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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30日星期一
中共发言人的话,你信吗? / 文/李寂然
http://www.dongtaiwang.com/do/Q__Z/ottLXAiyQbALj2y/Xz/v2aAxDN3/s-rs/V/U-/中共发言人的话,你信吗--256452.html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四月三十日】一个政府针对民众关心的问题或重大事件都会有一个明确的说法的。当然这些替政府发言的人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而且发言人的话要经得起民众的质疑。可是中共政府在回答民众所关心的重大问题时往往采取欺骗的手法。
去年温州动车追尾案造成重大的交通事故。更让人不可容忍的是事故后的第二天便将车体就地掩埋,当时中共给民众的说法是已经没有了生命迹象,所以才停止搜救的。当记者问到“为何救援宣告结束后仍发现一名生还儿童”及“为何要掩埋车头”时,铁道部发言人回答:“这只能说是生命的奇迹。……至于你信不信,我反正信了”。
一个小女孩在如此重大的交通事故中能活下来,可以说是个奇迹。可是停止搜救前是不是真的没有了生命迹象?是不是在尚有生命迹象的情况下就停止了搜救?为什么在事故没有调查清楚的情况下就那么急着掩埋车体?中共发言人的回答激起极大的民愤。
其实类似的欺骗民众的发言在中共几十年的历史中一直没有中断过。例如,一九八九年六四学潮时,中共为驱散天安门广场的学生,利用机枪扫射和坦克碾压对学生进行了疯狂屠杀。可是事后中共的发言人竟矢口否认说:学生是自动离开天安门广场的,军队没有开枪,更没有死伤一个学生。
中共封杀关于六四屠杀学生消息的原则与发言人的说法是绝对一致的。虽说有许多人将消息传出,可是在中共的高压下,六四屠杀的消息被严密地封锁了二十多年。
一九九九年四月,中共为迫使法轮功学员到北京上访,以便制造迫害法轮功的口实,在天津无故挑起事端,在法轮功学员澄清真相的时候,天津公安于四月二十三、二十四日,暴力殴打大批的法轮功学员,并非法抓捕了四十五名法轮功学员。由此引发法轮功学员到北京的万人大上访。可是事后,天津公安发言人在电视上说:天津没有抓人也没有打人。
这四十五名法轮功学员可是个个有名有姓的,有的还用真名实姓记述过自己所受到的折磨。可是在中共的封锁下,这方面的报道是不可能见诸国内报端的。然而在海外,这些消息却被报道了出来。经过法轮功学员这些年大面积地揭露迫害,讲清真相,大陆的老百姓也越来越明白了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实质。
其实近些年来,中共针对法轮功的造谣非常多,其发言人在回答法轮功的问题时无一不是无中生有的信口雌黄,或者是歪曲事实的恶意栽赃,象天安门自焚案,傅怡彬杀人案等。
当然中共发言人在造谣时,有些谎言极具迷惑性,很难让人分辨。例如,关于中国的器官移植,海外已经调查证实了中共从法轮功学员身上活体移植器官进行牟利的事实,可是前外交部发言人、外交部新闻司司长秦刚却说:“有关中国存在从死刑犯身上摘取器官进行器官移植的情况,完全是谎言,是蓄意捏造,欺骗舆论。”
今年两会期间,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为躲避外界的强烈质疑和批评,他说:“由于缺乏公民自愿捐献,死囚器官成了器官移植的主要来源。” 他还表示:中国正在制定政策规范器官捐献。黄洁夫的说法将秦刚的话完全否定了,也就是说,他们二人的话是互相矛盾的。在这种情况下,你相信谁的呢?秦刚话中的意思是,不要说法轮功学员的器官了,连死囚的器官我们都不用;黄洁夫的说法中包含的是,我们只从死囚身上取器官,有意地将从法轮功学员身上活体摘取器官的指责否定了。他们二人的话谁的都不能相信,都是有意地绕开“中共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这一敏感话题。
不明真相的人真的很难听懂。黄洁夫是在讲如何规范器官移植吗?可是明白真相的人却清楚,黄洁夫的这番话是在海外已经证实中共大面积地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人体器官的情况下,被迫作出的回应。
中国人在中共的谎言欺骗下,被迷惑得太多太久了。中共本身就是一个靠谎言和暴力维持的政权,其发言人的话中有几句真实的呢?
2012年4月29日星期日
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罪责难逃(四)、(五)
http://www.dongtaiwang.com/do/za_Z/tooLXAiyQmRL08y/Xz/v2aAxDN3/s-rs/V/sI/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罪责难逃(四)-256191.html
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罪责难逃(四)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接上文《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罪责难逃(三)》)
中央篇:中央一级主要恶人榜
江泽民集团除了四大迫害元凶之外,在中央一级还有一批参与迫害的重要成员,包括曾庆红、李岚清、贾庆林、李长春、吴官正等(这些都是位居中共政治局常委的迫害头目)。
一、曾庆红——江泽民集团的“狗头军师”
曾庆红: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党校校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1999年至2002年底任中共中央组织部(简称中组部)部长。
曾庆红权力欲强、诡计多端,不但为江泽民在权力斗争方面出谋划策(如离间邓杨关系、整倒陈希同等),而且在迫害法轮功方面也是一肚祸水、满腹阴谋,完全是“狗头军师”的角色。
(一)曾庆红“献计”逼迫朱镕基表态
自从迫害命令下达以后,作为真正掌握最高行政权力的国务院总理朱镕基竟然从此就从电视上消失了,一连半个多月没有露面。1999年8月中旬的一天,中央电视台播出了一则江泽民座谈国企脱困的新闻。本来国企三年脱困,是朱镕基就任总理时的豪言壮语,如今这个领域也交给了江泽民,看来朱镕基当时心灰意冷,一切都大撒把了。
在八月份的“人大”“三讲”汇报上,李鹏说:“对法轮功人员不要追究参与没参与,关键是看其思想认识是不是转变了。这一点,一定要向同志们讲明白。不要把人民内部矛盾转化成敌我矛盾,要把握分寸。”这也是李鹏在刻意和江泽民残酷镇压政策保持距离。
看到镇压的迟缓进展情势,薄一波给江出主意说:“政府在这件事情上工作很不力,这和镕基同志不重视、不公开表态有关。”
老百姓中流传着一句话:“马列主义一卷卷,毛泽东思想一本本,邓小平理论一篇篇,江泽民学说一句句。”实在是“黄鼠狼下耗子——一窝不如一窝”了。实际上,江泽民的“三讲”和“三个代表”加在一起也不过是几十个字而已,实在是算不上什么思想。然而,从迫害法轮功后,曾庆红开始在全国轰轰烈烈地推广“三讲”,江泽民也把“三讲”作为个人树碑立传的好机会。
按照曾庆红的想法,朱镕基在“四·二五”事件中亲自接见法轮功学员,他不出来讲话,会给外界造成党中央分裂的猜测。另外以朱的民望和信誉,如果支持镇压,可以让不少人倒向江泽民这边,也可以让那些来上访的法轮功断了希望。“三讲”运动是一个强迫朱镕基表态的机会。
曾庆红把这些分析告诉江泽民后,江立即把朱镕基找去训了一次话,大意是说,国务院部门“三讲”进行得很不得力,要朱镕基把“三讲”当作维护执政党地位的运动重视起来。江泽民指责朱镕基长期以来“不知道服从政治的大局,对党中央的政策有抵触情绪,消极应付。要知道,‘三讲’中最重要的就是‘讲政治’。镇压法轮功就是当前最大的政治。”江说,“镕基同志,党中央要求国务院不但要‘讲政治’,而且要讲好,要把推广‘三讲’和当前最大的政治结合好,否则就是分裂党!”
从江办出来,朱镕基十分沉默。不久以后朱镕基还是违心地表态支持江泽民的镇压决定,也许他是不想再受当年被打成右派时吃的苦,或是想起了赵紫阳的凄惨状况。
(二)曾庆红“献计”推动迫害运动
1999年底,迫害已经快三个月了,中共“十一”前后,来北京上访的法轮功学员源源不断。让江泽民弄不懂的是,这个看似不堪一击的法轮功修炼者团体似乎具有出人意外的顽强生命力。
十一结束的当天晚上,江泽民又找到了曾庆红。他说,“现在每天的动态清样上都有法轮功上访的消息,前一段时间我命令信访局把上访人员直接抓走,现在进京的这些法轮功都改到天安门炼功抗议了。各个省每天都有人来,而且在国际上我们也很被动。”
曾庆红说,“现在从常委、政治局委员到各级党组织,对镇压都很消极。我建议:第一、各地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地如有上访的法轮功超过一定数量的,一把手撤职;第二、上访人员中山东来的几乎最多,告诉吴官正,如果再有上访人员就撤销他省委书记和政治局委员的职务,如果镇压得力,可以考虑他在十六大上当政治局常委;第三、胡锦涛的态度很暖昧,原来我们选定的第五代领导人李长春在广东的镇压,也很不得力。我们必须采取措施。”
随后,江向山东吴官正和广东李长春施压,二地的迫害马上加剧,于是山东出现了《华尔街日报》报道的陈子秀被迫害致死事件,广东出现了胡锦涛清华大学同学张孟业被判劳教事件……后来,吴官正和李长春得以升官“入常”;当然,他们二人也因迫害法轮功被国际起诉。
(三)曾庆红利用中组部迫害法轮功
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7月23日,中组部负责人(中组部部长曾庆红或他的代表)对人民日报记者发表谈话,要求全党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运动。2001年1月,曾庆红在中组部中心组学习会上讲话,强调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参与和法轮功的长期斗争。2001年4月20日,曾庆红在全国农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联系会议第四次(扩大)会议上发表讲话,要求打击法轮功和“转化”法轮功学员。“转化”是这次迫害法轮功最重要的内容,是从精神和肉体上对法轮功群体实行灭绝政策。这次讲话被作为中组部《中组发(2001)11号》文件发往全国并作为各地的学习材料。
在这次对法轮功的迫害中,曾庆红主持的中组部还通过发文件的形式指导各级党组织进行迫害。2001年1月,中纪委、中组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在同法轮功×教组织斗争中充份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作用的通知》(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2002年5月,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2002年5月29日司发(2002)10号”其中提到:“要结合‘严打’整治斗争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结合打击法轮功组织……”。
2003年底,国务院防范和处理×教问题办公室(即“610办公室”)(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中央组织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公安部、农业部、团中央和中国科协决定在全国农村开展以“崇尚科学、关爱家庭、珍惜生命、反对邪教”为主题的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这场运动是针对法轮功而开展的。
中组部表彰迫害法轮功严重的单位个人。这些单位个人多有酷刑迫害法轮功学员致死致残的事实。2001年2月26日,中组部、中宣部、中央政法委、公安部、民政部、人事部、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即“610办公室”)(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在北京人民大会堂联合举行同法轮功斗争事迹报告会,同时发布关于表彰同法轮功斗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公然在光天化日之下毒打法轮功学员的北京市公安局天安门地区分局;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洗脑迫害的中国石化集团中原石油勘探局党委书记王献安;使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致残、致精神失常,并曾将18名法轮功女学员剥光衣服投入男罪犯牢房而以其残忍恶毒的手段臭名于世的辽宁省马三家教养院女二所所长苏境;以“转化”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精神和肉体虐杀的湖北省沙洋劳教所欧阳代霞。这些集体和个人随后到全国各地巡回演讲并被媒体广泛报道,成为加强迫害的重要因素。各地区也分别举行了类似的表彰会。中组部还鼓励支持党的基层组织参与迫害法轮功的活动。
(四)曾庆红被多国起诉
2000年8月 29日,曾庆红与江泽民、罗干一起,被朱柯明和王杰起诉到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2002年10月17日,曾庆红与江泽民、罗干一起在联合国反酷刑委员会、联合国人权委员会被控告迫害法轮功。
2005年1月28日,秘鲁法轮大法学会向秘鲁最高法院提交对曾庆红、江泽民、罗干和薄熙来的刑事诉讼状,状告他们的群体灭绝和反人类罪。秘鲁最高法院接受了诉讼状。
二、李岚清——首任“六一零”组长
(一)李岚清被江泽民拉下水
李岚清原来在外经贸部当部长,他是另一位法轮功学员的顶头上司,两人原来关系不错。早在1995年,这位学员也说起过向老部长李岚清介绍法轮功的事,但他主要是介绍法轮功对国家和民族的益处,还给了李岚清一本《转法轮》。
李岚清的儿子曾犯下十亿大案,被江泽民一笔勾销,江泽民以此威逼利用李岚清。
当时大多数政治局委员乃至常委都在迫害法轮功的问题上相当冷漠,包括朱镕基领导的政府部门也认为把法轮功当作敌我矛盾处理实无必要。李岚清也不同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决定。
江泽民决定成立一个听命于他的胯部门领导小组,凌驾于一切政府机关之上,直接避开政府、司法系统、财政系统等部门对推行镇压命令的约束。于是他想到了李岚清,江决定去说服跟自己私交不错的李岚清。江泽民拿出党性和“亡党亡国”的帽子威逼李岚清,最终李岚清立场松动,同意了江的决定。
这样,江泽民按照他的设想成立了一个专门处理法轮功问题的领导小组,由李岚清任组长,并根据中共“枪杆子、笔杆子”的理论任命罗干和丁关根任副组长。江还任命公安部副部长刘京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为主要成员,统一研究解决法轮功问题的具体步骤、方法和措施,并指示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密切配合。该机构于6月10日成立,故称其为“610办公室”。
就这样,李岚清成了迫害法轮功的专职机构“六一零”的首任最高头目。尽管他不情愿,但还是在江泽民的诱逼下犯下了迫害重罪。
(二)李岚清被多国起诉
1、李岚清在亚洲被起诉
2003年11月17日,李岚清与江泽民、罗干一起,被林晓凯等六名自诉人、一名未成年受害人向台湾高等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案。
2005年4月12日,五名曰本法轮功学员和日本法轮大法学会以集团灭绝罪向大阪地方法院起诉江泽民、李岚清、罗干、辽宁省大连市长夏德仁及中国驻日本大使馆,并要求赔偿6000万日圆的经济损失。
2、李岚清在加拿大被起诉
2004年11月12日,李岚清与江泽民、罗干、刘京、周永康等人一起在加拿大被起诉。
2004年11月15日,李岚清与江泽民、罗干、刘京和王茂林等五位中国高官被六位加拿大法轮功学员在多伦多民事起诉,并要求2千万加元的赔偿金。
3、李岚清在欧洲多国被起诉
2003年8月20日,李岚清与江泽民、罗干一起,被6名法轮功学员在比利时刑事控告。
2004年8月5日,李岚清与江泽民、罗干一起,在雅典被刑事起诉。
2004年12月2日,李岚清与江泽民、薄熙来,在荷兰鹿特丹法院被以“群体灭绝罪”和“酷刑罪” 起诉。
2002年12月4日,4名法轮功学员在法国起诉“610办公室”头目、中国副总理李岚清。
2005年6月13日,瑞典人权律师彼德·伯格奎斯特(Peter Bergquist)与法轮功学员向瑞典警察局递交起诉江泽民、李岚清、罗干、刘京、丁关根等人的诉状。
2006年12月15日,奥地利法轮大法协会、奥地利国际人权协会(IGFM)在维也纳举行记者招待会,宣布对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主犯江泽民、罗干、李岚清、刘淇等人以涉嫌群体灭绝罪和酷刑罪进行起诉。
2003年10月15日,罗干与江泽民一起被15名来自中国、美国、澳大利亚、比利时和西班牙的法轮功学员在西班牙高等法庭(Spain's High Court)刑事控告。
2003年8月12日,法轮大法信息中心发布消息,李岚清在巴黎被控酷刑罪一案正式进入司法侦讯程序。
2004年7月,法国司法系统就法轮功学员控告李岚清一案委请中国进行司法调查协助。这是法国和欧洲第一桩委请中国进行司法互助调查的案例。
三、贾庆林——作为帮凶的政协主席
(一)贾庆林被江泽民威逼利用
贾庆林是赖昌星远华大案发生时的中共福建省委书记,被江泽民以惯用的“收买贪官以为己用”的方法保住官位,并调任北京市长、市委书记,为江泽民控制北京要地。
