃辞退,食堂老板多次向校长求情,都被拒绝。在孙建跃被辞退的那天,老板娘和几个阿姨都流下了眼泪,说再也遇不到这么好的孩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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