一九九九年迫害法轮功开始之年,中共北京市的市委书记正是贾庆林。
在一九九九年“四·二五事件”的第二天,贾庆林参加了中共政治局常委会议,被江泽民批评为:“如此麻木”。
在江泽民公开发动迫害运动后,贾庆林追随迫害政策,参与迫害法轮功。北京是法轮功学员集中上访的地方,而北京当局对法轮功学员(尤其是对上访学员)的迫害是最严重的,这一切都与贾庆林有着极大的关系。
由于贾庆林卖力追随江泽民的迫害政策,所以在二零零二年中共十六大上,贾庆林作为江的心腹升任中共政治局常委,而且,贾庆林还为江泽民“分管”政协,当上了政协主席。贾庆林与罗干、黄菊、李长春、吴官正等人一起牵制胡锦涛,并继续执行江泽民定下的迫害政策。
在二零零七年的中共十七大换届中,贾庆林仍是“常委”和政协主席,与李长春一起,协助周永康继续维持迫害政策。
(二)贾庆林被多国起诉
2006年6月6日,西班牙最高法院接受法轮功对贾庆林群体灭绝罪的上诉,并命令西班牙国家法院对此做调查审理。
2006年10月31日 法轮功学员向乌克兰基辅最高法院递交了对贾庆林的控状,控告他犯有群体灭绝、酷刑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行。
2007年9月14日,两名日本法轮功学员以“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和“诽谤罪”等罪名控告正在日本访问的中共邪党政治协商会议主席贾庆林。
(三)贾庆林面临的下场
二零一一年,厦门远华案主犯赖昌星回国,涉案的原中共福建省委书记贾庆林顿时岌岌可危。
在中共“十八大”的筹备过程中,有消息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贾庆林,已无发声权,已经放弃了为自己在下届常委的接班人提名和自己所分管的三到四位省委书记和若干中央委员及省长、部长的提名权力。
在二零一二年查处江泽民集团重要头目薄熙来的过程中,贾庆林也只能赞成。可以预见,贾庆林的罪行也很快会受到追究和清算。
四、李长春——为江泽民控制意识形态的帮凶
李长春:1944年2月生,辽宁大连人,1998-2002年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2002年至今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一)江泽民胁迫李长春加剧迫害
1999年江泽民发动迫害运动之后,政治局委员们对迫害不以为然。让江泽民十分恼火的是,除山东、辽宁等少数省份外,许多省市对迫害不感兴趣,对迫害的指令阳奉阴违,尤其南方一些省市如广东,到1999年底仍然有“法轮功绝大多数是好人”,“在广东不判一个”等说法。被选为第四代接班人的胡锦涛、李长春也是消极敷衍、低调对待,不愿和江一样被绑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江泽民没办法,2000年2月只好亲自去广东督战。他批评广东对法轮功“镇压不力”、“软弱”,要李长春在政治局会议上做“检讨”,还亲自给深圳市委发传真要他们“守住阵地”……。在江泽民和罗干的高压下,广东终于开始劳教法轮功学员,第一批被劳教的学员中就有胡锦涛的大学同班同学张孟业。有人对江泽民说:你这是一石二鸟,既给广东省镇压法轮功开了先例(胡锦涛的同学都判了,谁还不能判?),又给胡锦涛套上了“出卖同学”、“不仁不义”的耻辱牌。
(二)李长春帮江泽民报道假身世
大家知道,江泽民本是汉奸出身,却伪造身世,把自己说成是“烈士遗孤”。
2002年10月,在江泽民的授意下,由其亲信、时任广东省委书记的李长春在省委组织部管辖的刊物《广东支部生活》上刊出了一篇文章,大谈江泽民的“过继”问题。
一个月后,2002年11月中共十六大上,为江泽民漂白出身有功的李长春就被提拔进了政治局常委会。一年后,2003年11月29日,《中记传媒网》发表消息,根据《中央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意见,《广东支部生活》被宣布停刊。
(三)李长春的迫害罪行
李长春当政使广东省成为中国镇压法轮功的严重省份之一。截至2004年1月17日,被证实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达23名,居全国第八,广东省境内仍然关押大批法轮功学员,已确认姓名的有604名,分布在52所劳教所、监狱和各类洗脑班。多所劳教所如三水劳教所和广州槎头女子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迫害的手段极其残酷。已确定广东有五所精神病医院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它们是广州白云精神康复医院,广州江村精神病院,广东惠州市精神病院,广州市第七人民医院(精神病医院) ,广州芳村精神病医院。广东也曾关押了30多个海外华人及其亲属,目前仍有关押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和港澳台等7个国家和地区海外华人亲属19名。
1999年7月20日江氏集团对法轮功镇压开始,李长春立即表态支持镇压,要求全省290多万党员,一定要提高认识,看清危害。并表示早在几个月前广东就开始组织反法轮功的材料。在其广东省常委扩大会议上,对广东省如何贯彻对法轮功的迫害作了具体部署。
2000年,几次批示要对法轮功“严打”,并对一些辅导站负责人名单上划勾,批示“此人该抓”、“此人为何不判”等,向公安施压,结果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被划勾的人有的被单位开除;有的被反复拘留、审讯;有的被严密监控、跟踪、有的秘密失踪。特别是8月中、下旬以来,一批坚定的学员被劳教、无限期关押等。
2000年3月在全省宣传部长会议上,强调其领导的广东省省委对学习贯彻中央有关同“法轮功 ”组织斗争的文件《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高度重视并及时在广东省制订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实施意见》。
2000年7月24-25日在深圳举行全省依法治省工作经验交流会上强调继续法轮功进行打击。
在对法轮功的镇压中,江泽民集团制定了所谓的“领导负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各省党和政府的第一领导人直接对在本省贯彻中央的镇压决策负责。镇压一开始,广东省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人就召开会议总体部署在本省如何贯彻中央镇压法轮功的决策。在这次会议中由省委书记李长春主持,这也符合中国一贯的党领导政府的党委书记负责制的政治权力体系。“广东省省委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 和“省政府防范和处理×教问题办公室”(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及其常设办事机构“610办公室”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等部门负责具体工作安排。所以作为广东省省委书记的李长春了解也应当了解广东省迫害法轮功的情况,作为本省的第一权力人和负责任他必须对所有在该省发生的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事实负责。
(四)李长春被多国起诉
李长春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虽然得以当上二届“常委”,却受到国际起诉。
2004年7月2日,法轮功学员向巴黎大事法庭共和国检察官递交起诉状,指控正在法国访问的中共邪党主管宣传的中共邪党中央政治局常委、前广东省省委书记李长春在对法轮功的迫害中犯有酷刑罪同谋。
近年来,广东长期镇压法轮功的原公安厅长、政法委书记、广东省政协主席陈绍基因“贪污罪”获刑,引发广东官场大地震,周镇宏(李长春直接提拔)、于幼军等纷纷遭恶报落马。可以预见,随着江泽民集团的衰落、分裂与覆灭,李长春的罪行必然要受到追究和清算。
五、吴官正——为升官而成为迫害要犯
在一九九九年迫害开始时,吴官正担任中共山东省委书记。在曾庆红的献计下,江泽民向吴官正施压加重迫害。吴官正为了升官,于是霎时把山东变成全国迫害最严重的省份之一。法轮功学员陈子秀被迫害致死的案例就出现在山东,《华尔街日报》对此做了真相报道,并指出:吴官正与李长春都是中共十六大“常委”人选,但广东上访的法轮功学员人数不多,而山东上访的学员很多,于是中共高层向山东当局施压,吴官正为了顺利升任中共政治局常委,于是加剧山东省的迫害,直接导致第一宗法轮功命案。
吴官正由于紧紧追随江泽民迫害政策,在中共十六大上终于升任“常委”,主管中纪委,成为江泽民在党内清除异己的打手。
吴官正用法轮功学员鲜血换来的“常委”官帽只戴了一届(五年),却换来了法轮功学员在海外的正义起诉。
2003年10月27日,中共邪党政治局常委、山东省委书记吴官正在塞浦路斯被法轮功学员以酷刑、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起诉。
(待续)
http://www.dongtaiwang.com/do/Qa_Z/ottLhAYPzmRL08y/Xz/v2aAxDN3/s-rs/V/sJ/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罪责难逃(五)-256192.html
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罪责难逃(五)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九日】(接前文)
部门篇:各部门主要恶人榜
江泽民集团操纵着中国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外交等各关键部门,除了曾庆红(党务与组织)、吴邦国(人大)、李岚清(政府)、郭伯雄(军队)、贾庆林(政协)、吴官正(中纪委)、罗干和周永康(政法)、李长春(宣传)等特别重要的头目之外,在各部门、各系统还有一批重要头目,如:
教育系统——陈至立
文化系统——孙家正
宗教——王作安(中共国家宗教局长)
外交系统——李肇星、杨洁篪
公安部——贾春旺
国安部——许永跃
司法部——张福森
电信——江绵恒(江泽民之子)
警卫——由喜贵
“六一零办办公室——王茂林
……
在江得势之时,几乎所有重要领域都被江泽民集团的成员所控制。在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运动中,几乎各部门、各系统都有江泽民的亲信卖力参与和推动,使这场迫害达到了空前绝后的血腥程度。
一、陈至立——江泽民情妇兼帮凶
陈至立是江泽民情妇,“上海帮”重要成员,长期掌控教育部和教育系统,曾担任教育部长和国务委员(主管教育)等要职,卖力执行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政策,在教育系统对师生全面实施洗脑。
(一)情妇兼死党
陈至立是江泽民在上海当政时,经江泽民儿子江绵恒介绍认识的,认识后一拍即合,发展为情妇兼死党,江很快任命陈至立主管上海宣传部门,陈也卖力追随江镇压学生运动,后来则卖力迫害法轮功。
1986年12月8日,江泽民带着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长陈至立到上海交大与学生对话,事后,江把敢于上台自由发言的学生全部“秋后算账”,一一报复。
1989年4月20日,上海市委宣传部得知,《世界经济导报》将开辟专栏悼念胡耀邦。宣传部长陈至立随即告诉了江泽民。21日下午,江派市委副书记曾庆红、市委宣传部长陈至立找《导报》总编辑钦本立谈话。
4月26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动乱》后,江泽民召开的市委书记紧急会议持续到半夜一时,江说要采取果断措施。同日,在有一万四千名中共党员参加的大型集会上江泽民宣布停止钦本立的领导职务,并决定对《导报》进行整顿。
4月27日,江泽民派刘吉、陈至立负责的“上海市委整顿领导小组”进驻《导报》。整起人来不比江手软的陈至立对江泽民言听计从。她遣散《导报》员工,还特别下禁令不许《导报》的编辑再做记者。后来,陈至立在钦本立癌症晚期,起不来床时,竟笑眯眯的去了病房。别人还以为她前来探望,谁知陈至立突然大声宣读了对钦本立的党纪处分。看来陈不但要刺激这位70岁的老人早些死,还要他死也不得安宁。
4月30日,中共总书记赵紫阳访朝归来,当晚江泽民与曾庆红飞赴北京,向赵紫阳汇报工作。赵很快接见了他,江汇报完后问赵:“你对我在上海处理《导报》怎么看?”赵并未即时表态,反问江泽民:“你看呢?”
江泽民感到惊慌不已,他的情妇陈至立很有“江湖义气”,陈至立说:“如果中央追究责任,就由我一人来承担好了,绝不牵扯你。”可见陈不但是江的情妇,而且是江的“政治情妇”。从此江泽民和这个女人的关系更加亲密了。
1989年,江泽民担任中共党魁后,就陆续把“上海帮”骨干成员塞入中央关键部门。其中包括把陈至立拉入教育部并由其长期把持中国教育界,从此,陈至立成了“洗脑干将”,对中国人从娃娃开始就实施一套完整的洗脑教育。
(二)陈至立在多国被起诉
2004年7月19日,中国前教育部长、现任国务委员陈至立在坦桑尼亚被指控“在中国教育系统对法轮功实施酷刑和虐杀”。陈至立被传唤亲自到庭应诉。这是法轮功学员起诉中国官员迫害法轮功案例中,首次有被告亲自出庭。
2004年8月3日,坦桑尼亚首都Dar Es Salaam的法官就法轮功学员起诉陈至立一案作出了对法轮功学员有利的决定,即为刑事诉讼确认资格的民事诉讼已告结束,可启动刑事诉讼。
陈至立的被追究并不到此为止。2004年11月18日,“汉城中央地方检察厅”接受了韩国学员张淑及其女赵英伊起诉陈至立的诉状邮件。诉状要求以集团虐杀罪、特殊暴行罪、业务妨害罪等罪名,惩处于11月18至20日来韩访问的前中国教育部长、现任国务委员陈至立。
2006年2月7日,五名加拿大法轮功学员以酷刑罪、反人类罪向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最高法院指控中共邪党前教育部长陈至立并索赔二千万元。这是陈至立面对的第二次起诉。
二、王茂林——跟着江泽民一再倒霉的帮凶
前中共湖南省委书记王茂林在任期间到机场热情迎接江泽民到湖南考察。王茂林准备大大地款待江氏一行,早已为其安排好了一切。王茂林非常高兴豪爽地对江说:“到了北京听您的,到了湖南来听我的。”这句话在中国人来讲,都知道是盛情款待的意思。可独裁意识极强的江泽民已经不能用正常人的思维去考虑问题了,一听“到了湖南来听我的”这句话就认为是要夺权的谶语,极为不满。事后没过多久,就将王茂林调到北京当精神文明领导小组当副组长─一个形同虚设的职位。
王茂林知道自己说错了话,于是百般向江泽民表忠心,后来江终于给了他一个掌握实权的职位──“610办公室”主任,结果2004年底被法轮功学员在海外告上法庭,并在反对迫害法轮功的“追查国际”组织那里挂了号。
三、江泽民在各部门的亲信因参与迫害纷纷被起诉
2004年1月28日,四名法轮功学员在巴黎起诉正在法国访问的中国文化部长孙家正犯有“煽动屠杀罪和迫害罪”。
2004年4月16日,瑞士律师代表布恩女士宣布七名法轮功学员在瑞士起诉中国反邪教协会(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副理事长王渝生。
2005年1月28日,瑞士法轮功协会和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IPFG )向瑞士联邦检察官提出一项针对法轮功修炼者的煽动仇恨、参与实施酷刑和群体灭绝罪的起诉。被告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清华大学校长顾秉林、中国外交学院院长吴建民、中国科学院副院长陈竺和首钢集团董事长王青海。
2005年2月23日,中国科学院“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副组长、中国科学院党组副书记郭传杰在纽约被法轮功学员以酷刑罪和群体灭绝罪起诉。2005年6月2日,美国联邦纽约南区地方法院对中国科学院“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副组长、中国科学院党组副书记郭传杰进行缺席审判。判决要求被告郭传杰赔偿对原告造成的伤害及经济损失。
2005年8月28日,丹麦法轮功学员以酷刑罪对到丹麦参加国际检察官会议的中共邪党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610办公室”副主任贾春旺提起诉讼。
2006年6月6日,法轮功学员以诽谤起诉罪在美国访问的中共邪党宗教局长叶小文。
地方篇:各地方主要恶人榜
江泽民集团对中国社会的控制程度是常人难以想象的,江泽民除了安插亲信控制各个系统之外,还安插大批亲信掌管地方大权,在江泽民集团势力顶峰时期,各重要省份和直辖市,几乎全都被江系亲信所控制。例如:
北京——贾庆林、刘淇
上海——黄菊、陈良宇
广东——李长春、张德江
山东——吴官正
重庆——薄熙来(薄熙来先前曾控制大连市和辽宁省)
深圳——黄丽满(江泽民情妇黄丽满曾长期控制着这个最有活力的经济特区)
河南省——徐光春(早于一九九六年在中宣部任职时即开始迫害法轮功)
……
一、薄熙来的罪行与下场
薄熙来曾掌管大连市、辽宁省和重庆市,中间还曾任商务部长。薄熙来从任职大连开始,就残酷迫害法轮功,尤其是在辽宁省当政时,薄对法轮功的迫害更为疯狂,臭名昭著的马三家劳教所,活摘法轮功学员人体器官的苏家屯都出现在辽宁省……真是恶有恶报,二零一二年四月十日,薄熙来被立案查处。
(一)薄熙来其人
薄熙来依靠其父薄一波与江泽民的肮脏交易而不断得到提拔,又因迫害法轮功心狠手辣而得到江的赏识,被江“内定”为中共十八大接替周永康的中共政法委的掌门人。但是,自今年二月六日王立军事件爆发以来,薄熙来迅速失势,只经过二个月左右的时间即被公布查处。那么,薄熙来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呢?
1、因其父薄一波与江泽民的肮脏交易而得以迅速高升
薄一波对江泽民有着很“特殊”的“恩惠”:
1989年5月27日,邓小平召来八位元老开会,决定总书记人选。最早的时候邓小平本来提议乔石和李瑞环,但是陈云力推江泽民,薄一波和李先念也大力附和陈云,对邓小平决定起用江泽民起了关键性作用。
1992年中共十四大前夕,邓小平本想撤换江泽民,薄一波和陈云坚决反对,邓小平只好打消这个主意,使江泽民在1992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四大上坐稳了总书记的位置。
1995年初,陈希同联合了七个省委,给邓小平写联名信举报江泽民。这封信的内容外界并不知情,邓看后没有发表意见,却把信交给了薄一波处理。邓小平也是年事已高,没有精力再换一茬总书记,否则在1992年南巡后就会动手。
薄一波是整人能手,惯于投机钻营,过河拆桥,落井下石,在高层里口碑甚差。其中有一件事最说明问题。1979年给薄一波平反出狱的是胡耀邦,当年中共十一届四中全会上,使薄一波增选为中央委员、后任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中顾委副主任的还是胡耀邦,但1987年1月15日薄一波主持政治局扩大会议,力主让胡耀邦下台。
薄一波看到陈希同这封检举信,不但不想继续往下追究江泽民的问题,相反还暗自高兴抓住了江的把柄,因为这就等于抓住了江的权力,可以好好利用和要挟江,为儿子薄熙来和亲信等加官晋爵。
于是薄一波把江泽民叫来,一言不发亲自把信递过去。江看过举报信内容后,脸色发青、一身冷汗、战栗不已,当场哀求薄一波在邓小平面前为他美言,保住自己总书记的职位。薄一波表示尽力而为,并授意江要想以后不节外生枝,就必须把陈希同搞倒,做法上可以先从陈希同的周围下手。江泽民点头如捣蒜,连连称是。薄熙来日后飞黄腾达,全靠其父薄一波与江泽民的这层特别关系。
1997年9月,在中共十五大换届中,江泽民想逼迫老资格的乔石退休。江泽民再一次与薄一波做了交易。薄答应向乔石施压,要乔石退休;江则抱歉说自己对薄的儿子薄熙来“关照”得还远远不够。89岁的薄一波哆嗦着行走不便的双腿去告诉乔石,十五大将重新规定留任年限,以70岁为死线劝退了乔石,而71岁的江泽民却仍留在了“核心”的位置上。
1999年,江泽民决定迫害法轮功,当时在七名政治局常委中,除江外其他六名对镇压持反对态度。在中共高层口碑很坏的薄一波听说政治局其他常委都反对镇压,于是出来表态,表示坚决支持江的决定。在江泽民发动镇压运动之后,薄一波看到镇压的迟缓进展情势,于是给江出主意说:“政府在这件事情上工作很不力,这和镕基同志不重视、不公开表态有关。”其后,江泽民逼迫朱镕基表态同意镇压法轮功。
薄熙来正是借着其父薄一波与江泽民的这层特殊关系,才得以迅速向上爬。
2、因卖力讨好江泽民而升任高位
薄熙来曾在大连广场立起江泽民巨幅画像,对江泽民大拍马屁。
薄熙来任职商务部长时曾放话:谁要批江泽民儿子的公司,尤其在电信方面,就撤谁的职。
薄熙来依靠其父与江泽民的特殊关系,加上本人厚颜无耻的奉迎巴结,所以得到江的一路提拔。
自一九八八年起,从辽宁省大连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升到大连市委常委、副市长,再升到大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市委书记,再升到辽宁省委副书记、代省长、省长,后又转任商务部部长,最后升到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
3、因残酷迫害法轮功而被江泽民集团选中为政法委的接班人
一九九九年,江泽民一意孤行的发动了对法轮功的迫害,可是中共党内包括中共高层大多数人并不赞同江泽民的做法,随着法轮功真相越来越大白于天下,镇压法轮功的政策也越来越不得人心,同时,江泽民及其迫害集团(现被民众称为“血债派”)欠下的血债也越来越重,在国内外被起诉追究的呼声也越来越高,在这种情况下,江泽民及其迫害集团也越来越担心其迫害法轮功的血债会被清算,因此,江泽民集团“用人”也就越来越以是否认同其迫害政策为最高标准——谁越卖力镇压法轮功,就越用谁。
薄熙来一直以心狠手辣迫害法轮功而著称,因此被江泽民集团选中为接替周永康掌管政法委、继续实施镇压政策的“前线总指挥”,准备在中共十八大上升任中共政治局常委,甚至想“拥立”其“抢班夺权”,当中共总书记。
(二)薄熙来残酷迫害法轮功,血债累累
薄熙来残酷迫害法轮功的事实很多,兹略举几例:
1、在大连和辽宁残酷迫害法轮功
薄熙来在大连担任市长和辽宁省长期间,大连市和辽宁省都成为迫害法轮功最严重的地区之一,薄熙来极力构陷,系统性地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抓捕、关押、毒打、电击、性虐待等,手段极其残暴。根据“追查国际”的调查报告指出,辽宁省为中国迫害法轮功最严重的省份之一,其境内的马三家教养院、大连教养院等对法轮功学员的酷刑虐待及匪夷所思的狠毒迫害,臭名昭彰,令国际社会震惊,主事领导的薄熙来具有无可推卸的绝对性的责任。
2、在重庆残酷迫害法轮功
薄熙来因迫害法轮功而在海外多国被起诉,国际形象太负面,温家宝在当年十二月,极力反对薄升任副总理;之后,薄被下放,任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到重庆后(同时带去的有王立军),重庆迅速成为全国迫害法轮功学员最严重的地区之一:许多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非法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还有致死的血案。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重庆市自二零零八年六月至今已知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有十八人,被非法判刑的四十一人,被非法劳教的二百一十一人,被绑架的(多数都被劫持到在洗脑班迫害)五百三十七人/次,被非法抄家、骚扰的六十八人。事实上,真实的数据远远大于以上统计数据。
3、涉嫌活摘法轮功学员人体器官
薄熙来还涉嫌参与了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人体器官的血腥罪恶。
2012年初,薄熙来的手下、重庆市公安局长王立军出逃到成都驻美领事馆,并向美国提供大量薄熙来的犯罪证据,网络盛传,王立军有可能向美国政府提供了薄熙来涉入“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罪行的证据。
在2012年初习近平访美期间,海外的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追查国际)发布最新调查报告,披露原重庆市公安局长王立军在辽宁锦州市公安局主持“现场心理研究中心”时,涉嫌参与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和活人人体试验。
追查国际在其最新报告中揭示,2003年5月至2008年6月,时任锦州市公安局局长的王立军兼任锦州市公安局“现场心理研究中心”主任。2006年9月17日,王立军和他的“研究中心”因为“药物注射后器官受体移植研究”,被“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授予“光华创新特别贡献奖”并资助科研经费200万元。
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秘书长任晋阳在颁奖仪式上的讲话中说:“王立军教授和研究中心还针对药物注射后器官不易受体移植的难题进行了基础研究和临床实验,研发出全新配方保护液,在体和离体肝、肾脏组织再灌注处理后,经动物实验、离体实验及临床应用,取得了器官可以受体移植的阶段性科研成果。”
王立军则在颁奖典礼上说:“晋阳秘书长为首的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的所有同仁,多次到研究中心考察,他们亲临一线,就在我们的现场,技术解剖的现场,器官受体移植的现场。”追查国际发言人汪志远说:“显然,这是人体器官移植的现场。”
追查国际的最新报告披露,王立军在“光华创新特别贡献奖”颁奖典礼上谈到器官受体移植时称:“我们所从事的现场,我们的科技成果是几千个现场集约的结晶。”
事实上,追查国际二零零九年就公布了王立军参与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证据。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二日,“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公布了一位证人现场目击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证词,他当时就在王立军手下担任警察,王立军给他们下的死命令是,对法轮功“必须斩尽杀绝”。二零零二年,此证人参与了非法抓捕、拷打法轮功学员的行动。其中一位三十多岁的女性法轮功学员,被经过一个星期的严刑拷打、被强迫灌食,已经是伤痕累累。二零零二年四月九日,辽宁省公安厅某办公室派了两名军医,将该名学员转移到沈阳军区总医院十五楼的一间手术室内,在这名女学员完全清醒的情况下,没有使用任何麻药,摘取了她的心脏、肾脏等器官。证人当时持枪担任警卫,目击了这名女法轮功学员痛苦死亡的全过程。
除了这位警察作证时的录音和文字记录,另外还有证据证明王立军直接参与了活摘器官行动。
王立军事件发生后,参与迫害的中共官员更加人人自危,那些有血债的中共官员时时有可能被自己同党揭发,随时被清算的担心将时时刻刻伴随他们左右。俗话说,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各级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官员,同时也握有自己上级、下级或同事的迫害证据,一旦他们在内斗中面临人身安全,为了自保,他们会毫不犹豫的向国际社会抛出这些人的犯罪证据。
(三)薄熙来被多国起诉,臭名昭著
薄熙来是仅次于迫害元凶江泽民、罗干、刘京和周永康的迫害凶手,因此,在国际上受起诉的次数也非常多,以下是部份起诉案例:
2004年4月22日,正在美国访问的中国商务部长薄熙来被法轮功学员以“酷刑罪、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起诉到美国哥伦比亚特区法庭。
2004年5月,英国法轮功学员向英国最高警方提交诉状,以酷刑罪起诉薄熙来,并要求警方调查薄熙来残酷迫害法轮功的罪行及在他抵达英国时予以逮捕。
2004年6月8日,波兰法轮功学员向波兰国家检察院递交诉状,指控中国商务部部长薄熙来在对法轮功的迫害中犯有反人类罪和酷刑罪。
2004年8月9日,俄罗斯法轮功学员向检察院递交了诉状,起诉正在俄罗斯进行访问的中国商业部部长薄熙来,控告他在担任大连市长和辽宁省省长期间,残酷迫害法轮功。
2005年1月28日,秘鲁法轮大法学会向秘鲁最高法院提交对曾庆红、江泽民、罗干和薄熙来的刑事诉讼状,状告他们的群体灭绝和反人类罪。秘鲁最高法院接受了诉讼状。
2005年5月30日,韩国法轮功学员向汉城中央地方检察厅递交诉状,控告薄熙来。
2005年11月15日,韩国法轮功学员以“群体灭绝”、“特殊拘捕、监禁”、“特殊暴行”嫌疑等罪名,向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起诉到韩国访问的薄熙来。
2005年9月8日,国际司法正义促进协会(International Advocates for Justice)和人权法律项目(Human Rights Law Projects)在纽约以酷刑罪对薄熙来进行刑事起诉。
2005年9月7日,加拿大法轮功学员向安大略省高等法院递交诉状,以酷刑罪对薄熙来进行民事起诉。
2005年11月8日,15名因修炼法轮功而遭中共邪党迫害的受害者向西班牙国家法院提交对薄熙来的刑事起诉,指控其犯有群体灭绝和酷刑罪。
2006年9月15日,瑞典法轮大法学会向斯德哥尔摩警署递交对薄熙来的诉状,控告薄熙来犯有谋杀罪、酷刑罪和绑架罪。
2007年9月4日,澳洲法轮功学员成功的向到澳洲参加APEC会议的中共邪党商务部长薄熙来面递诉状。2007年11月5日,纽省高院就悉尼法轮功学员潘宇以酷刑罪起诉中共邪党商务部长薄熙来做出缺席判决,宣判原告潘宇胜诉,薄熙来败诉。
(四)薄熙来被查处的可耻下场
表面上看,好象是因为薄熙来“不走运”而被对手扳倒了,或因为杀死英国人一案做的不周密被人发现了,可是这仅仅是表面原因;真正原因却是因为作恶太多、血债太重,天道难欺,终于走到覆灭的尽头。
在中共历史上,几乎所有积极参与迫害运动的高官都是同样的下场。
1、薄熙来与江泽民相互利用
江泽民最怕迫害法轮功的血债被清算,因此,它一直在物色和培养能维持迫害政策的“接班人”。胡锦涛并不认同镇压法轮功的政策,因此,江泽民力挺心狠手辣的周永康掌管中共政法委,掣肘胡锦涛,维系镇压政策;周永康在今年即将举行的中共十八大上已满70岁,按中共内部规定必须“退休”,而中共内定的总书记习近平也不是积极追随迫害政策的人,在这种情况下,江泽民一伙很早就急于物色心狠手辣的接班人,在中共未来的高层权力结构中,或者掣肘习近平,或者代替习近平成为中共党魁,从而继续维持对法轮功的镇压政策。
薄熙来,以其心狠手辣镇压法轮功,以其年龄,及其与江泽民的“特殊关系”,恰好是江泽民最需要的“接班人”。
薄熙来本人野心勃勃,一直在窥测中共最高权力,他早已洞悉江泽民的心理,因此,多年来,他投江所好,变本加厉的迫害法轮功,并且在重庆大搞“唱红打黑”运动(此运动的实质不过是以镇压法轮功的模式迫害其他民众而已)。
因此,薄熙来与江泽民可谓一拍即合,相互利用:薄熙来利用江泽民来实现自己的权力野心,而江泽民则利用薄熙来以逃避清算。
2、薄熙来被江泽民一伙抛弃以自保
中共的本质是一个政治黑帮,而江泽民集团更是黑帮中的黑帮。历来黑帮只以利益为最高原则,并无道义可言。当抛弃同伙符合黑帮利益时,同伙就会毫不犹豫的抛弃同伙。
薄熙来的累累罪行和昭著臭名,在中共内外早已广为人知。
所以,当王立军事件爆发后,中共高层除了周永康开始时还企图袒护薄熙来,其他人对薄熙来可以说是避之唯恐不及。
据悉,今年三月份中共政治局常委表决是否撤销薄熙来重庆市委书记职务时,除了周永康“弃权”外,其余八人全部赞成,其中包括江泽民集团的李长春、贾庆林等人。
离撤销重庆市委书记职务还不到一个月,今天,薄熙来宣布被立案查处,而且是“中央”的决定,薄熙来被同伙彻底抛弃了。而随着薄熙来事件的拓展,周永康直至其后的已经是植物人的江泽民,将是下一步被历史审判的目标。
二、上海帮的主要恶人及恶报
上海是江泽民发迹之地,也是江泽民集团的老巢。江泽民进京后,先后安插吴邦国、黄菊、陈良宇等江系亲信控制上海。江泽民上海帮因卖力参与迫害,近年来日渐衰败,恶报不断——
2004年11月16日,因黄菊卖力参与迫害法轮功,五名爱尔兰法轮功学员向都柏林警察局递交对中国副总理黄菊的刑事诉状,要求警察长调查并逮捕正在爱尔兰访问的黄菊。
2007年6月2日,江系“上海帮”的重要成员、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黄菊,在北京病亡,年仅69岁。黄菊连一届“常委”都没做满就病死,这无疑是江泽民集团的一大凶兆。
2006年9月24日,江泽民亲信、江系“上海帮”重要成员、中共上海市委书记、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陈良宇,因受“社保基金挪用案”和“秦裕案”牵连,被免去上海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停止其担任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职务,并立案检查。2007年7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给予陈良宇开除党籍、开除工职处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008年4月11日,因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8年。2009年6月15日被凤凰周刊爆出在秦城监狱享受高级待遇。陈良宇被擒,表明江系势力开始衰落。
黄菊和陈良宇恶报之后,江系上海帮的势力如江河日下,今日早已大不如前了。上海再也不是江泽民集团可以为所欲为的地方了。
三、北京的江系恶人及恶报
北京是江泽民必控之地。1995年,首钢前董事长周冠五因经济问题下台,其子周北方也被捕入狱。随后,北京市副市长王宝森莫名其妙的死在郊外,陈希同则被以贪污罪判刑入狱。其实这是曾庆红为江泽民献的奸计,目的是整倒陈希同、控制北京。
随后,江泽民选中在福建任过省委书记、与远华大案有重大牵连的贾庆林掌控北京。后来,贾庆林“入常”后,北京则由刘淇掌控。
贾庆林和刘淇都因残酷迫害法轮功而被国际起诉。
2002年2月7日,包括两位中国公民、一位美国公民、两位瑞士公民及一名法国公民在内的6名法轮功学员向北加州地区美国联邦法院起诉北京市市长刘淇犯有折磨、酷刑、非人道及虐待行为、无故监禁、反人权、剥夺宗教及信仰自由等罪行。辽宁省副省长夏得仁被同时控告。
2003年6月,美国旧金山法官爱德华-陈(Edward M. Chen)拒绝授予被起诉的前北京市长刘淇和辽宁省副省长夏德仁外国元首豁免权,并向法庭提交了两名官员都因监督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而被确认有罪的报告。
2004年12月8日,针对法轮功学员对北京市委书记刘淇的控告,美国北加州地区法院法官威尔金(Wilkin)确认地方法官的裁定报告,判决刘淇有罪,要求他为管辖下的警察所犯的迫害法轮功的酷刑和反人类罪行负责。
四、广东的江系恶人及恶报
广东是经济大省,原为叶剑英之子叶选平控制,江泽民以明升暗降的方式把叶选平调往北京任“政协副主席”之后,由谢非出任广东省委书记。后来,谢非病倒,广东遂由投靠江泽民的李长春控制,后再由江系张德江控制,张德江离开广东后,胡锦涛抢到这个经济大省,派出团派大将汪洋掌管广东。
李长春和张德江在广东当权时都曾因卖力迫害法轮功而被国际起诉,广东省参与迫害的其它官员也被起诉:
2005年11月7日,正在在澳洲访问的张德江被法轮功学员谢焱以“酷刑罪”起诉。2006年2月1日,悉尼法轮功学员谢焱状告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一案首次在澳洲纽省高等法院聆讯,被告张德江缺席,法官在听取原告律师陈词后,决定该案继续进行,并确定在6月2日举行第二次法庭聆讯。
2005年10月14日,国际司法正义促进协会(International Advocates for Justice)和人权法律项目(Human Rights Law Projects),向美国联邦北加州地方检察院以酷刑罪对中共邪党广东省省长黄华华提起刑事起诉,并要求联邦检察院知会美国海关、移民局、国土安全局及联邦调查局等机构有关黄华华的罪行。2005年10月20日,加拿大法轮功学员段凯文在黄华华带队访问加拿大之际,向加拿大卑诗省最高法院提交诉状,控告黄华华在任广州市委书记和广东省省长期间加剧迫害法轮功。
2009年10月22日,法轮功学员陈华、邹玉韵向美国联邦纽约南区地方法院提交诉状,控告广东省劳教局局长兼党委书记施红辉犯有酷刑罪和群体灭绝罪,以及侵犯生命的权利,侵犯自由、人身安全、不受任意拘捕和关押的权利,侵犯思想、良心、宗教自由和自由保留观点不受干扰的权利,以及侵犯上述权利违反国际法。
五、河南省恶人徐光春被起诉
徐光春,男,一九四四年生,浙江绍兴人,一九九一年任《光明日报》社副总编辑、高级记者,一九九三年四月任《光明日报》社总编辑,一九九五年任中宣部副部长,二零零零年六月任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局长,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任河南省委书记,二零零五年一月兼任河南省人大主任,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不再担任河南省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徐光春在1996年就开始迫害法轮功。1996年的时候,任中宣部副部长的徐光春趁负责气功的副部长出国一个多月之际,召集十个中央大报总编开会,要《光明日报》刊登诋毁法轮功的文章,并要其它各大报转载。随后,中宣部管辖的新闻出版署向全国各省市新闻出版局下发内部文件,以“宣扬迷信”为由,禁止出版发行《转法轮》、《中国法轮功》等法轮功书籍。徐光春这么做实际上违反了胡耀邦制定的“三不”政策,想通过打击法轮功捞取政治资本,当时就想给法轮功扣一个“初级简陋邪教”的帽子。
后来,徐当上了中共河南省委书记,更是卖力参与迫害法轮功,也因此而被多次起诉。
一九九九年,时任中宣部副部长徐光春,公开表示,反法轮功是当年中国新闻界的四大宣传战役之一。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七日,徐光春在部份报纸总编辑座谈会上讲话,谈到党委机关报的子报、小报时要把“揭批法轮功”作为“一系列重大宣传战役”之一。二零零零年初,徐光春在《求实》杂志上说:通过新闻宣传来引导公共舆论和正面领导人民的意识形态是新闻宣传的基本任务,是每一份报纸的基本责任,小报未能充份批判被取缔的法轮功精神团体是不良的新闻舆论之一例。在他担任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局长期间,出台了震惊中外的“天安门自焚案”。炮制自焚事件,并栽赃给法轮功,煽动仇恨思想,这场已经被证实造假的“天安门自焚案”作为中共污蔑法轮功的主要迫害事例,徐光春罪责难逃。
二零零五年二月十四日,“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在发布的“关于徐光春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调查报告”中指出,徐光春在宣传领域是江泽民的亲信,同时也是宣传舆论界对法轮功进行群体灭绝迫害的重要罪犯。
中共迫害法轮功十年以来,徐光春几乎每一次迫害的重大事情都积极参与,罪行累累,徐率团二次出访,因迫害法轮功被起诉。
2005年7月21日,中共邪党河南省党委书记徐光春在旧金山被世界人权组织刑事诉讼,罪名为酷刑罪和群体灭绝罪。这是徐光春面对的第一次起诉。
2009年12月15日,台湾法轮大法学会代表以“残害人群罪条例”,向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递送刑事告发状,控告率团访台的前河南省委书记徐光春迫害法轮功。这是徐光春面对的第二次起诉。
另:徐光春之妻韩舞凤,同样犯有残忍迫害法轮功学员罪行。如:进行恐怖主义的暴力绑架、非法拘禁、强制洗脑、制造高压使人精神失常、将人摧残致伤、实行经济截断等等,社会影响恶劣。2003年已有大法弟子提起诉讼,将严重侵犯他人生命健康权、基本生存权、人身与信仰自由权等合法权利的韩舞凤告上法庭,要求追究她的法律责任并责令她予以赔偿。起诉过程中,在社会上得到许多同情关注和法律上的帮助。
六、其他地方恶官参与迫害被起诉案例
1、湖北省公安厅长赵志飞参与迫害被判定有罪
2001年4月6日晚,武汉法轮功学员彭敏被中共邪党迫害致死,22天之后的2001年4月29日,彭敏母亲李银秀在同一个地方被中共邪党迫害致死。2001年7月17日,彭敏兄长彭亮就弟弟彭敏与母亲李银秀被虐待致死冤案,通过互联网委托两名美国人权律师在纽约提出法律诉讼,控告当时正在纽约访问的中国湖北省公安厅长、湖北省“610办公室” 第二号人物赵志飞犯有谋杀、酷刑折磨、其它惨无人道或侮辱性的虐待、反人类罪和非法关押等九项罪名,美国联邦纽约南区法院当日将起诉书送达赵志飞手中。
2001年12月21日,美国联邦法院以“缺席审判”方式判定赵志飞虐杀罪成立。
2、武汉电视台台长赵致真参与迫害在美国出庭受审
2004年7月13日,法轮功学员向美国康州纽黑文市联邦法院提起集体诉讼(Class Action),控告原武汉市广播电视局局长、武汉电视台台长赵致真利用制作影片来煽动教唆针对中国法轮功学员的仇恨、暴力、酷刑和群体灭绝。这是第一起类似的诉讼案。
2004年8月2日,赵致真向美国康州纽黑文市的联邦法院递交了延期应诉申请。这是继到坦桑尼亚法庭应诉后,法轮功学员海外起诉案中的又一名被告出席法庭。
3、中共邪党甘肃省委书记苏荣参与迫害在赞比亚被通缉
2004年11月4日,甘肃省委书记苏荣在赞比亚访问期间被法轮功学员告上赞比亚高等法院,并被扣留等候传讯。这是法轮功学员起诉中国官员迫害法轮功案例中,首起被告被扣留案例。
2004年11月8日,苏荣因未能如期出庭被法轮功学员以“蔑视法庭罪”而告上刑事法庭。赞比亚有关方面下令禁止苏荣出境。
2004年11月13日 赞比亚警方发出通缉令,逮捕苏荣。面对自己所造下的恶果,苏荣只能落荒而逃。
4、其它案例
2004年5月24日,法轮功学员以“种族灭绝罪、反人类罪及酷刑罪” 向波士顿联邦法庭起诉安徽省委书记王太华。
2004年11月29日,黑龙江、北京、山东、吉林等四省610办公室头目张晓光、张宪林、董宗方、高奎先在西班牙被法轮功学员起诉并被警方立案追查。
2005年3月,澳洲法轮功学员向澳洲人权委员会控告到澳洲访问的中共邪党湖北省常委、湖北省对外文化交流协会会长张昌尔和湖北电视台台长唐源涛从1999年7月起追随江泽民集团镇压、迫害法轮功的反人类、反人道罪行。
2005年5月26日,美国伊利诺伊州联邦法庭接受法轮功学员起诉原中共邪党河北省委书记、现中国信息产业部部长王旭东的一项动议。
2005年6月8日,法轮功学员赵明(曾在回中国探亲时被捕,后在各界营救下返回爱尔兰)委托法国法轮大法协会,向巴黎大事法庭(Tribunal de Grande Instance de Paris)起诉正在巴黎访问的中共邪党吉林省委书记王云坤。
2005年7月19日,法国法轮大法协会向法兰西共和国巴黎大事法庭(Tribunal de grande instance de Paris)检察院递交诉状,控告辽宁省凌源监狱管理分局局长、610办公室总头目李元伟对法轮功学员所遭受的酷刑等迫害负有罪责。
2005年10 月28日 ,正在加拿大访问的中共邪党吉林省委副书记林炎志,因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在多伦多被起诉。
2006年7月24日,法轮功学员向美麻塞诸塞州检察处刑事控告来访的中国武汉同济医院器官移植研究院院长陈忠华和上海中山医院器官移植中心研究室主任朱同玉,指控他们因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而严重触犯酷刑罪。
2006年7月26日,法轮功学员向美国波士顿刑事控告来访的东方器官移植中心主任沈中阳因参与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罪行而严重触犯酷刑罪。
结语
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罪恶滔天,罄竹难书,这场罪恶仍在发生着,对每一个中国人,对全人类都是严重的祸害。
江泽民集团的罪恶在拷问着每一个人的基本良知——你是顺从邪恶还是制止邪恶?
也许,这是上天对全人类的考验——人类能否凭着自己的良知、理性和勇气,制止邪恶,根除邪恶,将所有恶人绳之以法?
其实,对江泽民集团的追查与起诉早已开始,而且越来越有力。人类正在向上天证明:邪不胜正,人类有能力分辨善恶,人类有能力摆脱谎言,人类有能力走向光明!
(整理于二零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全文完)
2012年4月27日星期五
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罪责难逃(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4/27/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罪责难逃(三)-256264.html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接上文)
二、刘京——迫害法轮功的第一打手
刘京长期担任公安部副部长,从1999年开始兼任中共中央“610”办公室副主任,是江泽民集团在全国范围内迫害法轮功并将迫害延伸到世界各国的最主要的策划和执行者。刘京长期主管迫害法轮功的日常“工作”,一切迫害的具体行动都经过刘京之手,所以刘京是实际执行江罗迫害政策的第一人,是迫害法轮功的“第一打手”,因此,虽然刘京职位不高,却成了迫害法轮功的四大元凶之一。
(一)刘京其人
刘京是文革中造反派头头,是“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的“血统论”原作者之一,也是曾庆红的校友(北京工业学院,即后来的北京理工大学),曾任昆明市市长,也担任过邓小平长子邓朴方的中国残疾人理事会副理事长。
刘京和江泽民的关系可以追溯到90年代初。早在刘京担任昆明市市长时,曾庆红就请他利用任中国残联执行理事会理事时和邓朴方的关系找邓朴方谈话协助倒杨。因此,刘京是参与江泽民搞倒杨尚昆、杨白冰行动的重要人物。在江泽民和曾庆红整倒“杨家将”(杨尚昆、杨白冰)的“战役”中,向邓朴方传递谣言,大谈“杨家将”的危险,从而影响邓小平,为江保住总书记之位立下“汗马功劳”。这种特殊关系可以解释为什么刘京后来担任中央“610”办公室副主任和公安部副部长期间成为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政策的忠实执行者。
(二)刘京的迫害罪行
在江发动迫害法轮功的运动之后,刘京成了江、罗都喜爱的具体执行迫害政策的人选,因此,刘京被任命为“610”办公室副主任、主任,长期主管迫害法轮功的日常“工作”。
1999年6月10日,在时任中共总书记江泽民的力促推动下,中共中央成立了一个专职迫害法轮功的机构,其正式名称是“中共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其常设执行机构叫“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又因其成立时间简称“610”办公室,属于党务部门。其相应的政府部门叫“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中共是真正的邪教)。这两个办公室实为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对外还是叫“610”办公室。这个 “610”办公室负责协调指挥全国的迫害法轮功的行动,插手行政、司法、企业、宣传、教育、文化等诸多领域。由于这个“610”办公室在这场持续了5年多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是事实上的指挥中心,因而要对几年来发生在中国大陆对法轮功学员的杀戮、酷刑、非法拘禁、判刑、洗脑承担全部责任。
在担任中央“610”办公室副主任连续几年的时间中,刘京一方面直接推广并执行江泽民、罗干的迫害命令,指挥全国迫害,包括:下达开枪令,大规模抓捕、虐杀法轮功学员,推动、教唆给法轮功学员的洗脑等方式等。另一方面在国际人权会议、中外记者招待会等场合,散播对法轮功的污蔑等不实之词,为迫害法轮功辩解,将广泛存在的人权迫害进行粉饰。刘京因其在打压法轮功过程中所做出的“努力”,2002年11月,中共“十六大”后,刘不但担任“610”办公室主任,公安部副部长、党委副书记、而且升任中共第十六届中央委员。
刘京的迫害恶行很多,以下是部份事实:
1、直接下达迫害命令,包括开枪打死法轮功学员的命令
明慧网报道,2002年2月春节前夕(1月11日),刘京在吉林省长春市南湖宾馆召开部署迫害法轮功的会议。会议中刘京暴跳如雷地批评了吉林省工作不力,并下达了“彻底铲除”的死命令,“可以开枪打死”手无寸铁的法轮功民众就是在这次会议上部署的。《法制日报》2002年1月11日的报道证实了刘京亲自赶到长春的事实。
同一天,刘京又赶到辽宁友谊宾馆部署打压,省委副书记王唯众主持会议,副省长赵新良,省政法委、组织部、宣传部以及公、检、法等部门主要领导和沈阳市委的领导出席了会议,各高校负责人也出席了会议。
随后,2002年新年前夕,长春市公安局对法轮功学员接连几天夜里进行大搜捕,当时下达的命令是:发现法轮功人员贴标语、挂条幅,可以开枪打死。明慧网曾报导,黑龙江省密山市及辽宁省鞍山市已相继出现枪击法轮功学员的事件。其中2002年2月16日(农历正月初五),辽宁鞍山市警察在非法抓捕3位法轮功学员的过程中,使用手枪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枪击,一警察连开了四枪并击中了一学员的腿部。而黑龙江省密山市警察杜永山在大年初一早2点钟左右,法轮功学员姜洪禄张贴法轮功真相资料时,开枪将他的腿打断。
2、直接指挥迫害长春电视插播的法轮功学员
2002年3月5日晚8时左右,长春部份法轮功学员通过有线电视网在吉林省长春市和松原市播出《法轮大法洪传世界》、《是自焚还是骗局》等法轮功真相电视片,揭穿了江泽民集团编造的谎言。
插播后,江泽民多次派出罗干、刘京等人到吉林省布置进一步的迫害。在这一次吉林全省大逮捕中,长春地区出动了6000余名警察,仅长春一地就绑架5000余名法轮功学员,在长春被酷刑折磨后又被劫持到省内各地监狱继续进行迫害。3月份的搜捕中,至少有6名法轮功学员被打死,另有15人被非法判4至20年徒刑。插播者侯明凯被“610”办公室悬赏5万元人民币。他于2002年8月21日被抓,两天后死亡。
长春法轮功学员刘成军是促成此次电视插播行动的主要人士之一。2002年3月24日刘成军被捕,被捕时腿部被枪击,造成重伤,这是刘京下达“可以开枪打死”命令的直接后果。在长期的酷刑折磨下,2003年12月26日凌晨4点刘成军在长春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被迫害致死。
江泽民、罗干、刘京等对长春电视插播的法轮功学员非法拘捕、酷刑和虐杀行为负直接责任。
3、直接指挥马三家的迫害行动
在给法轮功学员洗脑,强迫其放弃信仰的迫害中,作为中央“610”办公室负责人刘京不但参与直接部署和指挥省一级对法轮功的“集中转化”,而且还亲自参与洗脑基地的建设。
明慧网2001年6月10日报道:由于马三家教养院女二所残害无辜的“突出表现”,江泽民专门为迫害法轮功学员所成立的中共中央“610”办公室负责人王茂林、董聚法于2000年7月初视察马三家教养院对其“成绩”给予肯定,并向江泽民作了详细的汇报。江泽民决定拔专款600万人民币给马三家教养院,命刘京速建“马三家思想教育转化基地”,为此,刘京曾多次往返马三家教养院。该工程造价1000万元,不足款项由辽宁省自筹。
据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的报告:“到2003年3月止,被非法关押在女二所法轮功学员共有1350多人。”
警察扬言“不转化就把你整死在马三家”。残酷的迫害已经使至少3名法轮功学员致死,至少7名法轮功学员精神失常,至少4名法轮功学员致残,至少2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成了植物人。
2000年的8月8日,中央“610”办公室头子刘京亲自护送6名“法轮功学员”到马三家教养院。一路上刘京向她们面授机宜,她们中有戴着手铐来的,有光着脚来的。这几个人到了马三家没过几天就表态放弃法轮功,开始打着法轮功的旗号到处散布谎言。其实这6个人是刘京亲自安排从北京来的特务。
这几个所谓的“法轮功学员”兜里揣着法轮功的书,找她们认为可以加以歪曲的话来动摇学员,用曲解的歪理来哄骗学员。她们到处游说、演讲、作报告,影响极坏。刘京用这种特务手段的目的就是想从内部来欺骗和迷惑法轮功学员,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
刘京经常和罗干一起到马三家了解洗脑的情况,并曾亲自坐镇马三家,指使这里的警察强制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马三家教养院曾播放刘京诬陷法轮功创始人和诽谤法轮功的讲话。对不放弃法轮功信仰的,就用精神和肉体酷刑折磨。罗干、刘京还把马三家折磨法轮功学员的凶残手段向全省以至全国推广,致使辽宁省所有的看守所、拘留所、教养院、监狱对法轮功学员出现普遍的野蛮迫害。位于沈阳市郊的辽宁省马三家教养院是全国迫害法轮功最残酷的地方之一,已经有多名法轮功学员在 这里被迫害致死,而且还曾经把18名不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女学员脱光衣服,扔到男牢房里。
4、直接指挥对王玉芝的迫害
法轮功学员王玉芝在中国因为修炼法轮功被劳教3次,从一名成功的计算机商人被迫害到双眼几乎失明,身心备受摧残,2002年11月被加拿大政府营救来加。之后一直在国际社会揭露江氏对大陆法轮功学员的迫害,2003年1月,在王玉芝通过法国律师控告“610”头目李岚清后的一个月后,她的弟弟被非法关押。2003年3月18日,联合国人权会议期间王玉芝来到日内瓦披露她遭受迫害的经历,并作为受迫害见证人准备起诉江泽民。
王玉芝在证词中指出,她在国内受迫害的过程中,刘京曾亲自指挥对她的迫害。证词中说,“另一件捏造谎言进行经济迫害的事件曾震惊公安部及省市官员,被列为所谓的法轮功‘第二大要案’,由邪恶的公安部部长刘京主抓。当时我仍在被非法关押期间,我和哥哥遭人举报,说我们与国外法轮功如何如何。为此,江罗一伙从中央到地方公安动用大量人力物力,耗用国家100多万元,将我们家人上下调查个底朝天。”
5、直接指挥全国各地的洗脑迫害行动
据中新网武汉2001年5月20日消息:19日,公安部副部长刘京在湖北省委常委、省公安厅厅长陈训秋和武汉市委副书记程康彦的陪同下,视察了该市法轮功的“转化工作”。报道中称,刘京充份肯定了江岸区“转化”法轮功的“工作”。
据明慧2002年8月31日报道,武汉市法轮功学员付晓云被江汉区洗脑班虐杀。付晓云,女,50多岁,武汉市法轮功学员。2002年6月份付晓云被江汉区洗脑班绑架,她绝食抵制迫害,洗脑班继续对她施加迫害,直到付晓云生命垂危之际洗脑班才将她送回。付晓云于8月6日被迫害致死。
据明慧报道,江汉区洗脑班野蛮折磨被劫持的法轮功学员,太阳下长时间曝晒,把床铺拆除不让睡觉,长期罚站,不让学法炼功,大量灌输谎言,逼受害者按“610”的要求写所谓的“五书”。
据《北京晨报》2001年12月01日消息:中央“610”负责人王茂林、刘京参加表彰参与迫害法轮功 “表现突出”的200个集体和507名个人。
2003年12月23日晚,刘京出席观看在武汉市公安局礼堂举行的“反法轮功”文艺晚会, 晚会以推动迫害法轮功为主旨。2003年武汉全市组织了两次反法轮功的大型文艺汇演,各区组织的小型反法轮功文艺活动达20多场次。
刘在公开讲话中,否认法轮功学员因修炼法轮大法身心受益的事实,将自愿选择法轮大法作为信仰的修炼群众说成“受害者”、“受骗者”,“被精神控制”等。为了达到刘京讲话中的“98% 以上的练习者脱离法轮功”的指标。全国各地都成立的大量“转化班”、“学习班”,劳教所成立了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大队、分所等。在遍布全国的洗脑班和劳教所中,法轮功学员不但因非法拘禁失去了人身自由,而且被迫连续接受官方媒体攻击法轮功的宣传,肉体上遭到酷刑折磨等等。与此同时, 江泽民利用“610”办公室调 动各种社会力量,采取所谓的“几包一”的系统化、网络化群体灭绝政策的手段:即法轮功学员所在街道的领导、机关干部、居委会干部、法轮功学员家属、其工作单位和驻街派出所承包的办法,做思想“转化”,让修炼人放弃信仰。据中国官方报导:长春绿园区春城街道办事处就是用这种承包的方式“转化”法轮功学员的。而“转化”正是这次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的最主要手段。
(四)刘京参与迫害的相关报道
1、自迫害以来,各级“610”办公室奉江的指令将坚定的法轮功修炼者列为所谓“严打整治”运动的重点对象。2002年年初,刘京为团长组织了一个公安部“慰问团”,到全国各地给参与“严打”的基层公安人员打气、鼓劲,同时部署进一步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2、2002年1月11日,刘京到吉林省长春市“慰问”。同日,“慰问团”到辽宁,辽宁省委常委、公安厅长李峰陪同。1月8日,刘京率团到达山东。1月8日、10日,由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副部长白景富带队的公安部第二慰问分团专程到天津、河北“慰问”,河北省副省长何少存、政法委书记刘金国等参加了慰问活动。2003年年初,刘京又率“慰问团”到达甘肃宁夏、陕西省西安市。
3、据BBC报道,北京高度关注香港法轮功问题。中国官方媒体《人民日报》文章对香港特首董建华和特区政府对法轮功的强硬立场持赞扬态度。报道中称,刘京表示,相信特区政府能够妥善处理好法轮功问题。
2002年7月23日,英国政府公布了有关香港情况的第11份半年度报告。这份报告高度关注在香港进行的对无辜法轮功学员的法庭审判,以及其它香港在中共(江泽民)政府压力下漠视人权的事件。报告还着重列举了港府漠视人权的另一件事:“在有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出席的主权回归五周年庆祝活动即将开始时,香港法轮功发言人指出有近一百名海外法轮功学员被禁止进入香港。”对于中国大陆当局催逼香港制定“反颠覆法”以使“香港法轮功修炼者与海外法轮功成员保持联系的行为成为非法”之事,该报告指出,英国政府“已经就这些问题向中国政府清楚地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即“毫无疑问,任何立法都应该与国际人权公约保持一致,这是最基本的。” 在香港市民的大规模强烈抗议下,反颠覆法(23条)没有被通过。
4、当国际社会一致谴责中国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的迫害之时,身为中央“610”办公室副主任的刘京在国际人权会议、中外记者招待会等场合,散播对法轮功的污蔑等不实之词,为迫害法轮功辩解,将广泛存在的人权迫害进行美化和赞扬。
2000年4月6日下午,刘京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第五十六届会议上就法轮功问题进行答辩发言时,否认迫害的存在。在这届瑞士日内瓦举行的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会议上,面对大量的酷刑致死事实,公然欺骗国际社会,将有名有姓、有时间地址、有迫害事实的酷刑、致死案例说成,“没有一例是真实的。”
刘京在2001年2月27日的中外记者招待会上说, “我们在进行劳动教育时有这么一种说法:‘象老师对待学生一样、象医生对待病人一样、象父母对待孩子一样。’” 在新闻发布会上,刘京躲躲闪闪,极力回避法轮功学员死于警察拘押中的问题。掩盖非法组织“610”的内幕,当被问及“他的办公室是否是接替‘610’办公室”的时候,他避而不答,反问,“你为何对‘610’如此感兴趣?”
刘京将江泽民打压法轮功的政策说成“教育、感化、挽救”,已经承认了迫害实质是思想、信仰迫害。在这次新闻发布会上,刘京在讲话中提到“妻子送丈夫去劳教”的例子恰恰说明了这场迫害的残酷性。
就西方一些国家和非政府组织在中方打压法轮功问题上对中共提出的指责,刘京在公开讲话中称其为“怀有不可告人的目的”、“别有用心”;在联合国人权会议上发言举行记者招待会攻击法轮功为迫害政策辩护。
2001年2月底,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罗宾逊在北京参加非重大犯罪问题的研讨会。2月27日罗宾逊在北京举行的记者会上说:“法轮功成员的人权目前在中国受到侵犯,这是很清楚的。”他表示,法轮功成员的个人权利必须得到尊重。
当有记者问到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罗宾逊夫人对中国打压法轮功提出不同意见,对中国处理法轮功的方式感到担忧时,刘京称,她对法轮功不了解。
(五)刘京被多国起诉
据悉,刘京因迫害法轮功得恶报而患上癌症。另外,刘京与江、罗等元凶一样,已在国际上被广泛起诉。
2004年11月12日,温哥华法轮功学员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向加拿大总检察长提出请求,以加拿大的“反人类罪及战争罪法”,起诉江泽民、罗干、刘京、周永康、李岚清等人。
2004年11月15日,六位加拿大法轮功学员在多伦多宣布向安大略省高级法院对江泽民、李岚清、罗干、刘京和王茂林等五位中国高官提出民事诉讼,并要求2千万加元的赔偿金。
2005年6月13日,瑞典人权律师彼德·伯格奎斯特(Peter Bergquist)与法轮功学员向瑞典警察局递交起诉江泽民、李岚清、罗干、刘京、丁关根等人的诉状。
2005年7月19日,两位比利时法轮功学员以骚扰罪起诉“610办公室”及罗干、周永康、刘京和国家安全部部长徐永跃。
2005年5月30日,欧洲法轮功之友向英国内政部的移民及国民部门递交一份十四个首要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中国高级官员的名单及其罪行和证据,申请禁止其入境英国。
2009年5月28日,比利时高等法院就两位法轮功学员起诉中共邪党“六一零”办公室电话骚扰案举行听证。
三、周永康——江罗下台后继续执行迫害政策的元凶
江泽民于二零零二年失去中共总书记职位,于二零零四年失去中共军委主席职位,罗干于二零零七年失去中共政治局常委职位并且退休;在江罗下台后,迫害法轮功的政策仍在继续,起主要作用的就是被江、罗起用为中共政法委书记并于中共十七大“入选”中共政治局常委的周永康。
(一)周永康其人
周永康, 生于1942年12月,江苏省无锡人。历任辽河石油勘探局局长、辽宁省盘锦市市委副书记、四川省委书记、中国公安部部长、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副主任、中央政法委员会副书记、书记、中共政治局常委等职。
1、凭迫害讨好江泽民,用鲜血铺平升官路
海外媒体揭露,周永康的升迁主要是靠早期的行贿和后期江泽民的提拔。
周永康一直和前妻的关系不好,他常在太太面前表现自己“忘我工作”,实际上却在实业宾馆多次奸污女工作人员,一次在四川省人代会期间,周永康在酒店公开召妓。后来前妻在一场离奇车祸中死亡(知情人士透露说是周永康谋杀),不久后周永康便娶了江泽民的侄女。
周永康曾任中共四川省委书记。四川人都称他是个大流氓,他常常自我吹嘘是江泽民的亲戚,“中央派我来的”、“我是江主席身边的人”。
追查国际资料显示,周永康于1999年12月至2002年12月任职四川省委书记期间,极力推动并直接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周永康被川人私下叫“人权杀手”。他在四川的几年中,使得四川这个拥有近亿人口的省,成为迫害法轮功最严重的省份之一。他不但多次在四川省重大场合强调加强对法轮功的打击和诽谤宣传,还对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公安部门与个人进行奖励,并曾直接参与实施某些单位的具体迫害。
周永康授权、监督和批准使用诸如谋杀、酷刑和失踪等手段恐吓和消除在他管辖范围内的法轮功修炼者,叫嚣实行残酷的株连政策:“父母修炼的,子女下岗;子女修炼的,父母下岗,停发退休工资,断绝经济来源。”
周永康凭着迫害法轮功,用鲜血为自己铺平了升官之路。
2、周永康被江提拔为公安部长
周永康在具体推行和实施江泽民对法轮功的灭绝政策上可谓尽心竭力。周永康的趋炎附势、冷血、贪婪、好色和心狠手辣与时任中共党魁江泽民一拍即合。2003年3月,周被任命为国务委员,继续兼任公安部长、武警部队第一政委。
香港《争鸣》曾报导,前中纪委书记尉健行曾明确反对周永康任公安部长一职,指出,公安工作有其特殊性,周永康是难以胜任。但江泽民却力挺周永康,说周永康在大企业、中央部委工作过,担任公安部长不会有压力,可以放开工作,带进新思维。
周永康无任何公安工作背景,但因追随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迫害政策,于2002年12月被破格提升为中国公安部部长,并任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副主任、中央政法委员会副书记。由于中共各级政府中镇压法轮功的专职机构――“610办公室”――挂靠在党委的政法委员会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周永康的新职位使其具有了利用公检法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权力。
2002年12月,周永康任公安部长之初,就在公安部局级以上干部会议和全国公安机关电视电话会上连续发表讲话,推动对法轮功的打压。他在全国各地调研期间,强调对法轮功要进行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周永康还以公安部长的身份, 对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和物质奖励。此外,他多次以“严打”整治、学习江泽民“三个代表”、进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打击境内外敌对势 力、反恐怖主义或维护稳定的名义胁迫和利用中国的公安和司法部门对法轮功进行迫害,导致迫害不断升级。
从2003年5月到2004年2月间的七个月中,周永康以公安部长身份十二次在各种场合、会议的讲话中污蔑诽谤法轮功和强调防范、镇压法轮功。
2003年12月刚刚兼任公安部部长的周永康在中国公安部部属各局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上,继续推行迫害法轮功政策,说“严厉打击法轮功仍是中国公安工作的重点”。
正是从周永康任公安部部长和政法委书记以来,中国的法制建设急剧倒退,社会治安急剧恶化,严重刑事案率居高不下,黑恶势力横行,人权根本无法得到保障。
曾有北京某政协委员在网上发帖称:“有今天的治安秩序,就有今天的公安部长!”那时中国的刑事案件每年以17%至22%的幅度上升,公安部门成了百姓公认的最腐败、最黑暗的衙门。网上有言:“黑帮大佬周永康任中共公安部部长和政法委书记。”
3、周永康被江选中为罗干的“接班人”
2007年10月,周被江晋升为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全面掌控中共政法工作。江泽民安排周永康接了罗干的班。
周永康是江泽民的死党,在黄菊死亡,曾庆红、罗干退出中共政治局常委以后,江家帮一下子失去了好几个席位,恐惧被清算的江泽民通过激烈内斗来维持中共政治局常委中的心腹人数,所以江要拼死将周永康这个心腹塞进17大常委,以图和李长春、贾庆林联手抗衡胡温。
2007年中共十七大最大的人事争议点就是周永康进入政治局常委的问题。虽然周永康在他历届官职任期内劣迹斑斑,遭到中共党内外的排斥,不断被人检举揭发,甚至曾几度被迫提出辞去公安部长一职。但由于江泽民的强力干预,周得以留任。
十七大前的数轮人事变动后,江派势力进一步萎缩。担心彻底失去权力后遭到清算的江泽民极力推举充满劣迹的周永康进入决策层,借以控制公安、司法系统继续维持迫害法轮功的政策。掌管中共政法系统的周永康,成为在中共内斗中处于劣势的江泽民试图维持迫害法轮功的唯一“救命稻草”。
海外媒体报道:十七大内斗焦点是周永康,十八大内斗焦点是薄熙来。十七大中共高层权力更替,最激烈内斗焦点是周永康。当时江为延续迫害法轮功的政策,要找心腹接替罗干在中共最高层政治局常委中负责司法系统,继续维持对法轮功的镇压,中共内部经过激烈内斗、剿杀,江泽民将周永康塞进了中共政治局常委。
(二)周永康使政法委的恶势力登峰造极
1999年江泽民发动迫害之时,中共政法委书记是罗干,罗干操控政法委一直到2007年,其后,政法委由周永康接管,周永康遂成为江罗去职后在台上维持迫害政策的最高头目。
周永康在主管迫害法轮功运动的过程中,使政法委的邪恶势力不断膨胀,达到登峰造极的程度。
在“文革”之后,中共一些领导人如胡耀邦、赵紫阳、乔石等,原本努力要建立一套法制系统,实行“依法治国”,并一度取消了政法委。但“六四”的枪声中断了这一进程,在1990年,江泽民重建了政法委。尽管如此,中国的法律还不能说是一纸空文,至少在部份时候、部份地方、部份案件中还是有效的。
然而1999年,江泽民开始迫害法轮功之后,形势发生了不可逆转的恶化。因为修炼法轮功的人数达到上亿,这些人又都是守法良民,要迫害法轮功,就必须把现有司法体制彻底砸烂。只有在一个没有任何力量能恢复社会正义的国家,对法轮功的镇压才能有效进行。
因此江泽民建立了一个胯部门的法外机构“610办公室”,并通过政法委作为“610办公室”的重要执行机构,举凡公、检、法、司、国安、外交、财政、卫生等各个部门都听命于“610”,一切为镇压开路。政法委的职权无限膨胀,十六大政法委书记罗干成为政治局常委,并延续至周永康。
周永康使政法委势力迅猛膨胀。中共每年“维稳”超过7000亿人民币,增速和预算都超过军队。这些钱都是政法委掌管下的公安、武警等所花掉的。难怪有评论说:政法委的势力都要超过军队了。
正是因为周永康掌管的政法委势力膨胀,他才敢于与薄熙来“谋反”,阴谋扶植薄熙来在中共十八大上升任中共政治局常委,并接管政法委,然后伺机搞掉习近平,夺取中共总书记之位。
周永康使政法委急剧膨胀之时,也是中国社会法制全面倒退、道德全面败坏之时,也是中国犯罪率飙升之时。也就是中共政法委祸乱中华、危害人类最严重之时。
(三)周永康罪恶深重,是迫害法轮功的元凶之一
周永康因其迫害罪行深重,也成为迫害法轮功的四大元凶之一。
周永康在当四川省委书记和公安部长时的迫害罪行已极其严重,在接替罗干、当上中共政治局常委后,迫害更是变本加厉。
自周永康担任中国公安部长、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副主任和中央政法委员会副书记以来,经确认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人数由700名左右上升至1007名。
1. 周永康任四川省委书记期间迫害法轮功的事实(1999年至2002年12月)
1.1 指示全省加强转化法轮功学员和与打击法轮功
周永康于1999年至2002年12月任中共四川省委委员、常委、书记期间,多次在重要场合推动全省对法轮功学员的“转化”。
2001年1月,用于栽赃法轮功并煽动仇恨的“天安门自焚事件”在电视上播出后的第二天, 大陆媒体就报道了周永康就法轮功之事亲自写信给四川省委有关领导人的消息。周永康在信中强调要进一步认识国家取缔法轮功的正确性,并指令全省各级党政组织 要提高做好处理法轮功工作的自觉性,积极参与转化法轮功学员,惩处所谓法轮功“骨干分子”。
周永康还在四川省宗教会议上强调要进一步强化与法轮功的斗争。
2002 年5月10日, 周永康代表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七届委员会在中共四川省第8次代表大会的开幕式上做工作报告。他在报告中声称,自省第七次党代会以来,四川省在省委带领下 “严打”整治斗争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取得成效,同法轮功进行了坚决斗争,未来还要继续开展同法轮功的斗争。
1.2 亲自指挥加害法轮功学员
据国内法轮功学员反映, 周永康曾授意成都政法委书记王体乾在成都锦江区搞迫害法轮功的试点,准备以后推广到全四川。王体乾指示由锦江区委政法委书记郝小峰出面,与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员及牛市口派出所所长、牛市口街道办事处主任等炮制了一个文件,在公司管辖范围内强制实施,对公司400多名法轮功修炼者进行抄家、拘押、留置、劳教等,随意强行对法轮功学员搜身,搞整人的黑材料。后来通过法轮功学员讲真相,试点未能办成,但仍有肖素碧等10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送到劳改农场、劳教所,众多学员因不写“三书”被扣发厂内生活费,而王体乾、郝小峰和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公司有关人员则因积极迫害法轮功,后来均获提职。据明慧网报道,周永康曾多方阻拦成都市乡镇企业局党组书记黄敏为法轮功上访。 黄敏2000年7月去北京为法轮功鸣冤,为此,在周永康离任升为公安部长前夕,黄敏被非法劳教1年半。
据明慧网报道,周永康任职四川省委书记期间, 四川各监狱、劳教所如资中楠木寺女子监狱、绵阳新华劳教所等处关押了众多法轮功学员。自1999年底以来,仅楠木寺劳教所一处,就先后关押了数千名法轮功学员。该劳教所公开扬言,要用一切酷刑折磨“转化”法轮功学员。为此,该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滥施酷刑,不少法轮功学员因此死亡,一些学员被逼疯。狱警们还声称:“为镇压法轮功,上边以每个法轮功500元拨到所里,当地公安送一个来要给所里一些钱,‘转化’一个人600元。”自1999年至2002年12 月,已知四川省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人数达43名(附录),是当时全国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人数最多的省份之一。
与罗干和吴官正因追随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迫害政策而得到提拔相似,周永康于2002年12月被破格提拔为中国公安部部长。
2.周永康任职中国公安部部长期间迫害法轮功的事实(2002年12月―2004年7月)
2.1 在重要讲话中和在全国各地视察期间推动对法轮功的迫害
周永康就任公安部部长后, 立即在公安部局级以上负责人会议和全国公安机关电视电话会上强调打击法轮功,把打击法轮功作为来年公安机关的主要工作任务。
2003年5月,周永康以“坚持防治非典和维护稳定‘两手抓’”为名迫害法轮功,声称要密切注视境内外敌对势力、暴力恐怖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法轮功的活动动向,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其捣乱、破坏活动。据明慧网2003年5月28日报道,萨斯流行期间,辽宁盘锦市“610办公室”又多了“防非典办公室”的牌子,在盘锦市各小区和交通要道上安排人员查外来人口,表面上是防“非典”,可是不仅是量体温还要查身份证,实际上是利用“防非典”为名义搜查法轮功学员,使流离失所的法轮功学员处境更加艰难。2003年 5月25日下午,辽宁盘锦市20多位法轮功学员被抓,警察却借口说是因为中间有人发热,为防“非典”而将他们隔离。
据明慧网读者反映,2003年5月,周永康到原来工作过的辽宁盘锦市的辽河油田视察后,辽河油田“610”、勘探局党委、油田分公司党委立即举行联席会议,讨论打击法轮功事宜。当月联合下发文件,文件中规定:如炼法轮功的职工不“转化”,先开除厂籍留厂察看,后进一步处理。如被教养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到期不“转化”,直接开除厂籍等等。6月萨斯一解禁,辽河油田“610办公室”、辽河油田分公司党委、辽河油田勘探局党委、辽河油田公安局就开始绑架辽河油田炼法轮功的职工到辽宁省法轮功“洗脑基地”――抚顺法制学校(对外称为辽宁关爱中心)强制洗脑。一期一个月,至少有数十位辽河油田的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至洗脑班,其间遭到殴打、不让睡觉和昼夜灌输谎言宣传等虐待。
周永康在天津、湖北和北京人民警察学院等地调研期间也推行对法轮功的“严打”行动,声称要高度警惕、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和法轮功的破坏活动。
2.2 涉嫌授意制造假新闻以嫁祸法轮功
2003 年6月26日,浙江温州市苍南县龙港镇发生系列毒杀乞丐案。中国大陆媒体报道此案得到中国公安部高层周永康和浙江省委的批示后,7月2日,新华网发表文章,声称此案已于7月1日晚告破,称此案的“犯罪嫌疑人系一法轮功分子”。然而7月2日北京时间10:31:10由当地负责报道刑事案件、警察和公安部门 的记者唐泽文对此案件进行的报道,发表在浙江《都市快报》。文章指出警方正在发布悬赏通告,对此案进行重点调查,而且文章提到的几个重要线索也与法轮功无关。2003年12月30日浙江温州市中级法庭判处疑犯陈福兆死刑。该案件的报道由新华社和中央电视台垄断,报道中出现“反修”和“杀人上层次”等明显违背法轮功修炼原则的所谓“理论”,对法轮功进行诋毁。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通过对陈福兆的家人、朋友、熟识的医生、以及地方官员处核实,发现陈福兆是精神病患者,案发前陈父曾带陈福兆到内江医院看过精神病。然而, 浙江法庭隐瞒这一事实,判处陈福兆死刑,该行为涉嫌杀人灭口,掩盖事实真相。
2.3 表彰和奖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集体和个人
2002 年12月, 公安部追授原辽宁省大石桥市政保科科长王兆林为“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王兆林生前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骨干。周永康称赞王兆林“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忠诚实践者”,号召全国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以王兆林为榜样,提高学习实践“三个代表”的积极性。
2003年2月,周永康签署命令,给甘肃省公安机关四个专案组分别记集体一等功,并分别奖励人民币1万元,其中包括所谓侦破“7・26”法轮功案专案组。
2002 年8月17日至19日,青海省西宁市、甘肃省兰州市和青海省民和县部份有线电视网络插播了法轮功真相电视片《见证》、《历史的审判》等内容。真相插播达半小时,覆盖面达80%,在中国大陆引起巨大震动,很多民众通过电视片知道了法轮功被迫害真相。为此,法轮功学员遭到残酷报复,至少15人被捕,有证据显示这些法轮功学员被捕后遭受了酷刑折磨。2002年12月30日,青海省西宁市中级法院对其中一些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7至20年,余者被非法劳教。 2003年5月28日,参与电视插播的贺万吉被青海省浩门监狱虐杀。其妻赵香忠也因讲法轮功真相,在被非法劳教期间被折磨近瘫痪,放回家后不久于2003 年1月离世。在一系列打击下,贺万吉的父亲于2004年1月30日去世。为了掩盖罪行, 青海省公安厅厅长何再贵部署把贺万吉的一个儿子调离西宁,去偏远的青海省海西州地区。此后,何再贵又命令有关部门将贺万吉的这个儿子转了业。贺万吉的弟弟贺万珠,因向民众讲法轮功真相被非法抄家,6千多元人民币被抢走,并被非法劳教3年,关押在多巴镇的青海劳教所。 在关押期间劳教所还曾向贺万珠的食物中下毒。
事后,周永康对青海省公安系统进行了大力表彰,西宁市和民和县一些部门和个人被公安部评为先进。 2003年,周永康签署公安部2003年4号表彰令,授予西宁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全国公安机关同法轮功斗争先进集体,授予青海省公安厅安守伟、 公安厅行动技术总队李彬、海西州公安局贾旦巴全国公安机关同法轮功斗争先进个人。同时,“青海省公安厅党委按照公安部命令精神,为以上3人各记二等功一次。”2003年6月30日,周永康签署《关于表彰全国公安系统优秀单位优秀人民警察的命令》,将参与抓捕进行电视插播的法轮功学员的民和县公安局评为全国优秀公安局,将积极迫害法轮功西宁市公安局城西分局胜利路派出所评为“全国一级公安派出所”。2003年9月30日,公安部政治部还将西宁市公安局城北分局法制科评为“全国公安法制系统先进集体”,民和县公安局法制科科长魏占虎被评为“全国公安法制系统先进个人”。此外,2002年5月至11月青海省各级公安机关以专项清理整治互联网有害信息、打击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活动为借口,向民众封锁法轮功真相。为此,青海省公安厅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也于2003年受到了公安部通报表扬。
周永康还表彰了吉林省参与抓捕进行电视插播的法轮功学员的公安警察。2003年3月5日,长春市有线电视网八个频道播出了《法轮大法洪传世界》、《是自焚还是骗局》等法轮功真相电视片, 有30万用户逾百万观众收看了节目。由于电视片揭穿了江氏集团长达3年对法轮功的造谣宣传,吉林省抓捕5000多名长春法轮功学员。至少7名法轮功学员被捕后相继被迫害致死,其中包括刘成军、侯明凯、李容、沈建利、刘义、刘海波、李淑芹等。其中,刘成军被捕时被警察开枪打断一条腿。据明慧网报道,长春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一处)在净月潭附近的一所公寓内秘设刑堂,以“老虎凳”、电击隐私处、夹手指、吊打、冰冻、塑料袋套头窒息等对法轮功学员酷刑逼供。事后,周永康签署命令,对吉林省公安机关的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和奖励。李士长是305案件(公安内部对长春电视插播案的称呼)长春地区总负责、长春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副支队长(现任支队长)。他指挥并直接参与了全部行动,应对整个行动中的酷刑和致死负责。因为镇压“有功”,2003年4月公安部部长周永康签署的吉林省公安系统表彰命令,他任副队长的长春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获集体一等功,颁发奖匾,奖励人民币1万元;他本人获先进个人称号,颁发证书,记个人二等功,奖励人民币1000元。
2.4 封锁法轮功真相信息
2002年12月27日,周永康亲自到四川省宜宾市无线电管理处卫星干扰信号检测定位工作现场视察,鼓励无线电监测工作人员和负责人与法轮功进行斗争,以防止法轮功真相在中国传播。
周永康任职公安部长期间,各地法轮功学员向群众揭露受迫害事实、依法上访及上访权利被剥夺后去天安门广场喊冤的举动被以“扰乱社会治安”或“反党”、“反社会主义”的罪名非法抓捕。
2.5 以学习“三个代表” 、“严打” 、维护稳定、防范境内外敌对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反恐怖、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名义不断推动对法轮功的迫害
周永康担任四川省委书记后,提出“学习实践‘三个代表’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显示了周永康紧跟江泽民的指令。周永康任职公安部部长期间,中国各地普遍反映:公安人员声称“杀人放火可以不管,只抓法轮功”。
2003 年10月,周永康到山东视察,强调政法战线要以“三个代表”为指导,“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创造“平安山东”,和“对境内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的破坏活动,保持高度警惕”。山东省公安厅根据其“指示精神”,在厅党委扩大会议上提出三个工作重点,其中的第一个重点中就包括打击法轮功。 这表明周永康在视察期间推行“三个代表” 、维护稳定、防范境内外敌对势力、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政策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针对法轮功。
此外,周永康利用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人大召开之机号召全国各地进行“严打”活动,从而导致各地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大搜捕,众多法轮功学员被警察绑架,许多人被迫离家出走。
2004 年4月,周永康到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调研时强调, 要“保证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政治方向”,“检察机关要认真实践‘三个代表’”。与此相对应的是,对法轮功学员被公安部门和政府机关迫害致死的上千例违反人权、违反宪法的案例,未见中国的法院和检察院系统进行任何公正的调查和处理。相反,却出现了为法轮功学员进行无罪辩护的律师受到公安威胁、欲将其律师执业资格吊销并劳教3年的事件。同时,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重刑和被警察绑架后下落不明的事件不断增加,显示了司法机关已被周永康强调的所谓“政治方向”所左右。
3、周永康担任中共政治局常委后的迫害罪行
周永康不止指挥各级迫害法轮功的政法委系统,而且流窜到全国各地,直接指挥当地610、国安、公安、社区特务迫害法轮功学员。每到一处,那里的法轮功学员就被绑架、加重迫害或办洗脑班精神摧残,哪里的民众就被毒害。
在二零零九年底至二零一零年初,周永康专门针对法轮功,给法院等部门下了“指示”,对陷害法轮功学员的案子要从快、从重处理。
二零一零年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为了企图在二零一二年“上位”接任政法委书记,在周永康流窜到重庆之际,表现在重庆的“社区防控”政绩(迫害群众的能力水平 ),与王立军(重庆市公安局局长)掀起重庆腥风血雨,操控重庆邪党610、国安、公安、社区特务,严密监控访民、异议人士、宗教人士及法轮功修炼者。十一月十六日重庆邪党六一零、国安、社区特务为了讨周永康、薄熙来的欢心,有组织、有预谋地绑架了几十名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法轮功学员在辽宁省大连交通广播电台成功插播真相,中共当局 极为恐慌,中共政法委书记周永康进驻大连,调动所有警力甚至部队,亲自布控绑架法轮功学员。
此外,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与周永康亮相“辟谣”的同时,曾被周永康列为最高封锁级别的敏感词“活摘器官”相关词在百度上一度解禁。百度网站上目前有大量揭露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暴行的文章。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惨剧就发生在被政法委系统管理下的中国各大省市劳教所,前重庆公安局长王立军就直接参与此事。在沈阳陆军总院参与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被曝光后,周永康曾到沈阳亲自指挥迫害法轮功学员。
(四)周永康在国际上被多处起诉
以下是周永康被国际起诉的部份案例:
2001年8月27日,美国波士顿法轮功学员何海鹰向美国伊利诺北区地方法庭起诉中国四川省委书记周永康酷刑迫害、谋杀法轮功学员,犯下了反人类等罪行。
2004年11月12日,周永康与江泽民、罗干、刘京、李岚清等人被温哥华法轮功学员向加拿大总检察长起诉。
2005年5月30日,欧洲法轮功之友向英国内政部的移民及国民部门递交一份十四个首要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中国高级官员的名单及其罪行和证据,申请禁止其入境英国。
2005年7月19日,两位比利时法轮功学员以骚扰罪起诉”610办公室“及罗干、周永康、刘京和国家安全部部长徐永跃。2009年5月28日,比利时高等法院就两位法轮功学员起诉中共邪党“六一零”办公室电话骚扰案举行听证。案件还将在继续进行下去。
(五)周永康内外交困行将被追究
二零一二年二月初,重庆王立军事件爆发;三月中旬,薄熙来被免职;四月十日,薄熙来被立案查处……在此事件的急剧变化中,周永康一开始还企图死保薄熙来,却想不到自身的黑幕罪行越曝越多,包括其杀妻、强奸、纵子贪污、迫害法轮功、与薄熙来谋反夺权等罪行,每天都有大量曝光,现在周永康已自身难保。
例如:
4月12日,有海外中文媒体指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在四川省委书记任上,涉嫌设计车祸,谋杀他当时的妻子(周斌的母亲),此事已经取得了关键的证据。原因是周永康当时的情人、现在的妻子、中央电视台主持人贾晓烨声称怀孕了(后来证实是假的),她逼迫周离婚。
4月12日,海外媒体纷曝,有知情人士透露,为了避免死刑,薄熙来的妻子薄谷开来试图供出周永康和他的政变计划。薄谷开来指控周永康是推翻习近平和其他常委的计划的主谋,她称周是“常委中的坏蛋”。
周永康已经成为王立军事件骨牌效应中下一个目标,媒体纷纷曝光“周永康和薄熙来在北京、重庆和成都进行了五次会面,筹划薄熙来晋升政法委书记,并在上位两年内强迫习近平下台。”
“周永康协助薄熙来和王立军从德国购买最先进的窃听设备,对九常委的很多交谈进行监听。”“周的儿子周斌积聚了200亿人民币的个人财富。”
同日,一海外中文媒体网站发表《有关周永康地方黑恶余党的举报材料》的文章,在列举了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实后,还展开论述了“政法委就逐步把针对法轮功的迫害模式延伸到社会其它方面”,并指“周已将政法委系统打造成独立王国,把公检法变成私家工具”。
文章甚至还透露了周永康私藏军火的联系人的名字。
分析家预测:周永康跟薄熙来在很多事情上都是一根线上的蚂蚱,现在这个事态就是要把薄熙来彻底搞倒,而不是一般撤职完事。那么要把薄熙来彻底搞倒,周永康肯定日子也不好过。
据北京消息人士透露,目前中共高层已在讨论如何宣布周永康被处理的理由。温家宝甚至主张公布周永康对法轮功学员犯下的惊人罪恶,包括活摘器官事件中的重大人命案、协助掩盖罗干炮制法轮功自焚伪案中涉及的暗杀和人命等。
同时因为周永康在多国被起诉,即使他想逃到国外,也没有容身之地。
如果当政者不查处周永康,他就会被人民所追究。现在,只不过是上天给予当政者一个惩恶、自救的机会而已。2005年,胡锦涛来访美国时,法轮功学员曾经打出横幅“胡锦涛,神和人民给你的时间是有限的”。现在的情势恐怕已经到了倒计时的阶段,如果胡温不能顺天应人,勇惩邪恶,他们就会错过历史给予他们的机会。
无论是以何种方式出现,总之,周永康的迫害罪行一定会被追究。
这就是迫害法轮功的高官的典型下场——内外交困,无处可逃。
2012年4月26日星期四
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罪责难逃(二)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4/26/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罪责难逃(二)-256189.html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接前文)
元凶篇:罗干、刘京、周永康的罪行与被诉
在国际上,江泽民、罗干、刘京和周永康被称为迫害法轮功的四大元凶,而且常常被同案起诉。除江泽民这个首恶元凶之外,其它三个元凶也罪大恶极,同样被多国起诉。
一、罗干——迫害法轮功的急先锋和第一帮凶
罗干在迫害法轮功的江泽民集团中扮演的是“急先锋”和“第一帮凶”的角色。
(一)罗干是迫害法轮功的急先锋,在1999年之前已开始迫害法轮功
中共迫害法轮功不是从1999年7月才开始的,至少从1996年就开始了。而在1999年江泽民发动大规模的镇压运动之前,迫害法轮功主要是由罗干挑动的。
罗干原先并不是江泽民集团的人,在江当权时,罗是中共政法委书记、政治局委员。罗干为了能爬上中共政治局常委的职位,一直在寻找机会讨好江泽民。当罗干觉察到江泽民容不下法轮功“真善忍”时,他马上认定这是捞取政治资本往上爬的大好机会,于是,从1996年开始,罗干就不断的挑起迫害法轮功的事端,当他发现符合江泽民的胃口时,他的胆子也越来越大,直至挑起“四•二五事件”。
1、罗干对法轮功“先定罪,后调查”
法轮功修炼是直指人心,不分阶层、行业,人人只要有心都可修炼。江罗虽然有意想镇压法轮功,但作为中共执行镇压的国家机器——公安部中炼功的人却好象比其它部门更多。原来公安部的部长王芳是个气功爱好者,夫人则是虔诚的佛教徒。后来王芳退休后到了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受到王部长影响,公安部练气功的人相当多。尤其到了司长、局长、处长这一级,还有很多外地公安局或公安厅的厅局长就是法轮功学员。法轮功研究会的成员叶浩和李昌原来都是公安部的副局长、处长。
从1994年起,中共公安人员就在法轮功中卧底,但未发现任何问题,反而许多卧底人员也炼起了法轮功。
1997年初,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利用职权授意公安部门在全国范围对法轮功进行了一场调查,意在罗织罪名取缔法轮功。在各地做出“尚未发现任何问题”的结论后,罗干于1998年7月又通过中国公安部一局(也称政治保卫局)发出公政[1998]第555号《关于对法轮功开展调查的通知》,先把法轮功定罪为“邪教”,然后再让全国各地公安部门进行系统性“卧底调查”、搜集证据。调查结果依然一无所获。
罗干在1997、1998年两次想把法轮功定为“邪教”进行镇压。这倒不是因为法轮功做错了什么,而是罗干那时当了中央政法委书记,官儿坐到头了,要想继续往上升,就必须做出大动作来。这个和战争时期军人尤其受到重视一样。罗干也想把水搅浑,这样他这个政法委书记才能成为政治焦点。
罗干当时发的文件明显带有构陷的性质,先是声称法轮功是“邪教”,然后让各地公安去搜集证据,等于“先定罪,后调查”。当时陆续有公安、统战部和特工到法轮功的炼功点上学功,并和学员一起学习《转法轮》,其实都是去卧底。但是法轮功无底可卧,因为法轮功学员的一切活动都是公开的,而且来去自由,谁愿意来炼都行,不愿意了就走,既没有人员登记,也没有会费。很多卧底人员倒因此机缘而对法轮功有了深刻了解,成为法轮功学员。
但罗干的两次“调查”还是在一些地区造成了严重后果。如:辽宁省朝阳市公安局,向所属公安部门发出了朝公发(1998)37号《关于禁止法轮功非法活动的通知》,有的法轮功义务辅导员被数次罚款,累计金额达4000多元。有的不给收据单,有的只给白条。由此引起40余人到公安部上访;1000余人联名投诉朝阳公安局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新疆、黑龙江、河北、福建等地还出现基层公安部门强行驱散炼功群众,非法抄家,私闯民宅,没收个人私有财产等违法乱纪问题。
罗干搜集不到资料也很着急。他发现公安部这些负责气功的人都很懂气功,很多人也炼。罗的镇压命令下去之后,相关的负责人不要说抓紧落实,反而连动都不动。罗干在1996年开始为此特意改组公安部,不但把编制改了,原来管气功和懂气功的人一律调走。
朱镕基知道这件事情后把罗干叫去训了一顿,说他“放着大案要案不抓,却用最高级的特务手段对付老百姓”。搞得罗干灰头土脸,但是他仗着和江泽民关系好,把朱镕基对法轮功的一份正面批示扣在手里,没有下发。
江泽民至少在1996年之前就已经知道法轮功,在罗干阴谋构陷法轮功捞取政治资本的过程中,江作为罗干的上司,一直默许他这样做,而且,在1999年“四二五事件”后,江马上重用罗干担当镇压法轮功的主力干将。
1998年下半年,以乔石为首的部分全国人大退休老干部,根据大量群众来信反映,对法轮功进行调查,得出“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结论,于年底向政治局提交了调查报告,由于报告中提到“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的古训,令江泽民大为不悦,当即批示(大意):写得玄玄乎乎,我看不懂,并把报告推给罗干。罗干心领神会,以“法轮功有国外政治背景”为由,不断制造事端,嫁祸法轮功。此事再次表明江泽民早已存心要镇压法轮功。
面对非法调查和个别当权者的敌意,1998年年底,大陆各界法轮功学员中135位社会知名人士站了出来,由北京大学法律系的一位教授主笔,联名致信当时的国家主席江泽民和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对公安部一局的上述《通知》进行法律批评,阐明该文件本身就是违反中国宪法和法律的。
这135位社会知名人士的信很快得到了朱镕基的批示。批示的大意是:公安部不应该去找法轮功的麻烦,应该抓社会治安问题,法轮功这些年给国家节省了大量的医药费。然而,朱镕基这份表明政府政策的批示遭到了罗干的私自扣压,没有传到法轮功学员们的手里。直到1999年4.25法轮功学员到国务院信访办上访见到朱镕基总理时,朱总理才知道批示被人扣压,法轮功学员也才知道朱总理有过上述正面批示。
为什么罗干敢违背顶头上司朱镕基的命令?因为罗干得到江的纵容。
2、罗干伙同连襟何祚庥挑起北京电视台事件
1998年5月,罗干连襟何祚庥挑起了北京电视台事件。事情的起因是何祚庥对北京电视台《北京特快》节目的一个记者造谣,说中科院一个孙姓的研究生,因练法轮功导致精神病。实际上孙当时表现的不正常状态和法轮功毫无关系。孙的室友和孙的同学都多次以详细具体事实向何讲清了。可何祚庥在十分清楚事实的情况下,在电台竟仍用同一假证栽赃法轮功,纯属故意。许多从法轮功中受益的人自发去北京电视台澄清事实真相。北京电视台的一个副台长看到法轮功学员的祥和,在了解真相后立即决定制作节目挽回错误宣传的影响。事情得以圆满解决。
何祚庥号称是“两院院士”,实为政治投机分子,被称为“科痞”。他善于在科学家面前冒充政治家,在政治家面前冒充科学家,尤其善于从意识形态领域批判真正的科学。由于鼓吹“自然科学的阶级性”,何祚庥得到中宣部科学处处长的赏识,大学毕业后转到中宣部从事意识形态宣传,利用他井底之蛙的见识,在科技界到处挥舞大棒。
举例来说,上个世纪初凯库勒发现苯的环形结构,之后数十年化学家对此结构一直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后来诺贝尔化学奖得主泡林提出“共振论”概念,合理地解释了凯库勒模型,此为量子力学在化学结构学的开始。但是何祚庥等指责已经被证明的凯库勒模型是“阶级调和论在科学界的反映”,中国大批的结构化学专家因此受株连而检查“资产阶级立场”,中国量子力学研究因此受到严重冲击而长时间中断。
著名犹太裔学者维纳曾在清华任教,是何祚庥的校友。1965年,他研究发现,老鹰在捕捉兔子时很少失手,这是因为老鹰脑子中有一套反馈闭环系统,能根据兔子的方位、速度不断调整自己的飞行路线,直至成功。如果将类似的系统装在高射炮上,将使命中率大为提高。由此维纳认为生物界和非生物界存在一定的共性。而何祚庥认为阶级之间尚不能调和,更妄论生物与非生物了。何祚庥等人再一次挥舞“阶级调和论”的棒子把多位科学家打入冷宫。
何祚庥还抡起意识形态的棍子批判过摩尔根的遗传学说、用马列主义批判盖尔曼获得诺贝尔奖的“夸克模型”,一直到晚年转而批判气功,声称是“伪科学”。人称何祚庥“人老心红,战士风采依旧,棍法依然娴熟”。
因为何祚庥打击科学、维护中共意识形态有功,《红旗》杂志力荐他当了中科院的院士。何则继续利用他的院士头衔拍中共、特别是最高领导人的马屁。2001年,江泽民的“三个代表”宣传如火如荼,何祚庥在中科院的一次量子力学研讨会上发言说“量子力学的运动规律符合江泽民的三个代表精神”,当即有几位正直的学者拂袖而去,而更多的人则是敢怒不敢言。
因为罗干想借打法轮功向江泽民邀功请赏,罗的连襟何祚庥也就一次次不遗余力地打着科学的外衣诋毁法轮功。因为何祚庥的名声实在太差,北京市的一位副市长亲自指示,今后北京市的媒体不得刊登何祚庥的欺骗言论,对气功仍旧执行中央“不干涉、不宣传、不打棍子”的政策。
国家体育总局也于1998年5月对法轮功进行了全面调查了解。9月由医学专家组成的小组为配合此次调查,对广东12553名法轮功学员进行表格抽样调查,结果表明祛病健身总有效率为97.9%。10月20日,国家体总派到长春和哈尔滨的调研组组长发表讲话说:“我们认为法轮功的功法功效都不错,对于社会的稳定,对于精神文明建设,效果是很显著的,这个要充份肯定的。”其间,大连、北京等地对法轮功功效的民间调查也得出了一致的结果。
1998年下半年,以乔石为首的部份全国人大离退休老干部,根据大量群众来信反映公安非法对待法轮功炼功群众的问题,对法轮功进行了一段时间的详细调查、研究,得出“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结论,并于年底向江泽民为首的政治局提交了调查报告。
法轮功继续快速发展,到1999年初,国内有媒体在报导健身运动的时候提到法轮功的炼功人达到了一亿。同时《转法轮》被翻译成多国文字,传到世界三十个国家和地区。不少西方人甚至不远万里来到中国学习中文,只希望能象中国法轮功学员一样能够读懂《转法轮》的中文原著。
1999年2月,美国一家权威性杂志《US News and World Report》发表文章谈到了法轮功在健身方面的好处:“国家体育总局局长说:‘法轮功和其它气功可以使每人每年节省医药费1000元。如果炼功人是一亿,就可以节省一千亿元。朱镕基对此非常高兴。国家可以更好地使用这笔钱。’”
3、罗干伙同何祚庥挑起“四•二五事件”
何祚庥因为无法继续在北京刊登诬蔑法轮功的文章,就跑到天津的一家小报——天津教育学院的杂志上发表了《我不赞成青少年练气功》一文,将明显违背法轮功原则的表现归罪在法轮功头上,暗示读者修炼法轮功会出大问题,甚至导致亡国。许多法轮功学员感到,如果不能澄清事实,不但学员们的合法炼功权利会受到威胁,炼功群众还可能被别有用心的政客硬拉入肮脏的政治斗争中去。于是数千名法轮功学员自发陆续前往编辑部澄清事实。在双方和平理性的会谈即将结束,出版社方面准备发声明更正之际,天津市突然出动防暴警察,驱散请愿人士,殴打并逮捕了45名法轮功学员。海外媒体直指罗干是此次暴力行动的直接指挥。天津市政府也对去请愿的法轮功学员说,镇压是北京的命令,并鼓励他们去北京反映情况。
消息传到北京,当时的北京法轮功研究会负责人李昌、王治文、纪烈武等商谈后,决定于4月25日去北京上访,得知这一行动的法轮功学员也相互联络,结果那天紧邻中南海的国家信访局外请愿人群达到一万余人,这就是震惊中外的“四.二五事件”。
那时,朱镕基刚刚访美归来不久。受过右派之冤的朱镕基显然把群众上访视为对政府的信任,更何况他于1998年在法轮功问题上曾亲笔作过正面批示,因此他一改中共对于民间请愿不接触、不对话、不妥协的传统,亲自接见上访人群。
朱镕基说:“你们有宗教信仰自由嘛!你们有什么问题,你们派代表来,我带你们进去谈。”朱停了一下,又接着说,“我也没法和你们这么多人一起谈呀!”
由于法轮功学员都是自发前往的,彼此大多不认识,并没有什么代表,于是朱镕基就点了最先主动举手的三个人。朱镕基一边转身带着三位代表朝中南海西门走,一边大声问道:“你们反映的情况我不是做了批示吗?”这几个人都愕然回答:“我们没有听说呀!”朱镕基可能意识到他的批示被压下去了,马上换了话题说:“我找信访局局长跟你们谈,找副秘书长跟你们谈。”说着转向工作人员,吩咐找人。
法轮功学员的要求很简单,第一、天津放人;第二、炼功自由;第三、合法出版法轮功书籍。朱镕基立即指示天津方面放人。
实际会谈进行得并不十分顺利,政法委书记罗干、中央办公厅副主任王刚、公安部部长贾春旺、国务院副秘书长崔占福以及北京市常务副市长孟学农等与法轮功学员对话,但是因为江未给出谈话底线,罗干又想找法轮功的麻烦,没有答应任何要求。后来法轮功研究会的李昌(公安部官员)、王友群(监察部官员)等五人也进了中南海进行对话。
在国务院工作人员和法轮功代表会谈之际,上万名学员一直在外静静等候。到晚上八点多,会谈完毕,在得知天津方面已经释放被捕的法轮功学员后,中南海前的法轮功学员也很快散去,临行时,地上连一片碎纸都没有留下。
海外媒体一片赞誉之声,既赞赏法轮功学员的和平理性,也赞赏政府的开明,并称这是中共建政后官民第一次和平理性的对话,开中共历史之先河。
事情如果这样落幕无疑是个皆大欢喜的局面,但是却有一个人暴跳如雷,这个人就是江泽民。
(二)罗干是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第一帮凶
在1999年“7•20”开始迫害法轮功之后,罗干一直充当江泽民的第一帮凶,他所掌控的中共政治系统一直是迫害法轮功的最主要力量,专门迫害法轮功的“610办公室”就常设在政法委之内。
罗干因为卖力迫害法轮功而得到二个“收获”——一是升任中共政治局常委当了五年;二是被当作迫害法轮功的第二元凶被多国起诉(国际上把中共迫害法轮功集团称为“江罗集团”)。
罗干迫害法轮功的罪行,除在1999年之前不断挑起迫害事端之外,还有大量严重罪行。
1、与江密谈制定迫害政策并极力推行
在迫害之初,江泽民和罗干进行过一次秘密谈话,江的要点是:
1)对他们要狠,特别是上访、发真相什么的,抓住就打……往死里打。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
2)在这个问题上,只要能压制住,可以不择一切手段,不受任何(包括法律)约束,整死了人,不负责任。不信我(江泽民)就治不了他法轮功。
3) 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
4) 一般不发红头文件,只密码电传或口头传达,不署名,一概说是“中央批示”!
1999年底,罗干按江泽民的指示将4名原法轮大法研究会成员重判有期徒刑。2000年,罗干又带着江的密令到各地口传指示,在全国转了一圈后才回到北京。
位于美国的“中国宗教迫害真相调查委员会”和“自由中国运动”公开了一份2000年5月中共的秘密文件,文件命令警方不须逮捕证可任意逮捕法轮功学员。这份由吉林省公安厅和高级法院传达的文件说:对法轮功“打击力度要增加,一旦发现,予以先行抓捕后补办手续。”地方政法系统敢于这样做,显然是出于罗干的指示。
2、一手制造“天安门自焚”伪案
由于法轮功学员和广大民众的抵制,中共对法轮功的镇压无法维持下去,于是由江泽民指示,由曾庆红出谋,由罗干实施的旨在煽动全民仇恨法轮功的“天安门自焚”伪案发生了。
“天安门自焚”堪称中共的世纪谎言。为了打击法轮功,一个政府居然诱骗5人冒充法轮功学员到天安门广场伪装自焚。结果是刘春玲被当场打死,十二岁的刘思影被事后灭口。中央电视台录像的慢镜头清楚无误的显示出自焚现场的刘春玲是被警察从身后击打死亡的。录像中有关王进东打坐的姿式、灭火后两腿间夹着的塑料瓶,记者和刘思影的对话,摄影师如何到场等等的许多破绽,都充分证明这场自焚事件是江罗流氓集团为了诬陷法轮功而恶毒设计的一场骗局。
“天安门自焚”伪案发生后就成为江罗镇压法轮功的主要借口,也成为不知情民众仇恨法轮功的最主要原因,江罗凭着“自焚”伪案,把镇压运动推向高潮。
3、亲自到各地“督办”镇压行动
兹举几例:
2000年9、10月份,罗干亲自在辽宁省马三家教养院蹲点,于是就发生了把18名坚定的法轮功女学员扒光衣服、投入男牢房的暴行……
2001年,罗干来到吉林省长春市检查迫害法轮功的情况,对此地的“转化率”大为不满,使洪虎(吉林省省长)惊恐万状,于4月5日到长春朝阳沟劳教所下令“强行转化”,对这里的法轮功学员进行了一次凶残的迫害……
(三)罗干被多国起诉
1、罗干在中国大陆被起诉
2000年8月 29日,罗干与江泽民、曾庆红一起,被朱柯明和王杰起诉到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2、罗干在联合国被起诉
2002年10月17日,罗干与江泽民、曾庆红一起,被来自加拿大、美国、法国、澳洲、爱尔兰和香港等6个国家和地区的7名法轮功学员联名向联合国反酷刑委员会、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控告。
3、罗干在亚洲被起诉
2003年11月17日,罗干与江泽民、李岚清一起被林晓凯等六名自诉人、一名未成年受害人依《残害人群治罪条例》中的〈残害人群罪〉向台湾高等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案。
2003年12月26日,罗干与江泽民一起在韩国汉城地方法院被刑事诉讼。
2005年4月12日,五名日本法轮功学员和日本法轮大法学会以集团灭绝罪向大阪地方法院起诉江泽民、李岚清、罗干、辽宁省大连市长夏德仁及中国驻日本大使馆,并要求赔偿6000万日圆的经济损失。
4、罗干在美洲被起诉
2004年11月12日,罗干与江泽民、刘京、周永康、李岚清等人一起在加拿大被起诉。
2004年11月15日,罗干与江泽民、李岚清、罗干、刘京和王茂林等五位中国高官被六位加拿大法轮功学员在多伦多民事起诉,并要求2千万加元的赔偿金。
2004年11月16日,罗干与江泽民一起被法轮功学员向玻利维亚检察院刑事起诉。
2005年1月28日,秘鲁法轮大法学会向秘鲁最高法院提交对曾庆红、江泽民、罗干和薄熙来的刑事诉讼状,状告他们的群体灭绝和反人类罪。秘鲁最高法院接受了诉讼状。
5、罗干在欧洲十多个国家被起诉
2003年8月20日,罗干与江泽民、李岚清(“610办公室”主任)一起,被6名法轮功学员在比利时刑事控告。
2003年9月8日,出访欧洲四国的罗干在冰岛被法轮功学员以“酷刑”、“反人类”、“群体灭绝”罪刑事起诉。
2003年9月11日,罗干在芬兰被法轮功学员以“酷刑”、“反人类”、“群体灭绝”罪刑事起诉。
2003年9月16日,罗干在亚美尼亚被起诉。
2003年9月18日,国际人权组织“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全球营救受迫害法轮功学员委员会”、欧洲法轮大法佛学会、俄罗斯圣彼德堡法轮大法佛学会等四个组织共同向莫尔达瓦总检察院递交了起诉书,以“酷刑罪”,“种族灭绝罪”等罪名,起诉正在莫尔达瓦访问的罗干。
2003年10月15日,罗干与江泽民一起被15名来自中国、美国、澳大利亚、比利时和西班牙的法轮功学员在西班牙高等法庭(Spain's High Court)刑事控告。
2004年8月5日,罗干与江泽民、李岚清一起被三名来自澳大利亚、爱尔兰和希腊的法轮功学员向雅典检察院刑事起诉。
2005年5月30日,欧洲法轮功之友向英国内政部的移民及国民部门递交一份十四个首要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中国高级官员的名单及其罪行和证据,申请禁止其入境英国。
2005年6月13日,瑞典人权律师彼德•伯格奎斯特(Peter Bergquist)与法轮功学员向瑞典警察局递交起诉江泽民、李岚清、罗干、刘京、丁关根等人的诉状。
2006年12月15日,奥地利法轮大法协会、奥地利国际人权协会(IGFM)在维也纳举行记者招待会,宣布对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主犯江泽民、罗干、李岚清、刘淇等人以涉嫌群体灭绝罪和酷刑罪進行起诉。
2007年12月14日,奥地利国际人权协会和曾遭中共邪党迫害的法轮功修炼者向维也纳检察院递交诉状,以群体灭绝罪和酷刑罪起诉江泽民、罗干、李岚清和刘淇。
2005年7月19日,两位比利时法轮功学员以骚扰罪起诉“610办公室”及罗干、周永康、刘京和国家安全部部长徐永跃。2009年5月28日,比利时高等法院就两位法轮功学员起诉中共邪党“六一零办公室”电话骚扰案举行听证。案件还将在继续进行下去。
6、全球诉罗案取得突破
2007年11月18日,西班牙宪法法院正式接受法轮功学员起诉江泽民、罗干的案件;接受所有受害者提供的资料。二号庭所有法官一致决定:西班牙司法必须调查中共邪党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的群体灭绝罪行,江泽民、罗干必须接受西班牙法院对其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和反人类罪的调查。
2009年11月,西班牙国家法庭裁定,以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起诉江泽民、罗干、薄熙来、贾庆林和吴官正等五名中共邪党高官,要求被告须在四到六周内回应。法院通知书表示,若被告罪名成立,将面临至少二十年徒刑,并附带经济惩罚。
(待续)
2012年4月25日星期三
四二五上访 政法委构陷善良 为祸十三载 / 文/钟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4/25/四二五上访-政法委构陷善良-为祸十三载-256045.html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上万名法轮功学员来到中南海西侧府右街的国务院信访办上访,要求释放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并给法轮功合法的修炼环境,史称“四·二五”北京万人上访。“四·二五”不仅体现了法轮功学员的理智、平和,也曝光了中共政法委设置陷阱,迫害法轮功的阴谋。
“四·二五”背后的真相 政法委构陷阴谋
提到“四·二五”,就不能不提到政法委和当时的中共政法委书记罗干。一九九七年初,罗干指使公安部在全国进行调查,欲抹黑法轮功。一九九八年七月,公安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公安部门为法轮功罗织罪名,但各地公安、政保部门连一条罪证都没有搜集到,相反,看到的都是法轮功学员修炼后身心受益的事实。在这两次调查中,一些地方的公安部门对法轮功学员进行了骚扰、罚款、私闯民宅、非法抄家以及没收个人财产等迫害。
一九九九年四月十一日,罗干的亲戚何祚庥在天津杂志上发表文章,捏造事实,攻击、丑化法轮功,并诬蔑法轮功创始人。四月十八日开始,天津出动武警殴打前往编辑部交涉和反映实情的法轮功学员,并抓捕了四十五人。天津警方还提出让法轮功学员去北京解决问题。
从四月二十四日晚开始,北京、天津和邻近各地得知此事的法轮功学员来到北京,到位于中南海西侧府右街的国务院信访办上访,寻求天津事件的公正解决。到二十五日当天,请愿人数超过了一万人,这就是震惊中外的“四二五”事件。外界评论,法轮功的平和理性和大善、大忍出乎中共的意料,化解了冲突。
据内部消息透露,天津事件和随后的“四·二五”事件实际上是政法委准备打压法轮功所布的陷阱。参加上访的很多法轮功学员也证实,当时他们都是自发地去信访办上访,是被警察引领着,从中南海正门沿两边汇集成一圈。中共政法委以此为口实,在喉舌媒体造谣“法轮功围攻中南海”。
“四·二五”之后,江泽民出于妒嫉,给政治局写信要求取缔法轮功。六月十日,专门负责打压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各级“六一零办公室”成立,“六一零”和政法委是同一体系的。七月二十日,中共开始了迄今为止长达十三年的迫害。
实施迫害以践踏法律为前提 政法委权大于法
政法委在实施迫害的十三年中,既是始作俑者,也是迫害的执行者。十三年的迫害始终是以践踏中国宪法和国际人权公约为前提的,百余种酷刑、绑架、强制洗脑、注射摧毁神经的药物、抄家、甚至按需杀人、活体摘取器官,还有利用媒体造假,诬陷法轮功和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例如典型的1400 例、天安门自焚伪案。
十三年来,以江泽民、罗干、刘京、周永康等为代表的政法委为祸中华,践踏法律渐渐形成了一种常态。为了维护迫害,政法委负责迫害法轮功的各级“六一零”将权力高度集中,绑架了整个国家机器,让公安、国安、武警、劳教、司法、检查、宣传、外交、教育、文化、医疗等系统都参与到迫害中来,耗资四分之一的国力。
迫害伴随阴谋
这十三年的迫害也始终伴随着各种阴谋,“四·二五”罗干制造假相,诬陷法轮功“围攻”。之后,江泽民和罗干还自编自导了“天安门自焚事件”。越来越多的证据被曝光自焚伪案的真相。
例如,一位武警军官透露,当时公安、武警、国安都有现场录像,并且各自都保留了原始记录。因为事情过于邪恶、卑鄙、恶劣,当事人为了自保,很多都留了备份,以备将来形势变化后释清自己,或反戈一击。仇恨的谎言欺骗着数以亿计的不明真相的老百姓,让他们仇视法轮功和真善忍修炼者,甚至直接参与迫害。
事实上,十三年的迫害因其见不得光,所以出处伴随阴谋。所有的迫害政策都是通过密电或口述下达的,但是,纸里包不住火,许多迫害的细节和证据正从体系内部传出曝光。最近,王立军携带大量证据投靠美国驻成都领事馆就是一例。
法轮功成中国局势核心 中国的未来答案在真相
从江罗刘周政法委系统因迫害法轮功,犯下了滔天罪恶,为躲避清算和维持迫害,凡手中有血债的、被法轮功学员起诉的人,例如,薄熙来、王立军等,都是江泽民迫害法轮功集团最放心用的人,因为这些人一旦当权会延续迫害。比如罗干选择了周永康接班、周永康选择了薄熙来,薄熙来选择了王立军等。
最近,中国重庆事件引发的政局震动,让许多人困惑,但是正确解读当前中国局势,人们会发现法轮功是整个事件的核心、也将对未来局势产生更为深远的影响。
因为中共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的迫害也在延伸到其他民众,比如截访、强拆、“打黑”、黑监狱、封网、侵吞私人财产、打压正义律师、记者、维权人士,造成社会冤情遍地,这样的社会即使对所谓的既得利益者也是危险的。
十三年来法轮功学员遭受了长期严重的迫害,十三年来中共政法委实施了大量的罪恶,但是许多中国人还不知道真相,甚至因造谣媒体宣传或不明真相而助纣为虐。海内外的法轮功在长期遭受苦难的情况下,始终一如既往的和平、理智的讲真相,对迫害元凶的清算和追究也会一如既往。
解体政法委、解体中共,消除制造不稳定的因素只能让中国未来更美好和稳定。世人只有了解真相才会明辨是非,只有远离中共才能无愧良知。
2012年4月24日星期二
“文革余毒”骚扰不断导致法轮功和平上访 / 文/龙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4/24/“文革余毒”骚扰不断导致法轮功和平上访-256046.html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文化大革命”虽然结束了很多年了,但是中共一直阻止人们进行深刻的反思,文革流毒一直存在,没有肃清。这在江泽民迫害法轮功中表现得尤其突出。例如近来被称为“文革余毒”的薄熙来,是迫害法轮功的一个急先锋。作为造反派的薄在文革中还踢断自己父亲的三根肋骨。长期担任专门迫害法轮功的中共中央“六一零办公室”主任的刘京,在文革中不仅是一名造反派头头,并且是臭名昭著的“血统论”的作者之一。
在中共的谎言抹黑宣传下,一些人误认为一九九九年“四•二五”法轮功万人和平上访,是所谓的“围攻”,是中共迫害法轮功的起因。其实,“四•二五”和平上访的起因正是由于中共的“文革余毒”在背后不断搞事而引起的。
“改革开放”以后,“文革余毒”在中共内部仍然占有一定的市场。特别是苏联垮台后,踏着“六四”鲜血刚当上中共总书记的江泽民,要把一切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之中,认为“阶级斗争”还在一定的范围内存在。
“文革余毒”的一个特点是通过整人捞取政治资本,于是就要去搞事,要把事情搞的越大越好,从中好捞取政治资本,从而能够升官。
法轮功从一九九二年五月公开传出来后不久,因为讲“真善忍”,祛病健身功效好,所以传播很快,炼法轮功的人数快速增长,遍布社会各个阶层。
中共警察里有一部份人是专门搞“阶级斗争”的,以前叫“政保”(公安一局/处/一科等),后来改为“国保”,虽然叫法不同,但是性质是一样的。这些文革余毒,他们关注的就是所谓的“阶级斗争”及其动向。一九九四年,警察就在法轮功里卧底,但是没有发现任何不妥的地方。
随着炼法轮功的人数进一步增加,中共宣传和意识形态领域中的文革余毒开始出动攻击法轮功。一九九六年,中宣部副部长徐光春想挑起事端捞取政治资本,指使《光明日报》用文革式的语言诋毁法轮功是“宣扬迷信”。“宣扬迷信”是文革术语,是一顶非常可怕的政治帽子。由于几十万封的群众来信澄清法轮功的事实真相,后来不了了之。中宣部还禁止出版发行当时名列北京十大畅销书的《转法轮》、《中国法轮功》等法轮功书籍。
罗干在八九年六四事件中得到甜头,捞取了政治资本升为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他深知要想再往上爬,就需要捞取更大的政治资本,需要别人的鲜血来铺垫。一九九七年初,罗干指使公安部在全国进行调查,网罗罪证欲定法轮功为“邪教”。全国各地公安局经充份调查后均上报反映“尚未发现问题”,调查不了了之。一九九八年七月公安部一局(即政保局)发出公政[1998]第555号《关于对法轮功开展调查的通知》。《通知》中用先定罪,后找证据的文革斗争的手法,先把法轮功定罪为“邪教”,紧接着又提出:要掌握活动内幕情况,发现其违法犯罪的证据,各地公安政保部门要深入开展调查。结果一条罪名也没有收集到。
虽然公安政保部门什么也没有发现,但是一些地方的警察开始对法轮功炼功群众进行骚扰。许多人用群众来信的方式向有关部门反映这一情况。于是一九九八年下半年,以乔石为首的部份全国人大离退休老干部,在北京、广州等地对法轮功进行了一段时间的详细调查、研究,得出“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结论,并于年底向江泽民为首的政治局提交了调查报告。
这事本来这时就应该结束了,但是罗干和背后想通过搞事而捞取政治资本的一伙人显然不甘心。于是,罗干的连襟何祚庥跳了出来。何祚庥不学无术,是个文革思维很重的文革余毒。他原来在宣传部里工作,号称要用毛泽东思想来指导研究物理。后来他打着科学的名义,招摇撞骗,其实是个科学痞子,积极充当中共在科教领域里的政治打手。
一九九八年五月,何祚庥对北京电视台《北京特快》节目的一个记者造谣,说炼法轮功导致精神病。经过北京法轮功学员澄清事实,北京电视台在了解真相后决定制作关于法轮功学员户外炼功的新闻以挽回错误宣传的影响。当时北京市的一位副市长指示,今后北京市的媒体不得刊登何祚庥的欺骗言论,对气功仍旧执行中央“三不”的政策。
在无法继续在北京刊登诬蔑法轮功的文章的情况下,一九九九年四月十一日,何祚庥在天津教育学院的杂志上发表了《我不赞成青少年练气功》一文,用谎言攻击法轮功,甚至还暗示炼法轮功会导致亡国。
面对何祚庥毫无事实依据的严重诬陷,法轮功学员自发前往天津教育学院的杂志编辑部澄清事实。在双方和平理性的会谈即将结束,出版社方面准备发声明更正之际,四月二十三日天津市突然出动了三百多名防暴警察,驱散法轮功学员,殴打并逮捕了四十五名法轮功学员。天津市政府也对去请愿的法轮功学员说,抓人是北京的命令,要想解决问题,得去北京反映情况。
据海外媒体报道指出,罗干是此次抓人行动的直接指挥者,他要搞事,并且想把事情搞大,从而可以捞取政治资本。
四月二十五日,北京和附近的一万多名法轮功学员抱着对政府的信任,自发地去府右街的国务院信访办和平上访。在当时总理朱镕基的干预下,天津警察放了被抓的法轮功学员。上访的法轮功学员自行散去,回家。法轮功学员和平上访得到了和平解决。
然而,四月二十五日当晚,心胸狭窄的江泽民模仿毛泽东发动文化大革命“炮打司令部”的做法,给政治局全体人员写了一封信,把和平上访上升到政治问题。这封信随后被中共中央办公厅作为通知内部印发,为不久的迫害定下了基调。
2012年4月23日星期一
从群体抗暴潮看当年的“四二五”大上访 / 文/欧阳非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4/22/从群体抗暴潮看当年的“四二五”大上访-256043.html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二日】中共统治六十余年,无论是前30年的政治挂帅,还是后30年的经济至上,中共暴政的本质并没有什么变化。
同样地,暴政之下人民的反抗也从来没有停止过。从1989年天安门学生运动,到1999年4月25日的法轮功万人大上访,再到2004年以来全国各地愈演愈烈的群体抗争事件,都在述说着一个苦难民族争取自由,反抗暴政的顽强不息。
“六四”事件争取的是政治自由,现在风起云涌的群体抗暴大多为的是物质利益和官民仇恨,而法轮功“四二五”上访则是为了纯粹的信仰自由,按“真善忍”做好人的自由,修身养性、强身健体、提升道德的自由,也正因如此,法轮功“四二五”上访以及过去十三年反迫害极其平和理性。
如果我们把视野拉到这30年来中国大陆跌宕起伏的历史过程中,就更能看出“四二五”上访对于这个民族的未来负有何等重要的意义。
“四二五”上访是指1999年4月25日,一万多名法轮功学员到北京位于中南海附近的国家信访办集体上访。当时的总理朱镕基出面接待了法轮功学员,责成信访局负责人与学员代表座谈。在对话中,法轮功学员提出了三点要求:1)释放两天前在天津被抓的四十多名法轮功学员;2)给法轮功一个公正合法的修炼环境(97-98年公安在全国进行秘密调查并骚扰法轮功学员);3)允许法轮功的书籍通过正常渠道公开出版(96年中宣部禁止出版发行法轮功书籍)。到了晚上9点多事情有了初步的结果,天津被捕学员得到释放,法轮功群众随后静静地散去。事件和平落幕。“四二五”上访事件并不是孤立的、突然出现的一个事件,是有关部门压制炼功群众,而炼功群众试图维护自己信仰自由权利的一个自然发展。
不幸的是,三个月之后的7月20日,急于树立淫威的江泽民发动个人战争,胁迫中共倾一国之力全面迫害法轮功。
这场迫害发生的时候有一个大背景,就是中共追求GDP带来的表面经济繁荣。不少人对突如其来的文革式的迫害表现得漠不关心,理由就是经济在发展,先不管别的。中共官员在面对国际上的人权谴责,常用的回答也是中国的经济有多大的发展,解决了多少温饱。急功近利的经济发展,成了中共忽悠大陆百姓和愚弄利诱国际社会的筹码,成了中共压制信仰自由和毁灭民间道德觉醒的托词。
然而,老百姓很快就尝到了苦果。一方面是既得利益集团和巨富阶层的迅速崛起,另一方面是对广大低层群体的物质利益的疯狂掠夺和对人民生命的极端漠视。农民失地,暴力拆迁,环境污染,工人维权,贫富不均,官民对立等等引发了大规模的群体抗暴潮。中共的应对措施就是进一步的暴力镇压,如此恶性循环,中国社会再次进入动荡时期。
据有关部门统计,1993年中国发生群体性事件约0.87万起,1994年约1万起,2003年则达到6万起,2005年上升为8.7万起,2006年超过9万起。据《华尔街日报》引用清华大学孙立平教授的估计,2010年中国发生了18万起抗议和骚乱等群体事件。由于互联网和手机的普及,使得很多群体事件在政府封杀之前就在国内外被广泛传播和关注。
社会动荡在表面上看,是官民之间的利益争夺。其实,伴随着的还有另一条暗线,就是社会整体性的道德滑坡,这是以无神论为主导、以牺牲道德为特征的中共经济发展模式的必然结果。2011年4月,总理温家宝面对一系列恶性食品安全事件,也不得不感慨“诚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一个国家)如果没有国民素质的提高和道德的力量,绝不可能成为一个真正强大的国家、一个受人尊敬的国家。”。中共喉舌《求是》杂志在2012年元旦、2月和4月连发三篇论中国“道德现状”的文章。虽然作者是为了给中共造成的道德滑坡寻找可笑的借口,但是如此高调谈论“道德”,可见中国道德危机之严重。
在层出不穷的群体抗暴背后,每一件其实都是道德滑坡的写照,比如官员的贪婪腐败,执法人员的不公正和漠视生命,利益集团勾结黑社会强取豪夺等等。人们渴望一个讲究诚信、善良,富有正义感的社会。出路在哪里?有人呼吁加强法治,可是,法律总是由人来执行的,如果人的道德败坏了,民主、法治岂能是灵丹妙药?有人呼吁政府重视道德教育。可是,道德管的是人心,而政府管的是人的行为。靠政府或者政治运动来重建道德只能适得其反,历史也证明权力不能重建道德。不受约束的权力本身就是腐败的根源,以无神论为信条的不受约束的权力更是突破“道德底线”的真正推手。
道德重建必须来自人的内心的改变,来自理念和信仰的约束。可以说,信仰的自由,是中国走出道德危机的第一步。这不是要政府做什么,而是要政府不做什么。有信仰的人,会发自内心地想要做好人。政府能做的,就是给人民这样的权利,而不是去横加镇压,残酷迫害。
面对今天中国社会的道德乱象,回首1999年的“四二五”万人大上访,法轮功学员维护信仰“真善忍”的自由,争取做道德高尚的好人的权利,就愈加显示出其辉煌的历史意义。江泽民没有顺应天意,不但没有正面回应“四二五”上访,把信仰自由还给法轮功学员,反而以此作为全民迫害的借口。江泽民毁灭的不光是千千万万法轮功学员的信仰自由,更是对中华民族道德根基的斧底抽薪。单凭这一点,江泽民就将被钉上历史的耻辱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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